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区卫生局党组教育制度

区卫生局党组教育制度

为认真履行区委赋予局党组的职责,发挥党组的集体作用,增强党组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本规则。

一、党组组织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党组成员在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表意见,一旦形成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如需更改,应提交党组会复议,不得个人改变党组决定。

(二)党组成员要自觉维护党组集体权威,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工作上要积极开拓、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坚决执行党组决定。要按党组决议代表党组发表重要主张,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三)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四)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维护党组的团结。

二、党组的任务

·1·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定和决议,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卫生部门的贯彻实施。

(二)研究制定本区卫生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的卫生改革方案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出台,以保证卫生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和决策的正确性。

(三)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局管干部的任免、奖惩,并向上级党委推荐干部的任免、奖惩名单,讨论决定全区卫生系统的人事调配和职称晋升政策。

(四)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以政治思想工作为先导,带动其他工作,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

(五)抓好局党组自身建设和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勤政建设,指导好局机关党支部、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支部的工作。

三、党组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组成,必须由过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才能召开会议。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可指定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指定的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名单由主持人确定。

2、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或有关科室提出,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后由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准备意见,议题一般提出两个以上实施方案,供党组讨论选择。

3、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4、党组会议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没有宣布之前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将党组会议讨论情况向外泄露。

5、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组成员分头落实,认真组织有关科室和单位实施。党组文件和会议纪要及加盖党组印章一般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干部任免、奖惩事宜等由党组发文。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组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民主生活会主要围绕在卫生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委、党组决定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清政勤政、遵纪守法、实行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

①根据当前中心工作和班子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②必要时先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会议有关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③提前三天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

4、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群众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以接受监督。

5、民主生活会后20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报告。

(三)党组学习制度

1、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两月一次集体学习。

2、制定学习计划,强化理论学习。集体学习要确定中心发言或请有关人员进行辅导。

3、采取理论学习和方针、政策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一般讨论和专题讨论相结合的方针,文件、书籍、资料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以讨论为主。

4、党组书记对其他党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

(四)请假报告制度

1、党组成员的活动安排,要互相沟通信息,出差离开*前向党组书记报告,党组书记不在,应向主持工作的局党组成员报告。

2、党组成员参加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其他部门重要活动的有关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