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镇财务管理的规定

镇财务管理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强化我镇财务、内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特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财务管理

(一)收入类

1.所有财政收、支均纳入镇财政所集中统一核算。

2.收入范围:

①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②上级有关部门补助收入

③其它财政收入

④公产、公物、公房出租、变价收入

⑤其它杂项收入

3.财政在收取相关费用时,必须填开符合规定的收据,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私章。

4.所收现金任何人不得挪用,经办人必须当天存入财政账户,数额上了1000元的,在办完手续后,立即存入财政账户。

(二)支出类

1.差旅费报销办法

(1)所有人员据实报销。

(2)凡到(*城)县级开会、因公出差,事前向党政主要领导申报,到政府办公室领取出差通知单,凭通知单报销往返车费(不超过40元)、市内公交车费10元,发给往返途中补助费20元(补助费按每天10元计算)。出差每晚报销住宿费50元。不报销绕道和超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到县级有关部门举办的短期培训会(班)的,可报销往返车费(不超过40元),市内公交车费10元,发给往返途中补助20元,凭据报销住宿费(上交住宿费的除外),每晚不能超过50元。凭通知按规定发住勤补助每天10元,到市级培训每天补助20元,省级培训补助30元每天。每半月报销一次,不足半月的报一次,超过半月按每月两次计算。

(4)县外(不含通川区)参加有关会议或学习的,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参加,回单位按有关规定可报销往返车船费、市内公交车费,发给有关补助。

(5)下村不得报销车船费用。因特殊情况需赶时间的,要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

2.办公费报销办法

机关内部办公用品(笔记本、纸张等),由政府办公室统一申报所需品名、数量,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再由财政所统一购买,所开支的费用,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经主要领导审批,方能报账。

3.资料打印费

政府资料打印,仅限于党委政府汇报材料和下发文件,并需主要领导审批,并由政府办公室造册登记,明确打印份数,杜绝浪费。政府内设部门须打印、复印的,由主要领导审批,政府办公室做好登记并由部门经办人在登记薄上签字,打印所需经费由部门自行负责。

4.会议费、业务招待费报销办法

(1)来人来客、会议等需用餐,原则上由部门对口接待,分管领导可参与陪餐,确需政府签单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按如下标准安排:村干部开会,生活费每人每餐5元,县级及以上部门来客生活费每人每餐15—20元,每桌最多不超过200元,确需提高标准的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才提高标准。由经办人当面算账签字,并注明人数及事由,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就餐。

(2)来客原则上不发包包烟,确因特殊情况,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并由经办人在办公室签字领取。

(3)凡是到上级机关汇报有关工作事宜,确需开支招待费的,事前必须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或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在限额内开支。

(4)招待费报账需填写来客派餐单,完善手续后方能报销。

5.小车费报销办法

(1)小车燃油费,购油发票必须有驾驶员和一名随车人员签字,由财政所审核,再经领导审批同意,方能报账(若在堡子镇加油站加油,由财政所制单加油)。

(2)修理费。小车要维修,由驾驶员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再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指派专人随车维修。未经批准自行维修的,一律不报账。

(3)洗车费每月按30元包干使用。

(4)小车使用,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审批,方能出车。未经允许出车一次,扣驾驶员50—100元。电话费按副科级干部对待。停车费、过路费凭票报销。驾驶员每月出车补助200元。

6.水费、电费、电话费报销办法

机关内勤人员按月做好水表用量登记并分摊到户,公用部分由内勤人员在发票上签注证明人。电费、电话费公用部分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签注经办人,若有长话费注明原因,私用长话费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7.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办法

镇级所有设备购置、房屋维修、公产处置,必须先由有关部门与分管领导提出初步意见,交主要领导审核后,再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方能支出和办理,重大事项和基建项目采取公开处置或公开招标办法办理。

8.内设部门财务管理办法

镇级内设部门指镇计生办、林业站、水管站、农技站、农机站、农经站、计生服务站,财务收支入账的办法是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后送镇长审核,所有收支账务全部交镇财政所集中统一做账,各单位自设报账号。

9.经费的审批及报销办法

凡需财政所报销经费、领取资金的,应先将有关票据送到财政所审核,经镇长“一支笔”审批同意后,根据资金情况签署意见后,经办人员方能支付资金或办理有关经济手续。

二.内务管理

(一)学习会议制度

1.各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一次集中学习。

2.全体脱干必须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3.按时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学习、举行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

(二)请销假制度

1.有事必须先请假,履行请假手续,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再交主持工作的领导审批,方可离开岗位,并按时返回工作岗位销假。月事假超过3天者,超过天数每天扣5元。

2.凡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学习和举行的活动,迟到一次者扣20元,缺席一次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请霸王假按旷工论处(含凡是没履行请假手续的),实行每月一结算,在发给有关经费中扣除。

3.上班时间内严禁和娱乐活动,若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领导依轮次值班,每人一周,其顺序为:李永洪、冯宇、龚章建、何海祥、张洪菊。

(三)公物管理制度

1.凡各办公室和寝室内的公共财物,统一由财政所清点登记,办公用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贴在办公室门背后,另一份交财政所存档,若有损坏,照价赔偿。需添置办公用品,由该办公室负责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审批或集体研究后,由财政所统一购买,若工作变动必须如数移交。

2.公共设施人人爱护,如花台、电灯、水管等,人为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四)水电管理制度

1.用水实行一户一表制,抄表到户。各办公室及公共厕所用水,做到人走水关。反对浪费,谁造成浪费由谁给费。水管损毁自行请人负责维修。

2.用电实行一户一表制,抄表到户,电费自结。各办公室用电,做到人走灯灭。

3.冬季取暧,各办公室电炉、蜂窝煤炉任选其一。电炉自备,要尽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炉熄。使用蜂窝煤炉,煤炉由公家购买,其火炉、炭圆不准带回宿舍私用,发现一次扣20元。

(五)清洁卫生制度

1.机关内的公共区域(含会议室)的清洁卫生由专人承包清扫、管护,由政府办公室负责检查,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承包费按每月300元计算。

2.各办公室的清洁卫生由各办公室负责打扫。

(六)伙食团管理制度

承包者必须保护好公共设施设备,文明经营,礼貌待客,服务周到,价格合理,质量上乘。

(七)上班制度

1.当场天脱产干部必须到办公室上班,领导随时抽查,若未按时上班或早退者,按旷工论处。财政所、农经站、计生办、民政办等职能部门中午必须安排人轮流值班,以便接待来访群众。

2.上班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作息时间从5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从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