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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合同

流转合同

流转合同范文第1篇

对合同主体的资格的限定也是合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进行有效法律规制的应有之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这明确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是农民,但是不能因此断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主体就必然是农民。由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乡镇政府基于发展经济的需要和对耕地、对承包合同负有的管理职责,或通过村委会或直接参加与用地方的谈判签约[3],而且在流转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时间较长且转让方与受让方都有要求的情况下,村委会可以农户人的身份与受让方签订合同。这是既不违法又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正确选择[4]。现实中一些地方建立发展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进行信息的咨询、预测和评估,指导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在这种情形下,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也可以以农民人的身份在流转中与受让人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其权利主体是享有该项权利的农民,因此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权利义务主体也必然是农民。而现实中,村委会或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为规范土地的合理利用、降低流转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从而将农民承包的土地进行规模化流转,在这个过程中村委会或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仅仅是以农民人的身份参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受让方签订流转合同,而并不是该项土地用益物权的主体。所以村委会和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仅可以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主体,而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一)应该经发包方同意问题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但本人认为流转没有必要经过发包方同意,具体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用益物权属性,“它实在肯定所有人对物的所有权的同时,着重保护用益物权人利益的一种制度设计[5]”。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人可以排斥该土地的所有权人优先行使权利,即优先用益,若对该优先用益权加以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优先属性就丧失了意义。第二,如果法律只是象征性的规定“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实际上是赋予了发包方对流转进行干预的权利,从而弱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由于担心发包人拒绝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或者对流转设置障碍,他们会私下交易从而规避法律。

(二)合同的登记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该法条规定的是登记对抗主义,即将登记的决定权交给合同当事人自己决定。也就是说,不登记将产生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人的法律后果,而受让人为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办理登记是比较可靠的。但是受到流转对象、流转规模以及流转是否有偿等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很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并没有采用书面合同,因此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履行登记程序就形同虚设了。所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制度的一个关键就是建立完备的公示公信制度。尤其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长期缺乏必要的民事登记制度,确立相应的登记制度就极为必要。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虽然在静止状态下权力的外部支配关系可与权利状态相符,但是由于流转产生的动态关系,其外观状态无法折射出权利关系,需以登记作为判断权利的唯一标准[6]。第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凸显了农村的土地价值功能,而这也需要有相应的登记制度以确定公示其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基础,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业的发展,所以科学公正的登记制度对于国家规制农地秩序是非常必要的。从物权的角度来说,公示制度是我国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的制度,在公示方法中,最重要的就是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可以说,完备的登记制度是财产交易有序化的必要条件[7]。所以立法应当建立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以保证其流转的安全有序,具体而言,要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的效力,合理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机关以及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程序和内容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效力及其纠纷的解决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效力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中的当事人明确的是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享有债权请求权,合同订立后如未交付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方有权请求流转方承担违约责任;当合同成立发生物权转移效力后,受让方对于任何人的侵权和妨碍行为都有权直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请求救济。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除法律禁止性规定外,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具体内容包括:合同的订立、流转费的有无及其数额、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产生流转效力,受让方取得对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承包经营权享有排他性,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且受让方还享有相应的物上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的解决及防范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纠纷或农地使用权受侵害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解决。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机构。因此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流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受理流转纠纷,对经过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纠纷,可以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未就该纠纷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又不执行该处理决定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可在其职权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执行。为了避免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出现合同纠纷,本文认为应在以下3个方面予以强调:#p#分页标题#e#

第一,确立民主议定在流转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作用。所谓民主议定原则,是指对于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项,必须由村民委员会提请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事项方可通过,对违反上述程序所作出的处分及决定无效[8]。因此凡是由村集体统一组织流转的合同,无论采取哪种类型、其流转期限、租金的确定,必须经过村民会议的民主议定并取得村民会议的多数通过,违反上述程序和条件的,则导致承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流转合同范文第2篇

土地流转租赁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发展油茶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将坐落在 宜林荒山共 亩,流转租赁给甲方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种植油茶并经营。其地块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小班位置图)

二、山地流转年限为3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归乙方所有。

三、山地面积的确认以柘荣县林业局技术人员测定的数据为准,双方不得有异议。

四、山地流转费用以租金的形式计算,双方协商同意前五年(即签订之日至五年内)免收租金,第六年开始每亩每年以100元计价,共 元(大写人民币 元)。

五、乙方应征求村民意见,处理好邻里山界、村与村、户与户之间关系,并为山地流转办理林权证提供所有相关材料,且无条件协助办理林权证相关手续。

六、甲方在山地流转租赁期间,因植树造林需要架设的管道、

溉、道路以及管理房等基础设施,乙方应无条件支持,不得干涉或另收取任何费用,若有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甲方取得山地承包流转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或种植油茶。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甲方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包括林权证),乙方不得干涉。

八、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允许甲方自主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流转所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因下列情形而改变。

1、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变动;

2、甲乙双方名称变更;

3、甲乙双方体制变化。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流转租赁合同范本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齐鲜瓜菜专业合作社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流转土地用途,用于大棚蔬菜生产。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十五年,从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合计 亩。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流转费以现金支付。自20xx年10月1日始至20xx年9月30日止的3年内,每亩每年租金为1000元。此后每年的租金按1000斤小麦计算,按当年10月1日前后十天的市场均价计算,但基础价格不得低于1000元。

第一年的租金于签订本合同时交付年租金的10%为订金,20xx年的10月1日前交付4万元(含订金),20xx年6月15日前交清下欠当年租金,第二合同年即自20xx年10月1日始于每合同年的6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本年度租金。如逾期交付由乙方按日3%承担违约滞纳金,逾期30日,除由乙方如数交租金和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合同到期后,由乙方如数原状交回该土地。

2、合同期内,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行使合法经营权,甲方不得干预。但可予以适当协助,并帮忙调解本村和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出现荒芜和毁地取土等现象,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损失。

4、合同期内,不得私自分包、转包、转租或其他形式的流转。

5、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相应损失由乙方负担,相应租金应如数缴纳。

6、合同期内,如国家征用该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

7、乙方需用工,甲方村民优先。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1、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3、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6项情形的;

4、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5、订立合同所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流转合同范文第3篇

甲方:**人民政府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集体水面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将位于共计亩水面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乙方不得改变其原有性质,用于非农生产。

二、流转期限

双方约定,水面承包经营权流转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流转价格、支付方式和时间

水面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标准为**元/亩/年,合计每年流转费用为**万元,总流转费用为**万元。乙方需在**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前两年流转费用**万元,后续流转费用按年支付,在每年的7月31日前支付。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拥有水面的承包权。合同约定的经营时间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水面经营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流转合同约定的用途利用水面。

3.按照合同约定时收取水面流转费。

4.维护乙方的水面流转经营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流转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应保障乙方正常生产所必须的道路、电力等配套设施。

6.经营过程中,若发生当地群众干扰、阻挠、破坏等情况,甲方应及时出面,及时化解,若给对方造成损失,甲方应给予相应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流转的水面。

2.享有流转水面上的收益和按照合同同约定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水面用途。按合同用途约定经营,如需要改变为合同约定之外的经营方向,必须在双方共同认可的前提下实施。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重复发包或擅自断电、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流转,乙方无条件享有优先流转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续签流转合同。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流转费。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缴清流转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万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流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页无正文,为《流转协议》签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年 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流转合同范文第4篇

方(流转方):

所: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沙子街道办事处云丰村位于岷坡的

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用于养殖场的经营建设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建设。

二、流转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30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付款方式和时间

1、双方同意按货币支付方式支付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款: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大写:

)

元。

2、支付时间:每五年支付一次,共分为六次支付完毕。

四、土地经营权流转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乙方与甲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后,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

2.乙方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流转价款。

4.甲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在乙方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政策支持与服务。

5.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土地征用补偿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投入的设施设备及其经营损失补偿费用归乙方所用。

五、违约责任

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不履行合同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拥有土地经营权的2个村民小组各一份(共4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主任:

村民组长:

村民组长:

日(盖章)

流转合同范文第5篇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让 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亩以_____________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方式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土地交付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5.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补偿。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协商同意以第______方式支付流转价款:

(一)现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转价款,以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转价款。

(二)实物(稻谷)折现形式支付:

1.协议流转价款为每年每亩 斤稻谷,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

2.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3.每年结算支付两次,分别以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的稻谷市场价为准折以现金兑付,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为兑付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乙方还应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设施的,地面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以下第______种解决方式:

(一)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或镇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补充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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