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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知

鉴于当前村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乡镇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辖区内所有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坚决消除侥幸和麻痹思想,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逐一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能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对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成立由建设局和安监局组成的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小组,负责检查活动的具体实施。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领导工作。

三、检点

1、企业和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重大危险源登记和专家论证情况。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4、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和日常运行技术状况。

5、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情况。

6、高空、临边、洞口作业防护措施、深基坑、高大模板的支护、超高外脚手架的搭设和临时用电、施工机具等。

7、监理日记及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理单位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情况。

8、检查企业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9、检查建设工程阶段验收制度执行情况。

10、职工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及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

1、自查阶段:各乡镇接到通知后,立即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对于未办理建设手续或存在其他违章行为的工程必须立刻停工,对工程涉及单位和人员拿出具体处理意见;所有检查的工程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对存在的问题拿出整改意见。

2、抽查阶段:检查小组对各乡镇自查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五、责任追究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措施得力,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对在检查中消极应付、措施不力、问题突出及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