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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综治工作计划

卫生院综治工作计划

卫生院综治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全面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建设“健康”总目标,以提能力、强基层、建机制、重服务、树形象为抓手,积极践行让老百姓“少生病、少住院、看好病、少负担”的思想理念,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提高医疗服务品质,做实公共卫生项目,促进管理服务创新,提升卫计服务内涵,加强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开创全市卫计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争创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秀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先进单位,长沙市区县(市)卫生计生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市绩效考核红旗单位,建设“四好”领导班子。

三、主要举措

(一)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增强事业发展新活力

1.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认真总结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改革试点成果和经验,启动市精神病医院改革。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在运行监管机制、岗位绩效薪酬、医保支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医联体”),市级公立医院与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实现人员互用、资源互补、信息互通,优化全市医疗资源。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行业,营造公平竞争、多元化的市场格局;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医模式,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新技术引进等方面形成合作。

2.着力构建分级诊疗体系。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符合市情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政策,发挥医保对群众就医行为的引导作用。

3.逐步推广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开展家庭医生项目试点工作,主要针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管理与健康指导,组建健康服务团队,以家庭为单位签订契约,开展体检、日常护理、健康知识宣讲,促进医患之间形成稳定、连续的服务关系,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4.抓紧规范药品耗材采购工作。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出台药品耗材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规范药品(耗材)采购流程和配送,探索药品(耗材)量价挂钩等集中采购形式,提高采购集中度,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监管,成立由人大代表参与的药品(耗材)采购监督小组,坚决治理药品(耗材)采购商业贿赂。

5.改革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弱化规模、收入等考核指标,强化运行效率、医疗服务行为、社会公益性指标的考核,引导医疗机构更加注重内涵建设、精细化管理和医疗质量安全。实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经费挂钩,与院长(主任)待遇挂钩;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与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服务效果挂钩,适当提高偏远、效益较低地区基层医务人员待遇。

(二)提高医疗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

1.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继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围绕突出医疗服务问题,优化诊室布局,推行预约就诊,加强急诊力量,改进院前急救体系,定期开展改善效果评价抽查,并纳入绩效考核。推广集里医院优质服务工作模式,以提升满意率、降低投诉率为导向,成立优质服务办公室,开展在院一次评价、离院一次评价、院后一次回访的“三个一”活动,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开展市属公立医院精准帮扶基层卫生院活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规范诊疗行为,坚持合理诊疗,推广临床路径;实行医政双月例会制,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狠抓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时段、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管理,降低医疗风险,防范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发生率同比降低20%以上;将“医疗质量指标”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做好新一轮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发挥保险手段在医疗纠纷化解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加大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宣传力度,发挥医调中心调解作用,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2.推进“名医名科名院”工程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夯实名医成长基础。鼓励公立医院成立“名医工作室”,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帮扶关系,增强基层医院人才活力。市公立医院要打造一批技术力量雄厚,设施设备齐全,特色突出的重点专科,以重点学科为“龙头”,带动其他学科发展,乡镇卫生院要挖掘打造特色科室,形成“一院一特色科室”。市公立医院要采取院校联办、科研合作、医疗联合等形式,靠大靠强,努力创建三级甲等医院。

3.加快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建设。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市中医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及立体停车场、安全用电改造项目,市精神病医院精神卫生防治大楼建设。启动达浒镇、沿溪镇、普迹镇、永安镇、北盛镇、澄潭江镇卫生院202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启动官桥镇、葛家乡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完成普迹镇、沿溪镇、达浒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

4.扶持和振兴中医药事业发展。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医医院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淮川、集里、荷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积极申报官渡、社港、大围山、七宝山卫生院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宣传中医药文化,提高中医药预防和医疗保健影响力。

(三)做实公共卫生工作,开创卫生新局面

1.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量化绩效考核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质扩面”。建立公卫工作会议制度,开展季度工作点评、先进单位推介、经验交流、技能竞赛等活动,促进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实行重点项目推进法,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促进各个项目均衡发展。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健康管理中心,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主动参与服务的意识;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全面清理健康档案,健全农卫网络。建立公卫工作精准帮扶机制,成立由公卫业务指导单位和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先进单位组成的帮扶小组,重点督导帮扶排名落后单位。

2.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扎实推进市疾控中心创建全省县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大人感染H7N9禽流感、手足口病、性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治督查力度。建立与教育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水平,降低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

3.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管理,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培训和演练。

4.强化综合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整顿非法医疗广告,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及学校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管工作。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各项监督职责,提升全市卫生监管水平。

(四)促进管理服务创新,构建计生工作新格局

1.凝聚综治部门合力。促进综治部门全面履行职责,深化协同管理、推进政策兼容、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局面。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协调综治部门在推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保医保、征地拆迁补偿、移民后扶等普惠政策时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兼容。健全迁移流动、婚姻登记、社会保障、住房就业等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加强综治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促进各部门综治工作及时推进。强化综治单位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以对应省市部门对其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

2.坚持依法有序生育。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计划生育“三不变”、“四到位”精神,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健全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实行生育对象分类管理,重点做好已生育二孩对象数据摸底,长效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和落实。严厉打击政策外多孩生育,对政策外生育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缴纳对象,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3.强化性别比综合治理。整合卫计执法资源,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继续实行“两非”案件举报、查处奖励制度。建立打击“两非”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倡导、利益引导、孕情随访监测、B超监管和孕情非正常消失排除,从源头上制止“两非”行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

4.完善计生考核办法。顺应生育政策的调整,建立计划生育综合评价体系,调整乡镇、街道考核评估办法和评分细则,将考核指标分为月、季、年三类,实行一月一考评一通报、一季一点评一排名,一年一考核一表彰的综合考评机制。加大对政策外多孩生育、孕产妇产前筛查、出生缺陷高风险人群干预免费检测、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奖扶准确率、流动人口均等化等内容的考核权重。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五)提升卫计服务内涵,顺应人口政策新变化

1. 加强妇幼健康计生服务。整合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责,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妇幼计生服务网络。高度重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生育高峰,开展以“二孩生育健康直通车”为主题的二孩生育免费咨询门诊,送生育健康课堂下乡,送叶酸下乡,送服务卡的“一免三送”活动,做好高龄孕产妇及新生儿的保健和医疗服务。完善涵盖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各阶段出生缺陷预防的基本服务政策。推进知情选择,向育龄群众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继续保持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较高水平。逐步建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与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双向转诊关系,乡镇计生办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和良性互动关系。

2.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扎实做好流动人口基本信息采集、建档和信息反馈,促进流动人口信息共享与应用。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加强流动人口健康建档,健康教育,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使流动人口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引导、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考核,落实流动人口服务项目经费保障。

3.落实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国家、省、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奖励扶助政策。及时做好奖扶对象资格确认和信息录入、退出,提高奖扶及时率和准确率。全面摸清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底数,进行电子建档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建立计划生育长效扶持机制,实行计生扶助对象分类管理,重点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父母、并发症对象的帮扶和关爱力度。鼓励乡镇一级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殊对象的扶助力度,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

4.发挥计生协会生力军作用。完善协会骨干会员联系制度,将其作为深化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抓手。继续加强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创建,创新示范点,重点培育一批计生群众自治工作典型村(居)。在春节、“5·29”、“7·11”等节日期间,开展关爱贫困计生家庭,失独家庭,计生家庭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基层计生工作者的走访慰问活动。切实做好计生系列保险工作,确保保障面覆盖到所有落实计划生育的人群。进一步拓展计生协会建会范围,实现在辖区内100人以上企业、100人以上流动人口聚居地建立计生协会组织。

(六)加强保障体系建设,树立卫计行业新形象

1.健全管党责任机制。坚持党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兼顾并重,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行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务工作例会,研究党建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加强干部培训、制度建设、工作保障、考核奖惩。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高标准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转作风、优服务”主题活动,推动党建工作走前头、做表率。常态化推进仁心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深入村、社区开展义诊活动。

2.加强行风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要求,深化卫计系统行风建设。按“零暂存”要求,及时查核涉案、涉纪投诉件;按“四种形态”要求,主动查找违纪违规案件线索;重点开展对药品、器械领域和基建工程的专项治理和立案查处;实行作风建设百分制考核,落实周、月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及季度重点工作综合考评;指导医院创建“电子监察系统”,促进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纪检监察负责人半年度履责工作报告,健全行政问责制,严格落实作风建设责任分解与责任追究;明晰执纪监督事项,突出重点清单,确保执纪监督实效;加大宣教力度,丰富宣教载体,开设“微型党课”,开展分类廉政谈话、作风建设督查,印发《行风建设简报》,打造廉政文化墙。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构建卫生计生大宣传格局。积极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卫生计生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深化医改、“全面两孩”政策的宣传。开展卫生 “十佳医师”、“十佳护士”和计生“双十百优”评选活动。开展“健教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活动,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加强基层计生宣传阵地建设,弘扬新型婚育风尚。利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平台,向群众推送政策法规、健康知识、便民信息,以宣传营造有利环境,以健康服务民生。高度重视对主流信息平台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走向,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4.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办事制度、行政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行政案件罚缴分离制度。健全卫计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落实决策跟踪、决策反馈、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卫计行政许可,明确许可环节、许可程序、申报材料和收费标准等。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合同、回复等公文内部法制化审查制度。加强机关内部规范化管理,形成卫生计生系统规章制度汇编。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快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建设步伐,实行依据、决策、执行、结果全程动态公开。强化部门联动,会同法院、纪委、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会审小组,对重要文件、重大案件进行集中会审,确保重大工作事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市卫计系统人事人才管理办法》,规范卫计系统人事管理,建立“引得来、留得住”的

良性人才建设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考核,实行医护人员每半年一次抽考,打造学习型人才队伍。建立名医和技术骨干培养和管理制度,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通道,增加高学历人才比重,计划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医师1-2名。积极协调人社、编制等部门,争取卫计部门对医疗技术人员的招考、录用自。建立市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专项培训制度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定期到市级公立医院的轮训制度。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带头后备力量,形成学科建设的人才梯队。完善市属公立医院干部任用机制,公选一批35周岁以下中层干部,优化人才配置。稳定和充实计生工作队伍,调优配强村计生专干和组指导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促进工作力量传导到最基层。加强农村卫计人员建设和储备,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乡村医师本土化培养,探索建立乡村医师退出机制,发挥乡村医师“健康守门人作用”。

6.加速信息化进程。加快推进人口信息库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电子健康档案等系统,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加快绩效考核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卫信息平台的关联率和使用率。完善区域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健康信息数据整合共享。在公立医院改革中探索“互联网+”移动医院模式,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流程,实现网上预约、远程会诊,跨区域交流。

卫生院综治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乡党委、政府把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先后2次召开了由各村书记、主任、村小组长、乡直单位负责人、院内干部参加的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来抓创卫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会,专项研究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方案,以及健康教育计划、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和除“四害”计划,下发创卫目标责任状,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创建工作调度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二、广泛宣传,提高意识。加大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居(农)民素质,充分利用会议、黑板报、政务公开栏、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实施办法,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营造创卫、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全乡张贴宣传标语112幅,出墙报98期,发放宣传单5960份,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

三、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为使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落到实处,乡党委、政府明确全乡由乡长负总责,各村由主任和乡挂点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并实行划片、划段、包干负责制。将乡墟镇划分三个责任片区,由班子成员带队负责本片区的创卫工作,重点抓好门前三包、整治“八乱”现象。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创卫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并由乡创卫办进行督促落实,确保创建目标实现,对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实行责任包干,落实工作目标。

四、督查通报、综合整治环境。墟镇创卫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实行不定期督查和评比通报制度,每半月组织各片区和各村进行卫生交叉督查,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下达创卫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时间和要求。认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墟镇和农村沿线卫生环境。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重点整治脏、乱、差现象,广大干群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据统计全乡共清除猪牛粪21处,清除垃圾点30处,乱堆乱放52处,整治污水沟9处,拆除乱搭乱建13处。清除墟镇杂草4处,规范墟镇秩序,增设交通标志,摩托车、自行车头尾一致停放。规范经营秩序,农贸市场内合理划行归市,改善乱摆乱放、场外经营和超店经营现象,同时加强市场垃圾清运和卫生保洁,加强餐饮业环境卫生及食品安全的综合整治。

五、加大投入,优化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墟镇基础设施,今年集中力量抓好墟镇“五化”工作。加快道路硬化工作,特别是墟镇主街道和巷道及单位庭院的硬化工作,基本消除地面,今年全年硬化路面7200余平方米,认真搞好主街道两侧人行道植树栽种和街头绿化小区建设,今年新栽和补栽香樟356棵,庭院绿化面积1720余平方米。进一步加快净化工作,加大对餐饮业整目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使油烟达标排放,加大卫生清洁力度,对墟镇2名保洁员提高了工资,落实了责任,全乡新建垃圾池28个,配备保洁员46人,街道和公路沿线村庄实行全天候保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临街店面建筑全面进行了装修,对破旧房屋、残墙断壁进行了拆除,经常性地清除垃圾广告并进行统一规范,

卫生院综治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编制医改“十三五”规划,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政策,强化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扩大完善三级试点,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开展改革效果评估,树立若干个综合改革示范县。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增加到200个,试点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纳入改革范围整体推进。增加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发挥连片带动效应。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健全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加强与药品采购、医保支付、薪酬制度、分级诊疗等政策的衔接。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研究制订公立医院债务化解的政策措施。制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框架文件,以加快建设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为核心,理顺医药价格体系,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性绩效考核制度,强化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会同中央编办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创新研究,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制订委属委管医院绩效考核的指导性文件,推进委属委管医院参与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二)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提高至50%以上。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量力而行,适当扩大合规医疗费用范围,探索对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做好急危重伤病患者的紧急救治,对符合条件的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患者提供救助资金保障。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制订政策措施,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实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按疾病诊断相关组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持续拓展新农合跨省就医核查和异地即时结报试点。推动建立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信息互通和操作衔接机制。

(三)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全面推开。制订规范城市及县域内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政策措施,明确分工,推动形成利益和责任共同体,贯通上下联动。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扩大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团队签约服务试点。制订指导急慢分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继续扩大慢性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四)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经费。提高统筹力度,合理使用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善医保支持政策和价格政策,探索完善基层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推进基层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绩效考核,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养老相关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继续开展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工作,深入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全国基层卫生技能竞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新增部分全部用于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继续扩大服务受益面,提高服务成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五)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鼓励和引导跨区域联合采购,切实降低虚高药价。增加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药品品种,降低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价格。扩大国家定点生产药品范围。配合推动小品种药品生产基地建设。建立生产、配送企业约谈制度,完善低价、短缺药品配送管理,重点提高乡村、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推动保障儿童和老年人基本用药工作。开展基本药物和儿童用药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建立预警机制。

(六)完善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推进医教协同,构建以“5+3+X”为主体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人才和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启动“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试点。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健全基层卫生人才考评机制。加强精神医学、产科、儿科、康复、病理、药学、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深入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卫生计生经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

(七)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的发展环境,落实同等待遇,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简化医师多点执业程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启动医养结合项目试点,大力发展健康养老等生活业,推动发展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延伸服务,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国产医用设备发展应用,积极发展医疗旅游。

(八)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国家、省、地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尽快形成全国人口信息库,促进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启动实施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授权使用。积极发展远程医疗、疾病管理等网络业务应用,整合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推动预约诊疗、线上支付、在线随访以及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放大群众的获得感。

二、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九)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推动修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各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完善配套衔接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加强宣传倡导,强化风险防控,做好维稳。加快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出生人口信息互联共享。开展政策实施情况效果评估,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分析。

(十)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整合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扩充产科儿科床位,加大产科、儿科和助产士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强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与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和网络建设,确保母婴安全。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评审,持续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新爱婴医院品牌,加强助产技术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推广中医妇科、儿科适宜技术。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加强再生育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完善避孕药具管理。继续实施妇幼健康重大专项。做好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整合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等服务内容,扩大母子保健手册使用试点。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所有城乡居民,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十一)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网络和队伍,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两孩生育不再审批。开展流动人口婚育信息网络异地查询,取消纸质婚育证明,推行网上办事,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国家和省级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完善流动人口统计监测,促进社会融合。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制。深入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和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并进行评选表彰。

(十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政策衔接。深入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发展、养老照护试点项目,健全家庭健康服务体系,做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推动整治“两非”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十三)提高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制订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指导支持基层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联防联控指挥协调机制,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检测、风险评估和及时预警,启动陆海空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

(十四)有效防控重大疾病。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策略。探索与世界卫生组织及相关国家建立重大疫情防控沟通协作机制,有效防范境外传染病输入。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年部署、季调度、月评估,有效控制暴发流行。完善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评价机制,开展结核病综合防治模式、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增加艾滋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治疗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强化预防接种,积极推进全国使用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替代工作,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试点。完成上海等省(市)消除血吸虫病复核工作。加强国家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干预水平,对高危人群开展癌症等疾病早诊早治工作。加强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包虫病综合防治试点,强化尘肺病防治工作。新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在全国1/3的县开展人群碘营养监测,引导做好科学补碘。制订进一步加强疾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落实疾控中心机构编制指导意见、疾控中心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和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意见。探索开展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综合评价。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卫生城镇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导检查力度,继续实施农村改厕工作。扩展城乡居民饮用水、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和病媒生物监测覆盖面。

(十五)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和风险监测评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健全工作体系,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制修订一批重点亟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开展标准的宣传、贯彻与跟踪评价。全面落实2016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以及溯源能力建设。改革和加强食品“三新产品”管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方法研究和基础数据收集,组织做好年度计划评估和应急评估工作。推进建设县乡村一体化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食品安全信息惠民项目。

四、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六)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印发《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开展提升医疗质量专项活动。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长效机制,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护士注册信息联网公开。启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推动药师立法和药师管理,加强临床药事管理。实施遏制细菌耐药国家战略。提升患者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遴选适宜病种临床路径在三级医院和县医院推广实施,加大临床路径管理培训力度。开展肿瘤等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管理,修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巩固血站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的成果,健全血液质量控制和改进体系,建立以单病种为主的临床用血考核评价制度,保证血液质量和安全。提升保健服务能力,做好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保障。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逐步推开日间手术,落实便民惠民利民措施,提高群众获得感。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完善医疗纠纷调解和处置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十七)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开展签约服务,实行“两提高、两降低”倾斜政策,提高新农合门诊报销水平,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增长幅度不低于5个百分点;降低病残儿童、重度残疾人以及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落实对口帮扶机制,实施全国三级医院对贫困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组团式”帮扶,提升贫困县县医院水平,基本满足县域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要。加大贫困地区重点疾病防控力度,适宜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健康扶贫工作,进一步支持及四省藏区、新疆等地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五、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十八)深化中医药改革。出台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5—2030年)》。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完善差别化的中医医院改革政策,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化中医药教育综合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十九)提升中医药事业发展能力。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升级,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推动中医药旅游示范区建设,培育新兴业态。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与古籍文献传承研究工作,加紧编撰出版《中华医藏》。加强中药资源保护,推进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及省级中医药科研院所建设。提升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科研能力。助推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建设中医药海外中心,开展中医药海外惠侨、义诊和文化宣传工作。推动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六、加强卫生计生规划与法治建设

(二十)编制实施健康中国建设相关规划。从大健康、大卫生的高度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研究编制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切实加强对国民健康重大和长远问题的有效干预。科学设定规划的目标指标,确定一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以较少的社会成本实现较高的健康产出。同时,编制实施“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医改、中医药事业发展、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卫生计生服务体系等各专项建设和重大疾病防治等专项规划。

(二十一)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综合性卫生计生政策研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完成《基本医疗卫生法》草案的起草、征求意见,年底形成草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配合做好《中医药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加快制修订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亟需的部门规章,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修订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公共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人口健康政策法规评估系统建设。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工作改革方案》,梳理完善各专业卫生标准体系。

(二十二)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落实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开展培训和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严格执法稽查,开展案例评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双随机”抽查机制试点。组织开展国家监督抽检,做好监督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围绕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干细胞临床应用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等专项监督检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督查督办卫生计生重大违法案件。

七、为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大保障

(二十三)加强思想政治、行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开展纪律教育。以全国文明单位和青年文明号创建为抓手,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发挥群团组织优势,最大限度为改革发展凝聚共识和力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纪问责,加强监督制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好2016年医院巡查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行为,塑造行业清风正气。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操作规定和标准,防止“”问题反弹。

(二十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人口健康科技创新体系,研究制订加快医药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组织论证重大疾病国家实验室建设方案,继续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启动实施精准医学、出生缺陷干预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建立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加强委级重点科研基地评估和动态管理。强化干细胞等医疗新技术临床研究管理,制订指导意见,推动卫生计生技术评估和适宜技术推广。

(二十五)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协调落实财政投入责任,继续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项目资金管理,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做好价格和成本监测,加强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强化项目与资金监管,组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六)加强宣传引导和健康促进。加强正面宣传,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卫生计生职业精神,做好节日纪念日宣传,推进健康文化和人口文化建设,启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五阶段活动。大力倡导健康促进,加强健康科普规范化建设,深化健康中国行活动,扎实推进健康促进县(区)试点,办好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积极控烟履约,推进无烟环境立法。加强舆情监测,完善全系统新闻制度,做好信息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能力,营造有利于事业改革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卫生院综治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医疗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布局规划

医疗卫生设施的建设水映出一个城市乃至国家的民生质量与社会稳定状态,在人类历史的各个时期都受到普遍关注。近年来珠海市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同时随着“泛珠三角”经济合作的不断加强,粤港澳合作的不断深入,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定位的确定,港珠澳大桥等一批大型基础设施的加紧推进,珠海的区位优势和经济特区功能优势不断增强,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也对珠海市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现状特征与问题解析

珠海市目前形成了涵盖医疗救治、疾病防治、卫生监督和教育培训四类设施的医疗卫生体系,基本能满足全市居民需求,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医疗体系配置不完善

除香洲区和斗门区外,其余行政区区级医疗机构配置不足。

(2)机构配置不合理,资源不足与浪费并存

①供给总量不足

珠海市医疗床位供需比0.8(>1为过剩),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东部地区床位缺口较小,西部地区床位缺口较大。

②空间布局不合理

多数医疗资源集中分布在东部地区,而广大西部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尤其是优质医疗资源大多集中在香洲区,其他各区优质医疗资源不足。

③结构配置不合理

市级医疗救治机构缺乏大型专科医院;金湾区缺乏区级综合医院,镇级医院偏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偏少;采供血机构缺少固定献血点;卫生监督体系和疾病控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④资源利用效率低

医疗服务相对集中在高层次、高成本的医疗机构,大型综合医院承担了大量基层医院诊治的常见病治疗工作,造成基层医疗机构卫生资源闲置,利用效率低。

(3)部分医疗机构用地和业务用房不足

部分医疗设施的床均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偏低,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不能满足要求。

2设置标准

(1)床位数配置标准

珠海市毗邻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既面向珠海市民,又面向港澳居民,是医疗服务内向型与外向型兼有的地区。考虑这一因素,参照国内外其他地区的千人指标情况(表1),并根据珠海市各个城市单元的发展定位、经济发展水平及城市化水平,采用需求预测法和目标导向法综合确定珠海市医疗卫生设施床位配置标准(表2)。

(2)用地配置标准

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包括四大部分。①医疗救治设施用地包括各类医院用地、紧急救援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等,计算公式为医院床位数×床均用地面积。医院床均用地采用《综合医院建设标准》,规定新建医院床均用地面积不得小于109m2。紧急救援机构、采供血机构不需设置床位数,用地参照国家有关标准。②疾病防治设施用地包括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用地,分别参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确定用地。③卫生监督设施用地根据《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确定珠海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日常工作所需各类用房。④教育培训设施用地结合珠海市医疗教育培训设施的需求进行设置。

3规划理念

以城市发展定位、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为导向,以城市空间格局划分和人口规模为支撑,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促进卫生事业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强化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为主线,以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社区卫生为重点,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的基础上,在城区完善以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分工合理、双向转诊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地区则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设施布局立足珠海,兼顾周边城市,注重设施的公平性、效率性、可及性、可行性。

4规划布局

(1)医疗救治机构

综合医院

综合医院的建设符合珠海市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并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避免重复或过于集中建设。院址选择在患者就医方便、环境安静、地形比较规整、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位置,并尽可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应避开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贮存场所;除此之外,还应充分考虑医疗工作的特殊性质,按照公共卫生方面的有关要求,协调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专科医院

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受区域限制。优先发展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恶性肿瘤、精神病、传染病及口腔等专科医院,在用地配置上给予重点保证。引导布局不合理、重复设置、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的中小型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发展。鼓励二级医院通过内部优化、资源重组,上升为综合医院或者有特色的专科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结合珠海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珠海市每一个镇(街道办)设置一个社区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通过对现有一级综合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进行转型、改造设立或由综合性医院举办。

其他医疗救治设施

每个镇规划布局一所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全市有农村建制的镇各规划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原则上按一村一站的要求设置卫生站。

合理布局急救网络,完善三级急救服务网络医院的建设,形成以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调度为核心,各急救分站联合的救护体系。

采供血机构按照《血站基本标准》的要求,根据全市用血需求,采用血站-采血屋两级布局模式布局。

(2)疾病防治机构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按市、区两级配置。依托结核病防治所、慢性病防治站等专科防治机构,建立起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体系。

疾病控制机构按市、区两级配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选择在地形规整,交通方便的区域;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避开化学、生物、噪声、振动、强电磁场等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

(3)卫生监督机构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按市、区两级配置,原则上每个乡镇或街道设立一个区级卫生监督所的派出机构。机构的设置要方便卫生监督车辆的进出并及时到达监督目的地。

(4)教育培训机构

结合现有的市卫生学校、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人民医院等形成5处教育培训设施。

结语

总之,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是落实医疗卫生发展设想、调控城市公共资源、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众利益的综合体现。通过规划优化卫生机构布局,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形成布局合理、健全和完善的城乡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城乡的卫生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需求;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保障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林伟鹏,闫整.医疗卫生体系改革与城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J].

[2]《珠海市区域卫生规划》

卫生院综治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人民网讯:日前,澳门中山隆都同乡会会长卢伟硕带领三十多名会员回大涌拜年,在获悉大涌镇今年将筹建新大涌医院后,卢伟硕当场认捐1000万元,并表示会发动更多隆都乡亲和热心人士为新大涌医院建设捐款。

2、天津新区将创建3至5所三甲医院

天津网讯:新建现代化综合医院,增加3000张床位,让家庭责任医生成为居民健康守护者,把医疗服务做成健康产业,建立国际医疗城。日前,滨海新区出台了《滨海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新区将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成为辐射环渤海地区的区域性医疗卫生副中心。

3、广西北海市人民医院住院大楼落成

北海日报讯:市人民医院住院大楼:2011年1月10日,“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重点项目之一――市人民医院住院大楼落成。新建成的住院大楼总投资2.18亿元,总建筑面积49626平方米,设置病床936张,系统设施完备,是广西区一流的现代化住院大楼。目前北海市人民医院已成为一所专业科室门类齐全、医疗设备先进、专科特色突出、医教研全面发展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4、海盐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已完工预计3月份实施搬迁

嘉兴日报讯:记者日前获悉,海盐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已于春节前夕完工,配套设施正在紧张筹建中。去年12月底,海盐已启动(新)县人民医院搬迁准备工作,预计将于今年2月底具备搬迁条件,3月份实施搬迁工作,计划搬迁时间为一周。

为改善海盐市民的就医条件,海盐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于2007年底正式启动。新医院位于县城西侧,环城南路旁,占地面积114亩,医疗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设置床位600张,是一座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先进,按三级乙等标准设计的现代化医院。

5、温商投6亿建宁波第五医院

温州日报讯:据宁波侨网消息,日前,宁波第五医院(宁波肿瘤医院)举行开诊典礼。该医院的建成、开业,标志着宁波有了肿瘤专科医院。宁波市第五医院是经省卫生厅批准的宁波市唯一一家以肿瘤诊疗为特色的非营利性综合医院,由原籍温州的法国华人、宁波市荣誉市民、康来特投资公司董事长杨璧如女士投资6亿多元人民币建造,是宁波十大医疗基础设施重点工程之一,属医保、农保定点单位。

6、江苏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筹建顺利

搜狐焦点网讯:按照规划,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建设规模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三甲医院,拥有床位2000张,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占地330亩,投资12.72亿元。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宿迁市市第一人民医院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宿迁市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位于宿城区,东至市农委用地,南至宿支路(50米)15米绿化带,西至环城西路绿化带及立交预留用地,北至京杭运河二线大堤。地理位置选取合理。

7、深圳滨海医院、康宁医院将在上半年完工

证时报网讯: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今年将加快涉及幸福深圳方方面面的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的建设,计划完成的政府工程项目将投资84亿。其中,滨海医院、康宁医院将在今年上半年完工,高级技工学校、电子技术学校、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松坪村三期等也将在今年竣工,深康村市内精装修要基本完成,前海填海项目要在年底前完成全部软基处理工程。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今年计划完成政府工程建设投资84亿,全部项目名单、投资金额、进度安排、责任人的表格将在该署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