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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浮动费率在企业工伤保险中的应用

探析浮动费率在企业工伤保险中的应用

摘要: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伤保险可以在职工受到职业病、意外伤害时得到相应康复、医疗、抚恤金等补贴,并且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待遇。从实施的意义来看,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有利于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企业预防工伤的积极性;有利于保护工伤保险基金,加大对不必要支出的控制;有利于维护工伤保险制度,体现行业间公平性原则。本文介绍了企业工伤保险定义,概述了工伤保险中浮动费率的应用及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浮动费率在企业工伤保险中的应用实践,从浮动费率执行倡议、执行档次、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等方面分别进行了论述,以期推动企业工伤保险体系的完善。

关键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应用实践工伤保险

社会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国内各地工伤保险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使因工致伤、致残、致死的家属权益得到最好的保障。而随着改革发展的持续推进,一些突出性的问题必须要得到解决。例如:各企业自行承担工伤费用,缺乏社会的互济互帮,难以有效化解企业工伤风险。工伤基金缺乏稳定的来源,各企业工伤待遇标准不一,部分困难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在现有费率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将成为不错的探索和尝试,将极大地改善安全状况,降低企业伤残事故,提升企业经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企业工伤保险

1.概述

工伤保险,又称为职业伤害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实用性法定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费用。该制度的执行,有利于保障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维持社会稳定。这些年,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工伤保险认定的范围,逐渐扩展到工伤预防、救治与补偿、工伤康复等领域。

2.工伤保险管理形式

我国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块型管理),管理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政府直接管理,或者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全面管理工伤鉴定、基金保值增值、费用收支等工作;第二,国家出台工伤保险法,商保机构承担保险收缴管理,划归到意外伤害保险范畴;第三,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工伤鉴定、现场督查、商业宣传等等,均由第三方负责。同时,第三方也负责基金的收缴、保值、增值等等,政府机构负责给委托机构一定的管理费。政府的职责范围包括,制定奖励性办法、基金得到保值增值、给予一定的奖金鼓励、加强对委托机构的监督管理,督查其日常开销,保证其良性的运转。

二、工伤保险中浮动费率的应用

我国工伤保险是包含在社保中的一个保险,由单位进行缴纳,参保职工无须承担缴保费用,国内实行的工伤保险费率制为差别费率制和浮动费率制。其中差别费率和职工的行业有关,不同风险的行业工伤保险的费率也不同,各行业一类至八类,费率一般在0.2%-1.9%间浮动,参保单位所处的性质决定了其发生工伤概率的大小,概率越大的行业其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就越高。浮动费率是指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安全生产状况和工伤保险费用支出情况,在评估的基础上定期对企业费率给予浮动的办法。在此,调整的差别费率范围,最低不能低于0.1%。浮动费率的实施,可以促进企业重视安全生产,改进生产条件,还有预防事故发生,降低风险程度,从而保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作用。同时,加大对不必要支出的控制;有利于维护工伤保险制度,体现行业间公平性原则。那么我国现行的工伤浮动费率是如何浮动的,具体浮动依据是什么,每次浮动幅度有多大,浮动持续时间有多久呢?例如,浮动费率每一年度都要调整1次,每次浮动的范围控制在±0.5%之间。浮动的执行办法,主要有两类:第一,工伤事故点数。依据当年工伤数、伤残等级、工伤死亡人数等等,确定浮动参数;第二,工伤事故频率。依据当年工伤事故频率,确定下年浮动值。这种执行办法的应用,依据模糊,实际操作争议大,难以体现操作的公平性。由此,后期又逐渐引进相关指标,具体划分标准。这样在浮动费率的调整中,企业可依据上一年度企业支缴情况,计算调整费率。支缴率的计算,是企业上年工伤保险支出总数与上年工伤保险征缴总数的比值。综合体现支收率、伤亡指标、事故频率等等变化,避免单一指标确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缺陷。

三、应用企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重要性

1.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企业预防工伤的积极性

工伤保险与企业安全生产密切相关,保险浮动费率的实施,直接影响企业工伤预防的积极性。尤其这些年,企业安全生产有过度依赖工伤保险基金的情况,对工伤的预防积极性不高。企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实施,以浮动费率为杠杆,对工伤待遇支付多的企业,提升费率。对工伤待遇支付少的企业,降低费率。通过费率的刺激作用,将安全护工转移到一线生产,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增强企业预防工伤的积极性。就这个角度来看,实行浮动费率,对事故少、安全达标的参保企业最为利好。2.保护工伤保险基金,加大对不必要支出的控制浮动费率的实施,就是以行业基准缴纳工伤保险费率为基础,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伤、保险欠费、基金支缴率等情况,确定是上浮还是下浮本期工伤保险费率。个别企业本期工伤越来越多,康复费用、次数越来越高,支出额度将远远超出实际缴纳额度,触及浮动费率的标准线,下期浮动费率的提升将直接给企业安全生产敲响警钟。就该角度而言,浮动费率是对工伤保险基金的一种保护,能够很好地控制企业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不必要的支出。3.有利于维护工伤保险制度,体现行业间公平性原则工伤保险费率的核定,最终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掌控。在费率的调整过程中,需要经办单位掌握用人单位性质,了解行业内易发工伤敏感地带,进而制定符合本企业经营特点的基准费率,体现了公平性的原则。同时,费率的实施,体现了差别对待的特点,避免大锅饭、责任共担,对畅通工伤保险机制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四、浮动费率在企业工伤保险中的应用实践1.浮动费率执行倡议企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实施,以浮动费率为杠杆,对工伤待遇支付多的企业,提升费率。对工伤待遇支付少的企业,降低费率。这样,致力于安全生产的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的负担就相对较低,反之则亦然。另外,上一年度中被列入到安全生产惩戒对象黑名单的企业,或者存在高危职业病的企业,要在实际浮动费率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缴费档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生命健康。

2.浮动费率执行档次

根据工伤保险支缴率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档次。一是工伤保险支缴率为零的,其费率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下浮二档;二是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零且小于等于50%的,其费率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下浮一档;三是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的,其费率执行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四是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00%且小于等于150%的,其费率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上浮一档;五是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50%的,其费率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上浮二档。需要注意的是,上(下)浮费率,不得高(低)于用人单位所属风险行业类别的最高(低)档次费率。

3.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关键性问题

企业在具体实践中不乏遇到以下几个关键性问题:

第一,工伤(死亡)界定。工职期间,因工作或生产事故造成伤害的,统一按实际浮动费率调整。此外,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死亡),或者期间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这块可划定在工伤认定的范围。但是,是否将其纳入工伤浮动费率影响的因素中。

第二,抢救集体财产,保护公共活动财产安全,因此而受到伤害产生的费用支出,是否将其纳入工伤浮动费率影响的因素中。

第三,退伍军人,在原服役单位伤残。或者,现职工有革命致伤军人证,工作现单位旧伤复发而产生的费用,原本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是否将其纳入工伤浮动费率影响的因素中。

第四,工伤费用支出延续性的问题。即过往年度,用人单位没有出现工伤事故。但是,仍有可能由于既往工伤而持续支出工伤费用。例如,四级以上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这些费用的支出,是否将其纳入工伤浮动费率影响的因素中。

第五,一些用人单位属于高风险行业,受上期支出因素的影响,费率按标准例行浮动政策,已经按确定的费率浮动档次基础上再上浮两个费率档次。当前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支缴费率偏高的问题。如此,期间形成的伤残事故,是否还将其纳入工伤浮动费率影响的因素中。第六,参保企业工伤支出的保险额度,已经远远超出缴费的额度,根据现有政策,推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效果不显著,是否有其他的惩戒措施。五、建议

(1)浮动费率涉及的支付费用内容要具体化、明晰化。正确评估用人单位上两个年度安全生产状况和工伤保险费使用支出情况。在实行浮动费率标准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深入用人单位、医疗机构,详细了解工伤发生原因。

(2)针对特殊高风险行业,连续两个调整年度内浮和上调工伤保险费率标准的,可以考虑实行最高费率浮动政策最高费率确定为多少,应认真测算考虑,即要使用人单位有能力承担缴费义务,又要实现控制其工伤发生的目的。

(3)对于工伤保险支付额远大于缴费额的参保企业,工伤保险支付额超过缴费额的多少倍数(比如20倍以上的),按照浮动费率政策确定缴费费率后,再予适当上调。

(4)完善工伤保险软件安装程序。当前使用的软件在浮动费率方面无涉及内容,各项待遇支付发生的原因应在支付待遇项中有所显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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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大明.国外工伤保险事故预防机制概况与借鉴[J].中国安全生产,2017,12(10):60-61.

作者: 李春辉  单位: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保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