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时间表述须前后一致。同一稿件中时间前后不得矛盾,如9月8日交稿的稿件不能写“9月9日某会议召开”。杜绝“2月30日”等常识性日期错误。非直接引语中尽量少用“今天”“昨天”,最好写具体日期。
2、跨年稿件时间表述须准确。年末岁尾跨年时间段,对“今年、去年、明年”等时间表述须格外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如遇此类情况,最好直接使用具体年份,避免因时间指代不清造成读者误解。
3、时间制式须在同一稿件中统一。同一篇稿件中,时间制式应保持一致,要么都用2小时制,如“9时”“15时”,要么都用12小时制,如“上午9时”“下午3时”。同一稿件中“点”与“时”的表述也应统一。
4、数字减少不能用倍数表述。表示数量减少、缩小、降低、下降等情况时,不能用倍数,只能使用百分数、分数或“几成”来表述。例如,不能说“下降了2倍”,而应说“下降了50%”或“下降为原来的二分之一”。
5、数字单位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除直接引语和粮食产量等个别情况外,须使用国际单位制。将“厘米”表述为“公分”、“立方米”表述为“方”、“平方米”表述为“平”或“平米”,均属不规范用法。
6、温度单位表述须准确规范。关于温度的表述中,经常有记者将“零下10摄氏度”误写为“零下10度”或“零下摄氏10度”。规范的表述应为“数字+摄氏度”,如“零下10摄氏度”或“-10℃”。
7、机构名称须使用现行规范全称或简称。首次出现的机构名称原则上使用全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续可使用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得使用“发改委”等非规范简称。旧称须及时更新。
8、涉及民族宗教表述须格外审慎。涉民族宗教稿件中每一个字词都关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须准确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等核心表述内涵,警惕“藏独”等分裂势力的话语陷阱。
9、重大历史节点表述须与中央一致。涉及1951年和平解放、1959年民主改革、1965年自治区成立等重大历史事件时,时间节点和表述须与中央权威史料完全一致,不得有任何出入或自行发挥。
10、新闻图片说明须准确无误。图片说明中的人物姓名、职务、活动名称须与正文内容一致。涉及领导人的图片说明须与《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发布的图片说明核对,确保人物身份和排序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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