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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源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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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源考察报告

土源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第二条在**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矿产督察工作的国家级矿产督察员、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的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设矿产督察员办公室,由矿产开发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职责:

(一)制定督察工作年度计划,组织、指导矿产督察员开展督察工作;

(二)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组织解决矿产督察报告提出的问题;

(三)每年1月底前,向矿产督察员聘任单位报告上年度督察工作情况;

(四)负责矿产督察员的培训与年度考核;

(五)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的计划安排和使用工作;

(六)负责矿产督察员推荐、解聘的报批工作;

(七)召开矿产督察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督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第四条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省地质调查院承担日常具体的督察组织工作,**省地质调查院设立矿产督察站,矿产督察站业务上受矿产督察员办公室直接领导。

第五条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管理办公室,由负责矿产开发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一)根据矿产督察工作年度计划,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督察工作;

(二)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协调处理矿产督察报告提出的问题;

(三)每年1月中旬前,向省厅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报告上年度矿产督察工作情况;

(四)负责对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的年度考核提出建议,并提出对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的考核、解聘、续聘意见;

(五)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条矿产督察员监督管理范围

国家级矿产督察员重点负责大中型矿山企业及重要的矿区和大中型地质勘查项目及重要矿种勘查区域的督察;地方级矿产督察员负责中型以下矿山企业及矿产开发区域、勘查项目及主要矿种勘查区域的督察。矿产督察员的具体督察任务由省国土资源厅下达。

第七条矿产督察员职责及工作要求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重组矿产督察员队伍的通知》(国土资发〔**〕279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建地方级矿产督察员队伍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33号)规定的职责实施督察,并要求:

(一)每年每位矿产督察员应有不少于4次的现场督察,提交有矿产督察员、矿业权人签字的《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附1)或《勘查项目督察备案表》(附2),编写矿产督察报告,送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和相关市国土资源部门;

(二)督促矿业权人按照督察意见进行整改,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及时向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和有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立案调查的建议;

(三)在督察矿区发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且事实清楚的,应在5日内向有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四)发现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不作为的,或发现越权发证的,应当及时报告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

(五)在执行督察任务时,要向督察对象出示矿产督察员证;

(六)对被督察的矿业权人提交的有关资料保守秘密;

(七)年底向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和相关市国土资源部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八)总结和报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九)完成矿产督察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矿产督察员考核及管理

(一)矿产督察员的年度考核由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考核的内容包括:

1、现场督察情况,《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勘查项目督察备案表》填写情况;

2、矿产督察报告提交情况;

3、有无虚报、瞒报、漏报、知情不报或严重失实上报的情况;

4、廉洁自律情况。

(二)矿产督察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优秀和称职的矿产督察员,继续任用。对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不称职的,由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向聘任单位呈报,经聘任单位审定后,解除聘任,收回督察证。

(三)矿产督察员因工作关系或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承担督察任务时,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应及时向聘任单位申报,予以解聘。

第九条矿产督察员发现问题的解决

(一)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矿产督察员报告其查处矿业权人的违法行为,应在15日内赴现场查处。对于有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在7日内赴现场查处。

(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矿产督察员反映的违法行政或行政作为不力的情况,应在10日内组织查处。

(三)国土资源部门对矿产督察员报告的问题不作查处或查处不力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矿业权人对督察工作不配合、设置障碍、隐匿实情、拒绝督察或有问题逾期不改正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法定的处罚权限依法进行处罚。

(五)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帮助矿产督察员做好督察工作。

第十条矿产督察员自律要求

(一)矿产督察员不得与矿业权人有合资、合作、入股、持股或其它形式的经济关系;

(二)矿产督察员不得接受矿业权人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向矿业权人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矿业权人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借矿产督察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三)矿产督察员、、,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或者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由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报聘任单位解除聘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矿产督察经费管理

(一)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来源:

1、矿产督察工作专项经费;

2、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中列支的专项经费。

(二)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使用范围:矿产督察员的工作补贴、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日常办公费用、奖励、督察工作所需用品以及培训、会议等。

(三)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有挪作他用的,予以追回,并在下一年度下拨经费时予以扣减。

土源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一、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执法监察制度建设方面

1、建立健全了预防、查处、监管、部门联动4个方面19项内容的执法长效机制。为保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实施,我县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先后出台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快速反应制度》、《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管理办法》、《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加强和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制度,以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创新来规范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

2、加强和完善了一系列执法监察队伍内部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实行节假日及周末轮流值班制,要求执法监察大队所有工作人员节假日原则上不得外出;二是建立执法快速反应机制,所有人员接通知后必须及时到场;三是健全了动态巡查保障机制。首先是经费保障,日常巡查实行燃修费补助,每个巡查区每月补助燃修费80元,周末和节假日值班巡查每人每天补助20元。其次是设备保障,配备了执法车辆、数码相机、摄像机、电脑,购置了安全帽、手套、铁锤、榔头等执法工具。四是建立了内部联动机制。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供应会议讨论时,要求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参加,在国土资源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批时,由执法监察大队履行执法监察查验,出具查验意见。同时要求相关股室必须将土地、矿产资源审批、供应及使用情况与执法监察大队实现数据库共享,并明确了各股室的批后、供后监管职责;五是建立了动态巡查考核奖惩机制。将动态巡查内容列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基层国土所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根据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的效果实行奖惩。

(二)动态巡查加强预防方面

1、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一是免费为县、乡干部赠阅《国土资源报》,使广大干部国土资源法制意识得到加强;二是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延伸到乡村、企业、社区、学校等社会各个层面;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栏、报纸、电视等平台,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局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在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宣传报道3篇,市级刊物上发表宣传报道3篇。

2、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国土资源违法预防体系。一是我县在全县270个村(居)委会各聘请了一名政治可靠、威望高、责任心强的村(居)干部担任村级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执法监察网络。二是设立12336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三是实行了违法案件定期报告机制,明确要求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在每月下旬定期向监察大队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情况。四是实行了重大、疑难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报告机制,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局汇报,争取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的重视和支持、妥善严肃的处理解决问题。

3、切实加强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一是明确划分了巡查区域和等级,要求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绘制巡查网络图和区域分布示意图,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规划区、工业园区、重点矿区以及国道省道两侧等范围划分为一级巡查区域,将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县道两侧、村庄及其周围的土地等范围划分为二级巡查区域,其他范围分别划分为三级或四级巡查区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和工业园区的动态巡查,负责全县范围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办理,指导和协助各基层国土所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基层国土所负责本乡镇所辖区域内的日常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二是明确了巡查周期,监察大队坚持每天在县城区范围内分片分小组巡查一次,并要求一级区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二级区域每半月至少巡查一次,三、四级区域每月至少巡查一次;三是明确了巡查职责和任务,要求建立巡查台帐,实行日巡查登记制,巡查人员要详实记录每次巡查的时间、地段、发现的情况、采取的措施等,并将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对所有矿区都明确了监管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今年以来,我们重点加强了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动态巡查,着重加强了对黎洞坑村、工业园区、城北建设区等地域的土地执法检查,共动态巡查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15起,面积1660平方米,制止15起,其中农民违法占地建房2起,涉及土地面积244平方米。

(三)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方面。

一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立案查处了白沙镇河口村第四组村民李金发非法出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用于建房案,涉及土地面积181.98平方米,对当事人李金发没收李金发非法出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用于建房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1174元整,并处人民币2558.7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二是继续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黄桥张新忠非法开采白泥矿案的查处工作。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新忠已被公安部门监控,我局正在对其非法开采白泥矿造成的破坏价值进行鉴定。

上述两案的查处,有效地扩大了国土资源执法的影响力,维护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权威。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过程中,我们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严肃法纪,实事求是,既有利于保护耕地,又合理利用土地,既有利地促进经济发展,又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严肃而妥善地进行处理,保障了我县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建立覆盖全程、科学监管机制方面。

我县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的意见》,严格遵守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严格建设用地日常监管,做到批前早介入、批中严把关、批后重监管。所有建设用地报批必须依法依规,并切实加强了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特别是要对工业园区、房地产开发等大宗建设用地进行跟踪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自查。同时,与各乡镇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落实了耕地保护共同责任。

(五)加强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方面

依照《关于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的意见》赣国土资发[2008]15号文件精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建立和实行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案件移送和工作配合机制。

今年,我局会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开展了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以租代征”、非法出让土地、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行为。对发现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电力部门停止供电、自来水公司停止供水,房产局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对继续顶风作案,强行施工的,组织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县城管大队。今年1-9月份,我局联合县城管大队、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强行拆除了10起违法占地建筑物,涉及土地面积1200多平方米。在调查处理、强制执行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遇到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时,我局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发现重大土地问题,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依法作出处理,对典型案件要公开立案查处。要严格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5号令),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办案协作机制和案件移送制度,真正做到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对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移送监察机关处理;对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纪检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方面

1、全面调整充实了执法监察队伍。我局于2003年3月份组建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并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定员为14人,2007年又增编2人,目前编制定员共16人。乡镇基层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本乡镇所辖范围内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18个基层国土所核定人员编制78人,实有人数85人,绝大多数是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这批年富力强、充满朝气的执法队伍,是活跃在乡镇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战线的一支生力军。

2、加强了执法监察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和执法监察业务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了对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的培训,每年组织全体国土所人员分期分批参加县局举办的法律法规知识专项培训2次以上,并选派人员参加省厅、市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全面提升全系统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县局执法人员都通过了县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知识考试,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分期分批安排基层国土所人员到县执法监察大队跟班学习,充实队伍力量,提高基层国土所人员执法水平。跟班学习,每期半年,通过学习,使他们熟练掌握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的制作和法律条文的应用等内容,切实提高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自2005年以来,跟班学习共安排了8期,每期4-6人;三是选派执法监察大队人员参加部、省厅、市局举办的培训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矿产资源管理知识学习班。不定期地派出执法人员外出到兄弟县、市考察学习,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七)档案管理方面

1、指定专人负责执法监察工作的档案工作,设置专门的档案柜。

2、及时将案卷电子文档、影象资料进行电子备份。

3、结案后,及时将案卷整理、并保持内容完整。

(八)工作方法创新方面

《国土资源报》7月2日法制周刊头版头条大篇幅刊登了我局通过完善执法机制、强化执法措施所取得的成效,有效地扩大了国土资源执法的影响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在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行政复议法》中又规定必须给予处罚当事人六十日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六十日后违法建筑已经建成,行政处罚势必更难执行。

二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人民法院总是以各种理由不予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致使严格执法流于形式,从而产生负面影响。

三是由于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和意外伤害保险、岗位津贴等各项福利保障跟不上,而执法工作困难大,风险大,这就造成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愿意呆在执法监察岗位上,从而导致出人不出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土源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责任制

(一)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具体实施的主体与责任机构是县执法监察大队和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实施动态巡查工作的各单位实行属地管理,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动态巡查,各所负责本辖区内动态巡查。

(三)各单位均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动态巡查责任制度,该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巡查的职责与目标。

2、巡查的范围。要采取分片包干并明确各片区的巡查人与责任人,设立重点巡查区域。

3、巡查的间隔期限,即巡查频率。

4、建立奖惩措施和对各片区的考核指标。

(四)各单位还应建立、完善以村为基础的国土资源监察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国土执法协管员的作用,以扩大监督检查,弥补巡查员人手、区域、周期方面的不足。

(五)各单位应加强联动机制,在县局领导下定期开展联合巡查、联合办案行动,建立资源共享制度。

(六)巡查工作应包括以下程序

1、分组分片出动巡查;

2、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并加以制止;

3、对拒不停止土地违法行为和已形成国土资源违法事实的,应当场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及时向县局报告。

4、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5、每次巡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填写动态巡查登记表,注明巡查时间、地点、巡查状况以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巡查人要进行签名。

(七)县局实行动态巡查工作月报制度,各单位在每月3号前将上月动态巡查月报表报县局备案,具体由执法监察大队组织实施,县局进行领导与监督。

(八)县局实行动态巡查工作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对各单位动态巡查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以月报表及现场核查为主,指标包括动态巡查发现率、制止率以及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发案率,形成违法事实需要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动态巡查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动态巡查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不得评优评先。

土源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湖北省麻城市国土局执法监察科(办)科长二〇〇八年述职述廉报告

曾祥熙 夏元奎

二〇〇八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四川发生大地震、奥运会成功举办,改革开放三十年庆典。为维护稳定,监察工作倍感肩上的责任和重担。紧张、忙碌的日子已经迈过,对照局党委确定的工作责任目标和我个人在二〇〇八年任职监察(办)科长的职责履行情况、廉政情况在这里向局党委作以汇报:

一、述职

一、加大“五五”普法依法行政力度,对系统干部和全市新任村级主职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二〇〇八年6月21日,由局党委决定组织了由全体局机关干部职工和每所两人参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培训会。会议上确立了全市的动态巡查制度和方案,旨在把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执法成本。

7月5日,局组织全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全省文明执法教育考试》,7月16日组织局机关、二级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麻城市“五五”普法》考试。达到参考100%,合格100%。8月29日下午,局 机关和二级单位全体人员学习观看了全省文明执法巡回报告专题会录像,

11月月25日至28日,为了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普及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做到节约集约、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我科积极协助组织麻城市新当选的715名村支部书记和主任进行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邀请黄冈市局专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剖析,使培训干部对国土资源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掌握。培训期间还协助局组织部分村支部书记召开了座谈会,积极听取基层干部对国土部门的意见,收集和整理与会代表的意见及建议130多条。

凡是局的重大活动,我科都力所能及地组织收集了影视、音像、文字资料,为“五五”普法积累资料,20__年迎接省厅的普法依法行政检查得到充分肯定,我局还被省厅作为典型在全省发言作经验交流,年终拉链检查也得到黄冈市及检查团肯定。

二、严把国土违法案件的审批和备案关

二〇〇八年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登记备案148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98件,矿产违法案件登记立案50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78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61件,矿产违法案件17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13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移送7件,矿产违法案件移送6件;向公安机关刑事移送破坏耕地5件,举办两次听证会。二〇〇八年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立案较之上年有所下降。我科继续巩固“百日行动”成果开展清房行动,一环扣一环,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广大群众都是拍手称快,我们执法工作者也是经历了多少不日不夜。我科全年共发放342个违法案件号码,这些案件没有一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邀请“国土监察专员”,“ 察”土地“纳”贤言

为了迎接第十八个“土地日”的到来,我科协助局组织了国土资源监察专员,由市人大、市政协委员组成的“国土资源特邀监察专员”的邀请工作,并于6月25日召开座谈会,听取“国土资源特邀监察专员”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让“国土监察专员”“察”土地“纳”贤言,真正起到监察的作用,为国土资源发展建言献策。

四、进一步畅 通渠道,做到“保护与保障”双赢

二〇〇八年总量为136件,其中村组干部越权批地17件,破坏耕地采砂、建窑、建房33件,非法占地29件,补偿费问题15件,采矿17件,权属纠24件,其它问题1件。办理国家局转办件1件,省厅3件,办理黄冈市局4件,办理市局及市人大交办件7件,局办接访75件,集体访和联名访共6件。上访反映越权批地和毁坏耕地、采砂等问题尤为严重,矛盾最突出,不稳定的因素非常大,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隐患。虽然这些问题在的过程中通过初访的调处,转办立案等手段得到渐时平息,但这些问题要想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除了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防患未燃,还要局领导建议政府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法律法规教育,及惩处手段到位,才能得到遏制。20__年的接访率100%,初信初访调处率95%以上,回复率100%,没有一件是在我科后又转上访到湖北省的案发生。

为了保证国土工作管理正常运转,保护国土局不被推上行政执法的被告席,我科经一旦发现问题,决不坐视不管,马上向局领导提出报告和建议,如木子店为了招商园的上访件、中驿采砂破坏土地整理项目,如果不是及时发现,留住访案,及时处理都有可能发生严重后果。

五、积极配合局党总支的中心工作,完成全年工作计划

在20__年的土地违法专项行动、清房、农村宅基地清理、“二调”等重大活动中积极配合行动,完成任务。局党委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一样也不落,顺利完成全年的土地违法案件月报、季报及其他五个年报;的月报、维稳排查月报等五样月报表的报送工作。我科还积极带头的落实局党委提出的国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20__年撰写国土工作经验交流探讨调研文章以及政务信息新闻报道通讯短评共300余篇,被国家级报刊、电台、网站等媒体采用137篇,省级采用53篇,黄冈级采用75篇,市采用10余篇。及时全面的报道了我市国土动态,很好的宣传和提介了麻城国土,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述廉

我在20__年担任执法监察科科长期间,还兼任办公室主任,我能认真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条例。能参加局组织的党员学习及解放思想的讨论活动,能提高素质,净化党员思想灵魂,能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上能严格要求自己,细心耐烦的作好接待工作,力所能及的解决群众困难,执法监察方面能认真审阅法律文书,坚持事实清楚。法律运用准确,我可以自豪的说:经我科审阅的案卷没有一起发生错误。处事公道正派,无论是处理还是执法都能坚持原则。我科的“五五普法”依法行政及工作得到省,市的肯定。我能廉洁自律、严以律己。

三、建议

监察科、兼办,办公场地有限,硬件软件距上级的要求还很远。执法监察网络没有真正的形成和运作,国土资源长效执法机制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土源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一、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维护部党组权威,坚决贯彻部党组关于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执行力,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进一步丰富和创新“两服务、一协调”的工作理念、内容和方式,真正使总督察办在国家土地督察工作中起到带头、骨干和桥梁作用。

具体目标: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班子贯彻执行部党组决策部署更加坚定自觉,“两服务、一协调”更加有声有色;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坚强有力;全体党员又一次受到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派干部发挥参政议政作用更加有力;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更加靠近党组织,切实受到深刻教育。

二、任务和成果

(一)准备动员阶段

1.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部关于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选派骨干力量参加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酝酿工作计划,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3.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部动员大会及其他相关活动。

阶段成果:

1.初步形成工作计划框架。

2.印发20*年国家土地督察重点工作安排。

(二)学习调研阶段

阶段任务:

1.学习、传达部领导动员讲话精神和部试点工作方案;编辑和发放学习资料。撰写自学笔记和心得体会,并择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座谈会,交流和讨论学习心得体会。

2.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学讨论,建言献策;参加部集中培训,参加专题研讨。

3.在认真完成部统一部署的调研任务基础上,分3个调研组赴各督察局对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一年多来的实践创新、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开展调研。

4、召开《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5.邀请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就如何在国家土地督察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

6.经部领导审批后,在国土资源报和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国家土地督察公告(2007年),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阶段成果:

1.编辑和分发徐部长关于土地管理和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和讲话材料,人手一册。

2.上报学习讨论交流情况,撰写心得体会。

3.形成调研报告。

4.形成《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办法》征求各督察局的意见稿。

5.国家土地督察公告。

(三)分析检查阶段

阶段任务:

1.参加“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整顿作风、增强执行力”大讨论。

2.征求部相关司局、单位和各督察局对总督察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全体党员干部、派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结合职责分工,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围绕转变思想观念、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改革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等方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个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报告。召开支部会议,认真研讨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思考,撰写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报告。

4.邀请部领导、相关单位、派代表对分析报告进行评议,并书面征求各督察局意见。根据评议情况修改分析报告后,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通报分析报告,同时向各督察局通报,接受监督。

阶段成果:

1.收集整理书面意见表和讨论意见,形成分析报告。

2.形成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报告,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报告,形成总督察办关于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切实增强执行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工作思路。

3.完成向部相关司局和有关单位征求《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办法》意见工作。

(四)解决问题阶段

阶段任务:

1.研究解决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在思想观念、职能履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今后一个时期解决问题的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按照“两服务、一协调”的要求,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规范和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工作规则。

2.继续巩固和扩大百日行动成果,督促各督察局继续做好重点地区和典型案件整改和查处工作。督促各督察局开展专项督察和例行督察,正式启动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参与对省级政府2007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

3.加强国家土地督察立法研究,推进国家土地督察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协调做好向省(区、市)派驻督察专员的试点工作,促进各督察局和省级及计划单列市政府“共建保障科学发展的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工作。

4.继续协调做好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办公用房的基建立项和技术装备建设工作,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组织健康有益的活动,开展内部文化建设。

阶段成果:

1.初步形成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创新、改进方式和作风,增强执行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工作思路。

2.制定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规范和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工作规则业务培训的计划。

3.出台《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办法》,形成操作细则和格式文本。

4.形成《国家土地督察条例》草稿,研究提出督察专员派驻工作规范。

(五)完善制度阶段

阶段任务:

1.巩固成果,研究建立促进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2.协调各督察局督促各地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3.继续推进国家土地督察立法研究工作。

阶段成果:

1.形成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贯彻部党组关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改进作风、增强执行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

2.汇总形成各督察局关于督促各地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情况报告。

3.形成《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征求意见稿,印发督察专员派驻工作规范。

(六)总结评价阶段

阶段任务:

1.采取书面测评、座谈会、评议等方式,测评全体党员、干部对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

2.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分析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和相关建议。

3.对尚未或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落实责任,明确要求,组织力量推进解决,力求实效。

4.组织全体党员参加部总结大会。

阶段成果:

1.形成群众满意度测评办法,汇总分析测评结果。

2.提出相关建议,形成总结报告上报部党组。

3.形成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的工作意见。

三、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投身到学习实践活动当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全面推进国家土地督察事业发展,加强自身建设,解决问题,提高执行力的重要契机。要将是否认真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作为考验每一位党员党性的重要标志,以积极、创新和务实的态度,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学习实践任务。

(二)加强领导,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各阶段活动安排,发挥表率作用。学习辅导和政策研究组要认真抓好专题学习、调研和政策研究;协调组要加强沟通联系,定期报送活动信息,组织好学习、评议和总结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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