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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砖调查报告

瓷砖调查报告

瓷砖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此外,巴基斯坦的瓷砖反倾销案件进行了第一次听证会,会议报告中文概要将在专栏中披露。

今年值得注意的是在瓷砖反倾销案件后,印度对我们的陶瓷辊棒出口也开始了反倾销调查。这是我们遭遇的首个陶瓷辊棒的反倾销诉讼,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案件内容和企业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综合梳理,本期将有关内容刊登并将持续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

2017年4月8日,印度商工部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釉面/无釉/玻璃釉瓷砖(Glazed/Unglazed Porcelain/Vitrified tile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决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 ~ 1.87美元/m2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表1。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税目为6907、6908、和6914。

2015年10月13日,印度商工部公告称,应Gujarat Granito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和Sabarkantha District Ceramic Association 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瓷砖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1年4月~2012年3月、2012年4月~2013年3月、2013年4月~2014年3月及本次倾销调查期。2016年3月11日,印度商工部公告称,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终裁裁决内容如下:

(1)产品排除:被征税产品包括吸水率3%以下,所有尺寸的1)渗花砖(Soluble Salt);2)二次布粉微粉砖(Double Charge Vitrified Tiles);3)釉面玻化砖(Glazed vitrified tiles, GVT)和4)抛釉玻化砖(Polished and / or Glazed Vitrified Tiles, PGVT)。同时1)微晶石(Micro-crystal tiles);2) 通体砖(Full body tiles);3)薄板(Thin Panels)三N产品被排除,不征收反倾销关税。

(2)6家抽样企业获得0 ~ 0.83美元/m2的反倾销关税,其中4家0税率。

瓷砖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端正思想,坚定信念,牢固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审计职员总结报告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审计职员总结报告一

转眼间,20XX年即将过去,在各级领导的关心的支持下,我荣幸的成为了一名审计工作人员,近一年的工作中,在局领导的领导和关心下,加强学习,注重创新,工作作风务实,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紧紧围绕各项工作目标,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肯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学习,培养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端正思想,坚定信念,牢固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为人真诚、人际关系和谐融洽,从不闹无原则的纠纷,规范自己的言行,毫不松懈地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做一个合格的新时代审计人员。

二、强化业务技能,创造业务佳绩

在日常工作中,我深切地体会到,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实践性、艺术性很强的工作。尤其面对今天这样愈来愈复杂的经济结构与审计环境、愈来愈高的审计执法要求和社会对审计的期望以及愈来愈深入发展的审计质量要求与技术更新。要想把审计工作做好,获得较好的成果,不仅要有较好的品格,而且需要过硬的业务本领。做为一名基层的审计人员,加强理论及业务学习是取得本职工作成果的重要方法。为此我在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同时,与全局工作人员探讨牢牢把握解决突出问题、典型问题及把推动“精品工程”主题摆到重要位臵,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把理论知识与解决问题紧密结合、统筹安排、交叉进行,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其次,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素质,既要有广博的理论知识和精通的审计专业知识,还要有娴熟的业务技能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从宏观角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争创优秀的工作业绩。2017年x月,我参加了xx审计学院组织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培训班学习,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20xx年x月我参加xx省建设厅组织的全国造价员考试并取得了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

三、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为适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展形势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圆满完成局安排的县行政中心地下停车库预算评审、县行政中心装饰装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县行政中心中央空调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县廉租房三期基础设施和边坡治理工程预算评审,xx省xx县运动场工程预算评审,xx至新场及石板坳工业园区共水工程预算评审,全县xx个乡镇司法所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县行政中心休闲广场预算评审,县第四期廉租房预算评审等审计任务。出具审计报告10篇,审计核减金额xxxx多万元。并针工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20条。

(一)完善制度建设

xx县审计局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概预算评审工作,增强审计效率,参与制订了石府办法„20XX,6号文件。其中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必须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评审中心报送工程概预算。二是对于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其施工招标不得超过批准的概预算,

这些制度的建立,将有效的加强县各有关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的协调配合,提高国家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固定资产投资市场,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开拓思路,积极探索

1、牢固树立“精品工程”意识。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定的审计程序,严格执行各项审计规范和准则,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在确保程序、规避风险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工作方法,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工作。从审计方案的制订、审计实施过程的操作、审计证据的取得、审计报告的编写、审计结论文书的草拟到审计决定的执行落实等都再三把关,并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审计进展情况,并与上级及同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审计任务。

2、规避风险、确保质量,着重控制审计环节

总体规划。为实现局提出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范化管理,为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参考依据,是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更合理和有效的审计目标目标,探索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新路子、新方法,我对审前准备、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出具审计报告、检查审计结论等审计工作每个环节逐一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注重分析。审计评价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着重评价人的因素对于相关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影响,不但事关被审计单位的利益,而且关系到政府利益。因此,我本着慎重、负责的态度根据被审计单位在固定资产投资过程,对已经收集到的证据,归纳总结,做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时,依照审计规范评价准则和国家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内容做出评价建议,提出审计意见。不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不对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评价。

(三)注重审计调查研究

通过审计调查,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在体制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健全机制等方面的建议,为政府领导宏观决策服务。

(四)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做好领导助手

在审计局工作的日子里,我深刻认识到审计工作性质的重要性,都同样需要认真、细致、精确及严谨的工作态度。注重把好廉政关,把廉政作为对自己的基本要求,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平时能够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及前辈请教,做到多看、多问、多思考,努力使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胜任各种工作环境和内容。对工作积极主动,严格把关,一丝不苟,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在繁多的工作中,分清主次科学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同时配合其他科室做好各项文字写作和文件、信息报送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及明年发展方向

通过近一年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开阔了视野,拓宽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全局意识,强化了心胸坦荡、正直端庄、严谨朴实的良好作风。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成绩,是领导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的结果,是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也看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主要是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注重综合分析力度、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层次和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诚恳的接受领导和同志们对我提出的批评和建议,恪尽职守。同时,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提高工作效率,使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在新的一年中再上新台阶。

审计职员总结报告二

本人于今年调至企业分部从事审计工作,在此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严谨认真,紧紧围绕各项工作目标,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履行好岗位职责,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在企业借调一年期间的工作情况小结。

一、加强学习,培养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审计工作的重要职能,加强学习,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在实际工作中端正思想,认真学习贯彻*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贪污败坏现象的侵袭,毫不松懈地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做一个合格的审计人员。

二、强化技能,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在日常工作中,我深切体会到,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随着经济结构及审计环境的飞速变化,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也愈加严格,加强理论及业务学习是取得本职工作成果的重要方法,为此努力掌握审计业知识和广博的理论知识以提高业务技能,提升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此从事审计工作以来,参加了企业系统内三个电厂的物资专项审计,还实施了对分企业所属电厂的资本性支出专项审计、xx电厂的内控缺陷整改情况监督、xx电厂热值差专项审计及zz、xx电厂的厂内费用及损耗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10篇,提出审计建议或意见40余条,得到企业领导及同事的肯定。除企业系统内的审计项目外,还圆满地完成了xx电厂的任中审计、股份公司借调的xx电力检修公司离任审计和xx电厂绩效审计,每一项审计工作,特别是随股份企业去审计,不仅学到了不少知识,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对审计工作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

通过审计工作,使我认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开阔了视野,拓宽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全局意识,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如还不能充分运用中普审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现代信息系统进行审计、不太了解生产方面的知识和流程等,造成审计工作的局限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拓展业务范围和能力,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以便适应更高层次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审计工作发挥作用。

审计职员总结报告三

一、案例背景

201X年,某工业园日常维修工程由XX公司负责施工,主要工作内容为日常维修、零星拆除和改造等。合同计价方式是依据山东省消耗量定额计价,送审结算金额197万元。

二、发现疑点

本批结算中,多次出现浴室或员工更衣室墙面瓷砖粘贴的内容。在现场抽查核对时,工作量签证单未发现明显的虚假签证现象,即“量”方面无明显的问题。但是存在两个异常:一是部分现场重新铺贴的瓷砖与周围的瓷砖颜色不一致或存在色差;二是存在色差的瓷砖面积往往小于确认单中的粘帖面积。是不同批次的新瓷砖?还是另有隐情?

三、审计分析

同一时间重新铺贴的瓷砖存在色差,最有可能的原因是瓷砖批次不同;而没有色差的这一部分瓷砖,是在墙砖脱落后,瓷砖本身没有损坏,维修人员又重新将其粘贴上,故这部分粘贴的瓷砖从外观上看不存在色差。通过现场查验和合理分析,审计人员初步判断瓷砖粘贴存在部分利旧,即价格方面存在高估的风险,联系现场工程师也确认了这一判断。

四、后续成果

经过现场复核,落实了新旧瓷砖的数量、比例,有理有据的与施工单位沟通、协商,确认了日常检维修结算中,瓷砖材料存在利旧的现象,按照30%的利旧比例进行了价格调整,审减金额约XX万元,仅此单项审减率占报审金额的近10%。

五、管理提升

1、现场签证要真实,信息要准确。对于零星及日常检维修工程,现场工程师应关注工作量签证单中对于做法和工程量等的表述,保证签证中的做法描述与现场一致。

2、对于涉及材料可以重复利用的项目,现场工程师应在确认单中明确材料是否利旧,避免结算时将利旧的材料当成新材料进行结算。

瓷砖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本期专栏选取了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盟反倾销案件的情况通报,文章对欧盟反倾销案做了详细的回顾,特别是《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替代国”/“非市场经济”条款到期,中国能否取得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欧盟采取了哪些做法,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事件。在此背景下,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与欧盟律师合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协调游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此文将帮助我们全面了解欧盟对中国瓷砖的反倾销态度及我方采取的“四体联动”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 案件背景

1.1原审案件基本情况

2010 年 6 月 19 日,欧盟委员会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产品(Ceramic Tiles)发起反倾销调查。2011 年 9 月 15 日终裁公告,拒绝给予一家抽样企业单独税率待遇;决定对涉案产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 5 年,各涉案企业的进口产品反倾销税为:

(1)东莞唯美及其关联企业 26.3%

(2)广东新润成 29.3%

(3)山东雅迪 36.5%

(4)未抽中合作企业 30.6%

(5)其他中国企业 69.7%

此反倾销税征收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9 月 15 日。

1.2 案件期中复审情况

2014 年 1 月 31 日,应广东佛山简一及其关联企业的申请,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修改了东莞唯美及相关公司的反倾销税,其中东莞唯美及其关联公司反倾销税由 26.3%上调为 32.0%,清远简一及其关联公司的反倾销税由26.3%下调为 13.9%。

1.3 日落复审

2016 年 9 月 13 日,日落复审正式立案。

2016 年 10 月 18 日,欧委会初步抽样名单:开平立鑫、东莞唯美、鹰牌、浙江诺贝尔。

2016 年 11 月 23 日,欧委会最终抽样名单:开平立鑫、东莞唯美、鹰牌、博德精工(因浙江诺贝尔退出调查而被欧委会增补进来)。

1.4 “ 替代国”/“ 非市场经济” 条款到期

2016 年 12 月 11 日,《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替代国”/“非市场经济”条款(第 15.(a)(ii)条)到期。

2016 年 12 月 12 日,中国就美国、欧盟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先后提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值得注意的是,11 月 9 日,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提交修改贸易防御立法的提案,其中提出将采用“市场扭曲”的概念和标准用于反倾销以应对 “替代国”/“非市场经济”条款到期的局面。

2 工作进展情况

2016 年 8 月 7 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商会”)及商务部组团会见了欧盟各方代表,包括著名律所和主要进口商等,讨论日落复审与期中复审的相关法律问题,协调各方资源与具体工作安排。

2016 年 9 月 8 日,在广东商务厅、佛山商务局的支持下,商会在佛山召开了瓷砖反倾销情况通报及应对工作会议,近 200 家企业参加了会议。综合目前形势,会议就欧盟瓷砖反倾销应对明确了“以发起行业期中复审(情势变更复审)为目标,全面参与日落复审”的应诉策略。

2016 年 9 月,商会向调查机关提交应诉登记代表行业参加日落复审调查;向调查机关提交了替代国初步抗辩意见。随后,商会动员并搜集了近百家申请参加欧盟瓷砖日落复审及期中复审的企业信息;协助近 30 家相关企业准备和提交了日落复审抽样答卷。

2016年10 月 18 日,欧委会确认收到 23 家企业的合格抽样答卷,并抽取了 4 家强制应诉企业。

2016 年 10 月,商会向调查机关发函,阐明中国行业立场并要求调查机关终止反倾销措施;在调查中适用市场经济方法计算中国被调查产品正常价值;同时申请欧委会会晤,以讨论期中复审可能性。

2016 年 10 月,商会代表行业选聘了中欧律师(中国: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金诚同达”;欧盟:Jones Day 律师事务所―“JD”)代表行业参与日落复审并申请期中复审。10 月下旬,律师团队向商会汇报了法律团队的工作计划,涵盖了日落/期中复审中的主要程序、时间节点、主要工作、政府参与工作建议及工作要点等内容。随后,中欧律师根据调查程序,代表行业提交了初步无损害抗辩。

2016 年 11 月,金诚同达向商务部相关主管领导汇报了本案情况并获得了部领导的具体指导;中欧律师团队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讨论了具体工作安排和诉讼策略。中欧律师团队联系了被抽样企业,向企业介绍参加复审的重要性并提供必要协助。根据各方提供的信息,中欧律师团队为搜集行业信息目的准备了信息搜集小问卷草案并与商会进行了讨论;同时,中欧律师团队向商会报告了游说工作思路。

2016 年 12 月 6 日, JD 代表商会与欧委会举行听证会,初步讨论了“替代国”条款即将到期问题并要求欧委会在本案调查中收集中国国内销售及成本等数据;告知欧委会商会可能会基于 15 l到期而申请全面期中复审;向欧委会重述了中国行业对替代国选择的立场;并指出欧委会存在文件公开不充分的问题。会后,律师团队代表商会就上述内容向欧委会提交了书面意见。

2016 年 12 月,广东商务厅及佛山、东莞商务局组织抽样企业召开会议,向企业介绍参与复审的重要意义,提供具体工作指导和支持。随后,行业律师团队与抽样企业律师团队召开电话会议,明确了抽样企业需要配合行业进行的工作内容,并讨论了抽样企业比较关心的问题。按照工作计划,行业律师团队向抽样企业律师团队发出了需要抽样企业在日落复审中需要提交的内销和成本信息要求,及需要后续搜集的市场经济条件信息。

2016 年 12 月 12 日,律师团队向欧委会提交了一份信函,历数了欧委会在日落复审调查问卷设计、替代国选取程序、保密信息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欧委会在调查程序中修正这些问题。同时,律团队向商会提交了期中复审申请法律理由的草案。

3 近期主要工作内容

3.1 日落复审中的替代国抗辩

在替代国问题上,经过与欧盟合作律师反复讨论,尽管有《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替代国”/“非市场经济”条款到期抗辩,我们还是应该加强替代国抗辩,并力争实现三个层次的目的:1)在本案中充分论证在“非市场经济”/“替代国”条款到期的情况下,欧委会在本次日落复审中不应当再适用替代国做法;2)即便欧委会坚持适用“替代国”,我们也将极力主张适用更合适的替代国,如印度;3)在欧委会同意变更替代国的情况下,以此为由申请期中复审。

2016 年 9 月,商会向调查机关提交应诉登记代表行业参加日落复审调查。首先,在《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替代国”/“非市场经济”条款到期的情况下,欧委会不应在目前的日落复审调查程序中,继续采用替代国方法去计算中国瓷砖企业的正常价值。其次,如果欧委会在本次日落复审中仍然坚持采用替代国的做法,我们主张美国在本次复审中并不是合适的替代国。再次,与美国相比,我们认为土耳其、印度和巴西是更合适的替代国,并提供了这些国家中的已知生产商信息。在我们的坚持下,欧委会称其已经联系了 250 家位于 10 个不同国家的公司,且已收到了来自印度,巴西及美国(4 家美国公司)公司的积极答复。

2016 年 12 月 6 日,我们在与欧委会的听证会中再次要求欧委会在日落复审中放弃替代国做法。并且,我们指出,在本案中,欧委会应当公布其替代国选择的工作程序及相关文件公开版本。我方重申了商会关于美国不适合做替代国的意见,并保留了商会未来可能会就欧委会说明性文件的提交相关意见的权利。为此,我们在 12 月 7 日向欧委会提交了正式信函要求欧委会正面回应我们的主张。在我们的一再坚持下,欧委会目前已经开始考虑使用印度作为替代国,并同意提供一份关于选取替代国的书面工作程序、判断标准,并承诺公开相关文件。

3.2 与欧委会的沟通工作

2016 年 10 月,商会向调查机关发函,申请与欧委会举行听证会,以讨论期中复审可能性。12 月 6 日,欧委会应我方请求会举行了初次听证会。欧委会参会人员包括:欧委会 DG 贸易政策主管 Frank Hoffmeister 先生,本案损害调查小组(3 人)及倾销调查小组(2 人)。在本次听证会中,我方与欧委会如下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获得了欧委会官员的基本态度:

(1) 《入世议定书》第 15(a)(ii) 条即将到期问题

我方向欧委会阐明了商会就此事项的立场,并要求欧委会应在本案调查中收集中国国内销售及成本等数据。欧委会认为中国仍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坚持在本案中使用替代国方法计算正常价值。

(2) 基于《入世议定书》第 15 条到期申请期中复审的问题

我方表示商会可能会基于《入世议定书》第 15 条到期而申请全面期中复审。欧委会询问了我方将提起此申请的时间,我们告知其此申请会在几周内提起。我们理解欧委会将不会接受以 15 条到期为理由而提起的期中复审。

(3) 替代国的选择问题

我方向欧委会询问了关于替代国选择的工作进程。欧委会同意提供一个关于替代国选择的工作程序及现在所处阶段的说明性文件。我方重申了关于美国不适合做替代国的意见,并保留了商会未来可能会就欧委会说明性文件的提交相关意见的权利。欧委会表示接受我方的意见,并愿意考虑印度作为替代国。

(4) 文件公开不充分问题

我们向欧委会提出,目前所公开的案件文件是不完整的,且欧盟国内产业在抽样答卷中的非保密版概要尤其不够充分。我们提请损害调查小组对欧盟相关产业答卷的公开版加以足够重视并要求其提供更多有价值的非保密概要。并且,我们还建议损害调查小组考虑在公布终裁前披露以前,通过非保密版披露综合损害数据。欧委会表示将会进行排查并补全相关材料信息。我们将在此基础上,继续与欧委会保持沟通。

3.3 期中复审法律理由分析

在了解到欧委会对我们主张的基本态度后,经过反复讨论,律师团队认为“替代国”/“非市场经济”条款到期及欧委会在原审中拒绝给予一家抽样企业单独待遇(已经被WTO 争端解决机构确认为违反 WTO 规则)两项纯法律问题有条件成为中欧关于“替代国”问题 WTO 争端中“as apply”的有力诉点,并将对欧委会形成较大政治和法律压力。由于“情势变更”相关的事实性信息尚在搜集过程中,在依据事实变化为由的复审申请中所需的抽样企业的内销及/或成本数据也要在相关企业答卷提交后才能准备。因此,我们近期完成了对两项法律问题的分析工作。欧盟对中国进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必须要符合其在《反倾销协定》项下义务,这当然也包括《反倾销协定》的补充规定,如《入世议定书》第 15 条。我们认为,《入世议定书》第 15 条的法律性质仅是为《反倾销协定》创设了一个补充性的例外;其法律后果并没有使得《反倾销协定》中的任何部分无效。同时,《入世议定书》就 15 条到期并没有约定任何“过渡期”条款。因此,在《入世议定书》第 15 条到期后,WTO 成员国调查机关在确定正常价值时应立即回归适用《反倾销协定》第 2 条的规定。根据《反倾销协定》第 2 条,对于包含了对正常价值评估的复审,应当适用该条规定。 在欧盟日落复审中,欧盟调查机关需在考虑倾销继续或再次发生时,评估正常价值情况。那么,在 15 条到期的情况下,应该适用《反倾销协定》第 2 条,而不应继续依赖替代国来判断是否发生倾销。可以预见的是,欧委会将主张法律上的变化不属于“事实情况”环境的变化,我们认为该主张违背 WTO 规则,且我们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对其进行反驳。

欧委会在本案原审调查中拒绝给予一家抽样企业单独税率,而欧盟的“单独税率测试”做法已经被WTO争端解决机构在EC-Fasteners(China)案中被确认为违反WTO规则。

目前,欧委会已经终止了“单独税率测试”的做法。因此,所有中国出口商都应自动获得单独税率待遇。鉴于此,我们认欧委会在原审中适用违反 WTO 规则的“单独税率测试”做法也能构成启动期中复审的理由。

我们已经向商会提供了上述法律理由分析草案。同时,我们目前正在考虑的“情势变更”事实包括:

原审终裁后,中国瓷砖行业市场经济条件发生了实质变化;

原审终裁后,中国瓷砖行业的出口价格、正常价值或生产成本发生了实质变化;

与原审相比,(日落复审中)可用替代国发生了变化;

原审终裁后,欧盟瓷砖行业发生了实质变化。

4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继续推进本案相关工作,我们近期的工作计划如下:

(1)继续搜集行业信息,为准备期中复审申请做好准备。

瓷砖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裂缝;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973+.2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钢筋砼楼面产生裂纹

1.1、钢筋砼楼面产生裂纹的原因

在住宅房竣工验收时,通常都能顺利通过,有的甚至评定为优良工程,但在使用1-2年后,有的在二层至三层楼面出规则的裂缝,裂缝位置离内纵墙100cm-120cm处,裂缝宽度一般在1-2毫米左右,深度一般为表层裂缝有的贯穿板厚。

1、查找原始资料,核对隐蔽验收记录,检查砼的配合比及砼试块的试压、报告单,确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核对钢筋检验的参数,认定其抗拉强度,抗弯曲变形等数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检查验收记录。在绑扎钢筋时是否按图施工,现浇板面时是否剪力筋被踩到。施工缝是否留在此处以及突然停电停水等原因而留有施工间隙缝。

4、是否在砼初凝时受到扰动,在没有达到一定强度时进行上部施工,堆放材料,运输车辆的冲击,过早拆除模板和振动等原因。

5、验算板的厚度和跨度,配筋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1.2、产生裂缝的影响

1、首先影响美观,虽然有些裂纹是多种原因产生的,不影响结构性能安全、功能也满足使用要求,但给人的直观印象觉得该房质量有问题,增加心理负担,觉得住进去没有安全感,对于开发商一则影响声誉,二则影响销售等带来的竹多不利因素。

2、有的裂缝形成贯穿板厚,容易给上下层造成麻烦,原因之一是上层使用水时不注意,产生渗漏,影响下层,甚至淋湿下层天棚及家具,影响上下层的关系。二则是有的地面拼贴较高档饰面材料,由于楼面产生裂缝而饰面材料出现裂纹,用户始终觉得不舒心。

3、会产生质量纠纷,用户觉得开发商售出的房屋质量有问题,而开发商也会指责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觉得按图、按规范要求施工,无质量问题,有可能是用户使用不当而引起的原因,形成互相推诿局面产生负面影响。

1.3、裂缝产生的原因及防治方法

针对上述情况的产生,我先后与设计、质量部门及施工单位到现场对裂缝进行综合分析,针对裂缝产生的现象和特征,根据施工条件和建筑材料的使用情况,并查对当时的施工天气记录,现场施工砼的配合比计量单,得出了以下的结果,并报送省质检二站有关专家审阅,得到了满意的认可。

1、由于当时施工期间天气的原因,施工单位为了保证质量,在试验室配合比的计算基础上,增加了5%水泥量和10%的砂用量,而石子的用量没作调整,目的是为了便于平板振动的振捣,表面平整度容易掌握和表面外观好,而经过长时间的养护后直至交付使用1-2年,由于上部的压力,楼面钢筋砼的收缩,因砼含水泥量和砂量的增加,使砼收缩的内应力系数与钢筋的变形系数差值变大,相应的来说,砼与钢筋的交界处,也就是板最容易出现裂缝的墙体根部,由于剪力筋的作用二转移到剪力筋的端头。形成较规则的平行于墙体100-120cm裂缝。

2、为了有效地防治上述现象的产生,一是在施工过程中药严格按规范和图纸施工。尊重科学技术和自然规律,不能凭经验行事。

3、技术人员要和施工人员作技术交底,严格控制砼的配合比,做好现场砼配合比的计量,要有专人进行计量把关。严禁使用经验配合比和体积配合比。

4、把好钢筋验收关,做好隐检记录,在砼施工中注意剪力筋不被踩倒,绑扎剪力筋时要垫支撑钢筋固定。

5、现浇板要达到设计要求,测定现浇板厚可用钢筋钎插尺量来检查,按规范要求设保护层。

6、注意砼初凝时不受扰动和冲击,不要过早的拆摸和拆模时的振动。

1.3、对于出现裂缝的处理方案

1、对已进行装修的地面出现裂缝,若是花岗岩或地板砖,可彦裂缝向两边扩展不小于30cm(最好以饰面板缝)用切割机切开,清理沿裂缝上口凿至宽50cm,深30cm,用水泥浆湿润,刷素水泥浆后,用c30细石砼加φ5钢筋网片浇灌后,用和同样的饰面材料修复。下部裂缝用摻胶水泥嵌缝修复。

2、凿饰面方法同上,开3cm宽,3cm深的V形口后冲洗干净用环氧树脂灌缝,再用φ5钢筋网片c30细石砼浇筑,用同样材料饰面修复。下部缝裂修复同上。

二、对于瓷砖的开裂

2.1对于瓷砖的开裂特点

其裂缝的特点,按材性分有釉面层裂,砖坯裂;按形状分有冰炸纹裂、单块线条裂和几块甚至更多块的通缝裂等多种裂型。

2.2瓷砖内部湿膨胀对其开裂的影响

有关实验研究资料表明:瓷砖吸水将产生湿膨胀,吸水率增大,则其湿膨胀相应也增加。因此,瓷砖粘贴前如未浸水或浸水不足,则粘贴后,就吸收水份逐渐产生湿膨胀,并由此产生内应力。同时,由于湿膨胀,瓷砖对四边拼缝挤压,自身也相应地受反作用力挤压。瓷砖底面受粘结砂浆的约束,釉面是自由体一方,形成底面和釉面的线膨胀不一致,促使瓷砖向釉面一方弯曲,在内力的相互传递、叠加的作用下,当内力的数值超过质地较差的瓷砖的抗拉、压或抗拆强度时,便出现单块以至几块的通长裂缝或冰炸纹状的裂缝。许多工程实践证明,凡用的瓷砖吸水率小于18%的,其裂缝就很少。所以,吸水率和湿膨胀的大小,是影响瓷砖开裂的重要因素。

2.3结构变形对瓷砖砖裂痕的影响

瓷砖好的强度比较低,结构受力形式必会引起瓷砖裂缝。这种裂缝不仅瓷砖裂,相应的粘贴层和结构层也开裂。如在框架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层面连接的女儿墙外贴瓷砖开裂,即属结构变形引起瓷砖裂缝之列。据调查,这种裂缝一般多呈水平状,其位置和层面保温层(加气混凝土、水泥炉渣等)与结构层(在保温层下)两者的结合基本一致。裂缝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保温层和结构层两者具有不同的膨胀系数。当温度降低而产生相对变形差时,收缩变形较小的保温层使瓷砖女儿墙推裂,从而也使其表面的瓷砖开裂。这类裂缝有的不发生在瓷砖本体上,而发生在其拼缝处。

2.4、瓷砖的开裂防治对策

综合上述,瓷砖的开裂与生产、设计和施工均由密切关系。因此,要有效地防治瓷砖裂缝,就必须从生产、设计和施工三方面同时采取措施,方能凑效。为此笔者监狱采取如下具体防治措施:

(一)改进设备,提高压制瓷砖呸体的压力机的吨位,以增加呸体的密度,从而减少瓷砖的吸水率,提高其抗压、拉、拆强度。

(二)完善瓷砖的生产工艺,其中应特别注意拌和及烧结、恒温温度及延续时间的研究和掌握,以求呸体系列细腻均匀,烧结均匀一致,釉面和胚体结合良好,从而减少瓷砖由于湿膨胀的隐患,达到减少瓷砖釉裂和胚体裂缝的目的。

(三)应选用材质密实、吸水率不大于18%,质量较好的瓷砖,以减少裂缝的发生。

(四)瓷砖粘贴前一定要浸泡透,并将在加工和运输等过程中造成有隐伤的仔细挑出浸泡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浸透待其表面晾干后方可使用;操作时不要用力敲击瓷砖面,以免造成隐伤。

(五)装配式挑檐、托座待易下挠变形的结构下部与墙或柱的连接处,镶贴瓷砖时留有1厘米左右的空隙,以免压裂瓷砖。

(六)镶贴变形缝处的瓷砖时,应按设计要求的宽度留缝。如设计无要求时,留缝宽度一般以1厘米为宜。

(七)经常处在受冻融、暴晒和高温的地方,瓷砖容易出现开列和爆裂,因此,设计时对于室外装饰部分或厨房、锅炉等的炉灶部位,应明确规定选用室外的瓷砖(即外墙面砖),严禁使用室内瓷砖(即釉面砖)。

(八)设计时应从构造上考虑采取避免和减少结构变形和墙体开裂的措施,以防止瓷砖开裂。

瓷砖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陶瓷企业;陶瓷出口;反倾销 

近几年我国陶瓷出口量逐年增长,每年出口增长率大约保持在30%左右,但陶瓷出口的前景不容乐观。我国陶瓷出口从2001年以来连续遭遇来自菲律宾、埃及、印度、韩国的反倾销非关税贸易壁垒障碍,使我国的陶瓷行业受到重创。提高自身陶瓷的科技含量,积极应对反倾销案件,科学合理地规避各种非关税贸易壁垒,成为我国陶瓷行业出口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1国际贸易中反倾销条款规定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反倾销法规定: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进口国主管当局根据受到损害的国内工业的申诉,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对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进口国进行销售的、并对进口国生产相似产品的产业造成法定损害的外国产品,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的过程和措施。反倾销是以前的《关贸总协定》和现在的“世界贸易组织”所承认的用以抵制不公平国际贸易行为的一种措施。

2我国陶瓷遭遇反倾销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1年到今,中国瓷砖相继遭遇印度、墨西哥、菲律宾、埃及、厄瓜多尔等国的反倾销措施,部分国家的反倾销税率更是高达200%以上。2001年7月,印度首先对我国抛光砖反倾销案展开调查,国内陶瓷企业应诉的只有一家,但仅有的一家企业却因为印度有关法规不具备应诉资格,结果使我国的陶瓷产品在印度被征收247%的高额关税;紧随印度之后,墨西哥、菲律宾发现了契机,相继对我国陶瓷实施反倾销措施;2003年月,埃及对从我国进口的瓷器餐具采取反倾销措施,开始征收305%的关税,遗憾的是47天无一企业应诉;2005年9月,我国对菲律宾出口的瓷砖按照高于到岸价2-3倍的价格征收关税,这一措施给我国对菲瓷砖出口企业带来沉重打击;2005年11月,韩国在对我国产瓷砖发起的反倾销案中做出初裁,认为我国生产的瓷砖对韩出口构成倾销,建议政府征收7.25%至37.4%的临时反倾销税。2006年3月,浙江义乌一公司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反映,其对埃塞俄比亚正常出口的低价瓷砖被要求追加关税。 

国外对我国陶瓷产品出口的反倾销案件调查从未间断过,大量的反倾销措施严重的影响了我国陶瓷产品的出口。自2005年韩国对我国出口瓷砖反倾销立案调查之后,仅广东一个省的瓷砖出口就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2005年1—11月广东省对韩国出口瓷砖829万平方米,价值2697万美元,分别比2004年同期下降34%和26%。其中又以釉面砖为主,共计出口580万平方米,下降36%,占广东省对韩国出口瓷砖的七成。

3我国陶瓷出口反倾销案件频繁发生的原因

3.1我国陶瓷出口现状

作为陶瓷生产和出口大国,我国年产日用陶瓷约150多亿件,占世界总产量的60%;建筑陶瓷30多亿平方米,占世界总产量的50%;卫生陶瓷7500多万件,占世界总产量的30%以上。我国陶瓷年出口额在40亿美元左右,每年增幅超过20%。其中日用陶瓷出口量约占世界出口总量的65%,位居世界之首;建筑陶瓷出口量位居世界前三位。据海关统计显示,2006年我国陶瓷出口金额达62.92亿美元,同比增长24.88%,其中,日用陶瓷出口19.15亿美元,在各品种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增长15.4%,保持了正常的增幅;建筑陶瓷出口17.64亿美元,增长41.05%,增幅列各品种首位;艺术陶瓷出口8.00亿美元,列各品种的第三位,同比增长为10.06%;卫生陶瓷出口6.35亿美元,同比增长也达到了33.91%的高位;其它品种陶瓷出口11.77亿美元,增长27.04%。

3.2我国陶瓷出口遭遇反倾销的原因

自2001年起,我国陶瓷出口就频繁遭遇反倾销,最根本的原因是出口价格超低。

2001年菲律宾对进口建筑陶瓷征收保护性关税案件:

2001年菲律宾建筑陶瓷进口比2000年多180万平方米,进口产品主要来自印尼(339万平方米,占38%),中国(289.8万平方米,占32%),西班牙(占9%),香港(占7%)。在东南亚市场中,菲律宾是受中国产品影响最大的地区。“低价的中国货直接冲击了低价的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和越南货,甚至对本地产品造成影响”。2001年年底菲律宾关税委员会判定进口建筑陶瓷对本国建筑陶瓷产业产生实质损害,建议实行进口配额,并对超过配额之外的部分课以2.3比索/kg的保护性关税(safeguardduties)。下表摘自调查报告。当地产品比从印尼、台湾和中国大陆的进口产品都高。中国产品价格比意大利产品低286%,比西班牙产品低82%,比印尼产品低25%,比当地产品低38%。

2001年这起反倾销案件虽然不是只针对中国一家陶瓷出口,但是我们可以从上述表格中可以看出在菲律宾所有的陶瓷进口国之中,中国陶瓷的价格是最便宜的,而在随后的几年内,印尼、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出口的陶瓷制品无论是在质量还是在花色、品种、款式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由于各国国内陶瓷制品的有序生产和竞争,使得出口价格趋于正常化。

中国出口瓷砖每平方英尺的价格比意大利低$0.81/sf,相当于中国2个平方英尺出口的价钱还要多。国内激烈的价格战将陶瓷出口的价格压的非常低,从总体上对中国的陶瓷造成了相当大的冲击。我国陶瓷出口数量的增长基本上是靠低价格来维持的,这是以牺牲有限的能源为代价的,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我国陶瓷产业的发展。同时低廉的出口价格使我国的陶瓷长期面临反倾销的危险,而一旦被确定为是反倾销行为,我国陶瓷将被征收高额关税,使陶瓷企业的利润空间跌到低谷。

除此之外,我国陶瓷出口遭遇反倾销的原因还有以下几点:

(1)陶瓷出口产品科技含量较低,品牌意识不强,出口价格严重偏低。

我国陶瓷生产企业生产线陈旧,生产技术落后,企业研发中心规模小,研发能力弱导致我国的陶瓷产品与意大利等国家的陶瓷产品相比,科技含量较低,无法进入中高端市场,使得陶瓷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水平较低。

(2)陶瓷出口市场相对集中,造成国内同行业之间恶性低价竞争局面。

在2005年上半年,我国对欧盟、美国、香港、日本四大市场的出口就占我国陶瓷出口总额的一半以上。其中,欧盟占近五分之一,对美国的出口也因为配额的取消,同比增长了14.9%。市场的过于集中、狭窄使得陶瓷出口企业被迫竞相压低价格,去争取有限的配额。结果是:一方面,本来应得的高额利润骤然缩减,被国外进口商捡了个“渔翁之利”;另一方面,又为本国陶瓷产品的出口赚下一个倾销嫌疑的坏名声。

(3)对国外反倾销案件应诉率低。

我国陶瓷企业对国外反倾销案件反应较迟钝,积极性差,应诉率低,解决效果差。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客观上是国家没有及时提供进口国家对于本产品制订的相关法规和标准,陶瓷出口企业对此不熟悉或不了解,一旦遭到反倾销等贸易制裁时,企业都无从应对;主观上,大部分出口企业较偏重于个体的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不愿意在反倾销应诉方面花费更多的精力、时间与财力,更重视采取低价手段和“东方不亮西方亮”的策略。最终的结果是导致整个陶瓷出口大环境每况愈下,越来越对出口企业不利。

4我国陶瓷企业应对反倾销的策略

我国的陶瓷企业不仅应该积极的应对反倾销案件,而且更应从自身及其外部开始着手努力,杜绝反倾销案件的的发生。陶瓷企业应对反倾销可以采取如下策略:

(1)全面提升陶瓷产品的科技含量,打造高品质陶瓷产品。

针对我国陶瓷产品科技含量低这一弱势,陶瓷企业一方面应该引进先进的生产线及其设备,全面提升企业的硬件设施,同时要大量引进陶瓷方面的人才,给予优厚的待遇,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团队;另一方面要扩大研发中心的规模,使研发中心真正的发挥作用,无论在产品的质量还是在产品的花色、式样、包装等方面都要紧跟市场的需求。 

(2)增强企业品牌化意识。

我国的陶瓷企业大多数都没有自己的产品品牌,这是我国陶瓷出口的又一大弱势。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能力,研制开发并推广自主品牌。企业的研发中心要根据国际流行趋势和市场的需求来研制产品,切忌盲目跟风模仿。

(3)明确市场发展战略,积极开拓新市场,避免产品集中。

(4)加强对有关反倾销法规的学习,按照国际标准建立健全的信息情报系统。

我国对国外的反倾销案件应诉率低,这与国内企业缺乏全面了解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和重点陶瓷出口国的反倾销法规密切相关。陶瓷企业要加强学习世贸组织中有关倾销和反倾销的法规,认真了解陶瓷主要出口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明白这些协议条款、法规中那些是可以利用的,那些是必须要回避的。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收集公司的各种协议合同,商务信函,收支票据等,一旦发生反倾销诉讼,企业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备齐所需资料。

(5)积极与政府、行会协作,充分发挥政府、行会的作用。

企业应积极利用行会与政府保持密切关系,一方面有利于企业了解国外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行会的作用,加强宣传的力度与效果,同时企业之间也可以互通有无,共同发展进步。

5小结

我国是陶瓷生产与出口的大国,拥有悠久的历史,但从目前来看,我国陶瓷行业出口遭遇反倾销形式非常严峻,考验着我国陶瓷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我国的陶瓷企业面对考验要做到内外兼修:从内提高自身素质,从外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应对反倾销案件,创造陶瓷出口的美好前景。

参考文献

[1] 宋明顺著.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则实践及对策[m].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2.

[2]薛荣久主编. 《国际贸易》新编本[m]. 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3]肖云等.重视出口贸易的绿色壁垒[j].党政论坛,2004,(5):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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