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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效率

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效率

一、宏观政府职能的转变

公共管理职能发挥的关键是能够打破政府垄断性执政。即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组织机构、以及社会民间力量等,以此才能大幅度减轻政府执政压力,并在社会力量下实现监督政府执政,真正意义上的发挥出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管理效能。也就是说,政府机关单位在当前形势下,必须能够以社会职责为导向,并以实现社会责任与社会效益的高低作为衡量自身执政业绩好坏的关键所在。为此,这就要求传统意义上的政府管理职能能够得以转变,杜绝垄断执政的现象,并积极依据社会变量、社会形势来及时来调整自身的职能结构、执政权限的运作方式等,以此才能实现宏观意义上的政府公共职能转变与作用深化。另外,我们也知道政府机关单位也同样是社会服务参与者,监督者、以及一定程度上的干预者。为此,政府机关单位还要必须以社会为主导,令社会群体组织机构所满意,坚持贯彻政府公共管理民主化政策,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群众与各组织团体机构的根本利益与要求,做好社会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社会服务与解决好社会监管“越位”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有利格局。

二、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加强服务是当代社会公共管理实行过程中的主要手段与方式。现代社会公共管理的主要社会责任与义务就是为社会组织成员或相关组织机构提供公共服务,凭借服务职能发挥的最大化促进公共管理过程能够实现健康循环。而当前形势下的国家政策贯彻与实施需要政府机关单位能够从“监督管理型”向“组织服务型”顺利过渡,即基本政府职能的转变能够融合服务管理职能。也就是说,城市化工作建设进程步伐逐步加快,以及现代社会计划经济体制作用的逐步深化,不少组织群体及相关组织机构的社会公共需求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如果政府仍然以传统参与者、监督者去发挥单一管理监督职能是不可能完全满足国家政策需求以及人们服务需求的。为此,这就需要政府机关组织机构能够适应当前国家形势需求,加大公共管理效能发挥的执行力度。因此,政府组织机构应当坚持做好以下几点。其一,国家财政重点建设投向已经明确了“三农”相关的新农建设问题。所以,对于政府而言,应当坚持以公共事业为主、大力支持地方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建设,协调好地方经济的贫富差距。其二,能够为企业、社会等有关组织机构提供经济性服务支持。其三,解决好社会矛盾问题,把建设执政目标对准社会公共产品、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建设投入问题,力求社会供需矛盾问题能够大幅度降低。其四,是要强化政府在社会公平、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方面的指标,并以此作为配置财政税收等公共资源的重要依据。其五,是积极稳妥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形成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格局。

三、强化政府机关单位公共服务监督

公共服务监管是指政府运用公共权力制定和实施规则与标准,以约束(政府内或政府外)独立运营的公共服务机构,以确保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和公平。主要包括准入资格、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成本效益、普遍服务、竞争秩序、公共补贴、不分配利润政策的执行等。因此要做到:一是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的法律框架。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共财政制度,建立规范的财政供养制度,并通过相关法律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建立依法行政的理念、程序和实施机制,并在法律上保证公共服务事业放开准入、依法监管。二是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界定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作为服务供给者、出资者和监管者的不同职能。改变“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局面,建立合理、透明的检查和考核机制,从而才能发挥出审计与纪检等的政审基本职能作用。三是建立出多元化、多层次、以及有多种组织机构参与的现代化监督体系。为此,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机关单位能够依据国家法制环境下的政策、文件精神等作为标准去强化基本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此同时,在由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应能加强“政府内监管”,改变政府部门自行制定的政策、自己执行政策、自我进行评估的格局。即在全面建设小康和建立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政府要切实履行向全社会公平、有效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尤其是在完善的预算和审计制度基础上,履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责。

四、强化诚信意识,促进公共管理效能下的诚信影响力提升

政府履行社会责任下的基本义务与监管好地方经济建设中的各项事务,往往离不开社会主体或社会形态下的各方组织机构的认可与拥戴。也就是说,如果政府行政机构没有诚信就难以树立自身的威信,而难以树立树立威信的结局必然是失去民心,即处处受到社会参与主体的限制与约束,难以发挥正规基础职能,故而产生监管与被监管混乱的不利局面。为此,这就需要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单位能够树立自身诚信、权威、威信,以此才能使得政令畅通无阻,并客观避免随意执政的局面形成。同时,政府还应当坚持以诚信为主去推动整个社会对自身的信任,不断通过各种有利举措、制度的正规执行去积累自身的公信力与凝聚力,以此才能不断提供公共管理能力。除此之外,政府还要强调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在决策、程序和监督等方面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尊重社会成员个体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管理权,做到法制化与透明化。即政府公共管理效能下的政策执行,务必要在民主化、法制化、以及科学化下的管理体系制度上做出客观安排、调整或部署,从而才能让社会认知到政府的诚信影响力。

五、结语

总之,高效公共管理职能发挥对政府机关组织机构来说至关重要。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政府逐步完善公共管理职能发挥的相关规范机制,并按客观时势要求去规范自身职能发挥,才能逐步解决好社会与政府之间的各类矛盾问题,促进自身与社会各组织机构实现协调发展与良性互动,真正意义上的高效贯彻国家基本政策与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