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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校长工作总结

校区校长工作总结

校区校长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1.组织推荐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校长(园长)参加北京市百名杰出校长(园长)评选活动,力争一定数量的校长(园长)当选。

2.深化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名校长后备力量,系统、有序地推动名校长群体的不断壮大。

3.系统梳理、总结评选出的北京市百名杰出校长(园长)的办学理念、管理经验,开展办学理念研讨暨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宣传、推广他们的典型经验。

4.建立健全打造名优校长群体的运行机制,保证“名校长工程”的不断深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1.组织开展“北京市百名杰出校长”争创工作

根据北京市教育学会评选北京市百名杰出校长(园长)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北京市百名杰出校长(园长)”争创工作。推荐部分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有一定办学理念、业务能力较强、工作实绩突出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由北京市教育学会组织的“北京市百名杰出校长(园长)”评选推介活动。在*教育发展指导团的指导下,通过校长自身总结梳理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管理特点、学校发展情况,形成参评事迹材料,参与评选活动。

20*年12月20日前完成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准备工作并报送北京市百名杰出校长评选组委会。

20*年4月-9月,配合组委会的“校长采访”活动,组织入选校长(园长)根据组委会的采访要求,深入总结、挖掘其办学理念、典型经验。

2.继续举办“校长专题研修班”

在对20*年度名校长工程培养对象综合评定的前提和基础上,按照一定标准,选拔30位左右中小学骨干校长组建“校长专题研修班”。通过专家的指导、引领,重点开展以提升依法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为主攻目标的系列培训,强化以学校效能改进为指向的培训培养。其内容和方式主要包括学术报告、研讨交流、课题研究、工作诊断、参观考察等。20*年4月-12月,总计200学时。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3.创办“青年校长书记专业发展论坛”

选拔40名左右中小学青年校长、书记,创办“青年校长书记专业发展论坛”,分设校长组和书记组,以教工委、教委年度重点工作为主题,开展符合青年干部特点的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系的系列活动。为青年干部成长搭建平台,积累管理经验。

20*年2-12月,组织论坛活动3-4次。具体计划、方案另行制定。

4.继续举办校长办学理念研讨活动

对入选的北京市杰出校长(园长),以及在举办校长专题研修班的基础上,选拔出一定数量的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学术素养,具有较系统的办学理念、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显著的办学实绩、有一定影响力的校长,总结、提炼他们的经验,开展办学理念研讨暨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

20*年下半年适时以集中或个别展示形式开展研讨活动。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5.组建*区“名校长工作室”

三年来,我区名校长工程不断推进,塑造推出了一定数量的名校长,已初步形成了*名校长群体,为充分发挥名校长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组建*区“名校长工作室”,重点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

通过明确名校长工作室的工作任务、目标,确立责任,培养一定数量的年轻校级干部,从而提高青年校长管理学校的水平,提升骨干后备力量的基本素质。

20*年拟组建2-3个名校长工作室。

6.建立名校长数据资料库

收集整理近三年来我委塑造推出的名校长的各种信息、资料,在*分院建立*名校长数据、资料库,完整保存名校长的信息资料,保护好*优秀校长的办学经验成果,为年轻校长学习、研究提供方便,逐步积累*校长队伍建设成果。

20*年上半年,完成资料库的建设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名校长长廊。

7.启动学区培养塑造优秀校长工作

各学区以教工委、教委《20*—20*年名校长工程实施意见》为依据,结合本学区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学区优秀校长、骨干校长培养、塑造工作计划,明确培养对象、培养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培养,并适时组织研讨交流活动,培养学区层面优秀校长、骨干校长,逐步形成本学区优秀校长群体。

20*年4月底前各学区制定出本学区优秀校长、骨干校长培养实施方案。

二、“名师工程”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名师区域影响力、辐射力和总结名师成长规律为主线,扩大名师团队规模,推进“名师工程”建设。

1.落实“三级管理”工作制度,推出200名左右区级学科带头人和40名左右市级学科带头人、200名左右市级骨干教师。

2.完善导师带教工作制度,坚持资源共享,推进“特级教师工作室”建设。制定落实对区级骨干教师的管理制度,落实对在职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考核制度。

3.做好宣传和展示工作,进一步推出我区名师品牌,扩大和提升“名、特、优”教师的影响力、辐射力。

4.完善引进名师的制度,推进引进工作,扩大名师团队规模。

(二)工作重点

1.区级工作层面

教委人事科牵头,协调教研中心、*分院、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以完善专家带教和宣传推出名师群体为重点,集中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做好区外专家导师带教工作

在总结上一年度区外专家带教经验的基础上,继续聘请5位外区专家对我区遴选的16名北京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开展导师带教的培养工作。以管理、培养、推出并重,促进带教学员的成长,为20*年新一届北京市学科带头人评选做好准备。

20*年4月、9月召开阶段工作会,12月召开总结会。

(2)推进“特级教师工作室”建设

探索和完善以特级教师个体领衔的“特级教师工作室”运作模式,以课题研究为抓手,通过师带徒、开展“名师讲堂”、“名师讲坛”等方式,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提升特级教师的影响力、辐射力。

20*年完成15个“特级教师工作室”的组建和开展工作(4月底前组建5个,8月底前再组建10个)。

(3)继续开展“名师讲堂”

选拔在职特级教师、部分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在*有线(北京电视台公共频道)继续推出“*名师讲堂”系列讲座,宣传和展示我区名师群体,逐步打造、形成一个品牌栏目。

20*年计划安排12个专题,每月1个专题。

(4)举办“名师讲坛”活动

充分发挥在职特级教师资源优势,以学科建设为核心,结合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专题,20*年计划围绕2-3个模块,由特级教师在*分院定期举办讲座,逐步形成特级教师开设讲坛的特有风格。

20*年计划安排6次专题讲座,每两个月1次。

(5)加大名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

在教委开辟专门展室,收集汇总我区名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教材建设等方面的理论和物化成果,宣传名师做出的贡献;在*分院建立“名师长廊”,汇集我区名师教育教学风格和特点,展示名师风采。

20*年12月底前分别建成“名师展室”和“名师长廊”。

(6)组织名优教师出国考察学习

进一步提升优秀教师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拓宽工作思路,了解国际教育发展的趋势,丰富教育教学知识,继续组织部分优秀教师到教育发达国家进行考察学习。

20*年11月之前选派部分优秀教师赴境外考察。

(7)做好名师引进工作

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名师引进政策,推进名师引进工作。组织市区示范中学和国家、市骨干专业职高学校引进名师工作研讨会,指导学校做好名师引进工作。

2.区级学科工作层面

教研中心为工作主体,在*分院的配合下围绕学科建设开展名师的培养培训,以“新课程研究中心组”课题引领、对新评选区级骨干教师培训和宣传展示名师专业发展轨迹等形式推动学科名师工作。

(1)推进“新课程研究中心组”工作

在总结上一年度“新课程研究中心组”取得成果经验的基础上,以16名导师带教学员为核心,继续实施课题引领的学科名师团队培养。

20*年3月以前组建5个“新课程研究中心组”并推进工作。

(2)召开学科名师教学特点研讨会

不断为学科名师创造成长的机会,搭建展示的平台,及时宣传他们在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实践中所形成的经验、特点及取得的成果。

20*年不同阶段在中、小、幼、职不同学段分别选出1名学科名师为其召开“学科教学特点研讨会”。

(3)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

组织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训,增强学科素养,做好个人职业生涯设计,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做好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提前进行准备培训。

(4)多种形式发挥区级学科名师辐射带头作用

充分利用教研中心《*教育研究》、《*课改》和教委信息网介绍名师在学科教学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果。通过网上献课、举办研究课、送教下乡、组织校本研修等方式,更大范围的发挥学科名师的辐射带头作用,增强他们的影响力。

20*年在《*教育研究》、《*课改》、《*教师教育》和教委信息网开设名师栏目,对学科名师进行宣传介绍。

3.校级工作层面

基层学校为工作主体,在教委各业务科室和教研中心、*分院的指导下,加强校内现有骨干教师和名师后备力量的培养力度,并做好校级名师、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

(1)制定并推进20*年学校“名师(骨干教师)工程”工作计划

结合上级下发的“名师工程”工作文件和学校制定的“名师工程”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20*年“名师工程”工作计划并加以推进落实。

20*年4月底之前完成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

(2)继续探索并完善学校名师的工作机制

各基层学校在推进校内骨干教师的培养、选拔和使用过程中,要通过不断实践继续探索并完善学校名师的工作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注重培养模式的探索,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积极推广,带动全区各学校名师建设工作的开展。

结合市区骨干教师认定和名师引进情况,20*年适时利用表彰会宣传“名师工程”工作典型单位。

(3)提高校内名师培养工作实效性

加强学校“名师工程”各项常规工作的管理,积极推进年度计划的逐步开展。各校要定期总结并上报学校名师工作的进展情况,使校内名师培养工作落到实处。

各基层学校12月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校区校长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以满足教育发展和校园长发展需要为出发点,以提升校园长能力为核心,以进一步健全培训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凝练校长培训特色,打造培训品牌,拓宽培训途径,提升培训内涵,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提高教育竞争力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区教育局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目标是:满足需求,服务发展,开拓创新,追求卓越。

三、重点工作

1、紧跟形势,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抓好校园长理论武装工作

组织党的十精神专题学习和培训。党的十报告深远地展望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流趋势,勾勒出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基本目标的教育愿景,为更好地落实领会党的十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教育发展,2013年我区将通过“三会一论”形式,深入学习践行党的十精神。

一是通过支部书记培训会,深入学习党的十精神,把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精神上来,使校园长进一步明确十报告中提出的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性目标任务和六项具体任务;二是通过召开支部书记例会,结合当前工作和各校实际,坚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创新教育教学;三是通过校园长读书会,把专著研读和反思交流相结合,促使校园长提升教育理念和个人素养;四是组织“立德树人”的校园长主题论坛,牢固树立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学校领导的育德意识和育人能力。

2、围绕中心,实施分类分层培训,满足干部多样化学习需求

继续做好以全员性为主体的专业化发展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按照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要求,继续与国内知名高校培训机构联合,办好第3期校园级领导干部综合管理高级研修班,着力提高校园长领导教育科学发展能力和执政能力,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成效;继续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暑期培训班,根据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形势,遵循教育课程改革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破解当前教育创新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今年重点就校园文化和特色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引领和教育教学研究等内容进行培训,以帮助参训校园长树立新理论、拓展新视野、掌握新方法、解决新问题。

拓展以中青年干部为主体的综合素质提升培训。把科学的发展愿景、清明的领导形象、自觉的文化创新作为培训目标,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与市干训中心合作举办第二期机关行政干部岗位培训班,提高基层干部执行政策、服务群众、依法办事、沟通技巧等方面的能力,满足教育行政岗位发展的需要;举办中青年副校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根据干部成长规律,分层次、多渠道地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到高校进修、赴基层挂职锻炼,提高中青年后备干部的综合素质。

推进以师徒结对为主体的名校(园)长工作室建设。为让校园长将所学理论求真务实、创造性地运用到管理实践中去,做到边培边悟,并结合教育管理实际,在实践中认知,在认知冲突中提炼,然后再回到实践中检验。今年继续做好中学、小学、幼儿园名校(园)长工作室,在名校园长的带领下开展带徒活动,突出培训、指导和研究的功能,引领中青年校园长专业成长和学校发展,同时,总结提炼宣传名校(园)长成功的办学思想,进一步提高名校园长自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进一步加强以民办幼教管理者为主体的联合培训。进一步健全幼儿园园长培训体系,全面开展区内所有幼儿园园长的专业培训。在去年成立的首批园长培训实践基地的基础上,继续挖掘新的基地园所,采用蹲点考察、问题研讨、经验交流、总结提炼等培训方式,进一步发挥优质园所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不同类型园所之间的园长双向进修帮扶制度,提高区域内幼儿园的整体水平。

3、强化管理,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的研究,做好有关成果的汇编工作

提高校园长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市中小幼校园长专业发展“十二五”培训规划》和《2009-2012区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好干部教育培训组织方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规范制度的职能,不断完善教育培训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设。采用科学方法,不断健全组织调训与干部自主选学相结合的调训机制。完善校园长教育培训计划审批制,加强各科室主办班次的规范化,不断提高办班成效。进一步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办法,规范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查。实行受训者培训后汇报反馈和培训他人的制度,进一步扩大培训效益。

进一步反思提炼,加强干训工作研究。干部培训的发展性要求对校园长培训提出了更高的专业化要求,我们只有不断反思提炼,加强培训研究,才能培育培训的生长点。2013年,我们将通过对前两年相关培训工作的梳理,来反思、总结。特别是对校园长高端研修班、校园长读书会、论坛会等培训项目,加以总结提炼,形成一定经验,做好相关成果的汇编、出版工作,借以提高和发挥干部培训的辐射和引领作用,为我区加强校园长培训工作开拓新的途径。

四、月工作安排

一月份:

1、拟订2013年区教育干部培训计划

2、规划设置2013年上半年干训项目,并做好省平台上的申报、审核等系列工作

3、区干部教育培训优秀案例撰写上报

二月份:

1、2013年区教育干部培训计划发文

2、做好2013年上半年项目的第一轮选课、审核、受理复核等系列工作

三月份:

1、召开区师干训工作会议

2、做好2013年上半年项目的第二轮选课、审核、受理复核等系列工作

3、召开区内名校(园)长工作室导师和学员阶段会议

4、举办区支部书记十学习培训班

四月份:

1、选派区内部分校长赴外区挂职锻炼

2、举办区第三期校园长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

五月份:

1、组织全体名校(园)长工作室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及活动展示

2、组织召开校园长读书会

3、组织召开支部书记例会

六月份:

1、校园长读书会资料汇编

2、做好“立德树人”校园长主题论坛前期选拔工作

3、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实践基地活动

七、八月份:

1、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暑期培训班暨“立德树人”校园长主题论坛

2、规划设置2013年下半年干训项目,并做好省平台上的申报、审核等系列工作

九月份:

1、做好2013年下半年项目的选课、审核、受理复核等系列工作

2、暑期境外培训作业汇编

3、“立德树人”校园长主题论坛资料汇编

十月份:

1、举办区中小学教科室主任高级研修班

2、骨干教师示范讲座

3、校级领导干部“管理哲学与领导力”主题讲座

十一月份:

1、推荐新一批局管校园级后备干部参加岗位培训

2、推荐人员参加市第二期机关行政干部岗位培训班

十二月份:

校区校长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机构设置及教职工编制标准,

(一)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

⒈完全中学、职教中心各设校长、书记一人,一中、二中设副校长人,三中、四中设副校长人,职教中心设副主任人;职能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人,一中、二中设办公室主任和政教主任各人。

⒉普通初中(含附中)设校长人、副校长人,张川镇中、龙山镇中设副校长人;职能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人;张川镇中、龙山镇中设办公室主任和政教主任各人。

⒊中心小学设校长人、副校长人,新建小学设副校长人;职能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人;新建小学、龙山西小设政教主任各人。

⒋完全小学设校长人、教导主任人,总务工作指定教师兼任;农村初级小学、教学点由完全小学代管,指定名学校负责人。

⒌幼儿园设园长人,副园长人。

⒍乡镇学区设校长人,并兼任学区所在地学校校长;教育专干人,会计人。

(二)教职工编制

城区高中、农村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分别为:和:;城区初中、农村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分别为:和:;城区小学、农村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分别为:和:;幼儿园教职工和幼儿比为:;职教中心按职业中学和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分别配备教职工,职业中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教师进修学校按长班每班配备名教职工,短班每班配备名教职工,其他函授班每班配备名教职工(班额人);按编制所需教师在年内分步到位。

二、校长的聘任

校长实行公开选聘,竞争上岗。公开选聘校长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为指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改革目前单一的校长任命制,形成校长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定期交流、充满活力的激励机制。校长的选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竞聘职位

四所完全中学、职教中心的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拟定聘任岗位,报县委批准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向全县公布。其它县直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学区(附中、中心小学)由教育行政部门拟定聘任岗位,以乡(镇)学区、学校公布。其它完全小学的校长由乡(镇)学区拟定聘任岗位,在本乡(镇)公布(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竞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参加竞聘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⒉有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质。

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⒋完全中学、职教中心校长一般要有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校长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校长一般要有中师以上学历;幼儿园园长要有幼师以上学历。

⒌完全中学、职教中心校长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区、独立初中、局直小学的校长、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⒍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原则上在岁以下,竞聘同一岗位人员中,对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到岁以下,现任校长可以适当放宽到岁以下。

⒎同一所学校任期满两届以上的现任校长,如参加竞聘,要进行交流。

(三)聘任的基本程序

⒈公布职位。竞聘职位为全县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具体岗位数由教育行政部门报县委批准后向全县公布。

⒉个人申请。凡符合聘任条件欲竞争拟聘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校长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递交书面竞争拟聘岗位申请填写报名表。

⒊资格审查。由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⒋演讲答辩。由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政策水平、有关知识、专业能力、管理才能、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答辩测试。

⒌民主测评。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测评。

⒍年度考核。将近三年上级部门对应聘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折算后计入总分。

⒎公布成绩。将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的综合成绩予以公布。

⒏确定人选。由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依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

⒐颁发聘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完全中学、职教中心校长由县政府聘任;其它局直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学区(附中、中心小学)校长由县文教体育局聘任,并颁发聘书。

(四)聘后管理

聘期一般为年,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任期内如出现重大失误或渎职行为可解聘,并追究相应的责任。新聘任的校长任期内享受相应的级别待遇,对原任校长的职级待遇予以保留。今后凡校长岗位出现空缺的一律实行公开选聘。

(五)学校其它领导成员的聘任

副校长、主任及其它领导成员按编制及岗位设置可按分级聘任的原则在本县范围内竞争选聘,上岗条件原则上要达到校长上岗同等条件。具体步骤是由校长提名,经学校党支部研究,教代会评议通过,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考察、审核同意后,由校长聘任。无论聘任与否,原有职级待遇予以保留。

(六)农村基层小学校长的聘任

农村基层小学校长的聘任,由各学区参照本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文教体育局和当地乡镇党委审核后,由学区进行聘任,并颁发聘书。

三、教职工聘任

(一)教职工聘任范围

各学校依据基本编制数,原则上确定的岗位实行聘任,空出的岗位用于接收新教师,但因全县教职工缺编较大,第一轮聘任城区学校确定的岗位,其他学校确定的岗位。各校优先聘任本校教职工(也可在本乡镇跨校聘任),原则上教职工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聘任顺序为先城区后农村,先中学后小学,跨乡镇(局直学校跨校)聘任需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聘任原则及程序

教职工的聘任必须按照岗位公开、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原则进行。其程序是:

⒈完全中学、职教中心、附中、中心小学、幼儿园以校制定教职工聘任办法,其他小学以乡镇学区制定教职工聘任办法,报经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⒉召开全体教职工应聘动员大会,公布编制数、岗位设置数、各类人员聘任条件,宣布近三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⒊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聘任学校上交应聘申请(不交申请者视为拒聘)。

⒋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和行政办公人员,分别由分管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给校长综合提出建议名单后由校长正式提名经教代会(或校务会)讨论通过校长聘任。

⒌校长与受聘人员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聘期。

⒍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外地(校)调入的教职工,学校试岗一年后,经考核称职者,由校长聘任。

(三)解聘及不解聘

⒈教职工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长予以解聘。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律;或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参与等被公安机关拘留者;

()未经学校同意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在外兼课、从事第二职业或外出求职者;

()旷工或者请事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累计超过三十天者;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者;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安心本职工作,教学业务能力差,不能胜任工作又不努力学习,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

()道德败坏,品行不正,造成不良影响者。

⒉教职工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得解聘,但可视其情况减免其承担的,工作。

()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教育教学能力和从事其他岗位工作;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

()患病在医疗期内或患绝症、精神病。

(四)落聘人员的安排及待遇

⒈因岗位超员,待聘的教职工,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到其他学校应聘。

⒉对因工作不称职落聘的教职工,可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促使其业务能力提高,待后重新参加聘任。

⒊对长期患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乡镇学区(学校)报请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县人事部门核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⒋允许待聘、落聘人员面向社会跨行业流动并办理调动手续。

⒌待岗人员不享受各种津贴;待岗一年内的只发职务工资;待岗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只发职务工资的;待岗三年后还不能受聘者,停发其工资,并参照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办法,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⒍待岗一年的教职工一律转到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待岗人员如用非正常的手段影响或干扰机关、学校及领导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由乡镇学区、学校报县教育行政部门,经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查并予以辞退。

(五)拒聘与离职进修

⒈待聘教职工不愿接受学校聘任,或不同意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到缺编乡、校应聘者视为拒聘。拒聘人员自拒聘之下月起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限期三个月办理调离手续,逾期按自动离职处理。

⒉被聘教职工按规定要求离职进修者,需本人写出申请,乡镇学区、学校加注意见,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修。未经乡校同意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离职进修的人员,停发进修期间工资,并予以解聘。

⒊教职工脱产进修后,原则上不再重新分配,仍回原单位工作,如不回教育系统工作,交回离职进修期间的职务工作总额。

四、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

校内结构工资制是把教职工个人职务工资作为保留部分不动,把津贴部分和校内的自筹补贴作为活的部分,按教职工的工作量和工作成绩分为工作量津贴和绩效津贴两部分,以乡镇学区、学校为单位统一发放。

⒈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津贴是把教职工的工作量折合成标准课时按月发放津贴具体是每年发给个月工作量津贴前半年发个月后半年发个月。工作量的确定按省颁课程标准对各类学校各学科课时要求和原教育部()教计字号文件对各类学校教师授课节数规定,以学校(教学点归完小)把每个教职工的实际工作量折算成标准课时。具体是:

()小学语文、数学,中学语文、数学,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原则上中学教师每周讲授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或每周讲授物理、化学、生物、英语、政治节,讲授其它学科节。小学教师每周包教一个班的语文和数学,或讲授两个班的语文(数学),讲授其他学科为节。

()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六门学科,小学语文、数学同科多授一门课头可增算节课,跨学科多授一门课头可增算节课;其它学科同科多授一门课头可增算半节课,跨学科多授一门课头可增算节课。

()学校领导都应授课。局直学校主要领导(校长、书记)周授课为科任教师标准量的至,其他领导周授课不少于科任教师的一半;乡中学、城镇小学(幼儿园)、乡中心小学和人以上完全小学主要领导周授课时不少于科任教师的一半。

()各校教辅人员、后勤服务、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会、团队负责人的工作量由乡镇学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折算成标准课时,具体办法由乡镇学区、学校自定,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

工作量津贴分配办法是:中心小学以上学校以校核算发放其他学校由乡镇学区核算出同类学校的总工作量及标准课时津贴总数后再划拨给学校由学校按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折合成标准课时发放。

⒉绩效津贴

绩效津贴是把教职工个人每年两个月的津贴和校内自筹补贴按岗位工作考核情况每学年发放一次。各乡镇学区、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教职工岗位职责及量化考核细则。做到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学期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学年考核成绩为依据由乡镇学区、学校统一发放。

⒊特殊情况:

()经学校同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离职进修人员,不列入校内结构工资的范围,原工资照发。

()对患有精神病、因公致残等特殊情况而长期不能工作的人员,按教职工管理办法办理病假手续,不列入校内结构工资范围,享受有关规定的待遇。

()对接近退休年龄、因长期患病,已丧失工作能力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病退手续。

()对男性年龄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岁以上的教职工,乡镇学区、学校按实际情况安排工作量,不再和工作量津贴挂钩,但绩效津贴要由乡、校统筹发放。不承担任何工作任务的,不能发放工作量津贴和绩效津贴。

五、首次聘任的时间安排

⒈××年月日以前,完成各校“三定”方案的审定。

⒉××年月日以前,完成校长的选拔聘任。

⒊××年月日以前,完成学校其他领导成员及农村小学校长的聘任。

⒋××年月日以前,完成教职工的聘任。

⒌××年月日起,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

⒍××年月,进行总结验收。

六、监督和仲裁

⒈县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单位)实行聘任制的管理部门,对学校实行聘任制具有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人事法规、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理。

⒉县上成立教育人事仲裁机构,负责处理聘任工作中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事宜,依法保障教职工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局直学校、学区可成立由教职工代表、学校管理人员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依据有关规定行使调解职能。教职工对所属乡校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可向乡镇学区、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申请调解,调解未果,再向县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⒊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但不得采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和手段,影响干扰各级机关和学校及领导的正常工作,对不听劝阻者,按拒聘人员对待,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制裁。

仲裁期间申请仲裁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校区校长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自2009年启动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以来,北京市教委紧紧围绕“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中的深层次应用;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实现学校科学发展”的总体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并取得了全面进步,数字校园发展水平总体上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发挥着引领作用。

在取得成果的同时,北京市数字校园实验工作也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和战略转折的挑战,需要所有数字校园建设参与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共同推进数字校园实验工作。

实验工作进展

第一批29所实验校已经进入验收评估阶段。所有实验校已完成校、区县、市三级验收,完成了成果申报和审定,已经开始成果提炼、推广和项目应用评估。

第二批38所实验校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完成了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三轮评审,正处于项目前期的立项暨招标阶段,即将进入建设阶段。

第三批33所实验校目前正处于前期培训和方案完善阶段,预计2015年3月资金到位后进入立项与招标阶段。

当前取得成果

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启动以来,在全市相关部门的协同推动下,市、区、校有效联动,形成了市区抓统筹和服务、学校建特色和应用的良性机制。总体上讲,进一步提升了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建成了一批引领性与实效性并重的数字校园建设示范校;培养了一支较高水平的基础教育信息化专家、干部、教师队伍;开发、凝聚了一批适应教与学方式变革需求的数字化资源;构建了一个市、区(县)、校统筹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的工作机制;培植了一系列推动基础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的生长点。

(一)市级层面

在专家团队的引领和帮助下,在区县和学校的大力配合和全力参与下,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在市级层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主要体现在数字校园方向引领、管理考核、咨询培训服务、云服务平台(市级数字校园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四个层面。

业务引领方面。紧密结合数字校园实验工作发展阶段的紧迫需求,完成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实施方案》(京教基[2009]17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教基[2014]2号)等业务指导文件的编制和。对不同时期数字校园实验工作开展起到良好的规范、方向引领和促进作用。

管理考核方面。紧密结合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管理需求,相继颁布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京教财[2012]32号)、《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验收细则》(京教办函[2013]35号)、《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京教基[2014])等文件。初步探索形成了一套全市范围内开展数字校园建设管理、推进的机制,在资金使用、招标采购、专家队伍、监理制度、项目管理、市区校三级验收、成果评审、应用评估等方面形成了较为清晰的制度体系,为数字校园推进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咨询培训服务方面。围绕各区县、学校在数字校园实验工作中的困惑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及时组织各类培训、交流、研讨活动,组建数字校园市级专家库,通过关键阶段评审、实地调研、专题培训答疑、现场指导等方式为各区县和实验校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有力地提升了区县和学校数字校园相关人员的信息化领导力、信息化素养和项目管理水平,保障了数字校园实验工作质量。通过市级专家库对数字校园实验成果进行审核、提炼和总结,帮助学校提升对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认知水平和理论水平。同时为区际、校际间的深入交流互动创造了良好的平台和条件。

公共支撑服务方面。一是以“三通两平台”为契机,结合数字学校项目,优先为数字校园实验校搭建了互动课堂环境(“三通两平台”达标示范工程),全面优化提升数字化学习支撑环境。

二是在集约推进的大思路下,在总结、提炼各实验校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规划建设“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管理与云服务平台”市级数字校园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开放、共享数字校园建设成果;为全市实验校之外的区县、学校提供数字校园应用服务、数据服务和资源服务;实现其他区县之间、不同学校之间数字校园的数据共享和资源交换,搭建学校间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交流、协作的服务体系,固化全市总体推进数字校园的工作机制。

(二)区县层面

在市级数字校园建设资金的引导下,区县逐渐发展成为数字校园规划、建设的主体。在区域集约推进、数字校园标准、数字校园公共支撑体系、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有益尝试。建设模式从“单校建设”向“区域统筹”协同过渡,推进方式从“市级引领”向“区县主导”过渡。

朝阳区:在建成41所数字校园后,从2012年开始,致力于区域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的建设探索,形成了云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评估体系、培训体系等工作成果。朝阳区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通过对中小学数字校园共性应用和公共服务的提炼和集约建设,大幅降低数字校园建设成本,数字校园单校成本从300万降至35万元。同时,朝阳区投入专项资金对学校互动课堂等个性化应用进行重点扶持,在实践中寻求集约建设和个性发展的效益平衡。

大兴区:以16所数字校园实验校为样本(其中7所市级实验校),颁布了数字校园项目管理办法,编制了数字校园五级认证的标准体系,形成区、校数据互操作的技术规范,为区域实验校数字校园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业务引领、技术支撑和管理支撑,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延庆县:确定了区域统一规划、集约建设的数字校园建设模式,要求数字校园实验校在信息中心的统筹协调下与区域整体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对于需求上共性较大的软件应用平台,由实验校之间协商共同开发,成果作为区域整体数字校园组成部分在全区推广。

此外,海淀区、东城区、门头沟区、丰台区、顺义区、密云县、平谷区等均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数字校园建设探索。

(三)学校层面

学校层面出现了一大批由学校原发性需求所驱动的、具有学校特色和原创性的数字校园软硬件系统,较好地满足了学校的业务管理或教育教学需求,实用性强,具有较好的示范效益。同时,经过应用探索,沉淀出了一批在学校日常管理与教育教学业务过程中得到深入应用并初步产生良好效益的常态化应用成果、实践案例和管理创新成果。

第一,通过各方力量的合作,生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学校信息化深化发展需求的中小学数字校园整体解决方案,如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北京理工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第九十四中学、北京市第十二中学、北京市丰台区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北京市石景山区实验小学、大兴区黄村镇中心小学等。

第二,在实践中深化了对数字校园建设的认识,学校在数字校园建设内容、建设模式、推进方式等方面的认识显著提升,涌现出一系列的管理和理论成果。如《丰师附小数字校园智慧课堂》、《牛栏山一中数字校园管理与推广创新机制》、《天竺镇中心小学字源识字教学实践研究》、《黄村镇第一中心小学的1+X数字校园建设》等。

第三,在教育教学主流业务方面开展了深入的信息化应用探索,如“丰台区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在iPad类平板电脑支持下的课堂教学实践”、“大兴区黄村镇中心小学在互动反馈技术支持下的高效课堂”、“密云县新城子镇中心小学在网络和多媒体技术支持下实现与城市校的远程教学和教研”、“石景山实验小学秉承扬长教育理念构建师生成长乐园”等。

第四,培育和涌现了一批对数字校园有深刻认识的校长、学校信息化主管、懂信息技术教学应用的学科骨干教师,为全市、各区县数字校园的深入应用和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当前,北京市教委正在对以上成果进行提炼梳理、总结,以形成体系化的、彰显首都特色的数字校园典型案例。精心制作宣传视频、应用集锦、典型案例教材等系列成果,以便于在全市、全国给予推广,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数字校园实验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呈现出来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数字校园的发展目标不明确。随着实验工作的深入,围绕“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实现学校科学发展”的终极目标,需要紧跟数字校园的发展进程,科学谋划发展目标。

第二,数字校园的发展路径不清晰。当前数字校园工作的实验性质已不满足区县和学校的数字校园建设需求,不利于实验校数字校园长效机制的建立。数字校园工作需要回到常态化、长效化的轨道上来。

第三,需要进一步加强数字校园的顶层设计。学校缺乏对数字校园的顶层设计,加之对数字校园内涵认识存在差异,会呈现出“大而全、重点不突出”、“重硬轻软”、“重管理,轻教学”等问题,存在“技术驱动”、“企业主导”的现象,没有完全做到“办学理念特色牵引、业务驱动、需求驱动”,与课堂教学关联度有待提升,在学校教育品质提升、办学质量提高、师生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亟待进一步发展。

第四,数字校园的执行能力有待提升。学校存在盲目采购产品、堆砌软件功能,却忽视与学校自身规划和办学特色结合的现象,数字校园规划能力、管理能力和实施能力有待加强。

第五,数字校园的建设机制需要健全和完善。需要进一步发挥区县主导作用、明确实验校的工作责任、建立数字校园长效运维机制,克服“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推动数字校园建设朝着“整合”、“融通”的方向发展。

解决方法和推进策略

围绕当前数字校园工作面临的挑战,需要科学谋划发展目标、全面优化发展路径、加强顶层设计、提升实施能力、明确各方责任,共同破解数字校园建设中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难题。

(一)科学谋划发展目标

结合数字校园工作实践,北京市教委将数字校园发展目标总结为以下内容:特色引领、集约推进、双向融合、内涵发展。

特色引领。是指数字校园建设紧密围绕学校办学理念、突出办学特色,紧扣教育教学、学生成长、教师能力发展、高效管理等数字校园建设重点,突出挖掘具有校本特色的应用,加强数字校园对学校核心业务工作的支撑、引领与服务作用。市级层面重视树立示范典型,给予推广。

集约推进。当前实验成果表明,集约建设是破解重复建设与低水平开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唯一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在全市、各区县范围内打造教育信息化公共基础支撑平台,提供综合门户、统一用户认证管理、数据交换与共享、其他共性服务等公共基础应用,尝试使用区域和社会各类成熟的应用和服务。

双向融合。数字校园要促进教育与技术的深度融合,即教育信息化要进入学校教育、教学等核心主流业务。要采用双重视角,从教育看技术,从技术看教育,强调教育与技术的双向融合,在教育与技术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利用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内涵发展。探索数字校园的发展路径,要关注学校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即关注学校理念、学校文化、教育科研、教师素养、人才培养,最终寻求学校数字校园的生态发展之道。

(二)全面优化发展路径

数字校园作为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可按实验探索期(2009~2015年)、普及和提升期(2016~2018年)、成熟期(2019~2020年)三个阶段规划设计。通过全面优化数字校园发展路径,明确当前所处阶段和历史使命,指导后续数字校园工作。

实验探索期。探寻实验规律性成果。通过实验探出数字校园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建设指南与评估指标。通过上述成果,提炼打造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

普及推广期。依据评估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数字校园发展水平较高的20~30所学校试点推进智慧校园,挑选50~60所学校进入专项深化研究;选取300所左右中小学校普及推广数字校园。在市级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的环境下,选择4个区域试点研究市区之间、区校之间的数据融通和业务融合;尝试以“三通两平台”接入为切入点,整合现有各系统,形成“三通两平台”架构,实现与教育部的数据对接。

成熟期。数字校园进入成熟期后,将通过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云平台将共性服务、基础服务延伸普及至所有北京市中小学校,形成市、区、校三级运维技术服务体系和统分结合的建设格局。数字校园建设主体由学校转为市、区、校三级分类推进。学校重点关注应用创新研究、管理业务流程变革、教与学方式转变,工作重点从建设、应用、推广转向对应用和服务效果的关注。

(三)加强顶层设计规划

2014年颁布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两个重要文件,把顶层设计列入学校数字校园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求实验校站在学校办学理念和整体发展的高度,以业务为导向制定数字校园规划,在理清学校信息化建设整体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学校信息化建设整体思路、发展路径、推进方式、重点和特色、组织与保障体制机制,并从数据、功能、流程、应用体验等多个层次综合选取软件架构及技术路线。

强调数字校园建设要有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分阶段、抓重点、创特色地持续推进,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要“全员参与”,要注意“教育技术”发展与学校信息化应用能力相适应。将顶层设计质量纳入数字校园评估指标体系,旨在评估第一批实验校的同时,有效引导第二批、第三批实验校数字校园顶层设计工作。

(四)强化区县主导作用

数字校园建设机制的健全和完善,需要进一步发挥区县主导作用。《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包含区县评估指标体系,拟在第三批实验校完成建设任务后同步对区域数字校园工作进行评估。

要求各区县指定专人负责本区的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研究制订本区数字校园建设的整体规划,逐步在全区推进数字校园的建设工作。要切实做好数字校园建设与发展顶层设计,建设区域数字校园信息化公共平台,并做好与市级平台对接、与学校特色建设整合;监控建设进展,推进验收评估,积极配合市级开展好经验总结、应用评估和成果推广等工作;定期组织实验校进行培训交流;为数字校园建设、运维、常态化应用和长期改进提供经费保障,使数字校园的建设与应用纳入本区县常态化工作。

(五)提升学校实施能力

开阔学校视野、提升规划能力。通过各类技术、管理、业务方面的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考察、案例分析等,提升学校数字校园的规划能力;通过专家评审机制,加强对规划的管理能力;通过任务书备案机制、市校两级监理机制和项目验收机制,加强规划的实施能力;保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

提供学习、观摩、产品体验交流平台。通过市级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的规划和建设,集成当前市场数字校园主流产品的宣传资料、成果展示和应用体验;提供产品模型部署环境、给予学校试用系统登录账号、给用户预授权期限等方式鼓励学校在建设前加深对数字校园系统的认识程度和理解深度。

搭建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云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搭建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搭载各类共性的、具普遍推广意义的优质数字校园应用系统和平台。给学校开放数字校园实际应用学习空间和使用空间,逐渐将学校数字校园工作从建设主导转向应用二次开发,或尝试购买数字校园成熟服务。

通过搭建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尝试实现各业务应用系统与全市数字校园公共支撑系统互联互通的策略,从而实现统一数据标准下的市、区、校三级数据的常态化共享交换等。

后续将把推动数字校园建设转为常态化工作,以中小学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建设与推广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形成市、区县级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学校教育信息化特色建设统筹融合的建设格局,力争探索出一条具有首都特色的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道路。(六)数字校园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机制

要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长效管理办法,使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工作长久有效地开展下去;要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数字校园工作方式,使数字校园真正成为促进教育教学,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现代化的有效手段。

要从建设重心逐渐转移到长效运维机制建设上来,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长效管理办法,使数字校园管理工作常态化,要建设、管理好数字校园工作队伍,切实发挥其职能作用;要探索数字校园建设和维护经费保障机制,形成市、区、校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共同营造适合北京市发展的数字校园运行、保障的工作环境和运行环境。

后续重点工作

2014年,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要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建设的意见》(京基教二[2014]2号)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数字校园建设的规划、指导,完善“市级抓统筹、区县做整合、学校建特色”的三级推进机制。

(一)成果提炼推广

第一,组织专家组对第一批实验校工作成果进行总结提炼、宣传推广。编撰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成果集、拍摄数字校园成果宣传片等。

第二,在《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等媒体设立数字校园专栏,形成数字校园宣传态势,鼓励学校进一步探索数字校园与学校工作的深度融合。

第三,拟于2014年10月下旬组织召开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成果交流暨研讨会,通过实验校开放日、数字校园研讨、数字校园成果展等方式,加强认识,提升观念,促进后续工作开展。

(二)数字校园评估

2014年6~11月开展第一批数字实验校评估工作,结合应用成果评定情况,以评促建、以评促用、树立标杆,推选出数字校园“示范学校”和“示范应用”,彰显成果的同时,为后续数字校园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每批次数字校园实验项目结束后,均应启动数字校园应用评估。在第三批数字校园验收完成后,依据评估结果评出数字校园示范区县。评选出智慧校园试点校,试点推进全市智慧校园的实验工作,达到“特色引领、集约推进、双向融合、内涵发展”的效果。

(三)建设指南和标准

为了规范和促进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刘延东同志在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北京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编制《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试行)》。本指南的适用范围是具有良好信息化环境的北京市所有中小学数字校园。

同时为指导具体建设工作,编制《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标准体系框架》,用以约定不同层次数字校园的建设标准、认定标准和评估标准。

(四)云平台建设与推广

2014年10月,完成“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一期的上线和推广。该平台利用市级已有教育云管理平台、数字学校、统一认证中心等基础设施,实现三类功能:一是面向市、区、校三级数字校园推进管理交流协作平台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固化三级管理与服务机制;二是在凝练、总结优秀建设与应用成果的基础上,建设数字校园应用展示、观摩、体验中心;三是为各学校的数字校园建设提供统一的、共性的基础应用服务与数据资源服务,在全市范围内集约化建设数字校园,形成市级建共性服务、学校建特色的统分结合的格局。

校区校长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考核内容

(一)职业态度(50分)。主要考核指标:教师思想素质、师德素养、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教师如有违反国家法纪及职业道德的行为将实行一票否决。

(二)职业能力(50分)

1.考核教师岗位知识。主要考核指标:教育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业务进修。

2.考核教师工作能力。主要考核指标:教学能力、教育能力、科研能力、组织管理能力。

(三)履行职责(600分)。主要考核指标:出勤情况(200分)、工作量和工作过程(400分,工作量重点考核所承担的课时数及辅助工作量;工作过程重点考核教学“八认真”执行情况:备、教、改、辅、考、评、研、行)。

(四)工作实绩(300分)。主要考核指标:教师教育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教学质量占200分,综合考核等第占100分)。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自评、互评、学校考核评价、学生家长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考核一次。

(二)考核分值

总分为1000分,其中职业态度50分,职业能力50分,履职情况600分,工作实绩300分。

(三)奖励标准

1.个人学期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个人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剔除各种奖励津贴)/1000分

2.个人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学期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个人年度考核总得分

三、津贴标准

1.班主任基础津贴(经过学校考核后,按每年10个月等第计发)2.教干津贴

(1)校长津贴占学校班主任津贴权重:优秀为1.5,称职为1.4,基本称职为0.9。

(2)副校长津贴占学校班主任津贴权重:优秀为1.3,称职为1.2,基本称职为0.9。

(3)中层干部正职津贴占学校班主任津贴权重:优秀为1.2,称职为1.1,基本称职为0.8。

(4)中层干部副职津贴占学校班主任津贴权重:优秀为1.1,称职为1.0,基本称职为0.8。

3.超工作量津贴(临时代课、早晚自习、社团活动等)。

4.教学质量奖励津贴(高三、初三升学奖励除外)。

5.教研科研津贴。

四、校长考核

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全区核定总量的基础上,按1.4-1.6权重全区统筹,区教育局依据校长基本素质(30%)、履行职责(30%)、工作实绩(40%)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校长进行综合考核。并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分类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档次和额度,费用不足部分由区政府统筹解决。

校长绩效考核总积分=考核组对校长基本素质、履行职责、工作实绩考核(共占20%)+教育局领导班子对校长考核(占20%)+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占60%)

五、工作量标准

1.初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2.高中、职业中专教师工作量标准,由学校依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干工作量权重:校长0.7以上,副校长0.5-0.7,中层正职0.5-0.4,中层副职0.4-0.3。

4.学校后勤人员工作量标准由学校参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5.对在现岗位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职工,工作量上予以适当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