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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

药监局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过期失效药品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防止家庭过期药品流入社会,遏制非法收购药品不法行为,减少随意丢弃过期失效药品对环境的污染,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一、过期药品的回收原则

1、定点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四个统一”原则,即统一定点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回收药品登记表、统一考核,居民拿家里储存的药品到就近的回收点,在药师指导下帮助清理不合格药品,将过期药品放入回收箱,并现场进行清点登记,防止流失。

2、过期药品的回收只面向家庭和个人,不含各类组织或单位。

3、定点单位要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箱存放。

4、对群众送交的过期失效药品,不论数量多少不得拒收。

5、适当奖励。各单位可采用“购药优惠”、赠送乙类非处方药、赠送非药品等方式对送交家庭过期药品的市民给予适当的鼓励。

6、未列入定点单位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擅自组织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活动。

二、定点单位的产生方法及标准条件

1、定点单位的产生方法

回收过期药品定点单位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中产生。按照“区域分布、服务便民”的原则,申办程序为药品经营企业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要标明拟采取的优惠措施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择优选定、网上公示、对外公布。统一发放“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和“回收过期药品定点单位”的牌匾。

2、定点单位的标准条件

①有公共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专人负责,有管理措施,有安全措施。

②药品零售企业应信誉良好,具有处方药经营范围,通过GSP认证。

③近2年内无违法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④营业时间内保证有药师在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⑤规模较大,位置处于人口密集区。

三、回收过期药品的管理程序

1、登记。定点单位回收过期药品应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所回收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及送交人等。《*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登记表》(附件2)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下发。

2、存放。定点单位回收的过期药品要集中存放,并有明显标示。对回收的二类精神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特殊药品,应特别加强管理。

3、移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到各定点单位收集回收的药品并集中存放。收集药品时要清点数量,填写《*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移交表》(附件3),双方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4、销毁。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销毁。

四、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监督管理

1、回收的过期药品为假劣药品,各定点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得再销售或流入社会。有销售或外流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定点单位资格,并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2、对定点单位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定期对定点单位进行检查,每年组织一次考核。工作规范、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管理不善、问题严重的取消资格。

3、本规定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