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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驾驶知识范文精选

安全驾驶知识

安全驾驶知识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影响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隐患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安全为本、防控为主、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科学管理、落实责任、重点整治,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转型发展,为建设幸福、平安赣州提供扎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现“一杜绝、五明显”的工作目标,即:按照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的要求,坚决杜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实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道路路况和标志标识设施明显完善,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环境明显优化。

三、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交警直属大队:牵头做好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对各镇(街办)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与协调。组织警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路面管控,突出对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城区各出入口和各镇中心城区出入口设立检查点,从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行为,坚持“罚、记、吊、拘”并处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震慑交通违法,遏制事故发生。

(二)区交通运输局:强化区属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司机和车辆的管理;开展整治非法营运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规范运输企业经营秩序;认真排查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三)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做好区内市养公路及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尽快启动对沙峰线、219省道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

(四)农机部门: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管理和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对挂农机号牌车辆的安全监管和农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督促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查处农机车辆非法载人行为。

(五)区教育局:健全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审批程序,加强审批管理。督促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管理,杜绝校车超员、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做好专用校车使用资格认定、喷涂专用校车外观标识、安装GPS安全服务系统等工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家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六)区文广局: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落实交通安全公益宣传义务,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行为要及时公开曝光。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群众遵守和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

(七)各镇(街办):

1、牵头组织区交警、交通、安监、城管、工商、农机等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联合执法。

2、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本辖区综治办、农机、交警中队、交通管理及派出所等部门(单位)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3、建立和健全各行政村的交通安全监管员队伍,迅速落实其工作职责和工作补助;做好辖区各类农用车辆及车主排查登记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制作板报、设置永久性宣传设施、广播车等方式,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4、对本镇内平交路口按规定要求安装减速设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梅林大桥连接线区域的沙石镇、沙河镇、沙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要切实做好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在大力配合业主单位进行隐患整改的同时,对因本单位新开、新设设施等导致的一些安全隐患,必须积极主动地自行整改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大警力执法,强化路面管控,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二是由各镇(街办)牵头,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农机等部门参加,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行动,集中整治非法载人行为,并做好记录备查。三重点加强对安全隐患较多、车流量较大的重点区域和接送学生的各类校车的整治行动,特别是在时间上要打破常规,利用早、晚时段,国庆假日等重点时段扩大整治成果,防止出现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四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检抽查,对违规运输的,要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处罚并予以纠正。

(二)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以中心城区“三城同创”和“三治”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交通安全示范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社区为载体,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以南康“8·28”较大交通安全事故为反面教材,镇、村联动,深入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通过制作、展出典型事故案例展板,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悬挂交通安全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三)加强源头监管,保障县乡道路交通安全。

各镇和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对桥梁、隧道、高边坡、易滑坡、易坍方等高危路段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对路况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消除路面隐患和路障,及时修复影响行车安全的破损路面;加强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标志。交警部门要在做好城区交通安全管理的同时,科学调配警力,将管控触角延伸至农村边远地区,切实加强乡镇机动车特别是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加强逢圩赶集、婚嫁丧娶等重点时段的行车秩序管理,加大对低速载货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好县乡道路的管控。

安全驾驶知识范文第2篇

(一)分行业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18起,死亡23人,受伤19人,直接经济损失4.97万元。与上年同期同比,事故起数减少6起,下降25;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11.54;受伤人数减少14人,下降42.4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5.1万元,下降50.65。

2、煤矿1起,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上年未发生事故。

3、工矿企业2起,死亡2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33.3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减少2人,下降20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0.95万元,上升34.71。

此外,今年州政府未下达火灾控制考核指标。1—12月全县共发生火灾43起,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4.16万元。与上年同期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0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50;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37.43万元。

(二)事故总体情况

2009年1—12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火灾除外)21起,死亡26人,受伤19人,直接经济损失112.4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起,下降22.22;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7.14;受伤人数减少9人,下降25.71;直接经济损失增加70.85万元。四项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呈“三降一升”趋势。

(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指执行情况

1—12月,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火灾除外)共死亡26人,低于州政府下达控制指标进度8人。其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23人,低于州政府下达控制指标进度6人;工矿商贸安全事故死亡2人,低于州政府下达控制指标进度3人;煤矿事故死亡1人。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狠抓目标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总体规划,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一是年初及时制定印发《*县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工作思路、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二是层层组织签订责任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县人民政府与15个乡(镇)人民政府、13个县属部门签订了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辖区内工矿商贸重点企业、站、所、村、社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县、乡(镇)两级共签订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书7197份。全县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职能部门监督抓、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切实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组织5个检查考核小组,对15个乡(镇)人民政府、13个县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半年动态检查考核,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目前,全年考核工作正在开展中。三是以《*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县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等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主管、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四是定期召开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题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今年,先后召开了4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1次专题会议,印发和转发涉及安全生产的文件50份,发出《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2份,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对重点行业和重大隐患的监督和整改,遏制了事故的发生。

(二)狠抓执法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及时制定印发《*县2009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在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现场监察的同时,认真开展元旦、春节、两会及州庆、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狠抓安全生产检查,强化隐患治理。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458个(次),查出隐患1871条,已整改1821条,整改率达97.38。同时,针对永通加油站房屋基石下沉、永维氧气供应站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较为严重的事故隐患,发出《强制停产通知书》4份。

2.狠抓违法行为查处,强化执法效果。依法查处各种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违法行为885起,其中: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89起,私挖滥采2起,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3起,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起,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34起,其他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752起。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16757起,其中:无证驾驶726起、饮酒驾车618起、醉酒驾驶411起、超速行驶273起、客运车超过核定成员11起,从事非法营运车辆201辆(客车55辆,货车42辆,二轮摩托车104辆)、超越经营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等违法违章车辆347辆、其他违法行为14170起。暂扣驾驶证397本,行政拘留98人。

3.狠抓事故调查处理,强化责任追究。成立由县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检察院、总工会等有关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组成的*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调查处理了*县银钥采石场“10·11”放炮事故、开化镇塘子寨凉水井石料厂“12·19”物体打击等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对每起事故均深入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类似事故的措施。同时,积极协助云南省煤矿监察局红河分局做好*县大凹子煤矿“6.23”冒顶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狠抓举报案件查处,强化隐患整改。把受理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案件作为人民群众的特殊信访渠道,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加大了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2009年,收到并受理举报案件14起,已全部处理完毕。

(三)狠抓治理行动,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把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作为*县“压事故、保安全”一项重要举措,及时制定《*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活动,净化全县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创建平安畅通县为载体,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积极推广“丘北经验”,切实开展“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工作,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体系,严格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和路面管控,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认真组织实施通达、通畅工程及农村客运站建设。全县实施通畅工程87.6公里、通达工程122公里、乡村公路新改建工程250公里。完成追栗街、平坝和红甸3个乡镇客运站建设,并将城区钟楼停车场设置为开化片区农村客运简易站。马塘、古木站等6个乡镇客运站正在开展征地选址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农村客运。把全县15个乡镇划分为开化、马塘、平坝三个片区开展农村客运经营,目前已开通开化至板板桥、古木至斗咀、开化至竜所三条农村客运班线,共67辆微型客车开展经营。三是加大对事故“黑点”、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查出隐患路段15条、标志不全或不合理61处、标线不全或不合理1300米,及时采取设立警示标志、重点安排勤务、加强巡逻管控等措施,严防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四是积极开展春运、酒后驾驶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警力31450人次,出动警车20230辆次,查验车辆13.8万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6209起。五是严厉查处非法营运。依法从严打击微型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轿车等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查获从事非法营运车辆201辆、超越经营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等违法违章车辆347辆。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制定《*县集中开展城中村为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县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167家公众聚集场所,45家高层建筑,13家地下建筑进行专项治理。查出火灾隐患323处,当场整改44处、限期整改279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13份,《复查意见书》110份,现已整改279处,整改率达100。下发《重大火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1家,现已整改完毕。

3.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开展煤矿安全检查15次,排查隐患161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5份,已整改157条,限期整改4条,整改率97.52。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停产的八家寨煤矿实施关闭。二是积极推进全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建设。薄竹镇大凹子煤矿年内已完成安全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目前运行正常,但由于环境条件限制,暂未能实现与县级监管部门联网。三是认真开展治理私挖滥采综合治理。巡查和打击治理私挖滥采小煤点27次,炸封小煤窑(井坑)20个、收缴原煤60余吨、没收非法工具10余件。

4.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一是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对全县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含尾矿库)进行专项整治。检查企业171(次),查出隐患160条,已整改155条,整改率96;巡查矿山165次,下发《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6份,立案查处非法采矿案件3起,制止群众性私挖滥采10起,暂扣非法采矿铲车3辆,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5件;认真开展19个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已于今年9月通过州政府验收。二是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中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6户,推行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17户,推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2户。

5.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对全县56家从事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品的单位进行重点整治,查出隐患89条,发出《责令改正指令书》28份,整改82条,整改率92.1;二是取缔非法经营氧气1户,关闭撤除不合格加油站和非法加油站各1户,说服教育撤出危险化学品经营门点2户;三是完成21户加油站、1户经营化学试剂、1户化工厂、1户砒霜生产、1户氧气供应站的延续审查申报办证工作和3户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延期备案办证工作,完成3户新办加油站办证工作,落实2户危险化学品经营门点的场地查勘申报备案工作;四是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3户,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加油站2户。

6.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共检查了112家烟花爆竹经营户,查出隐患26条,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12份,整改25条,整改率96.2。二是全面做好2009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新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83户,办理经营许可证延期手续174户。三是全面清理整顿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和零售网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35起,取缔无证非法经营1户;查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人员1人、非法生产工具1套。

7.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共进行10次安全专项检查,查出隐患21条,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5份,已整改21条,整改率100。完成民爆公司雷管仓库整治验收及乡镇政府临时民爆仓库清理搬迁治理工作。

8.冶金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对全县8户冶金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7份,提出整改意见28条.经落实,已整改26条,整改率92。信达硅业冶炼公司已申请破产。二是对全县7户冶金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其中4户在全州首批达到全国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安全管理标准,3户已进入申报考评阶段。

9.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筑施工方面,开展15次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工地180余项次,查处隐患83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4份,发出停工通知书10份,下发处罚文书13份。已全部整改完毕。特种设备方面,排查使用单位78个次,查出隐患45条,已整改45条,下发《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26份。学校安全方面,开展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宣传、制度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交通安全等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消防设施不足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电力方面,查出安全隐患42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6份,责令改正指令书9份,复查意见书9份,已整改39条,整改率92.8。水利方面,对26个水库及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措施,累计落实治理资金860万元。旅游方面,对宾馆、公园和景区等18家旅游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出隐患86条,已整改86条。

(四)狠抓宣传教育行动,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一是抓好安全知识进基层进企业活动、驾驶员培训和重点企业人员培训等各种培训工作,累计培训所监管企业的管理人员490人,特种作业人员919人,从业人员8600人,有效提高了各类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二是认真开展*县“1.14”安全日和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全县共出动宣传人员1400余人次、宣传车辆421辆,悬挂大型宣传横幅836条、制作展板43块、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进一步增强了全民的安全意识。

安全驾驶知识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企业及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公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顿任务和工作措施

重点就以下七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继续按照《*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的市场准入条件,完善和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构建生产经营者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奶牛养殖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奶牛养殖场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整顿农药、兽药、渔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渔药等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其它隐性成分行为。开展对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等违法行为的清查行动,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在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农资市场,强化农资市场准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建设。强化水产品监管,组织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清理工作,深入推进水产养殖和海洋捕捞生产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督查行动,严厉打击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加强监测抽检,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大力开展水产品药残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的监督抽检,加大对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力度。全面推进小农资整治,发挥试点单位示范作用,加快小农资店的规范和提升。

(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深入开展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和规范,继续推进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整合提升的“五种模式”,进一步明确基本规范和要求,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加强证后监管,深化分类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严格执行“索证索票、检验检测、添加物质申报、问题食品快速追溯和召回”等四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严格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全面实行食品生产企业“红黑榜”制度,公布和淘汰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不合格企业。

(四)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全面推行“一票通”制,继续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就地销毁、信息公示等制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全面推进农村小食杂店、小菜场的整顿和规范,充分发挥试点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引导农村小食杂店、小菜场改造提升。引导农村食杂店向“万村放心店”工程的示范店转化提升,引导农村小菜场按照“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与规范,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和小食杂店、小商贩等的监管力度,切实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完善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机制、食品经营者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

(五)餐饮消费环节。加强餐饮单位溯源监管,落实原料索证索票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强重点类餐饮企业规范管理,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等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餐具和食品清洗消毒以及温度、时间的控制等作为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加强规范管理,防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全面推进小餐饮整治规范,提高持证率。大力推进餐饮服务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继续对学校食堂、宾馆饭店等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五常法”管理,全面推行卫生信息公示,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组织重大节日期间全市集中检查,开展对旅游景区、农家乐、大排档等重点区域公共餐饮的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家庭聚餐的食品卫生指导和规范,全面实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完善聚餐申报及卫生指导工作。

(六)畜禽屠宰。开展屠宰场清理整顿,组织实施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加快屠宰场的整合提高。加强屠宰企业监管,进一步落实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健全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可追溯制度。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注水肉及病死病害猪(牛、羊)肉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加快实施肉类品牌化战略,推进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等先进流通方式。

(七)保健食品。加强对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大市场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规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开展市场产品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制度。开展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日常监管,加大监测力度,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行为,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加强保健食品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水平。

四、工作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6月上旬)。制定印发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市农经、质监、工商、卫生、服务业发展、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方案,对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每项整顿任务和时间安排,提出具体的整顿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时限和考核指标,并于2009年6月15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中旬—2010年11月中旬)。各镇、街道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2009年度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应结合《*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各镇、街道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年度工作安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督查阶段(2010年11月中旬—12月底)。各镇、街道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目标和任务,开展督查和评估,确保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于2009年底和2010年11月底前,分别将2009年度工作总结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抓紧抓好。认真贯彻实施《*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整顿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督查和考核,逐级落实各项任务和责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使企业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强化配合协作,齐心协力搞好整顿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协调解决整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等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先进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规范(GMP、GAP、GHP、HACCP等)和质量安全标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改进监督抽检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尤其是食品安全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互认检验结果,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避免重复检验。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

安全驾驶知识范文第4篇

黎广军

摘要:文章简略介绍了加拿大各省《施工留置权法案》,附录A列出了各省此类法案的网上可获得地址。加拿大这种法律已有100多年历史,引进自美国同类法律并有所创新和发展,近年还在进行现代化改造。目前,加拿大各省施工留置权法案普遍制订了三种法律救济:留置权利、信托基金、保留金(清偿留置索赔的基金)。

关键词:不动产留置;施工留置权;工程担保;工程拖欠款

与普通法的“占有制”留置权不同,不动产留置权采用“登记制”。在太平洋彼岸的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不动产施工留置权法律的历史如同这些国家的历史那样悠久和辉煌。而在我国,设立不动产留置权至今仍是一个法学理论上的“难题”。本文介绍了加拿大《施工留置权法案》的基本情况,期望抛砖引玉。

1加拿大政府工程的承包商保证担保

根据加拿大国会1996年颁布的《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法案》(DepartmentofPublicWorksandGovernmentServicesAct),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是加拿大联邦政府管理政府投资工程的机构,下设太平洋、魁北克、大西洋、安大略和西部5个地区分支机构,有1.4万公务员;其职责一是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管理、维修和科研,二是为140多个联邦部门和机构提供政府采购服务;其网站有详尽的免费资料和各种手册,网址www.pwgsc.gc.ca/text/index-e.html。

加拿大政府工程的承包商保证担保有以下3种:

(1)投标担保。一般为投标价格的10%。

(2)履约担保。担保金额通常为合同价的50%。如果承包商不能完成工程或履约不能,担保人必须代为履约,继续完成剩余工程。担保人通常会向承包商提供技术、经济、管理等支持,帮助承包商履约和完成工程,或为业主提供一个新承包商替换原承包商;实在不行时,担保人才对业主作出赔偿并终止担保。

(3)付款担保。又称劳动与材料的付款担保(labourandmaterialpaymentbond)。用于对抗留置索赔,保护政府工程免受留置。担保金额通常为合同价50%。

2加拿大施工留置权的发展历史

1867年7月1日,英国议会通过了《不列颠北美法案》(BritishNorthAmericaActof1867),正式承认加拿大自治权。当时组成加拿大联邦的有安大略、魁北克、新斯科舍、新不伦瑞克四省,以后其他省区逐步加入联邦。目前加拿大有10个省和3个特别行政区。

立国后第6年,1873年安大略省和马尼托巴省颁布了Mechanics''''LienAct,以后各普通法省也颁布了Mechanics''''LienAct。这种法律源自美国,1791年美国马里兰州颁布了第一个Mechanics''''Lien法律。①

历史上各省设立了五花八门的留置权法案。为统一留置权规则并使留置权法律现代化,1996年加拿大统一法律协商会(UniformLawConferenceofCanada)颁布了《统一留置权法案》(UniformLiensAct)并于2000年修订重新颁布。该法案扩大了留置权范围,其原理和概念与《私人财产担保法案》(PersonalPropertySecurityAct)一致,例如,有序列号的,以及可在私人财产登记处(PersonalPropertyRegistry)登记的物品可作抵押权登记担保,因而也适用非占有制留置权(non-possessoryliens)。

安全驾驶知识范文第5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和严格责任追究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

加大消防工作力度,逐步改善全镇消防安全环境,提高防范和抗御火灾的能力。一是强化责任,即强化镇、村(社区)两级的领导责任,职能部门及行业主管的监管责任,单位法人的主体责任,辖区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指导责任;二是夯实基础,广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监管单位和全社会的火灾防范能力,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防控火灾的物质保障;三是健全制度,建立各级各部门日常检查监督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日常防火检查监督

日常防火检查作为消防安全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减少火灾隐患,控制火灾发生的有效手段。各单位在责任范围内按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的严重等级确定检查的项目、方式、间隔时间(附表1供检查监督时参考)。

(二)专项整治

1、各责任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梳理,确定本年度重点整治对象,制定本村、社区、部门年度整治计划,并抄送镇安办。

2、省、市、区部署的专项消防工作及根据我镇工作实际需要安排的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另行专项部署)。

四、保障措施

(一)责任范围的划分(附件2)

按照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便于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划分消防安全监管的责任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监督。按照镇直部门职能对口或相近的原则,相关的行业、系统、单位由镇直部门负责监管;除上述列举的单位和行业系统外,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村、社区负责监管。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应分解到各警务室,明确责任范围。

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检查监督职责,形成日常检查监督、隐患排查工作以分片负责的责任单位为主,整治工作以辖区公安派出所为主的工作分工机制。涉及到吊销执照、拆除、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的,工商、文体、卫生监督所、执法、电业、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应予以配合。

(二)工作机构的职责(附件3)

1、强化联席会议的职责,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的要求,镇政府负责部署、协调、统筹安排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分阶段安排工作落实;通过安全例会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日常工作由*派出所指定一名副所长和一名经办具体负责,办公地点设在*派出所,镇安办根据相关内容同时予以协助指导,镇直部门和各村、社区组织实施;成员单位由各村、社区和负责日常检查的镇直部门、民营科技工业集中区的负责人员组成。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要主动拟定方案,提出措施,掌握动态;主要领导应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2、*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派出所在日常管理、专项整治中的指导推动、检查监督、实施整改的作用;依托社区和农村警务平台,明确划分公安派出所辖区内各“警务室”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将辖区内“城中村”、“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纳入监管范围。

3、镇直各部门责任范围内的日常管理监督、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跟踪挂牌督办项目的落实情况,定期抽查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4、镇安办要明确职责,认真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同时对与本部门职能相关、本辖区内责任范围以外的消防防控目标也应主动掌握防范工作的动态,积极协助、配合责任单位排查隐患,落实整改。要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示范村居活动,建立一个以上的消防安全示范村或示范社区,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验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中,要将消防安全作为首置条件,严格把关。城建办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部署并同步实施。监察室、效能办应将这项工作纳入日常监察范围,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程序(附件4)

各责任单位开展日常检查时,根据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按附表中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所列项目逐项对照检查,作出评价判断后交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若被检单位对评价判断有异议或拒绝签字的,应注明情况;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应发给《整改通知书》,除公众聚集场所的疏散出口通道、“三合一”、易燃易爆场所等火灾危险性严重等级高的要立即整改外,其余的整改项目一般要求在7天内整改完毕,对整改项目在整改期满后7天内进行复查,并视整改情况当即制作《复查意见书》并送达,对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改的,应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予以处罚。上述书面资料均应分类归档。

(四)宣传培训

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是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能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安防人员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业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在不同的层面上,按不同对象开展不同方式的宣传培训活动。

1、各村、社区应大力推动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寓教于乐,广泛普及防火、逃生等基本知识和公共场所、通道的消防安全要求。

2、配合区消防大队加大对机关、各重点单位、社区、物业的安防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安防从业人员掌握维护消防安全、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并作为健全完善安防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制度的一项主要内容。

3、加强对企业法人和其他单位负责人的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其对做好本企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既保证单位员工的生命安全,也避免因消防安全问题被追究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从而促进企业进一步增加消防安全物质投入,注重消防安全管理,增强防范火灾的能力。

4、加大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知识的培训,对各村(社区)、工业集中区、专业市场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消防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提高检查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五)层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到人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工业集中区和专业市场,要按照镇政府的总体要求制定消防专项工作方案,并作为“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负责消防专项工作计划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明确日常工作机构,指定专人作为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联络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指导督促下一级单位制定计划,明确责任,部署落实,形成纵向逐级下达,横向逐项分解,环环相扣,具体到人的工作局面。

(六)例会、抽查及通报制度

1、季度例会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召开时间一般安排在季度末,或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召开的次数。会议内容主要是:各单位汇报年度计划、季度安排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派出所、*工商所、城管二中队等联合执法成员单位汇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办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镇安办通报有关火情,镇政府部署下季度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每次例会情况做好记录,收发各单位应报送情况汇报的书面材料,对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记录,汇总整理,存档备查。

2、季度抽查制度

镇政府将根据辖区防火工作的特点,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所对各村(社区)及其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抽查工作,对抽查的结果予以通报。

3、季度通报制度

镇联席会议将对各村、社区和镇直部门每季度日常检查、挂牌督办、专项整治等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及火灾四项指标进行通报。

(七)资料收集、归档

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派出所都要建立消防工作专项档案,将消防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责任范围的划分,日常检查监督情况记录,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基础台帐建立情况,各季度向镇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的书面汇报材料及其他专项工作的书面材料,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应归集到专项案卷,作为年度考评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