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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督导工作计划

学区督导工作计划

学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全区教育方针、法规、政策的落实实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热点问题和各类举报案件;负责调查、处理本系统违纪案件。

(三)负责本系统干部考核、培训、培养选拔、任免及组织发展,干部档案的建立、保管。

(四)负责本系统理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工作和干部、教师理论学习,师德教育管理;党建资料管理,党刊发行。

(五)负责群团组织建设、教育工会组织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监督教工民主权利的落实,组织教工社会性活动。

(六)负责指导检查全区中小学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教育计划;监督检查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管理教学用书和学生用书;对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宏观管理、调查、总结和分类指导;对中小学办学方向和规范化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七)贯彻落实国家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计划,科学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学校“阳光体育”和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八)监督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创建“平安校园”。

(九)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对高中、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组织与指导;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反向小综合会考、中职升高职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考务工作,负责对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的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审批民办学历(非学历)学校的审批、监督、宏观管理及日常视导、年度检查评估工作。

(十一)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计划,教工需求预测、人事调整、大中专毕业生的调配计划;负责教师教育工作、教师职称评定、聘任、考核、培训及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负责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技术工作考试、伤残人坚定,教师奖惩、人事档案的管理、师资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中小学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教育系统经费核查、统计分析、监督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配备;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与审计。

(十三)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所开办、停办、级别评定工作和全区托幼园所业务视导、年度审验评估工作。负责园所长和保教人员的资格审定和培训。

(十四)负责中小学科学技术、劳动技术课程的整合与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0-3岁早期教育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学前教育全面发展。

(十五)负责对教育系统信息化设备进行管理和指导。建立覆盖全区的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为学校提供设备技术和设备应用的服务支持。

(十六)负责新建、翻建和扩建校舍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校舍、教师公寓维修和维护。

(十七)负责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学生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负责教育事业开发和管理。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学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要认真贯彻《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按照上级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计生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统筹协调机制,坚持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一票否决”不动摇,坚持经济工作和人口计生工作两手抓,落实“三抓三到位”责任,即:抓工作部署、抓问题解决、抓督促检查,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全区各项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监督科、技术科)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计生工作氛围

认真学习领会、宣传贯彻党的十会议精神,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一要坚持创新工作思路。继续深入开展第四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倡导先进思想、文明观念,宣传和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推进宣传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监督科)二要开展经常性宣传活动。推动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等部门加强协作,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主题,在计生国策30周年、世界人口日和节假日、活动日,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工具和文艺文化活动进行广泛的“国策”宣传。(监督科)三要推进“关爱女孩行动”的深入开展。大力弘扬“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尚,把“关爱女孩行动”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延伸和拓展引向深入。(监督科)

三、强化综合治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2012年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要联合相关部门继续保持综合治理的高压态势,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推动适时召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部署专项督查工作。全面落实组织领导、宣传倡导、利益导向、社会保障、优质服务、全程管理、“两非”打击和统计监测等各个工作环节。落实出生人口、孕妇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实名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区域协作办案工作机制等,动员方方面面齐心协力、严抓共打“两非”行为,营造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技术科、监督科)

四、加强综合改革,切实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做好动态监测工作,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和清查活动。一要继续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尤其是要加大对试点社区的帮助指导力度,不断总结经验,加以推广运用。(监督科)二要加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流动人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综合治理流动人口问题。(技术科、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三要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出台政策、制定措施等途径,在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均等化服务,不断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技术科、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四要抓好法人代表计生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落实《物业管理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制度》,抓好各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计生工作责任制和私房出租户责任制的落实。(技术科、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五要及时抓好信息交换工作。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子系统,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信息沟通,进一步提高信息通报率、反馈率。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和验证率。(技术科、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六要经常开展流动人口入户随访服务。提高“双查”到位率,对政策外怀孕的及时动员落实补救措施。(技术科、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

五、加强改革创新,全面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

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是国家、省、市为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举措。我们要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主题,全面启动创建活动。一要突出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家庭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完善家庭社会功能为主线,以构建幸福家庭为目标,从计生家庭最关心的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统筹策划,研究制定方案,多层面提升面向计生家庭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多角度提升面向计生家庭的教育文化服务水平,多渠道提升面向计生困难家庭的帮扶水平,创新活动载体,力争实现服务全覆盖。(监督科、计生协会)二要以项目为抓手求实效。围绕生育文化、青春健康、健康生育、生育关怀、心灵家园“五项工程”,精心制定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争取每个街道都有l-2个亮点,使“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成为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服务品牌。(监督科、技术科)三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加。依托社区自治组织、各级计生协会、社会团体组织,广泛开展争创幸福家庭活动。(计生协会)

六、加强政策推动,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要把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各相关部门在出台相关惠民政策时要征求计生部门的意见,尽量向计生家庭倾斜。一要抓好落实。坚持主动上门服务,全面落实现有的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居规民约规定的各种奖励、扶助、优先、优惠、免费政策,积极做好向辖区育龄群众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四术”、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妇科病普查服务,严格实施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大力实施“金秋助学”、“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启动实施“生育关怀”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监督科、计生协会)二要不断完善。要结合区、街道、部门、社区实际,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围绕计生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培养、抵御风险、生殖健康、经济发展以及养老保障等方面的要求,不断制订、完善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导向政策。(监督科、技术科)三要注意衔接。处理好普惠政策与计生优惠政策的关系,在社会救助、征地补偿、集体资产分红、土地换社保、入园入学、就业推介、人员招聘等方面向独生子女户和其他计生户倾斜,让计生户享有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使他们感到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促进群众自觉计划生育,推动计生政策的落实。(监督科)

七、加强技术服务,着力提升计生优质服务水平

一要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技术优质服务。大力开展科技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继续加强对技术服务和药具市场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四优一满意”的要求,推进区计生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技术科、计生服务站)二要抓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深入宣传发动,进一步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技术科、区计生服务站)三要积极参与预防艾滋病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网络比较健全的优势,结合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经常和随访工作,普及有关科学知识,主动配合卫生防疫等部门做好艾滋病的防治工作,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技术科、计生协会)

八、加强基础工作,不断推进计生工作重心下移

一要提高各级计生例会质量。坚持开好区、街、社区三级计生例会,尤其要加强对社区计生例会的检查指导。(技术科、计生协会)二要完善居民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法完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街道创建活动,坚持居务公开,不断提高居民自治水平。(计生协会、监督科)三要狠抓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下大气力抓好后进社区的转化工作,加强对计生工作基础薄弱社区的督查和指导。培育一批新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监督科)四要提高社区计生队伍素质。加强培训教育,妥善处理好稳定在职社区计生队伍与更新、提高队伍素质的关系。(监督科)五要继续抓好行风评议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大力保持党员和干部清正廉洁。继续做好“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区计生服务站、街道计生办和社区文明窗口建设,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监督科)六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专项规划》。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数据质量,抓好药具管理系统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努力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广大群众的满意率。(监督科)七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巩固和拓展全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区成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推动单一的计生服务向健康服务转变,积极探索将人口计生工作融入到公共服务管理工作中,打造“大人口”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监督科)

学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组织领导

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联合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具体办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成立评审组,负责对申报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并对有关项目进行评估监督。

盟(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审核整理相关申报材料;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进行项目实地评估;整理相关推荐材料,做好公示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并协助各级科协、财政部门落实计划。

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自治区及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对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全国科普示范旗县(市、区)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坚持“全国百强农技协”、“全区星级农技协”、“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全区星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三、宣传动员

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通过区内主要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牧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牧区专业技术协会、农牧区科普示范基地、农牧区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牧区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牧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和个人向所在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报送典型经验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提供相关登记、奖励有效证件和有关照片;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整理审核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②登记、奖励证件和有关照片③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④3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③公示材料);向所在盟(市)科协和财政局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盟(市)科协、财政局汇总所属旗县(市、区)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整理,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向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各盟(市)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在推荐名额内,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五、公示监督

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将本行政区域内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上报所在盟(市)科协、财政局。

学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接种时间、范围、对象

(一)时间:2012年月。

(二)范围:全区。

(三)对象:年月日~年12月31日出生,未按免疫程序完成接种的儿童。

二、活动目标

(一)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率在95%以上。

(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率在95%以上。

(三)其它疫苗查漏补种率在9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规范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是实现消除麻疹、维持无脊灰状态等疫苗相关传染病的重要措施。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

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区教育局要积极配合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和督促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在校(园)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在托幼机构和学校设立临时接种点,统一安排接种时间,由防疫人员入校接种,确保在校学生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财政局要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工作经费的统筹安排。

区妇联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目标儿童的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和督促社区安排人员,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散居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协助做好宣传资料、《接种通知单》的分发,督促本街道辖区托儿所开展在托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在托儿所设立临时接种点,由防疫人员入托接种。

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发挥计生管理网络的优势,组织计生管理员、计生中心户长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散居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宣传资料和《接种通知单》的发放。

(二)加强培训,宣传到位

本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接种人数多、任务重,接种质量要求高,接种范围覆盖广,为规范现场接种,区卫生局要组织对接种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接种技术,提高接种质量,保证接种安全。要成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以加强对活动的领导,负责技术支持。

为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区卫生局、教育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利用短信、通知、海报、宣传栏及宣传单等形式,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的意义、接种日期、接种地点等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使群众充分理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的意义,积极参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三)强化摸底,摸清底数

区卫生局要组织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务人员的作用,做好目标儿童的摸底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每个社区指定1名两委成员组织计生管理员、中心户长配合开展散居目标儿童的摸底调查;重点要加强建筑工地、市场、出租房等流动儿童集中居住地的摸底调查,做到逐门逐户登记宣传。在调查登记的同时,预约并通知接种时间、地点。学校和托幼机构应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工作,由学校、托幼机构组织校(园)医和班主任负责承担,区教育局负责督导落实。

学区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是贯彻“*”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全市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弘扬“尚德务实、和谐奋进”城市精神,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为了有步骤地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现根据《法治*建设实施意见》总体要求,结合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为中心,通过普法宣传、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等途经,全面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治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全面实现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总体目标

2010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治化。健全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体制,建立起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管理体系;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公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切实保障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基层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二)实施步骤

*年下半年,完成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的规划、动员、部署工作;2006至2010年,全面推进落实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的各项任务;2011年至2015年,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普法教育,增强全民法律素质

1、广泛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把以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以及地方人口计划生育法规为核心的全民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普法重要内容。增强广大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和人口计划生育法律素养。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增强遵守法律规定、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公民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懂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建立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制度,把宪法、法律特别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主要学习内容。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力度,把法律知识水平作为机关工作人员任命、使用和任职资格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3、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普法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经常性和有效性。积极参加“每月一法”广场宣传活动和“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

(二)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1、深入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程序和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增强解决行政执法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制与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落实奖励扶助政策,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兑现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重点抓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落实兑现,妥善解决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的落实问题。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计划生育公益金扶助机制,努力解决好因独生子女或其父母伤残、疾病、死亡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而导致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扶助问题,努力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

1、强化属地管理。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依托社区资源,健全网络队伍,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2、规范制度建设。通过企业建协会、集中居住点建服务室、分散居住点发挥协管员作用等形式,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生育管理等各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度,总结点上经验,做好面上推广,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着力推行用人单位与现居住地社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双轨管理、双向考核。

3、落实同等服务。为流入已婚育龄人群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婚育证明。免费发送避孕药具,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真正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4、推进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督促各地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和基层流动人口协管员的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管理、证件查验等基础工作。

(四)推行基层自治,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1、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组织动员广大村(居)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并对政府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计划生育协会要协同民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做好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努力为基层计划生育民主实践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在推进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方面,要做到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的组织,突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的重点,完善计划生育民主管理的规范;在加强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监督方面,要明确计划生育事务公开的内容,规范计划生育事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建立民主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2、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办事;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四是坚持与时俱进。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加强对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的领导,把实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的成效作为评估村民自治水平的重要标志。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投入,完善政策推动和利益导向机制,保障村(居)民各种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落实。

(五)健全监督体制,强化监督实效

1、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全面落实本委关于推行“阳光工程”的实施意见,确保公共权力行使公开、透明、科学、民主,合乎法律,顺应民意。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及党内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创新形式,保障监督效果。

2、深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作用。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完善社会监督。健全举报制度和举报网络。加强和改进工作,认真实施新一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以积极的态度接受舆论的监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对建设法治计划生育的组织领导

市人口计生委对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实施集中统一领导,成立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领导小组,把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考核;经常听取汇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法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人、财、物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正常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