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基金项目,请注明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名称和编号,基金项目需要附批准文件或任务书复印件。
2、凡在正文中出现的所有引文、引语、数据等引用资料,请务必注明精确出处,以引注形式在正文内注明,并在文末参考文献中列出相应信息。
3、论文须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200—300字,英文摘要150—200词。另请择出能反映全文主要内容的关键词2—4个。
4、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于右上角标出。
5、非直接引文注释,注释前应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以“转引自”为引领词注明转引之文献详细信息。
6、来稿应具创新性、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主题明确、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层次清楚、书写工整。来稿一般三个月内没收到回复,作者可自行处理。
7、文中图、表要精选,具有自明性,切忌相互重复或与文字表述重复。每个图、表均应有简明的图题或表题及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的图序和表序。
8、文中各级标题一律按国家标准采用以下形式。一级标题形如一、二、三……排序; 二级标题形如(一)、(二)、(三)……排序; 三级标题形如1. 2. 3 ……排序。引言不排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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