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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教育体制的改革及趋势

江西教育体制的改革及趋势

21世纪头十年,尤其是“十一五”期间,江西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建立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迈上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轨道,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调动了地方和社会办学的积极性,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基本建立。因此,今后教育体制的发展,既要承继前十年的改革成果,又要为2020年的教育奠定基石。总之,一个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在变革中不断走向成熟。

一、新世纪以来教育体制改革的回顾

200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也对推动新一轮教育体制改革提出了要求,标志着“十一五”期间教育体制、机制处于一个新旧转换和创新的关键期。这一期间,为推进教育与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江西省教育系统为着力解决教育运行中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在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体制、资源配置运作机制、现代学校制度、教学制度、教师教育制度和学校用人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大了改革步伐,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取得了新成效。

(一)“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建立

2002年,江西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费和农村教育集资,原有乡统筹费开支的乡村两级九年义务教育和农村教育集资为主要来源渠道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面临着巨大困难,“以乡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基础不复存在。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为减轻农民负担作出奉献,同时大力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着手建立“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短短的一年中,99个县(市、区)全部实行了教师工资的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实现了当年教师工资(国家规定项目)的不拖欠,87个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调配上收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乡镇教育办公室全部撤销。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江西教育系统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作为一项事关农村义务教育全局的基础建设,作为一项维系农村义务教育长远发展的制度保证,在解决“工资统发”“经费统筹”工作的基础上,着力解决“队伍统管”的问题。同时,全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城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大幅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建立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了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县级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建设,建立了“校财局管”“乡财县管”的财务管理方式和规范的中小学预算制度,将农村中小学的一切收支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统一编入财政总预算,经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全面启动了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有效推动了地方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安排年初预算时合理安排教育经费预算,确保《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的实现以及按中央要求把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

从2009年起,江西省政府为“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全面巩固,充分发挥县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2010年,江西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对各地顺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实施《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出台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标准,启动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办学工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活动正在全面展开。同时为推进县级地方政府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强化了督导检查,建立了监测制度,进行评估试点,由省统筹教师招聘,有效引导新增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切实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农村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与市场变化相适应的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基本形成

新世纪以来,江西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抓经济必须抓职业教育,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全省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在坚持政府办学为主导的前提下,充分依靠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同时把加强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对接作为重点突破的抓手,推动职业教育适应新型工业化需求,立足本省、立足工业园区、立足支柱产业,优化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方向,建立校企对接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半工半读、订单培养,完善弹性学习制度,着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率,促进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

“十一五”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江西着眼长远,着力打造职业教育与园区企业对接的良性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政府统筹协调机制的形成;二是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建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的调研制度,形成职业教育与园区企业对接的信息定期机制;四是建立职业学校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制度,形成职业学校与园区企业对接的育人与用工机制。并且把建设好、运用好这“四大机制”作为关键,创新思路,建立职业学校与园区企业对接的立体化模式。一是与产业对接专业,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市一级范围内统筹规划好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把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规划与园区企业产业的建设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当地经济建设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结合起来,做到“一校一产”“一校一业”“一校一品”。二是与企业对接育人,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企业需求,努力转变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订单培养”与“工学交替”。加强素质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训练。把企业文化融入到职业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有别于普通中学的职业学校校园文化,把工人、农民以及各行各业一线的优秀技能人才作为职业学校学生学习的楷模和榜样。三是与岗位对接课程,全面优化课程结构。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全面优化课程结构,形成必修课、选修课、特色课相结合的课程体系,鼓励校企共同开发校本教材。四是与车间对接基地,加快校内校外基地建设。大力推行“学校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与“企业在学校建立生产车间”的做法,建立起校企合作的物质交流平台。五是与师傅对接师资,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既派教师下企业挂职,又请工人师傅和技术人员进课堂,形成校企人才交流机制,建立人才交流平台,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六是与用人单位对接评估,完善评估制度。学校根据企业用人需求和评价标准改革完善学生评价制度,主管部门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标准改革完善学校评估制度,把企业和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评价作为学校对学生的重要评价,企业对学校的评价作为上级管理部门对学校的重要评价。七是与生产对接科研,建立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充分发挥企业教师的技术优势,与企业联合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或“工作室”,共同研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与新产品。自主研究的专利成果进行有偿转让,合作研发的成果与参与企业共享。通过抓科研,建立校企合作的技术交流平台,不断提升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八是与工种对接培训,加强企业职工培训。要在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站”、“鉴定站”,建立高校“函授点”、“自学考试助学班”等等,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形成“送教到企业”与“换岗培训”等特色。九是与厂长对接班子,加强组织建设。

2010年,江西省大力发挥“四大机制”的作用,不断深化“九个对接”,促进职业教育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进一步扩大了从职业院校选派校级领导到市县工业园区挂职锻炼的力度和范围,并开展了“立足产业抓对接,十万学生进园区”活动,推动全省职业院校与94个工业园区建立全方位的校企合作。每所高职院校、省级重点以上中职学校至少与省内10家园区企业建立相对稳固的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关系;全省职业院校每年组织安排10万名学生到结对企业进行见习、实习(含半工半读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以及推荐毕业生到园区企业就业。

(三)多层次、多形式办学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推进

为了改变高等教育的薄弱状况,早在上世纪90年代,江西省委、省政府着力改革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将原江西大学和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南昌大学,实施强联合,进行强投入,在全国地方院校中率先进入国家“211工程”行列;将省属医科院校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划归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对部属院校实行中央与省共建、以省管为主的管理体制;将为地方服务的高校办学权和管理权交由地方,激发了地方办学的积极性,分别组建了三所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和四所地方综合性高等专科学校。积极构建各类高等教育相互沟通的“立交桥”,通过选拔优秀专科生升本科、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向高专推荐“保送生”和高职院校招收“三校生”,极大地提高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和专科教育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了职业教育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新世纪以来,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南昌大学实现了教育部与省政府共建,成为第一所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南方冶金学院、南昌航空工业学院、东华理工学院、井冈山学院升格为大学,使全省本科大学达到9所,其中南昌航空工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井冈山大学、南昌工程学院、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也实现了省部共建。另外,吸纳社会资金在本科院校举办13个独立学院和7个软件学院。组建了一批高职院校,其中5所高职院校成为部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全省普通高校达到85所,其中本科高校达到35所。民办普通高校也由1990年代的1所增至13所,其中普通本科高校2所。

(四)财政经费为主、多渠道筹措的教育投入体制全面形成

为了寻求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教育的新路子,江西在1994年制定并出台了地方性教育法规《江西省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确保了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尤其是近年来全面实施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建立起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并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高等教育创新了投入机制,利用有限资金实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投资百亿元,建成了教学生活设施500万m2,接纳新生20多万人的南昌两个高校新校区。同时设区市的高校也相继建成新校区,使全省高教资源短短几年中实现了翻番,办学条件达到了国家标准,在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异成绩,优良率达到88%。

二、今后江西教育体制的改革趋势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在21世纪,江西教育坚持将体制改革作为发展动力,改革了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有效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在办学体制改革中,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使民办教育各类在校生占到全省受教育人口总数的12%,高于全国平均数4个百分点。努力创新教育融资体制,使全省高教资源比上世纪翻了一番。同时通过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教育内部的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等等,使教育事业呈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要推动教育今后十年的发展,其体制改革就应当在承继以往改革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完善。

(一)教育优先发展的政府管理体制走向稳固化。一要加强地方政府对于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在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分工中,提高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者在决策中的分量,改变以往大多由派人士分管教育的状况,从组织人事上保障教育工作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资源分配中的地位。二要利用对地方性法规修改的契机,在法上明确规定教育优先发展在体制、制度和投入等方面的安排,明确规定违反教育优先发展的法律责任,使教育优先发展得到法制保障。三要将教育优先发展的体制和机制的建立健全,纳入对地方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将建立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化社会建设一起纳入地方教育优先发展的考核体系。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府保障体制形成制度化。一要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将推进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否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县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考核内容。建立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活动的表彰制度,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机制。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指标和标准,建立和完善对地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制度,定期对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及城乡、学校之间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学校教育质量检测评价制度、教育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形成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二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全面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建立多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确保所有学生不因贫困失学。三要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在加大经费省级统筹的基础上,优化各级财政预算支出结构,修正分级办学分级投入、项目配比的支出方式,将经费投入的重心逐渐上移到以省为主,以提高办学质量和促进均衡发展。

(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对接体制进一步长期化。一要充分发挥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并形成体制化。在此基础上,将已建立的政府统筹协调机制、职业教育集团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人才培养与园区企业对接的信息定期机制和与园区企业对接的育人与用工机制长期化、有效化,全方位、立体化地实施九个对接。二要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突出重点,为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与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后劲,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深化公办职业学校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体制不断趋于有效化。一要继续完善中央、省、设区市三级办学,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积极推动省部共建,加大对省部共建高校的支持力度。支持高校通过特色建设形成不同风格、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学校。通过新建、转制、升格等途径,使每个设区市至少设有一所本科高校,适时将设区市属本科高校上收省属省管。二要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原则,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明晰高校政治权、行政权、学术权和民主权的界限,使江西高校的自我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三要建立分类指导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鼓励高校结合各自实际,办出特色,以特色求发展。四要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的主体向多元化发展,在维持现有的多元化办学体制以外,在实施质量工程、完善办学条件、特色办学等方面引入社会和市场力量,缓解高校资金压力。五要指导高校自主办学。在招生、专业设置、对外交流与合作、机构设置、经费筹措等方面给予高校自主权,建立和完善独立于政府与高校之间的中介机构(如评估中介机构、就业与留学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政府实行宏观统筹,培育高校自主发展的制度文化,使高校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