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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油脂申报材料

废弃油脂申报材料

废弃油脂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随着我国餐饮业规模日益扩大,餐饮废水中排出的废油脂日益增多,其不仅堵塞管网,污染城市环境,而且严重威胁到人体健康。“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涉及范围之广,生产规模之大,出乎人们的想象。随着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传播,“地沟油事件”逐步成为城中热门话题。

1地沟油概述

1.1概念地沟油一般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各种废弃油、劣质油的统称。可分成3类:第1类是狭义上的地沟油,也就是把酒楼、宾馆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或者把下水道中各种油腻的漂浮物收集起来然后通过简单的提炼、加工而成的油;由于这些油通过了下水管道,因此也就形象地称之为地沟油。第2类是把劣质的猪内脏、猪肉、猪皮等经过加工和提炼而成的油。第3类是油炸食品的油由于超过了规定的使用次数之后,重新使用或者添加部分新油再次使用的油[1]。

1.2特点[1]1)物理特点:地沟油上层一般有灰白色油腻漂浮物及食物残渣,还有地下生活污水、果蔬腐败物、生活垃圾(粪便)等物质,捞取收集后经过简单加工,油呈黑褐色,不透明,有强烈的酸腐恶臭气味,凝固点高。2)生物化学特点:地沟油与地下水泥壁接触,含有Pb、Hg、Sn等多种有害金属元素。微生物、寄生虫等会大量繁殖,多种细菌毒素、虫卵等会聚集在一起,油脂逐渐发生水解、氧化、缩合、聚合、酸度增高,产生游离脂肪酸、脂肪酸的二聚体和多聚体、过氧化物、多环芳烃类物质、低分子分解产物等,有些物质如醛、酮等是导致地沟油特殊酸腐恶臭气味的重要因素。

1.3产生现状据统计,我国地沟油的年产生量为300~450万t,约占餐厨垃圾的10%~15%。主要是动物油和植物油的混合物,且以动物脂肪为主[2]。地沟油的各项理化指标见表1。

1.4流通现状地沟油主要流向:①酒楼收集者酒楼、餐馆(低价购买)顾客餐桌;②生产矿山选矿捕收剂(新技术);③养殖场(牲畜的饲料);④化工厂(生产化工产品);⑤工厂和学校食堂。

2地沟油的危害

2.1污染水体地沟油是质量极差、极不卫生,过氧化值、酸值、水分严重超标的非食用油。这种废油脂如处置不当,不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而且还会造成大面积的水体污染。它含有毒素,流向江河会造成水质恶化和水体富营养化,影响污水处理单元效率。

2.2危害人体健康[1,3]食用的油脂可以在人体内贮存和释放能量,以及提供人体所需的脂肪酸,如α-亚麻酸与亚油酸。然而地沟油除了不具营养价值外,其中的脂溶性维生素A、D、E、K都已经没有了正常的生理活性,而且还产生了苯并芘的残留物与芳烃类物质,具有生物毒性、化学毒性和致癌性。一旦食用,将对人身产生巨大危害,造成消化不良、强烈腹痛,导致腹泻,甚至引发癌症。

3地沟油的治理对策

3.1建立地沟油监督管理体制地沟油从餐桌出来,再回归餐桌,经历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黑色产业链[4-5],要想切断这样的产业链,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管系统已是迫在眉睫。因此,针对地沟油监管存在的问题,应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部门的职责分工。如工商部门、食品安监部门、质监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等通过责任落实,不再出现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各级技术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可以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我国市场上出现的地沟油进行检测。只有这样才可以把职责落到实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会因为职责不明而出现各自的职能交错现象。2011年10月,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共8方面23条,包括突出源头治理、实施特许经营制度、严厉查处非法收运处置、防止餐厨废弃油脂回流餐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行政问责等。根据《实施意见》,相关监管部门将督促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向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如实申报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并与获得许可证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这些单位未来申报、收运餐厨废弃油脂的情况将与其证照的年检、延续挂钩,草率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将付出代价。

3.2完善地沟油检验、检测技术由于地沟油经过洗涤、蒸馏、脱色、除臭等环节加工后,很难从外观上准确区分地沟油与正品食用油,我国《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中要求的检测项目主要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苯并芘、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等9项指标,仅从这几项检测指标,无从判定是否掺杂地沟油。因此,我国地沟油检验、检测标准体系亟需完善。目前,地沟油的检测方法主要有水分含量测定法、酸价测定法、胆固醇含量测定法、近红外光谱法、电导率与极性物质测定法、重金属含量测定法、薄层色谱法、荧光法。但当地沟油掺入量较少时,以上方法则很难准确检测出结果,因此其仅适用于初步检测。从2011年12月起,卫生部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沟油的检测方法,共收到762份关于检验方法或检验指标的建议。其中,有281个单位和个人提交了315项地沟油检测方法。卫生部组建了包括油脂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化学分析等领域权威专家和相关机构在内的检验方法论证专家组,通过盲样测试等方式对征集到的方法进行了科学论证,初步确定了4个仪器法和3个可现场使用的快速法,目前正在进一步验证和完善中。

3.3加强群众舆论监督完善地沟油信息披露和公示制度,把在地沟油检测过程中查处的典型案例、上级各个管理部门查处的问题地沟油等有关信息及时公布在固定的公示栏、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有关栏目以及专业的12315信息平台上。通过广播、电视等渠道,针对地沟油问题开展消费者维权的一些知识或者法律方面的讲座,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以及对地沟油鉴别的相关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发现餐饮行业使用地沟油时,能够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曝光黑心饭店,使之无所遁形。这可以建立在有关的维权网站、食品安全信息网、315网的基础上,对地沟油问题进行实时现场报道,让群众可以登录到有关网站对地沟油现象举报与留言。为此,有关部门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对参与到地沟油问题调查的群众给予一定奖励。只有加强、鼓励社会监督举报,针对餐厨废物违法排放、收集、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多管齐下摸排梳理线索,才能坚决取缔非法窝点,追根溯源查清地沟油贩卖链条,彻底摧毁地沟油生产销售网络。

3.4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完善废弃油脂收集和处理机制[4,6]废油脂回收利用需要通过政府引导、统一收运、定点处置等办法,建立产业化处置、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的疏导机制,以形成一条规范有序的产业链条。在美国,食用废油回收主要经过2个步骤:在餐馆和家庭厨房的洗碗槽下方装有厨房废物粉碎机。第1步,人们需要进行初次筛选,先将肉渣、菜叶等不太油腻的食物,通过这个机器直接打碎后从下水道排出;第2步,那些油分含量高的食物需要专门收集起来,倒入专用垃圾桶里,等待专门的公司回收。这些废油统一由美国食用废油回收公司进行回收,但这些公司必须取得卫生和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并拥有专业的运输、回收及加工设备。公司定期从餐馆和居民区回收废油。此外,餐馆如果私自将废油卖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一经发现,将被停业。在日本,政府通过高价回收地沟油,再辅以非常苛刻的舆论监督,禁止地沟油回流餐桌。而德国为了管理泔水回流,为每一桶泔水都贴上了“身份证”,且政府与餐馆酒楼签订泔水回收合同,将回收的泔水制成生物柴油。据了解,德国的泔水油回收率已达100%。为此,建议一方面对餐饮机构的泔水回收给予补贴,避免餐饮垃圾流向地沟油市场,并设立专用垃圾桶;另一方面也需加大处罚力度,一旦发现擅自出卖泔水或废油脂,可处以停业处罚。双管齐下,才能堵住地沟油的源头。目前,为实现疏堵结合,建立餐厨废物处理的长效机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以城市为单位,启动了餐厨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试点工作,并确定了33个首批试点城市(区)。各试点城市(区)的实施方案规划了完善的餐厨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体系,提出了废弃油脂、固形物和液体的一体化统筹解决方案,探索餐厨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治本之策。

3.5地沟油开发和利用

3.5.1制造生物柴油地沟油可以通过再加工,成为重要的环保能源———生物柴油。其主要原理为:醇油摩尔比8∶1、反应温度70℃、反应时间110min、催化剂用量为原料油质量的3.0%。在此条件下,脂肪酸甲酯转化率为95.7%。由地沟油制备的生物柴油,其低温流动性能好,闪点高,除碘值较高外,其他主要性能符合0#柴油标准,并且可以和0#柴油进行调和使用。

3.5.2制取甘油、肥皂、脂肪酸等化工产品[2]地沟油是由动物油脂和植物油脂混合而成的天然油脂,其主要成分是三脂肪酸甘油酯,用碱将其皂化后,可以生成甘油和洗涤用的皂碱,因而,它是用来生产肥皂和洗衣液不可多得的原材料。具体方法是:将一定量的脱色废油脂加入反应器,水浴加热后将一定比例的氢氧化钠溶液分多次加入到废油脂中(NaOH与废油脂的质量比为1∶2),边加入边缓慢搅拌,使油脂与碱液充分接触。在皂化反应开始时先加入一定量的碱液,搅拌至油脂呈乳化状态分散在碱液中,一段时间后,皂化反应加快,再加入一定量的碱液,反应后,加入剩余碱液。反应过程中要不断搅拌,并控制pH在一定范围内。当皂粒或皂胶形成后,经过盐析处理并静置沉淀后,排出底部的黑水。皂基逐渐凝固析出,取出干燥后可压制成不同形状的肥皂或配制洗衣粉。

3.5.3生产航空油生物航空煤油可以通过特殊技术从地沟油中提炼出来,其技术标准与普通的航空煤油一样,不需要对现有飞机发动机进行改造。其主要原理为:先将植物油进行脱氧处理,然后就是一系列的有机化学过程,关键一步是进行加氢裂化,在持续的氢气压力作用下,分子间碳键被破坏,生成较小的碳氢化合物,其产物就是不饱和烃,然后再将其自身组成结构进行改变,真正成为所需要的“可再生飞行燃料”。

废弃油脂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包括种植、养殖形成的未经加工或者经过初级加工的粮食、蔬菜、奶类、水产品、禽畜产品等农产品,以及经过工业加工、制作的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制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第四条本市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本办法所称市场准入,是指在本市经营的食品应当经过检验、检测,禽畜产品应当经过检疫,符合国家、省、市质量卫生安全要求,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经检验、检测、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经营的管理制度。

政府鼓励和引导企业生产经营优质食品。对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等称号或认证并以品牌经营的食品,在称号或者认证的有效期内可以免检。

第五条本市建立食品生产者自检、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检验检测监督体系。

食品生产者应当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自检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检验、检测。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本行业的监督、自律。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制度;定期对各类食品实施检验、检测;指导、规范、监督食品生产者自检和行业自律行为。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成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依照本办法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推进食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负责禽畜产品屠宰加工的监督和管理,以及禽畜屠宰加工厂(场)设立的审核;负责全市食品经营网点规划及其调整;协同有关部门对食品批发、零售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划和组织建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负责动植物及其产品的防疫、检疫和质量安全监测;负责种子(种禽、种畜)、肥料、农药、兽药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市饲料管理部门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和食品质量的监测;负责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农产品等农业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负责食品质量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内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审核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食物污染物监测网络。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监督检查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无证、无照加工和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品加工厂(场)、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经营场地环境状况及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七)公安、规划、药监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行业协会可以制定并推行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业规范,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二章食品生产加工管理

第一节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

第九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符合卫生、质量、环境、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规划;扶持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的设立和发展。

市农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的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应当实行农产品安全跟踪制度。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建立生产记录档案,记载农药、肥料、兽药、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以及防疫、检疫等情况。

其他农产品种植、养殖业户应当参照生产基地的管理方式,记录农药、肥料、兽药、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制定农产品安全跟踪制度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应当建立农产品安全检验制度,提供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牲畜屠宰厂(场)屠宰的牲畜应当具有产地县以上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出厂(场)的肉品应当加盖定点屠宰厂(场)的肉品检验合格章及本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兽医检疫合格章,并具有本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定点屠宰厂(场)出具的牲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经过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标明产品标准代号、产品名称、净重、生产基地、加工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第十二条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应当建立农产品安全承诺制度。

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应当就其产品的安全状况向农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经营者作出承诺。

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安全承诺制度,由市农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本市实行无公害农产品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制度。

农产品生产者可以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程序》的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认证。

通过国家或省认证的,可以在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及其包装上标注相应的认证标识;未通过国家或省认证的,不得使用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认证标识。

第十四条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以及其他种植、养殖业户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上市销售。

屠宰场、禽畜饲养基地(场)以及其他场所对经检疫不合格或者病死、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产品,染疫的禽畜的排泄物,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二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

第十五条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食品卫生和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生产加工食品。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跟踪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明,保留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成品的检验记录,并留有样品。所留样品应当按照品种、批号分类存放于专设的留样库内。

市卫生、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食品安全跟踪制度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检验。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按照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卫生检验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代检,出具卫生检验合格证书。

第十九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按照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检验。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应当委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公布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可以自行检验其生产加工的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食品质量。国家对于某些特殊食品的检验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QS”标志应当在最小销售单位的食品包装或者标签加印(贴)。

第三章食品经营管理

第一节食品经营者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取所进货物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建立台账。

第二十二条食品市场经营者应当对未经检验、检测的农产品进行检测,不得经营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食品。

本市宾馆、酒家、医院、学校、幼儿园、机关和其他企事业等集体用餐单位应当采购经政府认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或经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食品。采购不合格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追究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市、区、县级市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控,定期对各类食品实施检验并指导、监督企业和行业的检测活动,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处理机制,配置流动食品安全监测设施。发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等质量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可以进行现场监控和封存处理,并及时送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复检,复检合格的,应当立即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市场进行联合抽查,并将抽查及依法处理结果定期公布。

第二十四条本市实行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市政府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定期食品安全信息,并为消费者提供举报和信息查询服务。

第二节食品市场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食品市场是指食品批发市场、肉莱(农贸)市场、食品超级市场。

政府扶持、鼓励生鲜超市的设立和发展,鼓励现有肉菜(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或超市化改造。

肉菜(农贸)市场的改造条件和要求由市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规划、卫生、环保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设立肉菜(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应当符合本市城市规划、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和设立条件。

肉莱(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的设立条件,由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工商、农业、卫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本市实行食品市场经营者责任制度。

市场经营者对其市场内经营食品的安全负有管理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市场经营者具有以下责任:

(一)配备与食品市场规模和食品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专职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人员;

(二)配置与食品市场规模相适应的检验设施;对市场内经营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并按有关规定送检;

(三)配合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督促市场内经营业户合法经营,督促市场内经营业户销售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

(四)组织有关食品经营业户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执行临时控制措施;

(五)核验、登记场内经营业户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

(六)与进场经营业户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就其场内销售的食品安全向顾客作出承诺;

(七)市场经营者应当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立警示牌,对市场内经营业户的不良记录定期予以公布。

第三节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用于食品加工。

本办法所指废弃食用油脂,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动植物油脂、从“潲水”中提炼的油以及含油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分离处理后产生的油脂。

第三十条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区、县级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如实申报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回收单位。

第三十一条废弃食用油脂应当由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回收、加工,禁止擅自处理。

第三十二条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掌握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污染环境知识的收集人员;

(二)有符合环境、卫生和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要求的运输工具;

(三)转运废弃食用油脂的储存场地及其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回收单位应当与所在区、县级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废弃食用油脂回收环保责任协议书,以及与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单位签订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协议书。

第三十三条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地点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规划;

(二)具有掌握废弃食用油脂加工技术的专业人员;

(三)具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单位应当与所在区、县级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废弃食用油脂加工环保责任协议书,以及与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单位签订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协议书。

第三十四条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废弃食用油脂来源、数量和去向的台帐制度;

(二)实行废弃食用油脂转移联单制度;

(三)建立、健全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四)按照规定的标准治理产生的污染物。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生产加工食品有下列行为的,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屠宰厂(场)出厂(场)的肉品未加盖肉品检验合格章、兽医检疫合格章,或者不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牲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的,由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肉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三倍以下罚款;违反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标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二倍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限期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各自职能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未对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卫生检验,或未提供卫生检验合格证书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不具备产品出厂质量检验能力且未按规定进行委托出厂检验而擅自出厂销售的,或者食品生产企业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而未按照规定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八)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按规定在食品《装上加印(贴)“QS”标志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食品经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或者台帐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不执行已建立的检查验收制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四)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市、区、县级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由不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回收、加工的,由区、县级市环境保护部门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条件,擅自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活动的,由区、县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立台帐制度,未实行废弃食用油脂转移联单制度的,由区、县级市环境保护部门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市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五)(六)(七)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三千元罚款;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生产者、销售者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第四十条市商业、农业、质监、卫生、工商、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活动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职责或者、、、索贿受贿,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废弃油脂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城市化发展进程加快,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方便、快捷、舒适、安心的生活环境,让人们能够更加恣意地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困扰——垃圾。无论生活还是工作,人类都会产生垃圾,像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工业“三废”、农业废弃物以及其他影响环境的垃圾废弃物,都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困扰。如何处理这些垃圾废弃物,是当前摆在社会各界人士面前的一个难题。然而,换一种角度来思考,也许就能变废为宝、找到垃圾的价值所在。比尔·盖茨曾经用简单凝练的一句话来概括垃圾的作用——“世界上没有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

日前,国务院下发的《 “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指出,资源循环利用是一项重大工程,是当前节能环保产业的重点领域,到2015年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产值1.5万亿。另外要建立现代工业品与商品回收体系,到2015年,建成我国重要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再制造产业初具规模,资源再生加工利用能力达每年2500万吨,煤矸石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达每年4亿吨。建设50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支持回收体系、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污染治理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废弃机电设备、电线电缆、家电、汽车、手机、铅酸电池、塑料、橡胶等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到2015年,形成资源再生利用能力2500万吨,其中再生铜200万吨、再生铝250万吨、废钢1000多万吨、黄金10吨,实现产值4300亿元。

目标是前进的灯塔,是指引行业发展的新方向。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几年发展态势喜人。《规划》的颁布为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指明了道路。

建筑垃圾“旧貌换新颜”

一个城市的发展是需要消耗很多资源的,同时导致了很多垃圾的产生,如若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城市生活垃圾在卫生填埋的过程中,会产生含有沼气的填埋气体,如果不加以收集处理,除了会带来火灾及爆炸等安全隐患外,其内含的温室气体,更是造成全球气候变暖的重要原因。生活垃圾的危害如此重大,那么那些高楼大厦建造过程中剩下的废石废料、钢筋水泥呢?这些体积庞大、不易处理、同时又蕴藏着很大价值的建筑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我国是一个能源大国,同时也是耗能大国,回收利用剩余资源,能够有效地缓解我国资源相对不足的压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满意度。资源循环利用的前景无限广阔,近几年的发展更是如日中天,当前的大形势更是给循环利用增加了压力、提供了动力。

我国是世界上年新增建筑最多的国家,由此产生大量建筑垃圾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资源、造成环境污染,还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地表沉降,给城市带来一系列压力。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这些建筑垃圾同样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只要合理地将建筑垃圾循环利用起来,就会给社会、城市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利益。

早在2005年,建设部就颁布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对不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罚,以此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但这些只是强调建筑垃圾的回收,并没有对回收之后的利用进行规范。其实建筑废料、建筑垃圾浑身都是宝,只要技术先进,按照一些列工序就可以实现“变废为宝”、“旧貌换新颜”,成为建材大家庭的新成员。

建筑垃圾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重新为建筑行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如: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以用于制作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建筑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这都使得建筑垃圾再生具有利用率高、生产成本低、使用范围广、环境与经济效益好的突出优势。

石块混凝土“脱胎换骨”

一位建筑垃圾处理厂的技术人员给记者描述了废石料混凝土处理时的情景,建筑垃圾进入机器进料斗后,先接受一次粉碎,变成直径80毫米以下的碎块,然后通过磁选设备挑出其中的金属碎片。紧跟着二次粉碎,碎块直径缩小到40毫米以下,最后到达移动式筛分机,筛分出三种物质,分别是直径在10毫米以下的回填土,直径10毫米到20毫米的细骨料和直径20毫米至40毫米之间的粗骨料,通过三条履带传出。这样经过筛分,除去杂质,形成一定粒径要求的建材原料,然后按级配设计要求在原料里添加水泥和粉煤灰等辅料,加入一部分水后进行搅拌,通过制砖设备,形成不同的建筑产品和道路建设产品。其中,细骨料可以制成实心砖、路沿石等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粗骨料可用作地面铺设的基础材料;回填土则可以直接应用到回迁楼建设中。

由此看出,建筑垃圾废料,是放错地方的“黄金”,即使是最不起眼的废石、废土,经过回收利用之后,也可以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近两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逐渐走上了良性轨道,一些企业的规模早已摆脱原有的小规模、粗放型生产模式,逐渐成长为现代化、机械化的大企业,为本行业的产值贡献了自己的力量。而不少地方政府也在建筑垃圾方面做出了表率,取得了“经济环保”双赢的好成绩。

重庆市就是典范之一,2010年,重庆市建材行业共吸纳利用工业和生活废弃物1400万吨,同比增加两成。固体垃圾65%以上都被循环利用,变成了建材行业的各种资源。“十二五”期间,重庆建材行业每年吸纳利用的工业和生活垃圾将超过2000万吨。为实现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伟大目标,重庆市在进一步降低建材企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的同时,依靠企业窑炉煅烧工艺温度很高的特性,大力推进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回收的产品包括,一些化工厂搬迁后留下的被污染土壤,还有采矿行业产生的煤矸石、废矿渣、粉煤灰等,这些固体垃圾如果不能得到妥善处置,就只能掩埋或抛置,不但会占用大量土地,还极易形成二次污染。回收以后,再生成各种建材产品用于市政建设,既节约了成本又保护了环境。

重庆建筑垃圾处理工作非常出色,深圳也不例外。当前,随着城市旧城改造力度加大,一批批崭新的居民楼拔地而起,建筑垃圾到处堆放,老城区的改造也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 。据统计,深圳每年产生1000万吨建筑垃圾,长久以来都是用填埋的方式处理,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占用了大量耕地。在第八届国际绿色建筑大会上,深圳提出了“十二五”建成绿色建筑之都的畅想,预计减排二氧化碳649万吨、回收利用建筑废弃物2406万吨。

深圳市相关部门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建筑工地上回收的建筑废弃物都很大,首先用建筑垃圾粉碎机将这些垃圾变成颗粒小的砂石,接着进行筛选,把不同规格的砂石进行分类。然后进行强化处理工序,将筛分后的砂石投入专用设备中,经碰撞产生好的“粒形”,砂石的粘合度、使用强度就会大大提高。然后再对再生砂石进行清洗。再生建材产品,颗粒较大的砂石在行业内称为“再生粗骨料”,可以替代采石场开采的石子;颗粒较小的砂石称作“再生细骨料”,又叫“机制砂”,可以替代天然河沙。相关部门表示一吨建筑垃圾经过处理后,百分之七十为粗骨料,其余百分之三十为细骨料。相对于天然砂石,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加工成本虽然略高于天然砂石,但是经过检测,这些再生建材完全可以替代天然砂石,甚至优于天然砂石,细骨料还可以制成彩色砖、植草砖、透水砖等环保砖。同时,可缓解建设用砂石的短缺现状、遏制乱采滥挖,保护生态环境。

当前,恰逢“十二五”黄金发展时期,同时也是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各大企业必须紧紧抓住国内国际环境的新变化、新特点,顺应世界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着眼于满足我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加快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使之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和新兴支柱产业。

垃圾归“零”大势所趋

新的楼盘建成之后,残留的建筑尾料成了困扰开发商的首要问题。因为体积大,占据了很多土地资源。如果运走,又要花费高额的成本。这时一种新的处理方式:“现场回收、当场利用、生产回收利用一体化”成为业内一颗璀璨的明珠。“零垃圾”概念由西方发达国家在20多年前提出,它把以往的垃圾资源回收同以消除垃圾为理念的工业重新设计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将废弃物完全作为再生产的原料,完全不丢弃。在这个概念里,一件产品如果不能被回用、再建造、再刷新、再组合、再循环或堆肥处理,它就需要重新设计,或从产品目录上去除。据统计,西方发达国家25年前仅有20%的市政垃圾被循环利用,如今已超过50%。

上个世纪之前的建筑废弃物处理方式基本都是填埋,资源循环利用率几乎为零。

“零”垃圾,即垃圾处理一体化的实施,在我国已早有历史。

1992年6月,北京城建集团一公司先后在九万平米不同结构类型的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回收利用各种建筑垃圾840吨,用于砌筑砂浆、内墙和顶棚抹灰、细石混凝土楼地面和混凝土垫层,使用面积约3万平方米,节约资金4.5余万元,垃圾回收利用率大幅度提高。

近几年,河北一家公司成功开发出一种“用建筑垃圾夯扩超短异型桩施工技术”,在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这项技术是采用旧房改造、拆迁过程中产生的碎砖瓦、废钢渣及碎石等建筑垃圾为填料,经重锤夯扩形成扩大头的钢筋混凝土短桩,并采用了配套的减隔振技术,具有扩大桩端面积和挤密地基的作用。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可达500~700kN。经测算,该项技术较其他常用技术可节约基础投资25%左右。这就使得原有的建筑垃圾不仅不浪费,还创造了经济效益,节省了成本,可谓“一箭双雕”。

建筑垃圾透水性好,遇水不冻涨、不收缩,是道路工程难得的水稳定性好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颗粒大,比表面积小,含薄膜水少,不具备塑性。透水性好能够阻断毛细水上升,在潮湿状态和环境下,建筑垃圾的基础垫层,强度变化不大,是理想的强度高、稳定性好的路用材料,如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的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将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道路路面基层。建筑垃圾较其他建材而言,所具有的优点正是当前建材缺少的特点,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可以取建筑垃圾之长补建筑材料之短,达到兼容并蓄的良好效果。

南科大项目首现“零排放”

深圳南科大建筑垃圾现场是全国首个建筑废弃物“零排放”示范项目,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的6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约合100万吨)通过现场再生处理利用的方法,回收利用,创造综合效益近亿元。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深圳市住建局、城管局、建筑工务署及南山区政府利用招标的方式引入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通过引进移动式破碎制砖工厂——建筑垃圾破碎处理设备和建筑垃圾制砖机,将建筑垃圾现场破碎、筛分、制砖,废砖废水泥全部制成了再生骨料、实心砖、空心砖、彩色荷兰砖、透水砖、植草砖等15类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这些产品将全部回用于南科大、深大新校区建设。

在建筑废弃物堆成的大“山”旁,一座移动式的破碎机站 “吞入”大小不一的混凝土块,从侧后方两个出口“吐”出来的却是沙状的细骨料和稍大颗粒的粗骨料。前者将被制成实心砖、空心砖等再生建材产品,粗骨料则用于地面基础材料,全部现场用于校区建设。“按传统处理方式,这批建筑废弃物全部外运填埋,需占用土地6.67公顷。大量建筑废弃物的运输车辆还会给城市交通带来极大压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循环经济产业政策。”深圳市住建局局长李荣强如是说。

经测算,南方科大建筑废弃物采用现场处理的方法,可节约土地资源约6公顷;按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转化率90%计,可减少天然砂石原料消耗60万立方米;可节省建筑废弃物外运及填埋的处置费用4000多万元;实现产值6000余万元。

南方科大是深圳首个建筑废弃物就地绿色消化、再生利用的项目,建筑废弃物转化率达到90%以上,它的成功运行,将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创新的模式。建筑垃圾、废弃物,通过一系列的处理转变为新型建材,其实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经过加工处理“摇身一变”,也能成为建材行业新成员。

秸秆化身外墙能手

节能环保显高招

中国作为人口大国、能耗大国、建筑大国,建筑材料对资源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在中国430多亿平方米的建筑中,99%都属于高能耗建筑。即使是新建筑,也有95%以上仍是高能耗的,单位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世界上气候条件相近国家的两三倍。这是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难题之一。中国建筑的高能耗,与使用的建材关系很大。目前仍占中国墙体材料总量70%左右的粘土实心砖,由于保温隔热性能差,使得中国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为发达国家的3~5倍。窗户能耗为发达国家的2~3倍。

近两年来,各建材厂家、科研院校一直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作上围绕“节能、环保”作文章,开发的新型节能环保幕墙和断热窗等节能产品就得到很好的应用。秸秆建材具有的利废、环保、再生、节能等突出特性,在市场上已经显现出极强的生命力和广泛的发展前景。在国家禁止粘土砖生产、循环经济、环保节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系列国策推行展开的今天,秸秆建材的广泛使用,为上述政策的实现提供了物质保证。新型环保健康的秸秆人造板材将是今后我们建材行业大力发展的方向。

作为全球农业大国,我国每年所产生的农作物秸秆数量惊人,由于现在农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农作物秸秆的适用范围大大缩小。当前秸秆的处理方式主要是填埋或者焚烧,但是这样不仅浪费土地资源破坏土壤结构,而且还会污染大气,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其实秸秆的用途非常大,将秸秆进行加工处理就能改变原有的性能进而转型成一种新型的建筑材料。

相对于国外而言,我国对农作物秸秆的研究较国外晚。在80-90年代,我国南方己形成利用蔗渣制造硬质纤维板、刨花板的工厂体系。近年来,中国林科院、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先后对此项技术进行研究与开发,利用麦秸、稻秸、棉杆等非木质材料作为人造板的原料,制造出刨花板或中纤板。其物理力学性能达到国家有关人造板的标准技术指标。随着技术与生产的结合,近几年国内涌现出大批生产秸秆板材的厂家,产品除了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外,也大量直销海外市场。

浙江省舟山市伟丰墙体工程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秸秆利用综合性公司,是一家集新型墙体材料研发、生产、墙体安装、成套墙体自动化生产设备研发、制造为一体的高新产业结构链企业,已有近三十年的发展历史。目前该公司的钢丝钢架农作物废弃资源芯板是当下非常受欢迎的建材产品。生产该产品的全自动焊接编网机组可按资源分布状况生产各种类型的资源墙体材料,可利用“绿色环保”农作物的废弃资源研发填充料,如:稻草、麦杆、高粮、玉米杆、棉花杆、树枝、杂草等粉碎成纤维状或粉粒进而配制成质轻、防火、防水、防霉、保温、隔热、隔音的墙体填充料,只要挤压成长方条形状的填充料都可在自动焊接编网机组上进行生产板墙体系列产品。

谈及秸秆综合利用制成墙体板材的工艺,何总经理告诉记者,早在很久以前公司的领导层就注意到了这个节能环保、经济效益好的产业。何总表示,在我国发展此类产业有非常有利的条件:原料非常丰富,建筑材料用途很广,前景广阔;当前我国正是倡导“节能、环保、利废” 的关键时刻,国家政策扶植力度很大。

伟丰公司的一位技术人员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农作物秸秆转化的人造板与之前的建材相比所存在的优点。

隔热、保温、节能,是农作物秸秆建材的首要特点。轻型人造板若作为墙体材料其重量是砖墙的1/10,而传热与导热几乎是砖墙的1/3~1/20,其中5.8厘米厚的稻草板相当于56厘米厚的砖墙,3.5厘米厚的水泥刨花板相当于25.85厘米厚砖墙的热阻值。规格200毫米厚的墙板,保温系数高于370毫米粘土砖墙4倍,取暖热耗降低4倍,取暖成本减少4倍。每年可节省大量的能源消耗,大大降低取暖支出。生产传统的墙体材料粘土砖,每万块粘土砖消耗标准煤约1.53吨,占建材行业总生产煤耗约50%。假设如果以生产砖的煤耗作为1,则人造板中的稻草板约为0.27,水泥刨花板约为0.38,植物纤维的碎料板约为0.47。河北省宣化县绿环新兴建材厂生产的植物纤维外墙保温板每平方米耗电0.142度,耗水1.5升,不用一克燃料。每平方米中电、水的成本1元。与其它的墙材比较,其产出量与能耗比是极低的。所以从节能要求出发发展人造板作为墙体材料应用中的一部分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隔音是农作物秸秆建材的另一大亮点。建筑设计中的隔声主要是针对空气声与固体声,用轻型人造板做隔墙时要求板材容重大且要有一定的厚度,这样声波衰减也较大,隔声效果就越好。德国采用人造板做内隔墙(单层)时其厚度不小于16毫米,做外墙时不小于18毫米,防止固体声应采取双层结构(中空结构)或在双层中填充填垫物,以达到隔声的目的。

秸秆建材的重量轻是原有建材无法企及的优势之一。秸秆人造板相对于混凝土、砖石结构材料而言是轻质材料,它的容重一般为430~1300 千克/ 立方米。人造板所构成的复合墙板几乎是粘土砖墙体重的1/10。轻质墙体材料可以减少建筑物的自重,提高结构抗震能力,减少建筑物的基础处理费用,降低造价,节约运输费用。据统计,目前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的建筑材料质量约1200~1300千克,而采用人造板和复合墙体材料,其质量约为80千克左右,大大减轻了房屋的整体质量。

秸秆建材还有一个非常有利的优点便是施工快捷。秸秆板复合墙体材料,可采用装配式施工,按图制作,便捷按装,加快了施工速度,减少了材料的堆积面积,促进了文明施工。

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资本的支持为秸秆人造板工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而资源循环利用的政策为秸秆板的广阔前景铺平了道路。当前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正在实施,许多普通刨花板和中密度纤维板厂将面临原料的供需矛盾,市场竞争能力下降。未来十五年内,预计秸秆人造板的年需求量将超过3500万立方米。显然,我国的秸秆板材的生产具有广泛的发展与应用前景。

废水回收,建材迎来新材料

日前,复古建筑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兴趣,铜材料装饰的门窗市场悄然兴起,各种合金产品的使用也越来越与时尚、环保结合起来。

电镀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加工业,其产品广泛地应用于各个行业中,同时电镀行业也是当今我国三大污染工业之一,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含镍、铬等重金属废水给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据相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电镀企业已达到2万多家,其每年向环境排放的废水多达4亿吨。随着国家可持续性发展宏观政策的推行。以及由于经济的持续增长、水资源的匮乏导致水价格的不断提高,要求电镀企业寻求一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的新工艺、新技术,来实现电镀废水的循环利用。

电镀是利用化学和电化学方法在金属或在其它材料表面镀上各种金属。电镀技术广泛应用于机器制造、轻工、电子等行业。电镀废水的成分非常复杂,除含氰(CN-)废水和酸碱废水外,重金属废水是电镀业潜在危害性极大的废水类别。根据重金属废水中所含重金属元素进行分类,一般可以分为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镉废水、含铜废水、含锌废水、含金废水、含银废水等。电镀废水的治理在世界范围内都备受重视,各国研究机构研制出多种治理技术,通过将有毒治理为无毒、有害转化为无害、回收贵重金属、水循环使用等措施消除和减少重金属的排放量。随着电镀工业的快速发展和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目前,电镀废水治理已开始进入清洁生产工艺、总量控制和循环经济整合阶段,资源回收利用和闭路循环是发展的主流方向。

惠州东江废物综合利用基地是废水回收利用的典范,目前该基地有含铜及含镍废物处置和回收利用两条生产线和废水处理系统,年处理能力超过4万吨。其中含镍废物处置回收生产线是东江环保自行研发创新的连续处理回收工艺,相关技术获得多项国家专利,处理效果及回收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记者采访了东江环保的一位负责人王丽萍女士。王女士介绍说含各种重金属的污水通过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回收利用,例如含镍、锌、铝等元素的废水经过回收提炼出金属用品可以用于门窗合金的制作,例如防盗门的门把手、橱柜的拉手等等。

另一方面,含铜废水可以通过萃取、置换等方法提炼出金属制品铜,进而用于日渐兴盛的古典建筑——板材的生产。同时,含铜的电镀等工业废水可以通过加入化学成分,处理制成铜盐等一系列产品,用于建筑木材的防虫防腐。废水,原本是危害极大的物质,但是经过物理化学等处理方式之后,变成了为建材行业服务的新产品。

建筑垃圾体积庞大,难处理的缺陷使之成为资源循环利用的硬骨头。但是与之相反的生活垃圾,虽然不似建筑垃圾那样笨重,但是因为数量庞大、种类繁多、杂乱无章,反而成为政府更加头疼的问题。如果这些垃圾同样可以回收利用,那么创造的效益可想而知。其实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早已走上正轨,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当前最夺人眼球的要数生活垃圾转型,成为新型建材。

地沟油不上餐桌上墙面

地沟油,这个名词大家并不陌生。其危害,更是众所周知,以致出现了“谈地沟油色变”的状况。“地沟油”还有一个学术化的名称,那就是废弃油脂,包括工业用油、垃圾油、地沟油、潲水油、下脚油等,餐饮业、食品加工业是废弃油脂的生产大户。这种废油脂不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而且还会造成大面积的水体污染。过度使用的植物油如果不加以处理,继续作为食用油使用,将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对废油脂的回收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废弃油脂危害大,但其实它本身蕴藏着巨大的经济效益。只要经过国内先进设备及先进技术高塔分离处理,就可以转化成各种可利用的再生资源,广泛用与树脂生产、医用、建材等各个领域。

记者从艾迪森化工公司朱玉峰经理那里了解到,废弃油脂经过加工会产生很多可再生的资源。其中一项就是油酸,这种产品的应用非常广泛。特别是在建材领域,它可以应用于工程塑料、油漆、涂料剂等不同领域。另外,它还充当于木材的防腐添加剂,与原有的添加剂相比无论是环境效益还是经济效益都更胜一筹。另一种产品是硬脂酸,广泛用于橡胶生产及日用化妆品等。艾迪森化工公司的朱经理还告诉记者在废弃油脂经过在加工时,会产生很多下脚料以及废物残渣,这些也是非常有利的资源。该物质被称作植物沥青,又称为黑脚,是脂肪酸及油酸生产过程中残留的下脚料。朱经理介绍说,在利用废旧油脂生产脂肪酸或油酸时,首先要做的是对植物油脂进行水解,然后进行脱水、脱气制得粗脂肪酸,粗脂肪酸或半成品油酸蒸馏时残留的下脚料即为植物沥青。其主要成份为油脂、脂肪酸及蜡等。这类产品主要用于生产铸造粘结剂、橡胶软化剂、水泥预制隔离剂、黑色印刷油墨、沥青涂料、涂料、表面活性炭、皮革助剂及重质燃料等等。

植物沥青的用途十分广泛,仅仅是作为铸造粘结剂,它就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目前,我国铸造用粘结剂主要分为有机粘结剂和无机粘结剂两类。前者使用中产生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后者生产成本高、生产工艺存在着较大缺陷。这就使得使用生物原料来源的植物沥青来制作铸造粘结剂,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

以前被大家所诟病的地沟油,也有了真正的用武之地,这样不仅解决了人们餐饮的后顾之忧,同时也给建材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新型的建材。但是,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当前我国的科学技术在这方面还需加大科研力度,降低转化成本,真正地实现物美价廉、变废为宝。

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增大

我国始终将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一如既往地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的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同时国家政策的颁布也为资源循环利用的发展带来了春天,从2002年通过的《清洁生产促经法》,到200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到2009年1月1日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再到今年颁布的《“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家对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资源循环利用的前景十分明朗。

国家政策的扶持力度非常明显,各地方政府也不例外。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这方面的政策支持比较突出的便是上海。自2009年开始,上海市就颁布《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暂行办法》,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专项资金来扶持循环经济产业的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补贴方式采取一次性“以奖代补”的资助方式,即企业的生产设备已经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并投入生产了2年以上,取得了一定的节能效果,为当地增加了税收后,再依一定程序以报告形式向上级申请节能资金奖励或补助。资助标准按照企业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与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相关部分投资总额)的20%执行,单个项目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杭州市2006年就开始施行杭州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从政府财政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来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对投资额在40万元以上、节约率达到5%以上的节能、节水、节材、减污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根据实施项目先进性程度和实际投资额按以下标准安排资助:一般项目,按投资额6%资助;达到省级先进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确认,下同),按投资额8%资助;达到国内先进的项目,按投资额10%资助;属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项目,或达到国际先进且效果特别显著的项目,按投资额15%资助。单个企业或单个项目的当年最大资助额控制在100万元内。

大连市对企业节能、节水、节材、清洁生产、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推广和技术改造等项目,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给予不超过6%的专项补助,重点项目和重大示范项目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给予不超过10%专项补助,单项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各地优惠政策的实施为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表率,也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同时也促进了其他各项社会产业的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势在必行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虽然垃圾全身是宝,但是目前我国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所占的比重较小。作为能源消耗大国,我国的能源现状不容乐观。权威部门统计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从2005年7.7亿吨增加到2010年的15.2亿吨,综合利用率由55.8%提升至69%。截至2010年,中国煤矸石、粉煤灰、钢铁渣、尾矿、工业副产石膏的综合利用量分别达到4亿吨、3亿吨、1.8亿吨、1.7亿吨和0.5亿吨,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量达到1.4亿吨。

尽管中国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未来发展前景看好,但必须清醒看到未来在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工业废气和废水、典型生物质废物资源化利用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仍面临一系列挑战。如中国尾矿累积堆存量已达百亿吨以上,每年仍以10亿吨的排放量增加,而年综合利用率只有14%,未来循环利用任务仍很艰巨。

中国有色金属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的负责人李士龙先生告诉记者,当前,固体废弃物利用率低的关键原因是产业规模没有得到有效的扩大,国家的回收体系不是很完善。平常的回收要依靠原有的物资局以及一些个体户的简单回收,不成体系,更谈不上完善的回收系统。要想真正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完善的回收体系是必不可少的,这就说明,在资源循环利用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废弃油脂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医药企业在提取中成药的过程中会产生大呈中药渣,一直以来某个采取集中堆放填埋或晾干后锅炉燃烧的方式处理,既浪费资源,又严重污染环境。前不久,吉林通化市研究出利用中药渣栽培食用菌技术。每2公斤中药渣可培养平菇1.5公斤,按市场价每公斤5元计,可获纯利7元。仅仅通化市每年就有4万余吨的中药渣,如全部加以利用,可直接产生经济效益2.8亿元,开节约大量木材资源。目前,该技术已申报同家专利。

项目类型 种植类

新型肉类嫩化剂

近来,“粉”深受人们欢迎。墩肉粉的主要成分是蛋白酶。粗老千硬的肉类菜肴不但风味差。且难于咀嚼,不利于消化吸收。使用蛋白酶后,肉类品质变得柔软、和易于咀嚼,并可缩短肉的烹调时间,改善肉的风味,增加其营养价值。本项目采用生物工程手段从微生物中分离到一种生物嫩化剂――弹性蛋白酶,该酶对肉类尤其是牛肉、鸡肉都具有选择性嫩化作用。其与普通嫩化粉相比,搬化后,肉类不仅具有良好的感官品质和嫩化效果,还不会出现过度软化的现象。在动物老龄肉和加工后的废弃蛋白的利用上也有较大应用价值,尤其适用于畜禽生产厂家。

项目类型 生产型

米雕饰品

一粒大米卖价少则十来元,多则几十元。在一粒粒再普通不过的人米上进行雕画,放人特制的小瓶中,配以各色熏衣草,并注入无毒害的防腐放大剂,一件别出心裁的大米工艺品便应运而生了。雕画的内容可以是祝福的语言、吉祥的标志或者精美图案。这种饰品可作项链、手机链、汽车吊饰,深受时尚一族的喜爱,加工米雕饰品,门槛不高,一套专门的雕刻设备配以经过专门培训的操作人员,就可投入牛产。另外,大米之外的其他谷物种子或干果果仁皆可用于加工。

项目类型 加工型;经销,型

花椒鸡蛋

山东济南的黄贵玲很庆幸,同村村民的鸡普遍碰到的鸡瘟及其他疾病,自己散养在山上的鸡一直没有遭遇过。董贵玲后来发现,正是花椒种子,让自己的绿壳蛋鸡幸免于难。喂食花椒种子,除了可提高鸡的免疫力外,还将花椒独特的营养都吸收到了鸡的身上,同时还使得鸡凿有种特殊的香味。花椒鸡蛋由于口感好、香味好,备受欢迎。现在,董贵玲坚持从当地农民手里收购花椒种子,然后和玉米、辣椒混合,用这种独创的饲料喂养绿壳蛋鸡。

项目类型 养殖类

儿童眼镜

当前儿童近视的发病率在我国逐年上引,正严重危害少年儿童的健康,并且明显从儿童高龄组向低龄组发展。而目前市场上的眼镜经销商很少重视儿童眼镜市场,无论在材料、款式上,为家长提供的选择都很少。因此,儿童眼镜市场蕴含着无限商机。小朋友活泼好动的天性相对止儿童眼镜的售后服务增加许多,镜片破、镜框歪、螺丝掉、鼻垫需要更换等等问题。再者,儿童成长速度快,两年就需更换眼镜的高比例,也是眼镜门市可以把握发挥之处。在装潢摆设上,可以在店内特别划分一小块空间,摆设逗趣的卡通人物、布偶,别致新奇的眼镜盒、眼镜链、玩具、书等凸显童趣,引发儿童的购买欲望。

项目类型 销售类

枯枝落叶制有机肥

最近广州―特殊肥料厂以华南植物园凋落的枯枝落叶为生产原料,采用静态发酵仓堆肥技术,对枯枝落叶等原料破碎后进行高温发酵,实现快速腐熟与除臭,使其生物转化为优质有机肥。这一特殊肥料厂在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和华南农业大学新肥料资源研究中心支持下完成建造,整个厂区包括1个破碎和预发酵区、1个发酵池和6个后期腐熟仓,所产的环保肥富含有益微生物,钙、镁等中微量元素,兼有无机肥和有机肥的优点,可广泛使用于草坪、花卉与苗木生产。

项目类型 生产型

陶瓷音响

现代数码技术集合精湛的烧制技术,可以创造出时尚精致的家庭音响。在2005年“亚太国际家用电器、影视音响器材展览会”上,展出了一种数码多媒体有源陶瓷音响,其外齐全部由陶瓷烧制而成,质地光洁明亮,造型尤其独特,或似玲珑别致的中式花瓶,或似敦厚古朴的山筒。最惹人喜爱的是它的颜色和图案,雪白。明黄,墨绿,浅蓝的底色上,描绘着泼墨和工笔的山水、花鸟画。且可做成不同的人小、不同价位系列,还可以根据消费的不同口味提供个性化服务,烧制不同款式和图案的音箱。适合陶瓷厂家及音响厂商操作。

项目类型 生产型:经销,型。

泔水饲料

浙江宁波某公司依托浙大生物系和浙江省微生物研究所的研究成果,成功解决了将餐饮废弃物转化为优质微生物蛋白饲料的技术难题,攻克了微生物发酵、泔水污水排放、产品生物安全等关键技术。筛选出3种能充分降解、吸附餐饮废弃物中油脂、碳水化合物、重金属等物质的专用微生物复合菌种。目前,企业自主研发和建立了日处理100吨餐饮废弃物的加工工艺和加工设备,并开发出稳定的高蛋白畜禽饲料。该工艺能彻底解决餐饮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问题,目前,宁波市农业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联手推广此项技术。

项目类型 生产,加工型

玉米芯加工

废弃油脂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关键词]综合型超市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综合型超市通常为大中型购物超市,内部包括日用品及电器卖场、生鲜区、熟食品加工区和卫生间,其在经营过程中产生污水、油烟、噪声、固体废弃物(含废油脂)等污染物。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环保意识的提升,座落于城区的综合型超市所引发的污染投诉日益成为热点。因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综合型超市项目的环境监管,尤其是在源头上严格对综合型超市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与竣工验收,已成为环保部门当前关注的环节。

目前,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主要技术依据是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和近年来制定的一些行业竣工环保验收技术规范,关于综合型超市这类商业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论文尚不多见。本文从工作实际出发,对综合型超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中一系列技术环节进行探索,并对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以使环境监测数据能更准确、全面地反映综合型超市的污染状况,为环境管理部门的竣工验收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1结合技术规定,制定合理方案

1.1 收集材料

超市项目在申请验收监测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环保设施清单及其处理工艺;固(液)体废弃物的委托处理的相关文件、合同;建成后超市制定的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环保机构的设置等。

1.2 现场勘察

在现场勘察时应关注的以下问题:第一,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及其批文,检查该超市的规模、经营内容符合或者变更情况;第二,对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其建设和运行情况;第三,检查超市的产排污环节,明确污染物排放类型;第四,确定监测点位,探明污水排放口;若有油烟排放,应查明是否有专用烟道,并请超市方配合在指定位置按监测规范开监测孔;第五,明确周边是否有环境敏感区,了解在试营业期间是否有污染投诉。

1.3 编制方案

主要是确定项目概况及污染源分析、验收监测评价标准、验收监测的内容(包括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和时段)、环境管理检查内容、经费概算和监测进度安排等。待方案通过审核后,即可作为开展验收监测的依据。

1.4 现场监测

按验收监测方案,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实施现场监测,同时记录项目工况,检查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1.5编制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对验收监测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编制超市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经审核、审定后,即可作为环保部门对项目验收的技术依据。

2依据行业特点,明确关键环节

2.1现场工况的确定

为保障监测数据的有效性,现场监测期间,企业的生产或运行负荷要达到国家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的有效工况,即必须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1]。对于综合型超市,监测人员应通过仔细查看当日水表及各卖场、生鲜区、熟食区(包括各主辅设备)的运行情况,详细记录当日的用水量及设备开机台数,并校对其设计用水量与设备清单,核算超市当日的运行负荷。

2.2 污水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的确定

2.2.1监测因子

综合型超市运营过程中的污水主要来源于熟食加工区、生鲜区、卫生间。其中熟食加工区产生的餐饮污水有机污染物浓度高,卫生间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大。污水监测因子的选择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及其批复中确认的污染因子;二是项目产污环节分析得出的污染因子;三是属于当地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综合型超市具有代表性的监测因子可确定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pH、氨氮、动植物油、阴离子洗涤剂。

2.2.2监测时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的规定,污染物排放不稳定的建设项目,必须增加监测频次。综合型超市的污水排放不稳定,因此应适当增加采样频次,以便能够代表污染物排放的情况。根据对大、中型两种不同规模的综合型超市日用水状况调查,综合型超市每天用水高峰期通常集中在8:30-10:30,主要有生鲜区的解冻、清洗用水、熟食加工区的餐饮用水以及清洁卫生用水等,其它时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由于行业特点,综合型超市周末的用水量会较大些,具体情况详见表1。因此,该类项目适宜选取的污水监测时段点:高峰期加密采样,即8:30-10:30每小时采一次样;其余时段可安排为12:00、15:00、18:00、21:00各采一次。建议监测期为3天,选择2个工作日、1个休息日(周六或周日),这样能较合理真实地反映超市的废水排污状况。

2.3 废气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的确定

2.3.1监测因子

综合型超市的熟食加工区炉灶能源以电为主,少数使用罐装液化气。废气一般来自烹饪食物产生的油烟,均配套油烟处理系统。油烟中含有脂肪酸、多环芳等300余种有害物质,它影响人体的免疫功能,对人体肺、肝脏有毒性并具有潜在的致癌性[2]。据调查,综合型超市的基准灶头数一般有3~5个,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定,属中型饮食单位,其油烟净化器的去除效率应不低于75%,油烟排放浓度不得高于2mg/m3。因此废气的监测因子为油烟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器的去除效率。

通过对5家综合型超市的油烟监测数据分析发现,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由于油烟净化器一般处于使用初期,运行效果良好,不同型号的油烟净化器的去除率均能达到85%以上,数据详见表2。

2.3.2监测时段

选择熟食加工区的作业高峰期,以获得最有代表性的样品。一般采5次样,每次10min。建议监测期为2天,选择1个工作日、1个休息日(周六或周日)。

2.4 噪声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的确定

2.4.1 声源

综合型超市的噪声源主要有冷库压缩机、生鲜冷水机、油烟净化及排气系统的风机、中央空调外机与冷却塔等。监测因子为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

本文对超市中几种典型噪声源进行源强测试,测量值见表3。监测表明这些设备的噪声值均超过70分贝,有的接近90分贝,对外界声环境能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靠近这些设备的边界应作为监测的重点。

2.4.2监测时段

通常应选择在声源设备正常运转时段。建议监测期为2天,选择1个工作日、1个休息日(周六或周日)。应当强调的是,声源周边有环境敏感建筑时,应在敏感建筑外1米作同步监测。当超市与居民住宅距离小于1米时,应在居民室内布设噪声测点,执行标准应相应降低10分贝。

2.5 固体废物处理环保检查内容的确定

综合型超市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熟食加工区的有机垃圾、废油脂以及各卖场区的包装箱、袋、废纸等。现场检查一是查看生活垃圾有无随意堆放,废油脂是否单独存放;二是查看生活垃圾和废油脂委托处理处置的合同、缴费单、被委托方的资料等,做到从源头把关。

3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建议

3.1污水监测中的问题

在实践工作中,监测部门往往注重超市污水外排口的监测,忽视了隔油池处理效率的监测,尤其对采样的细节不够重视。本文以某超市隔油池处理效率为例进行分析,数据见表4。分析表明,超市隔油池有设计的水力停留时间,如果监测中对隔油池的进、出口同时采样,或是采完进口、立即采出口,会导致所采的水样不是来自同一水体,监测数据缺乏逻辑性,当进口水质变化较大时,甚至出现处理率为负的结果。因此监测人员应充分了解隔油池的相关技术参数,把握污水的排放规律,确定准确的采样时间,保证样品采集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3.2 噪声监测中的问题

在综合型超市的噪声监测中,有两个容易忽视的问题。(1)中央空调外机和冷却塔在气温低于28℃时一般不会启动使用。如果在这一时段开展竣工验收监测,会遇到主要声源工况不足的问题。为此本文建议对于无法延期的竣工验收项目,可先按实际情况监测,但必须在报告中指出工况不足的问题,并要求超市在主要声源都有运行时再次申请监测。(2)综合型超市的营业时间通常为8:00(生鲜部为6:30)-22:00,但是超市生鲜区的海鲜冷水机、冷库的压缩机及配套的排气机均为24小时运行。因此综合型超市必须安排夜间噪声监测。

以某超市噪声监测为例,测量结果见表5。测量结果表明当中央空调开时,1#测点超标,当中央空调关时,1#测点测量值明显偏低,并使该测点达标,影响到监测结论。2#测点昼、夜间测量值较接近,但由于执行标准不同,造成昼间达标,夜间超标的两种结论。

3.3 采用合适标准的问题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的确定主要应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及其批复的要求为依据。以某超市为例,该项目的环评报告表中批复其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排放标准。在开展竣工验收监测现场勘查时,监测部门发现该项目排放污水已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并有相关证明资料。于是存在监测评价标准是否需变更的问题。实践中的措施是监测部门应将该超市的最新排污状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实上报环保管理部门,建议依据实际情况将该项目的污水排放执行标准由原来的二级排放标准改为三级排放标准。待在环保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后,监测部门按新的批复进行验收。

3.4 引入公众参与机制的问题

综合型超市项目因其选址及排污特点,易引发环境污染纠纷,因此对该类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中引入公众参与机制是必需的。验收监测环节的公众参与可以弥补环境影响评价环节公众参与的不足,更能反映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的实际情况和受影响群众的要求[3]。但现阶段在验收监测中开展公众参与尚无明确的标准规范可循,建议承担验收监测的监测站可采用发放问卷调查表、走访咨询、座谈讨论中的一种或多种调查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或走访应抓住以下重点:体现项目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污染源;体现群众的要求和意愿;抓住主要环境影响[4]。调查的问题数量适当,内容简洁、明了,突出重点。调查对象以可能受到污染影响的周边居民以及环评中明确的敏感目标为主,同时也可将长期服务于基层,对环境较为熟悉的社区干部、物业主任等作为调查对象。调查后应对问卷调查的结果进行分类统计,与验收监测的情况进行核实,分析公众对该项目的主要意见及合理性,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和缓解措施,并反馈给建设单位和负责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5]。

4结语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是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的技术依据。因此,对于综合型超市环保验收监测,要根据有关技术规定的原则要求,从行业特点出发把握每一个关键环节,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才能使验收监测的结果更加客观、科学。从而通过对验收监测结果的深入分析提出合理、实用、有效的建议,促进综合型超市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2000.

[2] 丁卫华.餐饮业环保问题及管理对策探讨[J].环境科技,2009,22(1):52-57.

[3] 赵扬,顾济沧.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分析[J].云南环境科学,2005,24(3):5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