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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商务工作考评办法

区政商务工作考评办法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商务工作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提高乡镇(街道)、园区、片区做好商贸流通以及外资外贸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区商务工作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落实省、市科学发展考核精神,客观评价各乡镇(街道)、园区和片区商贸流通和外资外贸工作情况,做好商务工作考核,促进全区商务经济总量扩充、质量提升,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区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各片区。

三、考核内容

根据目前省、市科学发展考核重点和具体考核内容,结合我区商贸流通和外资外贸实际情况,具体考核指标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到账外资及增幅、进出口总额及增幅。

四、计分办法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按满分100分计算)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统计由限额以上与限额以下企业零售额组成。因限下企业零售额是通过综合评估取得,且在一个乡镇内无法评估。因此,通过考核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量及增幅、限额以上企业新培育个数及增幅、限额以下企业个数增量及增幅三部分,反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完成情况。

1、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量及增幅指标70分,其中增量及增幅两项要素各占35分;限额以上企业新培育个数及增幅指标20分,其中新培育个数及增幅两项要素各占10分;限额以下企业个数增量及增幅指标10分,其中增量及增幅两项要素各占5分。

2、考核计分方法:考核指标得分均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

计算公式:[(指标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4+06]×分值

总分=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量及增幅得分+限额以上企业新培育个数及增幅得分+限额以下企业个数增量及增幅得分

3、考核以上年度实际完成数为基数,上年度基数为零但本年度有数据的单位,增幅按各单位增幅的平均值计算。

4、本年度完成数为零的单位不得分。

(二)实际到账外资总量及增幅(按满分100分计算)

1、实际到账外资总量及增幅,其中总量占50分,增幅占50分。

2、考核计分办法:实际到账外资总量及增幅分别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

计算公式:[(指标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4+06]×分值

总分=实际到账外资总量得分+增幅得分。

3、上年度实际到账外资为零但本年度有实绩的单位,增幅按各单位增幅的平均值计算。

4、本年度完成数为零的单位不得分。

(三)进出口总额及增幅(按满分100分计算)

1、进出口总额及增幅,其中总量占50分,增幅占50分。

2、考核计分办法:进出口总额及增幅分别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

计算公式:[(指标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4+06]×分值

总分=进出口总额得分+增幅得分。

3、上年度进出口实际完成为零但本年度有实绩的单位,增幅按各单位增幅的平均值计算。

4、本年度完成数为零的单位不得分。

五、片区计分办法

片区得分为片区内乡镇(街道)、园区得分的平均值。

六、组织领导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商务工作实行年终总考核。外资和外贸考核由区商务局组织实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考核由区商务局、统计局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园区和片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主动性,促进全区商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对乡镇(街道)科学发展考核内容,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本考核办法由区商务局、统计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