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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管理模式探索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管理模式探索

一、抽水蓄能工程建设项目发展状况

抽水蓄能电站诞生于1882年的瑞士,距今已经有了百余年的历史。它利用电力负荷低谷时的电能抽水至上水库,在电力负荷高峰期再放水至下水库发电的水电站,又称蓄能式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在电网的负荷不是很高的时候的电能转化成在电网高峰时期的电能,此外还可以用于调频,调相,也可以提升系统之中火电站和核电站的效率。目前我国开始大规模的开发利用新型资源,抽水蓄能电站在我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已经由过去的侧重于电负荷中心的配置转变到用电负荷中心,输出端,落地端,能源基地等多方面。国家电网如今提出了‘一特四大’的国家发展战略,即通过依靠大型的能源基地,来建设由1000伏的直流和800伏的交流所组成的特高压电路,也就是电力高速公路,可以促进大煤电,大水电,大火电的开发,使全国的资源达到一个优化的配置。同时,还会需要把特高压电网作为基本的骨架,各级电网所发展的电网作为基础,建成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领先地位的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的智能电网。此时特高压交流输电系统所产生的无功平衡和电压控制问题会比超高压交流输电系统更加的明显。我们可利用下大型蓄水电站平衡,快捷的调节特性,来承担特高压电网无功平衡和改善无功的调节特性,这是一种十分安全而且有效的经济措施。建设一定规模的抽水蓄能电站对电力系统尤其是电网的正常运行有着十分深远的作用。

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模式

国外电力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尽管有多种表现形式,其项目管理战略在于最大程度地合理确定各方职责,合理分摊风险以确保项目目标的完成。项目风险主要体现在投资、进度和质量三个方面。业主总是把承包商能够承担的风险尽量地转移给承包商,而自己则承担承包商不能承担的风险,应用较广泛的是FIDIC条款通用的方式,,同时业主专门聘请咨询公司承担业主工程师职责,业主工程师既受业主委托,向业主负责,又是一个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同时FIDIC也采用设计、建造、交钥匙等总承包方式及合资方式。但其根本方式只有一个,即“小业主、大咨询”,只是“业主”有十分广泛的表现形式,其不同的形式下业主管理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其共同特点是咨询工程师(业主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我国水电站建设管理模式从过去行政色彩较浓的水电建设指挥部到目前的项目法人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飞跃。抽水蓄能项目公司作为电站建设的业主方项日管理机构,建设管理人员配置受不同因素综合影响,一方面需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另一方面也需与项目运行有机衔接。因此,抽水蓄能电站这么大的建设项目必须充分利用专业化的社会资源,来帮助业主提高管理水平,实现项目目标。

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CM管理探索

CM(ConstructionManagementApproach)工程管理方式有二种,一种形式为型(“Agency”CM)方式,一种是风险型工程管理(“AtRisk”CM)方式。要认同这一管理模式,首先要对项目法人负责制和法人进行具体的建设管理这二个概念进行澄清。委托建设管理后,法人的业主权力减弱了,法人怎么进行负责,这其实是一个认识上的问题。如果把建设管理当成一种产业,那么建设管理的企业—————项目管理公司只是建设中的一个单位,就类似水电建设工程中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制造厂家一样。建设管理单位不提供图纸、机具和设备,也不进行具体的施工,而是以建设管理者的角色出现在工程建设中。按照现代的建设管理,业主在有项目管理公司不是权力的削弱,而是其权力更加集中、责任更加到位。这主要反映在业主可以有更大的精力来管理其资金的运作和建成后的运行。浙江桐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管理在构筑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等五制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在国内率先采用了现场委托管理的模式,即“小业主、大监理、有限委托”的管理模式,是水电建设采用这种模式的初步尝试。实践证明,桐柏项目采用CM管理模式是成功的,项目进度、质量、投资、安健环管理等都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积极效果。

(1)CM方式缓解项目建设、运营阶段专业配置结构性矛盾。

蓄能电站建设期业主人员主要以水工、施工、工程投资、合同管理人员为主,运行期以机电设备管理维护人员为主,采用CM模式可解决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的专业配置结构性矛盾,业主单位在建设期无需配置齐全的专业管理人员,减少了运行期相应人员的安置问题。

(2)CM方式是加强业主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的可行方式之一。

从目前国内水电建设主要参建方情况分析,在以项目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建单位所构筑的工程建设体系中,项目单位的力量都往往是最弱小的一方,外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统计中,我们发现这其中涉及的大部分都是非财务性的相关指标,也就是说披露的信息中大多为指定性的指标,有关于社会责任绩效一些关键性的指标则没有包含在内。比如说在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方面,该部分属于定量性的指标,用来综合的反映企业社会责任是否有效的实施,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实质性指标,其加权综合平均却不足百分之四十,同样,另外一个叫做关键绩效表的的指标的披露率也是不足四成。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应该多披露这样的定性指标,而不是其他太多不相关的数据,以此来填充内容。而作业企业方也应该清楚的明白,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不能当做是企业的门面工程,它是公司社会责任是否履行的重要指标,是公司对大众的重要说明。

四、对我国上市金融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实施全面的社会责任管理。

企业在制定自己的战略目标是,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都应该考虑到企业的社会责任,这是公司的基础所在,也是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报告健全的前提。为了实施周全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我们需要掌控五大环节,首先应该制定企业的社会责任战略目标,其次将人力资源与管理系统相结合,再次应该有一个健全的评价系统,然后在公司内部要推行社会责任目标的实施,最后是要实施评价控制体系,与此同时也要兼顾三大难题:首先是要建立一个系统有效的社会责任沟通机构、其次是要将企业的社会责任融入到公司的日常经营之中、最后是要展开对社会责任事务的研究。在我国的上市金融机构之中,若果想要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管理水准,必须努力解决上面的三大难题,以此来完善企业的社会责任披露情况,由前面的图表我们可以发现,我国金融企业中的保险、信托和证券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价差,因此应该在当前的情况下建立和实施全面的社会责任报告管理,合理有效的利用现有资源进行整改。

(二)规范披露准备,实施奖惩措施。

根据前面所提到的,我们可以发现监管机构目前仅仅是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做出了强制性的要求,但是,对于具体的内容、格式时间日期和报告质量等等都没有具体的要求。因此我国的监管机构必要要对披露的具体要求作出详实的说明解释,并且也要对没有按照规定实施的企业进行处罚,以正监管之风。同时,为了提高上市金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整体水准可以对表现较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或者奖励,促进企业能够主要的披露出更加详实、系统全面的会计信息,将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归入企业的绩效范围之内,树立一个先进代表,以期能发挥示范的作用,从而对整个行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一个引导,对那些主动全面详实披露信息的公司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此鼓励公司合理的进行披露。

(三)创立审计制度,健全评价体系。

政府管理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社会责任检查制度,以此来对我国上市金融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进行审核。如今,已经有企业在其年报时附上了有资质的审查机关的社会责任审查报告,以此来证明公司对社会责任履行的真实性。监管机构也应当对这些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检查,看他们是否有相应的资格、具体的检验办法和查验的具体目标是否合理。除此之外,监管机构也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抽查检验,以此来保证整个行业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同时监管机构也应该在指标的评价方面做好自己的工作:可以借鉴或者效仿财务报告的形式,首先是要建立一个系统完整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体系,并且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借鉴别人先进的管理经验,与国际的评价体系接轨,也可以适当的增加一些补充性的指标,以期能使行业间能有可比性。

(四)加强研究层面交流。

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起,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就已开始,诺贝尔得奖人、著名的经济学家费里德曼早就指出“比公司管理人员为股东谋取更多利润之外应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报告的研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也是取得了不错的成果,研究的方向和方法也是多次进行了更改,但是任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应当怎家国内外在理论研究的交流,比如可以开展峰会,以此来解决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达成一致见解。其次应该加快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理论框架,对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指引进一步完善,可增加补充性的说明,在企业之间可以展开交流、培训等活动,加强理论性的扩张,同时有利于行业可比性。

五、结论

我国对上市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才处于起步阶段,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和模式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从我国的发展历程来看,我们应该由期初的简单模式开始发展,在起步阶段,可以在现有的企业年报中,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要求,或者是要求企业定期的类似于“白皮书”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到条件相对成熟以后,可以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加入相对应的社会责任报告。总的来说,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路才刚刚起步,许多框架和模式需要我们一步步去探索,但着终归是企业发展大的趋势。

作者:刘欣 单位: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