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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申报材料

奖学金申报材料

奖学金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男,汉族,生于1987年8月21日,工业工程系勘察06-5班学生。于年9月份入校,现为二年级。在第一学年中各方面表现较好,能够团结同学,关爱他人。该生自入学以来便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思想素养,学习刻苦认真,学习成绩均在班内名列前茅,在学习上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中,各科成绩在班中均名列前茅,得到了老师们的认可并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的各类活动,获得一致好评。

该同学在思想上一贯积极要求上进。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有着坚定的主义信念,坚信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加强与同学的思想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同学的思想动态,努力以良好的形象鼓舞、激励周围的同学,努力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并且利用它不断进行自身剖析,修正自身思想认识偏差的地方。善于总结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弥补自身缺陷。由于在思想上与时俱进,在行动上努力实践八荣八耻,该生正直善良,关怀他人,与同学总能和睦相处,融成一片。

另外,他热情助人,尽其所能的帮助同学,深得同学信赖,在班级中树立了良好的个人形象。他与宿舍中其他同学也能互相帮扶,齐头并进,并于第一学年被学校评为“优秀文明宿舍”。

综上所述,该生在第一学年,通过老师的指导和自身的努力,无论是在思想进步性、工作能力、学习表现上,还是在积极参加社会社会实践、学校活动上,以及与同学的相处等方面都比较出色。认真履行一位学生应尽的义务,并以学习为第一要务,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是一名多方面综合发展、品学兼优的新时代的大学生。

我与当代的大学生一样同样拥有伟大的抱负和崇高的理想,作为跨世纪的一代大学生,我们应当立志成才,勇攀知识高峰是我们的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报效祖国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我从小渴望学习,渴望知识,因为只有具备高素质的人才能在社会发展的大潮中立与不败之地,才能与时俱进,才能肩负起时代的重担。我希望能以自己的绵薄之力为祖国,为人民做一份力所能及的贡献但家庭情况的现状使在学业的前进的路上蒙上了黑影。巨额的学费使我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为了完成学业,完成自己的大学梦实现自己的抱负,特此申请,望组织上给予批准!

奖学金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上报材料的格式,以便进行统一评选和上报,现将此次上报材料的有关填写说明如下:

一、关于申请书的格式

1、申请书封面格式

封面上必须写上“申请书”(黑体、一号字),如:国家奖学金申请书。其他填写信息包括:

学校(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必须填全称);系(如“理工系”系名必须填写全称);专业、班级(如“2008级生物技术专业1班”专业名称必须填全称);学号;姓名(仿宋,小三号字)。

2、申请书正文格式

题目,二号,黑体;

内容,四号,仿宋字体,1.5倍行距,页边距2.5cm.;申请人签名部分,必须是学生本人黑色水笔或钢笔的亲笔签名,不允许打印;正文字数在2000字左右(必须涵盖所申请奖学金评选条件的所有内容)。

3、申请书必须按照附件中的格式书写,内容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书写;申请书材料装订一律在左侧,保持封面排版美观。

二、关于审批表的填写说明:规范、认真、细致。

三、上报评审报告和评审情况登记表。

四、上报各系汇总的材料时,请该系附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生的名单,内容包括姓名、系、专业、班级、学号、获奖类别、困难认定等级等。

五、以上材料请各系认真把关,仔细核对材料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杜绝明显的语法、标点和文字错误和材料的格式错误,并均以word的版式打印上报。

附: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参考样本

参考样本

学系专业、班级:学姓

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社会科学系2005级法学专业一班的同学,男,1986年10出生,中共党员,河南省XX市XX县人,现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理由如下:

一、成绩优秀,学术研究潜力大

1、发表《我国法律界在“主义”问题上存在的两种极端倾向》于《中国报道周刊》2003年11月总第332期(),随后被广东省基础教育信息资源中心()、黄金教育资源站()、都乐网(),刊登我在学校参与的各项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的文章和照片,把自己的信息与学院、学校的信息紧密联系在一起,以一个优秀学生的身份向外界展现,为我们这所创立只有5年多历史的新型学校打造一个强有力的“软广告”。

奖学金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第二条专项资金每年由“三创”载体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根据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申请,经财政局审核,管委会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由领导小组和财政局共同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诚实申请、公开受理、科学管理、注重实效、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管委会下发的《关于加快软件科技园和文化创意园发展的若干意见》(城委发〔〕24号)中对软件和文化创意企业的扶持条款。

(二)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软件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政策中应由配套的资金。

(三)对建设公共技术平台项目的建设单位的补助。

(四)对软件和文化创意企业投放的种子资金及风投资金。

(五)招商和参加或主办各类专业活动、展会的经费。

第四条“三创”载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日常受理、初审和汇总,财政局负责审核,管委会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负责审批。

第五条申报专项资金的单位及个人根据专项资金各类项目的申请条件和申报要求,编制并提供申报材料。

第六条企业开办补贴。申请企业提交工商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复印件,“三创”载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汇总,财政局审核,报管委会领导批准后按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给予5000元、50万元以下的给予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第七条企业财政贡献奖励。按企业对地方财政实际贡献大小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关于统一服务业扶持奖励政策的意见》执行;对取得省级软件企业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的企业,从企业认定当年起,3年内按企业缴纳各类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全额奖励。企业申报时需提供完税凭证、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复印件,认定企业还需提供省信息产业厅、省文化厅出具的认定文件或证书。

第八条认定企业人才奖励。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企业提供市级以上认定文件或证书、聘任资料,由所在企业统一申报。经审核和批准后,5年内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进行奖励,其中:年总收入6万元以内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逐年全额奖励,6万元以上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缴满5年后,在购买汽车或在购房时给予全额补助。

第九条人才引进和培养补贴。对录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正式员工达到20人的企业一次性补贴2万元,以后每增加20人一次性补贴2万元,同时,对录用5名以上硕士研究生的企业一次性再补贴2万元,但同一人员不得享受第二次补贴。企业申报时需提供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第十条企业房租减免或补贴。企业享受减免或补贴的面积按每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不超过1.5m2与每位正式员工不超过5m2之间孰低原则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20m2。企业租用园区提供的办公用房,在享受减免的面积内第一年免收房租,第二年减半征收房租;企业租用非园区提供的办公用房,按确定的补贴面积进行补贴,开办第一年的补贴标准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20元,第二年的补贴标准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10元,实际租金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第十一条企业认定、认证奖励。研发机构被认定为部级、省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软件企业经省信息产业厅认定为省级软件企业的、文化创意企业经省文化产业厅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软件企业通过CMM/CMMI2、3、4、5级认证的,在省、市补贴外再分别按5万、10万、15万、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在通过认定、认证后,凭认定文件、认证合同及证书、认证发票复印件申报办理专项资金补助。

奖学金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组织领导

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联合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具体办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成立评审组,负责对申报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并对有关项目进行评估监督。

盟(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审核整理相关申报材料;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进行项目实地评估;整理相关推荐材料,做好公示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并协助各级科协、财政部门落实计划。

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自治区及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对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全国科普示范旗县(市、区)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坚持“全国百强农技协”、“全区星级农技协”、“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全区星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三、宣传动员

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通过区内主要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牧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牧区专业技术协会、农牧区科普示范基地、农牧区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牧区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牧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和个人向所在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报送典型经验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提供相关登记、奖励有效证件和有关照片;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整理审核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②登记、奖励证件和有关照片③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④3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③公示材料);向所在盟(市)科协和财政局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盟(市)科协、财政局汇总所属旗县(市、区)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整理,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向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各盟(市)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在推荐名额内,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五、公示监督

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将本行政区域内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上报所在盟(市)科协、财政局。

奖学金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一、奖励对象及基本条件

1.奖励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含各区中等职业学校和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2.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4)学业优秀,在校成绩名列前茅,受到公认;

(5)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

各区、高中阶段学校可按照申请高中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及本区、校实际,制定具体的综合测评办法,对申请高中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测评。

二、奖学金等次、标准及名额分配

2008-200年度,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奖学金总名额为1400名,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300名,标准为每人1000元;二等奖学金500名,标准为每人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名,标准为每人500元。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根据各区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以及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人数,确定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各区按照市确定的高中奖学金推荐名额,确定各学校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对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宏志班”的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高中以及部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应适当倾斜。

具体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评审程序

(1)各学校要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高中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财〔2005〕23号)和本实施方案精神以及本区、校制订的综合测评办法,并将市、区教育局下达给本校奖学金推荐名额及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进行公告,做到人人知晓;

(2)学校根据高中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按照文件要求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3)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高中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财〔2005〕23号)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区、校制订的测评办法组织考核、评审工作;

(4)学校按照市、区下达的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并将推荐学生的名单在学校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的学生认真填写《*市人民政府高中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各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6月30日前,将被推荐学生的《*市人民政府高中奖学金申请表》及学生名单分别上报区教育局基(中)教科、职教科。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和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分别直接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职成教处;

(5)各区教育局对申请奖学金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按文件要求填写本区《2008-200年度获高中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并于7月5日前分别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职成教处(《2008-200年度获高中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要同时交Excel格式电子稿,基教处:*;职成教处:*;

(6)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组织评审组,对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和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审核推荐的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批,并于7月10日前,将拟获高中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在*市教育局政务网公示一周;

(7)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将获得高中奖学金的学生名单通知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和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如有学生不符合奖励条件的,所推荐的学校不再补充推荐其他学生,结余奖励资金转入下年度统筹使用。

(8)获得奖学金学生的《*市人民政府高中奖学金申请表》由所就读学校留存一份,另一份装入学生本人档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留存《2008-200年度获高中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

四、高中奖学金的发放

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将高中奖学金拨付给各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后,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按照工作程序和规定时间,作好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

2.高中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实行公示制,各学校在向市、区教育局报送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之前,应按要求将推荐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