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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书记发言稿

第一书记发言稿

第一书记发言稿范文第1篇

**村第一书记调研报告(2018年)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我是中国**股份有限分公司**分公司的员工,我是2017年4月份到**村担任了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任职以后,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对村情概况、组织建设情况、经济发展情况、社会事业情况等进行了深入地调查研究。其间,通过与村”两委”班子座谈、实地察看村情、听取群众意见、走访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等形式,基本掌握了村庄经济社会发展整体现状。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现状

(一)村情概况

**村,位于银坑镇东南部,距镇政府驻地20公里,全村辖15个村民小组,党员35名,农户508户,全村人口2613人,其中劳动力963人。全村现有贫困户110户512人,其中14年脱贫9户46人,其中15年脱贫24户141人,其中16年脱贫21户112人,17年脱贫6户23人,未脱贫52户190人,其中因缺资金的有38户,因病的有32户,因残的有31户,因灾致贫的有9户。按照贫困属性划分,一般贫困户有10户共48人,低保户有19户共108人,低保贫困户有40户共134人,一般农户41户共222人。全村耕地面积为1969亩,其中水田1815亩,旱地154亩,林地10009亩。

该村粮食作物以水稻、花生等,经济作物以花生.蔬菜种植为主,2017年全村种植面积1815亩,养殖业以养鱼养殖为主。

一、针对**村的实际情况,半年来我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入户宣传动员贫困户进行改厕、通户路建设,空心房整治。

(二)全面摸排贫困户子女就读情况。

(三)按照“夏季整改”行动的要求,落实整村普查工作。

(四)为全村部分户贫困户更换了帮扶联系牌。

(五)配合村委入户核查全村低保户家庭情况。

(六)摸排贫困户“产业信贷通”情况。

(七)动员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参加技能培训。

(八)为村集体产业发展出谋划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招商引资。

(九)开展了见人见房入户核查工作.

(二)经济发展情况

产业:主要以种植水稻、蔬菜为主。养殖业主要有牛、猪、鸡、鸭等。农民收入主要依靠种养殖和到企业务工。自开展扶贫攻坚以来,村民经济意识和脱贫的意愿不断的提高,种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单纯的粮食作物种植,转变为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种植,且经济作物占到一定比重,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等,使村经济收入有了很大提高。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养殖业也有所发展,养猪、养鸡鸭快速发展,成为村经济收入的另一个重要支柱。其它行业也有了长足发展,

(三)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首先表现在人民生活的提高,随着国家土地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农民对土地的投资信心增加,产量年年增长,全村95%的户有手机电话,摩托车拥有量达到70%,村庄建设也有了巨大的变化,房屋宽敞整齐,配置了农村保洁员,改变过去的脏乱差,村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二、**村发展的优势

(一)民情优势

一是**村民风淳朴,村民民主意识较强,法制观念较好,政治意识较浓。二是群众求富心切,各自都在积极寻找门路,力求尽快走出贫困,因而易于引导。三是经过近几年农业综合开发.群众的生产、生活观念有了很大转变,已从种田的束缚中走了出来,解放了生产力,容易接受新生事物,创新意识明显提高。

(二)资源优势

该村生态环境优美,风光秀丽,自然生态优越,环境幽雅恬静,空气清新,具有丰富的自然景观与农业基础。

三、**村发展存在问题

近几年,在上级部门的帮扶下,**村农业资源得到有效地开发,农田设施得到改善,全村基础设施条件及社会事业也有了一些改变,群众收入也得到一定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利因素,直接制约着窑前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发展基础十分薄弱。**村属丘陵地貌,地势起伏落差较大,客观上对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困难;虽然有主导经济产业和支柱产业,农业生产总体上还是粗放生产,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农产品大多停留在初级生产上,科技含量低,竞争力较弱;劳务经济没有特色,致富项目作用发挥不明显,农民增收困难;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集体自身没有经济实体,还主要依赖政府过日子,不但拿不出资金引领经济发展、用于社会事业的投入,有时连正常工作运转也有很大的困难,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等受到资金制约。

(二)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农村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社会事业进步缓慢,农民文化、教育、健身、娱乐场所和设施,建设需投入大量资金;受土地规划影响,基本农田,严重制约了村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脏乱差现象时常出现,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急需改善。

(三)有用人才资源较为匮乏。农民思想还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缺乏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由于经济条件落后,人力资源水平较为落后,剩余劳动力没有经过相应技能培训,层次低,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较少,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放工,严重地制约了农民的增收;有农业科技知识、管理知识和经营知识的人才不愿来,来了也留不住。即便是本地人才(尤其是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村民),也基本上是离开家乡,外出闯荡,很难留在本地就近创业,“本地人才留不住、外地人才不愿来”的现实局面比较尴尬。

(四)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现有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制订完善党员学习制度,采取定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不定期传达县、镇最新会议精神,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切实提高现有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发展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组织高学历人员、复员军人、致富能手等非党人员,通过学习培训、集中座谈、专人帮扶等方式,使其积极的向党组织靠拢;强化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完善基础设施。完善道路交通网络,部分小组通水泥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改善路面状况、修整桥梁。完善电网、水网的改造铺设工程。争取在主干道安装路灯,逐渐解决村民没有路灯夜间出行不便、电视信号差、饮用水困难问题。实施村容村貌的整治工程。修建完善排水系统、实施村庄绿化、健全环卫保洁工作,力争做到“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从而真正改善村民们的生活环境。

3、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扩大种植养殖规模,积极发展产业,鼓励贫困户加入农业合作社,入社面达到90%以上。增加贫困户收入.

4.协助村里做好改水、改厕、改栏(袁冬香、管贵长、管上海、肖六月生、刘平、肖新屋、刘长生保、刘东洋、刘智辉、刘智伟、康昭堃等)通户路、通组路,通组路主要是有洋坑、新田、老屋、下珠。

5.2018年5月份做了**村的整村普查工作。

6.做了医疗扶贫的调查工作(调查是否缺医保卡,医疗报销有无达到90%以上,是否有慢性病有无做好慢性病认定)。

第一书记发言稿范文第2篇

1网页标记语言正确性检测

1.1研究工具。目前,网页检测工具较多,提供的检测功能也有所不同,能够进行各种浏览器的兼容性测试、负载测试,以及网页标记语言检测等。比较知名的网页检测工具有Googlewebpagetester、BrowserShots、IETester、Feedvalidator等。网页正确性检测是W3CWebQualityTools中的功能,主要包括:(1)标记检测(MarkUpValidator),可用于检测网页上的各种常用的标记语言的规范性和正确性,如HTML、CSS、XHTML、XML、WML等;(2)Web内容的数据交换规范(FeedValidator),用于检测Atom或RSSfeed语法的规范性和正确性;(3)层叠样式表检测(CSSValidator),用于检测内嵌在HTML、XHTML中的CSS样式的规范性和正确性;(4)超链接检测(LinkChecker),用于检测网页中超链接(Link)和锚点(anchor)的规范性和正确性。本研究主要使用W3C提供的网页标记语言检测工具(MarkUpValidator),检测论文投稿网站上网页的各种常用的标记语言的规范性和正确性。通过该工具可以检测出受测网页的错误数(W3C网页标记规范性)、服务器种类、网页大小、网页格式、网页编码(GB-2312或其他)、文件类型等,并会列出错误之处及建议改进的方式。检测的方式除了可以直接输入网址外,也可以上传该网页的源代码进行检测。图1为网页标记语言检测的主界面,本研究主要采用输入统一资源定位符(URL)的方式进行网页检测。检测结果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结果摘要,叙述错误数、警告数、编码(Encoding)及网页格式(Doctype)是什么版本等,如图2所示。另一部分则为检测出的错误或警告详细结果,并列出改正建议如图3所示。1.2研究样本。由于我国学术期刊的投稿网站较多,难以对所有的论文投稿网站的所有网页标记语言的正确性进行检测,因此本研究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检测工作。参考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2014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本研究选择其中列出的出版事业类12种期刊,以及图书馆事业、信息事业类的18种期刊进行研究(总计30种期刊),选择这些期刊作为研究样本的原因一方面是这些期刊均属于中文核心期刊,在网络上得到的关注度比普通的期刊高[12],一方面是出版类、图书情报类的期刊属于专门研究期刊编辑出版等问题的专业期刊,研究这些学术期刊建立的论文投稿网站网页标记语言的正确性和规范性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由于选取的30种期刊中有部分期刊没有建立论文投稿网站系统,部分仅有Email投稿方式,因此在研究中需要将这些期刊忽略,最终所选取的期刊如表1所示,有效样本为21个,取样日期为2016年4月5日。由于考虑首页为论文投稿作者首先打开的界面,其网页标记语法的正确性将首先影响到用户的操作,因此本研究将检测目标锁定在论文投稿系统网站的首页(MainPage),在网页标记语言检测的主界面中输入首页的统一资源定位符(URL)进行检测,并记录其检测结果。

2检测结果的统计分析

本研究主要基于W3C的网页标记语言检测工具,从网页格式定义种类(Doctype)、网页错误数及网页错误类型进行分析,从中了解学术期刊论文投稿网站在网页标记语言上的问题,以及提出建设参考意见。在对有效选取的21个期刊论文投稿网站首页进行检测的过程中,19个期刊的论文投稿网站能够正常进行检测,但有两个期刊论文投稿网站(大学图书馆学报、现代情报)的首页无法检测,其中大学图书馆学报的网站对检测进行了禁止设置(Forbidden),现代情报网站在检测中无法找到(NotFound)。2.1网页格式定义种类及网页错误数。网页格式如果没有定义,除了在内容呈现上可能出现错误,在数据交换及传输时可能也会出现问题,除了会造成数据的流失,有时还会导致错误信息的传递。对于论文投稿网站的网页格式定义类型,除了两个无法检测的期刊网站之外,其余19个期刊的论文投稿网站均对网页的格式进行了定义,包括两种W3C定义标准,HTML4.01Transitional和XHTML1.0Transitional,具体的定义类型可见表2。由表2可以看出,有6个学术期刊的论文投稿网站采用的是XHTML1.0Transitional的格式。相对于HTML4.01Transitional而言,XHTML标记语言,通过结合XML和HTML的功能,使得网页内容更容易被手持移动设备以及电视媒体等访问。对于网页错误数,被检测的19个期刊论文投稿网站首页的网页标记语言都出现了错误,出现错误数最少的是中国科技期刊研究和中国图书馆学报,部分期刊的网页标记语言错误数较多,如出版科学、情报科学、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2网页错误类型。国际万维网联盟网页标记检测服务(W3CMarkupValidationService)给出定义的错误类型总共有447种(详见#noverbose),本研究检测的19个期刊论文投稿网站的网页错误类型经过统计有121种错误类型,主要的错误原因在于标记属性使用错误或者未加定义。期刊论文投稿网站首页的前几项错误项目分别是Thereisnoattribute“……”(136次)、Documenttypedoesnotallowelement“……”here(104次)、Requiredattribute“……”notspecified(91次)及Element“……”undefined(85次)。属性定义有误在信息的显示上可能不会出现问题,网页内容能够正常呈现,但对于数据的交换及传递会有一定程度地影响。在统计的121种错误类型中,属于标签(Html-Tag)的错误数最多,说明期刊论文投稿网站的网页大多数为Html标签的定义或使用错误,因此在撰写Html语法时应注意标签的使用正确性。另外,由于网页制作软件的可视化和方便性,使得网页设计人员更容易的设计制作动态化的脚本语言,导致脚本(Script/Script-Tag)出错的数量也偏高。由于19个期刊论文投稿网站网页的错误类型和数量较多,无法用表格的形式一一列出,图4为中国图书馆学报的检测结果,可以看出中国图书馆学报的论文投稿网站的网页没有出现标记使用属性方面的错误,仅有两条格式定义类型的错误。

第一书记发言稿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水经注疏》 版本 杨守敬 熊会贞

清末及民国间,杨守敬、熊会贞师生历经六十载,撰成《水经注疏》四十卷,是公认的一部研究郦道元《水经注》的集大成之作。但这部著作在撰写过程中,由于稿经数易,人经数手,情况变得颇为复杂。单就版本而言,学术界就有数种不同观点。[1]现就个人知见的情况,依成稿或出版时间试作考证如下。

1、1877——1879年间完成的部分成稿本

此部分成稿本原夹杂在湖北省图书馆藏杨守敬撰《荆州府志》稿残本中,是在整理《杨守敬集》过程中找到的。原稿题名“《校正〈水经注·江水篇〉》——以今荆州所隶为起止”。稿子用府志专用的方格稿纸抄成,版框高21.5厘米,宽15.5厘米,半页十行,行二十五格。经过核对,在《荆州府志》三册残本中,分别收录内容相同的四种部分成稿本,其中有三种系杨守敬笔迹。每种稿本上又都有若干不同之处的删补、批校,在其中最完整的一稿上还有几处“已写过”的眉批,估计可能还有誊清定稿,但《荆州府志》残本中未见。[2]

据杨守敬自撰《邻苏老人年谱》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记载:该年荆州知府倪文蔚组织人力续修府志,杨守敬被聘为“编纂员”[3],但未明言具体负责的工作。查杨撰《荆州府志》稿,按其题目、内容可分为五部分:即《荆州府治沿革考》、《荆州水道考》、《荆州古地名考》、《春秋时期荆州人物传略》、《荆州有关山水、人物、风情杂钞》。[4]以之核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版《荆州府志》,这五部分内容的部分文字分见于府志《地理志·沿革》、《杂记志·记人》之中,可见杨守敬当时主要参与的是府志《地理志》、《杂记志》的编纂工作。

而《校正〈水经注·江水篇〉》既然夹杂在杨氏所撰《荆州府志》稿中,且标明“以今荆州所隶为起止”,加之所用稿纸与府志用纸相同,故认定它是当年杨守敬为编纂府志之需而作,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校正<水经注·江水篇>》包括“序”及“《经》、《注》、《疏》文”两部分内容。杨《序》原文曰:

言水道者,《禹贡》、《汉志》尚矣。其次桑《经》、郦《注》,多能依据,但转经传写,《经》、《注》混淆,错简讹字,不可卒读,古今异名,莫知其乡。今为 疏之如左。

文字虽不多,但有关中国沿革地理学的起源,《水经注》的价值以及版本的缺陷,却都说得很明白。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序文最后杨守敬明确提出要对《水经注》“疏之如左”。尽管原稿只是疏证了荆州部分,但由此更可以看出其与《荆州府志》编纂之渊源关系,为判定《水经注疏》开始撰写的时间提供了确凿的证据。

另外,从原稿《经》、《注》、《疏》文的书写体例及内容上考查,也可以看出其与后来面世的《水经注疏》稿本有明显的前后承继关系。试举三例证之:

其一,原稿《经》、《注》、《疏》文的书写格式是,《经》文顶格,《注》文另起一行低一格,《疏》文双行小字,这与后来北京、台湾影印的《水经注疏》稿本之格式是完全一样的。

其二,原稿通篇以戴震“殿本”为底本,《经》、《注》混淆之文及脱、衍、错、讹之字一般均依“殿本”改订,并一一引据戴氏原校语作证。唯一例外的一处,原稿首句“江水又东历荆门、虎牙之间”,殿本作《注》文,杨守敬作《经》文处理,但在此句《疏》文中明确指出:“戴本以此十一字作《注》。”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估计与开篇有关,因为既然是疏证《水经》及《注》,起首一句当然以《经》文为好,故此处未按殿本作《注》,而依朱谋玮《水经注笺》本作《经》文。从原稿《疏》文内容来看,杨守敬当时是很相信殿本的,一般是以殿本之是非为是非,有时还在《疏》文中做进一步阐述,如“江水又迳南平郡孱陵县之乐乡城北”,戴校云:“此十五字原本及近刻并讹作《经》。”杨按:“南平郡,晋置。乐乡城,吴筑。《水经》不应有之,戴说是。”后来,尽管杨守敬在赵、戴《水经注》相袭公案中拥赵贬戴,但对殿本的价值正像他自己所说是“无雌黄之议”[5]的。而且光绪中叶以后,当他开始全面疏证《水经注》时,仍然选用以殿本为主体的王先谦《合校水经注》作为主要的工作底本,将《疏》文“批于书眉行间”[6]。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杨守敬刊成《水经注疏要删》,这是《水经注疏》最早面世的一个简本,而全书“卷叶悉依长沙王氏刊本”[7]。这种情况直到杨氏殁后,熊会贞在续撰中认识到“不能如合校本之尽以戴作正文”,遂决定以朱《笺》本为主,“通体朱是者作正文,非者依赵、戴等改作正文”。[8]可见,在杨守敬撰著《水经注疏》过程中,自始至终是以殿本为底本的。

其三,据统计,原稿中杨氏撰写的《疏》文共有119条。[9]用这119条与北京影印本《水经注疏》相核校,虽然其中有69条北京本未收,但对收录的那50条,或由杨守敬,或由熊会贞都进行了重新加工,有的增改,有的删并,有的移动,其中以增加新内容者占绝大多数,如原稿“江水自此两分而为南、北江也”句下,杨《疏》云:

按:郦氏所称南江者,洲南之江也;所称北江者,洲北之江也。后儒以“虎渡口” 为 《禹贡》南江经流,籍口郦氏有南江之目,不知非郦意。

北京影印本在此句下,杨守敬先引赵一清《水经注释》文,随后《疏》道:

守敬按:郦氏言分为南、北江者,以下有故乡、龙、宠、邴里、燕尾诸洲在江之中,故分为南、北江。观下“江水断江通会”之文,是明明谓南、北江合会也。袁小修以今“虎渡口”,江水盛涨之时,溢入洞庭,遂附会为江水会澧故道。胡氏(指胡渭《禹贡锥指》-引者按)更附会以洞庭为九江之说。不知自晋以前,江之南、北岸无堤障,江南之水,皆东北流,??水、油水是也。江北之水,亦夏时泛涨,溢而北出为夏水。后世江身愈高,北岸之水为堤所障,不复分出为夏水;南岸之水亦不复北出,此正古今水道变迁。

将上引的这两段《疏》文对照,可以明显地看出前后继承关系,且后一条更有深度,也更具说服力,针对性更强。

综上所述,《校正〈水经注·江水篇〉》虽然是杨守敬为编纂《荆州府志》的需要而撰写的,但从杨氏“序”文中已明确显现出他要疏证《水经注》的想法,尤其是稿子在体例与内容上与后来的《水经注疏》有着清晰的脉络渊源,因此,认定其为《水经注疏》的早期部分成稿应该说是符合事实的。

杨守敬参编《荆州府志》始于光绪三年,说明他开始疏证《水经注》荆州段——即《校正〈水经注·江水篇〉》也应始撰于光绪三年。根据目前已见资料,杨守敬参编《荆州府志》的工作至多到光绪五年就结束了,因为光绪六年的前三个月,他一直在京师忙于考进士,三月会试不中,四月即携眷东渡日本,充清朝驻日公使随员,直到光绪十年五月才回国。因此,《校正〈水经注·江水篇〉》成稿时间当在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至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间。

此部分成稿本的发现意义重大,至少可证明两个久有争议的问题:一、杨守敬开始疏证《水经注》的时间始于光绪三年,而不是以往一般认为的光绪十九年(公元1893年)以后。二、光绪五年潘存确实见到了《水经注疏》的部分成稿,他为杨守敬的《水经注疏》等著作所写的“叙语”并非杨氏“捏造”。[10]

2、1894年以后形成的《水经注》批注本

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年)秋,王先谦《合校水经注》四十卷本刊成于长沙。该书以武英殿聚珍板《水经注》为底本,尽录戴(震)、赵(一清)、朱(谋玮)三本文字,又博采孙星衍、董?成、丁履恒、谢钟英、汪士铎诸家之说,辑成一编,“选录精密,体例明晰,开卷?如,易于寻究”[11]。

一年多后的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四月十一日这天,在武昌的一次聚会上,杨守敬与梁鼎芬、叶浩吾等人谈起《水经注》研究史上的赵、戴相袭案事。聚会后,杨守敬又借梁鼎芬藏王氏合校本携归一读,“喜其便于翻阅”,遂请梁鼎芬为他代购一部。[12]这之后,王氏合校本遂成为杨守敬、熊会贞全面疏证《水经注》,完成《水经注疏》初稿本过程中重要的批注本。

湖北省图书馆收藏有一批杨守敬生前藏书,这批藏书据杨守敬的曾孙杨世汉先生回忆:“太公(指杨守敬——引者按)撰著《水经注疏》时所用的十二大箱参考书,在日寇逼近武汉时,由当时的湖北省教育厅派人从我家中运走,名为代管,实为拿走。”[13]藏书中有五部合校本《水经注》,书的封面及中间的天头地角处有大量杨、熊的朱墨批注语,有些还署有批注年月,包含有许多杨、熊当年撰著《水经注疏》的资料和信息,极具研究价值。但由于这五部批注本一直尘封书库之中,以往研究《水经注疏》的学者几乎无人知晓,相关论著中绝少提及。

“甲”字本(书号:善史十一720),光绪十八年秋思贤讲舍刊本,存十五册,缺卷首一册,第十六册卷后钤有“杨印守敬”阳文方章。现存十五册上,每册封面均墨书一个“甲”字,并该册包含的卷数及水道名称。书中眉批、夹批、贴签批很多,从字迹上看,绝大多数为杨守敬手笔,少量是熊会贞笔迹。书中杨、熊等批语旁多数都划有朱圈或墨圈,以其中数条核之北京影印本《水经注疏》,发现多已采录,有些文字作了修改,如卷二《河水二》“一水东流迳无雷国北”下录董?成《图说》文,其中引用《汉书·西域传》有“其难兜国下言‘西至无雷’者,误字也”一句,对此熊会贞进一步疏证曰:“《水经注》无雷在东,难兜在西。《西域传》云‘难兜西至无雷’,‘西’字乃讹文,赵氏不能正之,徐松作《西域补注》亦不能正之。”查《水经注疏》此处,改为杨守敬按,并在熊按基础上做了更深入地考证。故可知划圈者系杨、熊标记的让书手誊录之文。

按此本应是杨守敬主要批注用本,从封面墨书“甲”字判断,或许就是杨守敬光绪二十年后疏证《水经注疏》利用的第一部王先谦合校本。不过,书中卷三十第一页有杨守敬一段眉批,末署“甲寅春”,此处之“甲寅”显指1914年,这说明直到逝世前一年,杨守敬仍然用此本做校勘工作。

“乙”字本(书号:善史十一979),光绪十八年秋思贤讲舍刊本,十六册,首册第一页钤有“宜都杨氏藏书记”“杨印守敬”图章。第一、第十六册封面有杨守敬亲笔墨书“惺吾”二字。除第二册封面上墨书一个“丙”字外,其余十五册封面上均墨书一个“乙”字,并该册包含的卷数及水道名称。另外,第一册封面上有熊会贞墨书“抄《事类赋注》,庚申秋”、“抄《九域志》,辛酉春”、“抄《唐志》,辛酉春”、“抄《元和志》,辛酉春”、“抄《寰宇志》,辛酉秋,末《四夷》未抄”;第二册封面上有熊会贞墨书“录《玉海》、《诗地理考》”等五十六种书名。该本中眉批、夹批、贴签批很多,从字迹上看,绝大多数为熊会贞手笔,间有杨守敬笔迹。杨、熊批语旁多数也都划有朱圈或墨圈。

按此本应是熊会贞主要批注用本,从封面墨书“乙”字来看,或许就是当年杨守敬交给熊会贞使用,并与杨氏所用“甲”字本同时开展批注工作的本子,但从封面墨书“庚申”(公元1920年)和“辛酉”(公元1921年)判断,此本直到熊会贞晚年仍在使用。

“丁”字本(书号:善史地674),光绪十八年秋思贤讲舍刊本,存十五册,缺卷首一册。每册封面上均墨书“会贞”或“贞”,左下角墨书“丁”字。第二、三册封面及内封上有熊会贞墨书“录《山海经》、《尔雅》”等七十种书名。书中眉批、夹批、贴签批很多,从字迹上看,杨、熊笔迹均有,熊会贞手笔略多于杨守敬,但杨氏笔迹多数颇工整,有类楷书。杨、熊批语少见圈录标记。熊氏批语中有两条署有年月,分别为“己酉二月”(公元1909年)、“己未二月”(公元1919年)。

按此本应是杨、熊共用批注本,而且从杨氏笔迹颇工整这一点看,还应是杨、熊早期共用的本子。杨守敬殁后,熊会贞继续使用。但该本未见用影钞宋本、残宋本《水经注》校勘的痕迹,故此本使用的下限不应超过二十世纪二十年代。

“戊”字本(书号:善史地676),光绪十八年秋思贤讲舍刊本,十六册。封面墨书“崮芝”、“戊”及各册包含的卷数及水道名称。第一册卷首有熊会贞眉批:“钞书数十种,目录在壳页内”,在第一、二册壳页(内封)上有熊会贞墨书“录影钞宋本《水经注》卷五末十叶,又卷六至卷八;过录宋本《水经注》卷十六至十九,又卷三十九、四十”等四十二种书名。书中眉批、夹批、贴签批很多,从字迹上看,几乎都是熊会贞手笔,其中不少贴签批语的书写格式与《水经注疏》稿本“经”、“注”、“疏”文的格式一致。书中五、六、七、八、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三十九、四十各卷熊氏按语,多次提到用影钞宋本和残宋本《水经注》进行校勘,如卷五第一页:“此卷自三十九叶末行起据影钞宋本校录。此次所见影钞宋本卷五尾十叶及卷六、卷七、卷八,共计十叶又三卷。”又如卷十七末页:“此卷庚申秋据残宋本校,辛酉春重校一过。”书中熊会贞校语不少都署有时间,最早一处是“丁巳二月”(公元1917年),最晚一处是“己巳十月”(公元1929年)。

按此本应是杨守敬逝世后,熊会贞主要批注用本之一,也是他录校影钞宋本和残宋本《水经注》的最主要的本子。从有些贴签批语书写格式看,此本还应是《水经注疏》北京本、台湾本誊清之前熊会贞使用的重要校勘本。其使用的下限大致到二十年代末。这也同时预示北京本、台湾本应抄录于三十年代前后的几年中。此问题将在下文中讨论。

“壬”字本(书号:善史地675),光绪二十三年新化三味书室据长沙王氏本重刊,十六册。该本多册封面有墨书“会贞”及“壬”字样,还有“文叔校《郡国志》”、“《郡国志》文叔复校”等批语。书中有杨、熊大量朱墨批校文字,朱批多为杨氏手迹,墨批则多为熊氏手笔。杨、熊批语许多都署有年月,时间多集中在“甲辰”(公元1904年)和“乙巳”(公元1905年)两年。

按此本应属杨、熊共用批注本,而且从批语的时间多集中在“甲辰”和“乙巳”这两年看,它还是《水经注疏》初稿本誊录前很重要的一个批注本,因为按照《年谱》记载:这两年正是杨守敬宣布“《水经注疏》稿成”和“刻《水经注疏要删》成”的时候。[14]还有,此本中出现的“文叔”其人也值得注意,因为在以往探讨《水经注疏》撰著经过的论著中还从来没有提到过此人,他的生平及所起的作用,尚待查证。

此外,湖北省图书馆还藏有两种杨守敬批校过的非合校本的《水经注》。

《水经注》(书号:善史地673),乾隆二十八年天都黄晟刊本,十六册。该本封面有杨守敬墨书“黄晟刊本,以黄省曾本校”字样。书中有颇多校勘眉批,但少见带有研究性质的批注,字迹大多也非杨氏手笔。据杨守敬《〈水经注〉跋》记载:他是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僦居上海期间,在老友沈曾植家见到黄省曾本,遂“欣然见假,携归读之,则夺误满纸”,于是让孙子杨先橘以朱本对勘,“无论是非,皆为录出”。[15]可见,此校勘本最早形成于1913年,校勘文字主要是杨先橘所批。

《水经注释》(书号:善史地608),光绪六年蛟川花雨楼张氏重校本,十四册。该本每册封面上均有杨守敬手写该书名、册数及各册包含的水名,第一册首页钤有“宜都杨氏藏书记”、“杨印守敬”、“飞青阁藏书印”三枚方章,第十册封面钤有“固之”圆章。书中眉批,有些从笔迹上看显为杨守敬所批,但数量不多,更多的署“?霓按”字样。据卷二首页“黄岩王?霓紫裳校”眉批,知此人姓王,字紫裳,黄岩人,陈桥驿《历代郦学家治郦传略》[16]载录,但言“其书今不见”。或杨氏此批本即王?霓原校本。

通观上列各本,除各自独有的特点外,还能反映出杨、熊撰著《水经注疏》中一些共性的东西。

首先,批注本封面上墨书“甲”、“乙”、“丁”“戊”、“壬”等字样,说明杨、熊是用十天干来标明主要工作用本的先后顺序的。依此原则,杨、熊手中至少还应有“丙”、“己”、“庚”、“辛”四种批注本,其中“丙”字本之一已羼入“乙”字本,足可证明它的存在。更值得注意的是,“甲”、“乙”、“丁”、“戊”、“壬”五字只标于五部合校本《水经注》上,而其他两种非合校本的《水经注》上未见此种标注,这一方面说明“丙”、“己”、“庚”、“辛”四种批注本仍应是王先谦合校本,仅见一册的“丙”字本可作佐证;另一方面也说明合校本是杨、熊批注的主要工作用本。

其次,杨守敬、熊会贞撰著《水经注疏》所采取的基本工作方法就是将校勘文字及研究心得批在各种《水经注》刊本上,最后再圈录誊清成稿。尤其是从光绪二十年后,他们主要利用王先谦合校本开展工作,为《水经注疏》的最后成稿奠定了基础。此种作法杨守敬本人也说得很明白,《邻苏老人年谱》甲辰(公元1904年)六十六岁条就记载:“凡郦氏所引之典,皆标所出,批于书眉行间,凡八部皆满。”1909年杨守敬在《水经注疏要删补遗·序》中又写到“稿录于书眉,凡十余部”[17]。

第三,以往在谈到熊会贞的贡献时,总是强调他在杨守敬殁后,如何继承遗志,鞠躬尽瘁地完成《水经注疏》的最后撰著工作。其实从上列各本的批语数量看,熊批甚至多于杨批,可见熊会贞在协助杨守敬完成《水经注疏》初稿过程中,已经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当年杨守敬对陈衍所说:“吾书幸以成,多弟子熊生助属稿”[18],确实是发自内心的。而熊会贞在《〈水经注疏〉修改意见》中所说的“文,先生三分之二,会贞三分之一”[19],则反映出熊氏高尚的品行。

上列各批注本虽不能算《水经注疏》成稿本,但由于杨守敬著述方式的独特性,使得这些批注本实际上具有了与初稿本相似的功能,只不过没有誊清成稿而已。对此,杨守敬自己也早有类似的表述,1904年杨守敬宣布“《水经注疏》稿成”,但同时他又说:“凡郦氏所引之典,皆标所出,批于书眉行间,凡八部皆满。”[20]这说明他本人也是认为八部批注本的形成标志着《水经注疏》稿初成。因此,应该说1894年以后形成的《水经注》批注本是《水经注疏》版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水经注疏》版本形成过程中所起到的承前启后的作用是不应被忽视的。

3、1905—1909年刊成《水经注疏》简本——《水经注疏要删》和《补遗及续补》

1904年,当杨守敬宣布“《水经注疏》稿成”时,已是一位六十六岁的老人,他深感“《水经注疏》卷帙浩博,整写不易”[21],尤恐自己逝世之后,书稿为他人所得,又增一“赵戴之争”。于是“即《疏》中之最有关系者刺出”,1905年由杨氏观海堂先刊成《水经注疏要删》四十卷,八册。其节录的内容“大凡考古者为多,以实证无可假借也;其脉水者为略,以文繁非全书不明也。”[22]

1909年,杨氏观海堂又刊成《水经注疏要删补遗及续补》四十卷,六册。原因是“《要删》所录间有谬误者”,而疏文又“续有所得”[23]。

《水经注疏要删》和《补遗及续补》是《水经注疏》的简本,从其内容看,正象熊会贞当年所说:“《要删》各种皆是作《疏》之材料,……不惟校对未精,中有错字,即文亦多纰谬。如(《水经注疏》)告竣,则《要删》等可废也”。[24]但从版本的角度来看,它们毕竟是《水经注疏》誊正并刊行问世的最早版本,其在《水经注疏》版本史上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同时,也正是由于《要删》和《补遗及续补》的出版,使学术界得窥《水经注疏》冰山一角,感其体大思精,而发出了清朝“三绝学”之一的赞誉。[25]

4、1912年开始誊录的初稿本

如上所述,1909年杨氏观海堂续刊成《水经注疏要删补遗及续补》。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序”中杨守敬坦言道:“《水经注疏要删》初成,长沙王祭酒(指王先谦——引者按)见之,致函愿出钱刻全书,而吾书实未编就。缘稿录于书眉,凡十余部,排纂为难”。可见,直到1909年,《水经注疏》尚未有一部誊清全稿本。

1912年,杨守敬在给罗振玉的一封信中谈到此书,云:“《水经注疏》八十卷稿已成,惟皆录于书眉,凡十部,未尝合成一部。此书尚待整理,计必一、二年方可毕工。拟于今年同熊固之督同写生成净本,每成一卷,即刻一卷。然余财产尽失,何能完此宏工。”[26]

1913年,在给罗振玉的另一封信中,杨守敬又谈到此书,云:“已写净十七册,余二十余册,合四十大册,定于今年蒇事。”[27]

1914年春,杨守敬进京出任北洋政府参议院参政。到京后又给远在日本的罗振玉写了一封信,一方面向罗解释“守敬正以此《疏》力不能付刊,始有此行”,表明他进京是为了借助政府之力刊刻《水经注疏》。同时,他也坦言:“盖写成净本仅十七册,其余廿余册尚待固之校集也。”[28]可见,这时《水经注疏》初稿本尚未誊清完成。以往,研究者多根据陈衍《虞初近志》及叶德辉致缪荃孙信等资料[29],判定1914年,杨守敬已抄成一部《水经注疏》初稿本。现在看来,当时杨守敬手中只有十七册写净本,尚不及全稿的一半。陈衍所见“稿本”肯定不是全部,而叶德辉所言显为耳闻之语。

这部《水经注疏》初稿本,实际上到1915年1月9日杨守敬在京逝世时也未誊清完成,正因为如此,熊会贞在续补《邻苏老人年谱》中曾满怀深情地表示:“今先生已弃我矣,仍当勉力竟功,率德承、蔚光、先懋等缮付梓人,以偿先生之夙愿。”[30],可见熊会贞当时很想抄成这部稿本,付梓刊行。至于这部初稿本是否最终誊清完成,现在还没有确凿证据可以证明。但从目前所见资料来看,有可能在杨守敬逝世后的一、二年内抄成。理由有三:

首先,1914年春杨守敬进京时,手中虽只有十七册写净本,但他“仍留熊固之及小孩二人于上海,以守书、写书”。[31]从紧接着的下文“盖写成净本仅十七册,其余廿余册尚待固之校集”句看,“写书”显然是指誊录《水经注疏》初稿本。加之他进京的目的就是借助政府之力刊刻此书,故催促熊会贞等早蒇厥事是必然的。熊会贞于当年12月来到北京[32],随行肯定会带来新抄成的部分初稿本,具体卷数今虽已无法考证,但从下文将叙述到的初稿本现存残稿的卷三十三上出现杨守敬亲笔“要删”二字眉批分析,杨守敬逝世前,初稿本已抄成大半。

其次,杨守敬临终前,为确保熊会贞完成他的未竟之业,曾遗命子孙“分年谷八十石佐熊氏膏火,仍嘱其子馆熊于家”[33]。这无疑一方面为熊会贞解决了基本的生计之需,另一方面也为他就近利用杨氏藏书,带领杨氏子孙完成初稿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第三,从种种迹象表明,北京影印本和台湾影印本所据底本都是源于这部初稿本,此点将在下文中论及。

目前,这部初稿本只发现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卷三十三,分装三册,现藏重庆市图书馆。[34]初稿本版框高19.5厘米,宽14厘米,朱丝栏,四周单边,半叶十大行,每大行除顶头大格外,又被分成两小行,行二十格(包括顶头大格),无鱼尾,书口下方标有页码。这个版式是杨家专为誊录《水经注疏》而制作的,其中顶头的大格就是专门用来顶格抄写“经”文而设计的。

三册残本的卷三十一和卷三十二首叶各钤有“李子奎珍藏”阳文方章。李子奎,原名李子魁,子奎是其别名,湖北枝江人,与熊会贞同乡。1932——1935年,李曾就读燕京大学研究院历史系,研究中国沿革地理。1937年夏秋之际,杨、熊后人曾请李子魁住在武昌青石桥四号宅中,“做校补《水经注疏》遗稿工作”[35],使他接触到杨、熊《水经注疏》稿本及参考书。据李子魁自己讲:一九四六年八月,他离开重庆,行前将“研究《水经注》参考书籍四大箱约千余册,送交重庆市图书馆保存。……每卷书上加盖了‘李子奎珍藏’”。[36]则这三册残本无疑就是当年李子魁存于重庆图书馆(当时称“罗斯福图书馆”)的参考书籍之一。另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史部》记载:重庆图书馆只藏有此本卷三十一至三十三,三册。[37]看来当年李子魁存于该馆的就只有这三卷。但是否当年李子魁手中就只有这三卷《水经注疏》初稿本?此点李子魁没有明确说法,只是提到他在重庆时,“仍搜集散稿”。[38]

对于这个本子,汪辟疆在《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39]中曾有较详细的记载,其文曰:“《水经注疏》一书,自杨氏创稿至今,已逾六十余年矣。稿凡数本:其一本为中央研究院所得;其誊清正本则仍在李子魁处。今余所及览者,则李君所藏之正本也。”另外在文末“附记”中又云:“宜都杨守敬、枝江熊会贞《水经注疏》四十卷稿,今由熊先生哲嗣小固及李子魁君运渝。而杨熊二氏生前所用参考书,凡百数十种,丹黄满帙,极可宝爱,近亦由武昌设法运至安全地带。”

汪辟疆的这两段文字,现在看来至少有两处明显的问题,其一:李子魁手里的本子只是《水经注疏》的初稿本,而不是什么“誊清正本”或“正本”;其二:所谓“四十卷稿”的表述,给人以李子魁手里的本子是全稿本的假象。这两处问题的出现,其实并非当年汪辟疆疏忽失查所致,而应是他与李子魁商议后,煞费苦心有意为之。

1948年6月26日,汪辟疆写成《〈水经注〉的版本和整理工作》,文中汪氏不但自己讲出了答案,而且还说明了当年写《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一文的原因和目的。原来在抗战初期,汪辟疆避乱到重庆乡间居住,曾计划对《水经注》做一次校勘工作,但因“行箧所携,只有赵一清乾隆五十一年重刊本和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不全稿本,……这工作只好搁下。”后来他听说胡适搜求了不少《水经注》版本,遂将自己有关郦《注》的论文托人带给胡适,其中就包括《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一文。胡适回信,于他文章中对杨、熊过于回护表示遗憾。汪辟疆解释道:“其实杨、熊的武断和错误的地方,我又何尝不感觉到,但因为那时候只希望中央研究院赶快将其原稿付印,与天下人以共见,使世人对于这最后一部整理《水经注》的著作,加以批评和估价,或因此一书出版后而更产生了比较更精审更完备的新疏,这也是学术界无上荣誉。在目前只有表彰它以唤醒世人的注意罢了。”[40]

综上所述,应当可以得出这样两点结论:一、汪辟疆的所谓“誊清正本”或“正本”的表述,只是为了促成中央研究院赶快将“原稿付印”,并没有表示“誊清正本”即“最后定稿”。这说明他对李子魁带到重庆的稿本与中央研究院所得“原稿”本之间的渊源关系及质量上的优劣,当时就有比较清晰的了解,这从另一侧面也反映出李子魁带到重庆的稿本只不过是初稿本而已。二、汪辟疆手中的“不全稿本”应来源于李子魁。李之所以将初稿本的一部分交给汪,显然是为了求他写文章“表彰”《水经注疏》,以唤醒世人的注意。而且从文章发表后,这部分“不全稿本”仍一直存于汪氏行箧中的情况看,极有可能当时写文章是带有某种条件的。汪氏“不全稿本”的表述虽与上述李子魁“散稿”之说含义不尽相同,但也应该看到二者之间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即如果李子魁带到重庆的初稿本不是“散稿”的话,那么汪辟疆行箧中也将很难出现几册“不全稿本”。由此看来,李子魁手中的初稿本必非全稿。

李子魁带到重庆的这个初稿本到底有多少卷,现已不得而知。目前知道的除已发现的卷三十一至三十三外,尚能寻得一些痕迹的还有卷三十四和卷三十五。汪辟疆在《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文中曾论及《水经注疏》“突过前人”的四方面成就,其中共摘录十七段杨、熊疏文。经核对,这十七段疏文集中在《水经注疏》的卷三十四和卷三十五,其中十三段在卷三十四《江水二》,四段在卷三十五《江水三》。当时,《水经注疏》“原稿”已交中央研究院,汪辟疆根本无法看到。为排除他引用《水经注疏要删》、《水经注疏要删补遗及续补》中杨、熊的疏文,我又将此十七段疏文与之相校,仅有一段出处位置相同,但文字已经熊会贞全面改写的疏文在此二书中出现。[41]这一情况无疑说明汪辟疆当年确实见到过初稿本的卷三十四和卷三十五,而且从他只单单引用这两卷中的杨、熊疏文来说明《水经注疏》的成就看,极有可能是李子魁只留下这两卷初稿本——即“不全稿本”供他写文章鼓吹之用的。这两卷初稿本除汪氏文中记载外,未见他书著录。其今下落何处,尚待新资料的发现及佐证。

将发现的初稿本三册的内容与北京影印本和台湾影印本对校,种种迹象表明初稿本是此二本影印所据底本的共同祖本。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初稿本中所有杨、熊疏文前另加的“守敬按”或“会贞按”,在北京本和台湾本上都已抄入正文。

第二,熊会贞批在初稿本天头地脚处的疏文(有些冠以“守敬按”,但从字迹上看确系熊会贞所写),北京本、台湾本也全部抄进正文。

第三,初稿本上熊会贞对原疏文的删改之处,在北京本和台湾本上都得到了更正。

第四,初稿本上熊会贞的诸如“脱‘东’字”、“‘侨’误‘桥’”、“‘县’字重”等眉批,在北京本和台湾本上都得到改正。

这部初稿本在据此抄成北京本和台湾本之后,估计就被熊会贞废弃了,因为在能见到的此本卷三十一至三十三上,所有熊会贞增订的疏文及改正错字等眉批都在北京本和台湾本上得到增改,可见北京本、台湾本抄成后,熊会贞就依托台湾本继续开展工作而放弃了此本。正因为是弃稿,杨氏后代也就不予过多注意,使得一部分“散稿”由李子魁带到重庆。余下的部分当时应该在杨家人手中,今已不详下落。

5、1914年在京期间写定的部分“宋体净本”

1914年春,杨守敬进京,见到老友陈衍,急忙拿出《水经注疏》部分初稿本请他过目,并说:“山东刻工廉,已半付写之矣。”[42]与此同时,杨守敬又分别给王先谦、刘心源等人写信,表示愿意用湖南永州刻工,原因是“京师刻工奇贵”,而“湖南刻字以永州为尤廉”。[43]但从目前所见资料分析,由于资金短缺严重[44],加之杨守敬于来年的1月9日即去世,《水经注疏》的刊刻并未真正实施,只是在京请人写定了部分用于雕板的“宋体净本”[45]。

这部分“宋体净本”到底有多少卷,现在已不得而知。仅见的卷八《济水注二》,一册,现藏中国科学院图书馆。1957年,科学出版社影印《水经注疏》全稿本时,将此册作为附册出版。原本版式为“朱栏粗格”,半页十行,行二十格,小字双行同,上鱼尾,鱼尾下依次为卷数、水道名、页码。值得提到的是,该册第二页天头有杨守敬亲笔“当叠‘棘’字”四字眉批,可见抄成净本后杨氏仍在修改。1915年杨守敬逝世后,由于经济方面的问题,雕版之事即被搁置,这部“宋体净本”的写定工作自然也就停止了。[46]

6、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前期誊录完成的全稿本及全稿钞本

“宋体净本”虽未写成,但在熊会贞的主持下,《水经注疏》初稿本应该是最终誊录完成。但这个本子由于是雇抄手从多种眉批本上誊录下来的,加上急于成稿,其中不惟错讹脱衍之处颇多,既如杨、熊“疏”文有些也待进一步增订。这一点杨守敬本人十分清楚,为此他生前抓紧一切时间对已抄成的部分进行校勘增补,甚至“当夜静,置灯榻畔,在床执卷,再三审订,或通宵不寐”。[47]作为该书主要撰著者之一的熊会贞对此也是非常清楚的,而杨守敬临终前的遗命,实际上是交给他一个任务,就是抄成、增订初稿本,完成定稿本。为此熊会贞贡献出自己人生的最后二十多年,确实象他承诺的那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48]。

熊会贞增订初稿本,除了在此本上加注眉批外,更主要的方法仍然是利用王先谦合校本开展工作,其中有的是杨守敬逝世前使用过的,如上述“丁”字本;有的是熊会贞新使用的,如上述“戊”字本。到三十年代初,熊会贞考虑到自己年事日高,《水经注疏》批注文字不断增多,加之国内局势日渐不稳,杨、熊两家之间又有矛盾[49],他惟恐一旦遭遇不测,初稿本和批注本受损则难于弥补,遂在继续增订过程中,请抄手誊录一部供自己今后校勘的稿本——即台湾影印本之底本(以下简称“台湾本”),同时允许好友武昌藏书家徐恕(字行可)“另录副本”——即北京影印本之底本(以下简称“北京本”)。[50]时间应当就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前期,至迟到1935年秋,两个本子都已誊录完成。

确定这个时间段,主要有四点理由:

(1)1933年6月——1935年初,熊会贞曾给郦学家郑德坤写过三封回信,后被郑氏发表在《禹贡半月刊》上。[51]三信中均提到《水经注疏》稿本,依次表述为:“大致就绪,尚须修改”、“初稿将成”、“今草创已就,惟尚须修改方敢问世”。可见,这期间稿本誊录工作已处在后期即将结束阶段。

(2)查台湾本卷二十二首页有“廿三年夏,张对”、末页有“西月和亭对”眉批各一条。眉批中的“对”显系核对之意,“张”及“和亭”当为姓名,“西月”之意不详,待考。又卷三十一末页有“张和廷书”四字题署。犹记1984年2月13日,我跟随谢承仁师访问徐恕哲嗣徐孝宓先生,徐先生谈到他家另录副本的情况时,曾说:“当时请了两个人抄,一个叫张和廷,‘张’是弓长‘张’,‘和廷’不知是哪两个字;一个叫傅朗西。”[52]正可印证,“和亭”、“和廷”当系一人,是台湾本和北京本的抄手之一。而且,从他既“书”又“对”的工作情况看,说明当时是抄完一卷核对一卷的(按照惯例应该是抄手之间互校),核对的时间与抄录的时间大致衔接。因此,核对是在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抄录也应该就在这一年或稍后。

(3)徐孝宓先生在谈话中也提到北京本抄成的时间,他说:“抄书时间大约是民国十几年至二十几年,反正抗日战争以前是抄完了”。[53]这个时间段也正好大致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前期的范围。

(4)1936年5月25日,熊会贞在武昌逝世。7月,其子熊小固在《禹贡半月刊》登出“启示”,云:“自杨公作古,先父独力担任《水经注疏》,二十余年来无间寒暑昼夜;去年秋已写成稿本四十卷,计八十余万言。……又先父在日,深虑兵燹水火,书稿恐遭散失,已由徐君行可另录副本。”[54]则台湾本、北京本誊录完成的时间是非常明确的。

全稿本即台湾本,现藏台北图书馆。“原稿为红格二十四开手写本,共线装四十一册”[55],版式同上初稿本。

这部全稿本的来龙去脉比较清楚,1935年秋誊录完成后,熊会贞因先前得过两次大病,“继续修订已力不从心”[56],又恐稿本毁于战火或流失,遂决定转交“杨府收存”[57],并召集杨氏子孙及旧友举行了一个正式交接仪式,督促杨家后人尽快付梓。[58]1938年7月,杨守敬的孙子杨勉之通过傅斯年将此稿本转给中央研究院,杨家得“奖金”三千元[59],双方达成协议,书稿“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印数三分之一交杨家”[60]。后因抗战形势紧迫,书稿先转运香港,后运抵重庆,解放前又运到台湾,藏于台北图书馆。1971年由台北中华书局影印出版,题名《杨熊合撰水经注疏》,平装成十八巨册。

从目前所见资料看,这部全稿本应该就是《水经注疏》的最后稿本。[61]所谓“誊清正本”或“正本”,如上文所论,只是汪辟疆、李子魁对初稿本的一种夸张说法,并非真有其本。不过由于汪、李与《水经注疏》的特殊关联,这一说法颇具影响,困惑了郦学界多年,直到近几年才逐渐得到了澄清。顺便还应提到的是,有文章称这部全稿本“即杨、熊《水经注疏》的最后定稿”[62]。其实种种材料表明,熊会贞对此稿还很不满意,否则他也就不会亲笔写出十三页的《<水经注疏>修改意见》给杨氏后人,希望他们继续修订;而杨勉之等也就不会请李子魁住在家里做校补遗稿工作。因此,所谓“最后定稿”的说法是不够准确的。

全稿钞本即北京本,现藏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全稿原装一卷一册,计四十卷,共四十册”。[63]版框为蓝色单栏,半叶八行,每行分为二十五格,上白鱼尾,鱼尾下注明卷数及水名,如“水一·河水一”,书口下方标有页码,每叶耳子处注明该叶单行大字数和双行小字数。这个版式是当时徐恕专为抄录《水经注疏》而设计的。徐孝宓先生谈话中曾提到:“我家专有一块印《水经注疏》格纸的版子,一般就叫‘水经注的格子’。格纸是兰色的,现在科学院影印的本子就是这种蓝色的格纸。”[64]

如上所述,该本是当年熊会贞应徐恕之请,让他另录的副本。1954年,徐氏将此本以一万六千元的价格卖给中国科学院图书馆。[65]1957年,北京科学出版社将全稿影印出版,线装成二十册,另附“宋体净本”影印本一册。这是《水经注疏》全书第一次公开面世。

据贺昌群《影印〈水经注疏〉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记载:“这部稿本是熊会贞生前写订的,同一书手,同一时期抄录两部,一部为前中央研究院所得,曾拟交商务印书馆校印,因抗战停顿,书稿今被反动派劫运台湾,另一部即此稿。”[66]贺氏此语当源于卖稿人徐恕之口,应该说主要内容是真实可信的,但“同一书手,用一时期抄录两部”一句,由于其中的原因没有交代清楚,很容易使人误解为两个本子是完全一样的。其实,随着1957年北京科学出版社影印本、1971年台湾中华书局影印本《水经注疏》的相继出版,《说明》中提及的全稿钞本及全稿本都已公开面世。若将这两个本子做一对校,就会发现还是有一些不同之处。

首先,台湾本和北京本在用纸格式、颜色上完全不同。已见上述,不赘。

其次,从两个本子字迹上看,北京本是一个书手所抄,但台湾本正文至少有六种明显不同的笔迹,说明最少是由六个书手分别抄成。而且台湾本正文中(不包括眉批)甚至还有熊会贞的笔迹,如拿卷一首页与台湾本前附熊会贞《水经注疏修改意见》的笔迹相比较,很显然是出于熊氏之手。

尽管有如上的两点不同,但这两个本子应该说还是形成于“同一时期”。我曾经将两本的第十二卷《圣水巨马河》篇做过对校,其中杨、熊疏文共有183条,若排除掉台湾本上后来熊会贞等人对正文的增改删加文字以及手民誊录时脱讹的因素,两本几乎完全一样的疏文就有181条之多,占总数的98.9%。余下的2条,一条是台湾本有而北京本无,另一条则是北京本有而台湾本无[67],这种情况的出现同样可能是由于抄手脱漏所致。

两本疏文的高度一致性,说明它们应该都是来源于同一个祖本,这个祖本就是上文论及的“初稿本”。当时熊会贞、徐恕之所以要抄录两部,其实原因从两本的用纸上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答案,台湾本用杨家专用稿纸,目的就是要再誊录一部《水经注疏》稿本,以便熊会贞等人继续开展补订工作,台湾本上随处可见的多种笔迹的眉批、夹批就是最好证明;北京本用徐家的专用稿纸,则是徐恕誊录一部作为收藏的。从对比的情况看,两本之湾本应誊录在先,北京本誊录在后。

7、熊会贞生前完成的《水经注疏要删再续补》稿本

熊会贞生前不但完成了《水经注疏》全稿本的誊正工作,而且独立编成《水经注疏要删再续补》四十卷,稿本,册数不详。

这部稿本在熊会贞的相关著述中未见记载,首先记载此书的是胡适先生。1948年9月,胡适在南京曾借国立编译馆收买的《水经注疏要删再续补》稿本与《水经注疏》四十卷稿本“对勘”,他不但发现《再续补》有十二卷系熊会贞“亲笔钞写”,而且从稿中屡引残宋本文字判断,此稿是熊会贞晚年之作。[68]胡适见到的这部“稿本”,据李子魁回忆是熊会贞的儿子熊小固于1938年卖给国立编译馆的,当时“得价一千元”[69]。南京国立编译馆的图书,解放初期由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办公厅接收,具体由金灿然负责运回北京。[70]贺昌群在《说明》中曾提及此稿,并说:“这部稿本现藏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图书馆”。经了解,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图书馆即今“中国版本图书馆”之前身,我曾前往查找,承蒙该馆王玉良先生多方帮助查寻,但终未找到,不知今藏何处。

目前,《水经注疏要删再续补》只见到两种钞本,一种是湖北省图书馆藏近人枝江张继煦(号春霆)的钞本,十五册。书前有张氏一段跋文,云:“(民国)二十六年,余向熊小固假是书移录一通,存之箧行。”此时熊会贞逝世刚仅仅一年,熊小固手中的这部稿子就是该书之稿本,当不会有问题。由此可见,1938年熊小固卖给国立编译馆的稿子也必是该书的稿本。

另一种是李子魁的钞本,五册,卷一有缺页,此本从字迹上看是李子魁亲手抄写。据李子魁自己讲,他是从1937年夏秋之际开始“做校补《水经注疏》遗稿工作”的,1938年6月24日离开武汉,9月辗转来到重庆[71],而此时熊小固已将手中该书稿本卖给国立编译馆,故李子魁抄写的时间应是在1937年至1938年他离开武汉之前。此本一直存于李子魁手边,1982年7月李去世后,遂为李的侄子李道达所藏,1983年湖北人民出版社《杨守敬集》责编王永瑞先生在寻访李子魁知其已病逝后,从李道达手里将此本买下,与此同时买下的还有李子魁遗留的十几种文字资料。[72]

8、1943——1944年间抄成的北京本再录本

此本现藏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四十卷。阙卷第二十七、第二十八”。[73]

此再录本的来源颇有些扑朔迷离,国内郦学界首先谈到此本的是陈桥驿先生。1983年陈桥驿教授在日本讲学期间,得知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有一部《水经注疏》钞本,该钞本是由日本已故郦学家森鹿三教授捐赠的。此本由来,据森鹿三的学生船越昭生讲:“森鹿三教授曾于三十年代派他的助手去武昌与当时尚健在的熊会贞协商,获得《水经注疏》钞本一部。但彼此之间有一项口头协议,即在中国未出版此书前,日本绝不出版此书。”[74]

按照此说法,钞本抄于三十年代,且是经熊会贞同意的,言下之意钞本所据底本源于熊会贞处。但是其他来自国内和日本方面的相关资料却与此说法大相径庭。

早在1944年,汪辟疆在《杨守敬熊会贞传》中就谈到:“日人森鹿三极服熊氏以一生精力成此绝业,民国十九年四月,遣松浦嘉三郎走武昌,求其稿,不获。又两谒,许以重金,乞写副,会贞以大夫无域外之交,固拒之,卒不为夺。”[75]这之后,向宜甫、刘禺生等在不同的书中都转述了汪氏的说法。[76]

1990年,日本学者日比野丈夫发表《有关〈水经注疏〉稿本的二、三问题》一文。[77]日比野先生生于1914年,与森鹿三年龄相仿,同为著名的中国历史地理学家,他曾与森鹿三共同主译日文版《水经注(抄)》,对郦学造诣颇深。他在文章中就此钞本的来源提出了与船越昭生完全不一样的说法,据他根据森鹿三的回忆讲:

记得是在1943年(昭和十八年)的夏秋之际,武汉某氏告之,他知道《水经注疏》原稿的下落,如果希望得到一部钞本的话,他可以从中斡旋联络。森先生表示同意,并筹集重金来办这件事。第二年,钞本陆续邮寄过来,但其中缺少了第二十七、第二十八两卷,从当时的邮政状况考虑,是在邮寄途中散失了。

按照日比野丈夫的说法,森鹿三得到的钞本是1943—1944年间委托武汉某人转抄的。但究竟这位受托者姓氏名谁,文章中却没有说明,不知是森鹿三当时没讲,还是日比野丈夫出于某种原因不得不隐瞒。

我手边有几张这部钞本的照片和复印件。[78]从照片和复印件上看,这部钞本的版式除颜色是墨格外,其他与上述北京本完全相同;内容上除手民之误外,其它与北京本也是完全一样。可见,这部钞本与北京本同源,应该是北京本的再录本。贺昌群《说明》曾记载:“抗战期中武汉沦陷时,日人多方搜求此稿,向徐氏(指徐恕——引者按)加以压力,他百计回避,保全了此稿未落于日人之手,言下感慨系之,不禁泫然。”[79]看来当时徐恕确实是承受了来自日方及中方“某氏”的极大压力,或许他为保全北京本而答应提供再录本,也不失为一种权宜之计。

9、1947—1949年铅印出版的《水经注疏要删》综编本

1947年,李子魁在湖北师范学院史地系任教期间,曾将他整理的《水经注疏》第一、二卷发表在该院学报《史地丛刊》上。[80]1949年12月,他又补上第三卷,交给武昌亚新地学社铅印出版,合订为一册。原书虽题名《水经注疏》,但仅有《河水注》三卷。而且,就其内容来看,只是“以长沙王先谦合校本为底,把杨守敬的《水经注疏要删》和《补遗》、《续补》、《再续补》……综合起来,加以编纂付印”的。[81]李子魁自己称之为“《水经注疏要删》综编”[82]。尽管这个铅印本只是将四种《要删》内容合为一编,而且在排印上也没有完全遵循杨、熊原订的“经”、“注”、“疏”文的排列格式,但毕竟其主要内容源于杨、熊原疏本,编撰者署名中也仍保留了杨、熊的名字,故仍应列入《水经注疏》版本中。

10、结语

自1877——1936年,杨、熊师生历经六十载,殚精竭虑完成《水经注疏》的撰著,但遗憾的是全稿历经磨难,却始终未能付梓刊刻。直到解放后,1957年、1971年北京本、台湾本相继影印问世,杨、熊之夙愿才得以实现。1989年、1997年更有两种整理排印本先后出版。[83]这两种排印本都以北京本为底本,参校台湾本,对原书加以标点注释,为今后研究《水经注疏》提供了更加便于利用的版本。杨、熊二氏地下有知,当可含笑了。

[1]汪辟疆认为“书凡六、七校,稿经六次写定”,参见《杨守敬、熊会贞传》,载《汪辟疆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陈桥驿认为除现存的五种版本外,尚有不知下落的“誊清正本”和熊会贞晚年最后写定的“稿本”,参见《关于〈水经注疏〉不同版本和来历的探讨》,载《水经注研究二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近年,陈桥驿先生对自己的观点有所修正,见《汪辟疆与〈水经注〉》,载《史念海先生八十寿辰学术文集》,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刘孔伏、潘良炽认为现藏台北图书馆的稿本“即杨、熊《水经注疏》的最后定稿”。参见《〈水经注疏〉定稿本的下落》,载香港《明报月刊》1986年11月号。

[2]参见王永瑞《校正〈水经注·江水篇〉前言》,《杨守敬集》第4册,湖北人民出版社、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3]《邻苏老人年谱》三十九岁条,《杨守敬集》第1册。

[4]《荆州府志》,收入《杨守敬集》第5册。

[5]杨守敬:《水经注疏要删自序》,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杨氏观海堂刊本。

[6]《邻苏老人年谱》六十六岁条。

[7]杨守敬:《水经注疏要删自序》。

[8]见《熊会贞亲笔<水经注疏>修改意见》,载台湾影印本《杨熊合撰〈水经注疏〉》卷首。又载段熙仲、陈桥驿整理《水经注疏》卷首,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9]《疏》文仅转引“殿本”戴震校语条不计算在内。

[10]参见拙文《关于〈水经注疏〉始撰原因及时间的探讨》,《文献》1995年第3期。

[11]郑德坤:《水经注板本考》,载《中国历史地理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文化研究所1980年版。

[12]参见杨守敬致梁鼎芬两封信札,载《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第2辑。这两封信是1947年胡适从陈垣处抄录的。信未署年代,只署有“四月十三日”一个日期。胡适考证此二信杨守敬写于光绪十九年或再后一年。陈垣则认定信写于光绪二十三年。吴天任《杨惺吾先生年谱》根据梁鼎芬《节庵先生遗诗》卷五“黄州诗”的记载,认为信写于光绪二十年,较为可信。

[13]参见王永瑞《集末附记》,《杨守敬集》第十三册。又《李子魁自述》记载:1938年7月杨勉之将《水经注疏》稿本卖给中央研究院时,“参考书八千余册,当时由湖北省教育厅派督学韩薰以六千五百元购买。韩去搬书的时间是一九三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李子魁自述》说明见下注。

[14]《邻苏老人年谱》六十六岁、六十七岁条。

[15]杨守敬:《邻苏老人题跋》,《杨守敬集》第八册。

[16]见陈桥驿《郦学新论》,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17] 1909年杨氏观海堂刊本,六册。

[18]陈衍:《虞初近志·杨守敬》,上海广益书局1932年版。

[19]见台湾影印本《杨熊合撰水经注疏》卷首,或段熙仲、陈桥驿整理《水经注疏》卷首。

[20]《邻苏老人年谱》六十六岁条。

[21]《邻苏老人年谱》六十六岁条。

[22]《水经注疏要删序》。

[23]《邻苏老人年谱》七十一岁条。

[24]《关于〈水经注〉之通信》,载《禹贡半月刊》第三卷第六期,1935年。

[25]1909年10月,罗振玉在给杨守敬的一封信中,称赞其“舆地之学”与王念孙、段玉裁之“小学”、李善兰之“算学”为清朝“三绝学”。参见杨守敬《殷商贞卜文字考跋》,载《邻苏老人题跋》,《杨守敬集》第8册。《邻苏老人年谱》将此事记于六十七岁(公元1905年),不确。

[26]《寄罗振玉之一》,载杨先梅辑、刘信芳校注《杨守敬题跋书信遗稿》,巴蜀书社1996年版。

[27]《寄罗振玉之二》,载《杨守敬题跋书信遗稿》。

[28]《寄罗振玉之三》,载《杨守敬题跋书信遗稿》。

[29]《虞初近志·杨守敬传》记载:“后十余年,与衍相见京师,则亟出《水经注疏》稿本相质,曰:‘吾书幸以成,多弟子熊生助属稿。’”又:1914年3月16日叶德辉致缪荃孙信有“闻以《水经注疏》进呈”一语。见缪荃孙《艺风堂友朋书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30]《邻苏老人年谱》民国四年条。其中“德承”(名必承)、“蔚光”(名必昌)是杨守敬的第二、三子,“先??笔茄钍鼐吹乃镒印?BR>[31]《寄罗振玉之二》,载《杨守敬题跋书信遗稿》。

[32]《邻苏老人年谱》民国三年记载:“先生常以名山之业为念,因将沪上图书次第运京,会贞亦于十二月来京相依。”此处所记“十二月”显为公历,因为杨守敬在该年旧历十一月二十四日即逝世。

[33]汪辟疆:《方湖日记幸存录·熊会贞遗事》,见《汪辟疆文集》。

[34]这三册残本是1984年9月,我同湖北人民出版社王永瑞先生在调查杨守敬著作情况过程中访求到的。与之同时找到的尚有杨氏其他著作手稿多种。

[35]《李子魁自述》,原稿复印件,一册。原稿无题名,用毛笔写在八本小学生作文格纸本上,约有两万余字。原稿最后署“一九七六年六月七日”日期,知是写于“”期间,从内容上看应该是一份本人的生平自述材料,尚达不到“自传”的程度,故以“自述”称之。据原稿发现者王永瑞先生告知,原件已交还李子魁之侄李道达。另据1938年9月20日,熊会贞之子熊小固致信李子魁信中讲:“廿六年秋,由杨君勉之及弟商得兄同意,就杨府藏书处开始校雠工作。”转引自陈桥驿《关于〈水经注疏〉不同版本和来历的探讨》。

[36]见《李子魁自述》。

[37]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

[38]见《李子魁自述》。

[39]原载渝版《时事新报·学灯》第六十九至七十期,1940年。台湾本《杨熊合撰水经注疏》卷首转载。

[40]《汪辟疆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41]参见《水经注疏要删》卷三十五“又有?悼冢??鲈フ掳?兀??肫眼呦兀?辽逞粑鞅庇阍郎饺虢?本湎隆?BR>[42]陈衍:《虞初近志·杨守敬传》。

[43]《寄王先谦之二》,载《杨守敬题跋书信遗稿》。

[44]杨守敬进京任参政院参政,其本意是为了借助政府之力刊刻《水经注疏》,袁世凯亦答应为其刻书,黎元洪还曾以个人名义捐“刻资二百元”。但由于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对德宣战,出兵占领青岛等地,北洋政府穷于应付,刻书之事遂告无望。参见《寄刘心源之二》、《寄黎元洪之二》,载《杨守敬题跋书信遗稿》。

[45]《寄王先谦之二》,载《杨守敬题跋书信遗稿》。

[46]杨守敬生前其子孙之间已经出现不和,不愿意承担刊刻《水经注疏》的费用,德承、蔚光曾提出“分火”的要求,令杨守敬十分不满,写便条痛加斥责。杨守敬亲笔便条现存我处。

[47]《邻苏老人年谱》七十四岁条。

[48]汪辟疆:《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分别收入台湾本《杨熊合撰水经注疏》卷首、段熙仲、陈桥驿整理本《水经注疏》卷末。

[49]据汪辟疆讲,熊会贞当年将《水经注疏》稿本交给杨家时,杨氏子孙就“颇有违言”。1938年7月,杨守敬的孙儿杨勉之通过傅斯年,将《水经注疏》稿本卖给中央研究院后,熊小固得知此事,于9月20日给傅斯年写信,质疑道:“遗稿果系谁家所有,杨姓是否有处理之权,杨姓私擅处理是否违法、是否有效。”并希望傅斯年毁约退书。可见,熊会贞生前及殁后,杨、熊两家一直有些矛盾。参见汪辟疆《方湖日记幸存录·熊会贞遗事》,载《汪辟疆文集》。王恢《杨、熊〈水经注疏〉之探讨》,载王氏《中国历史地理》,台北世界书局1975年版。

[50] 1936年7月1日出版的《禹贡半月刊》第五卷第八、九合期上登载熊小固有关熊会贞逝世的“启示”,其中有“先父在日,深虑兵燹水火,书稿恐遭散失,已由徐君行可另录副本”句。

[51]《关于〈水经注〉之通信》,载《禹贡半月刊》第三卷第六期,1935年。

[52]与徐孝宓先生谈话记录稿现在我处。又:“傅朗西”之名,徐先生当时未作进一步解释,此处依读音写出。

[53]据1984年2月13日,在徐孝宓先生家中谈话记录稿。

[54]《禹贡半月刊》第五卷第八、九合期,1936年7月。又陈桥驿《评台北中华书局影印本〈杨熊合撰水经注疏〉》引述李子魁寄文说:“九一八日寇猖狂侵略我东北领土。熊氏深虑稿本失传,允许汉口华实里书商徐行可抄录副本。”亦可作一佐证。参见《水经注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55]《杨熊合撰<水经注疏>稿本提要=,见台湾中华书局影印《杨熊合撰<水经注疏>=卷首。

[56]熊茂洽:《后记》,见《水经注疏·三峡注补》,湖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熊茂洽是熊会贞孙子,所记系转述其父熊小固(又作“筱崮”)之语。但《后记》中将《水经注疏》稿本转交杨家的时间定在1934年,较之熊小固“启示”所叙提前一年,当有误。

[57]《禹贡半月刊》第五卷第八、九合期,1936年7月。

[58]汪辟疆:《方湖日记幸存录·熊会贞遗事》记载:“会贞卒之前一年,召杨氏子孙及守敬旧交?之。手奉郦《疏》全稿置案上,曰:‘某遵师命补疏,今略已就绪。惟镂板不容缓,师临终资某膏火,丝毫未敢领,今愿以此为刻书之资,区画悉听公等。’”见《汪辟疆文集》。另:日比野丈夫《有关〈水经注疏〉稿本的二、三问题》文中也谈到此事,当时还拍摄有照片。参见日本《东方学》第八十一期,1990年。

[59]参见王永瑞《集末附记》,《杨守敬集》第13册。

[60]熊茂洽:《后记》,见《水经注疏·三峡注补》。

[61]《李子魁自述》明确记载:杨勉之转卖给中央研究院的稿本就是“《水经注疏》正本(即原稿)”。熊茂洽《后记》也记载:杨勉之的儿子杨世汉一再向他证实,“1938年秋交给傅斯年的《水经注疏》稿本就是先祖父熊会贞交给他们的原稿本”。

[62]刘孔伏、潘良炽:《〈水经注疏〉定稿本的下落》,载香港《明报月刊》1986年11月号。

[63]贺昌群:《影印<水经注疏>的说明=,见北京科学出版社影印《水经注疏》卷首。

[64]据1984年2月13日,在徐孝宓先生家中谈话记录稿。

[65]见《李子魁自述》。

[66]贺昌群:《影印<水经注疏>的说明=,见北京科学出版社影印《水经注疏》卷首。

[67]《巨马河篇》“南流注紫石水,又南注于涞水”注文下,台湾本有“守敬按:水在今涞水县西北。”北京本无。又“《地理风俗记》曰”注文下,北京本有“朱脱‘风俗’二字。赵据黄省曾本校增。全、戴增同。”台湾本无。

[68]《胡适手稿》第五集中册,台北胡适纪念馆1969年1月影印本。

[69]见《李子魁自述》。

[70]参见1950年1月7日《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同意将南京伪编译馆存稿、图书、档案等运京事给金灿然的通知》,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950),中国书籍出版社1995年版。又:日比野丈夫《有关〈水经注疏〉稿本的二、三问题》谓稿本藏“台北中央图书馆”,当有误。

[71]见《李子魁自述》。

[72]参见王永瑞《集末附记》。又:1999年北京大学百年校庆时,王永瑞先生作为校友将这批珍贵资料的大部分捐赠给北大图书馆。

[73]《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汉籍目录》,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82年版。

[74]陈桥驿:《评台北中华书局影印本〈杨熊合撰水经注疏〉》“附记”,《水经注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75]《汪辟疆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76]参见向宜甫《水经注疏·序言》,1949年武昌亚新地学社排印本;刘禺生:《世载堂杂忆·记杨守敬先生》,中华书局1962年版。

[77]日本《东方学》第八十一期,1990年。又:1974年,日比野丈夫发表的《杨守敬〈水经注疏〉研究》问中也有相同叙述,见《译注邻苏老人书论集》上卷,日本省心书房刊本。

[78]照片及复印件系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辛德勇先生、杨氏族裔杨世灿先生提供,谨此致谢。

[79]见北京科学出版社影印《水经注疏》卷首。

[80]《史地丛刊》2、3期,1947年。

[81]见《李子魁自述》。

第一书记发言稿范文第4篇

刘光第先生诗、文、书兼擅,其名为变法维新政声所掩。先生在文学上有相当成就,位居“四川清末文学家”之一。高楷称其“工为古文,雄厚肖昌黎,诗学少陵,时辈罕与抗手”;梁启超先生评价曰“戊戌六君子中,刘裴先生尤纯粹严肃。吾昔所为传,未能表扬其学、行之十一也,先生博学能文、诗,善书法,诗在韩、杜之间,书学鲁公,气骨森疏严整,肖其为人”;当代学者胡先骗评刘光第诗“为戊戌六君子之冠,近世亦鲜有过之者”。

可惜刘光第先生为变法图强救国而英年早逝,否则,其诗文书法作品当更臻佳境。其存世的手稿墨迹不多,除上海图书馆、宜宾博物馆收藏有部分外,其余均散佚于福建武平、湖北武汉、四川富顺等地宗亲后裔中,因种种原因毁损殆尽。万幸的是,富顺刘铭述(刘光第先生嫡侄)仰慕先辈之名,于时克服重重阻挠,冒着极大风险将刘光第先生旧居一晚晴书屋中散落的7册先生遗稿保存了下来。这7册手稿分别是《裴诗钞》两册、《南旋记》、《都门偶学记》、《古愚室诗钞》、《赋,试帖诗》、《方志,方言记》。因当时学术界认为刘光第先生属“戊戌六君子”中的“”,在政治和学术上对刘光第先生的评价均有不公之处,刘铭述一直将手稿随身携带,秘不示人,怕手稿遭遇不虞之灾。

1962年,国家开始组织人员对刘光第先生生平事迹、学术成就进行研究,四川省志编纂委员会应中华书局之约,成立了《刘光第集》编辑组。时任省文教厅长、省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的张秀熟老人委托省志编纂委员会陈琴阶先生浏光第先生嫡外孙)回富顺搜寻刘光第先生有关资料,刘铭述感到彰显先祖学术成就,光大先祖英名的时机到了,将这7册手稿无偿借给了四川省志编纂委员会研究使用。四川省志编纂委员会、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的李有明、张杜若、王善生、曾绍敏等专家利用手稿校勘、订正了有关谬误,后来中华书局利用研究成果编辑出版了《刘光第集》。

现与《刘光第集》核对,手稿中还有很多作品未收入,已收录的也有缺漏,可能是选辑者另有其他考虑。

手稿借出后,不久“”就开始了,既未见《刘光第集》出版,也没有人将手稿送还,刘铭述真是陇心忡忡而又不敢表露。时光荏苒,到了1978年,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均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此前一直不敢向旁人提起手稿的68岁高龄的刘铭述感到是询问手稿去向存留的时候了,遂叫其三儿子刘倜真(时在四川农机学院即今西华大学读书)辗转打听,找到了省社会科学院,庆幸的是,在手稿借用的16年间,虽经历风风雨雨,省志编纂委员会、省社科院相关研究人员均在时代风云变幻中历经沉浮,但他们都视保护刘光第先生手稿、传承先生学术、光大先生变法图强精神为己任,终使这7册手稿度尽劫波,完整地保存了下来。刘铭述终于毫无遗憾地收回了借出的7册刘光第先生手稿。

近年来,文物收藏、研究热潮兴起,国内如首都博物馆、西南师范大学等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到刘铭述保存有刘光第先生手稿,均致函或派专人到富顺找到刘铭述,欲高价收购手稿,更有一些炒家及名利之徒采取或利诱、或恐吓、或欺骗的手段欲谋取手稿,均被刘铭述拒绝。

2006年,已届86岁高龄的刘铭述渐感身体不适,自觉将不久于人世,由于自身保管保护条件、开发利用水平有限,手稿的保存、利用始终苦苦地折磨着他。最后,经全家人共同商议,决定通过媒体为手稿找寻一个妥善的去处。

刘光第先生手稿经媒体报道后,得到了各地研究机构、文博单位的重视,纷纷派人与刘铭述联系,欲一睹刘光第先生手迹并高价求购。富顺县档案馆获悉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工作汇报。时值富顺正着力申报“千年古县”、打造文化旅游县、重铸“才子之乡”辉煌,县委县政府领导深知,没有文化积淀,没有体现千年古县、才子之乡的文化传承载体,千年古县、才子之乡只是虚空、肤浅的,必须下大力气保护、抢救、开发利用好富顺的文物、古迹及名人档案。县长听取汇报后,专门主持召开了两次政府常务会,就如何搞好手稿的鉴定、抢救保护、征集、开发利用作出了决定,并安排分管副县长牵头,由县档案馆具体负责手稿的鉴定、征集、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县档案馆当即着手建立“手稿征集”领导小组,由馆长任组长,全力开展手稿征集入馆工作。工作之初,由于种种原因,刘铭述及其家人对档案馆的征集条件不很满意,分管副县长、档案馆的同志从富顺申报“千年古县”、打造文化旅游县的高度反复向他们作苦口婆心的宣传、解释,富顺作为刘光第先生的家乡,理应持有保存先生遗存的手稿,富顺有责任也有能力开发利用好先生手稿,手稿留在富顺更能有效地为富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最终是县领导和档案馆的同志的务实和真诚打动了刘家所有人,他们决定将保存的刘光第先生的7册手稿和两册清末无名氏《日记》、一册《地球韵言》手抄本捐赠给富顺县档案馆保管、保护,并开发利用,以便更好地传承和发扬光大刘光第先生的先进思想和优秀文化,为今天的改革开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一书记发言稿范文第5篇

谢先生的“国史”“尚未上奏”之说主要就是依据《旧唐书·吴兢传》“出为荆州司马,制许以史草自随”、《新唐书·吴兢传》“贬荆州司马,以史草自随”和《唐会要》《册府元龟》“其书未能就”“其书竟未能就”而言的。可是要注意,所谓“国史”如上文所说是指《唐书》98卷、《唐春秋》30卷,《唐会要》《册府元龟》所说的“其书未能就”“其书竟未能就”是指全部未“就”呢?还是有部分已“就”呢?我觉得,所谓“未能就”当是两个意思都有,即二书中有一书“未能就”就可以以“未能就”目之,此乃从总体而言;但从总体而言的“未能就”未必不包括其“部分已就”。所以,我怀疑,很有可能是30卷的《唐春秋》在开元十七年吴兢被贬以前已经完成上奏,因为此书篇幅小于《唐书》,而且为编年体,只列举史事之大纲,只是稍详于《唐书》98卷的本纪部分,将起居注、实录等资料中的大事列于其中即可,故当易于完成。尤其可注意者,此《唐春秋》的编撰也是“绵历二十余年”者,吴兢所参预“公修”的国史即《唐书》既在开元初就完成了,则吴兢此《唐春秋》中开元前的部分参照此已成之《唐书》本纪部分而加详,是不困难的。而此《唐春秋》的开元部分当只有三数卷的篇幅,故在开元十四年七月十六日吴兢上奏文时,当已接近完成。故到开元十七年即吴兢贬荆州司马前完成上奏,是完全可能的。不然其奏文中何以要说“将撰成此书于私家”?“此书”是指《唐书》《唐春秋》二书;既说二书“将撰成”,至少当是其中的一书已近完成,故要请求给予楷书手及纸墨等。从开元十四年七月到开元十七年七月有三年时间,在此三年中,《唐书》《唐春秋》二书中完全可能有一书已完成。兢贬后萧嵩等从荆州取回的65卷(或50余卷)的书稿完全有可能只是原定98卷的《唐书》之稿。此书之所以不能完成者,盖主要在列传部分难于取舍,且事迹分散,不易定稿。因此,《唐会要》《册府元龟》虽说“其书未能就”“其书竟未能就”,但并不意味30卷的《唐春秋》也一定“未就”[86]。

《新唐书》卷58《艺文志二》乙部史录正史类有“《唐书》一百卷”,春秋类有“吴兢《唐春秋》三十卷”;前者从上下文看,显是属之于吴兢的,而非吴兢与他人同作之书,因为吴兢与他人同作之书该《艺文志》另有明确记载,此即与韦述等同列作者名之书。此100卷之《唐书》可能与98卷的《唐书》有关。其所以作一百卷而与吴兢自言之九十八卷有别者,或因目录有二卷的缘故。值得注意者,《旧唐书·吴兢传》言兢有“八十余卷”的《唐史》,而《新唐书·艺文志》不载有此“八十余卷”之书。考吴兢之所以为此书,盖以原定98卷的《唐书》未成而书稿被人取走,心有不甘,乃在旧稿的基础上完成之;但由于开元十七年后兢久处外地,资料条件不好,对著书有大影响,晚年虽居京城,但已是风烛残年,难以为功,故最终只成80余卷之书。后来,吴兢后人乃补足而成100卷之书。《旧唐书·吴兢传》虽载有80余卷之书而《新唐书·艺文志》不载,其原因当在于此。也就是说,《新唐书·艺文志》乃是有确切的依据者[87]。

这样,读者可能有疑问:就算吴兢后人有补作之事,终成100卷之书,由于80余卷之《唐史》本是进奏于朝廷的,则此80余卷之书当未被毁,故与100卷之书有别。以此而言,《新唐书·艺文志》当既载100卷之书,又当载80余卷之书。今既只载100卷之书,似当理解为《新唐书·艺文志》的记载的依据并非很确切。我认为,这样的考虑有可嘉者。但以吴兢80余卷之书未毁,缺乏史料依据,从而相关的考虑也就缺乏可靠的立足点了。《旧唐书》卷46《经籍志上》云“禄山之乱,两都覆没,乾元旧籍,亡散殆尽”,《新唐书》卷57《艺文志一》云“安禄山之乱,尺简不藏”,如此看来,吴兢后人进奏朝廷的《唐史》大抵已毁于乱事之中[88]。吴兢后人补作,殆据进本的底本而为者。其所以要补作,盖欲成兢之志,且有底本,不补作成可称之书,亦有可惜者。

这一来,我们是可以考虑开元十七年吴兢贬荆州司马前30卷的《唐春秋》可能已成书进奏朝廷的了。不然,我们就得考虑吴兢晚年或卒后,当有《唐春秋》进奏朝廷的。因为既有经营多年的书稿,岂有不最终完成之理?两《唐书·吴兢传》既不载吴兢晚年或卒后有《唐春秋》进奏朝廷之事,就可使我们考虑《唐春秋》在开元十七年前本已成书进奏的事实。不然,等于是开元十七年后的《吴兢传》文只有《唐书》的影子。故十七年后的《传》文看不到《唐春秋》存在一点恰可使我们大胆推测《唐春秋》于开元十七年吴兢被贬前已成书上奏的可能。

总而言之,从上录《唐会要》、《册府元龟》及《新唐书·吴兢传》的材料看,吴兢原定的98卷的《唐书》在其“贬荆州司马”前是没有完成,故许“以史草自随”的“史草”当即此98卷的《唐书》的“史草”,从而朝廷派人从荆州取回的65卷(或50余卷)的书稿亦即吴兢原定98卷的《唐书》的部分之稿。此“六十五卷(或五十余卷)的书稿”当是已完成或近完成者。而《旧唐书·吴兢传》所言兢卒后有80余卷、“事多纰缪,不逮于壮年”的《唐史》,当是原定98卷的《唐书》的最后完成者。兢卒后,其外孙蒋乂有可能在吴兢书稿基础上有所补缀,《新唐书·艺文志》所载100卷的《唐书》或即蒋乂补缀完成者。如果我的以上说法有理,那么,似可认为吴兢被贬的“书事不当”的罪名的依据是完全可以从可能已经成书上奏的《唐春秋》中寻找的。即使吴兢《唐春秋》在开元十七年吴兢被贬前亦未能成书,“书事不当”的罪名也可以从《唐书》《唐春秋》二书中或其中一书中寻找的,原因是吴兢乃在公开场合修史,其内容极易为人所知。因此,关于“书事不当”问题,我现在还是比较同意瞿林东先生的看法。瞿先生说:“‘坐书事不当’究竟指什么呢?我们已无从了解。从吴兢一贯的史笔来看,很可能是因为直书不讳,触犯了唐玄宗或其它权贵。”[89]惜瞿先生言之不够肯定,原因或在于他对吴兢由“私撰”国史而“公修”国史等问题注意不够。自然更惜谢先生对吴兢所得“书事不当”的罪名与吴兢之国史有关一点完全不予考虑。

(附记:明年为吾师牛致功先生八十大寿之年,师之众弟子谋为文纪念,此文乃因之而作者。纪念文集将由三秦出版社出版。由于寿期已近,出版之事必尽快完成,我交稿又晚,故交稿后而有的若干重要修改未能纳入纪念文集中。此次发表者乃修改稿。与纪念文集所刊者比,字数多出数千,其论述显得更全面、周到和细密。但错误仍然难免,万望高明赐教。此修改稿之发表,乃杨玉圣、赵虹二先生特别关爱之结果,特此致谢。作者,2006年12月8日。)

[1]拙文:《关于的成书时间问题——与瞿林东先生商榷》,《贵州文史丛刊》1992年第4期;拙文:《关于的成书时间问题》,《贵州师大学报》,1993年第1期;拙文:《三论的成书时间问题——与吴枫先生商榷》,《贵州师大学报》,1995年第2期。

[2]我另有论述。

[3]《成书之谜》刊《史学月刊》(以下称《月刊》)1993年第2期;《成书问题》刊《史学史研究》(以下称《研究》)1997年第4期;《集校》,中华书局2003年版。

[4]《集校》之《叙录》,第25页。

[5]《集校》附录二《吴兢学行及著述》则天长安三年(703年):“是年,兢以直史馆修国史,迁右拾遗内供奉。”(第599页)但吴兢入史馆的时间是可以定在长安元年的。此详注75。

[6]我曾认为《政要》乃直接改编《太宗政典》而来,见拙文《关于材料来源的商讨》,刊《人文杂志》1999年第2期。现在看来,至少在《政要》四十篇的篇名上尚有取鉴于《帝范》者,此点,只要比较二书篇目,即可了然。《政要》卷9《征发篇》引有《帝范》之文字。既如此,吴兢岂有不参取《帝范》篇目以定《政要》篇目之可能?

[7]《成书之谜》,《月刊》第29—30页。

[8]此《政要》乃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者。

[9]《旧唐书》卷89《王方庆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