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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主题党日

派出所主题党日

派出所主题党日范文第1篇

等人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新想法

1956年,中共政治上的调整,直接目的是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来实现国家工业化战略目标。然而,等领导人关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些新想法的产生,则直接与苏共二十大有关。苏共二十大的召开,特别是赫鲁晓夫揭露斯大林的错误的秘密报告,震动了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从苏联的教训中,中共领导人觉察到了权力过分集中带来的弊端,希望通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来防范这些弊端。多次谈到制度问题。他说:“集权集得多也有好处,就是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搞起来了。但是,也有毛病,也带来了阴暗的一面,就是容易缺乏民主,忽视民主,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很容易生长出严重的,把旧社会残留下来的东西保留下来,甚至更浓厚起来。我们的制度要求我们不仅不能扩大和怂恿这种事情,而且要防止这类事情。”“忘记了民主,结果是滥用权力,强迫命令,。”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我们的国家制度上想一些办法,使民主扩大”。7月8日,他在接见南斯拉夫大使波波维奇时说,由于社会主义改造的实现,已使国内形势起了根本的变化,现在可以扩大民主了。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我们正在从事研究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体制问题,以防过分集中所带来的缺点和阴暗面,也就是。另一方面,也将便于我们动员一切力量来建设社会主义。7月21日,在中共上海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系统地说明了他关于“要继续,民主要扩大”的观点。他说:“我们处在国际紧张局势肯定地趋向和缓的时期中”,“世界战争推迟的可能性加大,便于我们争取时机加速进行经济建设”。同时,“国内形势的变化,使反革命分子的活动余地越来越小了,也就是说的威力把反革命打垮了。现在,虽然反革命残余分子还存在,今后也还会新产生一些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但是比起解放初期的情况来是大大不同了。我们必须有这样的估计,必须认识到我们人民民主的巩固性”。应该继续。“但是,由于我们的更加巩固了,工人阶级的力量更加强大了,所以我们的民主就应该更扩大,而不应该缩小。”他指出,的权力“是相当集中相当大的,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忽视民主”。苏联的历史经验可以借鉴,我们要时常警惕,要经常注意扩大民主,“这一点更带有本质的意义”。

最值得注意的是,在对苏、美比较中,等人表现出对美国政治的兴趣。据邓小平说,对于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美、法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类似的话不止说过一次。据薄一波回忆,在《论十大关系》的口头报告中有一段话,谈到美国的政治制度“是可以研究的”。说:“我国宪法规定,地方没有立法权,立法权集中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条也是学苏联的,因为起草宪法的时候,我曾经问过一些同志:是不是应该这么写,据说苏联是这样,有些资本主义国家也是这样,但美国似乎不是这样。美国的州可以立法,州的立法甚至可以和联邦宪法打架,比如宪法上并没有剥夺黑人权利这一条,但有些州的法律就有这一条。似乎财政和税收方面,州和州的立法都不统一。美国这个国家很发展,它只有一百多年就发展起来了,这个问题很值得注意,我们恨美国那个帝国主义,帝国主义实在是不好的,但它搞成这么一个发展的国家总有一些原因。它的政治制度是可以研究的。看起来,我们也要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不只是,、刘少奇等人都谈到过这个问题。说:“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我们不能学,那是剥削阶级的制度。但是,西方议会的某些形式和方法还是可以学的,这能够使我们从不同文献来发现问题。”刘少奇说:“资产阶级革命初期所采用的一些民主比我们现在的一些民主办法甚至更进步一些,我们比那个时候不是更进步了,而是更退步了。”他甚至以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功成身退为例,说:“这样的办法,我们是不是可以参考一下,也可以退为平民呢?”可见,、刘少奇、等人认真考虑过借鉴西方民主制度的某些形式的问题。当然,他们是把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某些民主形式严格加以区别的。

派还需要存在吗

扩大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出共产党与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中国的派与中共有长期合作关系。建国之时,中共把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纳入新政权,形成了“联合政府”。第一届中央政府,6个副主席,派有3个;56个委员中有23个派人士。派的组织也有所发展,吸收了一批文化界和工商界的中上层代表人物。1951年1月召开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专门讨论派的组织发展问题。在听取汇报时说:去年说要巩固,今年说要发展。中国人口四万万七千五百万,所有派不到二万人,今年发展一倍也不过四万人,并不算多。中共中央提出《协助各派发展党员的建议》要求各大中城市在1951年协助派发展成员一至二倍。1950年底,登记的各派成员总计不到1.3万人,到1952年初,派在国内成员的总数为3.2万余人,比1950年底翻了一番多。

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以后,派的前途成了一个有疑问的问题。在1953年6月至7月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刘少奇指出,党内出现了想利用普选的机会来排斥派的“错误倾向”。他不得不在会上明确:“我们要把资产阶级、派、民主人士等一直引导到社会主义。”进入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派在国家政权机构中仍占有一席之地。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选出13位副委员长,民主人士有宋庆龄、李济深、张澜、沈钧儒、黄炎培、陈叔通、达赖喇嘛・等人。36位国务院部委部长、主任,有十多位民主人士。1954年12月19日,召集参加政协会议的部分党内外人士座谈,专门谈到政协存在的理由及其性质。他说,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成立政协。政协不能搞成国家机关,但也不仅是人民团体,而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党派性的机关”。这事实上确定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体制。

在进入社会主义以后派是否继续存在,又成了一个有待明确的问题。既然认定“派的大多数代表着中国的资产阶级”,“同派的合作实质是同民族资产阶级的合作”。民族资产阶级不存在了,派作为民族资产阶级的政党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因此,在三大改造高潮以后,中共党内的怀疑和抵触情绪在上升。据李回忆,党内不少人认为派的历史任务已经基本终结,说“派可有可无,寿命不长了,最多不过维持三五年也就完了”,主张要以斗争为主,“少统多战”。派内部不少人也感到派可有可无。在1955年1月中共中央华东局统战部召开的民主人士座谈会上,派人士反映:“宣传总路线以后,派成员中对派产生可有可无的思想。宪法公布后,虽有改变,但尚未完全解决。”上海有民主人士说:“派工作干部认为自己好似锡箔店中做伙计,明知无前途,只好干。”

然而,最高决策层并没有放弃派的想法,李领导的中共中央统战部显得更加积极。他们强调派的进步,希望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派“还应当同我党一起继续存在下去,并且继续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1956年1月间,由李主持起草了《1956年到1962年统一战线工作方针(草案)》(简称《七年方针》)。在1月28日给中央的送审稿中提出,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成了“社会主义的统一战线”,各派和工商联“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政治团体”。此前,在1月25日中央统战部向中央呈报的另一件请示报告中,更明确提出:应当肯定各派和工商联“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党派”。有趣的是,在看了这个文件后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他把文件批给了邓小平:“此件看过,觉得可用,请酌办。”但在审阅《七年方针》时提出了异议,他认为“这些提法不妥”。中央统战部随即取消了这些提法。

2月16日至3月3日,中央统战部主持召开第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2月28日,李在会上就“1956年到1962年统一战线工作方针”作发言。会议通过了《1956年到1962年统一战线工作方针》和《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帮助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这两个文件由中共中央批转全党。这次会议关于派的政策有几点值得注意:第一,为派的政治角色重新定位。李的发言没有再提“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但指出“派已成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为社会主义工作的政治团体”。会议着重批评了统一战线工作存在的“关门倾向”和“右倾保守倾向”,这种倾向表现为对派和派人士发生的很大变化估计不足,没有给以应有的信任。第二,把教育工作提到“中心工作”的位置。认为统一战线内部仍将存在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但是今后这种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有可能用说服教育的方法来处理,提出在统一战线中把教育工作作为“中心工作”。为了落实以教育为中心的精神,中共中央决定,仿照中央高级党校的办法,设立社会主义学院作为派、民主人士的“高级党校”。3月27日,社会主义学院以全国政协常委会名义决定成立,亲自为学院命名。第三,有条件地支持派发展组织。从1953年下半年起,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兴起以后,各派在组织上就“很少发展甚至没有发展”。到1955年,各派成员比1952年只增加几千人,总数为3.9万人。各派对这种状况不满,都有发展组织的要求。据李说,“这成了他们的一个共同性的要求,不是少数上层人物的希望。他们的会员代表和地方组织都提出意见,我们要替国家作一点事,我们要有一点本钱,要增加一点本钱”。对此,李的态度是,“应该赞成他们,让他们去发展”。“七年工作方针”的文件则说:“各派有可能发展党员的,应该加以赞助。”第四,要让派人士有事可做。发挥政协、派和人民团体的作用,有计划地进行政治协商工作,吸收民主人士参加和协助调整内部关系,共同组织政治学习,经过他们加强联系和教育散在社会上的数量不少的旧中上层分子,要求中共基层组织争取派成员成为自己的助手,等等。

可见,李主持的这次会议,其意义在于明确在社会主义高潮出现以后派为什么继续存在下去,以及如何帮助派存在下去。至于“互相监督”,特别是让派监督共产党的思想还没有十分明确。

从“两个万岁”到“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除了李提出派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的提法没有得到高层认可,派将长期存在,这在中共最高决策层并不成问题。4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两个万岁”的说法,把它进一步明确了。、刘少奇、等中共领导人是从两方面来看待派继续存在的作用的:一是它在知识界的影响力;一是它对执政党的咨询价值和对的监督作用。各派的成员中包括一大批拥有现代科学技术的专家学者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据1955年统计,全国教授、副教授7499人,其中派成员2110人,占28%;在全国高等学校正副校长、系主任以上的领导人员中,派成员占1/3左右。而且,派成员具有各种社会影响,尤其在民族资产阶级和各界知识分子中有着广泛的联系。因此,派无疑是未来建设必不可少的智力资源。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派的中介作用不可替代。

对于派,还有政治方面的考虑,就是要使共产党的干部“有所顾忌”,听到一些批评的声音。这个想法是在苏共二十大以后明确起来的。1956年4月19日,在听取汇报时说:“少奇说过:共产党有两怕,一怕老百姓哇哇叫,二怕民主人士发议论。我们搞两个万岁,共产党万岁,派万岁。”4月25日,的《论十大关系》报告,讲到党和非党的关系时再次说:要有两个万岁,一个是共产党万岁,另一个是派万岁,资产阶级不要万岁,再有两三岁就行了。(在公开出版的《文集》中,对的《论十大关系》讲话作了修改,删去了两个“万岁”的话,加进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字眼。据李回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字句并没有出现在这次讲话中,是“后来概括”的。)说,在这一点上我们和苏联不同,他们是打倒一切,把其他党派搞得光光的,只剩下共产党的办法,很少能听到不同意见。弄得大家无所顾忌,这样做很不好。在我们国内是派林立,我们有意识地留下派,让他们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对他们采取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一切善意地向我们提意见的民主人士,我们都要团结。像卫立煌、翁文灏这样的有爱国心的军政人员,我们应当继续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就是那些骂我们的,像龙云、梁漱溟、彭一湖之类,我们也要养起来,让他们骂,骂得无理,我们反驳,骂得有理,我们接受,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比较有利。5月3日,在国务院司局长以上干部会议上作传达讲话中,把“两个万岁”的思想提到政党体制的高度。他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缺点,就是单一政党体制,它使民主少了,集中多了,不容易听到不同意见,这本身就包含着它的阴暗面。“一个党,就是一鼻孔出气,呼吸就不舒适,会使思想僵化,社会发展停滞起来。”

6月25日,李在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发言。这篇发言事先经、邓小平审阅同意。在这个发言中,李把关于“两个万岁”的思想,第一次概括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李说:“中共中央提出的关于共产党和各派长期共同存在,互相监督,首先是对共产党起监督作用,是一个重大的方针。”他说,“宣告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是共产党的一条‘固定不移’和‘永远不变’的原则”。“固定不移”和“永远不变”引用的是1941年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上的演说中说过的话。李再次强调了尊重派政治自由和独立性的问题。他说:“必须严格地尊重各派和人民团体在宪法赋予的权利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和组织独立性,任何党派和团体对其他党派和团体的这种自由和独立都没有权力加以干涉。”在9月召开的中共会议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得到进一步明确。与李在6月全国人大会议上的发言相比,更加强调了“互相监督”的意义。邓小平在《关于修改的报告》中说:“这些党外的民主人士,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

派的响应和诉求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提出不久,全国政协即举行工作会议,研究如何根据这个方针开展工作。会议建议常务委员会增加会议次数,充实会议内容,除进行政治协商外,并可听取国家有关部门、派、人民团体和本会各单位的工作报告。会议还决定设立地方工作委员会,以加强对地方政协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经验推广。民革等各派中央及其地方组织分别召开座谈会,交换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意见。主要媒体加强了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宣传,仅《人民日报》就先后发表了多位派人士的文章。

为了改进党同非党人士的关系,中共统战部门从3月开始,对党与非党人士的关系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长达一年的检查。3月到5月,中央统战部和全国政协秘书处党组首先进行内部检查,随后发动派、民主人士视察和检查统战工作,召开各种座谈会,听取意见。5月21日,中央统战部发出文件,要求全国各级统战部门组织和推动派、民主人士检查统战工作。邀请派和民主人士共同检查中共的统一战线工作,“揭发和批评”共产党员的缺点和毛病,这已经有了对共产党实行监督的意味。“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提出以后,检查进入第二阶段。7月和10月,中央统战部召开了两次派高层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各省市中共统战部也相开座谈会。

根据李的回忆,这两个阶段的检查中,从派方面听到的意见有相当大的区别。在前一段的检查中,党外人士提出意见最多的是,民主人士“坐冷板凳”和“不受尊重”之类的问题。然而,在6月以后,“统一战线内部出现了民主活跃的局面”,派提出的意见就越来越尖锐了。

派高层并不满意自己的政治陪衬的角色。“1949年后的派应该做什么?这是新政权下民主人士思考议论的一个重要话题。”章诒和说:“父亲(章伯钧)在民盟中央的一次讨论会上就主张政治监督,坚决反对把政治学习和教育改造作为民盟工作的重心。他说:‘那样的话,我们民盟就要变成教条主义者。’”1956年的政治形势似乎为章伯钧等派高层人士展示自己的政治抱负提供了一次机会。朱正说:“苏共二十大之后,提出十大关系和‘双百方针’,章伯钧、罗隆基感到政治格局可能有所变化,颇觉兴奋。”反右中,罗隆基在民盟中央作的交代中说:“在中共提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后,章伯钧对我说,现在我们派大有可为。可以大做特做。”

根据李《回忆与研究》记载,在7月、10月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座谈会上,以章伯钧、章乃器为代表,向中共提出了尖锐、严厉的批评。章乃器对中央统战部1952年提出的以“中小为基础”的建议提出批评,认为这是团结中小、排斥打击大资本家,是制造阶级斗争。对过去协议的各派重点分工范围,章伯钧一再表示不满。他主张,要打破“防区制”、“包干制”。有人提出,中共在高级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是“对九三学社的威胁”。从增强派实力出发,有人主张,取消民盟、民进、农工、九三学社四个党派,另组一个知识分子大党。可见,派希望有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更大的发言权。

党与非党关系的不平等,是派批评的另一个重点。罗隆基、章乃器提出,共产党员和非党员不平等,党外人士怕党员,见到党员唯唯诺诺,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反映最普遍的是党外人士有职无权。章乃器说,他当粮食部长有职有权“是斗争得来的”。对中共同资产阶级的关系也提出了批评。章乃器尖锐批评中央统战部有阶级斗争简单化、统战工作庸俗化的倾向。批评部分党员、进步分子怀疑和歪曲党的和平改造方针,工作执行得七折八扣,使商业者受到无情打击,要求重新审查“三反”、“五反”的案件,处分过重的予以。说“现在工商界只抬了半个头”,号召工商业者不要自卑,要敢于起来斗争。章乃器的这些观点在民主人士、资本家中受到欢迎。

章伯钧等人更加看重“互相监督”主要是对共产党实行监督这一条。他们提出,监督应有法律保障,派向政府部门应有质询权;派可以在人大中设立类似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党团”,每个“议会党团”有权单独向中外记者发表主张;政府部门和政协对派提出的批评建议,应认真处理,不得敷衍应付。当然,也有人持谨慎态度。在民建中央常委会上,对如何实行监督的问题上意见各异。孙晓村说,互相监督不能离开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原则,不能离开共产党的领导;互相监督不能理解为“互相对立,分庭抗礼”。对孙晓村的说法,有人赞同,有人反对。章元善等人就认为,不应该怕相互监督就会变成“分庭抗礼”,今后也不要提“分庭抗礼”这个意思,因为这样会妨碍对这一方针的正确理解,并妨碍各派大胆地对共产党进行监督。许多人不满意把安排民主人士当政协委员看作是政治待遇,不满意政协“开会轰轰烈烈,闭会冷冷清清”,“政协成了座谈的组织、举手的机构”的状况。章伯钧主张中国应实行“两院制”,使政协变成上议院,他提议各派领导人成立政治讨论会,定期讨论国家大事,向党和政府提出政策方针的建议。

可以看出,6月以后派的批评,已经不只是涉及中共党员同民主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问题,而且涉及党的领导、国家政治生活等广泛的问题,甚至涉及政治结构。如章伯钧提出的建立“两院制”、“议会党团”、“政治讨论会”的建议和“质询权”的要求,有引进“议会民主”的味道。章的主张给李的印象很深刻,以至他在20世纪80年的《回忆与研究》中,仍然认为当时派“有些人表露出向我们争取更多政治权利的倾向”。章伯钧的主张是否在民盟和农工高层酝酿过,不得而知,但在公开场合并没有得到呼应。李说,章伯钧关于“两院制”的主张“因高级民主人士反映冷淡而作罢”。

被搁置下来的制度安排

1956年,中共领导人并没有因章伯钧等人提出的一些政治主张而感到不安,中央统战部把北京和各地派的批评和意见汇集成7款48条,对派和民主人士提出的绝大多数的意见,给予了正面回应,并提到第七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讨论。这次会议在10月16日至11月8日召开,主题是进一步研究改进中共同派关系问题。

这次会议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仍然是在说服中共党内大多数人接受“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事实上,在关于“两个万岁”的说法传达下去后,党内就有许多人表示“不理解”。6月,全国人大明确提出并且公开宣布“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后,党内外都有人表示怀疑,“怀疑在资产阶级消灭以后,以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为基础的派为什么还能继续存在,怀疑这些党派继续存在下去究竟还有什么作用”。还有一些人,“害怕派对我们实行监督,担心这样会不会削弱党的领导,会不会惹出更多的麻烦,不好办事”。中共党内更有人表示不服气。他们说:“派有什么必要和我们长期共存呢?派有什么资格对我们进行监督呢?”非党人士也有人对这个方针能否贯彻表示怀疑,说“共产党里面有人不重视派,派里面也有人不重视派”,“长期共存没有必要,互相监督没有可能”。因此,会议认为,“还有必要依据文件向党内外作反复的阐释”。在中央统战部的“指示”中,从理论上对为什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提出三条依据:一是承认派的历史作用和政治上的进步,“没有理由不让它继续存在下去”;二是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逐渐向劳动人民转化以后,派还有它的社会基础,就是“劳动人民的右翼”,“各派将成为这一部分劳动人民的政党”;三是党的工作不可能没有缺点和错误,我们当然首先依靠党内自我批评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监督,同时还要借助派和民主人士的批评和监督。李引用的话说:“共产党同派不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但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以此表达长期共存、合作的诚意。

根据会议讨论的结果,中央统战部起草了一份《关于派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指示》,作为草案发到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征求意见。在这份文件中,对于派的作用问题,共产党同派的关系问题,派发展组织问题,在派中吸收共产党员问题以及派的编制、经费、干部调动、生活待遇和物质设备等问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在中共同派的关系问题上,更加明确地规定了要尊重派的组织独立性,强调中共同派是“平等的友党关系”。指出党对派的政治领导必须保持和加强,但这“决不意味着我们党有超越它们之上的权力,决不意味着可以把它们当作附属的团体,决不意味着我们党可以去命令、干涉或者控制它们”。文件特别批评了统战部门一些人不尊重甚至不承认派的独立平等地位,常常通过它们内部少数进步分子“把持控制”它们的内部事务。如修改它们的文件草稿,干预它们的人事安排,控制它们的组织发展。派的许多事务必须取得统战部门的同意才能决定和实行等等。文件要求“彻底纠正”这种“错误做法”。

关于派的组织发展,文件规定,应“由它们自己决定方针和步骤,在它们联系的社会基础上自由发展”。统战部门尽可能地给予帮助。各派的发展是否仍然要有“重点分工”由各总部协商决定,协商的结果仍然保留重点分工,但不机械地划分范围;不再坚持发展对象以其所联系的阶级、阶层的中上层为主,发展地区以大、中城市为主的“建议”;不再限制其在铁路系统和工矿企业中以及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党员。可见,与年初出台的“七年工作方针”相比,关于派发展的政策进一步放宽了。

这个“指示”草案所阐明的观点和政策措施,是希望从制度上保障“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实行。如果按这个文件实行,派会有一个相当的发展,并能发挥更大的作用。然而,这个文件只是一个“草案”,而且只由中央统战部下发各地统战部征求意见,而不是由中共中央批转全党。它更多地反映了李及其领导的中央统战部的意见,并没有在党的高层形成广泛共识。后来由于反斗争兴起,这个“指示”草案自然被搁置起来,没有形成正式文件。

酝酿将《光明日报》、《文汇报》、《大公报》交由派主办

落实“长期共存”的一个重要举措,是酝酿把《光明日报》、《文汇报》、《大公报》交回由派主办。有几个人都回忆到这件事。徐铸成回忆:大约在六七月间,副部长姚溱到刚创刊的教师报社访问,对徐铸成说:“现在中央为贯彻‘长期共存’的精神,决定把《光明日报》还给民盟,请章伯钧任社长,原总编辑常芝青同志为中共老同志,中央决定撤出来,想请你担任总编辑,让我来征求你的意见。”徐铸成以他的班底都在《教师报》为理由,未予允诺。徐说:“后来怎么请出储安平的经过,我就不知道了。”另据章诒和写道:6月的一天,李把章伯钧、罗隆基、王芸生等人请到中央统战部开会,告诉他们:中共打算重新考虑“大公”、“光明”、“文汇”三报的归属问题,请他们就三报重返民间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座谈。

徐铸成没有答应主持《光明日报》,却没有推辞出任复刊的《文汇报》总编辑。《文汇报》是一些爱国报人于1938年1月在沦为“孤岛”的上海租界创办起来的。1956年4月“自动宣布停刊”。这张联系了相当数量知识分子作者和读者的报纸为什么突然宣布停刊呢?公开宣布的理由,是教育部仿照苏联要办一张《教师报》,《文汇报》的全部人员北调北京参加《教师报》的工作。实际上是《文汇报》有些办不下去了。据徐铸成后来说,这倒不是因为受到中共中央的压力,而是中共上海市委负责人对党外报纸“采取歧视和排斥的态度”。“他们认为这样性质的报纸在某些社会主义国家没有,我国也不应该有”,因此要“改造和逐步消灭”。一个时期“《文汇报》和《新民报》被压得气都透不过来”。1955年调来一位中共党员副总编辑,他对人说:“我到文汇报来的使命,是改造和消灭《文汇报》。”他的话是有来头的,徐铸成名义上是社长兼总编辑,实际上“只是可有可无的顾问”。文汇报社内部“不仅党群有矛盾,党内也有矛盾,墙内有墙,墙外有沟,一般干部对报纸前途都没有信心,过一天算一天”。最后不得不“自动宣布停刊”。

然而,《文汇报》的停刊,有些不合时宜。正当此时,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了推动百家争鸣,开辟发言之地,《文汇报》刚刚停刊就有人考虑它复刊的事了。《文汇报》复刊的主张,即使不是首先想到,也一定是经过同意的。7月下旬,中共中央宣传部分管新闻工作的副部长张际春约见徐铸成、浦熙修,正式通知他们中央已经决定《文汇报》复刊,要他们立即写出《复刊后言论方针》和《复刊计划》两份方案,迅速送中共中央审批。张际春还满足了徐铸成提出人事调动的要求。对复刊后的编辑方针,徐铸成很是踌躇,就如何宣传“双百方针”心中无底,于是向《人民日报》总编辑邓拓讨教。邓拓说:“我们已千方百计鼓励知识分子鸣放,但知识分子看来还有顾虑,不能畅所欲言。你们《文汇报》历来建立了知识分子的信任,你们要首先说服知识分子抛开顾虑,想到什么,说什么。广大知识分子思想上的障碍消除了,他们才能尽其所长,为社会主义建设尽其力量。我看这应是《文汇报》复刊后主要言论方针。”徐铸成大体按照邓拓的意见写了《〈文汇报〉言论方针计划》,送给张际春。张当面详细看一遍,对徐说:“很好,很好,你们不必等中央批示,先照此计划,着手筹备复刊工作。”不久,中共中央批准了这个方案,批文别写明“要让徐铸成同志有职有权”。徐铸成等人对上海主要负责人“早有些戒心”,想把《文汇报》办在北京,并由直接领导。以“没有直接领导一家报纸的先例”为由没有同意。上海是《文汇报》的发祥地,动员他们早日决定搬回上海出版。10月1日,《文汇报》在上海复刊。罗隆基负责,徐铸成任总编辑。

派出所主题党日范文第2篇

“多党合作”是80年代政治改革中最为敏感的一个问题

现行的中国政党制度,叫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项制度发源于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以抗日和反对为目标而结成的由中共领导的“统一战线”。随着中共建政和执政地位的确立,这个“统一战线”逐渐演变成为“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在1949年和1950年建政初期(政务院时期),中共实行的是新民主主义的建国方针,在处理与各派的关系上,延续了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中“多党合作”的政治主张,组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联合政府。中央政府首长和政务院各部门的行政首长,除由中共党员担任外,各党派民主人士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也占据了近半的比重。但是,为了保证中共对政府的“绝对领导”,中央政府成立后一个月,1949年11月9日,中共中央又发出了《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和《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此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关迅速而普遍地建立了党组或党委,对政府各部门实行“党的统一领导”,党的领导得到迅速“加强”。而在各级政府中担任职务的“民主人士”的职权则开始被逐渐削弱。

195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同纲领》的基本法地位被取代。副总理以上职务全部由中共党员包揽,各部级机构行政首长中的派和无党派人士也所剩无几;原来在政务院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多数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被安排到全国人大和政协。

1956年,提出了与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他在阐述这一方针时说:“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论十大关系》,《文集》第七卷,第34页)他还说:“所谓互相监督,当然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派,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为什么要让派监督共产党?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

但是,很快就放弃了这个主张。此后的几年里,中共相继发动了1957年的“反右”运动等若干场政治运动,大量的“派”成员被打成“分子”,成了“人民的敌人”,多党合作由此受到严重破坏,“互相监督”开始变成共产党单方面对派的监督。各级行政首长均由清一色的中共党员担任。到了的十年,“多党”名存,“合作”实亡。

直至1976年粉碎“”和后来中共进行了“拨乱反正”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才得以恢复。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根据总书记的意见,把“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并提,作为中共与派合作的基本方针,但多党合作在此时并没有形成完整的规范。

1986年,邓小平根据当时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提出在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同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意见。10月,邓小平指定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的设立和主持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方案的研讨和制定工作。在此后的研讨工作中,大量涉及了多党合作制度的改革问题。

1986年12月17日下午,中央统战部部长阎明复带领统战部的研究室主任、研究所所长、党派局局长,与中央政改办的有关人员开了一个以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为内容的“沟通会”,笔者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上,阎明复首先提出一个重要问题。他说,从一国两制的前景看,香港回归后,将有代表参加人大;如果台湾也统一了,也要参加政权机构。这样,在我们的政权中,除了共产党和八个派以外,将会出现一个名副其实的反对党。将来人大、政协的政治环境会发生一个重大变化,这就是有反对党出现。1946年的国民参政会,我党是少数,一部分友党支持我们。将来,我党是多数,八个派还会不会支持我们,是否会被争取?这个问题十分重要。所以,从现在起就要考虑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包括其自身建设都需要研究。

阎明复说,现在派没有党纲。在人大中派所占的比例、要不要成立党团都要研究。现在党派是代表地方、个人参加会议,将来要代表本党派。我们现在是,只承认八个党派,反对组新党,对这个问题也要研究。应该考虑制定政党法来进行规范。我国的派是先天不足,没有党纲,更像政治团体。后天又失调,由我们党包办代替。耀邦同志曾经提出,一定要想办法解决派的经济独立问题。目前我们正在搞这方面的试点。

阎明复讲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中怎么进一步搞好党派工作。他说,从我们的角度看,统战工作主要就是八个派的问题。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在我党能承受的范围内,加强派的参政、议政、监督三方面的工作。参政的形式,是通过各级人大、各级政府。我们现在省一级还可以,在四五个省市有派的副省长。但是他们不是作为党派代表参政的,而是作为非党人大代表参政的。从议政角度说,现在通过人大、政协进行,情况还可以。监督方面,国务院最近成立监察部,我们准备建议安排一两名派人员担任副部长,以提高民主形象,也有利于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我们现在的监督是自我监督,如果能充分利用起现在的体系,如政协的各个工作委员会,人大的各个委员会,监察部等形式,就可以很好地发挥派的作用。

中央政改研究室主任鲍彤在后来听取中央政改办与会人员的汇报时表示,政治体制改革要研究允许不允许派有自己的党纲。派在人大和常委会中是否可以设立党团,也要进行研究,拿出个意见。统战部可否考虑,就哪几个必须进行改革的问题自行向中央提出报告。从他们那个角度提出,可能会更顺一些。

12月24日下午,中央统战部和中央政改办联合召开了一次派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邀请了民盟中央副主席钱伟长、民盟中央执行局副主任罗涵先、民盟中央常委千家驹、民革中央副主席贾亦斌、民建中央委员吴大琨、农工中央执行局副主任章师明、九三学社中央执行委员赵伟之、九三学社中央候补执行委员金开诚、无党派人士程思远等到会,听他们谈了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想法,和对多党合作问题的改革思路。在发言中,几乎每个派人士都涉及了一个要求,这就是,派要成为真正的政党,要有自己的党纲,有自己的言论机构(指媒体)。

此后,中央政改办专门设立了“社会主义民主专题研讨小组”,多党合作成为其中的一项重要研究内容,该小组还就此提出了一个专题研讨报告。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大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在报告中专门提出了要“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的问题。

十三大后,为了改革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根据的提议,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中的“下”字拿掉,改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以表达共产党与其他参政各党派“平等合作”之意。认为,去掉了一“下”字,表面看差别不太大,但“领导是个政治问题,领导下就是一个组织问题”(《改革历程》第278页)。二是针对各派作为政党,但普遍没有政纲的情况,提出支持各派在社会主义总目标下和宪法的范围内,制定各自独立的政治纲领。三是加强在政府中的多党合作,吸收了若干派成员到中央和省级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四是健全和完善执政党向各派、无党派人士进行通报协商的制度。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中共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先征求各党派意见,重大事件的通报,准备提交政协协商的问题,等。

对于中国政党制度的思考

十三大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和其后实施的过程中,改革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够,具体措施仍然没有跳出以往处理共产党与派关系方式的老路。这是为什么?

在现代国家,政党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础之一。在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础,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是“党的领导”的一种体现。从形式上看,中国除中共以外,还有八个“派”存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这八个政党却没有自己的政纲和执政目标。从这一角度说,中国离现代国家还有相当的距离。能否形成一个让各种政治力量都能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实现向政治民主化、现代化的社会转型中最基本的一个问题。

如何进行多党合作制度的改革,涉及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最根本的一条: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当时的说法,这次政治体制改革,是由共产党发动和主持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则是邓小平为政治体制改革设定的一条红线,是不能碰的。碰了它,不但改革搞不成,而且会被扣上“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帽子。

十三大后,主持的中共中央曾经专门研究过派在人大中开展党派活动的问题。1988年春节后,正在筹备召开七届全国人大、政协第一次会议。中央书记处会议研究了在全国人大当中如何设置党组的问题。的意见是,在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中,保留中共党员组成的党组,党组书记是万里;其他各派也应该允许分别成立自己的党组。书记处同意了这个意见。对此,后来回忆说:“这件事不知怎么传到邓那里,他那里传话给我的秘书李勇说,邓讲发挥派的参政作用,只是讲讲而已,怎么能当真?绝不能在人大中间搞党派政治,邓是反对的。”(《改革历程》第279页)这样,书记处的决定被否决,在七届人大代表和常委中,仍然只有共产党可以设立党组,而其他党派不能设立党组。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但是,派党组不能搞,并不等于这场改革的主持者对这个问题没有认识,没有过思考。1988年在中央北戴河办公期间的7月16日,找(中办主任)、鲍彤、张岳琦(中办副主任,秘书)、龚育之(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人,谈思想政治工作改造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研究问题。当龚育之说到文化多元化,有人讲是资产阶级的东西时,说,过去反右时把“双百方针”当作策略,百家争鸣,引蛇出洞。问题是只有马克思主义一家,战斗力太差,别的东西一出来,你就要靠行政手段去压了。龚育之问,“双百方针”的基础是什么?过去说是阶级分析,归根到底是两家(指所谓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是不是归根到底还是要从认识论上,归结到有不同的利益集团问题上?对这个问题,表示赞同,并说,派作用可以研究,是否起一点反对党的作用,如果让它亦步亦趋地跟着共产党,那要共产党一个党就行了,要这么多行政团体干什么,是否在某种程度、某种意义上要起点反对党的作用?如果真的搞反对党,那么拆台行不行?是成立反对党还是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这段话表明了对中国的政党制度曾经有过的思考。但是在当时条件下,他没有,也不可能进一步提出这个问题,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个“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框架。很清楚,这次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有限的,在政党制度方面,只能是在大框架不变的前提下修修补补。所以,十三大后他一直在考虑,怎么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派对执政党即共产党的监督作用。

邓小平提出:多党合作要拿出方案

1988年9月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内的一些人利用治理整顿之机,开始大开经济改革的倒车;政治体制改革由于复杂的政治原因也进退维谷,停滞不前;党内腐败之风愈演愈烈,、权钱交易逐渐盛行;党内高层的政治斗争日趋激烈而又缺乏透明,海外港台各种流言四起,各种小道消息出口转内销,引发国内人心不稳。在此情况下,知识界一些人士认为,经济改革陷入困境的原因是政治改革滞后,要求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因此,社会上的民主化思潮空前活跃起来。派中的许多人也在此时提出了改革多党合作制度,争取更多参政机会的政治要求。

1988年年底,中央统战部的内部刊物《零讯》第136、138、139期,连续刊登了几位派人士对于改革多党合作制度的意见。看到以后,选择其中标题为《北京市部分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对“多党合作”问题的看法和意见》的第136期,批送给了邓小平,请他“便中一阅”。1989年1月2日,邓小平在这份材料上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派的),专门拟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邓小平年谱(下)》第1262页)遂于1月3日即做出批示:“小平同志批示印发常委同志。请明复同志负责总抓,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政改办参加)研究提出方案。”赵在这里所说的“政改办”是指十三大后设立,由鲍彤担任主任的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

1月7日,鲍彤在中央政改研究室的全体研究人员会议上向大家传达了邓和赵的上述批示,和的有关意见。说,这是今年的一件大事,总要搞出一点成果出来,不能不了了之。这个问题和当前社会思潮有关。今年是五四的七十周年,有人提出推进民主政治问题,多党合作制,是个很好的题目。和廉政一样,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各方面工作,都会有推动。

鲍彤说,阎明复(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同志准备召集各派领导座谈,我们研究室的陈群林、陈小鲁负责,组织研讨专题。社会改革局要全力以赴,这是我们室今年的主要工作之一。

鲍彤也谈了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他说,十三大上提到,要坚持共产党与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步发挥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作用的问题。现在派这方面的要求很强烈,社会上的议论更多,甚至和议会政治、反对党联系到一起。如果我们不认真地研究这个问题,提出共产党的主张和措施,派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那么不正确的观点,就会扩大市场。对此中央准备研究一下,到底采取什么样的方针,不是改变基本格局,而是使这个格局更加充实,有内容有形式,搞得更好一点。搞好了,对于发展民主政治有好处,也有利于缩小不正确观点的市场。

为了贯彻邓小平和的批示,1月初,阎明复主持召开了各派负责人座谈会和党内“吹风会”,传达了邓小平和批示的精神,并在请示后,决定:第一,成立多党合作研讨小组,由各派、工商联、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负责人参加,请任组长,阎明复任第一副组长,八个派中央主席任副组长。第二,成立研讨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和起草文件,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宋腋涸穑ê蟾挠刹砍ぱ置鞲辞鬃愿涸穑常务副部长李定参加),党派局副局长孙楠、处长王彦君及工作人员詹清等三人常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统战部党派局、研究室其他人配合。办公室成员还有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秘书长陈群林、社会改革局局长陈小鲁,中央政改研究室社会局其他人员也参与工作。全国政协也派出了处长米鹤都等参加办公室的工作。第三,中共党内成立一个工作协调小组,由中组部、、国务院、中央政改研究室、中办调研室、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党组、全国政协党组等派人参加,通过党内进行协调。除了中共之外,各派内部也都组织了专门的研讨班子,开展了自己的研究工作。

1989年1月15日上午,中央政改研究室全室研究人员开会,研究下一步的工作。陈小鲁介绍了中央统战部组织的多党合作研究情况。他说,中央统战部对这个工作比较积极,提出了许多想法。比如,是否可以设立多个国家副主席,由若干派民主人士担任?今年人大会议以后,可否安排二十到三十个国务院部委的副职?对此,中央组织部回复说,因为年龄等原因,只能考虑安排几个人。全国人大提出,做这样的安排,是否考虑要修宪?

2月16日下午,利用全国廉政制度建设座谈会开会的间隙,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召开了各省市负责政治体制改革部门的负责人会议。在这个会上,鲍彤通报了中央正在进行多党合作研讨的情况。他说,最近党中央和派在研究如何坚持、完善、充实、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问题。中央准备用一年的时间搞方案,和派取得一致意见以后再实施。许多问题需要中央和派商量。要在大方面等中央的精神。中央组织了一个小组,派要求紫阳参加,紫阳也参加了,还担任小组组长。

2月21日下午,在中央政改研究室研究人员全体会议上,陈小鲁再次通报了由中央统战部负责组织的多党合作研讨进展情况。他说,多党合作问题的研讨小组已经成立,叫作“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研讨小组”,下设了一个办公室。研究的题目是多党合作的理论、方式和立法问题。提出的具体措施有很多,比如由派成员担任政府、高检、高法两院的职务问题,人大、政协如何加强党派活动问题,国务院如何加强同党派的联系,党派办报,实体编制、财政等等。这项工作,我们室准备全力以赴。鲍彤在这次会议结束时特别强调,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我室的社会改革局下步工作的重点就是多党合作问题,岩(综合局原副局长)调过去,加强力量。

据直接参加统战部多党合作研讨的陈小鲁的几次通报,在多党合作的研讨中,各方面提出的主要是这样一些问题:

第一,各派在现阶段应该如何定位,它的社会基础、政治地位和作用是什么,是在野党、参政党还是执政党?

第二,共产党同派的关系应该如何确定?一些派人士要求突破过去的传统框框,重新定位。

第三,派同国家政权各机关的关系,有派提出应该允许派在人大、政协设立党团,开展有组织的活动。民盟已经决定,单独以民盟的名义,在今年人大上提出议案,并准备做大会发言。

第四,在人大、政协中应该开展党派活动。

第五,增加派成员参加政府工作的人数,扩大参与的范围,并且应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加以保证。

第六,派对执政党、对政府的监督作用怎么体现,通过什么渠道,如何发挥。

第七,多党合作、互相监督要实现法律化。一是要修改宪法,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通过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二是搞结社法、政党法;三是搞一个共产党和各派多边宣言,通过这种形式,把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制度化。据陈小鲁说,阎明复提出搞一个多党合作的“大”,阎认为,要考虑到港澳台将来回归的情况,这个“大”,要让港澳台、大陆的派都能接受。

第八,派应该有自己的宣传阵地,应该允许其自行办报。

第九,派的自身建设问题。特别是要允许派在全社会发展党员,不应该受到仅能在某个领域发展的限制。

第十,增加各派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经费开支问题。这其中的经费开支问题,极其敏感而又牵涉广泛。中共建政之后,不但由国家财政包揽了中共的全部开支,而且也包揽了各派、社会团体的全部费用,这与政党政治的原则是完全背离的。在政治体制改革研讨中,曾经提到中共党费自理的问题,但根本不可能实施。那么派的增加经费、扩大编制应该如何和中共平衡处理,也是个难题。

从研讨中涉及的上述问题中可以看出,这次研讨也遵循了两年前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确定的原则,不设框框,不打棍子。在当时宽松的政治环境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参加这次研讨的中央统战部和派各方提出的意见,有很多确实打破了过去的框框,如果能得到确立,并形成法律和规范的话,有可能为未来在中国实行现代政党政治奠定一个初步的基础。

当年曾经参加过这个研讨小组办公室工作的中央统战部党派局原处长石光树,后来曾经回忆说,在那场风波之前,研究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主要是研讨、设计文件框架。召开了各种层次、各个方面的座谈会十多次,各派自己也研讨,然后把问题集中报办公室。办公室一共编辑十几期简报,分报领导小组成员。当时思想非常活跃,讨论十分热烈,研讨的问题也十分开放,涉及到多党合作的重大原则、派的地位和作用,等等。”(《石光树研究文集》第215页)

在“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研讨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以宋平为部长的中共中央组织部也有了行动,开始为将来改进多党合作后,有更多的派和无党派人士进入中央政府和其他国家机构担任负责人做准备。据时任中组部青年干部局处长的崔武年回忆,1989年3月前后,考虑到派人士将来参政的需要,中组部领导要求该部的青年干部局扩大人员编制,增设一个“五处”,专门负责派干部及民族干部、妇女干部的选拔工作。青干局副局长任小斌、处长崔武年等人为此拟定了组建方案,并向部务会做了正式汇报。

经过几个月的研讨和磨合,到1989年4月初,中共和各派在研讨小组内部也已经就一些问题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按照党内程序,下一步的工作,研讨小组内中共方面的党内协调小组应该形成一个报告,向中央常委和政治局汇报,听取中央对于整个多党合作大格局和具体做法的意见,中央统战部代拟的有关文件也在起草之中。当然,既然是政党党际之间的合作研讨,各派参加研讨的人员也需要将研讨的情况向本党领导机构报告。但就在此时,1989年4月中旬,一场突如其来的中止了这一切。

多党合作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

那场风波过去,政治形势稍稍稳定下来之后,因为这项多党合作的研讨是按照邓小平批示组织进行的,所以还需要进行下去。此时,原来主持这项工作的中共中央高层已是面目全非。因犯了“支持动乱,”的错误而被撤职;阎明复在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上被免去中央书记处书记职务,但因其在各派中尚有相当大的影响,仍被暂时保留了中央统战部部长的头衔(1990年11月被免职);鲍彤因“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逮捕,由他担任主任的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被明令撤销。中央统战部和中央其他部门一样,开始在内部进行“清查清理”和党员重新登记,从部长、副部长、各局局长到普通干部几乎人人受到波及。而各派在政治高压下噤若寒蝉,不敢稍有异动。在这种政治气氛下继续进行多党合作的研讨,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研究重新开始以后,多党合作研讨小组办公室起草的这个文件,被定名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并又进行了几次重要的修改,先后由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中央总书记主持了两次座谈会,征求各派和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中共中央的“意见”顺利通过。

派出所主题党日范文第3篇

一、人员调整制度。各乡镇和包村部门在确定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人选时,原则上要把那些熟悉党建知识、热爱农村工作的年轻后备干部和已从实职岗位退居非领导职务的干部选派为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对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确需调整的,包村部门要及时同乡镇党委沟通,并报县委组织部批准。

二、驻村工作制度。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与原单位脱钩,每月到村上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离开派驻乡镇、村3天以上要向乡镇党委书面请假。条件成熟的村,可由乡镇党委任,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农村党建工作指导员挂职村党支部副书记,以便于开展工作。

三、学习培训制度。派驻期间,指导员统一纳入乡镇干部学习培训规划,参加乡镇党委组织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同时,要积极指导并督促执行好所驻村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

四、交流反馈制度。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指导员工作例会,听取指导员工作情况汇报,相互交流经验,共同探讨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县属涉农部门主要领导要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召开的指导员工作例会;乡镇主要领导要参加乡镇组织召开的指导员工作例会。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要向所派驻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五、工作帮扶制度。派出单位要按照“干部作代表,单位作后盾,主要领导负总责”的要求,明确联系领导,并把指导员派驻村及乡镇作为挂钩联系点,单位主要领导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到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并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乡镇领导要同党建工作指导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并指导开展农村工作,加强同农村党建工作指导员派出单位的联系和沟通。

六、约访群众制度。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经常走家串巷入户,做到“五必到五必访”,即:自己所驻村召开决定重大事项的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必到;村里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到;村里重要经济活动必到;村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必到;村干部要求帮助解决问题必到和村里的困难户、示范户、党员户、村民代表户、老干部户必访,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为方便联系,各指导员要将姓名、工作职责、联系方式及电话等内容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或制成便民联系卡发放到各户,随时接受群众的约访。

七、廉洁自律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在派驻期间伙食费用自理,在农户家搭伙用餐要按所驻乡镇的有关规定交伙食费,不得扰民。要严格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在所驻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得用公款吃请;不得收受所驻乡镇、村发放的各种补贴、有价证券;不得在所驻乡镇、村廉价购买物品和土特产;不得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要自觉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自觉执行各级组织的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或下村后擅自返回,经教育不改的,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八、考核奖惩制度。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考核由日常管理、年终考核和群众评议三部分组成。

日常管理。农村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以乡镇为主,派出单位搞好协助,县委组织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指导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每位指导员一般每年要走访所驻村农户一遍,平时要详细做好工作日志或民情日记,以备检查考核。

年终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职责和派驻村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细则。年度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县级选派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组织考核,乡镇驻村干部转为指导员的由乡镇党委负责考核。考核时,先由党建工作指导员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行工作总结和自评,再由乡镇党委组织考核。后进村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总结、自评和乡镇党委的考核意见一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对县属部门下派指导员的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复核、审定。

派出所主题党日范文第4篇

(一)陈独秀“汉奸”案

关于陈独秀等中国“托派”的“汉奸案”,其来龙去脉已如上述,康生在文章中是这样有模有样地描述的:“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了我们的东三省。同时,上海的日本侦探机关,经过亲日派唐有壬的介绍,与陈独秀、彭述之、罗汉所组织的托匪‘中央’进行了共同合作的谈判。谈判的结果:托洛茨基匪徒‘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而日本给陈独秀的‘托匪中央’每月三百元的津贴,待有成效后再增加之。这一卖国的谈判确定了,日本津贴由陈独秀托匪中央的组织部长罗汉领取了。于是中国的托匪和托洛茨基匪首在日寇的指导下,在各方面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就大唱其帮助日本侵略中国的双簧戏。”受之影响,旧版的《选集》在注释“托洛茨基集团”时就用了这样的词句――“中国的托洛茨基分子……在‘九一八’事变后……接受托洛茨基匪贼的‘不阻碍日本帝国占领中国’的指令,与日本特务机关合作,领取日寇的津贴,从事各种有利于日本侵略者的活动”(《选集》第1卷,1966年7月版第152页)云云。

与康生在延安公开发表的文章相配合,王明等所在的武汉中共中央长江局也发起抨击陈独秀为“托派”和“汉奸”的舆论攻势;1938年3月中旬的《新华日报》上连续发表短评,对此前武汉各家报纸发表傅汝霖、段锡朋、高一涵、陶希圣、王星拱、周佛海、梁寒操、张西曼、林庚白等9位知名人士为陈独秀洗冤的公开信给以回应。傅汝霖等人认为:“中国共产党内部理论之争辨,彼此各一是非,党外人士自无过问之必要,惟近来迭见共产党出版之《群众》、《解放》等刊物及《新华日报》竟以全国一致抗日立场诬及陈独秀先生为汉奸匪徒、曾经接受日本津贴而执行间谍工作。此事殊出乎情理之外,独秀先生平生事业早为国人所共见,在此次抗战中之言论行动亦全国所周知,汉奸匪徒之头衔可加于独秀先生,则人人亦可任意加诸异己,此风断不可长,鄙人等现居武汉,与独秀先生时有往还,见闻亲切,对于彼蒙此莫须有之诬蔑,为正义,为友谊,均难缄默,特此代为表白,凡独秀先生海内外之知友及全国公正人士谅有同感也。”(1938年3月16日《大公报》)而《新华日报》则坚持认为陈独秀是否是“汉奸”和“托派”要由陈独秀是否公开声明脱离“托派”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为来判断。博古等3人还在《新华日报》上披露与陈独秀、罗汉会面的情况,欲“藉明真相而杜招摇”。也就在傅汝霖等9人公开信发表后的次日,其中之一的张西曼致函《新华日报》,对他此前参与签名一事加以说明:“日前早九时正和几位朋友谈到国内空前的精神团结和国军在东北前线挫败倭寇凶锋的英烈战绩,表示着无限的兴奋和感慨,同时又谈到苏联历次所公布的反革命案中各犯的变态发狂,不惜出卖国家民族利益于法西斯强盗,正和陈炯明、缪斌诸逆认贼作父、危害民国的丑迹如出一辙。然而正因为苏联革命政权有了一贯革命的纲领和纪律,得了全体民众的拥护和依赖,所以能够防患于未然,使国贼神奸一一伏法(这节请参看去秋我替上海时事新闻刊行社印行的《苏联反革命案》一书的序文)。这时就有另一位朋友来访,拿出几封油印信柬,请为陈独秀先生表白‘无汉奸关系’,我那时就慨然提笔签署,不过还曾要求过将内容酌加修改。我为什么敢负责为独秀先生辩护呢?就因为在他出狱后,作过数度的访问,由他那抵抗倭寇侵略的坚决态度和对我所创办中苏文化协会的伟大使命以信中苏两友邦联合肃清东方海盗的热烈期望中,可以证明他至少是个爱国的学者。在各种革命和救国力量集中三民主义旗帜下奋斗救亡的现阶段中,自然是国家民族的利益高于一切,除证据确凿的汉奸巨恶应由国家法律和民众力量痛加制裁外,断然要力求避免一切无谓摩擦和误会,方可群策群力应付时代的危机。现在倭寇已囊括我资源富庶的十省,民众的牺牲痛苦早非人境,分化宰割,大难日殷,我们一般许身国事的志士应该痛定思痛,互相谅解,认清敌友,待罪图功,万不能稍存意气,重蹈以往覆辙,骨肉相残,殃民祸国。这是我频年敢诚恳的希望和努力之点。至于当此民族解放战争关头,不许再有黄公度(注:此人想不是指宋人黄公度,也非指清人之黄遵宪,而是时人黄秋岳之误写――笔者注)、缪斌一类卖国汉奸的产生,自是全国革命群众的公意和加紧防范的工作。”(1938年3月18日《新华日报》)之所以有此说明,是因为前一公开信发表后他“受到错误的批评”(见张小曼:《我的父亲张西曼》),于是,欲有所解释;而仔细体察其后一公开信,则其仗义执言和受批评后急欲表白的心态洞然可见,显然,他受到了来自某一方面的压力。

(二)张慕陶“托派”案

张慕陶案,康生给张慕陶的罪名是:“勾结侦探,向侦探告密,将英勇抗日的共产党党员吉鸿昌同志逮捕枪毙”,“受着日本侦探机关的指示,破坏十九路军的抗日行动”,西安事变中“竭力挑拨内战,以实际行动响应日寇以华制华的政策,更以挑拨煽动的阴谋、刽子手的手段,将抗日的王以哲先生杀死”(又据其他人回忆说:当时张慕陶以“左”的面目出现,提出“打出潼关去”、“杀掉”等破坏中共团结抗日方针的口号和活动),抗日战争爆发后又“领了日寇五万到十万元钱”,“派人混入八路军进行侦探活动,在战斗中煽动拖枪逃跑,并企图暗杀八路军的最高领袖”等。以上康生的描述,相当程度上是子虚乌有的诬陷之词,比如关于西安事变时的主张杀蒋,主张者中恐怕还不仅仅只是一个张慕陶,则主张者未必就是破坏者。

“托派”三大案之中,陈独秀的“汉奸”问题前文已有陈述,关于张慕陶,是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全国抗战局面基本形成后曾经耸动世听的一桩奇闻。当时王明、康生等发动的“反托”运动的焦点集中在阎锡山从太原退出转移所在的山西临汾,那也是中共北方局、八路军总部的所在地(等都在此活动)。北方局领导刘少奇和杨尚昆曾向报告(见《中共中央北方局・抗战卷》):“我们及八路(军)与阎的关系,正是很紧张的时候,因为八路(军)的招(扩)兵运动,农民斗争以及阎之左派在行动的过左行为,曾经引起了许多纠纷,引起了地主及旧派相当大的反感,再加以托派汉奸的挑拨,使我们与阎之关系已经发生某种部分的裂痕。”(1938年2月5日)这里所说到的“托派汉奸”,即当时阎锡山身边的一个所谓“总参议”――前中共人员的张慕陶,于是发生了沸沸扬扬的驱逐张慕陶的事件。《同志在临汾的一次演讲》的作者称:于1937年11月16日在临汾各界代表大会上讲演,此后,在他的“精神鼓舞下,在北方局直接领导下,临汾地下党组织随即发动了一个声势很大的驱逐张慕陶的活动”(见《山西党史资料通讯》1982年第4期)。这就是抗日战争初期继陈独秀“汉奸”事件后又一影响全国的与“托派”“破坏抗日”进行斗争的事件。

先让我们听听当年几位当事人的回忆。《杨尚昆回忆录》中称:“张慕陶原来是中国共产党内很老的干部,以后成了托派分子。”这里所说的“托派分子”,是指张慕陶曾参与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反对王明等上台的活动,当然这种活动是有“分裂”和破坏作用的:米夫指导下中共中央选出王明等新的所谓“斗争干部”以取代执行“右倾路线”的李立三和“调和错误”的等,尽管更是错上加错,当它仍然是合法的、合乎组织规则的。当时罗章龙等成立非法的“临时中央干事会”即所谓“第二中央”拟召开“紧急会议”反对之,又成立“中央非常委员会”,张慕陶(又名张金刃)曾作为中共陕西代表出席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当时即受命往北方开展反对六届四中全会的活动,他当时担任河北(亦称顺直)省委书记,又为北方紧急会议筹备处书记,这自然被中共中央所不容,于是中央先因其有“托派嫌疑”而调回中央,将贺昌和聂荣臻派赴顺直省委,随后政治局开除了罗章龙和张金刃的党籍。严格的说,这与“托派”的称谓是有区别的。杨尚昆接着回忆说:“现在看来,说托派等于汉奸这个结论不恰当,没有什么证据。但是,当时托派的分裂活动确是有害于抗战的。张慕陶也是阎锡山网罗来的一个‘人才’,最初对他很信任,委他当高级顾问,任政治主任;他也乘机向阎锡山出反对共产党的主意,挑拨阎锡山同共产党的关系。他在民族(革命)大学讲课或在其他公开场合也经常攻击中国共产党。当时在临汾有两个苏联记者,张主动同他们联络,宣传托派的主张,污蔑我党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投降’而不是合作,还吹嘘他们在山西及全国有多少多少力量。”于是,“民大学生对他这种破坏抗战的言行早就不满。就在康生的文章发表不久,1938年2月4日上午,正当日本飞机飞临临汾上空时,他又要外出活动,被民大学生阻止。张不服劝说并且拔出手枪进行威胁,被赶来的阎锡山的宪兵缴了械,又到他家中搜查,不但搜出了枪支弹药,而且还搜出了许多写有‘反蒋抗日’、破坏统一战线的极左口号的标语,其中有一条是‘打倒阎锡山的封建社会主义’,这下惹怒了阎锡山,最后把他送到西安。后来经蒋鼎文、胡宗南之手,把他‘密裁’了”。即1941年1月,张慕陶以宣传马列主义、抗日反蒋的名义被杀。

薄一波在他的回忆录《七十年奋斗与思考》中回忆说:当时张慕陶是阎锡山的高级参议(化名马云程),阎锡山给他每月2~3万元的活动费(相当于一个团的经费),而张慕陶仍伪装革命,却又几次在阎锡山面前鼓动除掉薄一波,又背着阎锡山组织“新共产党”的“托派”政党,他们甚至在太原开过代表大会,反对中共的统一战线政策;西安事变时,张慕陶在西安与东北军中的极左派极力要求杀掉,破坏中共的和平解决方针;七七事变后他又回到太原,拉起一支部队,由阎锡山委任为上党游击司令,但后被中共武装所“解决”,张慕陶遂逃至其亲家高树勋处,高又将之护送到临汾,在刚成立的“山西民族革命大学”活动,不曾料想,却被“民大”学生所驱逐――即1938年2月4日的“驱张运动”。

张慕陶被殴被扣之后,他的家又被查抄;翌日,临汾各界群众集会,“一致要求枪决”之。2月1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作出《关于扩大铲除托匪汉奸运动的决定》,就此前2月4日“张慕陶恶贯满盈在临汾为五千余民众捕打,二战区随营学校、民大、决死队均宣言传单一致要求枪决”作出指示,要求“充分利用这一事件”,即“1.广泛宣传其卖国罪状,响应、拥护山西民众公审、枪决、没收……要求;2.利用其破坏统一战线具体事实,揭破各地托匪;3.切实帮助蒋、阎等加强铲除托匪汉奸的工作”。显然,当时是希望由阎锡山来“解决”张慕陶的,但阎锡山虽对张慕陶已失去好感,又不愿被人利用,于是顺水推舟,把这个“麻烦”踢到河对岸的陕西,交由的西安行营去处理了。

前述刘少奇和杨尚昆给延安的“关于山西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还叙述了张慕陶在山西“完全破产”的经过:太原失守后,张慕陶“企图作晋南中心区的政治主任”亦告失败,但仍去了晋南,并拉起了一支两百多枪、一百多人的部队和一个训练干部的学校。不过,张慕陶从前的“事迹”被部队上下了解后,“就都离开他走散了,最后只剩下十余人”,甚至张慕陶要去陵川,还没到,就有许多反张的“连锁运动”,也即“汉奸张慕陶,打倒汉奸”的“连环”传单,“待张一到陵川,群众中反汉奸张慕陶的空气已传遍”,张慕陶无法立足,十几个人的队伍也被缴械,张慕陶一个人退回到河北儿女亲家的高树勋处,再来到临汾。而太原失守前,有个曾在处当过营政委的李盘(即李石庵,曾在苏区被打为“”而逃出)是文水县长,后李欲往晋南投奔张慕陶,被手下人驱逐,队伍也被拉到新军的工人自卫队了,李本人则在后来被拘捕枪杀。那时张慕陶在离石,自命是游击队总指挥,却差点被当地政府逮捕。这似是说张慕陶当时还有一些号召力。不过,相比于陈独秀,张慕陶更“冤”――他不独不是“日寇侦探”,也没有参加过“托派”,张慕陶在被关押时已有申诉,一切都是子虚乌有:什么“托派”,他不过是因为反对王明等获胜的六届四中全会而被开除出党(此前系中共六大代表、顺直省委组织部长和省委书记)的;什么“侦探”而“告密”杀害吉鸿昌,原来他曾协助冯玉祥发起建立“察绥抗日同盟军”,与吉鸿昌等共同抗敌,后因中共政策“左倾”的影响和破坏,此一部队被瓦解,张慕陶亦被通缉(后化名马云程逃往山西,在运城师范学校等地任教,其间讲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等,利用讲坛宣传革命),吉鸿昌则在天津租界被捕牺牲;其他罪名,也未见有实证。

由张慕陶事件还带出其他的山西“肃托”事件。当时从延安到了山西的赵俪生没有想到:离开延安,自己仍然碰上了“肃托”的惨剧。赵俪生曾参加过山西著名抗日部队“夏(县)支队”,他回忆说:“左倾盲动主义在这支部队里也非常严重”,一天夜里,“第七中队长哉等八人就以‘托派’嫌疑在黑夜中突然被包围枪杀。康生从昆仑山上带下来的风,很快也刮到夏县来了”,那“八个人中有两人是大革命时期的老党员,在盲动的‘肃托’中也一同被杀害”。

上述刘少奇、杨尚昆给的报告中也提到:当时在山西一些地方,“当地的牺盟(会)人员(恐有地方党在内),在敌人南下的混乱时期中,曾提出‘建立统一战线新政权’的口号,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的政权机关,许多作法也较过左”……而“夏支队”的旧案,据说1985年11月中共山西夏县县委已发出文件,予以,将这些人的家属按牺牲军人家属优待,“但这已经很可怜了”(赵俪生:《篱槿堂自叙》)。

由王明的演说和康生的文章发端,延安和各地雷厉风行地开展“反托”运动。在延安,1938年2月1日,八路军发出《总司令部与野战政治部关于整军训令》,要求“提高部队反汉奸托匪高度的警觉性,并广泛揭发托匪汉奸反革命理论和事实”;1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要求各地党组织充分利用驱逐张慕陶的“临汾事件”,扩大铲除“托匪汉奸”的运动,中央书记处的决定指出:开展反对张慕陶的运动就是“切实帮助中央政府蒋委员长、阎司令长官及各地党、政、军当局加强铲除托匪汉奸工作,以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这时,延安还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反“托匪”大会,康生在大会上报告“托匪在中国之罪恶”,延安各报刊也不断发表文章,介绍苏联“反托”的情况并联系中国“托匪”的情况,以张慕陶等为例强调其“汉奸”的“罪恶”行为。在《我的回忆》中还提到:当时延安抨击张慕陶,甚至在文艺表演中有演员扮饰反派的张慕陶,曾无意间听说由“的儿子扮演张慕陶再适合不过”,于是非常气愤……

1938年5月,在延安抗日战争研究会讲演《论持久战》,毫不怀疑地认为还要“镇压汉奸托派”。(新版《选集》注云:“抗日战争时期,托派在宣传上主张抗日,但是攻击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把托派与汉奸相提并论,是由于当时在共产国际内流行着中国托派与日本帝国主义间谍组织有关的错误论断所造成的。”)5月13日,在武汉的接受《良友画报》记者马国亮的采访,就马提出的为何要反对“拥护抗战”的“托派”时回答:“是的,陈独秀虽有过这些言论的发表,不过实际的情形,托派全是第四国际在背后主使的。他们对反帝阵线正走着相反的路,勾结帝国主义,勾结法西斯。他们不仅要破坏我们目前的抗战,而且他们的阴谋,即连各国的如英、法、美等的和平阵线也是他们所企图破坏的。至于陈独秀本人,我们曾屡次要求他表示正式的立场和态度,可是他终无确实的表示,所以后来我们也不再对他有什么了。”当马国亮表示既然如此,即“托派破坏抗日阵线,妨碍了抗战的前进”,却“奇怪中央政府和对此好像毫无表示”时,说:这就是刚刚开始合作中的两党的“小摩擦”的表现,即“他们总以为我们对托派的声讨是我们党内部的问题,因而不加过问,其实这是不对的”。(马国亮:《良友忆旧――一家画报与一个时代》)但的这种说法也不正确,实际上,急于获得苏联援助的不会在“托派”问题上惹恼苏联,所以,当“根据莫斯科的指示,苏联大使馆要求中国政府和本人严惩‘中国托派分子’,把他们赶出党、政、军机关,赶出报纸编辑部、赶出大学”时,“在莫斯科的压力下,政府采取了逮捕和其他惩治措施”。(列多夫斯基:《斯大林与中国》)也是在这种背景下,胡宗南枪毙了张慕陶。

(三)王公度“托派”案

至于陈、张、王三大案中最后一个“托匪王公度叛国”案,康生在他的文章中耸人听闻地说:“骇人听闻的是,在此案中发现了日寇关东军的印信和托匪与日寇破坏中国抗战的计划。这无怪广西当局对于托匪这种丧尽天良的叛逆处以极刑。”那么,事实是怎么样的呢?

王公度,广西人,曾在大革命中与李宗仁的弟弟李宗义、李宗仁的妻弟韦永成一同留学苏联,返国后成为李宗仁的秘书。王公度得到李宗仁的重用,是广西李宗仁内部组织“革命青年团”、“革命同志会”的灵魂,在蒋、李相争时,被特工视为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对象。而王公度在广西的显赫位置又引起了广西内部其他派别特别是军队(如李品仙、廖磊、夏威等)的忌视,王公度又主张“联共”,张云逸秘密访问桂林与桂系谈判就是他安排的,于是引起广西内部一些军队将领的嫉恨,南京方面也适时采取反间计,致使王公度在抗日战争爆发不久即被逮捕。而之所以称王公度为“托匪”,是因为王公度在广西曾延揽留学苏联的同学开办南宁军校,政治教官中有当时“托派”的“我们的话派”的陆渊、张特、区芳等,这些人在学校中有所宣传和鼓动,于是就视王公度为后台了,所谓“一年以来省内思想纷歧,史(斯大林)派托派到处活动,在学校中时搞,最近方觉其组织,今日德公(即李宗仁)将王等看管”(《黄旭初日记》)。但“看管”、逮捕乃至枪毙王公度,并非因其是“托派”,而是广西内部的权力之争以及王公度的方针(如“联共”)与许多权要发生分歧,所以有人就建议李宗仁以“托派”之名杀之,以为对外解释的口实。这个建议者的徐亮之,后来著有《亮斋随笔》,其中直言当年王公度、谢苍生之狱(共杀五人,皆广西党政高干),所以“归托派,欲因抗日酿桂乱”,即假以“托派”的罪名,“托派”则“实非也”,而真正原因:远因是“开罪军人,排摈外客”,近因则是其“坐订所谓政治纲领,有‘前方争取地位,后方联络中共’二语故”。王公度被“托派”的名义殒命,实为大冤。

“王公度案”亦称广西“第二次”,王公度等被杀后,一时谣诼蜂起,当时在广西的一批“红色教授”如陈望道、邓初民、施复亮、马哲民、马宗融等,也被称为“王党”,险遭不测,有人意欲加害,嘱当局“一网打尽”,好在李宗仁等网开一面,将之“礼送出境”而已。此后,曾与王公度一道代表广西方面与中共接触的刘仲容,在“”中向有关方面查询关于王公度“托派”案,他被告知那是康生的指称,即康生欲以此打开“倒周”的一个缺口――当年是建议联合桂系一同抗日的。这样,当年的“王公度案”,就真相大白了。

王公度“托派”案又涉及到广西的中共党组织内部。在1939年夏秋之际,中共中央南方局先后作出撤销中共广西省工委、停止发展党员等决定,原因之一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桂系势力的统战关系;但当桂系集团中冒出一个王公度“托派”案之后,上级党组织开始怀疑在广西地方党中间混入有“托派”势力,如在1940年所作的《广西党的工作情形》中无端猜疑“广西(党)在组织上是完全不严密的,和托派混作一团”;1941年所作的《广西党组织情形》中又重复了这一错误看法,因而,撤销省工委就是考虑和“担心广西党内可能混有托派分子”,并且“切断与右江党组织的关系问题,也担心右江党内有这个问题”。(《对1939年南方局作出撤销“广西省工委”等项决定的探讨》,见《南方局党史研究论文集》)而且“后来反托发展到只要你不是我们党员,但你有进步表现、左的表现,也会被怀疑是托派”,“当时反托弄得草木皆兵”。(侯甸:《烽火年代的回忆》,见桂林“八办”纪念馆编《漓水烽烟》)只是到了1949年以后,才经过审查,广西地下党组织内部并没有混进一个“托派”,所有曾经被怀疑是“托派”的党员得到。

十、“反托”斗争的继续

1938年10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虽然批评了王明“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的右倾路线,但王明和与会者在发言中仍然继续抨击“托派”,因为在这一问题上王明仍持有“主流话语”,而且是他在党内仍发挥影响的重要砝码之一;中共对斯大林和苏共中央的态度也不能不顾及,且中共反“托”是与共产国际和苏共“保持一致”的一个姿态。于是,“托派”继续受到猛烈的挟击,王明在大会上指责“托洛茨基奸徒是最狡猾的日寇奸细”,他还以大量的篇幅描述“托派”的“罪恶”,即其理论为日寇所欢迎、其两面派手段和方法、极力钻入军队和地方武装、国际间谍网之联系、堕落成法西斯主义的工具,等等。王明着力抨击“托派”理论的反动性,罗列“托洛茨基主义理论(所谓不断革命论)的反动根源”是不相信农民革命作用、工人阶级力量、国际无产阶级力量等,并以“苏联数次破案托派分子的供词”为证。关于“托派”在中国革命问题上的错误根源,王明认为是他们“不了解中国半殖民地革命的特点,将帝国主义国家革命与殖民地革命混为一谈”和“不了解中国封建余孽的特点”等,并以张慕陶、王公度为例。王明最后强调:“在党发展及统一问题上,特别注意日寇利用其走狗――托匪等混入以两面派手段作祟问题。”于是,六中全会的《政治决议案》里也就将“厉行锄奸(汉奸、敌探、托洛茨基分子等)运动”列为“当前紧急任务”之一,并“特别唤起全党提高警惕性,以锐敏的注意力去严防日寇及其走狗――托洛茨基分子及一切汉奸和的分子们在共产党内部外部所进行的各种挑拨离间和破坏危害的阴谋诡计,以布尔塞克应具的党性来揭发和反对一切公开的和暗藏的(采取两面派方法的)的和危害党的分子”。会后,中共中央又作出《关于反奸细斗争的决议》,认为“目前日寇汉奸正加紧奸细活动,以实行其诱降的阴谋。敌人不仅公开地在军事上围攻八路军,政治上破坏共产党,而且隐蔽地派侦探奸细混入我们的内部,来瓦解我们的军队与政权,破坏党的组织”,因此,必须在内部加紧“反奸”。

值得注意的是几位曾犯过左倾错误路线的“二十八个半”的成员在会议上也强调反“托”,他们在与“王明路线”划清界限的同时却依然执着地抨击“托派”。时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在会议上提出:“与托派斗争中应该注意之点”即“反托”,中、苏不同,在苏联“托派”已没有群众基础,苏联已是无阶级社会,所以残存的“托派”只好采用“秘密、暗杀、暗探、隐藏、两面派方法”,对之相应也就要采取“逮捕、公审、枪决的办法”;中国呢?“托派”尚未被广大人民周知,其“左”的资本还未用尽,所以仍可欺骗极左分子和落后分子,它可能会依靠的顽固分子而得以生存,而且中国处于抗战和各阶级合作一致对外的时代和阶段,阶级关系尤为复杂,于是也就不能低估对“托派”斗争的复杂、艰巨。他认为“不要轻易相信其悔过自新等的甘言蜜语”,这显然是针对罗汉等。他还建议在“公开处决”时“应用托派汉奸的名义”,即指责“托派”是“汉奸”而诛之。博古也在会议期间发表《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发展、困难及其前途》(刊于1938年10月17日《新华日报》),其中指出须“特别警惕国际间谍贩子托派的两面派的阴险的活动,反对这些出卖祖国为日寇服务的奸细,反对托派的斗争,不是什么共产党内之争,而是全中国爱国志士们反对汉奸斗争之一个重要部分。某些想利用托派为警犬的(人)们,应该明白这是危险的弄火,不戢将自焚。不反对这个破坏统一战线的专家魔师,不断绝他施展挑拨阴谋一切可能,则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将必然地受到他们的危害。必须把这些狡猾的敌人的狠毒的秘密走狗迅速的加以揭露,坚决的加以消灭”。这样,尽管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后确定了以为首的中央政治局路线,整风运动的准备阶段也开始进行,但“反托”也成为既定的方针,而必要的防范和错误的扩大化打击也就相互纠结在一起,使得已走上成熟道路的中共在这一问题上不免又制造出一些教训出来。

当然,或许自己经历过左倾错误路线“残酷斗争”的教训,等的“反托”还是有所收束的。如胡乔木曾回忆说:1938年上半年,他在担任陕西安吴(属泾阳县)战时青年短期训练班副主任期间,曾发生了一件事,“有一个名叫陈珍雄的广东青年,原是上海复旦大学的学生,这时在青训班学员中宣传托洛茨基派的观点,被如今在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的廖季立同志告发。除陈珍雄以外,还有一两个跟他观点相同的人在共同活动。那里正当康生回国后在《解放》周刊上发表《铲除日本帝国主义的走狗――托洛茨基派匪帮》一文以后不久,我和当时也在青训班担任负责工作的张琴秋等同志商量,决定先对陈珍雄进行批斗,然后把他和同他一道从事托派宣传的人逮捕起来,准备送延安处理。正在这时,冯文彬同志回来了,不久他就接到同志来的一份电报。大意说,青训班是办在统治区,这是由于西安事变时形成的特殊的历史条件(那时红军驻在泾阳、三原等地,红军开往山西抗日前线后,除为便于在西安、延安之间的运输交通和其他联络,在由三原到洛川等县城设联络站以外,还曾在泾阳县的云阳镇设有留守处,在安吴堡也曾有伤员留驻,两处都在三原以西不远的地方),正在想种种办法要取缔青训班,现在并非政权机关的青训班竟然逮捕人,这正好给一个借口,因此必须坚决纠正乔木等人的这个错误,立即把人释放。这个电报给了我很大的教育,自己也认识到确实太幼稚,结果是把陈珍雄等经过统一战线关系转送到长安县政府(那里的县长是党的一位同情分子),由长安县政府放了”。(《回忆同志》)

(一)整风中的“肃清托派运动”

1939年3月,制定的《延安在职干部教育暂行计划》中规定所有干部要编班编组每天进行两个小时的读书学习,其中有《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这部书中严厉抨击了“托派”,是确定批判“托匪”之范本。当时曾说:“《联共党史》是本好书,我已读了十遍,奉劝各位也读几遍。”后来在规定的整风学习文件(共22个)中,就有《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结束语以及《斯大林论党的布尔什维克化》等,并汇编成《整风文献》一书(1949年时增加到27个文件)。4月,中共中央发表《为开展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告全党同志书》,仍然抨击“汉奸、汪派、托派之所以成为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叛逆,就是因为他们只顾少数人的私利,抛弃了全民族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后又号召“打击日寇汉奸汪派托派反蒋、挑拨离间、和平妥协的阴谋活动”(《中央关于精神总动员的第二次指示》)。不久,五中全会后国共关系开始恶化,至6月时发生了一系列国共摩擦的事件。中共在开展“粉碎阴谋”的同时,也加紧整顿自身组织,并要求“在审查党员特别是审查干部的经常工作中去发现和洗刷混入党内的敌探奸细托派分子、叛徒和堕落分子”(《中央政治局关于巩固党的决定》)。

此后,在中共建政前的“反托”斗争尾声中还有一个“张涤非案”。

(三)“张涤非案”

1943年7月,延安在反对拟再挑起“高潮”时,代《解放日报》写社论,即7月12日发表的《质问》(收入《选集》第3卷),文章中提到:“为了反对共产党,办了几百个特务大队,其中什么乌龟忘八也收了进去。”这“乌龟忘八”中就有这年“中央社”发表消息所称的西安某“文化团体”开会,“决定打电报给,叫他趁着第三国际解散的时机,将中国共产党也‘解散’,还有一条是‘取消边区割据’。”西安“文化团体”开会,在社论中还具体标明它是受了“中统”的指令而行动的,而且是“一个以在出钱的汉奸刊物《抗战与文化》上写文章出名,现充西安劳动营训导处长的托派汉奸张涤非”发起的,即“于六月十二日那天,就是说还在中央社发表消息这天以前二十五天,就召集了九个人开了十分钟的会,‘通过’了一纸所谓电文”。社论还质问为什么图谋“解散”共产党而“偏偏不肯多少用些力量去解散若干汉奸党和日本党”,这当然也是指的“托派”,并质问所谓已“破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之外,“别的都是好家伙吗?”如“张涤非的托洛茨基主义”。所以,社论进而要求“取缔中央社”、“惩办汉奸张涤非”。随即,延安民众开会声讨“西安的特务头子劳动营训导处长著名托派汉奸张涤非,竟敢公开在西安召集会议,假造民意,狂吠解散共产党,取消边区”,并称其为“日寇第五纵队”,要求、胡宗南“立即逮捕著名托派汉奸日寇第五纵队分子张涤非,并惩治其破坏团结抗战的反革命活动”(《延安民众抗战六周年纪念大会关于呼吁团结反对内战通电》,7月9日)。

说张涤非是“托派”(以及“开了十分钟的会”的“九个人”),笔者未见有详实的说明,而且张涤非其人也似并非“著名”。关于张涤非,后来我们的历史、党史书籍中都鲜有叙述,更不用说论证其何以是“托派”了。查目前已出版的几本大部头且权威性较强的党史著作,如1999年7月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通史》第四卷《抗战的中流砥柱》,在叙述至“遏止顽固派的第三次高潮”时说:继抛出《中国之命运》和共产国际宣布解散后,1943年6月12日,西安劳动营训导处处长、复兴社特务头子张涤非召集主要是“CC”特务参加的所谓“文化团体”开会,侈谈利用共产国际解散的机会,打击中共,并致延安的通电,称第三国际解散系为加强盟国团结,且“马列主义已经破产”,要求“解散共产党和边区”以加强中国的团结等。此后,7月6日,“中央社”对之报道和宣传,由此也带动了其他地区民众团体的集会要求等。这里,张涤非原来的“托派”被置换为“复兴社”特务头子了,显然是所谓“托派”的头衔因为说不通,这才换了说法的。同样的出版物还如2001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通史》第九卷《同盟抗战,赢得胜利》中的解释以及《中共党史资料》第42辑中的《第三次高潮的策动与夭折》等文章。

揭露张涤非似是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之前在根据地之外最后一次公开的、一定规模的批判、肃清“托派”的政治运动。而根据地内部则始终都没有停止对所谓“托派”的肃清(“肃托”),甚至酿出了如山东抗日根据地“肃清托洛茨基匪徒”的重大冤案,其他根据地也不同程度存在着“肃托”的冤屈案件,如《王力反思录》中提到江苏南通抗战时第一任的民主政府县长顾民元“在‘肃托’时被自己人误为托派杀了”等。

几乎同时,政府也一直关押着一些“托派”分子。就在后来1950年代大陆开展的反对“胡风反革命集团”的运动中,亲为舒芜上交的“胡风集团分子”的书信作“按语”,在《材料》的第二则中他提到:胡风集团,“过去说是‘小集团’,不对了,他们的人很不少”,“他们的基本队伍,或是帝国主义的特务,或是托洛茨基分子……”这是因为书信中有“胡风分子”的绿原曾在抗日战争中的“中美合作所”工作过的文字而引申出的结论。不过,给历史开玩笑的是,不仅绿原等根本不是“特务”,甚至他也未曾赴那个“中美合作所”工作过,而“按语”中所指陈的“托派”,其中有的正是“白公馆”、“渣滓洞”中所关押的政治犯,如1949年被杀害的王树本和王振华、黎洁霜夫妇等(王振华、黎洁霜夫妇的一个男婴也被特务杀害);还有曾给鲁迅写过信的陈其昌,是被日本特务所杀害。1949年11月27日,当的炮火逼近白公馆时,毛人凤下令将关押的“托派”同其他志士一并杀害(见《特工密档及其他》)。在这场屠杀的死难者中竟还有一对“托派”夫妇的男婴,然而不同于人们所熟悉的“小萝卜头”,只因为他是“托派”的孩子,后来人们对他以及那些被屠杀的“托派”父辈们,根本不曾投去一丝同情或怜悯的目光,反之,他们头上只有一顶卸不掉的“原罪”的“帽子”。

十一、中共建政后的

“反托”和“托派”

案的水落石出

1949年中共建政后,残存的中国的“托派”被悉数关入监狱,特别是1951年《关于惩治反革命分子的条例》后,在1952年12月22日一夜之间突击逮捕了全部“托派”,如在杭州,夏承焘在其23日的日记中记录了当时杭州公安厅长王芳的讲话,即:“晨四时在师院捕去托派分子10余人。”夏表示“此可惊讶”。一所高校就捕去了十余人,可见当时逮捕的“托派”是一个可观的数字,他们后以服刑、管制等形式失去人身自由。至1964年全国的“托派”犯人被集中到上海(杜畏之除外),除已被判决十年以下刑期的犯人出狱外,还有八位无期徒刑犯、三位15年刑期的犯人、五位12年刑期的犯人,以及尚未判决的郑超麟、尹宽、喻守一、黄鉴铜四人,合二十余人,他们于1979年前后才被陆续释放。

在随后的历次政治运动和准政治运动中,“托派”的罪名也一直是抨击运动对象的一个致命的“帽子”,而“托派分子”的称号也如一把高悬空中的达摩克里斯利剑,时刻威胁着不慎在政治问题上犯有错误的人,如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时的“《学习》杂志事件”(当时在这个主办的理论刊物上,许立群、艾思奇、于光远、吴江等撰文对民族资产阶级有不适当的估计),陈伯达以为其错误性质是“半托洛茨基主义”,是“受了托洛茨基的袭击”,等等(见黎之:《文坛风云录》)。又如1955年开展对“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亲自在《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的按语别指出:“过去说是一批单纯的文化人,不对了,他们的人钻进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各个部门里。过去说他们好象是一批明火执仗的革命党,不对了,他们的人大都是有严重问题的。他们的基本队伍,或是帝国主义的特务,或是托洛茨基分子。或是反动军官,或是共产党的叛徒,由这些人做骨干组成了一个暗藏在革命阵营的反革命派别,一个地下的独立王国。”随即,《人民日报》社论《必须从胡风事件吸取教训》即把“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基本骨干”归为“帝国主义特务;反动军官;托洛茨基分子;革命叛徒;自首变节分子”等。(它所株连和涉及到的刘雪苇等也都被打成了“托派”。)再如1958年对王实味的《野百合花》、丁玲的《三八节有感》、萧军的《论同志之“爱”与“耐”》、罗烽的《还是杂文的时代》、艾青的《了解作家,尊重作家》进行“再批判”,所以以王实味打头,也是为了突出他“托派分子”的“政治麻疯病”的“感染性”。后来在《评反革命两面派周扬》一文中称:“其实,在延安的时候,他(周扬)同王实味、丁玲、萧军、艾青等托派分子、叛徒、分子是一路货色。”有了“托派分子”开道,这“货色”就臭不可闻了。在“”中,有一份题名为“彻底砸碎三十年代以周扬为首的反革命托派集团”的小报,内称周扬和胡乔木等利用“中断与中央的关系”参加了托派集团,这一“集团”的成员还有夏衍、阳翰笙、邓洁、钱俊瑞、田汉等。甚至,即使是“托派”罪名的制造者,在某种莫名的政治威胁下,为了撇清自己与历史上“托派”的无涉,也刻意做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期间小组发言时对康生的指控,有“全国解放后康生曾派中央党校两个人到全国各地查找两个托派分子。后来听说这两个托派分子在延安时已被康生下令枪毙了,他放心了”(中组部陈漫远的揭发,见于光远《我亲历的那次历史转折――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台前幕后》)。此外,陈伯达等也先后被指控为历史上的“托派分子”。

陈伯达被指控为历史上的“托派”,是1970年在庐山召开的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后开始的“批陈整风”时所“揭发”出来的。还在《分子陈伯达的罪行材料》上批示道:陈伯达“早期就是一个分子”。这里的“早期”,就是指陈伯达在大革命时期被派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之时。到了翌年集团的“九一三”事件爆发后,这一历史旧案更被中央专案组在审查时加以“证实”。当时据陈伯达在苏联中山大学留学时的同学“揭发”:陈伯达(当时叫“陈尚友”)曾与中山大学的“托派”甚为接近,陈伯达对“托派”的态度是从“默认”、“同意”再到给予“捐款”(中山大学的“托派”五人领导小组成员万志凌的“揭发”,万是在1956年获释后回国的)。他还曾恶意“诽谤”斯大林是“者”,“托派”分子的万志凌等被捕后他还“诬蔑”苏联是一个正在实行恐怖政策的社会主义国家、斯大林则是一个独裁专制者等(据万志凌的妻子陆玉所“揭发”)。因此,当时他受到了“党内劝告”的处分。如果这是事实,却说明当年的陈伯达对“反托”运动中的“红色暴政”是有看法的,他对“斯大林主义”的残暴也是洞察的。当然,这在“批陈”时就是“与托派坐在一条板凳上”的“罪名”了(见叶永烈:《陈伯达其人》)。而且由于与历史上的“托派”相联系,其“罪名”就更加严重了,在他的头上也就是沉掂掂的五顶帽子――“分子、托派、叛徒、特务、修正主义分子”。1972年7月,中央专案组做出了《关于分子、托派、叛徒、特务、修正主义分子陈伯达的反革命历史罪行的审查报告》,并在附件中公布了他的“反革命历史罪证”。此后,就是身陷囹圄的也对陈伯达是“托派”深信不疑了(在中共“十大”后痛述陈伯达是“托派”)。

1970年庐山会议后“批陈整风”不久,又引发了“事件”的爆发。据后来公布的、林立果父子密谋发动的《“五七一工程”纪要》,他们在论证这场流产了的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时,指责“不是一个真正的马列主义者,而是一个行孔孟之道、借马列主义之皮、执秦始皇之法的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封建暴君”,“现在他滥用中国人民给其信任和地位,历史地走向反面,实际上他已成了当代的秦始皇”,而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在其上层中有一个“笔杆子托派集团正在任意篡改、歪曲马列主义,为他们私利服务”。这里用“托派集团”来形容等,是说其理论与“托派”的异曲同工之妙,即“他们用假革命的词藻代替马列主义,用来欺骗和蒙蔽中国人民的思想”,“他们的社会主义的实质是社会法西斯主义”,而“当前他们的继续革命论实质是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引自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这里所涉及的要害就是的“无产阶级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与“托派”的“不断革命论”有无共同之处?这虽然听上去有些“八竿子打不着一道”,却也耐人寻味。对此也曾经有一个解释,那是“”的1958年1月的一次讲话,在批评了有人说“赶超战略”是“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卑视过去,迷信将来”后说:“我主张不断革命论,你们不要以为是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革命就要趁热打铁,一个革命接着一个革命,革命要不断前进,湖南人常说‘草鞋无样,边打边象’。托洛茨基主张民主革命未完成就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我们不是这样,如1949年解放,接着搞,刚结束,就搞互助组,接着又搞初级社,然后就搞高级社。七年来就合作了,生产关系改变了,随着就搞整风,趁热,整风以后就搞技术革命,像波兰、南斯拉夫建立民主主义秩序,搞七、八年,出了富农,可以不建立新民主主义政权,还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

此后,根据1988年4月苏联塔斯社的报道:苏共中央政治局设立了重新研究苏联1930年代到1950年代被迫害的一系列政治事件的材料委员会,经过审查和高等法院的复核,苏联对1930年代莫斯科公开审判的“托派”三大冤案撤销了原判并进行了彻底的,它们就是1936年的“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反苏联合中心案”、1937年“托洛茨基反苏平行中心案”和1938年“-托洛茨基联合反苏案”。但在中国,“托派”问题仍未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1979年6月,被称为中国“托派”最后一人的郑超麟在始终未被也未被判决的情况下被关押了27年之后出狱,随即他三次上书中共中央要求给中国的“托派”,但未得到回应。后来他的《回忆录》、《怀旧录》相继由“现代史料编刊社”(1989年)和“东方出版社”(1995年、1996年)出版,作为“内部发行”(同时相继出版的还有《后期的陈独秀及其文章选编》、王凡西的《双山回忆录》、盛岳的《莫斯科中山大学和中国革命》等)。前一本书是作者1945年所作的十章回忆(大陆版删去了《恋爱与政治》一章,香港还出版有《史事与回忆――郑超麟晚年文选》)和1980年所作《陈独秀与托派》的合集,后一本书是他被释放、获得公民权并被增补为上海市政协委员后所写的28则回忆。这两本书中,作者的政治观点丝毫未变。这位“思想犯”一直坚持自己的信仰,他又于耄耋之年亲眼看到苏联的解体和中国的改革开放,书中于是回顾“托派”谜案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和争论――“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郑超麟毫不隐讳地说:“世界上惟有我们托洛茨基主义者敢于理直气壮地作出这个断言,因为世界上惟有我们托洛茨基主义者几十年来始终坚持一个国家或几个落后的国家不能建成社会主义。我们从来未曾承认过苏联以及其它所谓‘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他认为:“二十世纪世界历史上一场最大的争论,绵延将近七十年的争论,终于做出结论了:托洛茨基是对的,史大林是错的。”他甚至兴奋地表示:“我还能活下去,看得到第二次世界革命浪潮爆发么?”对此,贾植芳说:“托派有这么一个理论观点,即托洛茨基等人认为俄国由于社会经济条件落后,基本上还是农业国家,又有长期的沙皇专制政治的历史传统,‘俄国一国建设不成社会主义’,如果强行建设的话,很可能会出现亚细亚专制主义的复辟。”这“不幸言中”,1991年苏联解体“也就证明了这种理论的正确性”。事实也说明当年“中国社会性质”讨论中一些人提出的中国以“东方亚细亚社会”的特点,必须经过商品经济的充足发展才可以建成社会主义,从而避免“可能导致封建主义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复辟”,“这显然是比那种所谓的‘马克思加秦始皇’的社会主义要明智而且人道得多”(《一位值得纪念的长者》)。事实上,历史上“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论”在实践中还有苏联为自己的利益和在世界上的优势不惜牺牲其他盟国为代价的弊病,它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大国沙文主义”(中国曾批判其为“社会帝国主义”),其中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郑超麟的回忆录得以出版是耐人寻味的,而书中的史料价值更弥足珍贵;此外,他的诗集《玉尹残集》和翻译作品《诸神复活》、《从苏联归来》也相继得以出版(湖南人民出版社和北京三联书店、辽宁教育出版社等)。这预示着“托派”问题已经接近实际的“”和解决。尤其是邓小平去世后,因他与邓小平的历史交往,他的名字和镜头画面也出现在广泛被人关注的邓毛毛(即邓榕)《我的父亲邓小平》一书和大型文献纪录片《邓小平》中。郑超麟、“托派”,被人们重新记忆起来。

其实,已经有许多人陆续提出重新审查、复议“托派”的问题。1981年中共成立六十周年学术讨论会上,萧克将军仗义持言,力主突破“陈独秀问题”的“”,并且要回答“中国的托陈取消派和外国的托派有什么区别?他们的纲领如何?对政权的态度如何?对共产党的态度如何?对帝国主义尤其日本帝国主义的态度如何?在监牢里的态度如何?出狱到去世时的政治态度如何”等一系列的问题。1992年,李临终前委托温济泽为王实味的纪实文献《王实味冤案纪实》由群众出版社出版。(时发生的“王实味案”,是由李“引发”、康生“定性”、“参与造成”的,后来李彻悟其非,致力于为王实味。)书中,温济泽提出“要解决历史上对‘托派’的错误看法”。对于这种呼吁,新版《选集》、《文集》和《邓小平文选》在注释时都已有了新的说法,这实际上就是一种“”的表示。甚至,在文学创作领域内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以描写重大题材的政治小说(如《中国制造》、《人间正道》、《天下财富》等,作家出版社出版有《周梅森政治小说读本》)闻名的作家周梅森,在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将“托派”人物用正面形象表现在长篇小说《重轭》中。在这部“反映中国托派和早期革命者真实境况的”长篇小说中,主人公“季伯舜”是中国“托派”的代表人物――他曾留学苏联中山大学,后因“托派”被驱逐回国,相继参与“我们的话社”、“中国左派反对派”中央,此后长年在狱中,撰有《中国向何处去》、《孤独的信仰者》、《不断革命论与现阶段的中国革命》、《忠于信仰的人》等,曾署名“一丁”。小说取名《重轭》,也是从主人公由苏联被驱逐回国时的感慨而来,即他感于“轭下拖着重负的牛,吃力地向前挣着,驾牛车的土耳其人木然地扬起了鞭子……看到那扬在空中的鞭子,我又想,在未来的革命旅途上,我会倒在驭手的鞭下么?我自己又会不会变成驭手,把革命的鞭子抽在自己同志的脊背上?”不幸这正是后来历史的图景。由此,“季伯舜”也被评论界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有个性有深度的托派形象”。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三个人物:中共早期工人运动中的三位革命者和骨干,也是战友和同志,后来随时间流逝,三个人中一个成为在忏悔中度日的工人叛徒,一个成为“死不改悔的托派”,一个成为共和国的高干(也“成了党的机器上的齿轮和螺丝钉”)。这一幅戏剧性的画面实际上正是历史的一个缩影,其中尤其让人感慨不已的是中国“托派”的坎坷命运:“季伯舜”“一生在、日本人、共产党的监牢里受尽磨难,却至死不悔,忠于自己的托派信仰,几乎达到化境”。从“季伯舜”这一人物身上,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不是“烈士”的烈士陈其昌等、大陆身陷大狱的郑超麟和刘仁静等、流浪海外的彭述之和王凡西等的影子,显然作者对他们是倾入了“同情的了解”的。如果将之对比以前文学作品中的“托派”形象――如影响极广的杨沫《青春之歌》,那里面北大的“托派”王忠等是与特务联手破坏学生运动的宵小之辈,简直就是小丑――这一变化就更耐人寻味了。

派出所主题党日范文第5篇

关键词:参政党理论重要性

在多党合作实践中产生、完善和发展的中国特色政党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以派建设与参政规律为研究方向的参政党理论,则是中国特色政党理论的一个重要领域,一个不可或缺的分支学科,是一个亟待加强和进一步完善的领域和学科。为什么要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如何认识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我们在学习与研究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一、参政党理论建设似乎是一个新的命题,实际上在我国政党制度形成期间,这一课题就已经提出来了,最先提出这一课题的就是新中国的缔造者。

1949年8月24日,正在第一届人民政协会议筹备期间,在《人民日报》上读到中国民主建国会发言人针对美国国务院《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发表的严正声明《加强内部团结和警惕,答告美帝好梦做不成》,当日致函民建负责人黄炎培说:“民建发言人对白皮书的声明写得极好,这对于民族资产阶级的教育作用当是极大的。民建的这一类文件(生动的、积极的、有原则的、有前途的、有希望的),当使民建建立自己的主动性,而这种主动性是一个政党必不可少的。”8月26日,又给黄炎培写信指出:“民建此次声明,不仅是对白皮书的,而且说清了民族资产阶级所以存在发展的道理,即建立了理论,因此建立了民建的主动性,极有利于今后的合作。”

的这两封信函在中国政党合作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建立派理论这一重大课题,提出了派思想理论建设的要求和方式,并把建立派理论的重要意义提升到建立派主动性和发展多党合作的战略高度来认识。1994年,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民建中央主席孙起孟著文重温的这一重要论述,感慨万千,他说:“在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的风风雨雨,特别是参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以后,重温的指示有了较之过去清醒得多、深刻得多的认识。其中最主要的是对派理论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他指出:“主动性是一个政党必不可少的基本性能,是一个政党能否保持和增强生命力的关键所在。”这位曾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内容写进《宪法》作出贡献的老一代党派负责人,一直不忘的指示,长期坚持思考和研究派理论建设问题。《孙起孟文稿选编》中有7篇讲到理论建设。孙老深有体会地说:“派的理论建设并不难,其实质就是把派的实践经验加以总结,使之带有条理性、结合性,上升到理论。这种理论事实上派已经在做,只是还没有把它摆在应有的重要位置上,工作还不系统,还不够自觉,与实践本身相比还落在后面。”这一点是十分中肯的。

客观地说,真正意义上的参政党理论研究是从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开始的。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非常重视中国特色政党理论建设,宣布各派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并把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极大地调动了各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各派工作获得了新的生机与活力。邓小平非常重视派参政的制度化建设。1989年1月2日,邓小平在一位派成员的建议上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派的),专门拟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

根据这一批示,以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经与各派协商,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989]14号文件),成为新时期中国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和共同行动准则。这一文件科学地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理论原则、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其中最大的理论贡献是首次提出“参政党”的概念,确立了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参政党”地位,赋予了各派“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的重大职责和光荣使命。这就为参政党理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14号文件的指引下,我国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参政党建设不断加强,参政党理论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以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着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继往开来,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政党理论建设,包括参政党建设,以理论创新引领多党合作事业的创新,经过同各派、无党派人士的充分协商,先后制定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5]5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06]5号文件)。这两个5号文件,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政党理论,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作出了科学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对派性质、地位、职能、作用等重大问题的表述,对支持派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引领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要指针。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必须坚持和遵循的重要政治准则,这也是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的准则;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作为各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进一步确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是我们准确认识参政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理论依据。两个5号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是我们深入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中应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的指导原则。2006年7月10日,总书记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我们要支持各派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参政党建设,使他们始终成为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这一重要讲话,对派建设寄予厚望,为深入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

二、参政党建设的核心是思想建设,思想建设的根本是理论建设。

这项工作已受到各派的高度重视,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2002年5月30日,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在民建中央第一次理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理论是指南针,理论是主心骨,理论是粘合剂,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是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是加强本会自身建设的需要。农工党中央主席蒋正华指出:“要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从参政党的性质、地位、特点出发,对参政党的自身建设、履行职能进行理论研究,形成规律性认识。”2004年7月4日,农工党中央在开展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中发出了《关于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的意见》,对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都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并发出了研究计划和选题,先后在上海、重庆、四川、湖北等省市建立了参政党理论研究点,以此推动对参政党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工作向纵深发展。2006年10月23日,九三学社主席韩启德在九三学社理论研究和社史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指出:“要在新形势下完成多党合作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没有理论上的清醒,就没有行动上的坚定。”他提出“参政党的政治纪律也应该是理论研究的一个课题”、“参政党理论研究必须解决学风和文风问题”。我们高兴地看到,从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颁发以来,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5]5号、[2006]5号文件的热潮中,各派都加强了理论学习与理论武装,都对思想理论建设作出了安排,采取各具特色的研讨活动,以理论创新引领各方面工作创新,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各派在学习和研究的同时,积极宣传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宣传参政党理论和实践,扩大了社会影响,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5年9月,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在民革中央编写的《中国的参政党》一书的序言中提出:“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宣传参政党的理论与实践,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与政党制度,了解中国的参政党,也是中国各派的一个重要任务。”《中国的参政党》一书,以参政党的独特角度客观准确全面地介绍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着重介绍和研究参政党的性质与政治地位、政治主张与政治优势、基本职能、作用和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原则与内涵、途经与方法等,这本书体现了很高的政治把握能力、深厚的理论功底、鲜活的资料运用、深刻的切身感受、娴熟的语言特征,书中有很多启迪读者的精彩论述,例如关于派为什么要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十大根本理由”的论述等等。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在《参政党研究的力作》一文中高度评价《中国的参政党》一书,称赞它是“第一部由参政党所写的系统阐述中国参政党理论的专著”,“填补了我国政党制度研究的空白”,可以说当之无愧。由此也说明参政党内确有理论干才,可以担当起参政党理论建设的重任,他们在研究和宣传方面的独特优势,往往是“旁观者”所不可替代的。

参政党理论研究是一个政治性、实践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开门科研、联合攻关。2003年11月29日,作为派联合党校和理论研究基地的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成立了政党制度研究中心,联合各派和相关专家,共同研究中国特色的政党理论特别是参政党建设理论,先后出版了《多党合作与参政党建设调研报告集》、《中国派建设理论》、《中国参政党新论》(郑宪等编著)等著述。2006年4月25日,湖北省八个派省委会与省社会主义学院联合成立了湖北省统战理论研究参政党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已出版《参政党理论研究论文集(第一辑)》,目前已在筹备第二届年会和编辑出版论文集第二辑。在这样的研究中心和专委会里,各派和相关部门、理论专家密切配合、团结合作、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呈现出和谐科研的新气象。参政党理论研究的活跃开展,正是我国宽松和谐、民主团结、生动活泼政治环境和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生动体现。

三、2007年10月15日,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政党关系和谐,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国内各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

进一步表达了中共中央对多党合作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各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真诚愿望。

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党的理论创新引领各方面创新。”这是为全面推进执政党建设的伟大工程提出的要求。这一点,对于与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的参政党来说同样适用。这正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重要指示的一个重要方面。新世纪新阶段,各派与共产党一样处于相同的历史背景和国内外环境,面临着同样的战略机遇期和各种风险的考验,担负着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光荣任务,同样需要研究参政党参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特别要加强参政能力建设和进步性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更好地担当起“参政为民”的重大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