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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局财务管理制度

区卫生局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每个公务环节的规范运转,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坚持“公开理财、民主理财”,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

3、局机关各项行政业务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纳入局财务管理。

4、根据上年度财政拨款、收费来源和实际支出数,分析其支出的合理、合规性,结合区财政布置口径,编制好当年度预算计划。

5、认真做好年终决算的编制和分析,根据上级核定的收支数与决算执行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出增收节支的举措。

二、收入管理

1、预算内经费主要是指财政拨入的行政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医疗保险、购置办公用品、出差等各种公务活动所需费用。

2、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必须严格收费申报制度,统一收费发票,按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3、局组织的所有收费收入,往来款项等不得移作他用,不准用“白条子”向单位、个人收取,不准私设“小金库”。

三、支出管理

1、经费支出的审批

①各项支出应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

②日常办公用品由局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购买和分发,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购买,并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局长审批。

③局大宗印刷费、会议经费、专项大额开支等,由经办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局长审批。

2、经费开支规定

①招待费用坚持“必要、合理、从简”的原则。上级部门和兄弟县市单位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局办公室安排接待;各科室对外往来的业务招待,事先要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同时,招待费用实行总量控制。

②专项经费、专用基金根据其资金特定的来源和专门用途,贯彻专款专用原则。专项经费使用时,由业务科室提出预算明细计划,经分管局长审核签字后报局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③通讯费用按区两办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④职工教育经费。工作人员在局工作期间,为提高文化素质,报考党校函授大专或本科班(包括电大、自考等)学习,由个人申请,经科室和分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审批,按规定报销提高一个学历阶段的学费,其他费用自理。

对进修本科以上学历的学习培训一般不提倡,如本人申请,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可提供期末集中辅导和考试时间,所需费用自理。

⑤工作人员在市区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的,每月在30元以内凭票报销。

四、经费报批手续

1、购置重要设备,承办科室应事先将所需费用、收支计划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举办会议和培训班,按两办规定报批。

3、开支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经办科室提出计划,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局长审批;5000元以上的由局党组研究决定。

五、对本局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管理

1、局下属单位应按月向财政部门和本局报送财务报表,如实反映经费收支情况。

2、接待费用从紧掌握,一般来人来客可安排工作餐(每客20元以内),上级部门和兄弟县市来检查指导工作需要接待的,由经办人事先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安排。同时,接待费用实行总量控制。

3、费用报销手续,由经手人签字后,送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报销;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审批人事先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后方可实施;开支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4、节假日发放各种福利性津贴、加班费等,应事先向局分管领导汇报,经局领导同意后发放。

5、下属单位处置重要资产,应事先向局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