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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培养人考察意见

入党培养人考察意见

入党培养人考察意见范文第1篇

一、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

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制度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入口,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方法。能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训教育和现实表现;能使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思想认识、党性观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及本人对工作、思想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的改正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同时,也可以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增强党的观念,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指导、教育和帮助,更多地接受党内生活的锻炼。

二、制度内容及要求:

(一)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使培养教育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特制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①凡经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为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都应实行写实登记制度;

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根据考察对象实际表现每季度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在填写过程中要以对党和本人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并妥善保存,注意保密;

③入党积极分子写实登记主要记载入党积极分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的表现;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本人对这些意见的认识和态度;本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

④在培养人认为被培养对象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时,应报告支部。由支委会研究确定是否可以发展,如尚未成熟,可继续培养;如果发展有严重问题,不能继续作为培养对象时,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收回。

⑤支部大会通过其入党后,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连同其它入党材料一并上报党委,作为审批时的依据,并存入档案。

(二)、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为了进一步考察和提高预备党员党性观念、宗旨意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特实行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①凡经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都应实行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②各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③预备党员根据自己基本情况及本人思想动态,积极向支部组织委员汇报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表》,介绍人也应根据培养情况,表明自己意见并在写实登记表“介绍人意见”栏填写意见;写实登记制度实行按次序每季度填写一次,填写之后,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审定保存;

④考察期满,党小组根据预备党员现实表现及介绍人意见,经党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党小组意见,由党小组组长填写意见并签名;党小组讨论通过后,再上报支部,经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是否按期转正意见,支部书记负责填写意见并签名;

⑤在落实写实登记制度过程中应全面包括思想、学习、工作表现情况。

三、几点要求

1、各党(工)委要提高认识,明确实行写实登记制度的意义,做好制度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2、各党(工)委要做好所属支部制度落实工作的指导与检查;

入党培养人考察意见范文第2篇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 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金医学院推优规定(团总支)

关于推荐优秀学生列入建党对象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的发展,培养造就一批政治思想过硬、专业技术能力强,能够担负重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扩大党积极分子队伍,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推荐优秀学生列入建党对象的规定:

一、推优标准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2、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克已奉公,关心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奉献,对集体的工作兢兢业业。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团的纪律,积极参加班团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在班级和基层组织中起骨干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本学年获院级以上各类奖励(优秀团员、优秀班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等)。

6、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院业余党校学习取得

结业证书。

8、获院团总支授予的"星级青年志愿者"以上的荣誉称号。

9、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推优程序

1、团小组向团支部推优,每学期二次。

2、团支委向班主任汇报商讨后,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候选人。

3、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院团总支下发的推优表。

4、各班团支部将推荐表上报院团总支,院团总支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并广泛征求有关科室、系部和有关任课教师的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后,推荐名单上报党支部。

5、学期末院团总支了解各系推优发展情况,每学年总结上报院党总支。

3、确定推优名单(团总支)

团总支对各团支部上报的推优名单进行考察,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团总支汇总梳理学生表现情况,确定的优秀同学名单,发放、填写《优秀团员列入建党对象推荐表》,分别报各系党支部。

4、确定考察对象(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经团总支推优上来的同学,须经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确定为考察对象,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上报党总支组织部门备案。

5、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公示无疑义,党支部要通知其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

6、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7、定期考察(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

积极分子(考察对象)、党小组还要定期进行考察。将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党支部

8、党支部征求意见(党支部)

向党内外群众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9、思想汇报(考察发展对象)

每季度至少交一份思想汇报(书面),

10、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确定预备党员(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确定预备党员的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重点进行培养教育。

12、向党总支报告(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

13、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4、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

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6、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总支(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7、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8、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9、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20、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1、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2、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

23、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缴纳党费。

入党培养人考察意见范文第3篇

申请入党同志经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支部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材料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表现情况;

2、党内外群众反映;

3、政治审查意见;

4、党支部考察意见;

5、预审意见;

6、公示情况。

一、如何填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的时间应是经过分党校普及班学习(可以从第一次进入分党校普及班学习的时间算起)且距发展时间一年(从XX级起还应有分党校提高班的结业证)。

二、如何填写“半年考察意见”?

由两名培养联系人分上下半年两次填写,填写内容为该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以及培养联系人的意见。第一个半年考察意见的落款时间距离发展时间半年左右,第二个半年考察意见的落款时间为发展时间一个月左右。

参考例文:

经过半年时间的考察,**同志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段时期内,**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表现,有意识地培养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基本素质,继续加强理论方面的学习,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超越自我,在学习与生活中全面平衡提高,继续发扬自身的优点,团结同志,共同进步,希望能持之以恒,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应多做自我剖析。

第一季度考察意见**同志经过党组织的考察,光荣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这充分显示了其在本阶段在思想认识与实践基础上的进步。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表现,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方针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同时,也应该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争取更大进步。

第二季度考察意见,**同志较前段有更大的进步,这段时间内,**同志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积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应用先进的方法论指导实践,在理论上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学,热爱生活,在同学当中树立了良好的典范,在今后的学习当中,应注意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多关注时事,政治敏锐性与把握大局的能力有待加强。

第三季度考察意见,**同志在更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学习生活中能够联系群众,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助人,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中刻苦努力,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在同学当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但是,还应该看到**同志在自身性格的历练方面应多多加强,待人接物应更加热情开朗,做事也应更加大胆泼辣,争取自身的全面突破。

第四季度考察意见**同志在考察期内,自我发展稳定,一方面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理论,应用先进的方法论指导实践,在理论上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关心时事,另一方面,在学习生活当中,用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志,共同进步,全面提高。

三、如何填写党内外群众反映?

应如实填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大多数群众的意见。(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四、如何填写政治审查意见?

应填写政治审查的时间、形式、结论。(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五、如何填写党支部考察意见?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的表现,以及党支部作出的结论性意见。(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六、如何填写预审意见?

应由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即分党委、党总支)填写对新发展党员对象的预审意见。(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参考例文:

同意╳╳党支部╳╳同志的政审意见,经审查,该同志的入党材料齐备,入党程序规范,基本符合入党条件。(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七、如何填写公示情况

应填写新发展党员对象经党支部大会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在新发展党员对象的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公示的时间、内容、群众反映,以及依据群众反映情况做出的处理。(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以后)

入党培养人考察意见范文第4篇

党员发展工作是党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

1、以邓小平党的建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突出时代特点,以提高质量为目标,扩大民主,严格程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2、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注重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3、各党支部每年要根据学校党委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自身实际,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情况,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计划,每年十二月中旬将下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报党委办公室。制定计划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防止分指标,卡比例的做法,要求每年的五月底前做好毕业生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组织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入学前已提出入党申请的,申请时间从申请书注明之日算起,但入学后,需要再次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团组织“推优”后(工作程序见《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工作制度》),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根据推荐情况以及申请人的平时表现,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报党委办公室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指导其填写《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1)各党支部根据情况可联合或单独举办业余党校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章学习及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学习期满由党委办公室出题进行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没有经过培训或结业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发展对象)。

(2)党支部要向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活动,在实践中锻炼和培养。

2、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1)考察期必须在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2)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培养联系人交书面思想汇报,联系人、党支部要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将考察情况记入《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3)在中学期间已经是积极分子的,各党支部可以继续培养教育,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接收

1、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指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8—10人),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拟重点发展对象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6人。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将其列为重点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3)记录人要真实记录党内外群众反映的情况并逐一记录谈话意见,将座谈会原始记录归入其档案中。

2、通知拟重点发展对象撰写入党自传材料。入党自传材料是申请入党的同志为了让党支部了解自己的成长过程、学习和工作的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而向党支部递交的介绍自己的材料。

  3、对拟重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4、打印拟重点发展对象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单并注明班级排名情况(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现象不列入考察范围)。

5、整理拟重点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推优表》、思想汇报、个人自传、党校结业证书、成绩证明材料、座谈会记录、政审外调函、《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等。

6、对拟重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方法见《中共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公示制实施办法》。

7、党支部审阅材料并结合公示情况,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认为可以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的,应及时向党委报告意见,填写《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同时附送拟重点发展对象预审材料,报送党委同意。

(1)教工的预审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审批表、个人自传、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书、群众座谈会记录、政审材料、《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

(2)学生的预审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推优表》、思想汇报、个人自传、党校结业证书、成绩证明材料、座谈会记录、政审外调函、《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

  8、学校党委对拟重点发展对象预审通过,同意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9、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其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情况、工作表现、个人经历等,如实向党支部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介绍意见。(3)向支部大会负责任的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被接收成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考察、教育、培养。

  10、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应由申请人本人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填写要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不允许随意涂改。志愿书中“入党志愿”一栏的主要内容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思想和表现,着重填写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路线等的认识和理解,自己入党的动机和目的,主要优缺点,以及表明能否被批准入党的态度。

  11、支委会审查。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2、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并由申请人表示自己对大会所提意见的态度及今后的决心;(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3)预备党员应参加支部大会,但无表决权。(4)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3、支部决议形成后,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党员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和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发展对象材料报党委审批。同时党支部填写《新发展党员简明情况登记表》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14、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接到党支部报的发展对象材料后,应指派专人(一般由党委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人的意见如实填写到《入党志愿书》中。

15、预备党员的审批。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党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要坚持集体讨论,不得采用传阅材料的办法审批。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其所属党支部负责保管。

16、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党委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程序为:(1)唱国际歌;(2)党支部书记致词;(3)新党员宣誓;(4)党委代表讲话;(5)党员代表讲话;(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五)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1、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每半年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一次。

(六)预备党员的转正

  1、考察合格转正。程序:(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两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2)入党介绍人提出意见;(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4)支委会审查;(5)对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6)公示无异议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同时上报《党员转正情况登记表》党委办公室备案;(7)学校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2、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为半年至一年(限一次)。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校党委审批。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校党委审批。

  4、党员的党龄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5、党员材料的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其材料整理归入本人档案。

三、其他

  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发展对象为学生的,在其毕业前一个月不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各党支部应负责地将他们的各项材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

入党培养人考察意见范文第5篇

入党的时间

一般来说,大学里学生入党与其它单位有所不同,七一期间已是学校放假了。从实际情况看,第一次是五一前后,第二次为元旦前后。不过,也有的学校是十一前后的。

入党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 分子;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

入党的程序

1、个人申请;

2、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

8、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10、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11、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什么人可以申请加人中国共产党?

党章规定: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按照这个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 本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是从事劳动而不是剥削他人劳动 的人;(3)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不只是口头上的,更重要的是有决心和行动;(4)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这是列宁主张的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问题。只有全体党员都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才能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党才有战斗力;(5)愿意按期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有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

2.28岁以下没有入团的青年可否直接入党?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一般情况下,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当从共青团员中发展。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3.入团时间不长的青年可以入党吗?

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应该特别注意培养、接受优秀青年入党。有些青年入团以后,作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就应该及时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因此,团员入党不受入团时间长短的限制。

4.可否在高中学生中发展党员?

党组织对高中学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主要是进行培养教育,帮助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提高对党的认识,明确怎样申请入党和如何争取成为一名和格的共产党员。对个别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高中学生,也可以吸收他们入党,但一定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掌握。

5.临时工、合同工能否申请入党?

临时工、合同工可以申请入党。在一个单位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合同工,均可以向现工作单位党组织申请入党。党组织应持欢迎态度,并认真做好对他们的培养、教育、考察,对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6.归侨、侨眷能否申请入党?

党组织对待积极申请入党的归侨、侨眷,应和国内其他要求入党的人一样,要按照党章规定,积极进行培养教育,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于他们在国外的历史、家庭和社会关系都要做历史的、具体的分析。他们能否入党,主要看其本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和实际表现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7.外出务工经商的人申请入党,应该如何提出申请?

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申请入党,若其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单位或地点,应向现工作单位或经商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否则,应向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其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其原单位党组织或其户口所在地党组织要热情接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入党申请,并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常督促他们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他们在外出期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开展批评教育,当他们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后,及时将他们吸收到党内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也要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积极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8.被招工或招聘到乡镇企业或机关工作的农民要求人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农民被招工或招聘到乡镇企业或机关工作,虽然户口没有随之迁移,但如果时间超过一年,应向现所在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其中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其户口所在地乡(镇)和村党组织意见,可以发展他们入党。但要特别注意,无论由哪里.办理其入党手续,双方党组织都有责任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并主动沟通情况,积极开展工作。

9.长期借调的人员申请人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长期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申请入党,如果借调时间在一年以内,应向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由原工作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果借调时间超过一年,则可以向借调单位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由借调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对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原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由现借调单位党组织负责发展其入党。

10.公派出国人员要求入党有哪些规定?

公派出国工作或学习的人要求入党,在国外期间应向其现在国外有关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对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可由有关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党手续,并报上级党委(我国驻外使领馆党委或驻外劳务公司党委等)批准。其预备期满后,如在国外期间,因党员比较分散,无法及时集中讨论的,也可待学习、劳务或工作期满回国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国外党组织的鉴定,由回国后工作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11.城镇个体劳动考能否入党?

以个体劳动为主,或请一两个帮手,带少量学徒的城镇个体工商业劳动者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是社会主义所需要的。他们提出入党申请,党组织应认真对待,加强培养教育,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按照党章规定吸收入党。

12.待业青年如何申请入党?

待业青年如果具备党员条件,也可以吸收他们入党。由于待业青年归街道管理,所以,待业青年应向其居住地的街道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由街道党组织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13.残疾人是否可以申请入党?

党组织对待要求入党的残疾人,应当像对待正常人一样,只要本人积极要求入党,具备了党员条件,能够发挥一定影响和作用的,党组织就可以吸收其入党。

14.被劝退和自行脱党、退党的人可否重新入党?

被劝退和自行脱党、退党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慎重态度。他们中的有些人经过党的长期教育,提高了政治觉悟,对自己的过去表现检查认识深刻,可以重新接收其入党。

15.受过开除团籍处分的人能否入党?

曾受过开除团籍处分的人能否入党,要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本人对待错误的态度以及现实表现来确定。如果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的考验,证明确已改正了错误,本人积极要求入党,经党组织严格审查,认为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入党。

16.有宗教信仰的人可否入党?

共产党员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因此,信仰宗教的人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入党。在信教比较普遍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党员时要注意区分政策界限。要把在思想上能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为了不脱离群众,在生活中尊重和随顺参加带有宗教色彩的民族风俗活动的人,同笃信宗教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区别开来;把拥护党的主张,积积为党工作,愿意服从党的纪律,但尚未完全摆脱宗教影响的人,同坚持有神论,怀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人区别开来。笃信宗教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同宗教实行彻底决裂,真正树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经过组织考察,认为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才能吸收入党。

17.重新入党的党员党龄如何计算?

重新入党的党员党龄应从重新入党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其前一段的党龄不计算在内。

18.什么样的人可以追认为党员?追认手续和程序是什么?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些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为表彰他们的英雄行为,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党组织可以有选择地追认他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追认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慎重的工作,必须严格掌握。只有那些为革命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事迹突出,生前曾向党组织提出入党要求,一贯表现好,符合共产党员条件,在一定范围内有影响的人,方可追认为党员。

追认中国共产党党员要由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讨论决定,逐级审查后,报省级党委审批。追认党员需要呈报的材料有:①本人生前入党申请书(口头提出申请的需要有党支部证明材料);⑧本人先进事迹材料;②党支部培养、考察其入党情况的有关材料;④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履行追认党员手续的材料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可以向你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书面申请,然后一般他们就会按程序考察你,找你谈话.

有三个阶段.以下是每个阶段需要按顺序所做的工作. 第一阶段,培养、教育、考察阶段: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党组织安排联系人,开展培养、教育,共青团组织推优(凡团员要求入党,须经推优), 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按季考核,一年),党校集中培训积极分子,党组织确定发展对象并向党委上报发展计划,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申请人撰写自传,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上级党组织预审. 第二阶段,发展工作阶段: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谈话,上级党组织审批,院党委审批,党委下发批准通知书. 第三阶段,预备期管理和转正阶段:编入党支部,党组织编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按季考核,一年),举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书,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审批,院党委审批,党委下发批准通知书,党员材料归档.

大学生入党所需准备的材料

《入党申请书》

《思想汇报》若干份

《自传》

《关于吸收同志加入党组织的考察意见》

《关于推荐同志加入党组织的群众意见》

《关于吸收同志加入党组织的党内意见》

《团组织推优入党表》

《查档意见》

《社会关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