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视社会自由来稿审核。对通讯员、社会作者投递的稿件,须建立专门审核机制。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须对稿件内容、作者身份、事实来源进行严格甄别,涉及重大选题的须依法履行报备程序。
2、转载稿件须规范完整。转载其他新闻单位的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须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不得直接转载没有新闻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的新闻信息。
3、新媒体用语须规范审慎。制作新闻标题须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标题党”行为。
4、坚持实地采访核实机制。须建立新闻消息来源核实机制,坚持实地采访、现场采访、直接采访,多方核实新闻事实,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新闻报道。
5、加强记者编辑网络活动管理。新闻从业人员以职务身份开设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社交媒体账号,或在其他平台发布职务行为信息的,须事先经本单位同意,纳入统一管理,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影响媒体公信力。
6、完善问责与责任追究机制。明确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能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出现重大差错的,须严肃问责,批评教育不留情面,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7、稿件的真实性须经得起检验。稿件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稿件选用须具备指导性、新闻性、时效性和可读性。版面内容要求信息量大,综合运用新闻手段,避免空话套话,体现党报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8、防止主观认识加入标题。标题制作要客观、真实、精炼,避免将记者或编辑的主观评价加入其中。如“某省29万余名司机网上预约驾考”中,这29万人尚未取得驾驶证,不能称为“司机”,须修正表述。
9、杜绝标题用词不当低级错误。标题中的丢字多字、错别字是编辑工作大忌。如“筑牢”误为“牢”、“本报讯”误为“本报汛”等,一旦见报影响恶劣。编辑须反复推敲标题,确保用字准确、用词得当。
10、标题须避免歧义和夸大。标题表述须与稿件内容完全对应,避免言过其实。如将“罗平水晶产业”表述为“水晶产业在罗平绽放光芒”即言过其实,改为“罗平水晶扮靓‘晶’彩生活”既生动又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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