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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站督导工作计划

消防站督导工作计划

消防站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消防教育安全工作计划1

   为了促进幼儿园的发展,保证幼儿园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园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们必须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来规范和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规范消防安全工作,逐项落实工作措施,以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园所发展,以幼儿园发展带动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好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好园级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务必使广大师生员工在防火安全的认识上重视、重视、再重视,工作责任上落实、落实、再落实。以确保全园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园防火领导小组将对各班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能按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二、加强消防宣传力度,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打牢消防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使广大师生员工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各班教师应带头学习《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依法规范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把消防工作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大事常抓不懈。班主任要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教育,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增强幼儿的自防、自救能力。

   三、各班教师不但会使用各种灭火器和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还要学会在发生火灾时熟练进行人员疏散,有效保护幼儿园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计划进行一次消防实战演练,以提高教师们的实际操作能力,使使教师真正成为幼儿园防火工作的主力军。今年将计划每个月对幼儿宿舍用电安全的检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消除幼儿宿舍遗留的隐患。

   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计划每月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五、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管理、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设施,是预防火灾,保证安全,减少损失必不可少的武器,幼儿园将按照规定配置和管理。配齐灭火器、应急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必须要落实专人规范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无损。对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消防教育安全工作计划2    为了促进幼儿园的发展,保证幼儿园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园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们必须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来规范和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规范消防安全工作,逐项落实工作措施,以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园所发展,以幼儿园发展带动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好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好园级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务必使广大师生员工在防火安全的认识上重视、重视、再重视,工作责任上落实、落实、再落实。以确保全园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园防火领导小组将对各班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能按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二、加强消防宣传力度,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打牢消防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使广大师生员工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各班教师应带头学习《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依法规范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把消防工作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大事常抓不懈。班主任要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教育,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增强幼儿的自防、自救能力。

   三、各班教师不但会使用各种灭火器和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还要学会在发生火灾时熟练进行人员疏散,有效保护幼儿园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计划进行一次消防实战演练,以提高教师们的实际操作能力,使使教师真正成为幼儿园防火工作的主力军。今年将计划每个月对幼儿宿舍用电安全的检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消除幼儿宿舍遗留的隐患。

   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计划每月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五、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管理、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设施,是预防火灾,保证安全,减少损失必不可少的武器,幼儿园将按照规定配置和管理。配齐灭火器、应急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必须要落实专人规范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无损。对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消防教育安全工作计划3    全体干部、工作员:

   为进一步提高我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面稳定,经街道办事处研究,根据我街道相关运行机制的变化,按照上级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决定制定20**年度后宅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一、组织体系

   根据人事及分工情况调整,确定后宅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 任:xx

   副主任:xx

   成 员:xx

   二、工作框架及流程、职责

   1、各公共区域社区、村(居)网格长、网格员。

   职 责:各公共区域、社区、村(居)网格长为联系责任网格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网格员在网格长的领导下,协助网格长工作。

   ①网格长应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个月对网格内所有居住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当场要求整改,对无法当场整改的,开具《消防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期限内上门复检,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到位的,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

   ③检查中如发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不立即整改,将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险的,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同时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

   ④做好每个月的巡查工作台账记录,工作情况通过智慧城市系统上传;

   ⑤发挥“1+1+x”的机制功能,组织和督促社区、村(居)两委及网格内各种配套组织、志愿者共同参与,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⑥组织和督促落实好各种《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并上交街道消防工作站,分类建档;

   ⑦每季度组织人员对社区、村(居)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

   ⑧落实好社区、村(居)微型消防站的人员、装备管理,确保扑灭初火的反应能力;

   ⑨对外包服务队通报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

   2、各公共区域、村(居)消防安全协管员。

   (1)配合外包保安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和居住申报登记工作进行检查。

   (2)对外包保安服务队在巡查中发现并发出消防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整改的,立即上报外包保安服务队。

   (3)日常生活中关注本辖区外来人口及出租房屋租赁情况的变动,每月10日实行“零报告”制度,及时将变动情况上报外包保安工作人员。

   (4)协助街道办事处和外包保安服务队其他工作。

   3、外包保安服务队。

   (1)按街道外包服务招标合同规定,按约定工作量和频率,每月、每季度对全街道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市属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供电所、居住出租房、二手出租房、公寓楼、人员密集场所、娱乐性经营场所、网吧、宾馆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在公共区域、社区和村(居)消防安全协管员的配合下,对居住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开出《消防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检,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

   (3)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对所有消防安全管理的台账、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分类建档保管。

   (4)每月对各公共区域、社区、村(居)消防安全协管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

   4、消防工作站。

   (1)对各网格长、网格员和保安服务队上报的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居所督促进行整改,对不配合的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居所,函告派出所或消防支队依法处理。

   (2)每月结合外包服务队考核意见,对各村居及公共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进行抽检和督查,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3)每月对保安服务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4)对每一起火灾都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倒查,并视情报街道纪工委处理。

   (5)每季对重点消防安全单位、二手房、公寓楼和已完成消防安全整治居所进行一次抽检和督查。

   (6)每季度一次对所有火灾处警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重点和方法。

   三、20**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1、在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以消防工作站为主阵地,整合网格内各力量和外包服务保安队、消防安全协管员力量,完成机制运作上的有效磨合,形成网格力量和外包服务互补的“两条腿”走路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2、有效提高街道整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20**年度不发生消防火灾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财产损失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3、确定一至三个村(居),建立消防安全示范村(居),进行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消防安全保障机制,探索推广和完善的可行性。

   4、建设街道消防安全培训学校,大力开展对各企业主、出租房房东、外来务工人员消防自救和扑灭初火能力的培训,在此基础上探索和研讨全员轮训的可能性。

   5、按上级消安委要求,对新成立的社区,整合资源,建立微型消防站。

   四、督查和追责

   1、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街道纪工委和消防工作站一律启动调查追责程序。

   2、每月严格按外包合同,对外包保安服务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街道领导批准后通知财办执行。

   3、每月最少一次,由街道班子领导带队,对消防安全进行一次督查活动。

消防站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化工园区的消防安全规划是区域总体规划中的一项比较重要的专业规划,它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园区的总体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设备进行统一规划并提出实施的意见和措施,为园区消防安全提供科学的、合理的依据,为安全管理部门提供正确的决策和管理的依据,建立区域内消防安全体系,指导整个园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园区消防安全规划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为园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切实增强园区的防灾、救灾能力,努力增强职工的人身安全感。

消防规划应当与园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性质、规模大小、发展目标、空间形态、功能分区、土地分配、基础设施及地域特色进行综合研究, 并与总体规划中的其他专业规划相协调, 真实反映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践性。通过编制科学合理的消防规划, 有利于提高园区内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园区消防安全体系,增强园区内防灾、抗灾和救灾能力。

消防规划是园区总体规划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完善有效的园区消防安全体系的根本依据,是做好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是园区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促进园区经济持续发展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1.2 消防安全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2.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以建立适应太阳山化工园区的消防安全需要,并与现代化防灾救灾要求相匹配的消防安全体系为目标,加强化工园区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区域综合抵御火灾的能力,打造维护太阳山化工园区消防安全的坚实防线。

1.2.2 规划原则

1.在宁夏太阳山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消防专项规划。

2.消防规划面向社会,消防设施建设必须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

3.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科学预测,分期实施,使消防设施和装备水平与太阳山化工园区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4.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均衡布局与重点防护相结合、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使规划具有普遍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5.强调化工园区内消防的综合减灾原则,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并为消防建设留有弹性发展空间。

1.3 消防规划制定程序

化工工业园区内的消防专项规划工作要建立在对化学工业园区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经过对园区内火灾危险性展开分析与评价,进一步明确主要物品火灾危险特性、重大危险源数量及重点防护区域,结合现有功能区布局和消防设施配置状况,科学合理的确定消防规划内容。消防规划基本步骤可见图1-1。

图1-1 消防规划制定程序

1.4 规划的目的

科学合理地确定消防设施的总体布局,结合园区内各工业园区煤化工和化学工业生产过程及危险化学品所固有的易燃易爆、毒性多、危险性大的特点,对近远期的区域消防安全体系提出规划方案,制定具体的控制性内容,较好地指导园区的消防安全建设,从根本上提高园区预防和抗御火灾的整体水平。

近期内加强消防站点的建设,完善消防站的装备,配套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初步建立消防安全体系;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公民防灾、减灾、避灾的意识。

远期根据园区的发展情况在新增加开发园区内部合理安排、建设消防站,建立满足现代化区域发展和市场经济需求的消防安全体系,建设一个人员素质高、技术装备先进、手段齐全、反应迅速、战斗力强的消防队伍,实现消防安全与工业经济的同步协调快速发展,使园区成为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高,消防安全环境好,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强,各类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的安全和谐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1.5 消防安全规划的基本内容

园区内的消防安全规划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它们相辅相成,各司其职,协同合作,为保证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经济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安全和救援保障,是园区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5.1 消防安全布局

消防安全布局是园区消防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决定园区消防整体环境的重要因素,其主要目标是保障园区内各项功能基本协调,各项设施建设有利于园区整体的健康发展。

园区消防安全布局应根据规划区域内的地形、地貌、风向、土地使用及园区企业构成现状和园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对各单位土地使用进行合理分配,使园区内的工业布局、道路交通及港口布局符合消防安全布局的总体要求。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布局的总体原则:

1.宁夏太阳山项目区内的项目类别较多、差别较大,主要包括煤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加工、火力发电、建材生产等行业。为了避免在执行规范中造成不同建设项目之间布局的困难,项目区的总体布局应参考《石油化工企业总体布局设计规范》。

2.由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火力发电、建材等项目对消防道路技术标准要求不尽相同,项目区内的道路建设应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即道路宽度不应小于6米,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5米,道路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米,负载应满足消防站配备的最大消防车负载要求。

3.各工业企业的总图布置及消防设施除执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外,还应按其工业门类执行相应的现行国家消防规范。石油化工项目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局设计规范》;化工项目(如重介选煤项目、煤焦化项目、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煤制二甲醚项目、镁及镁合金冶炼、多晶硅、建材、设备制造、轻纺、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项目)执行《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4.火力发电厂执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5.煤矿地下部分执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地上部分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规范。

6.工业园区内的公建用地以及生活福利设施包括办公区、生活区等属于民用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防火间距、安全疏散要求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在执行国家现行消防规范时,要注意每一消防规范的针对性、行业之间的协调性及关联性。

1.5.2 消防站

消防站是园区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防部队执勤、训练的区域。消防站的布局及功能是否合理、完善,直接影响着园区抗御火灾及其它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而且,为更好的发挥消防队伍出动迅速和人员技能、器材装备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国家要求消防队伍除承担防火监督和灭火任务外,还要积极参加其它城市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并且向多功能发展。因此,必须高度的重视消防站的合理规划布局和配套建设,使之与园区发展相适应。

消防站布局原则:消防站布局必须在城区或工业园区范围内根据总体规划,坚持均衡布局与重点保护的原则;消防站选址必须要拥有便利交通,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的原则;坚持分区设防,临近联防,相互支持的原则。

(1)消防站选址

消防站位置选择的是否合理,对于消防车能否及时出动扑救火灾和保障消防站自身安全关系重大,消防站的选址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消防站应设置在责任区内适中的位置和利于消防车迅速出动的临街位置。如园区内主要路段的十字路口附近或是主要道路街道的临侧。上述方式就可以保证当责任区内最远点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快速到达火场进行扑救。

2.责任区内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消防站应尽量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方向,其边界距离上述部位通常不应小于200m。这样可以确保这些地方一旦发生火灾,对消防站安全构不成威胁。

3.其主体建筑距离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物,比如医院、学校、养老院、临时避难场所等主要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小于50m。这样,消防车在接警出动和训练时不致影响到群众的正常生活,避免因拉响火警而引起惊慌造成混乱,也可以防止人流高峰时影响消防车迅速出动。

4.根据园区功能区的划分,不同功能区中消防站的配备应有不同侧重。

5.每个消防站的责任区域面积应该在4~7km2,要以接到报警开始消防队5min内到达责任区边缘为根本原则;5min的时间分配为:消防车接警出动1min,车辆到达火场4min,消防车行驶速度应按照30~35km/h计。

(2)消防站的选址优化

针对目前化工园区消防站数量缺口大,短时间内难以配齐,园区资金有限、责任认定不明确等问题,可采用消防站布局优化法,得到所需要的最少消防站数量以及选址方案。

该方法的步骤如下:

1.根据社会单位分布情况、建筑结构类型、道路交通状况、人员分布密度等,划分为几个防火保护区,并在该区域内选择一个典型的保护点。

2.在区域内找到几个可以在5min内到达不同保护点的消防站候选点。

3.设满足防火保护需要的最少消防站数量为Z,Z的计算公式为:

(1-1

根据上述消防站选址的原则,接到报警5min内消防队必须到达责任区边缘,假设消防车的行驶速度为33km/h(30~36km/h取平均值),4min的行驶路程为2.2km。

由于缺少相应的数据,现估测太阳山化工园区内有D1、D2、D3、D4、D5五个防火保护点,而候选的消防站点有Z1、Z2、Z3、Z4四个。各消防站点与防火保护点的距离(公里)可见表5-1。

求解以上方程组,得到:

再回到式(1-1),得到:

即所需要的最少消防站数量为2个,其中,须在Z3设置消防站,以及Z1和Z2任一一处也设置消防站。

上述方法简便易行,但缺点在于判断标准较为单一,可以认为是一种单纯“基于距离”的优化方法,而在实际的消防站优化过程中,还需考虑各消防站之间的距离、安全经济等要素,会大大增加优化计算的复杂性。

消防站优化布局方法比较适合作为实际优化设计的前期准备和预处理。

(3)改进的消防站布局优化法

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本节旨在将火灾风险值引入消防站布局优化方法,对具有较高火灾风险值的企业投入更多的消防力量,避免原方法资源浪费及重点单元消防力量薄弱,而一般单元投入过剩等问题。

首先提出“有效距离”的概念,即单位火灾风险值所对应的实际距离。

(1-6)

其中, 分别表示有效距离和实际距离

代表某企业的火灾风险值

而相对应的有消防站的“有效保护范围”的概念,即

,其中,为园区内各企业火灾风险的平均值。

现估测防火保护点D1、D2、D3、D4、D5的火灾风险值分别 为60、50、80、30、20,则火灾风险平均值为 ,消防站有效保护范围。

对表1-1进行处理,得到表1-2,即消防站与防火保护点有效距离关系表。

表1-2 消防站与防火保护点有效距离

根据表1-2和判断式(1-3)和(1-4),可以得到防火保护系数矩阵 。

根据条件(1-2),可以得到如下关系式(1-6):

求解以上方程组,得到:

再回到式(1-1),得到: ,即所需要的最少消防站数量为2个,在Z2和Z3分别设置消防站。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新方法与原方法所得结果的区别主要在消防站Z1和Z2的选取上。如表5-3所示(表中Z1和Z2列为实际距离)。

表1-3 消防站Z1和Z2的比较

如果选择消防站Z1,则D1和D4在保护范围内,其平均火灾风险值为45;而若选择消防站Z2,则D3和D4在保护范围内,其平均火灾风险值为55。可见,新方法对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单元有所侧重。

再引入公式: ,其中为某保护点的火灾风险,Z为消防站与保护点的实际距离。 的含义可以理解为单位实际距离所承担的火灾风险,该值越大,表明在满足同样的防火要求情况下,各消防站的工作效率最高。如表1-3所示。

因此,新方法得到的消防站布局方案更优。

1.5.3 消防给水

消防给水设施是园区公共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火灾,必须十分重视消防给水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对于工业园区内的消防供水和其他消防设施建设,本节拟将前述火灾风险分析结果与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相结合,提出切实有效且经济、合理的给水规划措施。

(1)消防用水量

工业园区内的消防用水量按照园区内的项目规划和分布设计,最低标准按照同时防御两起火灾考虑。一起为装置火灾,一起为火灾时消防用水量最大的罐组。工艺生产装置消防用水量按25 L/S计,辅助装置按照各园区规划范围内火灾时消防用水量最大的罐组计.罐区消防用水量按20 L/S计。其中,民用建筑灭火持续时间为2小时;石油化工类项目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确定;其他项目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危险最大单元所需用水量为:室外消防用水量为45L/S,室内消防用水量为15L/S,总体用水量为60L/S。但考虑到该规定适用范围较广,如果简单地应用于化工工业园区,则不够全面。故以上述五个防火保护区的平均火灾风险水平( )为基准,引入给水因子 ,其定义式为:

其中, 为第i个防火保护区的火灾风险值。据此,各区所需用水量 可以表示为:室外消防用水量 L/S,室内消防用水量为L/S,总体用水量为 L/S。如表1-4所示。

表5-4 各防火保护区实际所需用水量

(2)消防水池

工业园区内化工企业宜设消防水池,要求消防水池满足:

1.水池的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当发生火灾时,能保证向水池连续补水时,其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充水量;

2.水池的容量大于500m3时,应分隔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并设带阀门的连通管。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

(1-8)

式中, 为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m3

为第i个防火保护区内民用建筑各种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432

为火灾延续时间内可连续补水的水量,310

为各种水消防灭火的火灾延续时间的最大值,

为给水因子

计算结果如表1-5所示。表内数据仅针对特定防火保护区中某企业建筑而言。

表1-5 特定防火保护区内某企业建筑消防水池有效容积

其中,区域D1、D2、D3须按照上述要求2来设计和建造消防水池。

3.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

4.当消防水池与全厂生活或生产安全水池合建时,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做他用的技术设施;

5.应设防冻措施。

(2)消防给水管网和消火栓

消防给水管网应设计为环状,两路供水,以增加供水可靠性。

1. 园区消防管径

根据流量( )与流速,管径的关系:

式中。。Q。为。流量,432m3/h

。。。。。 。 D。为管道内径,m

V。为流体平均速度,不大于2.5m/s,取1.8m/s

为给水因子

计算结果如表1-6所示。

2. 消防给水压力

工业园区内形成低压消防和局部高压结合的消防水系统。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工艺装置区、罐区等,应设独立的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压力宜为0.7~1.2MPa。其它场所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其压力应确保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低于0.15MPa。城镇服务区的室外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低于0.14 MPa。

各厂区内按照实际情况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水泵站。每个消防水泵站宜配套设置稳高压消防水泵、消防水储罐。

3. 消火栓

消火栓设置要求:

a. 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工作,消火栓的建设率应达到100%,完好率达到100%。

b. 在城镇或园区道路建设过程中,消火栓应与给水管道同步实施。

c. 消火栓规格应统一,沿城镇或园区道路设置,其间距不超过120m,每个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应在道路两侧设置消火栓。干道十字路口50米范围内必须设置市政消火栓。企业消防装置区内按照每个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来设置消火栓。地下式消火栓应有DN100和DN65的栓口各一个。

d.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量大的甲、乙类设备的高大框架和设备群宜设置消防水炮保护,设置位置距保护对象不宜小于15米。在罐区设固定式喷淋冷却水系统,以满足工业区内消防要求。

e. 市政消火栓应设置明显的标示,并派人定期组织维护保养。

1.5.4 消防通信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该包括有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计算机通信息系统。同时,结合园区各企业生产类型,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覆盖整个园区,具有火警调度和辅助灭火决策等功能。

(1)有线通信系统

以有线通信系统作为火灾报警、接警、出警和调度指挥的主要通信方式,并在消防通信指挥中心设置火警调度台,119火警线、报警专用线、调度专用线、配合作战专用线等。

1.119火警报警线,须经过当地电信局汇接,采用光纤传输数字中继线,至少保持2对模拟线路至综合火警受理台。

2.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到各个消防站的火警调度专线,不少于两对。火警调度专线不应小于2M(语音、数据同步),或者设置不少于一对语音和一对数据线路,并且直达路由。

3.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与主管部门领导、有关单位(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交通管理、环保、气象、地震)之间各设1对电话专线,以便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高相关部门间设立专线的作用,以加强统一调度和协同作战。

4.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与特别重要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间,各设一对报警专用线(或专用电话),并具备自动报警功能。

5.建立自动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对新建设的工程项目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将联网作为一项功能要求,保证新建建筑物及时与监控中心实现远程联网。对于已建成工程,结合设备保养、维护、更新及工程改、扩建,通过几年努力,力争全部接入远程监控中心,并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接警系统联动。

(2)无线通信系统

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应设置独立的消防专用无线通信网。

1.注重无线通信网的抗干扰能力,采用先进的设备,提高无线通信的质量。

2.规划建设管区覆盖网、火场指挥网和灭火战斗网三级组网,提高无线通信的覆盖范围,配备大功率的无线通讯园区台、车载台、手持台。管区覆盖网的通信覆盖区不应小于消防管区地理面积的80%。

3.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与消防重点单位形成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多数据业务消防报警系统。

4.充分考虑专职队灭火作战的实际需要,增加指挥中心对专职消防队灭火力量的控制能力,提高整体作战的协调水平。

(3)消防通信指挥系统

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应结合现代通信、计算机技术,并兼顾未来科技的发展,建成一个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集119电话自动接警处警系统、有/无线调度系统、数字录音系统、电视图像监控系统等为一体的,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信息、控制、通信和指挥综合性系统。它的主要功能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数字调度交换机系统、计算机接、处警系统、数字录音录时系统、PC调度系统、消防模拟演练信息管理系统、消防信息管理系统、电视图像临近系统、火场指挥车终端系统等。

1.5.5 消防通道

消防车通道指供消防车通行的城镇和工业区道路。规划建设的消防车通道应保证道路的宽度、限高和道路的技术条件要求,满足消防车通行和灭火作战需要。布局合理、通畅的消防车通道对于有效控制、扑救火灾,保卫国家和人身财产安全,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消防车通道一般均利用各园区、城镇区总体规划的道路网。该道路系统除承担交通运输货流、人流的通行任务外,同时兼有消防车通道的功能。为适应消防部队区域联防作战的需要,应保持各工业区、城镇区对外道路以及园区各级公路的畅通,方便辖区消防车向周边地区增援时的消防车通行。

对于工业园区,消防通道需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1.工业园区内消防道路,其宽度不应小于6米,道路上空净高不应低于5米,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米,负载应满足消防站配备的最大消防车负载要求。

2.园区内基层生产单位主要出入口不应小于两个,并宜布置于不同方位。生产区道路宜采取双车道,若为单车道应满足错车要求。

3.园区内基层生产单位生产装置、可燃气体、液体的储罐区、装卸区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也可设有回车场的尽端式消防车通道。

4.园区内基层生产单位汽车装卸站、甲类物品仓库等机动车频繁进出的设施,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区外,并应设置围墙成区。同时其运输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道的要求。

5.可燃气体、液体的罐区内的储罐与消防通道的距离,要求任何储罐中心至不同方向的两条消防车通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米,当仅有一侧有消防车通道时,车道至任何储罐中心,不应大于80米。

6.在可燃气体、液体的铁路装卸区,应设置与铁路平行的消防通道,并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7.工业园区内消防通道的建设应与企业建设同步,基层生产单位消防通道的建设应与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步。

特别的,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坚持人货分流、专家运输、安全第一的原则。具体的,有如下安全措施和建议,以保证运输过程的安全。

1.生活用小批量1吨以内易燃易爆气体、液体(不含易燃易爆炸品)。应避开交通高峰和高温时段,具体实施办法由危险品运输管理部门拿出意见。

2.生产用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由其主管销售、运输部门根据交通运输流量、季节、上下班高峰和有关重大事项,限定时间按指定路线运输,必要时由有关部门实行押运。

3.运输危险货物车辆须严格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29-2005)的规定,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安装相应的标志灯、标志牌,确保标志标识正确、规范、醒目。

4.运输压缩、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5.严禁运输爆炸品、剧和过境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工业园区和城镇服务区。

1.5.6 消防装备

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原则是依据火灾发展的规律、消防队到场的时间以及能够在火灾发展阶段有效控制火势蔓延的装备实力等因素确定。普通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根据扑救本责任区内发生的一般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需要。特勤消防站的装备配备应适应扑救与处置大型火灾和特殊灾害事故的需要。通常,一个园区配备一座特勤消防站即可。

1.6 消防规划的实施措施

(1)加强消防法制建设工作,从法制上保障本规划顺利的有效实施。对于消防建设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范及经过批准的本规划文本和图纸,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全社会均应共同遵守和执行。

(2)消防专项规划是园区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规划必须和园区建设同步实施。

(3)消防专项规划作为指导园区消防安全的宏观指导性文件,不仅对园区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机构的日常运行具有约束性,而且也对园区内各生产单位(项目)的消防设施建设发展具有约束性。(4)贯彻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科学的消防管理体系,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1.政府领导。园区的消防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消防监督、宣传教育、火灾扑救、各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立和管理、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等工作,均由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行业管理。各级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严格履行本部门、本系统的消防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协调和推进消防工作的开展。

3.单位负责。各单位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和安全规程,把消防工作贯彻到生产、经营的各个岗位和日常工作中,经常开展消防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4.群众防范。全社会成员要增强法制观念和消防意识,热心参与消防活动,对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每个社会成员都有义务和责任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公安消防机构依法监督。近期已组建太阳山能源化工园区公安消防大队,远期成立太阳山化工园区公安消防支队。太阳山园区消防支队是政府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太阳山园区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消防监督,消除火灾隐患,为园区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5)普及公民消防意识。

1.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广播、影视等传播媒体以及社会团体的重要作用,全方位、多侧面、多角度地进行社会性的消防普及宣传教育。

2.建立消防培训中心。园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和防火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人员,消防产品检修和固定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易燃易爆等特定岗位人员以及专(兼)职防火人员应分层次、分行业、分工种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建立健全职工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各行业和各有关单位要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之中。

(6)加强监督力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2.加强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为城市创造安全环境、改善建筑防火灭火条件、防治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免受火灾危害的根本措施。工程设计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设计规范,不得降低防火设计标准和擅自改动防火设计。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投入使用;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必须落实维护保养工作;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实施监督。

3.加强公共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要以大型集贸市场、商业建筑、宾馆、影剧院、歌舞厅、大型易燃易爆设施等人员密集、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为重点,认真开展执行检查,督促这些场所落实消防资金投入,配备性能可靠的消防器材设施,强化内部消防管理,防治发生恶性火灾事故。

4.认真预防重大火灾隐患。地下工程、化工、交通通讯枢纽、大型集贸市场、商业建筑、宾馆、影剧院、歌舞厅、展览馆和重要教学、科研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和帮助利用公式得到,企业火灾风险值为,火灾、爆炸危险性与规划前相比,明显降低;但对于企业自身,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防火分区、安全出口、建筑耐火等级等,这些指标的分值较高,所占权重也较大,对安全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应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停产业并对有关人员依法查处,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7)为了完善园区消防条件,减少火灾损失而进行的消防经费投入,实际上是增加社会综合效益的投资经费。因此,规划实施责任的主体应确保消防经费分阶段地按期准时到位,并尽快的出台和建立正常的消防经费拨款制度。对于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车辆等消防设施的建设,特别是近期建设的项目,应当和基地建设紧密结合,由政府直管部门列入年度重点项目计划,逐年安排投资计划,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8)规划已经确定的消防站用地,应和总体规划相结合,落实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和用地位置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占用或挪用。确实需占用,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在邻近的地段相应的用地作为交换,以确保消防站用地的独立性和完善性。

1.7 消防规划实施效果

消防站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发[]号、政发[]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组成部份。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发[]号、政发[]号文件精神,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统筹协调,把这一关系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各行业、系统、单位要在本行业、系统、单位内部组织开展国发[]号、政发[]号文件精神的宣传贯彻工作。公安消防机构要制定宣传贯彻方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向社会各界广泛进行宣传和介绍,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承担责任。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财政投入,精心组织实施。要切实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要抓好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政府领导负责的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乡镇、村两级领导机制。

(三)推行综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消防机构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并报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安监、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处理。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改正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应及时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报请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请示,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同意与否的批复,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好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消除火灾隐患,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增强扑救初起火灾事故的能力,加强对本单位、场所员工以及外聘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五)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组织、公安派出所、社会管理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的职能作用。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管理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制订防火安全公约,定期检查本区域公共消防安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逐步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各地于年底前将的社区建成消防安全示范标准,年底前的社区达到示范标准。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加强对第三级管理对象的消防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指导农村落实各项防火措施。要引导村委会建立消防组织,制定防火安全乡规民约,建立多户联防等自我管理机制,实行群防群治。各级消防协会要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培训和学术活动。

三、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加快公安消防站建设步伐。零陵、冷水滩两区要按照市级消防专业规划的要求,尽快将新增消防站纳入近期建设计划。县要建好公安消防站并驻兵执勤。新建城市街道消火栓要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未安装市政消火栓的街道不得通过验收。市政消火栓未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必须全部补装到位。已建公安消防站的,要按照建设局、国家发改委年月日颁布施行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在年底前配齐和更新消防车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新建公安消防站应当一次性配备到位。特勤消防站要配备特种消防车辆和抢险救援装备。

(七)认真做好城镇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城镇消防专业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公安消防机构与规划建设部门共同参与,与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今年重点要抓好全市个重点中心镇的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其他建制镇消防专业规划要在三年内完成。各乡村在村庄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消防安全,搞好总体规划,逐步改善农村大屋场消防安全条件。消防专业规划编制经费由当地财政专项解决。

(八)建立健全以公安消防站为主体,专职、志愿、义务消防队为补充的消防力量体系。各级政府要关心和重视现役消防部队建设,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条件。要积极探索,采取有效办法,发展消防力量,切实解决消防力量不足的问题。鼓励乡(镇)政府、城市社区、中心城镇、农村大屋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发展专职、志愿、义务消防队,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灭火救援等工作。

(九)不断加大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各级发改委要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配备等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要将消防部队业务经费和消防设施维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将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更新、维护保养、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经费纳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十)统筹安排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全民消防教育体系。各级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在“119”消防宣传日、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机构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同时积极组织工会、共青团、志愿者等参与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义务宣传消防知识。教育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劳动部门要根据不同年龄层次和工种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建立全民消防教育体系。乡镇人民政、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配合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监督,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及单位及时、妥善地解决群众反映的消防安全问题,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公安消防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为公众服务的场所,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法。

四、整治重点环节,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

(十二)重点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危险源。公安消防机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于经营性场所、部位应当视情节依法予以查封。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要继续落实立案销案、挂牌督办和公示备案制度。公安消防机构确定重大火灾隐患,必须按有关程序进行,并及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促整改。当地人民政府要明确整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上级人民政府要明确整改责任并备案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上级人民政府直接挂牌督办。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应当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必须责令停止使用。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要在制订近期建设规划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时优先给予安排。

(十三)强化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在城市(镇)开发建设过程中,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合格后方可动工和投入使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前置审批制度。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合格意见为前置条件的,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要做好与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衔接,不得违法违规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机构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全监管、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开业或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举办的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对计划招商引资的项目,应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可靠性论证,对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的,不得进行对外招商引资。

五、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十四)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市政府每半年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消防工作的要求先行进行预考核。

消防站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武汉水上消防力量现状

1.公安现役消防力量

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下设水上消防大队,编制4人,主要负责码头区陆域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无水上消防站,仅有一艘水上消防艇,租用南华船厂码头停靠,该艇于1999年12月投入执勤备战,现艇身左倾4-5度(正常为1度),动力机组需要大修,无法正常工作。

2.长江航运水上消防力量

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系长江航运公安局下属16个分局之一,由长江航运公安局垂直管理,其管辖范围从洪湖至阳逻长江干线水域,全长近273公里。现有在编干警35人,消防艇1艘,排水量为150吨,于1989年服役至今,整体经过多次大修,作战力量相对薄弱。

3.企业专职水上消防力量

武汉石化、武昌造船厂建有企业水上专职消防队,各配备消防艇1艘,目前使用年限超过十年。

当前武汉水域灭火救援面临的挑战

1.消防安保任务日益繁重

目前,长江危险品运输船已达277万载重吨,液化气15284立方米,跨省际水运危险品船舶的运输企业达到330家,装运的危险品种类也日益增多。一方面,随着长江、汉江过往船舶增多,火灾危险性加大,消防监督管理任务繁重;另一方面,过往船舶火灾发生几率增大,发生火灾后扑救难度大、损失大、影响大。

2.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从行政隶属关系来看,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由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武汉市公安局双重领导,而长航公安却隶属于交通运输部公安局,行政序列为公安部第十四局,管理范围为长江干线中央管理水域。从经费投入、消防站和装备建设来看,公安现役消防站建设需报地方规划部门同意,除人头经费外的营房建设费、装备购置费、油料费等各项经费由地方政府支付,长航公安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相应的基建规划需向交通部报批,由于队站规划主体不同,建设资金来源不同,容易造成资源和经费的不合理分配,导致目前水上消防站、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仅有的2艘消防艇也由于经费保障不足,维护保养不到位,基本上处于闲置和荒废状态。

3.消防警力严重不足

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目前设有一个水上消防大队,编制只有4人,消防监督管理人员不足。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没有一座水上消防站投入使用,无专业负责水上灭火救援的建制消防中队。长航公安武汉分局在编人员35人,平均年龄40岁以上,与日益繁重的消防工作任务不适应。武汉长江水域共有岸线237公里,汉江段78公里,仅有一艘超期服役的消防艇,水域救援任务难以有效完成。

武汉水上消防力量建设构想

为加速武汉水域救援战斗力的提升,尽快适应武汉城市建设和长江黄金水道的发展,积极回应各级政府、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需要大力加强和改进武汉市水上消防力量建设。

1.加强立法,理顺机制体制

在武汉市范围内,明确公安现役消防、长航公安的消防监管、应急救援职责,理顺公安现役消防与长航公安的关系。加强水上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实现统一监管、统一指挥、统一救援。借鉴上海市做法,出台《武汉市水上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管理办法》等相关政府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对武汉水上消防工作进行整体规划、整体部署,将水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落实规划,加强队站建设

根据武汉市“十二五规划”,阳逻、白沙洲各建一座公安现役水上消防站的工作计划,按照分期实施、逐步建设的原则,在5年内分两批完成消防站建设任务,其中2014年底前完成白沙洲附近水上消防站建设任务,2016年底完成阳逻建设任务。

3.配备器材,强化勤务保障

按照“2船1艇、一站多车、水路两用”的建站标准,每个消防站配备一艘灭火艇、一艘专业救助船;配备一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车上放置橡皮艇。救助船与抢险救援车都要配置水域救援器材装具,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网,抛投器、水域救援工具组、水域泵等水域救援工具;同时也要配备潜水器具,水下照明器具等水下救援装具。

4.整合资源,完善应急体系

消防站督导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尽快扭转火灾形势严峻的被动局面,努力维护好、保障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消防安全工作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消防安全是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基本目标,是“以人为本”科学内涵的重要体现,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消防工作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事关社会安定和谐、广大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路桥“品质之城”建设等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审视、分析我区消防安全现状,仍然存在许多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镇(街道)及区级部门还没有真正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任期目标,没有真正广泛调动工作人员参与消防工作;部分单位消防工作“网格化”监管和推动社会单位“防火墙”工程还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没有真正将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部门联合协作、信息沟通、联合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基层消防安全工作仍然比较薄弱,镇(街道)消防机构的缺乏是制约基层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在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主体意识不强,日常安全管理职责不落实,效果不明显;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明显不足。因此,各地各单位要认识到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是建设路桥“品质之城”的客观要求,是落实“民生工程”的内在需要,是改善当前消防安全现状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二、落实责任,全力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夯实社会防控火灾的基础

(一)切实加强镇(街道)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工作站的作用,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严格落实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和驻村干部的消防工作“网格化”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员责任机制,定期检查本“网格”内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各镇(街道)要在行政分工上明确各分管线工作上的消防工作职责,各分管线领导要加强对所分管线和联系村(居、社区)消防工作的领导,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和村(居、社区)负责人抓好消防工作。要加强对各个“网格”监管的督查,对履职不到位而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加强消防工作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抓好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工作。要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路桥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路政发号)文件规定的职能分工,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网格化”监管职责,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要认真部署、指导、督促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排查和督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三)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本单位广大员工的“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着力提高社会单位抗御火灾的水平。确保年6月底前,所有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年12月底前,所有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四)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把消防行政许可关,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施工、使用、开业等严重消防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坚决遏止火灾隐患的滋生源头。

三、创新机制,积极推进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

为解决我区消防工作“末端责任制”的落实问题,提高我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深化“平安路桥”建设,借鉴温州瑞安成功经验做法,在路南街道、金清镇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

(一)机构人员。在各镇(街道)设立消防安全工作站,作为下设事业机构,可与安监站合署办公,由各镇(街道)负责消防工作的领导分管,人员不少于5名,设消防安全工作站站长1名(事业编制),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名。消防安全工作站人员由各镇(街道)按照实际需要进行选配,由所属各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二)工作职责。消防安全工作站代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展日常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是消防工作管理。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消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及重点防火期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向所属政府报告消防工作情况;建立各类消防工作档案台账;负责组织消防工作总结、数据统计和材料上报。二是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针对本辖区实际,组织实施火灾预防工作。三是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开展消防工作,收集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提请完善辖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组建、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加强同安监站、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和合作;协助做好火灾事故调查、事故善后处理、消防违法行为抄告或移交工作。四是开展消防宣传。负责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编印消防安全宣传资料,组织辖区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要把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作为当前加强基层消防基础建设和深化“平安路桥”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镇(街道)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情况于年6月底报区政府。各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报告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办法,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

四、加大投入,大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一)加快“十二五”期间消防发展规划编制。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我区“十二五”期间消防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统筹推进我区消防事业的发展。年,编制完成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十二五”规划体系。2012年前金清镇、蓬街镇要按照要求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横街镇、新桥镇要在城乡总体规划中落实消防专项规划的内容。

(二)加快路桥中心消防站建设步伐。区消防大队要加快推进路桥中心消防站建设步伐,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地做好中心消防站的建设工作。区财政部门要按照今年区政府建设项目计划全额保障建设经费,区级有关部门和桐屿街道要全力支持路桥中心消防站建设,确保年12月前完成土建工程,2012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

(三)加大市政消火栓和消防通道建设力度。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法》和《台州市公共消火栓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年第2次区长办公会议精神,加强城市消防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固定取水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改造工作,年底全部完成全区消防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的新增、改造、维修工程,尤其是要加强新建道路、新建工业园区的消防供水管网和消火栓建设,做到与道路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旧城改造要把打通消防车通道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满足城市消防快速出动和远距离增援的需要,保证灭火操作场地和疏散火场人员、物资通道的畅通。各部门要开展联合行动,定期清理和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各类违章建(构)筑物。规范小区消防通道管理,查处和清理消防车通道上的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等现象。

五、严格要求,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社会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一)加强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建设。我区共有8支政府专职消防队,自年各专职消防队组建以来,担负着各镇(街道)辖区内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救援首发任务,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推动路桥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也存在着车辆器材装备老化、经费保障困难、人员流失严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消防专职队伍的良性发展。各镇(街道)要加大经费投入,努力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改善消防队员年龄结构和素质,确保每支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8名;年内各镇(街道)要更新1辆灭火消防车和按要求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装备及个人防护装备,提高各专职消防队的应急处置能力。今年起,各镇(街道)按照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要求新建独立营房的,区国土、建设、规划部门要给予支持,所需的建设经费(不含征地费用)由区财政按实际造价的50%给予补助;每年新购置灭火消防车辆50万元以上或一次性购置器材装备30万元以上的,由区财政按照实际购置经费的50%给予补助。

(二)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是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区政府将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政办号)和《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标准》(财行〔〕100号)文件要求,加大经费投入,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提升我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区应急办要加强全区应急救援工作的调研,及时组织、协调好有关应急救援工作,经常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区消防大队要加强有关应急救援项目的训练、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攻坚和处置能力。

(三)强化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各镇(街道)要把农村消防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全区各村(居、社区)都要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消防工作,各行政村、城市社区都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要依托公安派出所、综治办以及治保联防组织等力量,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组织网络。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居、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并加强相关人员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居、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

六、健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目标考评,严格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