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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视的成因及危害分析

歧视的成因及危害分析

“当我们缺少关于他人的完全信息时,我们就会求助于定型化。”定型化的不可避免,除了不掌握所有认知对象的所有信息之外,另一个原因是我们能更快地处理那些与定型化一致的信息,而不是与定型化不一致的信息。特别是对于决策者,由于时间压力、做出决策的压力,面对认知效能的要求,更增加了定型化的可能性。如认为女大学生不如男大学生,则一个对女大学生的信息有限的雇主,在女大学生和男大学生之间进行选择时,很可能无意识地假定女大学生都不如男大学生,由此在聘用时选择了男性,造成了对女性的歧视。另一种典型的由定型化引发的歧视是地域歧视。如近年来,河南人和云南镇雄人成了地域歧视的受害者。由于河南人和镇雄人中的极少数人为非作歹,人们便无意识的把极少数人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归结为整个群体的特征,出现了诸如“防火、防盗、防河南人”等歧视性的说法,传出了镇雄人“打砸抢拿、坑蒙拐骗”的坏名声。

类型化是一个重要的认知过程和认知的重要手段。社会学家袁方先生认为:类型化是人们在认识新事物时,进行比较,寻找相似性、差异性,并进行归类的过程。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人们会自动根据明显的、臆测或者细微的特征,把认知对象划分为不同类别。甚至还有心理学家认为,人类的思维必须借助类型化才能进行思考。因为人们要认识、理解的事物是复杂的,类型化能够帮助我们减少认识世界的难度。当遇到新事物时,人们总会把认知对象与已经认识的事物进行比较,寻找彼此之间的形似性和差异性。比较的结果有几种:一是没有相似性,有差异性。二是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进而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相似性多,差异性少。另一种是相似性少,差异性多。人们在类型化的过程中,把相似性与差异性都普遍化了。如果我们已经过A点把他人类型化成与我们相似的内群体与外群体,那么我们会推断内群体成员与我们在特点B、c、D等上也相似,而外群体成员与我们在特点B、C、D等上也不同。结果是我们在各个特点上都系统地低估了内群体的差异,夸大了外群体的差异,即在面对外群体时,往往夸大了与外群体之间的差异,而忽视了与内群体之间的差异。美国社会学家萨姆科根据群体成员对待群体的立场和态度,把群体划分为内群体和外群体。成员对群体有强烈的归属感,就是内群体,与内群体相对应的是外群体,又称他群体。在社会互动过程中,自动地偏爱内群体。当然,对内群体的积极评价,并不意味着对外群体就存在反感或存有敌意。在资源的配置过程中,我们给内群体成员更多正面、积极的评价,进而对内群体成员表示出信任、友善、尊重和合作等积极属性。而不自主地更多偏爱内群体使内群体在资源配置中处于优势,而使外群体处于相对劣势,结果是通过更偏爱内群体而不是通过对外群体存有敌意而引起歧视。在笔者的家乡建水,保姆市场的从业人员由本地人和外地人共同构成,就业渠道则主要是通过中介和熟人介绍。据对雇用过保姆的人员的调查,就本地保姆和外地保姆做何选择时,绝大多数的人还是更愿意选择本地保姆。问及原因,回答多是本地保姆因家在本地,不会做有损雇主的事情,比较安全,同时也更易于交流。在这里,雇主把外地保姆视为外群体,而视本地保姆为内群体。对本地保姆表现出更多的偏爱,感到更安全,结果无意识地形成了对外地保姆的歧视,即主要是通过对本地保姆的偏爱而不是对外地保姆的反感或敌意来引起歧视。

一、歧视的社会根源

社会行为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受到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人无法离开社会而存在,人类的全部社会行为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的。因此,人类的社会行为从根本上说都会受到整个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社会环境包括政治制度、经济状况、社会规范等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存在,以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构成了人类行为的客观制约因素,直接或间接塑造、影响、调节或引导人的行为。歧视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和现象,是一个社会中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而形成的结果,这些因素决定着歧视的形式和结果。讨论歧视问题,不能仅从某个方面去进行,而应该进行多视角、多维度地分析。而目前对歧视的分析,主要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因此,笔者尝试着把歧视问题放到广义的社会环境中加以剖析,以便加深对歧视现象的理解和认识。

1.现实原因

“部分农民工在城市随意建窝棚、以街为厨、随处大小便、砍树折花、涂污建筑物、损坏公共设施、不遵守交通规则等……据有关方面统计,农民工进城无照经营的占到40%以上,更为严重的是制造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农民工的这些负面形象使其声誉受损,降低了其在市民心中的认可度,由此导致对农民工的歧视。对艾滋病的歧视除了恐惧、羞耻、厌恶等原因外,还有一个现实原因就是艾滋病患者犯罪等违法行为。曾有报道南方某城市艾滋病扒窃团伙猖狂,六年内竟查出百余艾滋病扒手。有的地方艾滋病患者则专门以替人打架、要帐来收取报酬,更有艾滋病患者拿着注射器威胁路人索要财物的恶性事件。这些艾滋病患者利用公众对艾滋病的恐惧心理,以艾滋病为有利的工具,,趁火打劫,为非作歹,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加剧了社会公众对艾滋病的歧视。

2.经济原因

歧视的再一个原因是经济原因。如健康就业歧视,用人单位把健康明文写入招聘条件。企业有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权利,非健康者的进入会增加企业的运作和管理成本,特别是传染病患者则会带来医疗成本、病情转化的休假成本,以及传染他人的风险成本,企业为了避免这些成本,只聘用健康者。尽管社会中的每个个体或群体都有自身的合法权利,但是在一个具体、特定的场所或互动事件中,人们的合法权利并不都是相容的,一旦冲突就会倾向于选择有利于自身的利益。在企业自主选择权和非健康应聘者的平等劳动权冲突,从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自主权并未受到实质性的限制,故而企业的用人自主权会被无限扩大,由此引发的自主选择权与平等劳动权的冲突将更普遍。再如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如前所述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出于劳动力成本的考虑。源于女性生理特征的高劳动成本,约束了用人单位对女大学生的聘用。农村对老年人的歧视,主要表现为不赡养老人。目前,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生存方式以农业生产为主,需要体力作为支撑。随着老年人体力的衰竭,其在家庭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也随之下降。同时随着社会知识的迅速更新,老年人的生产经验不再像传统社会那么重要,老年人所具有的价值不为社会所重视。老年人在经济生活中地位的下降,是其被歧视的经济原因。

3.歧视的文化原因

地域歧视指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歧视,包括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歧视。地域歧视包括单向歧视和双向歧视,其中有经济原因导致的地域歧视,即经济发达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歧视是单向歧视。而经济原因无法解释地区之间的双向歧视,如北京人总爱指责上海人小气,上海人则看不惯北京人的官僚做派;西部人觉得沿海人奸诈,沿海人认为西部人顽愚;上海人常称外地人为“农民”,扬州人对于外地人的看法更是直接,把北方来的称为“挎子”,南方来的称为“蛮子”,只佩服苏南人和浙江人。显然,上述地域歧视不完全是由经济原因导致的,我们认为双向的地域歧视的主要原因是文化认同感的差异。因为不同区域之间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差异,从生活方式、生产方式、风俗习惯到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既有发达程度的不同,也有内容的不同。其中,物质文化作为评比性文化有明显的优劣之分,易比较,但行为习惯、思想意识、习俗等作为非评比性文化在文化比较中没有明显的优劣、高下之分。如果以自己的文化作为中心和标准评价其他文化,就会导致双向的地域歧视。双向地域歧视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人们相互区别的一套集体思维模式和彼此之间文化的不认同。

4.歧视的制度原因

目前,我国遭受制度歧视最严重的群体是农村居民,城乡二元体制是使农村居民遭受歧视的最主要的原因。户籍制度的主要功能是控制社会资源的配置,把一部分人排斥在分享优质社会资源之外。我国以往城乡制度的设计上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两种制度:城乡不公正的公民身份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公共财政制度等等。这些制度基本导向都是向城市倾斜,过分侧重和保护城市、工业和城市居民,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市民轻农民的问题。美国社会学家帕金认为:任何社会都会建立一套程序或规范体系,使得资源和机会为社会上某些人享有而排斥其他人,这种程序规范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集体排他,把某些社会群体整体排斥在资源之外;另一种是个体排他。尽管上述限制农民的政策和体制有其存在的历史性和合理性,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其局限性,这是一种以牺牲农民利益为前提的不平等的做法。城乡不平等的二元体制具有以地域和户籍为标准的集体排他性,把广大农民禁锢在农村,享受不到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利和待遇,失去了与城市居民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蕴含着严重的不公正的价值观念,对农村居民一直带有集体排他性的歧视与偏见。

二、歧视的危害

(一)歧视与个人

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在很多方面努力,其中坚持并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之一,同时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而歧视作为最大的不公正,不仅与和谐社会相悖,而且有碍和谐社会的建设。从个体来看,歧视使被歧视对象(被歧视的个体和群体)由于被歧视而产生悲观失望,对生活失去信心,损害了部分社会成员的人格尊严,损害了社会成员应有的平等、自由的基本权利。歧视背离了公正原则,剥夺了一部分社会成员的资源,限制甚至阻碍了这些社会成员的向上流动。既损害了被歧视对象的合法权益,又腐蚀了歧视者的思想,使歧视者的偏见和错误观念加深。我国所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说,社会发展取决于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取决于良性的竞争和合作,取决于社会向心力与凝聚力的增强。这些都需要以社会公正作为基础和保障,而歧视违背公平竞争的原则,动摇了合作的基础。

(二)歧视与社会运行

从社会学意义上说,社会的运行和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二是中性运行和模糊发展;三是恶性运行和畸形发展。所谓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是指特定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三大系统之间以及各系统内不同部分、不同层次之间的相互促进,而社会失调因素被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和范围之内。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而歧视是现实中客观存在的制约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因素。一个现代化国家的社会秩序,应该建立在最基本的社会公正的基础上,如果连最基本的社会公正都不存在,而是采用不为人们所认可的不合理、不公正即歧视的手段使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结果将不利于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同时也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社会风险最易在社会承受力最弱的弱势群体中爆发,从而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不管是社会层面的歧视,还是制度层面的歧视,都是对被歧视者及群体的不合理、不公正的行为,使其处于弱势地位,从而削弱了对社会的认同,甚至导致其对主流社会的排斥和一些反社会行为的发生。

(三)歧视与社会流动

社会流动是社会成员实现发展的重要途径,其重要功能就在于可以为社会地位较低的弱势群体成员处境的改善提供平等的机会。歧视使强势地位的阶层和群体人为地设置障碍,排斥其他阶层和群体的成员进入本阶层。歧视性制度和政策造成社会水平流动的相对封闭性或提高了社会流动的成本,不利于健全、平等和开放的社会水平流动机制的形成。社会互动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是社会发展的手段,良性的社会互动是和谐社会的基础,而良性的社会互动是以公正为基础的,歧视不利于良性互动的形成。对某人来说,不遵从社会规则意味着将被驱赶出所属群体,当歧视行为成为一种主流行为时,即当歧视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习俗、传统或不成文的规范时,对某一群体的歧视成了一种普遍的做法时,非歧视行为反而成了一种违背社会潜规则的表现,那么歧视不仅会促使有偏见的人采取歧视行为,甚至会迫使本来不愿意歧视他人的群体采取歧视行为,最后导致歧视现象的不断蔓延。

作者:钟凤梅单位:云南开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