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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长一岗双责履职报告

行长一岗双责履职报告

行长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XX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XX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XXXX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XXXX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 “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二、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XX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行长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岗”就是一个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职务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一岗双责责任书,欢迎大家参阅!

一岗双责责任书1__________同志:

学校要求你在圆满完成校本部管理及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要切实履行好你所在岗位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现与你签订__至__学年度第一学期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如下:

一、安全工作事故控制指标

确保学校全学年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1、组织人员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健全学校各处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活动,督促指导专人搜集整理好年度安全工作台帐资料,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可能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问题。

2、确保本校全面实施全员“一岗双责”制度,签订二级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有组织的常规性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10次,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防范措施和方案等台帐档案资料齐全。

确保一般性隐患整改率、重大隐患监控率均达100%。

4、每学年度认真组织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师生员工的参与率和受教育面均达100%。

5、认真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积极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

6、对照本校全员“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协调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的考评工作。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

三、安全工作的考评

“一岗双责”责任书每月末学校对签责任人全月内履行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的考评,并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学校(公章):______

校长(签):______

副校长(签名):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一岗双责责任书2_____同志:

本学年度你担任_____年级_____班_____教学任务,同时兼任__________等工作。学校要求你在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要切实履行好你所在岗位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现与你签订_____学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工作事故控制指标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你在平时的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真正从关爱、关心学生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将安全教育内容渗透到平时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去,要切实履行你所在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职责。

2.努力做到为人师表。

要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常规要求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全学年无歧视、侮辱、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言行,确保全学年不发生1起教学安全责任事故。

3.注重教学过程管理。

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前都要清点核实学生数、观察学生有无异常状况,发现情况负有及时妥善处理、及时与班主任沟通或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等责任,要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偶发事件,确保全学年不发生1次擅离岗位的情况,不出现一起因疏于管理而导致学生脱离监管或延误救助时机而酿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4.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你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注重及时化解学生之间或师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并注意进行后续监管,及时与班主任沟通,全学年不发生一起因你对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未尽及时彻底化解之责、遗留下隐患而导致的事故。

5.切实增强防范意识。

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前,你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安全问题,例如场地安全、实验或活动项目的安全等,严禁将学生带入危险场地、开展危险活动等,确保全学年没有一起属于你应当预见而未预见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最终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情况。

6.切实履行育人之本职。

你在校园内任何时段、任何场所一旦发现学生争吵、打架、斗殴或做危险性的动作、游戏、玩危险性的玩具都要尽及时制止、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报告的职责,确保全学年不发生一次因你的视而不见、不及时制止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冲突和矛盾等升级而酿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二、安全工作的考评

1.“一岗双责”责任状考核期为_____年2月21日至_____年7月12日。

2.每学期末学校对签状人履行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的考评,并在个人综合评估中予以奖惩。

校 长:(签) 教 师:(签)

年 月 日

一岗双责责任书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促使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更好地为推进____事业的全面发展,经县局党组研究,制定201_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书。

责任内容

(一)协助正职领导干部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深入基层和分管科室调查研究,组织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组织研究和制定防范措施及办法。

(三)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干扰和障碍。

(四)对分管的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自查自纠,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报告。

(五)经常对分管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做到教育在前,打招呼在先,警钟长鸣。

(六)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国法,严格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办事,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七)教育和管理好配偶、子女、分管科室工作人员,防止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监督检查

要经常对分管科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召开科室干部座谈会,听取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了解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找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党员干部谈话,了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等。

责任考核

县局副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考核,由分局党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形式和方法,由分局党组制定。

责任追究

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局党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对副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二、追究责任的形式: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一)诫勉提示,包括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通过党内通报的形式进行批评。

(三)组织处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调离、责令责任者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四)纪律处分,根据有关党纪政纪条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

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给予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县委、政府和州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法规、制度贯彻不力,不能结合本单位和分管科室实际,及时专题研究、布置安排,制定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二)没有对分管科室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及时监督,对不廉洁行为没有及时批评、告诫,督促其纠正;没有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分管科室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没有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致使分管科室内发生问题较多;协调配合查处大案要案不力,没有及时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致使案件查处工作受到影响;没有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因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四)对直接分管科室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五)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问题上,对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执行不力,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致使分管科室干部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六)直接分管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科室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七)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八)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九)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十)对配偶、子女、分管科室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自古以来不管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一岗双责责任书4_____________同志:

你作为__项目项目经理,是公司企业法人代表的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公司要求你在圆满完成质量、进度、成本、环保管理的责任保证体系和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同时,更要切实履行好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工程的安全与稳定,现公司与你签订年度项目部“一岗双责”制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工作事故控制指标

1、不发生一起、一次重伤1人(含1人)以上或轻伤2人(含2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事故;

2、不发生一起一次直接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3、不发生一般责任性坍塌事故;

4、不发生轻伤2人(含2人)的轻微交通事故;

5、不发生粉尘危害事故。

二、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1.主持制定切合项目部实际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健全项目部各科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项目部全体人员的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活动,督促指导专人搜集整理好年度安全工作台帐资料,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可能影响项目部安全与稳定的问题。

2.确保项目部全面实施全员“一岗双责”制度,指导各工区逐级签订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并做好对项目部安全科的安全监督工作。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有组织的常规性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12次,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防范措施和方案等台帐档案资料齐全。

确保一般性隐患整改率、重大隐患监控率均达100%。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月”和“平安工地”的创建及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人员参与率和受教育面均达100%。

5.认真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积极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

6、深入施工现场,处理出现的重大施工事故,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7.认真督促管理层人员做好廉政建设措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以任何名义向有关人员赠送或收取各种形式的礼金,杜绝一切与工程相关的不合理开支。

8.搞好项目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9.对照项目部

“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主持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的考评工作。

三、安全工作的考评

1.“一岗双责”责任书考核期为

__年1月1日 至 __年12月31日。

2.公司对年度签定责任书人全年内履行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的考评,并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项目经理:(签字)

公司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公司

行长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推行安全生产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是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新机制,是实现全员、全层次、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需要。

二、切实把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需要党组决策的安全生产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每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落实、专项整治、安全投入、隐患治理等重点工作。

2、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3、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积极参与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组织人事工作,选拔任用思想过硬、作风扎实、能力突出、严于律己的干部到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岗位上。

6、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惩兑现。

7、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安监办机构建设,配齐配全工作人员,保障相关工作条件。

(二)党组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及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外,还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责任,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局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受局长委托,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领导工作,安排部署综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统筹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

3、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局安全办和局属单位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4、督促本行业领域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

5、协助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制度并确保事故调查按期结案,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6、受局长委托,协调、支持、配合其他班子成员做好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其他党组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及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督促指导分管业务范围内及联系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定期研究部署分管业务范围内及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局党组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及联系单位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

4、分管业务范围内及联系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5、督促分管业务范围内及联系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三、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一)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通过党组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式,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管理制度。

局党组每年对全系统的安全生产进行专项考核,并在来年局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和奖励。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押金制度。局属各单位向局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责任押金,年终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返还和没收。返还责任押金用于该单位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所缴纳责任押金全部扣除,并予以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对该单位“一把手”和安全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行长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强化担当意识,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上级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重要工重大问题亲自把关过问。严格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坚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重点工作以及考核评价等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督促,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意见、任务分工、工作报告进行亲自把关。要求所分管部门得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自我批评,认真开展互相批评,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制订详细的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四是规范程序,强化权力运行。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加大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政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进一步提升预防预控能力。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一是讲政治。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组织上保持高度一致,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务政务公开制、工作例会制、财务管理制等制度,带领分管部门在其位谋其政,齐抓共管,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二是守规矩。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始终坚持走程序、讲规矩,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民主讨论,集中决策,时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不越雷池一步。三是重廉洁。深知“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为事重在实”,因而我常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按照市委要求,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三、存在不足

一是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 “一岗双责”落实不严。二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四、下步工作安排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行长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 近年来,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在确能定职,统一名称和管理方面,各地进行了有效地探索实践,本文通过研究成都市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出深化改革的几点思考。

论文关键词 纪检监察 管理体制 机构设置

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以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的精神和要求为指导,通过健全和创新派驻(出)机构设置、完善机制制度、壮大工作力量、强化监督职能,切实提高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规范机构设置,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

派驻(出)机构设置以“覆盖全域、设置规范、职能互补”为原则。一是统一派驻(出)机构名称,明确类别。成都市纪委、监察局把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分为5类:纪委、监察局双派驻机构,在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受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部门(单位),由纪委、监察局同时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纪委、监察局单派驻机构,规定在党委工作部门、人大、政协办公厅、法院、检察院、群团组织等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组,在设立党委的政府工作部门派驻监察室;市纪委派出机构,实际部门(单位)纪委、监察室和市级部门(单位)机关纪委。成都市派驻(出)机构的名称统一,分类明确,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二是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实现全覆盖。按照市纪委统一要求,如在成都市本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80个(其中:双派驻53个,单派驻26个,派出机构1个。);都江堰市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81个;崇州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58个。全市各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网络全面建成,实现了全覆盖。

(二)理顺隶属关系,实现组织领导一体化

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以实现派驻(出)机构的统一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了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的组织领导体系。在《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工作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市纪委、监察局实施对派驻(出)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向市纪委和监察局负责并报告工作制度。

(三)明确工作任务,实现职能职责规范化

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以强化派驻(出)机构的纪检、监察职能,细化工作内容、严明工作程序,最大程度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效能为目的。一是明确派驻(出)机构工作职责。按照《关于健全和完善市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部门(单位)的不同性质,明确规定市纪委、市监察局双派驻机构、单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市直机关纪工委的主要职能任务,既抓住了部门(单位)的不同特点,又强化了派驻(出)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二是细化工作内容,严控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以探究制定派驻(出)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化和程序化为重点,把派驻(出)机构工作分为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案件处理、宣传教育五类,细化为二十六项具体内容。另外,还规定了派驻(出)机构通过参加、列席驻在部门(单位)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组织专项调研、专项监察、明察暗访、工作巡查或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为解决力量分散、力量不均、派驻(出)机构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成都市纪委通过建立片区协作机制,统一调配力量抓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查办案件工作。一是成立组织协调机构。委局机关成立派驻(出)机构工作室,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业务工作,强化日常工作联系。二是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派驻(出)机构每半年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察局专项工作述职和年度述职。三是建立协作制度。按照“加强管理、整合力量”的原则,分片建立5个派驻机构协作组,由市纪委常委分工负责指导,委局第一至五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业务指导,推行片区协作办案、交叉检查等工作机制,解决了派驻(出)机构力量薄弱和不便监督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驻在部门(单位)认识不到位,纪检监察工作难开展

在对崇州市、都江堰市部分派驻(出)纪检组长的座谈中,集中反映了一些部门(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担给派驻(出)机构,导致派驻(出)机构主业难开展,监督职能难发挥。这主要是因为部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把本属于“一岗双责”内容的本职工作与派驻(出)机构的纪检监察职能混淆不清,存在部门(单位)“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不强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等现象。

(二)派驻(出)机构干部参与部门业务尺度难把握,监督不深入

按派驻(出)纪检组长不再分配与履行监督职责相冲突的部门(单位)业务工作的相关规定,派驻纪检组长分担部门(单位)的业务工作会大量减少,能更好地履行纪检监督的本职工作,避免了过去派驻(出)纪检组长因分担部门业务工作过多,出现“不务正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但是,在监督方式和途径极为有限的情况下,纪检组长如果把握不好参与部门(单位)业务工作的尺度和分寸,不能深入部门(单位)中心工作,抓好抓住关键环节,不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督关系、分工与履行监督职能关系,有效参与和有效监督的关系,就较容易面临监督缺位,监督重点不突出、不深入等问题。

(三)派驻(出)机构干部与部门(单位)存在“依附”关系,有“被部门化”的可能

根据《关于健全和完善市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办〔2013〕20号)要求,在派驻(出)机构干部的工资关系、后勤保障等方面,各区(市)县具体做法不一,青羊区纪委只把党(团)组织关系、群团关系交由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派驻(出)机构干部开展工作的独立性。调研中发现,纪委只保留了派驻(出)机构干部的人事关系,工资、后勤保障、工作经费等都纳入所驻部门(单位)预算,由单位(部门)负责管理。另外,由于市上还没有关于合理解决纪检干部退休问题的一些机制制度安排,纪检监察干部担心留在派驻部门(单位)退休,顾虑因素难以消除。

(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滞后,纪检监察力量不足

目前,全市各级派驻(出)机构都面临纪检组长配备不齐,工作人员少,教育培训滞后等突出问题。在调研中,了解到存在的主要原因:一是各区(市)县由于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增加与编制严重不足的矛盾突出;二是新进的一些系统外干部,由于缺少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和经验,需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才能有效提升他们的履职能力;三是所驻部门(单位)行业差异大,对派驻(出)机构干部的专业知识和行业风险点把控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三、深化派出纪检监察组织管理创新的几点思考

针对目前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依然面临的问题,并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在继续深化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需着力于以下几项重点工作的创新。

(一)着力进一步强化驻在部门“一把手”的“一岗双责”,提升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为明确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关系,不断强化所驻部门(单位)“一把手”的“一岗双责”意识,突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的主体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探索以《各级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告知书》、《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严格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承诺书》等书面通知、协约方式或者以区(市)县纪委统一召开专题会议,切实提升所驻部门“一把手”的“一岗双责”意识和领导班子自觉接受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意识。

(二)着力理顺工作关系,继续深化派出机关对派驻(出)机构的组织领导

继续深化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健全和完善市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并根据“派驻机构与市纪委监察局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有派驻机构直接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直接向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完善派驻(出)机构干部的工资关系和工作关系管理,实行工资和工作经费财政专列制度;创新派驻(出)机构与派出机关的联系,请示、报告形式;为强化派出机关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业务指导,需进一步强化派驻(出)机构写作组的协调职能,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业务工作;建立结对联系、分类指导制度,推行交叉检查、片区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配合,整合办案力量。

(三)着力细化工作职责和厘清工作界面,确保全面履职

根据成都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工作办法(试行)》,对派驻(出)机构的职能职责有明确详尽的规定。区(市)县要根据文件要求,细化内容,尽快制定出台相应文件,并通过由区(市)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学习、发放相关资料、以签署派驻(出)纪检组长全面履职责任书等方式,进一步落实派驻(出)机构的职能职责,确保全面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