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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降耗方案范文精选

节能降耗方案

节能降耗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节能降耗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以开展“市区十佳节约型机关”评审活动为契机,争创“市区十佳节约型机关”为目标,进一步推动我社“节约型机关”的创建工作。

二、建立组织

建立市社“节能降耗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社主任张纪尔任组长,分管副主任钱正松任副组长,成员由程金海、章百寿、娄照云、贾晓茵、陈尧根、潘云清等组成,下设办公室,程金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市社的节能降耗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节约用电、用水

1、市社的变频空调规定在气温高于摄氏30度或低于摄氏10度时可以使用,并实行工作日上班限时开、关,上班之后开启,下班提前半小时关闭,遇双休日值班,办公室不准使用空调,使用空调时须关好门窗,室内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杜绝“空室空调”。

2、市社办公在8、9二楼自然采光条件较好,所以天气晴朗时原则不开灯,遇阴天、雨天等,仅限使用1-2盏照明灯,要求做到人走灯熄。地下车库,根据区域照明要求,进行调整。

3、夜间及双休日、节假日做到少开电梯,上下电梯尽可能做到多人同乘。二个楼层使用一只电动开水箱,功率大小同使用量适应,工作人员每天根据需要灌装适量开水,尽量减少浪费,夜间及双休日、节假日电源关闭。

4、办公室和会议室不准使用移动式采暖电器、电炉等大功率高电耗电器。切入抓好市社变电所和大院公共区域的节电工作。

5、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充电器等办公设备白天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下班或长时间不使用应拔掉插座,以减少待机消耗。

6、加强对用水设施的日常维修,落实专人定期巡视检查,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

7、车辆尽量用容器装水擦洗,减少用自来水直接冲洗;绿地用水或景观用水尽可能使用雨水或循环水,逐步减少使用自来水,并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使用自来水涌灌。

8、落实专人每月定时抄录水表、电表,及时比较、分析用量,发现用量异常立即进行管网、线路、设备检查,采取有效措施。

(二)、降低公务用车耗费

1、按照市供销总社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若干规定,严格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2、车辆实行统一的定点维修保养,在维保前由驾驶员填写维保申请单,经办公室核准,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定点加油,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3、严格司机管理制度,在天气炎热、寒冷出车执行任务时,在保证需要的前提下,适时启动发动机开启空调,长时间停车等待时要熄火,不使用汽车空调在车内休息。

4、本单位车辆一般不外借,如确实需要,需经领导审批同意。

(三)、节约会务费和接待费

1、执行会议审批制度,提倡开短会。对确需召开的会议,坚持勤俭办会的原则,严格控制人数和食宿标准,降低会议成本。

2、坚持节俭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按照市社公务接待用膳制度,由接待处室填写用膳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办公室具体承办。实行分档定标、严格审批。

(四)、抓好建筑节能工作

1、市社新建的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并实施节能设计综合评审和施工节能全过程监管

2、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诊断,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尽快采取节能改造措施,对能耗大的重点部位实施节能改造。

(五)、其他费用方面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物品采购按照政府采购办法办理。

2、严格控制文件发放范围,准确核定印发份数。打印机、复印机硒鼓一般在灌装两次后报废。

3、提倡使用网上办公系统,逐步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文稿必须印刷的,提倡双面印刷,减少重复清印次数。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

5、办公电话使用简明扼要,杜绝办公电话聊天、谈私事;办公室之间使用虚拟网,有效降低话费。市社规定每个办公室话费不得超过120元/月,否则将公布警告。

6、食堂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盒子,做到使用消毒筷和消毒盘。食堂工作人要掌握规律,科学定量,减少剩菜剩饭的浪费。

四、工作要求

根据市政府要求,立即行动在市社机关内积极开展“节能降耗百日行动”,形成“人人参与,合力创建”的氛围,切实做好市社节能降耗工作。

1、明确目标,人人参与

要按照市府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节能降耗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机管局《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及市社节能降耗工作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市社机关各处室和物管中心工作人员要迅速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节能降耗百日行动。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要加大节能降耗的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形成合力,营造以节能降耗为荣、奢侈浪费为辱的氛围,进一步明确节能降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加大家节能降耗的自觉性。

节能降耗方案范文第2篇

一、实施节能降耗工作预警调控的意义

今年是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的关键一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节能降耗目标是政治任务和刚性约束性指标,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建立全县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机制,对“两高一低”行业的部分企业实施阶段性节能降耗调控措施,是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有效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我县节能降耗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完成节能目标的压力,切实增强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对节能指标的预测分析,科学合理地制定符合实际的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县今年及期间全县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

(二)调控目标。全县能耗预警调控分2个阶段:今年9月30日前调控目标为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0.9%;今年11月30日前调控目标为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3.3%。

三、预警调控程序

(一)分析阶段。县经贸局(节能办)牵头综合分析全县节能降耗形势,县统计局、供电局做好相关指标完成进度月度分析和季度核算,及时把握趋势变化情况,为启动预警调控方案提供依据。其中,季度核算包括上半年、一至三季度、1至11月份3个阶段核算。

(二)执行阶段:季度(预警阶段)核算数据初步确定后,由县经贸局(节能办)会同统计局、供电局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启动本预警调控方案,有序做好调控企业限产、停产等工作。

(三)恢复阶段:全县能耗达到预警调控目标,由县经贸局(节能办)会同统计局、供电局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决定暂停执行预警调控方案。

四、预警调控重点企业

各阶段能耗预警调控的重点企业:

(一)第一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1.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或省限额的企业;

2.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经节能评估审查,或者节能评估审查未经验收以及验收不合格的企业;

3.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

4.单位能耗高、污染重、附加值低的企业;

5.违反《节能法》有关规定的企业。

(二)第二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1.列入第一阶段调控的企业;

2.今年以来能耗增速大于增加值增速的行业;

3.综合能耗上升且属于高能耗行业的企业。

(三)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列入第一、二阶段调控的企业;

2.超过全县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的企业;

3.耗能总量大、通过调控效果明显的企业。

五、保障措施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今年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要求,正确认识能耗预警调控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在加强对“两高一低”企业限产、停产的同时,切实把握国民经济发展与能耗总量增长的关系,严格限制能耗增量。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围绕完成全县今年及节能目标,以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妥善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能耗预警调控工作顺利实施。

(一)进一步健全能耗统计、监测体系。统计部门要加强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做好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工作,全面提高能耗指标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能源消耗状况。各重点用能企业要从计量仪表配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设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源利用的计量、记录和统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如实填报统计资料。

(二)进一步加强预测预警。要重点加强对高耗能行业、企业的监控,确保能耗总量增幅与经济指标增幅相协调。要加强对新投产耗能大的项目监控,及时掌控新投产高耗能项目产量和能耗情况。

(三)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发改、经贸、统计、电力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预警调控工作。对实施预警调控的企业,各级金融机构要严格控制信贷投放,电力部门要限制电力负荷供应,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管理权限依法实行严格的企业限批。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经贸、电力和统计部门要加强调度分析,及时了解实施预警调控企业的电力负荷、能耗变化情况,评估预警调控成效。要按照预警调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对企业实施拉闸限电、限产、停产整顿及收回生产许可证等措施。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预警调控指令的,按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节能降耗方案范文第3篇

节约资源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公共机构节能,是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自身建设,树立人防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我市下发的关于《(*”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编制工作安排》。特制定我办2009年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依据,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突出宣传教育,改善全市人防系统公共用能现状,促进我办节能工作的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不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不降低人防办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保障水平的原则;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的原则;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原则。

二、节能目标和指标

(一)节能目标:

2009年,节能降耗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是开展全市人防系统节能降耗的宣传和培训,树立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培养良好的节能习惯。二是健全节能降耗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办系统节能降耗协调机制。三是建立节能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公共用能的监管,促进公共节能工作的良性发展。四是推进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能源消耗。五是大力执行政府的节能采购。六是加强新建人防所有项目的节能管理。现有人防设施的进行节能改造。七是调整节能工作机构,充实经费和人员。保障节能降耗工作的正常运转。八是制定全年工作方案。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明确节能指标。

(二)节能指标:

至20*年末,全市人防系统能源消耗以20*年为基数,总体能耗达到降耗20%的要求,所有办属单位和机关处室,在20*年基础上单位面积节电率、节水率分别达到20%。公务用车实现节油5%。

三、实施办法

(一)完善能源统计工作:

1、进行分户、分项计量改造、办公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能耗分项计量要求,安装分项电表和分项水表,集中办公的区域要实现一户一表,确保用能数据采集准确完整。

2、开展能源消耗统计表格规范填写,按市节能办要求统一采集能源消耗情况,并对能耗高的单位和处室进行能源消耗自查,对能耗高且未见调整降耗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3、按市节能办节能考核考评办法,建立按月检查抽查各单位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按季整理收报能源数据,按年统计比较能耗情况,把节能工作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全办系统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积极推广节能实用方法:

1、节水、节电方面:针对高耗能的设备进行逐步淘汰制,逐步淘汰高能耗的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大力提倡节约用水,积极实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效水平,大力推广“绿色照明”,广泛推行节能灯具,公共办公区域的电控设备更换使用感光声控延时开关,安装热水器定时装置,更换节水龙头和红外感应冲水阀等。

2、公车节能:加强公车配置管理,健全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提高公车使用率,对车辆采购、检修、报废、能耗状况等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坚持公车用车的“三定”管理,加强车辆用油管理,实行单车油耗统计和费用支出核算。并按月张贴公布。

3、办公用品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办公能源消耗。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和公文双面用纸,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非涉秘文件尽量通过网络传送,能传阅的文件、电报尽量传阅,减少复印数量,减少纸质公文印制数量,准确计算发文数量,严格按发文数量印制文件,注意复印用纸的再利用,文稿修改尽量在电子媒介上完成,减少纸张消耗。二是严格控制电话费用,打电话要求长话短说,杜绝拨打信息台,公话私用等现象。三是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提倡使用钢笔,减少一次性用笔等办公用品的消耗。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节能领导机构:

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鞠锦璋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办系统的公共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秘书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

(二)构建节能工作网络:

在市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办属各单位要迅速开展公共节能工作,并分别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工作专干,确立工作目标和指标。

(三)建立健全各类节能制度:

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一是按市节能办要求,进一步完善能耗统计和管理制度,建立统计台帐,落实专干按规定要求如实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并及时做好各项能耗报告工作。二是切实做好能耗的报表工作,落实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工作,为市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和目标的制度提供依据。

(四)开展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节能降耗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建立节能降耗预警机制,限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落实调控措施,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切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促进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的“十二五”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任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节能管理体制,不断巩固和强化节能降耗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使之位于全市中等水平。

1、综合目标:到2015年,全万元GDP能耗达到1.0043吨标准煤以下,完成“十二五”期间单位能耗降低15%的约束性指标任务;全终端能源消费量控制在69万吨以内,终端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控制在14.61%以内。

2、年度目标:2012年,全万元GDP能耗达到1.1071吨标准煤以下,较年下降3.2%。

二、强化节能降耗目标责任

(一)加强节能工作宏观指导

完善节能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和协调机制。按照市政府下达我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明确节能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开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研究。

(二)分解节能目标任务

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要求,科学合理地分解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等重点领域节能指标,切实将任务、责任落实到相关行业部门。库伦2012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的目标任务为3.2%,各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狠抓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确保2012年节能任务全面完成。

(三)增强节能工作能力建设

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完善节能监督体系,加强日常监管、监测工作,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察。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面准确反映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指标体系、统计和核算制度,并按季度节能统计数据。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严格贷款审批。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责任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分别签订《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书》,确保按期完成“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的目标任务;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搬迁改造,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四)加快调整用能结构

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供应结构。逐步减少原煤直接使用,鼓励原煤入洗,提高煤炭的就地转化利用率。完善内民用天然气管网,提高使用比例。在社区、牧区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电互补系统。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淘汰燃煤供热小锅炉。

(五)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传统产业带动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向高新技术优化升级带动转变,逐步形成资源集约化、产业集群化、人才聚集型、布局集中式发展格局。2012年,全第三产业占同期GDP的比重达到33%以上。

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一)强化工业节能

突出抓好水泥、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积极开展企业节能行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认真落实有关产业政策、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政策措施,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的企业,组织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按照国家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定期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对主要产品超过能耗限额的重点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创新企业用电设备的能效管理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加快推进建筑节能

大力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执行强制性标准达到95%以上。加大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加强建筑节能综合效能检测,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及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等项目率先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

(三)加强交通运输节能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调整优化运力结构,构建新型清洁能源交通运输体系,努力降低交通运输能耗。淘汰老旧汽车,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和替代燃料,积极推进压缩天然气替代汽油工作。

(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能耗统计体系。组织实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推广工程,实施机关办公楼资源节约标准、公务用车和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耗能产品和设备能耗标准,安装或更换节能型办公设备,大力推动政府节能采购和公务车节能。

(五)引导商用和民用节能

建立商贸企业能耗评价指标和大型商业设施用能监测平台,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开展创建“绿色住宅”、“绿色酒店”等活动,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设定标准。

(六)抓好农村节能

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广泛推广农业节水、节肥、节药、节地和节能等资源节约型技术,降低农业生产投入品能源消耗,建立有效的农业节水、节能激励机制;积极推广高效、集约的生态畜禽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降低饲料和能源消耗;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以及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推广应用保温、省地、隔热新型建筑材料,发展节能型住房,巩固农村生活节能成果。

五、培育节能产业

(一)优化产业结构

大力扶持发展低碳和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通过高新产业、新兴产业、低碳绿色产业的引进,加快构建全新的工业生态体系。加大产品结构调整,着力自主创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二)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围绕国家支持的重点和方向,加快节能环保、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高耗能节水项目改造、低碳绿色发展等项目建设,积极组织该类项目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及财政资金的工作。建立“十二五”节能项目储备库,做好重点节能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项目储备。

(三)培育节能服务公司

加快培育发展一批节能服务公司,引导和鼓励能源企业、大型重点用能企业或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

(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号),建立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机制,组织开展对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申报、资金兑现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和技术

制定和实施分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鼓励企业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和关键技术攻关,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加快推进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落实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高效电机、节能汽车等产品的财政补贴政策。

六、强化节能降耗监督管理

(一)严格节能评估审查

严格执行《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对新上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金融等部门定期协调制度,在项目审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以及竣工备案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的节能监管。

(二)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层层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重点用能单位编制节能规划,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开展节能审计。

(三)加强节能监督检查

加大对高耗能行业和企业以及机关、商厦、宾馆等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产品能耗标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和能源计量等情况的检查力度,促进节能措施的落实。

七、落实节能保障措施

(一)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

继续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将节能降耗指标纳入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二)加强节能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

强化全社会能源统计,建立完善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业、公共机构等行业节能统计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和节能监测、监察、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基础和基层的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完善能源消耗记录和统计台账。设置相应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

(三)实行节能奖励制度

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节能奖励办法,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加大节能支持力度

加大节能的资金投入,落实国家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节约资源管理和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

(五)拓宽节能投融资渠道

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强对节能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增加节能投入,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加快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

节能降耗方案范文第5篇

(一)更新淘汰低效电动机、风机、水泵等高耗能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电机及变频调速等节电技术,“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电机系统节能改造。

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监测监管,以重大耗能企业为重点,实施能源监测,掌握低效用能设备情况。

完成时限:20*年底前完成低效用能设备情况排查。

责任单位:市经贸局,配合单位:*供电局,各乡镇、街道。

2.制订引导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用电设备和节电技术方案及鼓励政策。

完成时限:20*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经贸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供电局。

(二)所有水泥机立窑一律在年底前关停,完成省政府确定的20*年年底前淘汰所有水泥机立窑和50%粘土砖瓦窑企业任务。

工作要求:

1.按照*市府办《关于全面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通知》(衢政办发〔2005〕36号)要求,确保拆除4条水泥机立窑。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经贸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供电局,各有关乡镇、街道。

2.按照*市府办《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关于*市粘土砖瓦窑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06〕46号)要求,确保淘汰7家粘土砖瓦窑企业。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供电局,各有关乡镇、街道。

(三)水泥新型干法回转窑一律应用低温余热发电技术,3年内完成所有新型干法窑的余热发电改造;建材、化工等行业加强余热、余压、余能回收利用工作。

工作要求:

1.新上水泥生产线实施与主体项目同步建设。

完成时限:与项目审批及实施同步。

责任单位:市经贸局。

2.虎山集团、红火集团和*虎集团等3家企业的3套补燃发电机组改造为纯低温余热发电。

完成时限:2010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经贸局。

(四)制订小锅炉停用鼓励政策,逐步淘汰落后低效锅炉。

完成时限:20*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经贸局、发改局、环保局。

(五)制订并实施既有高耗能公共建筑改造计划,实行用能系统运行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新建公共建筑依法加强建筑节能的监管,对未经节能评估审查或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不予立项,不准开工、验收备案。

工作要求:

1.出台建筑节能工作方案。

完成时限:20*年底前。

2.严格执行新建民用建筑节能50%标准,对未达标的建设工程,不予验收备案。

完成时限:20*年50%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执行节能50%设计标准。

3.制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完成时限:20*年底前。

4.积极推进既有建筑改造示范项目。

完成时限:20*年6月底前。

5.对市区所有在建建筑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完成时限:定期。

责任单位:市规建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要起带头作用,除特殊用途外,照明灯具一律更换节能灯具;严格落实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要求。

工作要求:

1.出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照明灯具更换节能灯具工作方案。

完成时限:20*年底前。

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需要提出采购申请,明确品种、规格、数量和预期价格。

完成时限:20*年3月底前。

3.市财政局控购办分期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按标准要求采用高效节能型灯具和照明节电装置,并与供货方签订产品“三包”协议。

完成时限:按更新时间随时完成。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照明灯具一律更换成节能灯具。

完成时限:20*年底前。

5.督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夏季室内空调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要求。

完成时限:20*年10月底前,今后实行定期检查。

6.做好用电定额管理基础工作,制订并提交用电定额管理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20*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经贸局、财政局、环保局、*供电局、教育局、卫生局,各乡镇、街道。

(七)耗油严重超标的车辆一律予以淘汰,建立并实施高油耗车辆的退出机制,对落后的高耗能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一律实行报废更新,同时要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管理,引导促使运输企业发展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和节能型运力;建立重点运输企业能源消耗统计定点报告制度,并加强监督与考核。

工作要求:

1.完善出台交通运输行业节能降耗工作方案。

完成时限:20*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2.积极调整运力结构和优化运输组织机构。

完成时限:20*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3.建立重点运输企业能源消耗统计定点报告制度,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交通运输行业节能降耗情况。

完成时限:20*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统计局。

4.制订并实施拖拉机强制报废实施细则。

完成时限:20*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八)推进农村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建设沼气利用工程;同时积极推进广大农村地区采用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工作。

工作要求:

1.完善出台农村沼气利用、节能降耗工作方案。

完成时限:20*年底前。

2.全面完成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大户的沼气池建设。

完成时限:20*年底前。

3.制订加强沼气工程质量监管、沼气物业管理推进办法。

完成时限:20*年6月底前。

4.实现全市农村50头以上生猪养殖大户沼气池建设。

完成时限:2010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九)宾馆、饭店、商场、大型超市、办公楼、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在2年内一律更换高效节能照明新光源,并对中央空调系统一律实施节能改造,同时加强运行管理,除特定用途外,严格落实夏季室内空调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要求。

工作要求:

1.制订商贸业节能降耗工作方案。

完成时限:20*年底前。

2.落实大型商贸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签订节能改造责任书,组织节能诊断,制订改造方案。

完成时限:20*年底前。

3.督促宾馆、饭店、商场、大型超市、写字楼、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的规定。

完成时限:20*年10月底前,今后实行定期检查。

4.鼓励商贸企业设置节能商品标识,开展节能商品宣传和推广;不销售高耗能的空调、冰箱;对列入《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节能灯具、电视机、太阳能热水器和各类节能、节电装置开设专柜。

完成时限:20*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经贸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商局。

(十)不符合国家有关能效标识规定的用能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已经上柜的一律下柜停止销售。

工作要求:对所有经销家电的商场进行能效标识检查,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依据相关的法律对家电经销商场进行行政处罚。

完成时限:20*年底前,今后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经贸局。

二、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