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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和民本

民主和民本

一、“民主”与“民本”

先看《不列颠百科全书》对“民主”(demoracy)的解释:

英语此词源出希腊语demos(人民)和katos(统治),因而字面意思是“人民统治”。在当代的用法上,民主有几种不同的意义:①由全体公民依照多数裁决程序直接行使政治决定权的一种政体,通常称为直接民主;②公民不是亲自而是通过由他们选出并对他们负责的代表去行使同样权利的政体,称为代议制民主;③一种通常也是代议制、多数人在保证全体公民享受某些个人或集体权利诸如言论自由或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约束的构架内行使权力,称为自由民主或宪政民主。……通过自由普选而产生的代议制议会,在19、20世纪成为民主政体的主要机构。在许多国家,民主的含义还包括竞选公职、言论和出版自由以及法治。

这里,“民主”,不论作为一种制度还是作为一种思想,都强调人民主动行使其作为主人的权利,即主动成为主人,而不是被动的被当作“主人”。在中国,古代“民主”与近现代“民主”的含义相去甚远。如:“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尚书·多方》)。中国古代“民主”——(人)民之主,近现代“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据考证,到19世纪,汉语中才出现具有现代意义的“民主”。

“民本”概念可能直接来源于:“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古文尚书·五子之歌》)。“民者,君之本也。”(《毂梁传·桓公十四年》)。而其它儒家典籍对“民本”思想进行了各种发挥:“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孟子·尽心下》)。“且丘闻之,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不至矣!”(《荀子·哀公))。“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君以民存,亦以民亡。”(《礼记·缁衣》)。

不难理解,以上言论都在建议君主(或想作君主者)应以民为治国(或立国)之本——基础。因此,“民本”是一种治国之道,而不是一种政权构成形式;“民主”是一种政权构成形式,也可算作一种治国之道。“民本”是少数人的工具,“民主”是多数人的工具。

二、由黄宗羲政治思想引发的争论

清朝末年,黄宗羲的政治思想被维新派和革命派广泛传播,在维新运动和辛亥革命中发挥理论宣传作用。学术界对其公开讨论也随之展开,并由此引发了关于黄宗羲政治思想性质的争论,至今未绝。本文着重从政治哲学角度讨论黄宗羲的思想,将学者们有关黄宗羲政治思想性质的结论纳入政治哲学的讨论范围。

政治思想、政治理论、政治哲学(思想),三者之间界限模糊,常被混用。笔者以为,从任何层面(诸如事实层面,价值层面,混合层面)对政治现象进行描述、评论、预设,其中都包含政治思想,包括零散的、连贯的和系统的。因此,政治理论和政治哲学都属于政治思想。通常理解的政治理论,侧重于从经验层面分析、评论政治现象,主要为实证性的结论;政治哲学从哲学(思辨的、价值的,而非实证的)角度理解政治,在种种预设基础上,构建应然的政治生活。

黄宗羲的政治思想中,关于君主的起源、君臣关系、“天下之法”与“一家之法”等问题,为政治中最根本问题,宜从政治哲学角度分析讨论,这也更能体现黄宗羲政治思想的深层内核。

考查过去对黄宗羲政治哲学思想的研究成果,人们的基本观点随时代和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差异明显。在中国内地,对黄宗羲政治哲学思想的研究,大致以20世纪80年代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学者们往往将黄宗羲的政治哲学思想定性为“民主”、“民权”思想,或“民主启蒙”思想;少数学者将之定性为“民本”思想(以萧公权为代表)。后期,以“民本”思想来界定黄宗羲的政治哲学思想逐渐占主导地位。近年,一些学者以“新民本”思想定性黄宗羲的政治哲学思想,影响较广。

在海外,学者们几乎一致反对将黄宗羲的政治哲学思想定性为“民主”、“民权”思想,但在论及黄宗羲政治哲学思想的性质时,则难以达成一致。美国学者费正清认为,黄宗羲《明夷待访录》中的种种议论不超出儒家思想的陈腔滥调,狄百瑞也认为黄的思想基本不出儒家范围。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反对把黄宗羲的政治哲学思想比作资产阶级的近代民权思想,也反对把黄的思想定性为民本思想,他认为黄宗羲的万民政治只代表富民阶层(地主、工商业者等)“自私自利”的要求。

港台学者多以“民本”思想来界定黄宗羲的政治哲学思想。高准认为黄宗羲的政治哲学思想具体发挥了民本原理,并含有男女平等、宗教平等、民族平等之义。张高评称:“梨洲本孟子而倡民主,推礼运天下为公之义而言民本,自孟子以来所未有也。”金耀基称黄宗羲是中国民本思想的集大成者。牟宗三对《明夷待访录》中“君害论”思想、“天下之法”及“藏天下于天下”的理想推崇备至,而对黄宗羲政治哲学思想的定位,却相当审慎。

三、“民本”关涉的几个问题

1.谁“以民为本”?

“以民为本”是个简略的语言表述,其完整的形式——某某“以民为本”。“以民为本”的主语有多种情况:国家、统治者(包括君主、官员)、其他人。国家是个模糊概念,是实体而非主体。因此,“以民为本”的主语只能是人,在古代中国,其最通行的当为君主或想作君主的人。因此,既有意愿又有能力“以民为本”的人,非君主(或准君主)莫属。尽管不同的人,站在不同角度都可以提倡“以民为本”,但除当权者外,其他人都不能真正实施“以民为本”,最终只能寄希望于当权者。

2.“以民为本”目的何在?

人们为什么要倡导“以民为本”?君主“以民为本”,只是作为治国的手段,目的在于其政权的长治久安,如孟子所云:“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上》)。想作君主者(或准君主)“以民为本”,目的在于得到王位,君临天下,孟子所谓:“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孟子·尽心下》)。其他人主张“以民为本”,本质相同:其讲话的对象都是帝王或想作帝王者,讲话者目的在为听话人出谋划策,即:这两种主张都是治国或谋国的手段。

3.“以民为本”中,民的地位怎样?

“以民为本”!本身预设了其主语在“民”之外,即言说者与被言说者处于主(我)客(民)二分状态。在阶层社会中,与“民”相对的是统治阶层。不言而喻,“以民为本”已经暗含了其言说者或实施者在民众之上,至少与民众不在同一个台阶。不难理解,不论是“以民为本”的实施者还是提倡者,都把民众当作被动的客体——达到主体目的的工具。在备受“重视”中,“民”的主体地位被消解。因此,在现代“民主”中,民为主体;在“民本”中,民永远是客体。

4.“以民为本”与“以人为本”

二者结构相似,但意义相去甚远。“以民为本”本身将人类社会中的群体划分为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其效用范围在人类社会之内,其言说者或实施者已把自己排除在民众之外。“以人为本”则放眼整个生物界,甚至宇宙,在芸芸众生中,其言说者或实施者并没有把自己排除在人类之外。当然,“以人为本”也有其针对性:要求以人类为万物的中心,把人类的每一个成员都当作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这样,“以人为本”的思想,有时又被用来对抗人类社会内部的残害、压迫、歧视等现象。

四、黄宗羲政治哲学思想的性质

圣贤精神,是黄宗羲政治哲学思想的核心概念;圣贤救世,是黄宗羲政治哲学思想的基本观点。黄宗羲认为,圣贤产生于“气化”的适中状态(常人则或“过”或“不及”),圣贤是仁义与睿智的集中体现。圣贤精神贯穿于人类社会始终,引导人类走向文明,并维持社会存在。圣贤精神体现在帝王身上,则出现圣王之治;体现在大臣身上,则产生贤臣;体现在学者身上,则产生(或延续、发展)圣学。黄宗羲坚信圣人高于君主,而圣人成为君主为最高政治理想。

[论文关键词]黄宗羲;政治哲学思想;以民为本;以民为主;人民作主

[论文摘要]黄宗羲的政治哲学思想既不属于近代西方的民主思想,也不属于古代中国的民本思想。黄宗羲维持的是君主政体,却不是专制政体。清末以来,黄宗羲的思想引发了广泛而持久的争论,其意义早已超出对黄宗羲思想的评价,侧面反映出人们对中国政治状况的反思与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