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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长效机制。
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创建办公室,负责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运行工作。制定印发了《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方案》,做到了专人负责、职责明确,为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使我院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形成了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员法律意识。
1.重点突出,全面推进,开展全院全覆盖的学法用法。一是建立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和干部职工全员学法制度。医院领导班子每月通过党委中心学习组组织一次集中学法。通过职代会、院周会及各科室晨会、例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宣讲卫生系统典型违法案例,做到全员参与,人人学法,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二是邀请法律专家、执业律师以《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为基础,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三是征订普法教材,安装普法学习考试软件,组织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按照区普法办的工作要求,医院统一征订了普法教材,安装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做到学习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2.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法治知识宣传。一是通过板报、电子显示屏向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书法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穿插到医院春节晚会等各种文体活动中,切实丰富法治宣传内涵,提升法治宣传寓教于乐的效果。二是将学法用法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将《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核融入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并按照成绩予以奖惩兑现。三是结合“送医下乡”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义诊、健康体检活动,广泛开展医疗纠纷处理、平安医院创建等相关法治宣传。
三、依靠法治建设,促进医院规范管理。
1.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院进程。一是建章立制,加强医院制度建设。结合等级医院创建,本着“依法管理、规范运行”的原则,医院先后修订完善各类院级制度规范1021项,编订应急预案406款,明确岗位职责372个,还修订了各专业诊疗常规及操作规范。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业,对全院所有执业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三是切实以患者为中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治理医疗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高职工廉洁行医和依法执业意识。四是举办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等活动,实现了廉政教育全覆盖,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医、廉洁行医意识。
2.坚持院务公开制度,依法治院。一是医院决策注重民主,办事注重民意,不断完善职代会制度,实行院务公开,实施民主监督。二是定期召开院党委会,对人事任免、岗位聘用、基建项目、药品和设备的招标采购、绩效薪酬、廉政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商议决策,不搞“一言堂”;三是提高院务工作透明度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医院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职工的评优、评先、晋级、职称评定等“三重一大”事项都主动进行公示,杜绝暗箱操作,接受监督,做到了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扫黑除恶与法治医院建设相结合,促进医院环境法治化。一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紧紧围绕“八个一”,准确把握卫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抓住打击医托、医闹等关键环节,抓实抓细抓好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营造强大的宣传舆论声势,认真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利用各种会议、各种宣传媒介宣传、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党委书记还深入扶贫联系村开展扫黑除恶政策宣讲,努力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平安医院创建成果的浓厚氛围。三是建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保证医疗秩序正常开展。今年,我院通过重点加强医院陪护人员的规范管理、提升安保队伍整体素质为抓手,在加强病区安全管理、优化全院就医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患者提供了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
1、制定计划、完善制度,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省市要求,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区20*年度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计划》及其考核标准、《*区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台帐制度》等,确保工作的开展。
结合“法律六进”和“法律进军营”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了全区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30余人深入到深溪镇开展了“走进村居、化解矛盾、落实‘三关’工程”主题宣传活动,在“3.15”、“五月综治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了全区各镇街,各机关单位500余人分别在丁字口艺术长廊、火车站广场、老城纪念广场以及各镇街所在地的人员聚集处开展了以《宪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平安*”为主题内容的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在“三八”维权期间,组织了区妇联、计生、卫生、法律援助、基层法律工作者30余人参加了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在金鼎山镇举行的“三八”维权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万份。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在全区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制讲座和法制报告100余场次,进一步提高了全区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会同区工商分局、区经贸局联合下发了《*区企业经营者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提高了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2、结合“四民社区、四在农家”工作的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标准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区关于进一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的方案》、全区十六个镇街全面开展了创建工作,其中海龙镇温泉村、镇沙坝村、新卜镇文武村、深溪镇深溪村已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申报了遵义市第二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其余各村居在“四民主、两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真正体现了基层民主法治精神。
3、抓基层、打基础,努力探索“法治*”建设项目启动工作
以“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的契机,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要求,在村、社区加强村居干部的培训力度,针对村居流动暂住人口,闲散青少年,违法青少年,“两劳”释解回归人员高危群体适时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利用村(居)范围内离退休政法干部和现有法律工作者适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为村(居)民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使村(居)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举办两期法制讲座,聘请遵义市国家安全局三处、遵义市讲师团讲师对全区正股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平安*”建设、依法行政、“和谐*”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
关键词:海洋运输;保险;策略一、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发展现状
目前全世界海上保险市场规模约为250亿美元,其中近60%的市场份额由英、日、德、美国这四大海上保险国所占据。然而我国航运保险市场规模较小,拥有的整个市场份额相对就少了。2006年,我国航运保险市场总体规模仅为全世界份额的1%,近年来虽然有所发展,但仍不足3%。正如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曾在2010年度陆家嘴论坛所表明的那样,我国航运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相对滞后。目前,参与我国航运保险竞争的仍主要是太保、平安和人保这三大保险巨头。中国航运保险业务依然集中在广州、上海、青岛、大连和天津这5个城市,国内大量的中小财产保险公司还没有参加到这个市场的竞争中。
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存在的问题
1、保险条款存在差异,国际化程度不高
在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比较常用的有两种条款,即ICC条款和CIC条款,而这两种条款中则存在明显的差异。其差异表现之一为:在协会条款ICC(A)中除列明除外责任外,承担一切风险;但是相对应的国内CIC一切险条款中除列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对“外来原因”并没有定义。由于CIC一切险条款自身规定得不够明晰,立场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不同,因此“外来原因”的判断解释对PICC“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变得尤为重要。目前,在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进出口货运条款常常不能够被国内外被保险人所理解所认可,最终导致很多客户流失。
2、海运保险专业人才匮乏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风险集中度高,投保成本也较高,因此相应的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也就更高。但是从近几年的趋势看来,我国目前一线专业人员中能从事该项业务的人员严重缺乏。作为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从业人员,不仅要懂保险,还要了解外语、贸易、海运以及国际法律法规和惯例等,可见从事这一职业的人最起码要是一个复合型人才,但是从目前从事该领域的各保险公司来看,在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管理人员中这类复合型人才少之甚少。
3、海运货物保险市场竞争激烈
一方面,由于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弱势地位,交易价格常常受到外贸企业的制约。往往进口时以CIF成交,出口时则以FOB成交,导致大量境外投保现象的产生,从而加剧了国内海运保险市场竞争。另一方面,由于国内海运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创新性不足,导致保险产品同质化。然而外资海运公司由于具有资本、技术以及高超的营销技巧等优势,在海运险上略胜一筹,进一步使得我国大量海运保险业务向外转移,也就越发加剧国内海运保险市场的竞争。费率作为我国航运保险的竞争中心点,在激烈的竞争中逐渐下降,而且远低于国际市场的费率水平。保险费率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服务产品的创新和产品品质的提高,往往会给再保险带来诸多困难,使市场陷入恶性了循环,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海运保险业务的发展。
4、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发展较慢,因此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也不够完善。相对于英国《1906 年航运保险法》,我国目前缺乏一部专用于指导海运保险的法律。来自公认的国际航运中心保险市场的经验表明,50%以上的保险业务来自保险中介。然而我国海运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尚处于初始阶段,当前国内相关法律对保险中介的地位以及权利义务的界定也不够明确,处在保险市场的边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内外进出口企业对本土保险公司的信心。
三、解决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问题的措施
1、加强国际间及国内各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交流
由于与其他国家沟通不畅,导致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存在着保险条款差异现象,在出现问题时,各高院解释又不一致,加大了各方的分歧。此外,由于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业缺乏有组织、有规模的交流活动,也导致各保险公司之间、保险公司和相关行业之间没有办法分享保险、航运、贸易和海事海商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不能形成良好的互通有无的良性循环的效果。因此,加强国家之间及国内各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对于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培养和引进优秀的专业海运保险人才
国际航运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由于我过海运保险业的发展起步晚,所以在专业人才方面的缺失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后天的培养和引进来弥补先天的不足,用全球视野引进和培养海运保险专业人才。在引进专业人才方面,应该从英国伦敦保险市场那样高起点的地方大力引进经营理念先进、管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同时争取在国内为那些专业人才的引进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培养人才方面,从体制、文化、培训等多角度入手,加强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形成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航运保险专业团队。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完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成为保证其良好发展的基础与保障。针对我国部分保险条款与国际惯例不一致的问题,我们要借鉴全球最新的航运保险理论研究成果和最专业的航运保险法,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保险法》和《海商法》,优化国内法律环境,逐步与国际接轨,增强国内外进出口企业对本土保险公司的信心。(作者单位:重庆三峡学院)
参考文献:
[1]李咏梅.我国航运保险探析[J].技术与市场,2011年第1期.
[2]李薇.航运保险,是到嘴肥肉还是烫手山芋?[N].中国水运报,2009-06-08.
[3]周延礼.积极发展航运保险促进上海金融航运中心建设[N].中国保险报,2010-06-28.
[4]何惠珍.我国航运保险的发展现状、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J].学术交流,2012(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上级关于法制工作的决议决定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积极推动全市统计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统计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服务意识,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逐步提高全市统计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全市统计事业的发展进程,为焦作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同时,结合“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加强干部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拒腐防变意识。
三、方法步骤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采取以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为主线,以干部学法为主体,以法律法规培训为平台,认真落实各项“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内容、要求。
“法律进机关”活动分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三个步骤进行。
启动阶段(20xx年4月)。制定“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全面启动“法律进机关”活动。 总结阶段。(20xx年5月底)。对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总结经验。
四、组织与领导
成立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国政同志任组长,局副职、调查队、中心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普法教育工作,下达工作任务,检查监督工作的进展。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科,具体负责“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各项日常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积极实践。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是落实“法律七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平安焦作”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局上下要深刻认识搞好“法律进机关”活动的积极意义,增强做好这一活动的责任感。“法律进机关”活动作为传输法律知识的有效手段之一,能够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的本领,能够不断提高执法公职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维护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关键词 农机安全生产;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9-0214-01
目前,农机的普及度越来越高,农民对于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也不断提升,导致农机的数量也在急剧飙升,而农机的安全生产对于保证农业机械化的高速发展就显得至关重要[1-4]。进入21世纪以来,农机及相关驾驶人员数量迅速增长。为了保证农机的安全生产,相关部门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农机实施了有效的管理,但是农机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非常严峻,还存在不同的安全隐患[5]。
1 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1 安全意识不足
目前使用农机的驾驶员大部分都是农牧民,文化教育水平较低,安全意识也不足。驾驶员在购买农机以后,只是单纯地认为农机通常只用在场院、田地及乡村道路上运作,基本不会使用在运输上面,认为办证挂牌不仅浪费金钱,还浪费时间,不会引起农牧民的注意。农牧民在购买农机以后不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致使无证无牌的情况泛滥。
1.2 违规操作
因为农机操作简单且灵活,而在乡村,农牧民的工作较为繁重,部分驾驶员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经常违规操作。农机使用者不顾生产的安全,为了利益自行改装农机,不按照要求随便更改皮带齿轮及更换大轮胎,还有自己焊接超长、超高、超宽的车斗,导致在农机的使用中,常出现超载、超速的混乱违法情况。
1.3 酒后驾驶及疲劳驾驶
部分农机使用者因为平时工作过于忙碌,经常出现酒后驾驶及疲劳驾驶的情况。不少农牧民为了提升农机使用效率,常采取饮酒的方式解除工作疲劳,部分农牧民饮酒过量,而在酒后、休息不足的情况下疲劳驾驶。因此,只要遇上紧急情况,驾驶员就无法立刻作出反应,以致酿成农机事故。
1.4 忽略农机保障
因为文化水平有限,安全意识较为缺乏,大多数农牧民将农机买回家后,通常都是忙于使用,而忽略了对于农机的保障,埋下了安全隐患。这样无法保证农机具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且使用者对于事故的预见性也不足,一旦出现农机故障,就很容易发生事故。
2 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对策
2.1 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仔细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贯彻落实,组织安排关于农机安全教育的会议。相关部门必须对农机的安全生产工作高度关注,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与部门的工作内容,严格落实好上级部门对于农机安全生产的要求,并且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相关使用人员身上。
2.2 规范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及牌证管理等相关制度
完善农机登记制度及农机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抓安全生产必须从源头上抓起,及时地对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及牌证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规范,接受广大老百姓的监督,向社会上公开农机管理工作的责任、流程、收费标准、相关依据等。要严抓农机的登记工作。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审查农机所有者提交的相关凭证,将责任落实到主办人。按照有关的规章制度对农机驾驶员进行培训,并且将培训结果与农机挂牌相挂钩。
2.3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
在检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农机,要严格执行标准不予发放检验合格的标志。针对某些在公路上行驶的农机,必须积极鼓励其粘贴反光标识,并向其宣传反光标识对于农机在夜晚使用的安全性,对于不粘贴反光标识的不予检验。在重点道路上设置检验关口,对于部分农机出现的无证无牌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及酒后驾驶等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在执法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杜绝越权执法及不作为的情况[6]。
2.4 加大农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不断加强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不断提升农机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与农机使用者进行交流沟通,向他们宣传介绍农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同时还可以利用传单及农村广播等方式向农机使用者宣传,并且可以播放一些农机事故的典型案例。同时公开农机相关部门的服务热线以及举报投诉办法,从而加强农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
3 结语
总而言之,为了彻底地消除农机生产的安全隐患,需要广大农机工作者坚持不懈的努力,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7-8]。建设“平安农机,和谐农机”,对于当前现代化新农村牧区及现代化农牧业的构建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落实工作的过程中,仍然需要不断努力,积极探索,才能把强化农机安全管理的工作做得更好。
4 参考文献
[1] 黄真国.当前农机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南农业科学,1999(9):39-40.
[2] 谈志斌,妥文.彭阳县农机化发展现状及对策[J].内蒙古农业科技,2011(2):88-89.
[3] 师俊平.浅谈中国农业机械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9(1):12.
[4] 王永会.浅谈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9(3):15-16.
[5] 丁一鸣.对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J].湖南农机,2006(7):10-11.
[6] 闫国清.浅谈新形势下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J].农业技术与装备,2009 (6):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