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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农村文化建设模式研究

西北地区农村文化建设模式研究

一、西北地区农村文化建设模式选择的客观依据

一个地区的客观现实条件主要包含自然环境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组织状况和文化传统等,笔者将详细分析这四方面的因素作对文化建设模式选择的影响和制约。

(一)自然环境条件与文化建设模式的选择

西北地区指的是行政区划上的五省区,主要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及新疆五个省区。西北地区深居欧亚大陆中心,受周围层层高山阻隔。从整体地形上看,该地区山地、盆地与高原相间,地形复杂。除关中、汉中等小部分面积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外,大部分多为沙漠戈壁所侵占。干旱、热干风、低温、冰雹、暴雨、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脆弱。受这些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西北地区形成了地广人稀,居住分散的特征,城市数量较少,大多数人生活在闭塞的山区,交通不便,生存环境相对恶劣。一个行政村往往是由多个自然村落组成,每个自然村之间地理空间距离很远,彼此间缺乏有效的联系和互动。根据上述所说的西北地区农村的自然特征,如果选取以村落为中心进行文化建设,一方面难度很大,目前的人力、财力、物力难以支撑。另一方面文化资源得不到最有效的利用。村落分散,空间距离远,人口居住不集中,以村落为中心进行文化建设不能惠及到大多数村民,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可见,西北村落分布稀疏、分散、闭塞等特征直接影响到文化资源的利用和组织方式,以村落为中心进行文化建设并不是最优的落脚点,那么就需要探索其他的建设中心和路径。

(二)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模式的选择

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文化建设的资金来源和投资主体,如一些企业发达的地区,企业可以提供资金资助文化建设;有集体财政收入的农村可以集体投资;农村居民收入较高的地区可以村民共同集资进行文化建设。西北地区经济发展在总量上、人均值、结构水平上都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地区生产总值上看,西北五省区的生产总值总体低于中东部地区,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依然是支撑地区发展的命脉,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另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最直接的体现方式就是居民的收入水平,西北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是6977.3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09.8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13;西北五省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为4879.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385.94元,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比为3.35。西北五省区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水平,甘肃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甚至还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在西北地区内部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也高于全国水平,区域内部发展不平衡。可见,西北地区无论是与全国水平相比,还是区域内部城乡居民收入间相比较,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都较低,农村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农村整体发展水平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低的现实情况决定了在农村文化建设资金投入和来源上,暂不可能形成像东部一些发达地区那样的“民资格局”投资方式,农村文化建设的资金来源于农村基层内部的可能性比较小,这就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

(三)社会组织与文化建设模式选择

社会组织是除了政府、经济之外的第三方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志愿部门等民间组织。社会组织有许多政府和市场不具备的优点,其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管理、社会福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社会组织发展进程缓慢,截止2012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9.2万个。社会组织总体数量虽在增加,但增长率较低,2008年到2010年这三年的增长率甚至呈下降趋势,由7.0%降到3.5%。这些组织中仅有部分是涉及到农村和农业生产的,例如带有行政性质的村民自治委员会、经济合作组织、维权组织,文娱类的文化组织等等,但其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种类上,都与现实需求相差甚远。西北农村相对闭塞,交通不便,外部的一些社会文化组织很难深入到其中;分散的居住环境导致村民间缺乏经常的联系,不利于村民自发组织的形成;再者农村空心化严重,青壮年人口流动性强,多进城打工,农村文化精英和文化人才匮乏,直接影响文化组织的形成和文化活动的开展。总之,受一系列的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西北农村的各类民间组织的发育程度不高,社会组织的力量薄弱,很难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进行文化建设。

(四)文化传统与农村文化建设模式选择

受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西北地区深居内陆,属于典型的内陆文化,具有封闭、保守的文化特点。即使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形成,西北的广大山区仍旧相对闭塞,依然保持着传统农业经济的特点和文化传统,这种传统的文化意识,使得人们很容易满足,安于生活现状,听天由命,习惯于当下的生活。虽然许多现代文明被无形的挡在了闭塞农村的山门之外,但这也同样使得一些文化传统保留的较好。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利益充斥的今天,西北农村的人们之间的关系依旧建立在心理信任依赖基础上,表现出善良朴实、重情讲义、古道热肠的传统文化特征,以此维持着乡村社会的正常运行。一些传统的民间文艺风俗保留并传承至今,在文化建设中不能忽视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如秦腔、秧歌、腰鼓、庙会、社火、剪纸等。除此之外,西北地区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融合交流的地区,各民族在这片土地上耕作放牧,蕃养生息,形成了底蕴深厚的多民族文化。总之,在农村文化建设中,不能忽视农村文化传统的功效和作用,应按照文化本身的内在特性和非制度化机制去运行,以农村的现实条件为基础,尊重各地区的文化传统,发挥村落自身的主体功能。

二、西北地区农村文化建设模式的现实选择

通过以上的分析,总结出西北地区农村村落分散、人口居住不集中,以村为单位进行农村文化建设难度相当大且不符合现实需要;相对落后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了基层农村文化建设资金来源和主体不可能单靠来自民间的力量;社会文化组织发育程度不高,使农民处于更加“原子化”的境地,走靠民间组织自主进行文化建设的道路的可能性极小。所以,根据西北农村的客观现实特征,探索以政府为主导,集镇为中心,辐射带动周围农村的文化建设不失为一条可尝试的道路和模式。

(一)政府——主导力量

西北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不发达,农民的思想观念落后,社会组织不健全等因素决定了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政府的大力引导与支持,制定长远的文化建设规划战略,找准文化建设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首先,提高对文化建设的认识,重视文化建设。农村文化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社会的整体发展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基层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视,作为一个文化干部要懂文化、爱文化、重文化,这样才能确保文化建设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资金投入的专项使用。其次,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文化事业。没有资金投入的文化建设最终只能是纸上谈兵。对于西北地区来说,文化建设的经费问题是首要问题,各级财政要统筹规划,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给予落后地区政策和资金的倾斜,完善基层各项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再次,健全文化工作体制,提高文化建设办事效率。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符合当地现状的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的开展文化建设工作。同时,要加强文化队伍组织建设,乡镇基层政府的文化建设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对文化干部的选拔任用要择优录取,人尽其才,提高文化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最后,找准文化建设的切入点,灵活管理。政府起主导作用,文化机构协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放活放宽对文化建设的管理,发挥农民的主体力量,让各种力量参与到农村文化建设中来。如实行“奖补政策”,鼓励基层对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然后政府对其进行奖励和补助。在陕北神木的调研中发现,部分乡镇就实行了这种政策,而且现实收效甚好。

(二)集镇——中心作用

1.集镇可以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中心阵地通过以上对西北农村现实条件的分析,现阶段农村文化建设下沉到村落是不可行的,可以尝试以集镇为中心的建设路径。首先,从宏观层面上说,以集镇为中心进行农村文化建设正好符合西北农村的未来发展趋势,与现实发展逻辑契合。在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背景下,城镇化是西北地区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西北农村摆脱贫穷落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首选之路。西北地区生态环境恶劣,农业经济发展受限,非农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是其未来的发展重点,非农产业在一定区域的聚集,形成新的城镇,进而成为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其次,集镇作为连接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一个重要节点,占据着“结构洞”的地位,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中心地。受不太发达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集镇依旧是附近村民日常生活所离不开的空间场所。平时农民在家务农,加上交通不便,平时很少离开生活的村落,只有每逢集镇上有集市的日子,才到集镇上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或是感受一下集镇上的氛围。集镇恰好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的合适社交场所,通过集镇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外界之间加强交流和联系,拓展社会网络,满足各种生活需要,增加彼此信任,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因此,集镇本身可以成为西北地区农村文化建设的中心阵地。

2.集镇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引领和辐射集镇是落后偏远地区通向外界的“窗户”,现代文化在下沉到农村之前,首先到达集镇,通过集镇再传播到农村。集镇一方面传承着本地的民间文化,另一方面融合吸收现代文化,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对接,引领农村文化的繁荣与发展。集镇是村落文化的集中反映,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文化网络,辐射周围的固定村落,吸引着村民到集镇上去活动。集镇为村落文化提供了一个合适的空间聚集媒介,在集镇上举办各种文化汇演活动,十里八村的村民都会赶来看热闹,在看热闹的过程中可以增加与亲朋好友的沟通交流,有意无意的获得一些信息。集镇是一个各种信息的汇流点,城市文化和现代文化也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当地农民的生活,从最基本的衣食住行方式到饭后闲谈的话题转变,都与在集镇上的所见所闻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村民在集镇上获得多样化的信息,感受与村落内部不同的生活气息,学习到一些有用的知识技术,这样,既能感受到村落文化本身的汇集,又能体验到外界文化的传入。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文化有了更高的需求,文化建设日益彰显出其重要地位和作用。因此,在西北地区农村文化建设中,要重点建设集镇文化中心,应时所需,完善各种文化设施、场地、文化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使集镇向着综合多元的方向发展,充分发挥集镇在西北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引领辐射作用。

(三)农民——主体地位

农村的发展离不开文化,文化的发展又离不开农民。因此,农民要认识到自己才是文化建设的主体,而不是作为局外人,被动地旁观文化建设。哲学上说,一件事情的发展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内因起决定性作用。也就是说在文化建设中农民要发挥主体力量,要让农民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农村文化建设中来,而现实中恰恰忽略了这一主体作用,造成文化供给与需求错位,最终导致文化建设缺乏内生的动力。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农民并没有真正认识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为文化建设是可有可无的,相比文化更注重对经济的追求。农民一方面希望政府加强文化建设投入,完善各项文化设施,另一方面又觉得文化建设不关个人的事儿,表现出漠不关心、无能为力的态度。因此,要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文化建设中去,创造出更多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举办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使农民形成文化自觉,自觉传承自己的优秀文化。只有农村自己的文化得到传承和发扬光大,农村文化建设才有牢固的根基。在有稳定根基的基础上,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有机结合,促使农村文化建设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总之,要在政府的主导下,以集镇为中心,辐射带动村落文化建设,充分尊重和发挥农村和农民的主体地位优势,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文化建设的这一套运行方式,可以作为西北地区农村文化建设走出困境的一种路径选择。(本文来自于《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杂志。《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张秀君张磊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