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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荣八耻心得体会5

八荣八耻心得体会5

八荣八耻心得体会

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同志倡导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关键在于落实到行动上。达到知荣知耻的效果容易,但要达到知荣而为,知耻而不为却是非常困难的。最难对付的就是知耻而为者。

第一,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知耻而为者,会以荣掩耻。首先他心里明白什么为荣什么为耻,但由于为了达到个人的某些目的,便禁不住要做些可耻的言行来。由于知道那些言行是见不得阳光的,所以就会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来掩盖。说一套做的又是一套,对上是一套对下又是一套,会上是一套,会下又是一套。时时处处以荣自居,批耻比谁都积极都很毒;行耻比谁都机敏都贪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头一抬是君子,腰一弯成小人。给上级看到的是贤人,给百姓看到的事奸臣。我想,这样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也拿他没多少办法。知耻而为者,最容易达到行耻的目的。因为知耻而为者,最能钻那些限制和打击耻行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空子,最能够熟练地利用那些为了制止耻行而设计的制度和程序来实现自己行耻的意志和目的。要检查起来,中规和矩;实质上,全是耻行受益。

第二,具有诱惑性和顽固性。知耻而为者,容易上瘾成疾。知耻而为者,一但成功了,便可以获取巨大利益。这是他在正常情况下永远无法达到的目的。因此具有很大的诱惑力。成功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以至于一发而不可收拾,上瘾成疾。这个特点就决定了知耻而为者很难自拔,很难“立地成佛”。多数知耻而为者都选择隐蔽和结网抱团。好像吸毒的人一样,明知是毁灭的路,却不到家破人亡,少有回头的。

知耻而为者,容易抱团结网,形成壁垒,非常顽固。知耻而为者,往往不是单方面的,比如钱权交易,有买方就有卖方,双方都不是“糊涂蛋”,而都是心知肚明的知耻而为者。一旦达成默契,就形成了利益共同体。由于知道自己的耻行一旦暴露会怎样的后果,不但会采取一切措施拼命掩盖,而且事后决不认账,那一方自己认账,就只有自己承担责任,甚至会背上“不讲信用”的恶名,承担在社会上都没有人敢与之交往的后果。由于太明白其耻行的后果,所以要千方百计地利用自己所具有的一切条件,包括手中掌握的公权力,结网抱团接链,形成一个在小环境中的主流势力,一般情况下是很难翻船的。目前破获的腐败案件多是窝案、串案、大案,就是明证。要对其抵制和打击是很困难的,就像揭发假医药的陈晓兰,被人斥为“叛徒医生”,甚至丢了饭碗。这还算幸运,严重的还可能坐监丧命。

第三,具有影响性。由于知耻而为者,属于知者、“智者”,多在本单位、本地方有一定社会地位,掌握着一定的权利,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甚至成为一些不知者的崇拜偶像。他们为了耻行,很容易就会使人混淆荣耻界限,分不清黑白,甚至效仿者趋之若鹜。其影响作用非常之大。

虽然最难对付的是知耻而为者,但终究是斜不压正。近年来,不断有一些知耻而为者落入法网,走进监狱,掉下人头了。最近,中组部发出通知,要把“八荣八耻”作为考核干部的标准,如果落实得好,真正使那些知耻而为者失去权力、失去舞台、失去资本,可能情况就会越来越好得多,气死君子,笑死小人的事情将会越来越少。人民群众期待着这一天!

总书记在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议上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中提出:“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观念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先导。

面对当今我国社会的现实,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其意义非常重大。然而,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不是去论证其意义,而是研究如何真正树立这样的价值观。而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如果还停留在以前的理论到理论、从讨论到讨论、从报纸到报纸、从会议到会议等等以意识引导意识的形式,是不可能有实际效果的。最根本的,就是要在具体的社会存在的层面建立有利于树立这种价值观的形成机制。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能动的反作用。社会存在性质决定社会意识性质,社会存在变化决定社会意识变化,正确的社会意识促进社会存在的发展,错误的社会意识阻碍社会存在的发展。“八荣八耻”是一种价值观,属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范畴。我们可以这样看:如果这是我们一直没有解决好而重新强调的一个老问题,那么,相对应的社会存在一定是不利于这样的价值观的形成;如果是我们新倡导的一种价值观,我们必须考虑现有的客观实际的社会存在与这样的价值是否是相容相生的,应该如何调整?总之,社会意识形态的建设,必须从社会存在入手。由于具体的社会存在,大都表现为一系列的社会管理及运行的制度机制,所以,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从制度机制入手。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社会价值理想与社会制度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互动的关系,即价值观引导和规范着制度的基本模式,而社会制度的正常运转是一个强化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并逐步实现社会理想的过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民主革命,就是要通过革命推翻旧的制度建立新的制度并通过新的社会制度以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价值理想。如果制度衰败堕落到悖离了社会价值目标并产生尖锐矛盾的时候,价值危机就会在社会中显现出来。这是人们通常讨论的价值危机、信仰危机的根本的制度性原因。如果“八荣八耻”是一个人,制度机制就是其安居之所,倘若这个居所上面漏水、周边噪声、里面不通风,这个人就无法安居;如果“八荣八耻”是一株花木,制度机制就是土壤,没有土壤就不可生根开花……

“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是我们全社会必须倡导和树立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因此,我们可以从改革优化社会管理运行的各种各样宏观的、微观的制度机制,以促进其形成。要改革那些不适合“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形成制度机制;要完善那些对“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形成作用不理想的制度机制,使整个社会的制度机制系统都有利于“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如一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就是要引导鼓励积极正面的价值,就是要抵制否定消极反面的思想。再具体一些,如“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观念,单位制度必须规定从领导到员工都厉行节约:不浪费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坚决抵制和批判铺张浪费的行为等等,通过类似的规定倡导以艰苦奋斗为荣的观念,日复一日逐步成为习惯,最后内化为其个人的“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观念。如果单位在学文件的时候个个都说树立这样的观念很重要,好多人都写了感想,但日常工作中却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甚至骄奢淫逸,就是典型的价值与制度的矛盾和冲突,结果形成的是消极反面的价值观,适得其反。

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统一。如今,改革开放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是非常有针对性的。社会主义事业必须要有高素质高境界的人来建设和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人的更高更快更全面的发展。而培养公民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各单位、部门、社区就不能仅仅只作简单的动员号召,而是根据本身的情况和特点,认真建构有利于树立和培养“八荣八耻”荣辱观等价值观形成的制度机制。使每个人在每个关联社会管理运行制度机制中受到良好的规范和影响,这样,包括“八荣八耻”荣辱观在内的全社会的社会主义共同价值观就逐步形成。社会共同价值观的形成,社会矛盾和冲突就会大幅减少甚至可能消失,社会主义社会将更加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