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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履职报告

县长履职报告

县长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和#人办发[2009]22号通知要求,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县乡人大联动的方式,通过抽样入户核实、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县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及县民政局长##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从六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乡镇人大组织部分代表组成了25个调研组,抽查了50个村2个居委会中的低保4227户8052人、五保648户663人,涉及资金5822405元;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成员、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两个调研组,抽查了8个村3个居委会中的低保969户1758人、五保112户112人,涉及资金1220947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

(一)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开展情况

2005年,我县全面开展了农村低保工作,到2008年底全县累计保障农村困难居民47302户78574人次,发放保障金3007.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4万元。低保规模从当年的5189户7124人、低保金102.6万元、人均144元上升至2008年的17552户32000人、低保金2026万元、人均633元。1999年,我县在原来城镇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对象的基础上,将15个建制镇的困难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02年扩面将更多困难城市居民纳入城市低保对象,共保障998户2626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23.9万元;2008年提标,保障人数增加到3700人,共发放低保金、取暖费、双节补助676.2万元。2006年,我县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全面启动,采取包帮并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等措施,保障了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从当年供养2714人、发放供养金325.7万元、人均发放1200元发展至2008年供养人数2811人、发放供养金702.8万元,人均发放2500元。三年来,累计供养五保人数8239人次,发放供养金1360.9万元。城乡低保及五保户供养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视察调研的情况看,县政府及主管局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了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县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办,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及五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定了《##县城乡低保实施细则》,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二是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乡镇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县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三是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县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县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县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五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四是规范管理,保障“五保”供养。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处,集中供养五保户37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14%。每年投资7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不到位

低保实施以来,虽然县乡都采取了各种方法,加强了对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但仍有不到位的地方。一是宣传面窄,干部会开的多,群众会不好组织开的少,所以干部知道的多,群众知晓的少;二是学习不够细,乡村干部的学习仅满足于能应付工作,学习不系统、深入,不求甚解,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向群众宣传解释不清。三是宣传内容单一,大多局限在政策层面,对于补助对象、标准、项目等宣传的少。由于宣传不到位,造成了村组干部和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片面认识,从而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误认为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给的,人人有份,只要纳入低保就能永久享受,因此,在有的地方出现了竞争参保的现象;更有少数群众不知道享受低保的条件,戏称“吃低保是国家发工资”;部分村干部在对待低保户退保问题上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思想,该核销的不核销,使“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工作落不实。

2、低保对象确定待规范

部分乡镇村组、居委会没有严格按规定确定低保对象,“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成摆设,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都是由村两委会的干部说了算,相当一部分村张榜公布没落实,致使“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走过场,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问题,使不该保的保了,该保的未保,降低了低保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有将不符合条件的亲戚纳入低保对象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先余、吴时怀两户均是现任居委会主任的亲戚,家里常年做生意,收入固定,家庭情况比较好,不符合低保条件却在享受低保;二是有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开初属供销社下岗职工,于08年12月办理养老统筹手续,月享受养老金120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250元;蒿坪居委会王家凤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其子在蒿坪中街开了一个理发店,月享受低保金400元;三是有干部职工遗属在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同时享受低保补助的。如:洞河居委会田先春丈夫过世前为粮食部门职工,现享受遗属生活补助23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100元;四是家里有吃财政饭而享受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原支书常青海,家里开商店,大儿子在县社保局工作,月享受低保金100元;蒿坪居委会有一教师的家属也在享受低保补助;五是有个别农户存在同时享受低保和五保的补助的。如关庙村二组的余发典在与其兄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但五保供养金发放花名表中的名字却是余发检,村干部说余发典与余发检为同一个人,但经过调研组查看余发典的身份证件发现与余发典五保供养证的名字、年龄均不相符;香炉村一组的田宗会在与其兄田宗奎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六是有不分残疾程度、家庭收入状况,一律把残疾人和老年人纳入低保的。而这些残疾人和老年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有一定的生活来源,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却在享受低保补助。七是有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老人推向社会吃低保的。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享受低保的老年人的子女家庭条件并不差,有开商店、开舞厅、开麻将馆、外出务工等,按照家庭收入是完全可以赡养老人的,但子女并不履行赡养义务,并说“国家政策不拿白不拿”。

3、资金兑现环节有漏洞

按照规定,低保金发放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到县信用联社低保专户,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当前我县保障金发放有由信用社“财政一折通”发放、定期到乡镇领取和由有关人员现金等几种形式。城镇低保全部实现了“一折通”,而农村低保和五保目前仅有城关、蒿坪、毛坝实行了“一折通”。调查发现没有实行“一折通”的,资金兑现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较大。如洞河镇低保金由民政办集中在镇政府兑现,由于兑现时没有公布名单、金额,工作人员给多少,低保户就领多少,在该镇红岩村随机抽查十多户所领资金没有一户和民政办发放表对得准的;该镇民政办在兑现2008年五保户每户900元震灾款时,将其分列为2009年1-9月每月100元补助金发放至全镇的五保户,有挪用、套取的嫌疑。说明这种兑现形式存在明显漏洞。

4、动态管理工作进展慢

调查中发现有的低保户连续几年都在享受国家补助,但家庭经济水平有所提高,按照规定不能再享受国家补助仍然享受;多数乡镇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反映低保存在着“好进难退”,低保动态管理进展缓慢。因低保家庭收入不固定,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要定期跟踪随访低保家庭,以随时了解最新情况。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许多低保户采用种种手段逃避甚至抵制检查工作,以冒领多领低保。更有部分低保户,在收入达标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心生不满,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利益,有谩骂、攻击民政、村组、社区干部的现象,阻碍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下岗、失业、疾病等造成的贫困是暂时的,当被保者摆脱困境后,就目前低保工作的运行机制而言,退出机制反应慢是一个普遍现象。另一方面对被保者的经济收人动态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被保者的收入包括劳动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救助所得、意外所得等,但作为主管的民政部门,对被保者经济收入上的动态监控缺乏有效措施,村组、社区干部也很难做到有效监控,使一部分收入高于低保线家庭不能及时推出,因而被保者的救济标准审定和“脱保”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

5、“五保”工作需加强

一是有少数村组的五保户监管责任未落实,有的虽然落实了监管责任但村组干部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疏于检查。二是五保对象多为痴、聋、傻、哑、残,理财能力差,供养金实行银行后,大多不能到信用社亲自领取,由他人代领,在资金使用监管上容易出现漏洞。三是对集中供养的对象,敬老院(安置点)没有专设管理人员,多为临时聘请,存在责任落不实,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人员、编制、经费等有待解决。四是现有敬老院(安置点)太少,不能满足目前五保人员的安置需要,要继续加大敬老院(安置点)的建设力度。

(三)建议及意见

1、加大低保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和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城乡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镇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知晓城乡低保政策。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如低保是国家的救济,不拿白不拿,享受低保是自身无能为力的表现等。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

2、严格低保评审程序

在低保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实行层层评议,层层把关,“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务求公正、公平、公开,力求做到“不漏保一户一人,不错保一户一人”。民政部门要查“村评”记录,看有无群众代表参加;要重点监督公布环节,要公布举报电话,要查公布内容全不全、范围广不广、次数够不够。防止村组搞形式,走过场,把好进口关。要坚决纠正部分村在低保评议中以“村两委会”代替应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其他人员”组成的村级评议小组评议低保对象的问题。

3、积极推进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入户访视,做到低保类别清、致贫原因清、补差金额清、家庭收入清、家庭住址清。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金,对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坚决停保。工作人员要克服畏难情绪,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真正把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制定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建议在入保时同时签订《脱保协议》,细化低保户的责任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从制度上促使低保对象消除依赖思想,坚持自力更生,早日改善处境,走出低保范围。

4、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民政部门要严格坚持审批制度,不因任务重、工作多而减少审批环节。要制定和完善科学的量化标准,使低保对象的界定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要始终坚持申报对象公开、家庭经济收入公开、审批金额公开的原则,把农村低保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强化低保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混吃低保、骗吃低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要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建立城乡低保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形式,加快农村低保“财政一折通”工作进程,在尽快实现社会化发放的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总结研究行之有效的发放形式,确保资金安全。三要严格按政策标准适时调整保障对象及补助金额,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杜绝“一保定终生”、“养懒汉”和保障标准长期不变等现象,提高农村低保的整体效益。四要逐步完善和实施监督的多元化管理,通过民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监督,防止、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必要对乡镇民政办管理的低保和五保资金分批进行审计,以堵塞漏洞,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五要积极探索把城乡低保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脱贫新途径。各乡镇政府及扶贫办、民政、农业等部门,要探索城乡低保与相关配套政策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特别是低保对象在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或帮扶措施,为其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切实增强低保户的“造血功能”。积极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寻求就业渠道或脱贫项目,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工作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让低保家庭早日脱贫。

二、关于##同志个人履职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同志自2004年8月担任民政局局长以来,能带领局党组一班人,围绕县委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职责,按照“统筹兼顾,单项突破,点上创新,面上拓展,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阳光、安全、法制、和谐”四大民政,着力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注重了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同志上任后狠抓了班子队伍建设和机关制度建设,围绕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在系统内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从而增强了民政干部的学习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政意识,干部作风发生了明显转变。工作中能够接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听取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二是坚持了项目带动,提升服务水平。经过筛选论证,编制上报项目17个,申报中、省投资1.16亿元,已争取到救助站、减灾安居工程、社区建设、乡镇敬老院、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止2008年底投资2530万元的县救助站、殡仪馆、部分敬老院已竣工,投资1920万元的安居工程,建成553户,安置2208人,民政项目建设进度加快。2008年底纳入城市低保37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76.2万元;纳入农村低保17552户320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026万元,城乡低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县城乡低保、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累计投入28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对大病对象实施了有效救助,医疗救助基本实现城乡覆盖。将全部五保户2714人纳入供养范围,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所,集中供养370人,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去年“5•12”震灾后,及时争取国家赈灾资金,下拨乡镇灾民建房资金2296.42万元、生活补助资金517.52万元;发放救灾粮58万斤、棉被3000床、棉衣1600件、单衣5000件;完成灾民建房1088户2827间,解决了3438人灾后住房问题,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婚姻登记、优抚抚恤、城乡社区建设等社会事务工作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坚持了依法行政,努力打造阳光民政。民政一班人能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婚姻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行政执法上岗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办事程序。对群众关注的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补助、社会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等“热点”问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民政项目建设争取力度不大,进度缓慢。虽然编制上报了17个项目,申报中、省投资额达1.16亿元,但到位资金仅2000多万元,只占申报计划的20%。已争取到的在建项目进展也缓慢,如:县城居民十分关注、迫切需要的殡仪馆修了几年还未正式投入使用;安置点建设也不能满足当前五保集中供养的需要。二是城乡低保工作和五保供养工作急待加强。城乡低保扩面后,民政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低保对象确定不合理、资金兑现有漏洞、动态管理难开展等问题;五保户供养也存在着监管责任未全面落实和集中安置点少等问题。三是民政款物的发放、管理待规范。民政工作量大面广,工作人员经手的款物较多,工作性质既严肃又敏感。过去由于交通不便,通讯不畅,金融服务差,款物的发放都是打表格,盖章子领取。现在交通、通讯、金融服务条件大为改善,民政款物的社会化发放时机已成熟,但财政一折通仅在城镇低保发放中实行,而低保、救灾等其他民政资金的发放只在少数乡镇实行,造成了如洞河镇低保金发放难核实、五保震灾补助挪用套取等问题。

县长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根据县委推荐,我作为县卫生局局长人选,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讨论任命,我感谢组织的信任和重托,如果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将恪尽职守,依法行政,勤政廉洁,不辱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学习 ,提高素质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饯行“三个代表”思想实质,全面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总书记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时俱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在工作中增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提高综合决策能力和行政领导水平,努力学习现代领导理论、行政管理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特别要认真学习医疗卫生、防疫妇幼、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保健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学习各级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总结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我县卫生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提高解决和处理新形势下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能力。

二、认真履职,依法行政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按照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高效运作,完成各项卫生工作任务。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加强与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主动向人大汇报请示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深入调研,结合本县实际,理清医疗卫生、防疫妇幼、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保健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以改革的精神来推进卫生各项工作。

三是忠实履行职能赋予的责任,强化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任期内努力实现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

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和制度,充分发挥卫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观能动性,协调各方的作用,团结一切力量,使整个卫生系统团队能量得以发挥,促进卫生工作走上新的台阶。

五是摆正位置,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识大体、顾大局、讲原则,处处以党的利益为重,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办事。正确处理好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切实维护好班子的团结,努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牢记宗旨,勤政为民

一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政府组成人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置身于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绝不、奢侈浪费、坚持从严治政,廉洁自律,勤政廉政。

二是以人为本,坚持走群众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思想,以人民愿意不愿意、人民放心不放心、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来衡量自己的工作,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公仆形象;

三是实事求是,勤奋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是要求班子成员和下属做到的事,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规定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态度,树立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和。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担任卫生局局局长职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如果这次县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决不辜负组织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我的期望和重托,竭尽全力的投入工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贡献力量。

县长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湖南省安化县人大从上届开始进行积极的探索,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会议述职,取得了一定成效。由于农村人口分散,外出务工人员众多,加之山区交通不便,在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时存在较大的障碍,需要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述职制度,改进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工作情况。

重制度,使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有章可循

在法律层面上,《代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定期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这是组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述职的法律依据。把法律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还要进一步建立工作机制,细化规章制度。

建立县、乡、村联动的工作机制。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是直接选举的代表,来自社会各界基层和农村一线,地域分散、身份不一、文化水平参差不齐,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才能顺畅地开展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县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代表服务机构对人大代表述职的届期目标、年度计划、步骤安排进行统一研究部署,组织培训学习、考察交流,对各乡镇、各选区的述职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确保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乡(镇)组织:根据基层人大代表履职时间、履职经历、选民要求安排述职的人选,研究确定述职的方式,组织召开述职大会。村配合:同一选区内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积极参与,在县、乡人大有关机构的指导下,动员村支两委成员、党员组长、选民群众广泛参与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听取和讨论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采取多种方式监督人大代表履职。

规范人大代表述职程序。从宣传发动、批次安排、人员培训、选民推荐、会议召开等h节上着力,逐一组织落实人大代表述职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台、网站、公报等县级媒体以及村级广播,全面宣传人大代表述职的意义、部署安排和有关要求,广而告之选区选民,全面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精心选择述职的人大代表。按照先连任后新任、先集镇后乡村、先基层干部后工人农民的顺序,分批次、分年度安排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工作情况。强化培训交流。组织县、乡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学习和考察交流,掌握人大代表述职的法律政策、工作方法。广泛推荐选民代表。根据选区大小、选民人数确定会议规模,在各个自然村组、各个社会阶层中推荐一定数量的选民代表,并欢迎选民自愿参加,组织召开述职大会。

精心组织召开人大代表述职大会。述职大会至少包括四项议程:人大代表作述职报告,从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的人大代表活动、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报告履职工作情况;选民现场提问,由述职的人大代表逐一进行答复;投票测评,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满意度进行无记名测评,当场宣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测评结果;人大代表作表态发言,根据满意度测评情况改进以后的履职工作。

制订并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述职大会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人大代表述职报告、选民现场提问、满意度测评,结合人大代表履职考核情况,及时制订述职后的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整改方案,交人大代表加强和改进,并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督促落实。

重组织,使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有的放矢

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促进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工作情况,使述职工作常态化,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证。

争取党委重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是有机统一的,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离不开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述职同样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同级党委领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人大代表述职的届期目标和年度计划安排,要向同级党委进行报告,重要事项提请党委研究,在党委的领导下部署安排人大代表述职工作。人大代表述职的各个环节,要自觉接受党委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风清气正。人大代表述职所取得的成果、总结的成功经验、收集到的选民群众意见,要及时反馈给党委及有关部门,得到有效处理。

加强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述职工作,需要在人员、场所、经费等方面进行全面保证。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指导平台。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述职指导联席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牵头,县纪委、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县妇联、县人大机关代表服务机构等部门单位组成,明确专人负责,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安排专项活动经费,定期召开会议,现场进行指导,负责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述职的法律、政策、程序、宣传等研究和指导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完善人大代表工作室。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要在原有的工作平台基础上,调整人大代表工作室设置,完善工作制度。人大代表工作室在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研、学习、走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突出做好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把人大代表述职作为带动人大代表全面履职的突破口,成为检验工作室运转机制是否有效的标尺。人大代表设置选民意见箱。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在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下,在选区内的主要生产生活场所设置统一式样的选民意见箱,接受选民群众监督,为述职收集选民建议意见。

深入开展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外县先进做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开展述职工作。指导人大代表写好述职报告。在报告格式、报告内容上进行指导,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主要工作进行全面报告,对选民群众服务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重点报告,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客观梳理,对以后的人大代表履职工作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划,形成质量较高的书面报告,按照述职会议规模进行印发。广泛收集选民建议意见。在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大会召开前,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电话采访、短信联系等方式,广泛征求选区选民对述职代表和人大工作的建议意见,充分发动选民群众,为选民提问、述职测评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组织观摩学习。在召开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大会前,对述职的人大代表,可以组织到外地考察学习成功的经验方法,也可以预先进行模拟述职,保证人大代表不怯场、述职会议有序进行。在述职会议召开时,可以组织选区外的其他县、乡人大代表进行观摩学习,为下次的人大代表述职积累经验。

重转化,使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有目共睹

一项工作成果得到有效运用和转化,才能产生现实意义,才能长期坚持下去,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同样如此。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结束后,可以从四条途径来转化所取得的成果。

交述职的人大代表整改。选民群众对人大代表在述职前和述职时提出的建议意见,由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整理,经选民群众认可后,交述职的人大代表进行研究和整改,促进人大代表以后的履职。

形成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对选民群众反映的有关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由人大代表收集整理,形成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经有关代表服务机构转交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纳入人大机关议事日程。在人大代表述职工作中反映的事关全县或全乡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由人大代表服务机构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报告,纳入县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议事日程,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按照有关程序处理。

县长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创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圆满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思想建设。一年来,常委会按照中央和县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活动中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开展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相结合,通过举办讲座、调查研究、解放思想大讨论等形式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提高了学习效果;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思想观念、履职情况、体制机制等方面认真查找常委会和机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提出改进工作的目标和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全局的思路更加清晰,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创造性地履行人大法定职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参谋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水平。常委会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共形成调研报告16篇,为常委会切实履行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常委会党组按照县委“三问三为”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以“三问集民智,共谋科学发展”为载体,围绕“农村公路建设、柑橘产业发展”等十个方面问题,深入农村社区、厂矿企业,通过参与扩大支部会、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10份调查报告送县委政府领导参阅,为县委科学决策和政府高效行政提供了有益参考。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公路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柑橘产业发展等热点问题,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这些问题及时较好的解决。

(三)促进成果转化,人大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了三个方面的体制和机制:一是完善了监督工作机制,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流程、被任命干部年度履职情况综合测评办法、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工作办法,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制定了优秀代表、优秀代表建议、优秀代表小组、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办法,建立了人大代表履职和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激励机制。三是坚持常委会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了人大常委会机关征集民意邮箱,建立了民意与国家权力机关的直接沟通机制。

二、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各项监督职能

(一)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一是实行了“听取报告必测评,测评结果必公开”的工作评议机制。为了增强工作评议的监督实效性,强化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实行对所有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均当场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当场公开。一年来共听取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柑桔产业发展、节能减排、法院执行工作等“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个,并当场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和人大常委会公报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是实行了“审议意见必办理,办理情况必报告;报告完毕再测评,测评未过再办理”的审议意见办理督办机制。监督“一府两院”把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到实处,是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明确要求。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意见,均提出了明确的办理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县人大常委会听取相关单位关于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票决,票决结果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重新办理,重新报告,重新报告仍未通过的,则启动其它刚性监督措施。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发出《关于税收征管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凤凰山景区开发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等6份审议意见及视察意见。“一府两院”对这些意见都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2009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了建设县城第三小学、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待遇、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入厕难等执法检查意见。针对人大常委会建议,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落实措施。10月底,县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上述执法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执法检查意见中提到的问题均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会议以全票满意通过了县政府的报告。

(二)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的针对性。

一是围绕经济工作进行监督。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常委会把监督经济工作作为重点议题之一。2009年共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8年财政决算和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收支审计情况等有关经济工作的专项报告5个。在审议这些报告的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还存在农业生产抵御灾害和抗风险能力不足、工业企业效益下滑、部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困难较多、完成全年财政收入压力较大等问题,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保险机制和农村服务体系;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和企业生产调度工作;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全面推进项目建设。为确保这些意见的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分别就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凤凰山景区的开发建设情况、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促进了全县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

二是突出民生监督重点。常委会抓住社保、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等民生问题,开展视察、调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有关问题整改落实,促进了全县社会事业协调发展。2009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研究解决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尽快启动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医疗救助项目等具体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对中度以上精神病人的治疗费用实行了政府全额支付,对县城残疾人住房困难户全部纳入了住房补贴对象,对城乡残疾儿童进入特殊学校就读实行了全部免费。切实加强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转办、督办,把切实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妥善地解决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和要求解决的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使人大真正成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是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常委会把促进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选准突破口,加强监督检查。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要求县法院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办法;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为执行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第21次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治安处罚法,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加大处罚力度,对破坏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态度坚决,严厉打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监督司法公正的同时,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对县人民政府报送的《××县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2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依法进行人事任免,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

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统一,严格按照组织法、监督法规定,认真行使任免权。一年来共依法任命县政府代县长1人、副县长3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2人,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27名,为实现“四县”目标、促进××科学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县委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转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常委会审查批准了2008年财政决算,对全县农村水利综合规划、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建设刘家湾基础设施项目等重大事项及时作出了决议决定。4月,根据“扩内需,保增长”的需要,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承接省政府债券转贷资金2000万元,调整2009年财政预算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这一调整方案,并就转贷资金的使用提出了“必须严格使用途径、必须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必须全面加强监督、必须严格建立还贷基金”四项要求。8月,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举债3000万元建设刘家湾基础设施项目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认为建设刘家湾基础设施项目是扩大县城骨架、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安置库区移民的需要,决定批准县政府的这一议案。为确保财政担保资金的零风险、高效益,县人大常委会在作出这一决定的同时,向县政府提出了建立成本控制、收益分配、债务偿还三方面的管理机制的建议。

四、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创新代表履职服务方式

一是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通过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宜昌人大》、《××人大工作》等资料,通报常委会工作,方便代表知情知政。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的重大调查、视察活动,拓宽了代表管理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途径。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牢牢抓住代表小组这个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建立起市、县、乡三级代表联系网络,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了12个方面的“民生课题”大调研活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3份,提出有关民生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3条。通过上下联动,共同活动,激发了全县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投身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不竭动力。

二是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和落实。继续坚持常委会正副主任领衔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从人大代表提出的80件建议中,选出6件重点建议,分别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进行重点督办。修改完善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法,实行代表建议办理“两分离一测评”制度,即建议的办理由“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绩效的考评则由人大常委会负责,实现了代表建议满意与否真正由代表说了算。“一府两院”建议办理结束后,须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并进行满意度综合测评,测评结果在常委会公报上予以公布。“两分离一测评”有力推动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落实率达47%以上,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99.2%,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如交通、卫生、饮水、社保等领域的困难和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

三是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党的十七大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2009年3月,在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县政府柑橘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之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了向全社会征求××柑橘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通知仅发出一个多月时间,全县乃至全国的柑农及有识之士积极响应,共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供有关柑桔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50多条,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意见。自此以后,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征集民意邮箱,常年对社会公开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征集主任会议议题、常委会会议议题的来源渠道。除此之外,县人大常委会还通过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下访约访等多种途径,使民意能够直达国家权力机关,为了解人民心声、集中全民智慧、凝聚全民力量搭建了平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县长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根据廉办发【2020】4号《2020年度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有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本人10月到党校就职以来履行工作职责、廉政建设、学习、学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是坚持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从严治党为主线,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教育以及当前正在开展的“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活动等都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十八届六中全会以“从严治党”为主题,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使从严治党走上了制度治党的新的里程碑。我作为县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深感自身肩上责任重大,抓好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当之无愧的工作职责。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关于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县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做到制度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带头改进作风。以持续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以及县纪委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等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我校正风肃纪工作,对上班时间迟到早退、办事拖拉、工作不在状态等现象发现1起,纠正1起,通报1起,绝不留情面。2017年,通过明察暗访,对部分教职工上班不带工作牌、工作中有铺张浪费等现象进行了批评教育,现在基本上杜绝了上述现象的发生。

三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只是“一把手”个人的事情,关键还是在班子,在于全体教师的重视和参与。我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在校内和联系村上廉政党课4次。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加强班子成员及全体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加强政治学习,坚持每周开展1次政治学习,抓好班子及成员的思想教育,使全体教职工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使,抓好党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作风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党的六大纪律中政治纪律是在六大纪律之首,作为县委党校主要负责人,更应该把政治纪律牢记在心。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不说有损党的形象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时刻注重自己的形象和身份。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意识,自觉接受县纪委派驻党校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职责,凡是学校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均要向纪检组长张晓波同志汇报,每期校委会记录均要报送纪检组长,并认真听取纪检组长的意见和建议。如,2017年新进党校教师方案以及学校新教室教学设备购置等,均听取了县纪委派驻党校纪检组长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接受监督。

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到党校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的部署、干部推荐任免、奖惩等事项,我没有搞“一言堂”,都是先召开校委会,提交班子集体讨论,如关于党校新教室教学设备购置、3至5楼过道吊顶、评先选优等。完善校委会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认真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凡重大决策前我和班子成员坚持广泛征求和听取基层职工和学校离退休老同志意见,杜绝“一言堂”。

三、廉洁从政情况

一是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按照《准则》对领导干部“四个坚持”的要求。做到公私分明、崇廉贱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严守道德高线。在工作中,不贪不占,不是自己该得的,1分也不拿;在生活中,不公车私用,不私账公报,做一个清正廉洁、两袖清风的领导干部。

二是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年初根据县纪委有关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如实填写有关个人事项报告,不虚报,不漏报,没有办理出入境签证等。

三是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没有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从业经商。学校临聘人员、学校维修以及学校购买办公用具等事项一律由学校办公室或者临时成立的专项领导组负责,我个人不与相关人员接触。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办公情况。办公用房没有超标,我个人与退居二线领导王国海合用1间办公室,面积15平方米左右;党校公车于2016年9月上交县委机关事务办,在之前没有公车私用,严格公车管理;个人住房目前只有1套,在泸县玉蟾街道政府小区,面积170平方米左右。

二是婚姻情况。婚姻无变化,妻子目前在县总工会上班,女儿在泸县国税局上班,没有在国外学习、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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