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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基层单位绩效考核制度

工商局基层单位绩效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工作效能,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和创造性,不断推进职能到位,促进收费工商向监管服务工商转变,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统一’、‘四化建设’、‘四个转变’、‘四高目标’”的总体要求,确立以“基础工作、职能服务、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两协’工作、社会评价”等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评体系,促进收费工商向监管服务工商转变,为争上工商工作新水平、促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跨越发展、建设富裕秀美平安和谐新*作出积极贡献。

二、考核对象

15个基层分局、所。

三、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坚持“五结合”的原则,即考核重点工作与考核基础性工作相结合,考核日常工作与考核创新工作相结合,定期检查考核与平时检查考核结合,考核组检查考核与机关科室(直属分局)检查考核相结合,效能监察与绩效评估相结合。

四、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由六个部分共85项组成。即基础工作、职能服务、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两协”工作、社会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工作39项共40分,职能服务23项共23分,消费维权10项共10分,行政执法8项共15分,“两协”工作2项共6分,社会评价3项共6分。同时,对争先进位、工作创新、宣传报道、文明创建、预算管理、执法办案、表彰通报实行加分,对出现新闻媒体曝光、集体上访、复议改处、诉讼败诉、通报批评等情况的实行罚分。

五、考评程序

1、市局成立基层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局其他党组成员。成员:办公、人教、法规、监审、财务等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基层各单位对照《*市工商局基层单位绩效考评细则》(附后)进行自评,向市局考评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

3、每年6月和12月,市局组织工作专班,对照《*市工商局基层单位绩效考评细则》进行初评。

4、市局考评办公室对自评和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市局考核小组审定。

5、市局考评办公室将考评审定结果向基层单位反馈。

6、局长办公会对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和反馈情况进行审定,并对奖罚分事项进行认定,确定基层单位绩效考核的最终结果。

市局每年对基层单位绩效工作完成情况分半年和年底两次进行考评,加权计算年终考评分。其中,半年考评分按40%计算,年底考评分按60%计算。市局对于工作成绩突出、年终考核分数名列前茅的单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六、奖罚分事项

(1)对创新工作实行加分制,半年考评一次,上半年考核创新点子的价值,年底考核创新思路的成效。创新思路具有一定价值并经局长办公会认可的,在半年考核时一个创新点子加0.5分,创新思路运用效果较好并经局长办公会认可的,在年终考核时一个创新点子加1分;创新成果被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含*市委市政府)推广认可的(须经局长办公会认定),在年终考核时分别加2.5分、2分、1.5分(总加分以5分为限)。

(2)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加分制,半年考评一次,根据《*市工商局宣传信息考核奖励办法》考核并奖励分。同时,工作经验被省局、孝感市局、市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按每次3分、2分、1分加分,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参照加分。由市局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评结果上报市局绩效考核办公室核实,由绩效考核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3)争先进位实行加分制,根据《*市工商局争先进位考核奖励办法》执行。由市局人教科组织实施,考评结果上报市局绩效考核办公室核实,由绩效考核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4)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奖罚分制,半年考评一次。实现罚没预算超10%加1分,每差5%扣1分。奖罚分情况由财务科负责统计报市局考核办公室核实后,由市局考核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5)执法办案数实现奖励分制,半年考一次。办案数超出市局下达任务数的,每超10%加2分,由法规科负责统计报市局考核办公室核实后,由市局考核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6)出现新闻媒体曝光事件经查证属实的和3人以上集体上访、复议改处、诉讼败诉、工作人员待岗以及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的,视情节每人(件)次扣1至10分(考核组核实后报经局长办公会认定),全年考评一次。凡在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信访工作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由局长办公会认定)。凡是出现一票否决问题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7)被孝感市局和市局以文件形式通报表扬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时,分别奖励2分和1分;被孝感市局和市局以文件形式通报批评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时,分别扣去2分和1分;工作经验在市局会议上推广交流的,奖励2分;在省局和孝感市局会议上推广交流的,分别奖励8分和4分。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局党组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