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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转正总结范文精选

入党转正总结

入党转正总结范文第1篇

预备党员的入党转正申请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1)标题。可以写"入党转正申请书"或"入党转正申请报告"。

(2)称谓。"敬爱的党组织"或"敬爱的党支部"。

(3)正文。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本人简况。说明本人何时何地由何人介绍入党,何时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何时预备期满。若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要写明何时延长,何时延长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要求。

2、本人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这是转正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应尽量写得具体、详细。首先,要着重写清楚自己成为预备党员以来,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践锻炼,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哪些进步和提高。其次,要按照党员标准和必须履行的党员义务进行对照检查,看自己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哪些方面基本做到了,哪些方面做得不够,还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再次,要总结党组织和党员在讨论自己入党时所指出的改正情况,已经改正的表现在哪些方面;没有改正或没有完全改正的主要原因。总之,要如实地、全面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在预备衣的表现。

3、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如果本人在入党时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而没有说明的,或者是在预备期又发生了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都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党组织说明清楚,以便让党组织更好的了解自己,考虑能否按期转正。

入党转正总结范文第2篇

一、系党课的工作

(一)培训目的入党积极分子理解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自觉加强思想理论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发挥自身作用,从而在各方面积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二)培训情况

1、政法系分党校自成立以来已成功地培训了四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团总支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并由团总支书记填写团总支意见。2、制定每学期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第3周、第18周分别将培训名单、培训工作小结报学院党校。3、分党校由院党委组织部和政法系党总支委员有针对性的以专题讲座、讲座交流、自学等形式进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以培训课程的出勤率与结业成绩相结合,全面的进行最终考核。同时,认真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按时填写考察意见。(1)政法系党总支李洪君书记主讲中国共产党的性质(2)潘荣新副书记主讲中国共产党的发展简史及组织机构、运作方式及其状况,并结合现实,讲授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3)吴进委员主讲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先进楷模。(4)在第四期分党课,院党委组织部的萧炽成老师为入党积极分子讲授了我院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4、分党校开课期间,由团总支的成员完成如下工作:(1)进行教室申请及管理(2)相关活动的策划和落实,如院党委的萧炽成老师指导第四期入党积极分子。(3)做好课堂考勤和纪律(4)进行结业考试的监考工作,通过综合考核,提交系党总支考核报告(5)配合系党总支做好党课结业证书。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上交系学生党支部填写支部意见。5、在本年度,政法系分党校于2009年10月19日至12月7日开展了第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有学员113人,综合考核通过率为95;于2009年3月29日至5月17日开展了第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有学员81人,综合考核通过率为98.

二、院党课的工作

(一)本年度,系团总支均于每学期开学第3周将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列入《发展党员计划表》,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严格按照院党委组织下达的确定发展对象的标准,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接受院党课的培训。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

(二)根据院党委组织部的院党课名单,确定本系的院党课的小组长。

(三)密切配合院党委的工作,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参加院党课培训及相关活动。

三、发展党员材料整理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对入党积极分子一个长期的考察过程。在一年来,团总支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

(一)新生入学,团总支进行了动员发动工作,新生入学的第二个月,即有165名同学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占我系新生总人数的94.3.

(二)团总支积极配合系党总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工作,及时指导发展对象的材料整理,并且进行认真的审查。

(三)入党材料和转正材料上交系党总支审查之前,由团总支的成员完成的工作:1、指导发展对象完善其入党材料,以及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2、认真审查入党材料和转正材料。针对材料中的思想观点、知识文字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3、对于不合格的材料,退回发展对象及转正的预备党员,并指导其进行认真的修改。4、入党材料与转正材料通过团总支严格的把关审查,再由系党总支的通过审查,上报院党委组织部。

(四)本年度,共发展党员85人,预备党员转正共有57人。(五)本年度,共转移政法系毕业生学生党员组织关系59份,及时将材料交由学生处转给毕业生去向地党组织。专升本学生党员共有7名。

四、政法系党员队伍状况*级新生共有党员2名,占*级新生比例为1.1;09级共有党员10名,占同级人数比例为3.3;09级共有党员63名,占同级人数比例为19.1;03级共有党员41名,占同级人数比例为33.6。

五、政法系团总支日常党务生活政法系团总支党务工作接受系党总支的领导,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工作。除了做好系党课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院党课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以及发展党员工作之外,还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本年度,完成了两批政法系学生党员党费的收缴工作,上交院党委

(二)完成了2009年10月份的党日活动,内容为参观东江纵队纪念馆,做好宣传备案工作。同时,通过墙报、征文和党团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宣传党的理论知识,使更多的同学接受党的教育,提高党性,努力向党组织靠拢。

(三)做好政法系党总支的量化考评工作,党务材料的保存、整理备案。

入党转正总结范文第3篇

应主要结合其工作隶属情况将其编入相应的党小组。

2.为什么要进行入党宣誓

举行入党宣誓,是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的一种仪式,它体现了入党的庄重性、严肃性。入党誓词概括了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所承担的政治责任。进行入党宣誓,一方面是表示党对党员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党员向党倾吐肺腑之言,表示自己遵守誓词各项内容的决心。通过入党宣誓,可以鼓舞和激励新入党的同志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言,并努力付诸实践。

3.新党员入党宣誓应在什么时间举行

新党员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以后及时举行。

4.入党宣誓的誓词

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5.入党宣誓仪式由哪一级党组织举行

宣誓仪式一般应由基层党委或支部举行,不宜在党小组会上举行。

6.怎样布置入党宣誓仪式的会场

入党宣誓仪式的会场要布置得庄严、朴素、整洁。主席台正中可挂党旗,党旗上方悬挂“入党宣誓仪式”的横幅。还可把“誓词”张贴在党旗下边,以便于宣誓时领读和跟读。

7.入党宣誓仪式中怎样悬挂党旗

党旗的悬挂应该是横挂,镰刀锤头图案在左方上角。

8.入党宣誓仪式的一般程序

一般有如下一些程序: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宣读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进行宣誓;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也可以请老党员代表出席并讲话。

9.入党宣誓时举左手还是右手

宣誓人应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宣誓。

10.入党宣誓时是否需要有人领读誓词

宣誓时,要由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齐声跟读。领誓人读完全部誓言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报自己的姓名。

11.不同时间入党的预备党员可否集中一起进行宣誓

新党员宣誓应在支部大会讨论和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后及时举行。如果一个党(工)委在短时期内连续批准了几名预备党员,可统一举行一次入党宣誓。

12.可否吸收非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仪式是对非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教育的一种好形式,党组织可以适当地吸收一些非党积极分子参加新党员的入党宣誓仪式,并在参加宣誓仪式之后组织他们谈感想,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13.新党员要有预备期

党章规定,新党员要有一年的预备期。这是为了对党员更好地进行教育和考察,保证党员的政治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一个人在入党前,党组织虽然已经对他做了多方面的考察了解和必要的思想教育,但是,入党后,他能不能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还需要一定时间的考察。有了预备期的规定,党组织就可以在预备期内进一步考察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预备期满以后,党组织就有更充分的根据决定其是否可以转为正式党员。

14.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何时算起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算起。

1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其团籍问题如何处理

根据中组部和团中央书记处组通字(1993)14号文件通知精神,团员入党仍保留团籍,凡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团员入党后仍保留团籍,是党组织赋予青年党员的光荣职责,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应参加党、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出现冲突时,一般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但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工作调动时,团关系随党员组织关系自然转接。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已经办理离团手续的青年党员,自然恢复团籍。团组织应向党组织定期汇报保留团籍青年的情况。

16.上级党组织因审查申请入党者的问题没有及时讨论基层党支部吸收新党员的决议,这个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何时算起

上级党组织在未审批以前,如果发现本人有某些问题需要继续审查时,应当认真地进行审查,待问题审查清楚后,可根据审查情况处理。如果不是由于本人的原因并且本人在继续审查中积极协助党组织弄清情况,各方面表现一直很好,在查明情况后,上级党组织在正式批准其入党时,其预备期应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如果这种继续审查主要是由于本人的原因造成的,则需经支部大会复议,其预备期从支部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17.对预备党员进行深入系统教育的主要内容

⑴系统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并用其武装头脑。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是发挥先锋战士作用的思想动力。因此,党组织必须不厌其烦地反复、深入地对他们进行教育,使其真正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⑵进行以党章、《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是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关于党的建设学说的基本道理,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作为一名真正的工人阶级先锋战士所必须掌握的最起码常识。因此,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系统地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促进他们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论和行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⑶进行理想和宗旨教育。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自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崇高理想和最高追求。要把理想和信念变为执着奋斗的实践,就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党组织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理论和宗旨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自己的共产主义觉悟,树立共产主义信念,自觉努力为人民服务,克服个人主义,反对自由主义,改造世界观,真正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⑷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路线。这条路线,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任务、总目标,规定了实现总任务、总目标的总方针、总政策,全党都必须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因此,党组织必须对预备党员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⑸进行文化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教育。掌握文化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是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的必备条件。否则,缺乏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就很难做好本职工作,也就难以在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一定要注意加强这方面的教育,使他们都成为改革创新、做好本职工作的先锋和闯将。

18.党组织怎样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

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交任务、压担子;定期汇报思想;按期交纳党费。

19.对预备党员进行进一步深入考察的主要内容

⑴考察预备党员的政治觉悟,入党动机。通过实际工作,考察他们是否对党忠诚老实,能否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⑵考察他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了解他们贯彻执行党的决议等情况。

⑶考察他们完成生产、工作、学习任务的情况和实际工作能力,了解他们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等情况。

20.对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的方法

⑴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记录表》,各项记录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务必实在具体。

⑵考察写实的时限和要求。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写实,入党介绍人、党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入党介绍人、党小组长、党支部书记要认真负责地将考察意见分别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记录表》的有关栏目内,以此作为上级党组织考察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待预备党转正后,此表与其他材料一并归档。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仍应按期考察,考察材料可附后。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和考察情况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⑶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党支部、党小组应分别填写综合考察情况,提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初步意见。

2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应怎样要求自己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同正式党员一样,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其他权利和正式党员一样。因此,预备党员必须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只有把义务和权利统一起来,才能做一名合格党员。预备党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党组织的考验和锻炼。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要注意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自己,不断增长才干。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党内各种活动,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取得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要努力克服缺点,争取按期转正。

2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是否要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书面或口头),按照党员的条件,总结和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以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作为讨论转正问题之参考。

2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本人提出转正申请,不是发展党员的必备手续。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无论本人是否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都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根据本人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对转正的态度,做出决议,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在上报材料中对本人态度应加以说明)。

24.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⑴写清自己何时、何地由何人介绍入党,何时预备期满,并向党组织提出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请求。

⑵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要着重写清楚自己成为预备党员以来,在政治上、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和其他方面有了哪些进步和提高。要按照党员标准进行对照检查,看自己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哪些方面经过努力基本上做到了,还有哪些方面做得不够,还存在什么缺点和不足;要总结一下在入党时同志们指出的缺点,哪些已经改正了,哪些方面还不够。没有改正或没有完全改正的原因是什么。

⑶提出今后努力方向。预备党员要根据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表明自己对转正的态度,要针对自己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⑷最后注明申请人姓名和申请时间。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例文

入党转正申请书

敬爱的党支部:

我于×××年×月×日,在本厂×××车间,经×××、×××同志介绍,被党组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到今年×月×日预备期满,特向党组织申请批准我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为此,我把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以及政治、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报告如下:

我从小失去父母双亲,是党把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培养成才,靠人民助学金读完了大学的全部课程。在20多年的学习、工作中,我对党怀有深厚的感情,时刻牢记党的领导,努力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此,我从申请入党之日起,就自觉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地激励和鞭策自己努力为党和人民做好本职工作。

人是要有理想的,没有理想,如同无航之舟。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就是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为了实现这个理想,千千万万个共产党员前赴后继,无私无畏地艰苦奋斗,自觉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因此,我决心为实现这一伟大理想而贡献自己的一生。当我成为中共预备党员时,我们国家正经历了从学潮动乱,进而在北京发展成反革命暴乱的政治斗争。动乱初期,我虽然不赞成少数人的做法,但对极少数人提出的主张、口号表示过同情,对动乱的性质,思想上还是模糊的,这场斗争给我提供了一个自我教育的机会,使我经受了一次严峻的考验和锻炼。通过听党课,阅读党内文件和参加党内其他活动,使我深深地认识到这场政治斗争集中表现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同四项基本原则的尖锐对立。极少数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伙同国际敌对势力,煽动动乱,制造反革命暴乱,目的就是要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复辟资本主义。通过这场斗争,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我进行了认真的反思,使我深深懂得只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观察、分析问题,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生产中,我能够带头完成组织上安排的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时还能够团结同志一道工作,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意见。对自己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工作方法简单等缺点,认真地进行了改正。

我向党组织申请由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如果党组织能批准自己为正式党员,我一定牢记住入党誓言,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党员。如果组织不批准或者延长转正,我一定加倍努力,继续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中共正式党员。

申请人:×××××××年×月×日

25.党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做的具体工作

及时安排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召开党小组会讨论其是否能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同时采取适当措施进一步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及时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小组讨论结果和征求党外群众意见情况,专题研究该同志能否按期转正问题并形成决议,然后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26.预备党员的具备条件需按期转正

凡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没有发现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现实表现好,确实已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⑴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并说明会议是否有效。

⑵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和主要优缺点,提出今后努力方向,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⑶入党介绍人介绍自己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的情况,并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⑷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提出党小组意见。

⑸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管理和考察的情况,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以及支委会对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⑹与会党员围绕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和情况汇报,以及介绍人、党小组介绍的情况和意见,对支委会的报告进行讨论,认真发表意见。

⑺在充分发扬民主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支委会综合大家的意见,提交大会进行表决,并做出决定。表决时,同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

⑻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支部大会表决形成决议后,党支部的负责同志应及时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的相应栏目中。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例文一(按期转正类):

×××同志被接收为预备党员以后,能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并注意改正自己的缺点。一年来,他对所负责的共青团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带领团员和青年开展学雷锋、做贡献活动,使团支部的工作搞得有声有色,较好地完成了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志还存在一些缺点,其主要是不够谦虚谨慎,有时流露出一些骄傲自满情绪。

本支部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经举手表决,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一致同意×××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如有不同意见,应写明。如:不赞成的×名,弃权的×名。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同意×××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中共×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28.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如本人因故不能到会,支部大会则应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

29.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介绍人是否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入党介绍人应该到会。因为在预备党员的预备期间,入党介绍人有对其继续教育和帮助的责任;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上,入党介绍人有介绍情况和表明态度的责任。但是入党介绍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已调离本单位,支部大会也可以进行讨论。

30.预备党员调动工作,其转正问题怎样处理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如有调动,原单位党组织应负责对其做出鉴定。凡是预备期满还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同志,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需要延长预备期或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单位党组织应将延长预备期的理由,或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因及能否转正的意见,负责向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介绍清楚;其转正问题,应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办理。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不能因为不是本支部发展的党员而拖延讨论其转正问题。

31.预备党员带党员证明信到另一个单位临时工作,预备期满时,临时所在支部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携带党员证明信临时外出工作,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临时所在支部不能讨论他的转正问题。临时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应切实负责地向原单位党组织介绍预备党员在这一期间的表现。

32.预备党员因病治疗或长期病休,预备期满能否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因病住院治疗,在预备期满时不能参加党支部大会可以延期讨论他的转正问题。因住医院延期讨论的,如已具备了党员条件,应做出按期转正的决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因长期病休,预备期满时党组织应根据其入党前后和病休期间的表现,考虑他是否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够条件的应予以转正;不够条件的,应考虑延长其预备期。

33.预备党员犯了严重错误,行政上给予纪律处分,预备期满是否可带着行政处分转为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犯了严重错误,如果需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党组织就应首先考虑他够不够党员条件。如果已经不够党员条件,即可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不能带着行政纪律处分转为正式党员。

34.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逝世,是否还需办理转正手续

预备党员逝世一般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但要报上级党(工)委备案。有的预备党员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为了表彰他的模范事迹,可以办理追认为正式党员的手续。

35.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丢失可否办理转正手续

《入党志愿书》是党员入党的主要依据,是党员的主要档案材料之一,应妥善保管。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由于组织上保管不慎或在转递时遗失了,应由组织上负责并可以按照组织手续补填入党志愿书。如果预备党员已经调动工作,原接收入党的党组织应该负责介绍其入党时的情况。在保管或转递时遗失了志愿书的单位要负责证明遗失情况,然后按照组织手续补填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上由党组织签注补填的原因。这个签注可写在“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内。然后,按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该同志的转正手续。

36.预备党员可否提前转正

在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不宜提前转正。这是因为在预备期间,党组织要对预备党员作进一步的考察,预备党员要在党内生活中经受锻炼,争取按期转正。这就需要有一个过程和一定的时间。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经验证明,这是一个比较适当的时间,过短了不行,过长了也不好。

37.在什么情况下要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

一般对有以下几种表现的人应该延长预备期:

⑴入党时条件较差,在预备期间转变不大,但本人愿意继续改正,并且有培养前途的。

⑵预备期间在思想、工作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群众中影响不好,但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⑶工作积极,不怕困难并有一定的成绩,但是思想作风上犯有骄傲自满、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等较严重的缺点毛病,经过教育转变不大,但愿意改正错误的。

⑷入党者虽有一定觉悟,入党后没有什么进步,本人愿意做党员,愿意进步,有可能达到党员条件的。

⑸由于其他原因应该继续考察的人。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例文二(延长预备期类):

支部大会认真听取了×××同志的转正申请和情况汇报,听取了入党介绍人、党小组的情况介绍。对支部委员会的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认为×××同志在预备期间,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还存在较严重的缺点。主要表现为当个人利益和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不能正确处理,往往考虑个人利益较多。如在这次分配住房中,因未分到房子,就一度闹情绪,甚至不上班,影响了工作,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经入党介绍人、党小组的同志和支部领导做思想工作,其对自己的问题有了认识,作了比较深刻的自我批评,决心改正错误,愿意接受党组织的进一步考验。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延长×××同志预备期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表决情况如下:

本支部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名。到会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名。经举手表决,赞成延长预备期的×名,不赞成延长预备期而赞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名,弃权的×名。赞成延长预备期的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希望×××同志在延长的预备期内,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改正缺点和错误,争取做一名合格党员。

中共××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38.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可否少于一年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这一规定说明,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一般应该是一年;少于一年是可以的,但最少不能少于半年。时间再短就起不到继续考察和教育的作用。因为一个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要真正具备党员条件,需要一个过程,组织上考察一个人,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39.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满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可否再延长一次预备期

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无论延长一年或少于一年,期满后仍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应取消他的预备党员资格,不能再次延长其预备期。

40.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发现新的问题,预备期满时尚未查清应如何处理

党组织应积极进行调查,待问题全部查清并做出结论后,再根据本人觉悟程度和具体表现,决定他是否能转正。如需延长预备期进行考察的,用于调查的时间,应算在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内。问题严重,本人表现又一般,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1.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怎样履行审批手续

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是件严肃的事,决定对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同决定预备党员转正或取消预备资格一样,都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42.在什么情况下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一般有下列情况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⑴入党动机不纯,想利用执政党的地位谋取私利搞投机的人。

⑵隐瞒本人历史、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而又划不清界限的。

⑶违法乱纪,品质恶劣,在群众中影响很坏的。

⑷入党目的不明确,有严重个人主义表现,屡教不改的。

⑸严重破坏党的纪律,在党内挑拨是非,闹不团结,经教育无效的。

⑹入党后犯了错误,拒绝检查和改正的。

⑺不履行党员义务的。

⑻经延长预备期并已满延长期后仍不够转正条件的。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例文三(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类):

×××同志在预备期间(或延长预备期间),思想发生变化,不求进取,不能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或有什么错误等具体事实)。经支部成员和党员同志们的帮助,仍无转变。支委会在听取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经讨论,大家认为×××同志在入党前和刚被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时,表现是比较好的。但由于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借工作之便,明目张胆地向当事者索要钱财。党小组和支部发现他的问题后,曾多次对他进行帮助教育。但其置若罔闻,毫无悔改的表现。这说明其已完全丧失了党员的条件,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表决情况如下:

本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所有党员全部到会。经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一致赞成取消×××同志的预备党员资格。

中共××医院×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签发盖章×××××××年×月×日

43.预备党员资格可否提前取消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才能讨论其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在一般情况下,不应提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有的预备党员因犯罪被捕法办,可以提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4.由于历史不清取消了预备党员资格的可否再恢复

在预备期内,因某些重大问题包括历史问题没有查清,而被取消了预备党员资格,不能恢复其预备党员资格。待问题查清后,可以重新申请入党。

45.预备党员因冤假错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平反后其党籍应怎样处理

预备党员因冤、假、错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案件平反纠正后,其党籍问题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一直表现好,现在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恢复其预备党员资格,同时按照党章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党龄从原定转正时间算起;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一度表现不够好,但后来又有转变,现在具备条件的,也可以考虑恢复其预备党员资格,但其党龄应从这次复查、党(工)委批准其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一直表现不好,或后来犯有其他错误,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恢复预备党员资格。

46.可否用拖延讨论转正的办法变相延长预备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用拖延讨论的办法变相延长预备期,是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如果无正当理由党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3个月仍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上级党组织应追究支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47.由于组织上的原因,拖延了批准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算不算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已经具备了转正条件,只是由于组织上的拖延而没有及时转正的,在办理转正手续之后,他们的转正时间应该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仍属按期转正。

48.预备党员转正报上级党(工)委审批,要报哪些材料

预备党员转正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应报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材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的决议和党组织对其考察的材料。

49.在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中,党(工)委组织部应做好哪些工作

在党(工)委审批前要进一步审查发展对象的全部入党材料,看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并向党支部了解其它需了解的情况,有条件的还应采取适当措施进一步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全面考察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审批后要及时将审批结果同基层党组织见面。

50.党(工)委如何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上级党(工)委在接到党支部关于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决议和党总支的审查意见后,要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材料,听取组织部门的意见,及时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办法与接收预备党员的审批办法相同。需注意的是在“党委审批意见”栏内填写审批意见时按期转正的一定要注明党员的党龄从何时算起,延长预备期的在简要注明为何原因延长预备期的同时还需注明延长的具体期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也应简要注明原因。

例文一:(按期转正):预备党员转正时《入党申请书》“党委审批意见”栏填写内容

经××年×月×日党(工)委会议讨论研究,同意批准×××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其党龄从××年×月×日算起。

党委盖章党委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例文二(延长预备期):预备党员转正时《入党申请书》“党委审批意见”栏填写内容

经××年×月×日党(工)委会议讨论研究,认为×××同志尚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决定延长×××同志的预备期,延长期限为一年(半年),延长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党委盖章党委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例文三(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正时《入党申请书》“党委审批意见”栏

经××年×月×日党(工)委会议讨论研究,认为×××同志在预备期间,不能履行党员义务(或犯有××错误),不具备共产党员的条件,决定取消×××同志预备党员资格。

党委盖章党委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51.基层党组织在接到上级党组织的审批结果后应做好哪些工作

党支部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后,支部负责人要与本人谈一次话,对批准转正的要教育其按照党员标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通知其转为正式党员(党龄)的起始时间。对未批准转正或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也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同时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委的批复结果。

52.履行完入党手续后个人材料如何处理

对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党支部要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转正申请、培训记录卡等有关材料交党(工)委存入党员档案(干部者为个人人事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人事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保存)。对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也应将相应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妥善保存(不入个人档案),不得随意丢弃或扩散。

5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再被吸收入党,是否算重新入党?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处分,不能因此影响其以后入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再被接收入党,不能算重新入党,应履行新党员入党的一切正常手续。

54.被开除党籍的人可否重新入党

因犯严重错误而被开除党籍的人,经过长期考验,已经改正错误,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以后,本人如申请入党,经过党组织严格审查,可以重新吸收入党。因受刑事处分而被开除党籍的党员,如果不是由于品质恶劣,有意破坏国法而受到刑事处分,而且,他在犯罪之前,思想和工作一贯表现好,在犯罪之后,对其错误也有正确的认识和深刻的悔悟,在刑期满后,确实改正错误,具备党员条件,本人申请入党,经过上级党(工)委审查,可准其重新入党。

55.自行脱党和劝退出党的人可否重新入党

自行脱党和不够党员条件被劝退出党,又重新要求入党的,必须了解清楚自行脱党和被劝退出党的情况与原因。经过较长时间的考验和党组织的严格审查,证明其确实认识了以前的错误,具备了党员条件,可以重新吸收入党。

入党转正总结范文第4篇

一、发展党员程序

乡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发展条件,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制度上做到“四个严把”。一是严把“入口关”。即: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发展对象确定关、预备党员接收关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关。本人不提出入党申请的不发展,党的基础知识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培养时间不到一年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发展,入党手续不全、材料不齐的不发展,杜绝不合格对象进入党员队伍。二是严把“考察关”。对入党申请人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后,党支部再讨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小组推荐,吸收28岁以下的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推优,经过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要及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必须按规定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列为发展对象。三是严把“民主关”。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其所在党支部要按规定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且形成有结论性意见的综合政审材料。四是严把“透明关”。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党支部吸收预备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必须按规定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发展党员工作主要做法

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在转正以前,本人必须写出书面转正申请,否则,支部不予转正。党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实有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以上;要进行逐个讨论和逐个表决;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会议。党支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以及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需报经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必须指派专人同他谈话。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经党委审批后,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员发展程序应有文字记录的要记录备案。

三、党员入党材料

乡党委在党员发展上,要求入党材料必须齐全规范,所有党员发展材料和入党申请书必须按要求由专人保管。机关、事业单位发展的党员,其入党申请书装入本人档案。入党材料审批严格,入党批准手续完备,形成会议记录。入党材料填写时间要与记录一致,符合逻辑关系。

入党转正总结范文第5篇

(一)党支部会议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工作程序:

1、支委会在认真做好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审查、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意见。

2、召开党员大会,首先由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汇报个人的思想认识和学习、工作及生活等情况;入党介绍人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及自己的意见;然后支委会介绍讨论的意见。

3、与会党员在认真讨论酝酿,基本形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由支委会负责现场统计票数,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三)基本要求:被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参加表决的党员人数及票决结果要在《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栏内填写清楚。

二、全面实行发展党员“一推三公示”制度

“一推”是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推荐结果作为确定培养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三公示”是指把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等名单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

(一)推荐的要求

1、推荐办法:由党支部组织召开推荐会,采取党内和党外群众分别无记名填写推荐票的办法进行。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推荐会,推荐名额一般为3-5名。

2、推荐范围:参加推荐的对象为党支部全体党员和所在单位党外群众代表。党外参加推荐的对象由支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数一般不少于本支部党员数,党外群众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行政村参加推荐的党外群众代表为非党员的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及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

3、结果运用:党支部要从党员、党外群众推荐票数较高的优秀分子中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制定培养措施,加强教育引导。对其中已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员,根据推荐结果,结合群团组织推荐意见进行综合分析,集中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未经过民主推荐或推荐票数较低的入党申请人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包括参加推荐的党员数、党外群众代表数和获得的推荐票数要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如实填写。

(二)公示的要求

1、公示内容: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现任职务、职称等情况;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申请入党时间,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入党的时间;公示的期限、要求及联系电话等。

2、公示时间: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对象的公示在支委会研究同意后进行;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在支委会研究同意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进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在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支委会研究同意后进行。上述公示期限均为7天左右。

3、公示形式和范围: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的基层单位或居住地。特殊情况可以扩大公示范围。公示工作由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负责。

4、对反映情况的处理: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或直接向上级党委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情况及调查结果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对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对象的公示情况还要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内如实填写。

三、试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对象: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相关的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基层党委(党部支)及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党总支书记职责;

(1)认真研究分析党员队伍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切实抓好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3)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培训、检查和指导;

(4)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严格把好入口关。

2、基层党委组织委员职责:本文由2*0年秘书网独家首发

(1)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深入调研,协助党委制定发展党员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指导党(总)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

(3)认真做好发展对象的考察和谈话工作,全面掌握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各方面的表现,严格审查发展的程序,把好程序关;

(4)做好发展党员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3、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职责:

(1)向群众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确定有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

(2)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3)做好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严格按照党章、《细则》和“一推三公示”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和程序;

(4)做好发展党员的自查和总结汇报工作。

4、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职责:

(1)向培养对象宣传、解释党的纲领、章程,使他们明确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2)经常同培养对象谈心,认真了解培养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支部汇报;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如实地向支部大会汇报被介绍人的情况。

(三)责任追究:

1、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更多原创文章来自不重视,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不得力,发展党员工作缺乏计划性,要责成有关党委和主要负责人认真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2、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审批把关不严,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必须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3、违背党性原则,对一些表现比较优秀、党员群众公认的入党申请人故意排挤和阻挠,不及时培养考察或长期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事宜的,对支部书记及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的,予以组织调整。

4、考察失真,介绍失实或弄虚作假,把一些不符合入党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对党委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对党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必要的党纪处分,并取消所发展的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资格。

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受到责任追究的,相应地取消其当年评选评优资格。

四、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逐级负责,抓责任制的落实。深入研究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好规划。总结推广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抓紧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二)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党委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基层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对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并于年初将上年度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对全市发展党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