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李宪生代表告诉记者:“2007年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试验区。2008年工作主要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围绕批复拿出总体方案,省里在3月份就完成了初稿,9月份国务院批复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实际上,在9月份正式批复之前,我们在上半年开始就已经做了很多工作。特别是在9月份正式批准以后,围绕整个工作在实施层面上拿出了总体方案,我们称为‘56531’,即五个具体专项规划,六个具体政策,五项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和一个具体操作的项目清单。”实践证明武汉城市圈

综改试验区建设――

2008年起步良好

2008年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起步年。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获国家批准,实施框架体系基本形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试验有效展开,试验区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主要开展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科学谋划方案,尽早启动实施

为了做好总体方案的编制工作,省委、省政府认真领会中央要求,首先明确试验区的基本定位,即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目标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切入点是“两型”社会建设,着力点是转变发展方式,途径是实施“五个一体化”,动力是推进改革开放,使湖北真正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依据这个基本定位,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根红线,抓紧编制改革试验总体方案。3月底方案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9月10日获得国务院的批准。总体方案的及时报批,为改革试验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制定配套措施,形成实施框架

――根据总体方案的要求,组织编制了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社会事业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等五个专项规划,作为试验区建设的配套实施方案。

――为推进改革和建设项目落地,研究制定了投资、财税、土地、环保、金融、人才支撑等六个配套支持政策。

――提出了产业双向转移、社会事业资源共享、圈域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化、商业集团连锁经营等五个重点工作方案,作为当前推进城市圈“五个一体化”工作的切入点。

――围绕总体方案提出的“九大体制机制创新”,制定了改革试验三年(2008―2010年)行动计划,明确20个改革专项和38项改革任务。

――按照项目化、资金化、政策化的要求,编制了试验区建设的项目清单。共列入启动项目177项,投资总规模12874亿元。

――成立省联合发展投资公司,搭建起统一的投融资平台。

推动部省合作,拓展政策空间

部省合作共建是推进改革试验的有效途径,也是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一大特色。目前,与省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或备忘录的国家部委和单位达到29家,正在积极推进的有26家。

健全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工作

省政府成立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改革试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城市圈九市成立相应机构,省直有关部门明确专人、专班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项目管理办法。成立了湖北省武汉城市圈研究会,为试验区建设提供理论研究支撑。

突出重点领域,实施改革突破

按照总体方案和实施框架的要求,城市圈九市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了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如武汉市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积极开展先行先试。目前,已初步形成合力推进、点面结合的试验格局。

改革试验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圈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08年武汉城市圈实现GDP 6972.11亿元,增长14.8%,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4个百分点,占全省比重61.5%;固定资产投资3707.97亿元,增长32.3%,占全省比重6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50.42亿元,增长23.2%,占全省比重63.4%。

2009年全面启动

记者注意到:在东南沿海经济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增速明显下滑之时,我国西部、中部和东北等区域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在这次应对危机中充分发挥了作用,区域梯度发展将为“保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和广阔空间。面对2009年,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区建设工作又有哪些具体安排呢?

李宪生代表告诉记者:今年是武汉城市圈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的第一年。省委、省政府将高举改革创新旗帜,把握科学发展红线,抓住中央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部省合作,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验取得新突破,在一体化建设和“两型”社会重大项目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上取得新成效。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验上取得新突破。

在资源环境方面,重点推进青山―阳逻―鄂州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改革试点、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试点、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示范工程、环保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湖泊保护和恢复治理试点、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改革试点。

在“两型”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推进“两型”技术创新基地试点、产业园区互动发展试点、产业集群发展新机制试点。

在土地方面,重点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方式改革试点。

在财税方面,重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试点、金融机构改革创新试点、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在城乡统筹方面,重点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试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试点。

在对外开放方面,重点推进武汉保税物流中心(B型)与武汉出口加工区的联动和功能整合,申报武汉综合保税(港)区。

第二,在推进五个一体化上取得新进展。

――以产业双向转移为重点,推动圈域产业优化整合。积极推进武汉市与城市圈8市产业双向转移,实现总部向武汉集中、产业向周边扩散,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

――以社会事业资源联动共享为重点,推进圈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建设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社保、信息等8个联合体。

――以完善快速通道为重点,加快圈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武汉城市圈综合交通规划确定的总体布局,加快构建由多种运输方式有机构成的选择更自由、运行更可靠的大通道和大走廊。

――以实施商业集团连锁经营为重点,推动圈域城乡市场共同繁荣。大力支持商业集团在城市圈内开展连锁经营,形成以武汉为龙头,以中小城市为基础,与城市圈主要产业密切配套、相互促进的商业连锁经营网络体系,推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

――以现代农业基地建设为重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重点推进特色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建立跨区域、跨层级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立统一、开放的农产品市场。

第三,在重大项目建设上见到新成效。

目前纳入2009年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重大项目共156个,项目总投资5287亿元,2009计划投资982亿元。其中,续建项目95个,总投资3334亿元,2009计划投资652亿元;新开工项目61个,总投资1953亿元,2009计划投资330亿元。突出抓好大东湖生态水网工程、临空经济区、武汉新港、城际铁路和武汉地铁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第四,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上采取新举措。

对已经出台的政策,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使之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时,抓紧修改完善财税、金融、土地三个改革专项,报国家批准实施。

第五,在深化省部共建上取得新成果。

今年我们将争取与更多的国家部委和单位签订部省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部省合作机制,争取国家部委加强指导和协调,及时解决改革试验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第六,在完善改革试验推进机制上探索新路子。

在协调机制上,建立省级和部级两级协调机制,省级一般事项由城市圈综改办协调,重大事项由省政府协调;部级一般事项借助部省合作机制进行协调,重大事项报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进行部际协调。同时,进一步完善督办工作机制、改革项目管理机制。

改革敢为天下先

湖北省会武汉作为辛亥首义之城,具有敢为天下先的人文精神。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改革试验的重点内容是创新九大体制机制,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有效的支撑平台和制度保障。今后挑战与机遇并存,创新与改革同行,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区仍将领航,在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

李宪生代表告诉记者:聆听了总理的报告,深切地感到,扎实推进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区的工作,不仅有助于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而且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此,结合报告精神,就加强支持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区这个全国改革先行先试区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在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区探索“绿色促进计划”的试点工作。绿色经济代表21世纪经济发展的方向。实施以发展绿色经济为导向的“绿色促进计划”,不仅有利于克服金融危机、刺激经济复苏,而且有助于抢占21世纪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建议中央将武汉城市圈作为“绿色促进计划”先行先试的特区予以重点支持。

二是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支持建设青山―阳逻―鄂州跨区域的循环经济示范区,并将其列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区,设立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特色的部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把武汉城市圈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工作纳入国家试点,支持在湖北设立国家排污权交易中心。将汉江中下游流域作为国家生态补偿的重点,推动出台有关调水和水价的生态补偿政策。

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上海浦东:各项改革开始启动

一、在确立改革方案和工作机制方面先行一步

自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来,浦东已经在三个方面取得进展。

一是编制完成改革方案。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上海市发改委会同浦东新区在调研和征求有关责任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总体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浦东未来五年、十年改革框架性方案,以及最近三年的具体改革方案。2005年12月,上述方案已获国家发改委同意,并且抄报国务院有关部委。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是由上海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因此上海成立了由市长牵头、副市长具体领导的工作组织。最近,上海正在酝酿建立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即浦东新区作为实施主体,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长为常务副组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各位副书记及所有区委常委、副区长参加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改革办,设在计划局。

三是各项改革开始启动。在编制改革方案和酝酿工作机制的同时,浦东具体的改革事项也在进行。浦东主要从两方面着手改革,一方面是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来浦东试点改革。目前,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已经挂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跨国公司外汇管理方式试点9条措施将在浦东试行,监察部在浦东实行电子行政效能监察,人事部在浦东实行公务员聘任制,科技部在浦东实行科技创新综合改革,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也分别在浦东开展金融创新、探索投资银行业务等改革,有十项左右的改革已经启动。

另外,上海市政府和浦东新区自身也进行了各项改革。例如,工商登记和年检的改革、多渠道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建立行业协会、城乡统筹发展等等,有近20项左右的改革已经启动。

二、改革思路进一步具体化

浦东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思路是非常明确的,即中央提出的“一个指导思想、三个着力”。最近,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又提出了更加具体的改革思路,概括为“两个作用和三个三个”。

――“两个作用”,就是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要发挥好两个示范带动作用。一是要着眼于增强国际竞争力,在上海市“十一五”发展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要把创新作为浦东开发的生命线,在全国的改革开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个三个”,就是要求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要坚持三个立足、三个结合和三个提供。一是立足于国家,把浦东改革与国家改革结合起来,为全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舞台和经验。二是立足上海,把国家确定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任务与上海“四个中心”,即: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建设结合起来,为上海实施科教战略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立足浦东,把浦东的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为浦东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上海市对浦东的新定位,即“一个作用、三个区”也反映了上述思路。“一个作用”,就是要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建设“四个中心”国家战略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个区”就是要努力成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区、自主创新示范引领区、现代服务业核心集聚区。

三、从两个层面共同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浦东今年的突破点主要从两个层面入手。在市区层面,共同推进五个方面的改革。首先,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要在规划项目土地等方面,赋予浦东先行先试的权力。其次,在科技体制改革方面,重点在张江高科技园区探索多层次多渠道的风险投资试点。第三,在金融改革和创新方面,重点配合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完善运行机制和实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方案。第四,在社会经济体制方面,重点研究大通关方案,完成保税物流园区和浦东空港物流园区的建立。第五,在城乡二元结构改革方面,重点探索管理。这些改革均以上海市各个部门为主导,与浦东新区共同推进。

在浦东新区层面,重点推进六个方面的改革。首先,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以“四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为导向,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行为问责制、投诉制、评估制和监察制。推进城市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建立电子监测体系,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其次,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探索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创新。第三,在科技创新方面,主要是推进科技综合配套改革,推动自主创新,探索创业投资体制改革。第四,在深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启动教育改革方案,基本建立广泛平等的联动机制;制定并启动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方案;推进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第五,在城乡二元结构改革方面,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村镇体制建设和治安管理改革,推进教卫文以及就业保障改革。第六,在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方面,配合市有关部门继续推进海关体制改革试点和“服务外包”。

此外,浦东的综合配套改革是与“十一五”规划紧密衔接的,并明确了“十一五”期间要抓住综合配套改革这条主线。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基本目标可表述为“五个基本形成”,即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充分激发自主创新活力的有效机制;基本形成有利于实现统筹协调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环境;基本形成与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开放经济相适应的经济运行规则体系;基本形成制度创新和扩大开放的示范引领优势。

天津滨海新区:重在消除基本制度障碍

一、围绕现代制造业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2005年6月,总理提出国家的重大改革可以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滨海新区开始了新一轮改革和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的新功能定位为“立足天津、依托京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高水平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宜居的生态城区”。

天津滨海新区的综合配套改革将围绕着创建全国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现代化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来进行。为突出这一特点,滨海新区实施综合配套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围绕发展高水平现代制造业,排除体制障碍,创建重点突出、配套全面的制度体系,以先进的制度推动滨海新区的全面协调发展,全面实现国家对滨海新区所做出的功能定位。

二、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构建“五个体系”

滨海新区实施综合配套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围绕发展与国际水平对接的现代制造业,构建“五个体系”:与国际接轨的市场经济运作体系、富有活力的自主创新体系、公正高效的政府服务体系、合理适度的社会保障体系、公正规范的法律制度体系。近期,滨海新区将重点选择带动性强、震动小、条件较好的工作领域和建设项目,作为推进滨海新区综合改革的战略举措。具体有以下六项:

一是创建全国一流的科技研发转化基地。重点是创建种子孵化、种子基金、信息服务、技术计量服务、政府服务以及相关的工商、税收等一整套培育自主创新能力的制度。用灵活、高效的机制,聚集科技资源、培育科技成果、孵化科技企业。通过科技研发转化基地的建设,形成覆盖全新区的科技创新的制度体系。

二是建立土地整理储备制度。正在筹备建立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在国家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框架内,最大限度地拓展自我调控的空间,发挥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新区土地进行收购、整理、置换直至做好招拍挂准备的功能,以确保新区能够顺利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的建设,满足现代制造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

三是探索建立功能区带动行政区发展的联动机制。滨海新区具有面积大、单位多的特点,区域管理体制创新的难度大、问题多,需要探索建立“发挥整体优势、实现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结合滨海新区的实际,借鉴我国功能区发展的经验,探索一条重点发展功能区,再以功能区带动行政区,进而实现共同发展的新路子。

四是创建开放程度最高的东疆保税港。目前天津正在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在天津港的东疆港区建设目前在全国开放程度最高的保税港。天津的东疆保税港按照国际通行的“自由港贸易区”模式,超前规划,超前建设,超前进行相关制度设计,待条件成熟,迅速转型。

五是建立并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基金”的作用。目前,国家正计划在滨海新区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并充分发挥其扩大融资和信托投资等方面的作用,为搞好现代制造业基地的建设,为滨海新区的更大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六是修改完善《天津滨海新区条例》。2002年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已制订、颁布了全国第一个经济区域开发建设的地方法规《天津滨海新区条例》。现在,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天津市正在组织力量修改、完善“新区条例”,形成一个以“新区条例”为“”,以覆盖“条块”的法规为主体的开放性经济区的法律体系。

深圳:完善改革的工作机制

一、对改革机构本身进行改革

为了适应综合配套改革等,深圳市对改革机构和工作机制本身进行了改革,在改革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法律建设方面做出一些安排。

一是新成立体制改革办公室。体制改革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同时也是市委和市政府的副秘书长。改革办的功能也发生了重要变化。过去体制改革办公室的功能主要是每年做若干个方案,现在的功能变成“谋划、统筹、攻坚、督办”。具体而言,就是谋划深圳未来大的改革思路,提出初步方案;统筹各项改革,确保这些改革互相促进而不是互相摩擦;攻坚就是对带有非常强的综合性的改革,由改革办提出意见;督办就是所有的改革项目确定以后,由改革办代表市委市政府检查督促。

二是出台建立改革创新机制的意见。这是深圳市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专门对改革创新机制提出意见,深圳近期的改革项目都要按照这个新机制来操作。这项举措是为了在改革办的功能进行调整以后,能够确保改革向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方向推进。在改革项目的确定、改革方案的形成、改革成果的评估、改革过程的监督方面都作了一个制度性的规定。比如改革项目过去是各个单位提出来,然后体改部门综合报给市委市政府审定,现在则变为政府各个部门提出改革项目,然后由改革办征求意见,包括先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政协委员的意见、专家的意见,并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归纳合并,再提交给市委市政府。

三是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改革创新条例。这也是深圳制度建设的重要方向,就是要以法律的形式,以条例的方式确保改革的持续推进。有了这样一个法律制度的安排,改革就不会因为领导人的调整而受到影响。

二、深圳改革的近期举措

未来深圳的改革主要是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通过行政资源的再配置来打造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一个是部门之间的职能调整,力求避免部门之间的交叉、扯皮、推诿和效率不高;再一个是市区之间行政职能的划分,所有的经济政策、经济资源、土地资源均由市一级政府统一起来,具体的工作则尽量放到区一级。

二是围绕自主创新战略实施配套改革。目的是消除相关的体制障碍,包括人才体制的改革,以及为自主创新战略提供财政资金支持。

三是实施公共产品供给方式的改革。比如市政道路、场馆等的保养,均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实现。未来深圳将不再建立事业单位,养事不养人。

四是教育、医疗体制的改革。这方面主要是要借鉴上海等国内城市的经验。

五是对外开放的改革。主要是发挥毗邻香港的优势,利用深港一体化这个通道来扩大开放,推动与香港在教育、金融等等方面的合作。也包括向上海、天津学习来推动功能区的调整和升级。

六是执法体制和司法体制衔接。主要是把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触犯刑律的问题,及时提交司法部门。比如劳务工欠薪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过去是行政执法,现在则是刑事执法,打造有利于深圳提高竞争能力,全面协调发展的体制环境。

沪津深三地在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过程中,都程度不同地遇到了各自的困惑和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家对各地的综合配套改革是否应有不同的支持政策。具体而言,全国各地现有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大体是差不多的,但是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却是不大相同的,特别是沿海地区的发展比较快。因此,各地要进行自主创新的需求和创新的层面也不大一样。同时,大量的创新需要国家部委层面的支持,比如海关、商检、金融等。

二是如何寻找地方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结合点。一项重大的改革出台,必须同时顾及地方利益和国家利益,即必须寻找地方和国家利益的结合点,必须要考虑地方的利益和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三是国家层面是否应该加强对综合配套改革的领导力度。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经验能否复制。

对综合配套改革的战略思考

一、综合配套改革的本意是通过改革促发展

实施综合配套改革是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中国的社会经济改革也进入了“攻坚”阶段;同时,随着中国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来自外部的挑战趋于严峻。可以说,中国的发展受到了内外部两个环境的约束和影响,发展的模式亟待调整,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政策恰好适时出台,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改革为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从“发展是硬道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表明中央对发展理念的认识在不断地加深。而且中央对发展的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开始是数量的发展,接着是质量的发展,然后是科学的发展,最后追求的是全社会的和谐发展,“发展”的内涵逐步升华。

综合配套改革是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新的战略启动点,是推动地区协调平衡发展支点之一。以天津为例,天津并不是环渤海经济总量最大的,但却是一个社会比较稳定的城市,不是一个各种矛盾聚集的城市,比如天津没有出现民工潮和民工荒,拖欠农民工工资也不突出。因此,中央对天津滨海新区的期望也不同于上海浦东和深圳,中央还是要解决一个发展问题,而且是一个协调发展的问题。从全国经济布局来讲,呈现出“南高北低”、“东快西慢”的格局。将来东部地区要继续快速发展,而且能够支持西部和中部的崛起,需要找一个新支点来带动周边区域的发展。在东部地区来看,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均获得了巨大的发展,而有一定经济发展基础、但经济质量不高的环渤海地区,无疑是最合适的另一个新支点。

二、综合配套改革的核心在于先行先试权

综合配套改革是个试验权的问题,核心问题就是试错权。深圳早期推出的一系列改革,实际就是试验权的体现。因为当时有很多问题不仅仅是深圳地方性的问题,而是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因此具有示范作用。比如当初的土地制度改革对宪法修改起到了推动的作用。因此,目前的综合配套改革的要点仍在于试错权,是在涉及到国家重大发展问题上的试验。从上海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基本思路来看,也就是要参照国际惯例,把国家确定的对外开放和制度创新方面的重大举措,放在浦东先行先试;按照国家改革开放总战略,把空白领域的制度设计,放在浦东先行探索;贯彻国家改革开放的总体部署,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推进落实的改革措施,放在浦东先行试点。

三、综合配套改革直指深层次的体制问题

综合配套改革不再是若干分散的单项改革,需要处理好方方面面的交叉关系,是一项系统工程。

从广度上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将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经济体制、行政体制、文化生活、社会和谐、生态环境等,可以说是国家(或区域)现代化的缩影。

从深度上看,综合配套改革会触及到一些体制内核问题,可能会是一些经济、社会、法制等制度的再造过程,也是一个整体制度创新的过程。改革将更多地涉及到不同利益群体、利益关系的调整,改革既需要总结和一定的破与立,也需要较高的操作艺术。

若将制度创新划分为三个层面,可以更清楚地看出这种趋势。一是项目层面的创新,早期中央的放权让利多属于这个层面;二是与项目相配套的政策层面。比如土地批租,外资优惠政策,这都是推动项目的政策;第三个层面就是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中国在加入WTO以后,如何和国际的惯例相接轨,这是更深的一个层面。

四、综合配套改革必须与地方实际相结合,中央和地方协同推进

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地方行政 大部制 乡镇机构 省直管县 改革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12-0350-02

改革开放三十几年来,行政体制改革领域已经全面推开,包括宏观简政放权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纵向行政层级改革如省直管县改革、横向职能整合如大部制改革,除此三大类改革之外,在推进电子政务、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政府的法制和监督建设、加强公务员管理方面也同步进行。如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颁布,《公务员法》的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推行,都是行政体制改革得以全面推进的标志。在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同时即将进入十三五规划的新时期,未来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严把学习关口,强化观念转变

在我国,从上到下已经形成一套固化的行政思维模式,形成了特有的中国官场式组织文化,例如以上为尊、人情思想、权力至上、利益集团,简单概括就是“人治”与“权治”大于“法治”。这种文化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经过几千年社会演变和制度变迁延续至今,已经具有难以磨灭的印记,是最具有生命力,最容易攀附在中国人本性身上的一种文化和习惯。这种文化和风俗习惯被称为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下的中国特色的行政组织文化。目前,世界文化的交流和融合,使西方行政管理思想传入中国,例如我国提出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大部门制等改革理念,都是借鉴和吸收西方行政学的证明。行政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无疑是中西结合的产物,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在中国传统的思维观念下,通过中国固有的行为模式去实现目标,无疑加大了改革难度。

行政部门必须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中国的公务员准入制度在公务员和领导干部选拔的程序上仍然具有古代人才选拔的影子,现代的论文写作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八股文”的意味。无论是在公务员选拔的入口,还是在公务员队伍管理过程中,都应该从根本上改变学习方式、学习内容,在公务员考试、领导干部选拔、日常考核指标中加入必要的、先进的行政学理念,以及西方一些先进的行政管理思想,使行政公务人员都具备基本的行政学常识,现代的行政学理念和必要的公务员素质。较之西方行政思想来看,中国的行政组织思想略显保守、僵化和自私,因此应当加强中西行政文化的融合,使政府的公务人员重新认识公务员的身份地位,重新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只有从根源处的主观意识的转变,才能带来行为上进一步的行动和转变。

二、明确地方政府职能,完善大部制改革

推进地方行政体制改革,首先要保证各级政府权责对等,给予地方政府足够的政策、资金、人才等资源支撑。地方政府既要带动地区的经济建设,又要承担广大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但从地方实际情况可以看到,经济建设和服务职能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都是政府的短板,二者相互牵制,较差的经济条件必然影响公共服务投入,而落后的公共设施和服务也必然对经济建设和发展起到遏制作用。因此应当对地方的单个职能给予大力支持,例如通过转移支付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以此提升公共服务职能,或反之改善地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提升地方推动经济建设的承载能力。

推进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其次要相关部门介入,促进地方政府职能定位。上级政府或上级政府的相关部门,有必要为所辖县(区)或乡(镇)一级政府提供技术支撑,要运用本地人才资源优势,聘请相关人员,对地方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并提供政府机构改革的合理方案,加强对改革方案相关问题的探讨,例如改革人员分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利益关系协调、改革所需经费等等。将地方政府职能定位形成决策,纳入行政管理工作日程。

三、调整改革方案,以点带线推动改革

纵观地方各项行政体制改革,改革方案多数大同小异,改革的推进也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中国庞大的地域面积,使不同地区条件下的地方政府设置也多种多样,但基本可以以民族、资源、地区、人口、气候、经济条件等一些标准进行划分,地方政府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可以依据政权设置的共性进行参考,在改革成本居高的情况下,以试点带动相似地区的线性改革,再依据其他特性将线扩充至面,以此推动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全面开展。在地方试点的过程中,着重建设方案的执行机制和反馈机制,智囊团要随时收集动态信息,对改革方案实时调整,改革方案的测试需要一个阶段性的时间,任何一项改革都需要在一段时间后才能检验改革是否取得成效。

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工程管理,盘活资源存量,调动和激发社会办水利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所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安全和农民用水利益至上的原则;

(二)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建设和管理的原则;

(四)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的原则;

(五)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通过2至3年的改革,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放开经营权,形成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发展机制,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走上市场化运作的轨道,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四、改革的范围

(一)总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小型水库工程。

(二)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以下的排灌工程,或设计引水量1立方米/秒以下的独立引水工程。

(三)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以下,除涝面积3万亩以下,总装机容量1000千瓦以下,或单机容量280千瓦以下的机电灌溉排水工程。

(四)小型饮水、供水、水电站、塘堰、堤坝工程和其它小型水利设施的改革,参照本方案实施。

(五)个人兴建的小型水利工程不列入本次改革的范围。

五、改革形式

本次体制改革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宜卖则卖,进一步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

(一)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小型水利工程的个人或组织,作为小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运行、维修养护、安全保卫、防汛等的执行主体,负有对水利工程进行规划设计、筹资建设、组织施工、使用管理、安全运行、维修养护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应制定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搞好水量统配与灌溉服务,协调好用水户之间的关系。

(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通过承包、租赁或拍卖等形式回收的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实施步骤

(一)确定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工程管理范围,做到山权地界清楚。凡纳入此次体制改革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前必须先确定其用地面积、用途和范围,并报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权办证。

(二)界定产权。按照国资委、水利部《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产发[1996]5号)的有关规定,产权界定按如下办法执行:1994年3月31日以前,由国家投资为主,群众投工、投料兴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其形成的资产属国家所有,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出资人权利;1994年3月31日以后,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其形成的资产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报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权。

(三)资产评估。国家和集体投资形成的农村小型水利资产,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应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工程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写出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资产现有价值,如进行土地评估,应将土地评估报告报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确定方案。小型水利工程的改革方案,包括改革的方法、改革的形式、承包费、租赁费或拍卖标的的确定,必须经区水务、财政、土地、物价等部门、村组干部和受益群众代表组成的专门班子认定,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尊重当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调酝酿后共同制定改革方案。国有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区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土地部门备案;集体所有的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方案,由区水务部门与区财政、土地、物价部门会商后负责审批,由所在的街乡镇场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

(五)公开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工程所有者公布改革方案,进行公开招标,区水务、财政、土地、物价部门派员参加,进行指导和监督。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和受益人优先。

(六)签订合同。公开招标确权后,由工程所有者与中标者签订合同书,合同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在合同中应明确改革的经营期限、工程的用途和服务对象、工程维护标准、不动产处理、工程设施管理制度、供水价格、开发利用规划、防汛抗旱、工程安全责任及义务等。凡涉及以有偿使用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中标者,或者区土地主管部门监督集体土地所有者与中标者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书。

(七)建档备案。对区管水利工程、在册小型水库,在合同签订后,由区水务部门向中标者发给省水利厅统一印制的水利工程管理使用许可证》,并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备案。村组集体所有的小型机站、堤垸、塘堰,在合同签订后,由街乡镇场向中标(承包)者发给《水利工程管理使用许可证》。

七、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5年6月底前)。制定改革配套文件,并监督、指导各街乡镇场实施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

(二)第二阶段(2005年7月底前)。各街乡镇场成立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机构,明确人员、职责、任务,并负责领导和开展本辖区内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

(三)第三阶段(2005年7月底前)。对各街乡镇场分管领导、农业科(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参与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的专班成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文件,掌握工作方法及工作步骤。

(四)第四阶段(2005年7月至9月)。开展试点工作,暂定罗汉街、祁家湾街为试点。在此期间,各街乡镇场对本辖区内的小型水库、排灌站、引水工程以及其它符合改革条件的水利工程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确定改革的形式,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

(五)第五阶段(2005年11月底)。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试点任务。

(六)第六阶段(2005年12月底至2007年12月底)。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成全区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任务。在本次改革期内,每年完成的比例分别为:2005年10%,2006年60%,2007年30%。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区、乡两级分别成立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是公益事业,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将此项改革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通过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此项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版权所有

(四)强化指导,落到实处。区水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组建工作组深入到各街乡镇场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实行奖励,激励先进。从今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全区的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评比活动,对完成任务和达到质量要求的给予奖励。确定一、二、三名,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用于工程投入。对农村小型水利管理体制走向良性运行机制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优先安排农水项目。

(六)落实经费,推动工作。区财政部门从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正常开展。

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范文第5篇

湘东区位于我省西部,地处赣湘交界边境。全区总面积858.76平方公里,总人口40.9万。近年来,我区始终坚持“水利就是最大的民生”理念,不断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水利资金4.56亿元,区本级财政投入资金7000余万元,初步取得了改革的新成效,逐步形成了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惠及民生的水利发展新格局,有效推动了农业农村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基本情况

湘东区位于赣湘交界的渌水河上游,全区已建成各类水利工程6283处,分别是国家小(一)型下石陂水库等5座、小(二)型水库62座,中小河流及其堤防9处,小型水闸210座,山塘5044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330处,小型水电站32座,小型泵站317处,中小型灌区274处,形成了防洪、灌溉、发电、养殖、供水、抗旱等水利工程体系。长期以来,我区小型水利工程一直处于管理人员不够、管理经费短缺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的状态,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运行安全及效益的进一步发挥。为改变这一状况,破解水利发展难题,我们积极深化推进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并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做了些工作,改革成效逐步明显。

二、 主要做法

我区按照省厅的总体部署,以逐步实现“建、管、用相协调,责、权、利相统一”为目标,积极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领导高位推动促落实。强有力的领导,是改革成功的重要保障。我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发改、财政、水务等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到区政府科学发展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多方开展调研和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改革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路线图,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向前推进,并坚持一个阶段一个重点,一个工作一个专班的工作机制。

(二)宣传形式多样造氛围。及时制定了宣传方案,统筹整合了宣传力量,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利用召开会议、粘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电视台、湘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对东桥等地已改革到位的工程及时将产权情况及资金筹措使用情况向公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改革营造了舆论共同关注、群众共同参与、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联动清产核资作保障。以区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为主,联合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委托萍乡市水利勘察设计院编制了《湘东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方案》,以区级牵头、乡镇为主、村组配合的三级联动方式,在水利普查资料的基础上,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调查摸底核实,认真开展清产核资,按照“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确定产权主体,实事求是评估工程资产,公示确认后,核发产权证,确定管理模式,实行群众参与的阳光改革。

(四)完善四种机制促长效。一是出台了管理运行机制。印发了《湘东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湘东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考评办法》,建立了较完善的运行机制。二是落实了常态管护机制。制定了管护办法,聘请了管护人员,签订了管护合同;落实了管护补助资金,确保了资金发挥最大效应。三是建立了督导推进机制。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项目建设同时安排、同时推进、同时检查,及时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利,进度滞缓的,采取区领导约谈、现场督导、召开促进会全力推进。四是建立了台账管理机制。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资产实行一本台帐管理模式,实行专户、专账管理,规范操作。

(五)发挥示范引领促平衡。东桥镇作为我区改革工作的重点乡镇之一,区乡组织了强有力的工作组,从借鉴摸索试点中取得了好的成绩。如:东桥镇南岸村用水户协会采取“水厂+协会+用水户”的管理模式,由水厂对协会供水,协会对用水户进行管理,协会对用水户收取一定的水费作为灌区维养基金。东桥村拍卖农饮工程承包经营权的管理模式,该村通过经营权拍卖,由承包人对其进行优化管理,全面实行节约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南岗口水电站经营权转让的管理模式。水库控制流域面积55平方公里,水库总库容395万立方米,装机容量510千瓦,通过水电站经营权转让,电站效益显著,更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我们将此做法进行了全区推广,使进度慢的乡镇迅速赶上来,确保了全区改革“一盘棋”。

三、成效及体会

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湘东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步。全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摸底调查6283件,其中:水库67座、人饮330处、小型水闸210座,水塘5044口,灌区274个,小型电站32座,小型泵站317座,中小河流堤防9处。工程产权基本明晰,造册登记列入改革工作的6283个水利工程,发放产权证5655份,发证率达90%。我们改革的体会是:

(一)改革推进必须政府主导。只有领导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民生出台相关政策及机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宣传改革政策,让广大群众了解改革精神,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才能取得实效。为此我区高度重视,将改革工作结合区委、区政府主导的“三八民生保障工程”活动的重点内容来抓落实,将改革工作的成败作为检验落实此项活动的重要工作来推进。

(二)制定方案必须体现民生。思路决定出路,要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只有确定出一个好的改革方案,改革工作才能取得好的效果。方案的制定必须始终围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围绕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晰,经营方式得到搞活,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安全运行得到保障这一目标,科学制定方案,由点带面,有序稳步推进改革。为此我区在改革中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尊重群众的自主权,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政策,使改革真正体现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