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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记账借贷关系范文精选

会计记账借贷关系

会计记账借贷关系范文第1篇

关键词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对象会计等式经济利益

借贷记账法是全世界、也是我国通用的记账方法。其科学性和优越性是经过了大量实践检验的,是举世公认的。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对借贷记账法的基本理论就全部理解透彻了。事实上,在借贷记账法的“上空”,还漂浮着一些疑云。我们甚至对借贷二字的含义也没有完全了解。本文试图提出一些问题,并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1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真是借贷记账法的基本理论依据吗

科学、完整地复式记账法是以一定的会计等式为基础的。一般认为,借贷记账法的理论基础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简言之,就是:

资产=权益(1)

笔者认为,这是不对的。在各种经济业务发生后,会计等式(1)的变化不外乎是以下两种情况:

(1)等式两边同时变化,则“同增同减”。如资产增加,则权益增加;资产减少,则权益减少。

(2)等式只有一边发生变化,则“有增有减”。如资产不变,权益内部有增有减;权益不变,资产内部有增有减。

显然,这两种情况正好就是增减记账法的记账规则,而不是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这说明,会计等式(1)不是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不能作为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其原因是这个等式是错误的。因为资产和权益并不相等,而是性质相反,数学符号也相反。用等式表示,应该是“资产=-权益”,即“资产+权益=0”。“资产+权益=0”才是正确的会计等式,“资产=权益”仅仅是反映在忽略数学符号的情况下资产和权益的绝对值相等这一特定情况。

可见,作为借贷记账法理论依据会计等式应该是:

资产+权益=0(2)

在会计等式(2)里,不管是几个要素同时变化,还是仅有一个要素内部变化,都只有一种情况发生,这就是“有增必有减,增减必相等”。如资产增加,则权益必减少;资产不变,则权益内部有增有减;权益不变,则资产内部有增有减。

假设符号“借”表示增加,符号“贷”表示减少,则等式的变化情况又可表述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正是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由此可见,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应该是“资产+权益=0”。

2如何理解借贷记账法的会计等式

众所周知,现行的会计系统是以“资产=权益”(即会计等式(1)),而不是“资产+权益=0”(即会计等式(2))为基础的。这两个会计等式明显不一样。难道几百年以来所用的会计等式就错了吗?

2.1从纯数学的意义来看,两个会计等式是完全等效的

在“资产=权益”里,权益的值是取的绝对值,因而是正数。而在“资产+权益=0”里,权益的值是其实际值数。权益的实际值和资产相反,是一个负数。因此,“资产+权益=0”反映的是一个正数和一个负数相加,二者正好相互抵消这一现象。可见,这两个会计等式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只是表示方法不同而已。

2.2从经济意义上看,两个会计等式反映了对会计核算对象的不同理解

尽管两个会计等式都是成立的,在数学上是等效的,但这两个会计等式所表达的对会计对象的认识是不同的。

会计等式体现了会计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而会计要素又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因此,会计等式的表述形式实际上反映了人们对会计对象的认识。下面分析两个会计等式对会计对象是如何理解的。

2.2.1对资产和权益的关系理解不同

“资产+权益=0”认为,资产和权益是一个整体,可以放在一起进行直接的加减运算。会计对象就是由这两个部分组成的一个整体,即“会计对象=资产+权益”。“资产=权益”则认为,资产和权益是同一个会计对象在两个不同角度上的反映。二者不能放在一起进行直接地加减运算。会计对象可以具体化为资产和权益两个会计要素,但这两个要素不能相加减。

2.2.2对会计对象的整体性质理解不同

“资产=权益”认为,会计核算的对象是资金及其运动,其总体即为资金的总额。“资产+权益=0”则认为,会计对象的值在整体上“=0”。

为什么会计对象整体会表现为一种为0的“中性”状态?这要从哲学的角度进行分析。由于矛盾的基本平衡而使事物呈现出为0的“中性”状态,并相对稳定,这种情况在世界上是普遍存在的。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并且往往在整体上表现为“0”的。例如,电是正电和负电的对立统一,一个物体往往由于所带正电荷和负电荷相等而表现为不带电。又如,力是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对立统一,二者却往往相互抵消,物体表现为相对静止。再比如,原子中有质子、中子和电子,相应地科学家也发现了反质子、反中子和反电子,乃至于与物质世界相对应地,存在一个反物质世界。而正物质和反物质相遇就会变成0(“物质湮灭”)。

自然界是这样,社会也是如此。如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相辅相成、市场中的供求平衡都使主体在总体上呈现出为“0”的“中性”。企业是一个享受民事权利、同时又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资产(企业所拥有的一种经济权利)和权益(企业所承担的一种责任)是对等的,两者相互“抵消”(资产+权益)后企业的“净权利”为0。

2.2.3对资产和权益属性的理解不同

“资产=权益”认为,资产反映资金的占用,权益则反映了资金的来源。都是资金在不同角度上的反映,都是正数。但不能相加减。资产和权益是一种平行、对等的关系。资产和权益并不是一对矛盾,仅仅是数量上相等的两个独立的对象。而按“资产+权益=0”,资产和权益一正一负,性质相反,但又可以共居于一体,可以放在一超相加减,具有同一性。可见,资产和负债构成会计对象内部的一对基本矛盾。

笔者认为,“资产=权益”仅仅反映了会计核算对象内部的一种表面上的数值平衡,而“资产+权益=0”则揭示了会计核算对象的本质和总体特征。

3借贷记账法核算的对象是什么,借贷符号的含义是什么

借贷记账法核算的对象也就是会计核算的对象。如前所述,借贷记账法核算的对象就是“资产+权益”。如何理解?

如前所述,资产和权益是一对矛盾。一正一负,性质相反,表现了二者的对立性;而另一方面,二者又共居于一体,可以汇总计算,表现出二者具有同一性。弄清了这种同一性的内容,也就弄清了会计核算对象的实质。

资产和权益的共同本质是什么?笔者认为,是经济利益。事实上,财政部早在2000年的《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各要素就是这样定义的:

第12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69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第79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第84条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99条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企业会计制度》把每一个会计要素都定义为企业经济利益。由此可知,会计核算的对象就是企业的经济利益。概括地说,会计核算的内容无非就是资产和权益两个方面,其中资产是企业所拥有的经济权利,属于正项的经济利益,是经济利益的增项,资产增加则企业的经济利益增加;权益则是企业承担的经济义务(包括对债权人承担的偿债义务和对所有者承担的受托经营义务)。义务和权利是相辅相成的。如果说资产是企业所拥有的正项的经济利益,那么权益则是负项的经济利益,是经济利益的减项,权益增加则企业的经济利益减少。

明确了会计对象的本质,则借贷的含义就变得非常简单了。借表示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加,贷表示企业经济利益的减少。也就是说,借就是“增加”的意思,贷就是“减少”的意思。具体分析如下:

(1)借项业务。借资产,表示资产增加,显然反映企业经济权利增加,即经济利益增加,对企业“有利”;借权益,则反映企业承担的经济义务减少,同样对企业“有利”,同样表示企业的经济利益增加。所以,不管是借资产还是借权益,都是反映经济利益增加。

(2)贷项业务。贷资产,表示资产减少,显然反映企业经济权利减少,即经济利益减少,对企业“有害”;贷权益,则反映企业承担的经济义务增加,同样对企业“有害”,同样表示企业的经济利益减少。所以,不管是贷资产还是贷权益,都是反映经济利益减少。

4“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是一种巧妙的创造吗

诗人歌德赞美借贷记账法是“人类智慧的绝妙创造”。但笔者认为,与其说借贷记账法是一种绝妙的发明创造,还不如说是对会计对象的一种深刻地、科学地认识。

人们一般把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作为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由此产生的认识就是,借贷记账法在把资产账户设计成“借增贷减”,同时对权益账户来一个“反其道而行之”,规定权益账户为“借减贷增”。就是这么巧妙地一设置,使记账工作变得非常科学、简明、方便。于是人们认为,借贷记账法是一种“绝妙的创造”。

然而,笔者认为,这样理解借贷记账法是不正确、不深刻的。借贷记账法实际上并不是一种精巧的设计、机智的巧合、巧妙的创造,甚至谈不上是一种创造。它是朴实无华的,甚至可以说它没有丝毫的技巧。但它确实是非常深刻的、非常科学的!

会计记账借贷关系范文第2篇

设置会计科目和建立账户就好比在一个风景名胜区按照预先设计的图纸建造的一座旅店内的、为了满足不同层次顾客需要而编了号的房间。而怎样才能使这些房间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就是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的记账方法。按照会计科目开设的账户,将发生经济业务如实地在相关账簿中进行登记,这就是记账方法的意义所在。按其记录经济业务方式的不同,记账方法可以分为单式记账和复式记账。

单式记账法是指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反映的记账方法。单式记账法是一种比较简单和不完整的记账方法,尽管其具有手续比较简单的优点,但是由于它没有完整的账户体系,账户之间不能形成相互对应和平衡的关系,所以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也不便于检查账户记录的正确性。和单式记账法相对应的是复式记账法,它是由单式记账法逐步发展演变而来的一类科学的记账方法。

复式记账法是指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以相等的金额,在相互有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同时进行反映的记账方法。这种记账方法虽然相对于单式记账法来讲记账手续比较复杂,但是由于其能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保持账户之间的相互对应和平衡关系,所以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清晰度,有利于账户记录的正确性和进行试算平衡的检查。

复式记账法主要有:借贷复式记账法、增减复式记账法和收付复式记账法等三种,而目前最通用的是借贷复式记账法。

借贷复式记账法简称借贷记账法,是指以“借”和“贷”为记账符号,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最初的“借”与“贷”是与商品经济中的借贷关系相联系的经济范畴,是与经济往来中的债权债务相关的借贷关系的一种表示方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与“贷”已经逐渐地失去了其原有的“借”进来和“贷”出去的含义,而成为一种单纯的记账符号。就像人的名字只是识别各个人的一种符号而已。借贷记账的主要特点是:

以“借”与“贷”为记账符号。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基本结构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至于究竟是哪方登记增加,哪方登记减少,则要取决于账户所反映的经济内容。

由于复式记账法是建立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会计等式理论基础之上的,因此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登记增减的一般规律如图所示:

借方账户名称贷方

资产或费用的期初余额负债、所有者权益或利润的期初余额

资产或费用的增加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或利润的减少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或利润的增加资产或费用的减少

资产或费用的期末余额负债、所有者权益或利润的期末余额

上述账户中所表达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之间存在以下关系:

资产或费用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借方本期发生额-贷方本期发生额

负债、所有者权益等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贷方本期发生额-借方本期发生额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根据这一规则,经济业务一旦发生,则都必须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联的账户中进行登记。例如:

当企业用银行存款5000元购买材料的经济业务发生时,将会使“银行存款”和“原材料”两个资产类账户一增一减5000元;

当企业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10000元并直接用于偿还了一笔应付账款的经济业务发生时:将会使“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两个负债类账户一增一减10000元;

当企业收到一笔捐赠资金20000元并存入银行的经济业务发生时,将会使一个“银行存款”资产类账户和一个“资本公积”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同时增加20000元;

当企业用银行存款50000元归还了银行的一笔长期借款的经济业务发生时,将会使一个“银行存款”资产类账户和一个“长期借款”负债类账户同时减少50000元。

对上述经济业务加以分析,可以得到的结论是:“在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下,经济业务的一般登记规律是“同类账户一增一减,两类账户一增一减”,且始终保持“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基本记账规则。尽管在遇到复杂的经济业务时,会出现“一借多贷”或“多借一贷”的情况,但是其仍然不会打破这一基本规则。

在运用借贷记账法登记经济业务时,有关账户之间会自动形成相互对照的关系,这种关系称之为账户的对应关系,具有对应关系的账户叫对应账户。

为了便于账户对应关系的正确表述和日后的监督检查,在将经济业务记入账簿前应先根据经济业务所涉及的账户及其借贷方向和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在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记账。所谓会计分录是指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应借和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双重记录,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一般有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是指只涉及两个相关联账户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是指涉及两个以上相关联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或多借一贷的会计分录。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晰性,一般不要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账户记账工作就像俗话说的“常在河边走,哪会不湿鞋?”的道理一样,不可能不发生差错。为了保证一定会计期间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在账户记录上的正确性,有必要在一定的会计期末对账户记录进行试算平衡。由于借贷记账法是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会计等式为其基本依据,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因此,借贷的平衡关系不仅体现在每一笔会计分录中,而且也反映在全部账户的关系上。其主要表现是: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全部账户期初借方余额合计=全部账户期初贷方余额合计

会计记账借贷关系范文第3篇

信息新技术促使人们改变原先的思维方式,重新考虑新的会计方法。美国前会计学会会长井尻雄士教授在80年代初提出了“三式簿记”新概念,美国的阿妮塔。霍兰德等教授提出基于事件驱动法的事项会计,主张打破原有复式记账原理,变原有的货币反映为多维反映,他们的研究都是建立在信息新技术应用的基础之上的。虽然信息新技术的日新月异,使会计学者从不同的角度重构未来的会计格局,但这种重构必须是会计科学性与信息新技术科学性的相互融合与完美结合,忽视其中的任何一方,都会使会计的发展受到影响。基于这一认识,这里对电算会计中的若干会计方法加以探讨。

一、电算会计中借贷记账法是否不适用

在借贷记账法中,“借”既可以表示增,也可以表示减,而“贷”既可以表示减,也可以表示增,卢卡。帕乔利提出的复式借贷簿记方法之所以几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推崇,正是因为其“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锱铢必较、泾渭分明的科学原理。

尽管我国会计实务也曾一段时间对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情有独钟,但最终仍达成共识,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借贷记账法。

本质上说,在借贷记账法中,借和贷只是代表一种符号,而其实质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换句话说,不管是在手工会计中,还是在电算会计中,衡量记账凭证是否采用借贷记账法,主要看其是否体现“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基本原则。在电算会计中,尽管记账凭证库文件的数据结构有“借贷金额”型、“借贷方向”型和“借贷科目”型等几种,但万变不离其宗,其基本实质都是通过记账凭证编号维系着凭证的借贷记账法。

有人以会计软件常以正、负号分别替代借、贷符号为由,企图说服人们相信这一记账法已经难以胜任新形势。应当注意的是,即使借、贷符号在数据库中不采用“借”和“贷”加以表示,也并不表明借贷记账法就可放弃。不可否认,在将借贷记账凭证的发生额登录到总账之后,对于登账后所结计的期末余额往往以正数表示借方余额,而以负数表示贷方余额,甚至在借贷库文件中只设一个金额字段,在该字段中分别以正负号表示借贷方。但所有这些标记都没能改变“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规则,其实质仍然是借贷记账法。这里的正、负号与增减记账法的增减符号的属性风马牛不相及。

从长远来看,随着原始凭证的逐步电子化,记账凭证的自动生成势在必行,届时,何种记账方法使自动生成更可行,当然要根据其科学性而定。智能软件的设计凭借的是科学的方法和严密的思维与推断,而经过了数百年磨练的借贷记账法,无疑是未来智能专家设计会计软件的最佳选择。当然,一味否定增减记账法的科学性也是错误的。

在计算机之中,当采用增减记账法填制记账凭证之后,我们完全可以编写一段简短的程序将其转换为借贷记账法下的相应记账凭证。其转换的主要依据是各该科目的记账符号与所属科目类别。以从银行提取现金为例,在增减记账法下,增记“现金”,减记“银行存款”。现金和银行存款都是资产类科目,对资产类科目,其增加就转换为“借”,其减少就转换为“贷”。依此,也可将借贷记账法下的凭证转换为增减法下的凭证。

事实上,过多地去研究借贷记账法与增减记账法如何在计算机中运行是不明智的。

因为这两种方法仅是用于数据的输入而并非是用于信息输出,换句话说,记账方法与信息用户的需求无关,信息用户所需要的会计信息主要是以会计科目为标识的发生额或余额(至少当前是如此)。

二、“反结账、反记账、取消审核”的可行性

至今,尚有不少会计核算软件设置“取消审核”、“反记账”、“反结账”的功能。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设置的确给会计人员的会计处理带来许多方便,尽管许多学者对此提出异议,但不少实务工作者却对其依依不舍。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在计算机特定的工作环境中,反记账的作用不可替代。其理由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大量错误的记账凭证,如果不施行反记账的做法,则将导致账簿中存在大量无用的冗余信息,影响对会计信息的使用。

所谓电算化会计中“反记账”,事实上也就是将一批原先已经登录到账簿上的发生额从各该账户再予以扣减,使各该账簿恢复至该批凭证登账之前账簿的发生额和余额状态。毋庸置疑,没有人会赞同手工会计下采用“反记账”。对手工的账簿记录,为了保证其有案可稽,当其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同时,对两种出错情况的更正应当分别加以严格处理:一是登记账簿时所发生的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二是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导致账簿记录发生错误的,则“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记账凭证出错而导致账簿记录发生差错时而发生。一般采用两种方式进行相应的修改:一是红字冲销法,二是补充更正法。这些详细而又具体的规定所强调的一点,那就是对出错之处必需留有修改的痕迹。

在电算会计之中,记账错误和记账凭证填制错误仍然在所难免。但由于计算机特定的工作环境,迫使我们不得不改变手工会计原有的更正作法。虽然红线注销法在电算会计中难以操作,但对出错的电子数据,却不能不留下修改的痕迹。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保留错误电子数据,另作更改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登录账簿,换言之,要将正与误两张凭证同存于会计档案之中,同时,其所登录的正与误两处账簿记录并存于同一账簿之中。《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第十八条也作出与上相同的规定:“发现已经输入并审核通过或者登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可以采用红字冲销法或者补充凭证法进行更正;记账凭证输入时,红字可用‘-’号或者其他标记表示”。

由上可见,不管是手工会计,还是电算化会计,对出错的修改均强调留有痕迹。

事实上,在电算化会计中,由于电子数据的修改在技术上可不留痕迹,因而更需要对留有痕迹予以强调。

反结账的错误做法也是显而易见的。当期末已经结账并编制企业会计报表之后,如果将其“反结账”,则意味可以对该给账月继续输入凭证数据,无论这些新凭证是否已经记账,都存在账表不一致的错误,而当根据其登账后的账簿重新编制报表,摆在人们面前的两张报表是绝不相同的。如果某一会计期反复操作结账与反结账,并生成相应会计报表,会计信息的生成不啻是在搞数字游戏!

进而言之,将“取消审核”、“反记账”与“反结账”同时使用,其后果更不堪设想:结账后可以再增减当月经济业务,账簿错误可以在原错误之处不留痕迹加以修改,而业已记账和编制报表的记账凭证在取消审核后又可对该记账凭证的电子数据不留痕迹地修改,承认这种逆操作的合法性,又置会计的证、账、表勾稽关系于何地?

它只会给制假者提供机会,而对电算化内部会计控制百害而无一利。这种只顾及方便操作者而不考虑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做法,还需要会计工作规范吗?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首先要评审,正说明会计软件必须遵守包括证、账、表等操作在内的工作规范之重要。

本质上说,上述所有的逆操作,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对记账凭证库文件上的电子数据作不留痕迹的修改。事实上,发现证、账错误而采用红字(“-”号)更正法或补充更正法填制记账凭证,再据以登记账簿、会计报表,并不会给会计人员带来太多麻烦。无论是结账前作为当月凭证的更改,还是结账后作为下月的凭证的更改,对会计人员来说都是举手之劳,何况证、账的错误毕竟不会太多,因而不至于导致账簿中存在大量无用的冗余信息,影响对会计信息的使用。

三、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是否改弦易辙

在成本核算过程中,由于各企业生产组织特点和生产工艺流程的不同,致使至今难有通用的成本核算软件面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电子商务活动的普遍展开,成本核算受外部环境影响与日俱增。首当其冲的是,定制式的生产方式及由此而形成的“适时生产控制”(JIT)等生产理念和生产模式。在定制式生产情况下,按批量计算的分批法似可适用,然而,由于成本计算方法的选择除了要考虑生产组织特点之外,还应当视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而定,即使未来企业生产快捷,但其各自的生产工艺流程的差异却永远存在。无论是单步骤连续式生产。还是多步骤连续式生产,抑或是多步骤装配式生产,都必须在这分批法前提之下再根据各自的生产工艺流程以及管理要求确定各车间、部门的成本计算方法。看来,传统成本计算方法诸如逐步结转分步法、平行结转分步法等仍有其存在的必要,只是面对日新月异的外部环境,考虑如何将新酒装入旧瓶而已。

成本信息细化也许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未来市场的竞价、压价的竞争使企业不得不从内部挖掘潜力。以产品为主线,集成了产品设计/制造/控制层的“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问世,使产品的管理决策、设计开发、加工制造等过程和经营控制等过程通过计算机科学地联结为一个整体,把管理和技术的信息直接用来控制机器进行加工,最大程度地实现了纵向集成,进而极大地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而在这一背景下,以作业成本管理(ABCM)与”成本企画“(TC/CD)为代表的两大成本管理方法崛起并表现出卓越的成效,并以此为基础,”作业量基准成本计算“(ABC)和”目标成本计算“崛起而成为成本计算的生力军,传统的成本计算方法无论从其形式还是内容都面临着挑战。例如,采用分批法虽然按产品生产周期计算产品成本计算最终产品,但借助于计算机的海量存储的优势,将周期再分割成若干时间段(甚至以天为单位)进行明细计算、汇总与报告,无疑更能适应成本管理的需要。同时,以最终产品为计算对象也显得粗糙与不适时宜,代之而起的则可能是细分至工序、半成品、在产品的成本计算,如此,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也必然要赋予新的内容。

会计记账借贷关系范文第4篇

当代美国著名的会计学家A.C.利特尔顿教授不无遗憾地感叹:借贷记账法给我们留下一个令人困惑的特征,某些账户的左方代表增方,而在其他账户,增加额却记入右方。这种安排太复杂了,以至于试图将它合理化成为徒劳无益的事。我们别无他法,只好接受它并记住它的增减法则。

借贷只是一种记账符号,没有实在意义,资产的增加、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记借方;资产的减少、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记贷方。

借贷记账法是会计最重要的核算方法,可以说没有借贷记账法就没有会计核算。

2会计记账中如何理解借贷

诚然,借贷记账法的借与贷,在客观上是充当了记账符号,但它又决不仅仅只是一种纯粹的记账符号。纵观借贷记账法的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在12世纪末与13世纪初的欧洲,严格地讲是欧洲的意大利,借贷记账法则的设计初衷,是为了适应借贷业主记录款项的借出和贷入的需要。借贷业主的账户按人名设置,分上下两个记账地位:账户的上方登记客户的借款,称为借主方,账户的下方登记客户的存款,称为贷主方,从银行角度讲是借出贷入。

借——指借出款项,即债权增加(应收款),表示现金流出。

贷——指收入款项,即债务增加(应付款),表示现金流入。

可见借贷最早是用于记载现金流量的方向,贷主贷出和借主归还表现为借贷业主(以下简意称商业银行)的现金收入;贷主收回和借主借入则表现为商业银行的现金流出。在商业银行与借主和贷主的借贷业务中,现金流量方向与借贷记账方向的关联是:商业银行一身而二任,作为借主的代表,商业银行从贷主处贷出款项和向贷主归还款项;作为贷主的代表,借主从商业银行处借入款项和向商业银行归还款项。这时,商业银行的借贷业务尚无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之分,而只有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之别。凡是涉及现金流入的业务,如从贷主的贷出和借主的归还,都记为贷;凡是涉及现金流出的业务,如借主的借入和向贷主的归还,则都记为借。商业银行的借或贷的记账方向是以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方向为依据的,而并不与资产负债的增减相关联。这样,借贷记账方向就与借贷业务的现金流量方向相一致,呈现为完全的对应关系,而不存在以资产负债的增减方向为依据时借贷记账方向与资产负债的增减方向相矛盾的状态。显然,现金流量方向体现了人们最初设计借贷记账法则的依据和前提。因此,以现金流量方向作为认识借贷记账法的基点,并进行借贷记账规则的讲解,不仅能充分揭示借贷记账方向与借贷业务的完全对应关系,而且比死记硬背更容易理解和掌握。

3用现金流量方向记录借贷

借贷记账法中的借贷记账方向与现金流量方向表现了完全的相关一致,因此,我们就有理由根据现金流量方向来确定经济事项的借贷记账方向,合理解释借贷记账规则。

3.1借、贷表示意义的说明

3.1.1现金流出、流入和资产、费用的关系

在现金流量规则中,所有能增加现金支出的业务都表现为现金的流出,而增加现金支出的业务主要是资产(非现金)与费用的增加,当企业购置非现金资产,发生作为费用的支出时,不论该现金流出是资本化形成资产,还是收益化形成费用。其主要表现是现金的流出。因此,当资产(非现金)与费用增加时,因为导致现金流出,记入借方。

反之,所有能增加现金收入的业务都表现为现金的流入,对资产和费用来说,增加现金流入的业务主要是非现金资产转换为现金,因此当非现金资产包括费用减少时,表现为现金的流入,记入贷方。

3.1.2现金流入、流出与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的关系

增加现金收入的业务,主要包括负债的增加、资本的增加和收入的增加,对企业来说,债务、资本的增加,表现为债权人和所有者对企业的投入增加,因此产生的是现金的流入,记入贷方。而收入的增加,带来的也是现金的流入,与费用的增加正好相反,因此记入贷方。

反之,向债权人归还借款,投资人撤回投资,即负债减少、资本减少,表现为现金的流出,因此记借方。收入的减少,表现为现金流入的减少,也即现金流出,记为借方。

上述规则可总结为:资产、费用的增加,导致现金的流出,记入借方,反之记入贷方;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的增加,导致现金的流入,记入贷方,反之记入借方。

可见,采用现金流量规则对账户区分借和贷,只需对经济业务导致的现金流向进行判断,就可决定借贷记账方向。

3.2由会计基本等式推导借贷记账规则

动态的会计等式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即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对企业来说,任何业务的变化都只能是导致等式两边同增或同减,或是一方内部的一增一减,增减的金额相等。对等式两方同增同减的业务,由于左方增加记借,右方增加记贷,因此记账时必然出现“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情况。同样,一方内部一增一减时,由于等式中的任意一方的增减记账符号恰好相反,也会出现“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情况,使记账工作变得非常科学、简明、方便。

4采用现金流量方向解释借贷

根据现金流入流出的方向讲解借贷记账规则,不仅使老师的讲解容易许多,还有诸多的优越性。

4.1真正理解借贷记账法的借贷涵义

避免死记硬背带来的弊端,而且将借贷的本意与其现实意义相联系,避免了人为对借贷历史渊源的割裂,有利于会计知识的融会贯通。

4.2更好的理解资产和费用的关系

不论资产还是费用,实质都是支出,资产和费用实质本是一个概念,都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都是企业为取得一定的效用而付出的代价,只是资产的支出带给使用人的受益期较长,而费用的支出带给使用人的受益期较短。因此可以说费用是瞬间的资产,或者说资产本身也要分期转作费用,因此费用账户的性质与资产是一致的,其账户的设置与资产相同。

4.3更好的理解收入与权益的关系

权益包括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收入导致的现金流入流出方向是与权益一致的,即权益增加,现金的流入增加,收入增加也表现为现金流入增加,反之都表现为减少。而且收入本身就归属于所有者,是所有者的权益,因此,其设置也同所有者权益一致。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编.《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P14-21.

[2]邵亨林,邵平,周旋.借贷记账法则的奥秘及其合理化.会计研究.1998.(1).P49.

[3]陶丘山.探索借贷之义.财会月刊.2002.(5).

会计记账借贷关系范文第5篇

一、电算会计中借贷记账法是否不适用

在借贷记账法中,“借”既可以表示增,也可以表示减,而“贷”既可以表示减,也可以表示增,卢卡。帕乔利提出的复式借贷簿记方法之所以几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推崇,正是因为其“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锱铢必较、泾渭分明的科学原理。

尽管我国会计实务也曾一段时间对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情有独钟,但最终仍达成共识,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借贷记账法。

本质上说,在借贷记账法中,借和贷只是代表一种符号,而其实质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换句话说,不管是在手工会计中,还是在电算会计中,衡量记账凭证是否采用借贷记账法,主要看其是否体现“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基本原则。在电算会计中,尽管记账凭证库文件的数据结构有“借贷金额”型、“借贷方向”型和“借贷科目”型等几种,但万变不离其宗,其基本实质都是通过记账凭证编号维系着凭证的借贷记账法。

有人以会计软件常以正、负号分别替代借、贷符号为由,企图说服人们相信这一记账法已经难以胜任新形势。应当注意的是,即使借、贷符号在数据库中不采用“借”和“贷”加以表示,也并不表明借贷记账法就可放弃。不可否认,在将借贷记账凭证的发生额登录到总账之后,对于登账后所结计的期末余额往往以正数表示借方余额,而以负数表示贷方余额,甚至在借贷库文件中只设一个金额字段,在该字段中分别以正负号表示借贷方。但所有这些标记都没能改变“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规则,其实质仍然是借贷记账法。这里的正、负号与增减记账法的增减符号的属性风马牛不相及。

从长远来看,随着原始凭证的逐步电子化,记账凭证的自动生成势在必行,届时,何种记账方法使自动生成更可行,当然要根据其科学性而定。智能软件的设计凭借的是科学的方法和严密的思维与推断,而经过了数百年磨练的借贷记账法,无疑是未来智能专家设计会计软件的最佳选择。当然,一味否定增减记账法的科学性也是错误的。

在计算机之中,当采用增减记账法填制记账凭证之后,我们完全可以编写一段简短的程序将其转换为借贷记账法下的相应记账凭证。其转换的主要依据是各该科目的记账符号与所属科目类别。以从银行提取现金为例,在增减记账法下,增记“现金”,减记“银行存款”。现金和银行存款都是资产类科目,对资产类科目,其增加就转换为“借”,其减少就转换为“贷”。依此,也可将借贷记账法下的凭证转换为增减法下的凭证。

事实上,过多地去研究借贷记账法与增减记账法如何在计算机中运行是不明智的。

因为这两种方法仅是用于数据的输入而并非是用于信息输出,换句话说,记账方法与信息用户的需求无关,信息用户所需要的会计信息主要是以会计科目为标识的发生额或余额(至少当前是如此)。

二、“反结账、反记账、取消审核”的可行性

至今,尚有不少会计核算软件设置“取消审核”、“反记账”、“反结账”的功能。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设置的确给会计人员的会计处理带来许多方便,尽管许多学者对此提出异议,但不少实务工作者却对其依依不舍。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在计算机特定的工作环境中,反记账的作用不可替代。其理由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大量错误的记账凭证,如果不施行反记账的做法,则将导致账簿中存在大量无用的冗余信息,影响对会计信息的使用。

所谓电算化会计中“反记账”,事实上也就是将一批原先已经登录到账簿上的发生额从各该账户再予以扣减,使各该账簿恢复至该批凭证登账之前账簿的发生额和余额状态。毋庸置疑,没有人会赞同手工会计下采用“反记账”。对手工的账簿记录,为了保证其有案可稽,当其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同时,对两种出错情况的更正应当分别加以严格处理:一是登记账簿时所发生的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二是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导致账簿记录发生错误的,则“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记账凭证出错而导致账簿记录发生差错时而发生。一般采用两种方式进行相应的修改:一是红字冲销法,二是补充更正法。这些详细而又具体的规定所强调的一点,那就是对出错之处必需留有修改的痕迹。

在电算会计之中,记账错误和记账凭证填制错误仍然在所难免。但由于计算机特定的工作环境,迫使我们不得不改变手工会计原有的更正作法。虽然红线注销法在电算会计中难以操作,但对出错的电子数据,却不能不留下修改的痕迹。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保留错误电子数据,另作更改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登录账簿,换言之,要将正与误两张凭证同存于会计档案之中,同时,其所登录的正与误两处账簿记录并存于同一账簿之中。《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第十八条也作出与上相同的规定:“发现已经输入并审核通过或者登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可以采用红字冲销法或者补充凭证法进行更正;记账凭证输入时,红字可用‘-’号或者其他标记表示”。

由上可见,不管是手工会计,还是电算化会计,对出错的修改均强调留有痕迹。

事实上,在电算化会计中,由于电子数据的修改在技术上可不留痕迹,因而更需要对留有痕迹予以强调。

反结账的错误做法也是显而易见的。当期末已经结账并编制企业会计报表之后,如果将其“反结账”,则意味可以对该给账月继续输入凭证数据,无论这些新凭证是否已经记账,都存在账表不一致的错误,而当根据其登账后的账簿重新编制报表,摆在人们面前的两张报表是绝不相同的。如果某一会计期反复操作结账与反结账,并生成相应会计报表,会计信息的生成不啻是在搞数字游戏!

进而言之,将“取消审核”、“反记账”与“反结账”同时使用,其后果更不堪设想:结账后可以再增减当月经济业务,账簿错误可以在原错误之处不留痕迹加以修改,而业已记账和编制报表的记账凭证在取消审核后又可对该记账凭证的电子数据不留痕迹地修改,承认这种逆操作的合法性,又置会计的证、账、表勾稽关系于何地?

它只会给制假者提供机会,而对电算化内部会计控制百害而无一利。这种只顾及方便操作者而不考虑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做法,还需要会计工作规范吗?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首先要评审,正说明会计软件必须遵守包括证、账、表等操作在内的工作规范之重要。

本质上说,上述所有的逆操作,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对记账凭证库文件上的电子数据作不留痕迹的修改。事实上,发现证、账错误而采用红字(“-”号)更正法或补充更正法填制记账凭证,再据以登记账簿、会计报表,并不会给会计人员带来太多麻烦。无论是结账前作为当月凭证的更改,还是结账后作为下月的凭证的更改,对会计人员来说都是举手之劳,何况证、账的错误毕竟不会太多,因而不至于导致账簿中存在大量无用的冗余信息,影响对会计信息的使用。

三、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是否改弦易辙

在成本核算过程中,由于各企业生产组织特点和生产工艺流程的不同,致使至今难有通用的成本核算软件面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电子商务活动的普遍展开,成本核算受外部环境影响与日俱增。首当其冲的是,定制式的生产方式及由此而形成的“适时生产控制”(JIT)等生产理念和生产模式。在定制式生产情况下,按批量计算的分批法似可适用,然而,由于成本计算方法的选择除了要考虑生产组织特点之外,还应当视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而定,即使未来企业生产快捷,但其各自的生产工艺流程的差异却永远存在。无论是单步骤连续式生产。还是多步骤连续式生产,抑或是多步骤装配式生产,都必须在这分批法前提之下再根据各自的生产工艺流程以及管理要求确定各车间、部门的成本计算方法。看来,传统成本计算方法诸如逐步结转分步法、平行结转分步法等仍有其存在的必要,只是面对日新月异的外部环境,考虑如何将新酒装入旧瓶而已。

成本信息细化也许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未来市场的竞价、压价的竞争使企业不得不从内部挖掘潜力。以产品为主线,集成了产品设计/制造/控制层的“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问世,使产品的管理决策、设计开发、加工制造等过程和经营控制等过程通过计算机科学地联结为一个整体,把管理和技术的信息直接用来控制机器进行加工,最大程度地实现了纵向集成,进而极大地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而在这一背景下,以作业成本管理(ABCM)与”成本企画“(TC/CD)为代表的两大成本管理方法崛起并表现出卓越的成效,并以此为基础,”作业量基准成本计算“(ABC)和”目标成本计算“崛起而成为成本计算的生力军,传统的成本计算方法无论从其形式还是内容都面临着挑战。例如,采用分批法虽然按产品生产周期计算产品成本计算最终产品,但借助于计算机的海量存储的优势,将周期再分割成若干时间段(甚至以天为单位)进行明细计算、汇总与报告,无疑更能适应成本管理的需要。同时,以最终产品为计算对象也显得粗糙与不适时宜,代之而起的则可能是细分至工序、半成品、在产品的成本计算,如此,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也必然要赋予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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