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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学习论文范文精选

深度学习论文

深度学习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司法审查制度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普遍设立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如果机构的权力影响到公共利益或个人以及组织的权利或实质利益,那么该机构如何行使该权利就应该接受司法审查。司法审查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是指最高法院对立法机关的法律以及行政机关的行为的合殆I生进行审查的制度,此制度在政治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对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初步分析中提出了相关完善我国司法审查的有益对策。

一、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

司法审查制度起源于19世纪的美国,是通过1803年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马歇尔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确立的。在此案中,马歇尔法官否定了最高法院向行政机关执行令的权力,却肯定了司法机关的司法审查权,其根本依据便是美国宪法。马歇尔法官在判决书中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适用法律的人必须应当有权解释法律,解释宪法是法律的职权违反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0其思想基础和法理依据是其思想基础和法理依据是近代以来十分流行的“自然法理论”(个人权利并非国家赐予的礼物,它们是固有的,先于国家而存在的,国家必须尊重和保护这些先在的权利)。国家权力的存在有其合法性和必要性,因此我们必须允许国家权力强制性侵犯公民的权利,但是为了防止国家权力过渡扩张导致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侵害,关键的是一方面必须对国家权力的强制权明确的进行划分和限制,另一方面必须由法院对强制措施进行审查,是公民享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②

二、司法审查制度的涵义

司法审查是国家通过司法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进行审查,对违法活动通过司法活动予以纠正,并对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给予相应补救的法律制度。其建立的目的就在于对立法和行政机关的进行司法监督,平衡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保护法律的权威性,维护人民的合法利益。因此,对于司法审查制度的涵义,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从权力分配的角度来说,司法审查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分权制衡机制,公共机关不得超越授予它的权力(越权)或者不得滥用该权力,否则法院有权进行干预并给予受害公民救济⑧。从维护法律的权威角度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一切法律以及行为都不得与之想违背。司法审查又称违宪审查(违宪审查又称合宪审查或宪法审查,源于英文ConstitutionalReview,其本意是宪法性审查。有些国家由于是普通司法机关履行这一职责,因此又称为司法审查,中国正式叫法称为宪法监督或宪法实施保障,一般称作违宪审查)④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和裁决立法与行政行为是否违宪,从而保障国家法律的权威性与统一性。从保障人权的角度说,司法审查制度又是一种权利救济机制,它在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权力的侵犯时,为公民提供了获得救济的机会,即允许公民向法院寻求司法保护,由法院对国家权力行使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向公民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限制行政权的专横与肆意。

三、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新趋势

美国进入20世纪以后,行政权的不断膨胀,使“三权分立”这一宪政基石一度动摇,自由和人权受到威胁,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杰克森指出:“行政部门的兴起可能是上个世纪最重大的法律趋势……他们己经成为政府三个分支之外的第四支。u为维持权力平衡和权利保障之需要,司法对行政加强了控制的力度,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降低司法审查的门槛

1.被诉行为标准:从不可审查到可审查的假定

20世纪以前,法院基于对“三权分立”原则的严格解释,为避免干预行政,在行政案件的受理上持不可审查的假定立场,即私人只能对法律规定可以起诉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法律对于行政行为是否可诉未作规定的,法院应作不可诉的推定。20世纪,法院放弃了不可审查的假定,在法律对行政行为是否可诉未作规定的,应作可诉的假定。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揭示了两点理由,第一,“确认法律授予行政机关权力范围的责任,是一个司法职能。”也就是说,行政机关的权力有多大,不能由行政机关自己做最终判断,而应由司法来最终决定:第二,“国会建立法院审理侵害人民权利的案件和争议,不问这种侵害是来自私人的不法行为,或由于行使没有授权的行政行为。”也就是说,按照宪法关于司法权的规定,法院有权审理一切案件和争议,而不看涉及到谁。

2.原告资格标准:从权利损害到法律利益损害

1946年行政程序法出台前,法院坚持权利损害标准,即当事人只有法定权利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才有起诉资格,其他利益受到损害时,没有原告资格。1946年行政程序法出台后,法院以法律利益损害标准界定原告资格,即当事人在法律保护的利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具有起诉资格。1970年,最高法院将此标准概括为双层结构标准,即宪法层次的标准和法律层次的标准。第一,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要符合根据宪法规定的“案件”或“争议”,而只要被挑战的行为‘对当事人“产生了事实上的损害,,即构成“案件”或“争议”:第二,被侵害的利益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与扩大原告范围的政策相适应,法院对“法律保护”持宽泛的解释标准,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不仅限于法律明确设定的权利,而且包括法律所明示或隐含调整意图的利益。②

3.适格被告:取消“主权豁免”原则

美国法制源于英国普通法,英国长期奉行的“主权豁免”原则在美国也根深蒂固。该原则在司法审查上表现为:司法审查不能以国家和政府为被告,只能以官员个人为被告。⑧这种状况直到1976年修改联邦行政程序法才有了转变。该法明确放弃了“主权豁免”原则,并规定:“在没有能够适用的特定的法定审查程序时,司法审查的诉讼可以对美国、对机关以及以其机关名称或者适当的官员提起。”

(二)司法审查的范围

所谓司法审查的范围指的是司法市查的程度或深度。司法审查的范围与审查标准是相互对应的,审查标准高,则审查程度深,反之则浅。主要包括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审查两个方面:

1.事实问题的审查范围

事实问题的审查包括三个层次的标准:实质性证据标准,滥用自由裁量权标准和重新审查标准。实质性证据又称为合理证据,指的是法院出于对行政机关专业知识的尊重,只审查行政机关的证据判断是否合理,如果没有明显的不合理,即满足了实质性证据要求。滥用自由裁量权标准主要适用于依非正式程序作出的事实裁定。而明显不合理就是滥用自由裁量权。重新审理标准指的是,法院置行政机关的事实裁定于不顾,独立地对事实问题作出判断。此标准审查程度较深,但应用范围很窄,限于特定的例外情形,如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当事人宪法上权利的事实裁定。

2.法律问题的审查范围

法律问题包括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两个步骤,法律解释是刘法律含义的一般理解;法律适用是将抽象的一般规定应用于具体事件。法律解释是脱离具体事实的逻辑运算,是单纯的法律问题,法院可以充分行使最终的解释权。法律适用既有法律问题,也有事实问题,二者之中事实认定的分量更重,因此其审查标准侧重于事实裁定的审查标准。

四、中美司法审查制度的比较

由于我国与美国的宪政体制、历史和法律文化传统不同,我国司法审查制度与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就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一下两个个方面:

(一)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法律基b}与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法律基础存在差异

我国司法审查制度在宪法中并未明确加以规定,但是,宪法所确立的公民有权控告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否则应予追究违法责任的原则:以及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等,为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1989年4月4日全国人大通过的《行政诉讼法》建立了系统、完整的司法审查体系,是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虽然是一部诉讼程序法,但是具体明确了人民法院享有司法审查权的实体权利。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而是基于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相互制衡的需要。因而,我国的司法审查权存在的权力基础不同于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不是基于权力性质的不同而产生的,而是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加以确立的。

(二)我国司法审查的对象与美国司法审查的对象以及权利主体存在差异

美国的司法审查职权由最高法院行使,地方法院无权行使,因为只有最高法院是宪法法院,才有权进行合宪性审查,具有极高的权威性。我国的司法审查职权由多部法律明确规定,各类行政案件的管辖明确由相关各级人民法院行使,权利主体过多,层次较低,权威性不高。《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我国的司法审查权的对象是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和具体仲裁民间行为和其他具体行为,是有限的司法审查权。而美国的司法审查的对象是立法和行政行为的违法行为,针对的是抽象行为,是无限的司法审查权。

(三)我国司法审查的职能与美国司法审查的职能存在差异

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的职能作用主要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监督行政机关是否在程序和实体上违法,不对行政行为依据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只是名义上的司法审查,而非本质意义的司法审查,不存在对行政行为的制约。更不存在对立法行为的制约。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是对立法行为和行政行为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可以行使撤消权,因而是实质性审查,能真正发挥制衡作用。超级秘书网

五、我国司法审查的现状及启示

历史学家朱学勤在考察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特征时指出,我国“以往的社会管理几乎没有中立因素,全部呈一边倒单向排列,故而整个结构呈刚性整体,十分强悍,也十分脆弱。”@而作为司法权核心的司法审查权对于一个国家发展的意义也就不言而喻.

深度学习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毕业论文;思辨性;思维标准

1概述

毕业论文写作是大学生在毕业之前必须要完成的一项综合性、实践性的学习任务,是对学生四年学习成果的总结和检验,也是对学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能力的考验。当然也是学生进入更高层次学习、进行深层次专业学术研究、学术论文撰写的基础和初试。毕业论文是一种学术性论文,内容、格式、语言表述都必须正式规范。重要的是,毕业论文是在一定专业知识积累基础上,通过新的角度、新的方法对专业知识进行研究探讨,提出新的理论或观点,以补充和进一步提高该领域知识的研究。论文研究与撰写过程是一个集分析、推理、评价的复杂过程,是学生思维方式的外在表达,必然要求具备较高水平的思辨性,思辨的成果应该是主题鲜明、结构严谨、逻辑合理、论证明确的高质量论文。文章以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外语系商务英语专业学生毕业论文为例,通过对学生和论文指导教师的问卷调查与个人访谈,了解学生在论文写作中遇到的困难,结合Paul和Elder提出的批判性思维工具,研究如何提高英语专业学生在毕业论文研究与写作过程中的思辨能力,进而提高论文的写作质量。

2理论框架

在国内外思辨能力的研究中,Paul和Elder的研究理论较为突出。他们认为,思辨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一种方式。人类在了解外部世界,接受外部信息时,会不自觉地进行分析、推理,并且就此信息做出评估,这就是思辨的体现。Paul和Elder开创性地提出了批判性思维工具———思维元素和思维评估标准。思维在工作时,会对自身的思维进行检视,即评估,并且加以改进。本项研究主要基于Paul和Elder的思辨理论,提出在论文准备、研究与撰写过程中提高学生思辨能力、提高论文质量的方法。

3研究设计

本项研究以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商务英语专业2020届学生毕业论文为例,毕业论文共计47篇,指导教师14位。论文研究主题主要包括英美文化与社会、英语语言学习方法、商务英语笔译与口译、商务主题的跨文化研究等。本项研究主要以学生和指导教师问卷调查、个人访谈和随机抽取10位学生论文分析为主。研究以Paul和Elder提出的思辨能力9大评估标准为依据,分别就清晰性、准确性、精确性、相关性、逻辑性、重要性、公正性、深度和广度9个维度[1],结合论文的写作内容和写作技巧提出各种考评问题,论文指导教师和学生就各个方面给毕业论文评分。(1)教师反馈角度。论文定稿后,要求论文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学生论文进行9个维度的评价,这9个维度就是Paul和Elder提出的思维标准。笔者结合本科生毕业论文特点和要求,就每个标准提出了相应的参照依据,教师就以下参照依据给学生评分(1~5分)。对学生论文的评估,其实就是对其思维结果的评估,这也是思辨能力的基本功能之一,目的是以此来发现思维的不足和问题,进而通过科学的方法,改善和优化思维能力。清晰性:论文布局结构清晰;论文主题明确;论文语言描述简洁易懂。准确性:文中运用的概念、术语、理论、数据、案例准确无误;文中案例分析论述准确到位;论文格式、语言表述、英语语法、标点符号等准确无误。精确性:文中提供的数据、信息、理论是精确的;笔者的观点、立场与主题或目的紧密相关。相关性:笔者的观点、立场与主题或目的紧密相关;笔者提供的数据、例子与主题紧密相关。逻辑性:论文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陈述;论文分析论证符合逻辑。重要性:论文陈述有侧重点;论文研究及论述指向得出结论。公正性:文中的假设、论述很合理;文中的假设、论述很合理。深度:笔者对所要解决的问题做了深入的思考和陈述;文中对出现的问题、案例做了深入详细的分析阐释。广度:笔者能较全面(多角度)地思考并提出解决方案,如学习策略,翻译方法等。从思辨能力的9大标准衍生出的更加细化的考量标准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更能符合学术论文逻辑清晰分明、研究深入全面、论证公正合理的要求。在对47篇论文的评估中,清晰性标准中的结构清晰、主题明确等方面平均分最高,分别达到4.03和4.11,而平均分最低的方面是案例分析、论文深度、广度以及论文格式、语言表述、英语语法、标点符号。从9个维度整体来看,除论文结构和主题两个方面,得分普遍低于4分,由此可见,学生论文的多个方面如相关性、逻辑性、重要性、公正性、深度、广度等方面都需要提高。通过回答开放性问题和接受访谈,论文指导教师结合近几年的论文指导情况,指出了学生毕业论文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论文主题和意义不明确;学生思路模糊,逻辑不够清晰、论文结构不完整;大量引用他人观点,没有加以注释;理论不能很好地与研究主题相结合,案例分析不充分;缺乏创新;语言表述不规范;论文格式不规范。(2)学生反馈角度。问卷调查要求学生对论文写作中的论题选定、资料收集、文献综述、理论支撑、论文框架、案例分析、观点论证、研究意义、写作方法、结论与创新、语言表达、格式规范等多个方面对教师指导的情况和自身面临的困难进行打分(1~5分)。以下是学生问卷调查的结果:学生调查问卷回收45份,通过数据统计,教师对学生论文指导较多的主要是论文框架和格式规范两个方面。论文选题一般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研究方向自选,选定后与指导教师交流意见,再开展后续工作。从问卷中可见,教师对学生的文献综述、理论与研究主题的结合、案例分析、结论与创新方面的指导评分均低于3分,其他如资料收集、观点论证、写作方法等方面学生的打分也不高,由此可见,教师在这些方面的反馈不足,指导不够深入全面。而学生在论文研究与撰写中遇到的困难主要是文献综述、案例分析、观点论证、结论与创新等方面。对比可见,学生认为写作有困难之处也正是教师指导不够充分的方面。同时根据学生访谈,了解到学生在论文写作时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写作深度不够”“思考不全面”“内容不够详细和紧凑”“论证的逻辑性方面还需提高”“语言组织和表达不好”“可参考的文献资料不多”“案例分析不充分”“跟理论结合的不好”“论文框架不够清晰”等。问及与教师的交流情况,学生反馈有问题时会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但次数不多的沟通能给到的帮助也是不够的。

4结论

高等教育的目的是教会学生思考与学习,而毕业论文写作正是对学生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最终检验。一个具有思辨能力的优秀思考者必然具备较高的学习、创新、看待与解决问题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而具有较高水平思辨性的论文必然是符合学术论文规范和要求的高质量论文。那么如何使学生能在四年学习的最后阶段提交具有思辨性的高质量学业成果,结合论文指导教师的建议,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课程设置的多样化。论文质量高、思辨性强,体现的除对知识的掌握外,还有思维的能力及质量。一个人的思维能力不是一朝一夕练就的,而是长期的培养和训练所成。因此,英语类专业课程设置中,除了保证学生基本语言能力的课程外,还应开设或增加知识类课程,除与英语专业相关的文学、文化、经贸类和跨学科的选修课外,还应加大英语辩论与演讲、学术论文写作等实践类课程。第二,授课过程中有意识地训练。学生思辨能力的培养不是通过开设一门思辨相关的课程能实现的。教师是任何一种新教学理念的推动者和实施者。首先,教师自身要学会思辨,通过学习和训练,提升自身的思辨意识和能力。其次,在授课时教师要创造思辨的环境。教师应有意识地在各自课程的授课环节中通过提问引导、小组讨论、自评互评、阅读写作、辩论演讲、做课题调研及汇报、撰写读书报告或学期论文等方式引导学生训练自主学习、独立思考、收集信息、提炼分类、归纳整理、分析概括、总结撰文、自我评估和评估他人、剖析与优化思维、解决问题与创新的能力。在长期有意识的培养中,使学生养成思辨的习惯,使其成为一种内化于自身的程序化能力。第三,开设论文写作课。每一学年论文写作开题前的一次讲座很显然是不够的,应在三年级第二学期或四年级第一学期开设学术论文写作课程,系统讲解学术论文写作的知识和方法。通常,学生认为通过参考一些相关文献和模仿其他学术论文,利用半年的时间足以完成6千字以上的作文;此外,学生忙于申请工作、实习等事宜,分配在论文写作中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往往在论文截至时间之前匆匆完稿,导致上交的论文质量粗糙、格式不符规范。因此,有必要开设学术论文写作课程,一方面要让学生明确毕业论文写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让学生学会在论文准备、研究与撰写和完稿检验过程中做些什么、如何做才能更好地保证和推进下一步的工作。学生要学会批判性地阅读文献、收集资料、提炼所需观点和理论,要明确写作的步骤和规范,要有意识地深入全面地思考问题、要及时地与导师沟通问题等。第四,结合Paul和Elder的思维工具。Paul和Elder提出的思维工具理论是思辨能力研究领域较为突出并且普遍被人接受的理论。因此,本项研究试图将他们提出的思维元素和思维评估标准应用到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中。具体思路和实践方法如下:思维元素有8个,分别是目的、观点、问题、信息、解释和推理、概念、假设、结果和意义[2]。这其实是说,当思考问题时,人类的思维有出发点,带着问题以已有的观念为基础,推出一定的假设,形成一定范围内的合理性。然后,在实践中得到或准确或错误的验证。任何一种题材的写作,作者都要进入思考、分析、整理、表达的过程,结合思维的8个元素,即学生要明确写作的目的是什么(目的)?从什么角度和立场出发撰写内容(观点)?如何去陈述观点或解释问题(解释或推理)?使用哪些相关知识、概念、术语(概念)?依据哪些事实、数据或经验来支撑论点(信息)?最终要解决什么问题(问题)?作此论述或推论是基于怎样的假设前提(假设)?最终想达到什么样的结果或诉求(意义)?因此,学生在论文写作前和写作时如果能做到以上8个角度的考量并且满足每个要求,那么他们已经在进行批判性思考了,这样的思维产出的结果必然是主题明确、结构完整、逻辑缜密,经得住推敲的较高质量的论文了。此外,为了更好地保证并完善思维的质量即论文的质量,可以结合Paul和Elder提出的9个思维评估标准---清晰性、准确性、精确性、相关性、深度、广度、逻辑性、重要性和公正性,让学生在论文写作和完稿后以此为参考和评价依据,同时论文指导教师也以此为准对学生论文进行评阅,并就每个维度是否符合要求,需要做哪些修改,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本项研究以Paul和Elder的思维工具为理论基础,在对学生和论文指导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基础上,了解学生论文写作的困难和需要重点指导的方面,提出了提高学生思辨能力和毕业论文质量的方法。学生思辨能力的提高需要长时间有意识的训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研究中提出的结合思维元素和思维评估标准的方法是可以在论文写作和评阅时加以利用的。本项研究是对利用思维工具提高英语专业毕业论文思辨性和质量的初步尝试,之后将对具体的实践和需要改进的方面继续加以深入研究,希望对学生和论文指导教师能有较大的帮助。

参考文献:

[1]理查德.保罗,琳达.埃尔德.批判性思维工具[M].侯玉波,姜佟琳,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

深度学习论文范文第3篇

一、毕业论文及其写作要求

(一)什么是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从文体而言,它是对教学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科学探索的具有一定价值的论说文.从侧重点不同,分为学术论文和理论论文。工商管理本科的毕业论文一般为理论论文.理论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来探讨、论述理论问题,表述理论研究的成果,或理论对现实问题进行、说明、提出对策办法,并提升到理论高度的一种著述文体.由于毕业论文的写作,具有总结理论学习成果,培养学生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性质,就不能简单地重复已有的结论,而是从已知求未知,必须具有一点新的思想深度和自己的观点、主张。

(二)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

大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学生的知识相能力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二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基本功的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撰写专业学术论文打下良好的基础。

深度学习论文范文第4篇

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以及写作法学论文,最重要的是选题。一般的学习法律者除外,凡是涉及到法律要深入做的时候,那么,无论确定专门的学习、研究方向,还是写作论文、谋划长篇巨制,都首先面临的是选题的问题。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同样也是这样。因此,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首先要确定好选题,然后才能开始进行毕业论文的搜集资料、谋篇布局、开始写作。不然的话,上来就写,写完了就撕,很难写出好的作品,毕业论文也就很难过关。有些同学经常到了开题的时候,找到我,央求说,老师给我出一个题目吧!可是,论文题目不是那么好出的,而且学生自己究竟对什么问题感兴趣、有积累,并不完全清楚,还是要靠学生自己好好地进行选题。

一、作毕业论文选题的一般考虑

法学院学生,尤其是硕士研究生,在开始进行学习的时候,首先就是要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在指导硕士研究生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和学习刚刚开始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确定研究的方向。例如有的学生愿意做抽象的民法研究工作,我给他确定民法总论的研究方向。为什么要给他确定这个方向,就是因为我对他的学习和研究很了解,他对民商法的基本问题都是很精通的,基础很好,尤其是处理具体问题,应用民商法的理论得心应手,这也使他在同学中的威信很高。这个同学是很有才气的,要研究一个一般的题目是很不成问题的。所以,选择民法总论这个方向给他,既有难度,他又是能够胜任的。还有一个同学,他的特点是修养很好,基础很好,特别是在哲学的层次上,有很敏感的感觉,也是很有前途的。而民法哲学这个题目是很难做的,几乎是一个新的领域,现在没有多少人能把这个问题做得好。他有这个实力,那就让他做。应当说,在选择方向上,因为都是民商法专业,选择什么专业,只要结合自己的特点、长处和爱好,就行了。

更重要的是选择具体的题目。

选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专题确定为自己学习、研究的具体方向。法律的问题内容极其繁杂,就是确定一个大的方向,里边的内容也是十分复杂的。比如说,我们选择物权法作为研究的方向,作一个20多万字的专著,不可能写《物权法论》。如果20万字写成一部《物权法论》,那就是普及的教材,而不是法学专著。湖南大学的屈茂辉教授是我们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之前,他寄给我一本《用益物权》,大概有40万字。这种著作,分量与内容是一致的。同样,如果选择侵权行为法作为研究方向,也只能选择一个具体的题目,比如特殊侵权行为啦,归责原则啦,构成要件啦,赔偿范围啦,等等。我欣赏王卫国教授的《第三次勃兴—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专门研究过错责任原则的专著,一个归责原则写了20多万字。题目好,写的再好,就是一个出色的作品。民法总论的题目很多,可以做很多选择。我原来想过的有民事主体、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等。但是如果选择是《意思自治原则》,这就是一个很好的题目。如果把这个题目做好了,不仅是成功的作品,而且对民商法的进步也是有推动作用的。本科生的选题就为宽泛,可以选择的问题很多,涉及到全部的法律问题,因此应当很好地斟酌,确定自己毕业论文的选题。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来就是有研究方向的,选题相对较为容易一些。

那么,法学院的学生做毕业论文进行选题,要注意几个问题呢?

第一,选题要小。

正如刚才说的那样,选题一定要小。只有选题小,才能够在有限的论文字数的范围内,做最大程度的展开,增加文章的容量和论述深度,使自己的研究成果有价值。例如,如果用20多万字的篇幅,整整写了一部侵权行为法,那就是本科的教材,而不是法学专著,各个问题都点到了,但是没有什么深度,没有学术上的价值。所以,写作毕业论文在选题上,更是这样。一篇论文,字数是有限的。本科生的毕业论文10000字左右,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30000字左右,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100000左右,篇幅都不大,容量并不多,如果没有很好的设计,很难写出有深度的东西。按照一般的写作规则,学术论文通常要说清楚一个问题,大约要8000字,要把一个问题说得很透,大约要10000字以上。当然,也有几万字的论文,那样的论文,要内容很多,质量又要好(长文章可以看一看我写的《中国合同责任研究》和《动物人格权之否定》这两篇文章,前者发表在《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上,后者发表在《法学研究》2004年第5期上),否则,编辑会给你那么多的版面吗?现在一般作者写的文章,10000万字的文章就很难发表了。多数给你5000字左右的版面就不错了。要在5000字的篇幅中,写清楚一个问题,要有多好的文字功力,是可以想象的。为什么现在有人写文章没有人愿意看呢?就是又瘦又小,干干巴巴的,没有嚼头,看了头就知道尾。这样的文章,就是没有人愿意看。同样,毕业论文的题目也要选得小,在有限的文字中,尽力地展开,扩展它的深度和广度,文章才能够做好。

小要小得适当,与自己所要说的内容相适应。例如,要写一部20万字的“意思自治原则”,那就要下很多功夫,没有功夫,写不出来20多万字。可是,要选择大一点的,像“民法的基本原则研究”,要20万字,就好像差点意思了。文字不够,写出来的东西就会很平,没有深度。自己要仔细斟酌一下,根据自己的题目,掌握的材料,要与论述的深度相一致,这样就很好了。选择毕业论文的题目,更要注意这些,题目就更要小,能够用万八千字说得很透。即使是硕士论文或者博士论文,篇幅较大,但是题目也不能大。题目做大了,就做不到这一点了。有一个比较通俗的比方,就是刀越锋利,刀刃就越窄,好钢就集中在刀刃上了。写文章大概也是这样的道理。

第二,思路要宽。

题目小了,内容就要深。要想把文章写得深,只有思路宽,想的问题丰富、深远,历史的,现实的;横向的,纵向的;中国的,外国的;理论的,实践的;统统都要想到。

做一篇学位论文,上面这些问题都要考虑到,考虑得不周到,都会影响论文的质量。

当然,做不同的文章,要根据不同的内容对上述问题有所侧重。比如,写一篇法制史的文章,当然侧重的是历史的内容,但是要注重历史上的这种制度对现实的借鉴意义。写外国的东西,同样要注重研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有一名研究生写的一篇论文,介绍的是美国的信托制度,历史到现实,说得很详细,说得也很好,但是没有写对中国的借鉴意义。这样,就仅仅是一篇介绍性质的文章,降低了文章的分量,充其量是将外国的制度、知识介绍到中国来。我提的意见是,如果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研究信托制度对中

国法律的借鉴意义,以及怎样借鉴,写得好,就是一篇很好的文章了。

二、选题的主要方法

我在给一些研究生讲法学论文写作的时候,谈到具体的选题,都结合自己的写作实践经验,给他们介绍我的具体方法。下面我介绍自己应用最多的三种方法。

一是“夹空”法。

所谓“夹空”,其含义,就是选题尽量在理论的夹空中选择,在别人都没有选择过的空间当中选择。在现在的理论研究中,大量发展的是边缘学科,最引人注目。而且研究边缘学科最容易取得成功。在传统的学科中,也有这种“边缘”的题目。比较形象地讲,就是挨近的两个问题都有人研究了,但是,在这两个题目中间,还可以发掘出一个既与两个题目有联系,又与两个问题不同的题目。这就是夹空中的题目。选择这样的题目,我曾经说过,就像的“一点两面”战术一样,是包打胜仗的战术,是包打天下的题目。我在部队的时候学过军事学。的“一点两面”战术,批判尽管批判,但打仗是非常管用的。它的核心,就是攻击一处敌人,首先要选择一个点,作为主要的攻击点,然后再选择至少一个或者更多的“面”来配合,辅助进攻。可以试想一下,一个人,一个军队,如果腹背同时受敌,那他就只有一个选择:“跑”。所以说,“一点两面”是打的击溃战,不是歼灭战,但是确实如所说,是包打胜仗的诀窍。“夹空理论”也是包打胜仗的诀窍,应用于选题上,选得好,题目确定得好,文章就有了一半以上的成功率。

我在1987年写作《试论共同危险行为》这篇文章时,就是用的这种方法确定的题目。在研究侵权行为法的时候,我找遍了所有的文章,发现在中国大陆学者的论文和专著中,都没有写过这个问题。其原因是,前苏联的民商法学界对这个问题根本就不重视。而在大陆法系,这个问题几乎是一个常识。因为是在侵权行为法理论的夹空中的问题,我就参照大陆法系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写出来这篇文章,就在《法学研究》上发表了。现在,很多法院判这种案件,都是引用我的文章中的观点,做出判决。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中,确立了这个侵权行为制度,这是在我的研究16年之后,变成了司法实践的现实。这是我很得意的一个研究成果。这是比较大的题目。再说小的题目。在中国的侵权行为法中,没有人提到“霍夫曼计算法”和“莱布尼兹计算法”,到现在,也只有在海商、海事案件的赔偿中,才应用这个规则。在二十年前,这两个概念还是十分陌生的,当时我问过很多人,都说不知道,甚至是大教授也不知道。我就想,既然这样,那这个问题肯定是一个夹空中的问题。我做了研究之后,写过几篇小文章,强烈要求在实践中采用。但是,这种国外的司法常识,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就是得不到理解,到目前还没有在民法实践中采用,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写文章可以用这样的方法,选择专著的题目,也可以用这种方法。现在的专著何其多,虽然精品不多,但是很多问题都有人论述到了。在选题的时候,要注意运用这种方法,选择最容易突破的题目,最好是没有人做过的,做起来,才有前途。写作毕业论文,根据自己的论文容量,选择夹空中的问题写作,是最成功的方法。

应用这种方法选题,大家可以看一看我写的《侵害自由权及其民法救济》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我很满意的文章,在《法学研究》百期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得优胜,得到这一荣誉。这一篇文章,就是对人身自由权及其保护的题目,是以前从没有人写过的。我在实践中发现了这个题目,并且把它做出来,可以说是成功的。这篇文章说的案件,就是我在文章中经常提到的张莉莉案件,是一个典型的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案件。但是,在对这个案件进行讨论的时候,我的意见却没有人支持,最后以侵害名誉权的案由结案。这一点也说明了“名誉权是一个大破筐,什么难理解的问题都可以装”的这个结论。最近我在人民大学和耶鲁大学联合召开的名誉权隐私权国际研讨会上说了一个观点,就是“应当对名誉权开展一个瘦身运动”,就是要对名誉权进行减肥,使其名副其实。《侵害自由权及其民法救济》这篇文章,也是夹空理论的成果。

介绍一个选题内容,就是写作毕业论文是不是可以写人物。我们的法学毕业论文,一般都是论述制度,没有论述人物的。但是我想,写作一位学术人物,写出他的学术思想,也是很重要的选题。因此,我确定我的一位博士生,就写《佟柔民法思想研究》。我看是一个很好的选题。

采用夹空法选题,基础是能够找出夹空。这就需要有学术的修养。没有很深的学术修养,找不出来夹空。因此,在平时学习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搜集资料,掌握住研究防线的学术动态,才能够应用夹空理论选出自己的选题。

二是“超越”法。

在写作毕业论文的选题中,也可以选择大家都论述过的题目,在综合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超越前人所有的论述,做出自己的分析和结论。我把这种方法叫做“超越法”。

这种方法与“夹空法”正好相反。夹空法是研究别人没有研究过的东西,包打胜仗。超越法则是对大家都说过的东西,说出比别人更高明的意见,超越前人的议论。这种方法选题有其难处,这就是要在研究了全部、所有的同类著述以后,才能够做出这样文章来。因此,用这种方法选题,写作时下的功夫就要更深。没有实力,用这种方法选择题目,做起来很艰苦。但是,在现在,我国学术界的法律研究是很深入的,绝大多数的题目都被别人做过,要选择一个别人没有做过的题目,是很难的。大概在行政法和商法中,这样的题目还很多,但在传统民法、刑法中就很少见了。因此,在毕业论文选题中,超越法是经常用,当然也很难做好的一种方法。

运用超越法选题,首先要很好地看书,积累资料,掌握这一专题的来龙去脉,各家各派的学说观点,综合比较分析,归纳总结,看看自己在这个问题上,能不能超越各家各派的理论,自成一说,自成体系,别有新义。如果有这个能力,就可以选择这个题目。现在的积累资料掌握学术动态,方法简单多了,上网、GOOGL、百度,等等,一搜,有关的论文就出来了。不像我们那时候,天天蹲在图书馆,一张一张地记卡片,没有多少天的苦读,选不出来好的题目。

在实际的学术研究中,经常是运用这种方法来选择题目的。特别是选择做驳论的文章,更是要用这种方法,把要反驳的问题说透,然后提出自己的主张。我有一个老师,在讲课的时候,经常是批判了这个学者,再批判那个学者,几种观点都批判完以后,至于自己是什么观点,他说:“那还没有想好。”我反对这样做学问。但是也有人主张这样的做法也是必要的,因为不破不立,先破了大家的观点,然后给别人立论就打下了基础。还有一位老师讲课,每次都是“某某说”不对,“某某说”不对,“某某说”也不对,“我的观点永远是折衷的意见”,即“折衷说”。这种说法也不值得提倡,然而这种说法实际上就是超越法的应用,不过是没有应用好而已。新晨

应用这种方法选题,大家可以看一下我写的《论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这篇文章,发表在《法学研究》

1995年的哪一期上,可以查一查。这篇文章就是用的超越法选题,对以往的这类学说都做了分析,提出了延伸保护的主张。从题目的深度和广度上,都可以成就一篇较大的文章,因而就写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的制度中,选用的就是我的人身权延伸保护的理论。这也是我的一个很得意的研究成果。当然也有人在批评,但是,这种观点的认识,总还是比以前的一些说法有所进步。超级秘书网

三是“综合法”。

我先介绍两种不适合毕业论文选题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深度学习论文范文第5篇

一、毕业论文及其写作要求

(一)什么是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从文体而言,它是对教学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价值的论说文.从侧重点不同,分为学术论文和理论论文。经济学本科的毕业论文一般为理论论文.理论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来探讨、论述理论问题,表述理论研究的成果,或应用理论对现实问题进行分析、说明、提出对策办法,并提升到理论高度的一种著述文体.由于毕业论文的写作,具有总结理论学习成果,培养学生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性质,就不能简单地重复已有的结论,而是从已知求未知,具有一点新的思想深度和自己的观点、主张。

(二)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

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考核是取得高等教育毕业文凭的重要环节之一,毕业论文是高等教育完成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它是学员毕业的标志性作业,目的在于总结专业理论的学习成果,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是衡量自考毕业生是否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同专业相同层次的学力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是整个学习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员要有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绝不可应付了事。

(三)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首先毕业论文应符合社会学科类论文的基本要求,这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性:社会科学各学科是思想性很强的学科,它反映了作者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所以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看待我们周围的客观事物,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学术性:学术性是学术论文的基本特征。毕业论文的论点和论证不能只停留在描述事物的外部现象,而应在立论和论证过程中尽可能触及事物内部较深的层次,深入剖析事物的内在本质揭示出事物的规律性。

(3)科学性:毕业论文的撰写应以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以科学理论和科研实践为基础,采取严谨的态度去探求未知,得出结论。论文的科学性还体现在论文的立论要客观、正确;论据要可靠、充分;论证要符合逻辑,严密、有力;表述要严谨、准确。

(4)创造性:创造性的核心是创新。在毕业论文撰写时要注意对所研究问题采取新的分析方法,得出新的观点,不能只重复前人的研究或人云亦云,不要大段复述已有的知识。当然,创造性并不排斥继承性,事实上,创造性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

2、除了以上四点外,毕业论文还应达到一些特定的要求:

(1)符合本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应围绕自己所学专业进行。

(2)不能偏离经济学专业所要求的经济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