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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疫苗查漏补种通知

开展疫苗查漏补种通知

一、加强领导。全力搞好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除麻疹和应对新疆输入性脊灰疫情,保持无脊灰状态的严峻形势和重要性、紧迫性,认清形势,精心谋划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本次查漏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实现今年消除麻疹的目标、维持无脊灰状态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此各乡(镇)要实行行政领导和业务人员分片包干制度,要落实驻乡驻村(社区)督导员制度。实行逐级包片,县包乡、乡包村,县级由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各乡镇要由卫生办、医疗卫生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进行督导。对于包干责任人要有具体的督导频次和目标责任要求。通过包片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给予指导,督促纠正。

二、采取常规接种、查漏补种、强化免疫等各种措施,坚持优先接种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的原则,提高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针对消除麻疹和维持无脊灰状态工作和形势的需要,今后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中,要切实落实卫生部在关于印发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提出的麻疹疫苗和脊灰疫苗优先接种的要求。本次春季全县组织开展集中查漏补种工作后,各乡(镇)卫生办、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对辖区内既往常规工作薄弱的区域、督导中发现的薄弱区域要有计划的开展查漏补种和接种质量评估。按照省疾控中心的要求,要长期性的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即乡级每月一次、县级每两月一次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各乡镇在每月常规接种结束后要排查漏种儿童,于次月补种后与常规免疫报表一并上报汇总表。确保适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2剂次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要将麻疹类疫苗和脊灰疫苗的接种率作为免疫规划检查、督导和考核的主要指标。要切实提高接种技术,提高免疫水平,保证高水平免疫成功率。

三、搞好麻疹和AFP病例监测,提高医疗机构麻疹诊断报告水平

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及时开展麻疹疑似病例和AFP病例的监测及标本采集送检工作,开展各科室疑似病例主动搜索。同时,指导和检查本医疗机构落实好院内感染管理措施,防止造成传播扩散。消除麻疹的关键时期和维持消除麻疹过程中,医疗机构要实行科学、严谨的临床疑似麻疹病例诊断和报告制度,尽量减少误诊误报。各医疗机构应建立疑似麻疹病例临床诊断专家组,对每例疑似麻疹病例都要实行专家会诊制度。

四、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实行双向管理,全面提高接种率

除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和管理工作外,还要做好本地外出务工人群中适龄儿童(人群)预防接种宣传和督促、提醒工作。各乡镇、各接种点要经常对外出务工人员出入动态进行摸底调查和掌握,有免疫接种适龄儿童(人群)外出者,特别是存在免疫空白的人群,应要求儿童家长或村医及社区医生通过各种通讯联系(包括电话、QQ邮寄预防接种告知书等)方式督促其到当地接种疫苗,消除免疫空白。

五、积极开展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甘卫疾控发〔〕331号)要求,各乡(镇)要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初,小学和托幼机构中各开展一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尽最大可能的发现免疫空白人群和针次不全人群,并及时予以补种和报告。今年3月(春季入学)查漏补种的重点放在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上,对辖区内学校开展麻疹类疫苗的专项查验和补种工作,确保麻疹疫苗和脊灰疫苗的补种率达到98%以上,要对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提高疑似病例血清标本采集率

县乡各医疗单位负责对就诊的麻疹、风疹疑似病例采集血标本,完整填写标本送检表,并立即通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集的血标本应在24小时内送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标本后,将血清和标本送检表在48小时内送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疹血清学实验室。发现暴发疫情时,要快速送检。

合格血标本的基本要求是出疹后28天内采集,全血量不少于5ml血清量不少于0.5ml无溶血,无污染;28℃条件下保存、运送。

七、加强督查力度,落实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免疫规划和消除麻疹、维持无脊灰工作中,要有坚强的行政领导,实行行政领导和业务人员分片包干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去年,市上在免疫规划和消除麻疹整改突击月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省卫生厅制定的省预防接种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督导职责的人和事进行了严肃查处和通报批评,效果显著,对促进消除麻疹和免疫规划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也要一如既往的依法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对在预防接种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中弄虚作假、发生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或由于院内感染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传播扩散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预防接种责任追究中实行责任倒查办法,可以倒查至前三年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