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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后勤管理工作制度

全镇后勤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接待、食堂、车辆、办公用品等后勤方面的管理,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做到热情不铺张、周到不浪费,减少经费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工作制度

1、接待来客热情周到,原则上在镇机关食堂招待,食堂实行零利润管理,来客需要在机关食堂安排用餐的,由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安排。

2、确因工作需要,要求在食堂以外属本镇范围内的地方安排用餐,实行派单制,用餐单分发给各分管领导,用餐时请填写好来客单位、姓名、职务、人数后,交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安排。需要在共青城区范围内安排用餐的,经书记、镇长同意后,由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定点安排。

3、实行对口接待,尽量压缩陪客人数,陪客人数不得超过来宾人数,原则上不安排高档烟、酒,尽量安排本地酒,防止铺张浪费。

4、烟、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后勤办公室统一购买使用,从严控制。未经后勤办公室同意,部门或个人自行购买的不予审批报销。

5、实行招待费联审制度,招待费要详细注明来客单位、姓名、人数、陪客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勤办公室负责每月向书记、镇长呈报本期及累计情况,每季度向班子成员通报一次,以增强透明度,相互监督。

6、接待标准:处级以上或重要部门领导,接待标准为400元/桌以内(含酒水);开发区职能部门副科以上领导,接待标准为320元/桌以内(含酒水);其他职能部门干部,接待标准为260元/桌以内(含酒水)。

二、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原则上不购买高档菜肴,以家常菜为主。

2、购买食品时必须有两人在场,工作人员要在当日菜单上签字,当天交分管领导审核。

3、粮油每月集中采购,当月交分管领导审核。

4、食堂工作人员每星期将本周发生的费用,先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交镇长签字。

三、车辆管理制度

1、一般不得公车私用(包括换用)。特殊情况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分管镇长批准。

2、机关车辆在共青范围内使用,驾驶员要向分管领导报告,以便分管领导及时掌握车辆外出动向。

3、机关车辆外出离开共青,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

4、车辆修理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到指定维修点送检,并面议修理价格及时间后方可进厂维修,修理发票须经送修人员证明,分管领导审核,镇长签字,由财务人员与修理单位结算,修理发票须附修车工样单等附件方可报帐。修车后调换的零件要带回单位验收。车辆加油实行油卡定点制。

四、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及镇领导需要办公用品,必须先提出购买计划,由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购买。

2、所购办公用品由后勤办公室统一登记造册,领用办公用品须到后勤办公室签字登记。电脑等办公用品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后勤办公室,由后勤办公室定点派人维修。

3、爱护公共用品,镇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办公室的办公用品不得损坏、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