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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小企业会计准则

论小企业会计准则

论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中小企业 财务状况

一、中小企业实施新会计准则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中小企业正向着市场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了《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中小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1.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新会计准则在信息披露上更加强调充分披露的原则,它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内容、范围等进行了科学的、系统的规定,从而保证企业的财务报告是更加完整的、科学的,更加符合投资者和相关利益主体的需求。这样就大大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为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前提条件。

    2.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小企业要想快速发展,更加适应全球竞争的需要,就必须有一套规范的、科学的会计标准,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不仅可以增强企业资本市场的活力和吸引力还可以发挥资本市场优化配置的功能,对中小企业自身发展和完善我国资本市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中小企业目前的财务实施情况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由于资金有限,人才缺乏等,使得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上面临着很大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企业会计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企业领导者对会计准则的认识存在偏差;财务人员不能充分理解应用新会计准则中的内容等。

首先,中小企业的会计基础比较薄弱。会计基础性的工作主要包括会计凭证填制、审核、保管;会计账簿的登记、核对;会计报表的编制、报送期限及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等有关程序。可以说会计基础工作是整个会计工作的基础,基础没有做好,企业的会计工作就无从谈起。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缺点,从原始凭证的取得、会计凭证的录入、会计报表的生成及档案的保管等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样就制约了企业会计工作的水平,影响了中小企业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积极性,执行的效果上也会大打折扣。

其次,中小企业领导者对新会计准则的认识存在偏差。我国从2006年颁布《新会计准则》开始就对新会计准则的应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使得许多企业的领导者对新会计准则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但是仍然有很大一部分的中小企业领导者和管理人员对新会计准则还存在不理解之处。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领导者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态度不明确,缺乏积极性;另一方面,中小型企业管理人员对新会计准则的有关内容不理解,容易在实践中出现错误。这些问题都导致新会计准则无法完善地在中小企业中得到应用。

最后,中小企业中的财务人员素质低下,无法胜任工作。由于财务人员是新会计准则的直接执行者,所以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关键就是财务人员能力的大小。与上市公司、大型企业的财务人员相比,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资金有限、规模较小等原因使其没有对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进行专门的培训,这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往往缺乏专业化、全面化的会计理论学习,在遇到复杂的业务时会不知所措;同时,新会计准则与原有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不论在范围上、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存在明显的差别,其中,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新会计准则没有对具体的会计事务进行详细的规定,而是起到原则性的导向功能,所以不容易理解,其中需要财务人员利用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进行职业判断的地方也明显增多,如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及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测算等。所以,中小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认真学习理解新会计准则中新的规定。

三、中小企业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具体对策

第一,加强企业会计基础性工作。完善的会计基础工作是执行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基石,因此中小企业必须对企业的日常基础性会计行为进行规范,为新准则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财务环境。例如,企业应该强调原始凭证的重要性。它是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真实性、可靠性的原始资料,企业可以在原始凭证的审核、保管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管,切实完善原始凭证的取得、复核等程序;对各项资产进行计量时,采用科学的、合理的计量方法,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企业必须客观公正地估算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只有对企业的基础会计工作进行严格的要求,才能从源头上保证新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

第二,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管理者对新会计制度的认识程度。中小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首先,加强财务人员对新会计准则的理解能力,通过专门的培训来彻底了解新会计准则与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不同之处;其次,对财务人员的旧的知识体系进行更新换代,使其更加符合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需要;最后,加强企业人才的培养机制。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一支符合企业发展规划的财务人员队伍,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聘请业务素质高、道德素质好的兼职财务人员,这样既能节约成本又可以达到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三,强化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机构;其次,在企业中成立审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的作用;最后,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根据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中小企业财务人员要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控制方法,加强企业的控制力度,从而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杨令芝,彭湘华; 我国中小企业当前面临的问题及进一步发展的思路[J]. 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6(04)

王林春. 中小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中的问题研究[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0(07)

论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第2篇

一、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必要性

党的“十五大”以来,为促进包括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中小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政府陆续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我国中小企业取得了空前的发展,总体数量得到显著提高,获利能力明显增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3%,我国GDP的55.6%、工业新增产值的74.7%、社会销售额的58.9%、税收的46.2%以及出口总额的62.3%均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而且全国75%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也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就工业来看,截至2004年底,我国共有中小工业企业27.3万家,全部中小工业企业的资产合计达13.6万亿元。中小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扩大社会就业以及建设和谐社会方面起重要作用。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不但是实现我国“十一五”计划宏伟目标的客观要求,也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目前,英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已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美国在部分准则中已开始注意差别财务报告问题;欧盟、联合国国际会计准则与报告政府间专家组对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制定了法令或指南。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对小企业的会计问题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专门设有小企业工作组,已立项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近日,在伦敦举行的一次会计专业会议上,30多位来自世界各地的会计团体和区域性会计组织的首席执行官们表达了他们对开发适用于中小型企业并且足够简化的会计准则指南的支持。同时,他们也都认同会计业的一项重大挑战,就是使对财务信息和鉴证服务的准则要求同时满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模各异的会计实体的需要。而这些要求也应尽量地直接、清晰并且简明易懂。根据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调查,95.77%的欧盟中小企业、97%以上的亚太区企业和美国99.7%的企业主表示,有关的会计准则简化问题需要得到及时的解决。现在,这些问题不但已被列入了IFAC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实务(SMP)委员会的议事日程,也同样吸引了IFAC下设的商业会计委员会的关注。而前者目前也在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和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AASB)提供定期的建设性意见,以确保在制定国际会计和审计准则时,充分考虑到中小企业的福祉。

随着我国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使得小企业实际上已不堪那些强加在它们身上的准则的重负。将目前针对所有企业的一套单一的公认会计原则概念改为两套公认会计原则——大企业会计原则和中小企业会计原则,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会计专家和国际会计组织的重视。加紧对制定中小企业的会计规范进行研究,可以尽早建立起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适用、高效的会计准则体系。

二、中小企业界定

中小企业的界定对制定财务报告规范具有很大影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尚未对“中小企业”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不过他表示不会只考虑企业规模大小的因素。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不仅限于业务规模小的公司,任何没有涉及公众责任的企业都有采用该准则的可能性。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小企业定义为:营业额相对较小,年总收入低于500万美元。典型特征有:(1)所有者经营;(2)少数的其他所有者;(3)可能除某些家庭成员外,所有业主活动都牵涉到企业事务的管理;(4)业主的利益不怎么变化;(5)只有简单的资本结构。

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在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中小企业是指从业人员数在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在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在4亿元以下的企业。中型工业企业要求同时满足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和资产总额在4000万元以上等条件,否则视为小型企业。

三、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

(一)差别报告原则。差别报告就是将企业按规模大小分为不同类型,在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时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采取有所区别的做法。从财务会计的角度看,由于中小企业有着与大型企业不同的特点,中小企业财务报告的详细程度、报告对象、报告方式等均应有别于大型企业,也就是说应该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报告。中小企业的结构比较简单,对财务报告的需要与上市公司大不相同,如果采用较简化的会计准则将有助于它们减少遵循成本和负担。遵循成本包括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时,为遵循准则规定而支付的各项成本之和。主要有聘任合格的会计师成本、培训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必要的软硬件投资成本等。

(二)重要性原则。对于会计信息而言,重要性是指当一项会计信息被遗漏或错误地表达时,可能影响依赖该信息的人所做出的判断。与过少的信息一样,过多的信息也会产生误导。呈报的信息太多时,真正相关的项目就可能被掩盖,影响预测和决策。重要性是决定会计信息应否提供的关键。中小企业财务报表的用户主要是银行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关注的主要是企业的短期现金流量、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等。相比之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用户比较广,包括股民、债权人、供应商、银行、潜在投资者等,他们注意的是公司的长远盈利增长潜质。因此,多数人承认中小企业的确没有必要披露一些不实用和没有意义的信息。

(三)紧密结合实际原则。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及规范形式上应充分考虑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现状,注重简单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我国高层次的会计人才短缺,特别是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一些较复杂的会计概念,如合理估价及资产折损等所涉及的估算需要额外的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而中小企业既没有足够的资源也没有必要来做到这一点。

(四)成本效益原则。会计信息的成本包括收集、整理、编制报表、查核鉴证、分析及解释所花费的代价等。至于会计的收益,对公司而言,可能会提高经营效率,获得资金的融通或吸引投资;对投资者和债权人而言,可充分了解投资报酬及风险,使其资金处于最佳运用状态。与此相对应,社会经济资源也得到最优配置。如前所述,中小企业遵循准则所花费的成本必须小于其预期获得的收益。只有当会计信息所能带来的效益高于成本时,才值得提供。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主席格雷厄姆•沃德指出:“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AASB),这样的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者们的目标,应该是制定出简明扼要、相关性强、容易理解的准则指南,以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使他们遵循准则的利益大于支出。这意味着,他们准备、审计和财务报告的各项成本之和应该与其使用者对财务报告的需求成正比。”

(五)可扩展原则。中小企业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快速成长性,尤其是高科技领域的中小企业更是如此。因此,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应充分考虑到小企业向中型企业转化、中型企业向大型企业转化的情况,互相有一定的弹性,以便于中小企业的会计规范在不同准则与制度之间的转换。

四、制定完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具体措施

从财务核算与报告的角度看,目前的划分标准对小企业的界定过于广泛,不利于实际操作和把握,将企业分为四类似乎更妥,即将目前的小型企业再划分为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主要是个体经营者或者家庭经营企业,因为这类企业规模很小,纳税大多数采用定税制,不需要查账征收,管理人员不需要正式会计资料进行管理,企业也无专职的会计核算人员,没有必要编制财务报告。如果按照目前《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披露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似乎勉为其难。同时,划分微型企业的做法与联合国国际会计准则与报告政府间专家组的《小企业会计指南》的思路相一致。

(一)对于微型企业。若企业采用定税制,则对其财务核算不作具体要求;对于稍具规模者需要查账征收时,只需进行简单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简单的财务报告就可以满足其纳税需要。因此,针对该类企业的会计准则应强调实用性和简洁性,没有必要专门制定针对这类企业的会计准则,但需要制定指导性的会计制度以引导和帮助该类企业建立账簿体系,并把这类企业会计核算和报告与纳税结合起来。

(二)对于小型企业。小型企业不能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但对外借款,需要有正规的会计核算制度和编制财务报告。目前,我国小企业会计报表有4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必须编制;现金流量表由企业选择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编制。从核算和报告内容上应该比中型企业简单、比微型企业详细一些,可以建立一套单独的会计准则。

美国自1982年起对小企业取消了以下11项信息披露:(1)递延所得税;(2)租赁;(3)利息资本化;(4)内含利息;(5)补偿性存款余额;(6)企业合并;(7)困难债务重组;(8)研发成本;(9)终止经营;(10)经营税收收益;(11)投资税抵负。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公司有关会计信息的披露,只对在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的公司有法定的约束力,对其他企业没有约束力。我国小型企业会计准则应简化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长期投资、融资租赁、借款费用、应交税金、或有事项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的核算,减少不必要的披露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豁免一些报告要求。

论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界定

中、小企业在进行类型确定的时候需要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全面的思考问题,立足于企业内部建设的需求和企业的定性要素(那些还没有具备公众责任、社会利益的模式)。企业只有全面的考虑问题,结合国家实际情况与经济发展的状况才能保证定义出更为准确的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一、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的特点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具备规模小、资源少、融资渠道单一等特点,正因为具备上述的特点,我们可以对中小型企业会计工作的特点进行总结:第一,企业业务简单。因为中小型企业的规模小,业务范围也比较狭窄,因此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只包含了企业日常的财务管理和企业商品经营活动过程中资金的管理,难度不是很大。第二,基础工作薄弱。小规模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企业的管理,但是相关资源的匮乏会导致企业难以吸收优质的人才,人才的匮乏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基础工作,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第三,不需要太大的会计信息。首先,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赖于银行。其次,中、小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不多,关注的信息主要集中在与银行和税务机关相关的方面上,因此,信息需求相对简单。

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界定

1.界定原则。对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界定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基本原则有三:第一,国家的相关法规定义了中、小企业的范畴,并对与之相关的问题定义了明确的指标,企业在发展自身的时候一定要严格的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匹配各项定量要求。第二,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只需要确保财务状况和会计信息满足工商、税务等使用的要求即可。第三,是独立于企业之外,不属于企业子母公司范畴的个体。

2.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模式的选择。现阶段存在非常多样的会计准则模式可供中、小企业选择,中小企业可以选定一种,并在其原有的基础上对之简化,制定出具备针对性的会计准则,也可以选定一种建立独立的会计准则体系。

(1)特定会计准则的简化。现阶段,在大型企业会计管理的过程中,普遍执行着《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完全按照大型企业的标准去落实中、小企业的会计管理,必然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降低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利于企业的长远、稳健发展。想要在这种情况下对中、小企业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就必须对之进行简化,在不重建会计准则与会计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细化原制度中的问题,并增设一些具备针对性的、适用于中小型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条款。

(2)独立的会计准则体系。如果大型企业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而中、小型企业施行与之配套的会计准则,这必然会分裂我国的会计体系,使之变成大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两个部分。因为体系的不同需要用不同的理论来支撑,而立足于理论又需要制定出更为细化的会计准则,模式就隶属于运用分立法制定企业会计准则的范畴了。

(3)具体的会计准则。除了上述,分立法模式还包括以具体的会计准则制定的这种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模式可以被细分:第一,专为中、小企业建立中、小企业的独立的理论基础;第二,在中、小企业沿用大型企业会计准则,依据原有理论为指导的同时,细化准则,使之适应于中、小企业的会计管理模式。

对上述几种情况进行分析可知第一种模式优于第二种且相对更为科学,然而涉及众多,工程浩大,短期内很难落实。至于第二种模式虽然使企业的选择更具备选择性,但是两套准则体系并行必然会导致会计管理混乱,违背初衷。因此现阶段我国使用最为广泛的是第三种模式。

三、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研究

1.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名称。现阶段还不存在一个较为清晰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概念,各个国家受到地域等条件的影响也很难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和概念。IASB和ISAR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统称为《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而在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包含公共责任企业,也不包含大、中型企业,因此称之为《小企业会计准则》。

2.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中小型企业,因此,我们将那些可以满足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全部定义为中小型企业。

3.中、小企业执行准则的界定。首先,只有那些符合中、小企业界定量化指标的企业才有权利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其次,《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不是中、小企业唯一能够执行的准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其他会计准则也适用于中、小型企业。最后,企业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时候,一旦出现与相关规定不匹配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的终止使用,避免带来更大的问题。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相关者在使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时候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全面的认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确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重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充分结合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围绕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完善、优化准则体系,相信一定会使会计管理匹配经济体制创新改善的要求,发挥出最大的功效,服务于社会和人民。

参考文献:

论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职教育;小企业会计准则;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自2013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已基本建成。同时《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对符合准则规定的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也为广大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纳税工作提供了便利。我国小企业的财务人员主要来源于我国广大高职院校,其在校期间所学习的会计专业知识是否能对接小企业的职业岗位需求,值得我们认真去思考,同时高职会计教学活动组织得科学、合理与否,将会直接影响到未来小企业会计人才素质的高低。然而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却未随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及时进行调整,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需要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相衔接,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满足小企业会计岗位需求的会计人员。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一)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减少设置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如资产科目少设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负债科目少设了“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债券”;所有者权益科目少设了“已归还投资”;损益类科目少设了“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

(二)简化了会计核算过程

由于我国大多数小企业经营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模式较为简单,在经营方式上也较为灵活,对所披露的企业会计信息要求远没有大中型企业那么高,因此对账务处理过程进行了大量的简化。比如会计计量方面只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财务报告方面只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将简化企业会计人员会计核算过程,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

(三)减少了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为小企业的纳税工作提供了便利

原《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企业人员进行纳税申报时,需要比较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必须进行大量的纳税调整。这对于小企业会计人员而言,计算复杂而且难度较大。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上减少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比如对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也与税法规定相一致。这样就减少了企业纳税调整事项,同时也便于税收征管部门进行管理。

(四)能够与《企业会计准则》有效协调

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我国基本会计准则框架下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这两个准则虽然适用范围不同,但是两者之间却能有效协调、相互衔接。比如小企业对于非日常发生的业务,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小企业发展成为大中型企业后,就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课程体系衔接的必要性

2014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一份名为《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称,小微企业解决了中国1.5亿就业人口,已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截至2014年3月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重达94.15%,创造了全国50%的财政税收、60%的工业总产值、70%的新增就业岗位以及80%的创新成果,占据我国经济版图半壁江山。以上海为例,目前,小微企业已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2.66%。作为中国经济的命脉所在,全力推动小微企业的成长与壮大,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为高职会计专业毕业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上海地区的小企业迫切需要大量熟练小企业会计规范的会计人才。对此,将《小企业会计准则》定位为高职会计教学的基本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尚未引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教学。为了提升高职会计专业学生未来的就业适应能力及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亟需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积极与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进行有效地衔接。

(一)目前课程体系理论知识较难,学生难以掌握

对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而言,特别是理论教学部分和本科院校没有太大的差异。高职学校会计专业课程基本都是使用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而编写的教材,此类教材多数以大中型企业的会计业务为主,账务处理相关的理论及实践课程也均是以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准,让高职学生普遍觉得经济业务处理太难,学习兴趣不断下降。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综合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另外该准则与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差异进一步扩大,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纳税调整事项。这导致了在高职会计专业的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学生不仅学起来较为困难,而且很多知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用得非常少。

(二)满足小企业对于会计人员的需求,促进学生的职业发展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是我国小企业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的改革创新,对于规范我国小企业会计核算,促进我国小企业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法人经营单位中,小企业数量占据九成以上,小企业从业人员占从业总人员一半以上,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具有广泛的实施空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来我国广大小企业需要大量熟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人员。因此,高职院校需要积极调整会计专业课程体系,更多地融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教学,这样才能满足小企业对于会计人员的需求。

高职院校的学生毕业后最初的就业主要是面向小企业。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相衔接,不仅仅可以满足社会对于掌握小企业会计实务人才的需求,也可以为学生的职业生涯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随着《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不断深入,在未来各类会计职称考试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考点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在校期间就对学生进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知识的讲授,不仅可以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同时也可以满足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需要。

(三)适应会计从业资格考证改革,为就业择业奠定基础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相关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高职学校会计专业的教学目标是让更多的学生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培养会计专业的初级人才,为学生将来的就业奠定基础。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的高职生都选择在校期间或毕业之际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同时财政部印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财会便【2010】65号)中,各方建议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内容中。这意味着高职会计教学有必要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课程内容中。

三、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高职会计专业教学改革对策

(一)简化原有的教学内容

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中,《财务会计》的教学内容一般都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另外一些实训课程比如《会计电算化》、《会计综合实训》等课程也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账务处理过程进行实际操作。然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务处理过程,理论难度大,知识点繁多,业务处理复杂,而且很多与学生未来实际工作情况相脱节。比如目前财务会计教学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会计、非货币换、融资租赁等多个知识点对于学生而言比较抽象,学习难度相对较大,课时也比较多,但是学习效果却不是太理想。因为学生未来参加职称考试还会遇到相关知识点的考察,所以对于这些难度较大的知识点,可以适当减少一些课时。只需要给学生做简单的讲解,从账务处理的基本原理角度告知其基本思路。

(二)合理开设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的课程

由于目前的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不可能完全离开《企业会计准则》,但是也不宜在讲授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的同时就讲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知识。因为这样很容易让学生将两者发生混淆。目前在我国高职教育普遍采取的“2+1”的教学模式,一些教学工作可以在大二下学期进行。开设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课程,可以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方面进行。

理论教学方面可以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过程的区别展开。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准则,但是账务处理的基本原理是一样的。学生在经过财务会计的学习后,再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知识就要简单很多。学生不仅易于掌握,而且教师教学过程也相对轻松很多。在实践教学方面,可以将《会计电算化》、《会计综合实训》、《纳税实务》等实训课程转变成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教学内容。因为学生马上就要进行校外顶岗实习,通过这一系列的实训课程可以让学生较好地适应会计工作岗位。

(三)开展技能比赛,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高职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所强调的学科性不同,它主要是根据一定职业相关的实际业务活动范围的要求,培养社会生产服务第一线的专业技术应用性人才。因此,可以积极开展各类与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的技能比赛,让学生进行动手实践。竞赛的目的是检验和展示高职学生的会计基本操作技能,引领和促进高职学校财会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并提升高职学校财会职业人才的培养水平。从以赛促教的角度来看,将高职会计教学主导方向由《企业会计准则》向《小企业会计准则》转变。这样不仅仅可以让学生巩固课堂所学知识,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也符合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特点。

(四)校企合作,共同完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

高职会计专业的教师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知识内容较为熟悉。但是随着我国近年来财税制度改革地不断深化,小企业的实际账务处理过程与教材内容存在着很大的区别。首先,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要积极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熟悉其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高职教师可通过多参加相关培训班的方式快速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异同,积极做好高职会计教学的知识衔接。其次,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还需要深入企业调研,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小企业的实际应用情况。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建设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使教学内容符合企业实际应用情况。

(五)高职生的职业生涯规划

加强学生小企业就业观的教育。开设“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课程,举行职业生涯规划专题讲座,邀请若干名在小企业会计岗位工作出色、职业生涯发展良好的毕业生现身说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为学生将要从事的小企业会计岗位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另外,强化与小企业的校企合作。使学生分期分批赴企业实习或顶岗工作,帮助学生实践小企业的会计核算、税务处理等工作,为学生从事小企业会计岗位的工作奠定实务技能基础。

四、小结

把高等教育古老而传统的会计专业,搭建成有角度、有高度、有深度,重点为小企业培养一人多能、多岗兼顾的财会复合型人才是我校会计专业的建设路径。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刚刚实施不久,尚未融入我国广大高职院校会计课程体系。《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课程体系相互衔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需要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探索,结合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的特点,结合小企业实际情况,选取合理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通过《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课程体系有效衔接,保证了既适应学生未来就业岗位的需求,又为我国广大小企业培养可以熟练运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工作的会计人员。

参考文献

论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会计准则;相关问题;理顺关系

会计准则作为会计规范的一种形式,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统一性,是在一定经济环境下而确定的各种会计处理方法。然而,在丰富的会计业务中,目前企业所运用的会计准则与相关的法律法规难以做到互补互融,协调一致。

一、会计准则与税务处理问题

国家与企业的经济利益关系,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来加以调节的。但是,企业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之间很难协调一致。

1.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由于对某项收益、费用和损失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的规定存在差异,所以处理原则为:不得调整会计账薄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企业在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时,应在按会计制度及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后,调整为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

2.对于经济活动的确认具有时差性。按会计准则,对企业经济活动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来予以确认的,而税务部门对于增值税是按收付实现制加以确认的。由此而导致了会计信息的不可比性,从而形成会计信息相对的虚假性。

3.会计与税收计征对于不同的经营方式和表现形式的处理问题。会计方面对于资本权益交易不计征任何税,只对资产经营征税,如房地产交易应属于资产经营,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契税。一些经营者为了逃税,则利用会计手段变资产为资本后再进行交易。

会计方面对于所得税认定是以企业法人的经营行为为基础,不以经营形式或方式的变化为依据。如对于近些年普遍存在的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会计核算以企业法人为前提,税务征税以会计核算期为征税期,而承包人却以承包期为计算依据,三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承包人围绕纳税多少做文章,会计难以据实核算,税收自然缺少真实基础,从而导致国家、企业、经营者三者之间的利益矛盾。

目前,对于上述矛盾认识不一。一种观点是税法应与会计准则一致,税收征缴建立在会计准则基础之上;另一种观点是建立税务会计学,将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的处理及纳税申报作以系统完整的规定。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如何处理应充分考虑我国企业与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小规模企业多,如果把会计准则、制度与税法统一起来,有利于这些企业简化会计核算,也有利于税收征管,更有利于会计信息成本的降低。对于那些大型企业,为保证会计信息更好地为经营决策服务,会计准则与税法应适当分离。

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之间的问题

所谓两者之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种观点上:一是取消会计制度,统一执行会计准则;二是按照不同的企业状况进行分类,即一部分企业执行会计准则,一部分企业暂不执行会计准则而执行会计制度。坚持后一种观点的理由是:

1.我国企业所有制形式不仅多种多样,而且小型企业较多,尤其是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营经济的推进,小型企业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这些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规模及经营方式更加复杂化、多样化,无法适应统一执行会计准则的要求。

2.我国实行市场经济时间短,制度体系还不完善,多数地方计划经济观念仍然较浓,还不适应市场经济规则的要求。

3.大多数中小型企业财务人员素质偏低,会计核算水平不高,统一执行会计准则有实际困难。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从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入手,帮助企业尽快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并分别建立行业会计制度。对于经营规模大、人员素质高的公司制企业,则运用统一的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准则进行规范,既便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又便于人们利用会计信息进行决策。

上述观点虽符合实际情况,但两种观点都有偏颇,尤其后一种观点不符合竞争规律的要求,也不符合我国现行会计规范体系(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层次互补互融的要求。为使企业更好地与国际惯例接轨,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不仅要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更要创造条件,推行会计准则的全面执行。

三、会计准则的实践与理论问题

会计理论包括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会计基本理论、会计准则基本概念、会计应用理论等,正是由这些内容构成了我国较为完整的会计理论体系。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构成会计理论体系的每一项内容既是相对独立的,又是相互间紧密相连的,尤其是“会计准则基本概念”,与会计准则理论和会计基本理论更有密切的关系。

1.从会计准则基本概念来看,主要包括会计的基本前提、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及其特征、计量、记录、报告等一系列内容。这是制定会计准则的依据和基础。

2.会计准则基本概念具有中介性质。因为会计基本理论是抽象的、具有浓厚的学术性质,一般不直接用于会计准则的制定,更不能直接用于指导和规范会计实务。会计理论能够对实践有用并发挥其理论作用,只有借助于会计准则基本概念的中介性质来实现,也正是有了这个“中介”,才能将会计基本理论与会计应用理论自然的衔接起来,实现会计基本理论向会计应用理论的过渡,从而在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统率下,使会计理论体系浑然一体,前后贯通。

四、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之间的问题

当前,两个准则之间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协调配套。

1.目前采用会计准则的原则是先上市公司后一般企业,但审计准则是面对所有的企业,两者之间的差异是不言而喻的。

2.会计准则对表外信息披露不足,不能充分反映无形资产及其创造力,缺乏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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