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项目(有则加项):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2、凡向本刊投稿者,除附有书面特别声明外,均视为投稿者承诺本刊上述各项要约。
3、正文应层次分明,在层次标码后,应拟定标题。尽量减少层次,不得多于3 层,采用1,1.1,1.1.1 方式。层次的数字序号顶格写,序号后要空一个汉字。
4、文中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形式,必要时可加适当的辅助线,表格上方须写清表序和表名,且表序应在内文相应处标明;扫描、电脑绘制的图片要求清晰、色彩饱和。
5、参考文献必须以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5年公开文献为限,按引用先后顺序排于文末,用小方括号将序号标在引用处右上角处。
6、来稿选题应把握已有研究进展,提出所需研究的科学问题和实践或政策意义,要有方法与理论等方面的创新性。
7、本刊注释均采用脚注形式,文末不列参考文献。注释序号采用1,2,3……;同一文献被反复引用者,从第二次引注开始可标为“同注某某”。
8、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
9、文稿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如一级标题用1……,二级标题用 1. 1……,余类推。通常不超过四级。
10、作者简介:置于首页地脚处,其内容与顺序为:姓名,出生年(后加一小横杠,并用括号括起来),性别,籍贯,工作单位,职称、职务与学位,主要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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