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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改革方案

市总工会改革方案

市总工会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事转企”改制为重点,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保障,切实抓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改革与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事业大繁荣,文化产业大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与文化创新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和实现持续发展;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分步推进。

三、改革任务

(一)重点实施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1个)。将区电影院转制为文化企业,核销事业编制。

(二)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2个)。区文化馆、文化市场稽查队2个单位,继续保留事业单位性质,财政全额供养关系不变。

四、政策规定

(一)财政投入。一是加大投入。改革所涉及的单位,财政原有拨款不减少,并逐步增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经费投入。二是改变投入方式。统筹分散在多个部门管理的文化发展资金,做到捆绑使用。资金的投入主要采用“以奖代补”、“政府采购”和“项目贴息”、“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方式,重点用于精品力作的以奖代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文化发展项目贴息、场馆建设补助等。资金统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三是重大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以政府投资为主。

(二)社会保障。转企改制中,要切实做好转制企业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妥善解决好人员的分流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在认真贯彻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区“事转企”文化单位的实际,制定社会保障和人员分流安置政策,确保平稳过渡、持续发展。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原国家规定的待遇标准及发放方式不变。转企改制时,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或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既可以提前离岗,也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提前离岗人员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企业办法办理退休手续。提前退休人员可按事业单位退休办法办理退休手续。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如低于按原事业单位退休办法计发的退休金,通过建立企业年金等办法予以解决,区财政要对建立企业年金给予适当支持。

(三)财税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各项优惠政策具体按照(〔2008〕114号)文件、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四)人才队伍。注重发现、培养、引进各方面的拔尖人才和领军人物,积极引进区内外高素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对优秀和特殊人才,可以采用高薪聘用、给予管理股、兼职、重建人事档案等多种方式大胆使用。文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可以实行评聘分离。

五、工作步骤

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宣讲文化体制改革政策规定,聘请专家座谈,征求全区基层文化单位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区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第二阶段:学习动员。组织相关单位和文化企业学习《区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区文体事业局要组织本系统改革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文化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做好改革前的思想动员工作。要将本系统文化体制改革领导机构,于2010年6月底前上报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文改办)。

第三阶段:细化措施。区文体事业局根据《区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围绕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实际问题,制定本系统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并于2010年8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四阶段:组织实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突出抓好区电影院转企改制,推进区文化馆、文化市场稽查队深化内部改革。

第五阶段:总结验收。区文体事业局总结本系统文化体制改革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报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文化事业单位改制的验收工作,对文化体制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及时宣传,进一步巩固扩大改革成果。

六、职责分工

(一)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文化体制改革的宏观政策,制定全区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指导、督查全区改革工作,做好与市文改办的沟通,及时汇报我区文改工作进展情况。区文改办要及时掌握各部门、各改革单位的进展情况,定期通报改革情况,并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

(二)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改革单位的改革工作,指导区文体事业局制定本系统改革的实施方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实施方案的论证和修改,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抓好各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

(三)区文体事业局作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系统和直属单位改革的职责,具体负责本系统改革单位实施方案的制定、论证、申报,以及改革方案实施前的思想动员、实施中的指导沟通、实施后的检查验收等工作。要及时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机制,落实改革任务和改革时限,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

(四)区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重点做好对改制企业的资产评估、移交工作。

市总工会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 完成改革头三年阶段目标任务

四川走在全国前列

记者:省委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推动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目前改革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如何?

曾卿:全面深化改革是十八届党中央治国理政最具标志性重大成就之一。在已经召开的35次中央深改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不仅有对改革的总体判断和要求,还为改革落实推进提供了丰富的思路和深刻的总结,形成了完备的“改革方法论”。这套“改革方法论”,反映出对于改革如何推进、注意什么问题的思路,为我们推进改革明确了方向和打法,提供了正确指引和根本遵循。

省委向党中央看齐、向看齐,认真落实中央重大改革部署,一手抓改革方案制定、一手抓改革任务落实,顺利完成了中央确定的改革头三年“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搭建改革主体框架”阶段性任务,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突破,全省改革呈现出协同推进、纵深突破、攻坚落实的良好态势。

从总体进度看,省委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确定的256项改革任务,头三年完成了102项,占总任务的40%,今年底将累计完成200项以上,总体进度符合预期。

从专项方案制定看,截至目前,累计制定330多个专项改革方案,其中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141个专项改革方案,居全国前列。

从改革攻坚突破看,行政审批、农业农村、国资国企、科技体制、扶贫开发、教育文化卫生、生态文明、党的建设和纪检体制等重要领域改革取得实质进展,形成了一批四川改革特色和亮点,主要领域改革都创造了一批在全国推广的四川经验。特别是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一些改革增强了群众获得感,比如,身份证异地办理让老百姓不再来回奔波,简政放权让老百姓和企业办事不再那么折腾,等等。

? 通过专项改革方案全面落实中央改革

顶层设计

记者: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布局2017年经济工作时明确指出“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案必须落实”。四川如何做到了及时、全面对接中央改革方案,确保中央改革部署在四川落地?

曾卿:中央专项改革方案,就是顶层设计,是地方推进改革的基本遵循。对省这一级党委而言,主动、及时对接中央方案,事关中央顶层设计真正落地,是必须完成的一项硬任务。

四川这几年坚持四条:一是,凡是中央专项改革方案,原则上省委都要出台相应对接方案,不制定方案而直接贯彻是少数例外。二是,凡是对接中央专项方案,原则上都纳入省委深改组《年度上会审议计划》,放在制定改革方案的优先位置。三是,对接时限原则上应控制在半年以内,防止延误改革。四是,凡是属于对接中央专项方案,原则上都经过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不能由部门自行出台,防止搞选择性改革。

从2015年8月起,省委改革办就建立起了对接盯跟机制。每次中央深改组会议后,第一时间发出对接的提示通知,把责任直接压在对应的专项小组和省直部门头上,由省委常委、副省长等直接牵头,并纳入省直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目前,中央深改组35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要四川对接的所有改革方案,全部纳入了对接,做到了无一漏项、没有延误。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对接2016年底前中央正式出台的所有专项改革方案。

记者:这三年探索下来,这一轮改革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曾卿:与前30多年的改革相比,这一轮改革最大的特点就是自上而下、顶层设计,通过制定一个个的专项改革方案来推动改革。因此,我们推动改革落实,就是要锁定中央和省委出台的专项改革方案。

记者:专项改革方案实际上也是地方和省直部门抓改革落实的对象和抓手。

曾卿:是的。近年来,省委改革办从这个认识和逻辑出发,建立起了专项改革方案“清单式”精准督察制度。以“专项改革方案”为单元,以每个方案中“具体改革事项”为对象,按照“已完成”“已启动未完成”“未启动”3个类型,逐一对“具体改革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分类评估,一个改革方案形成一张直观量化的《督察评估事项表》。凡是认定为“已完成”的“具体改革事项”,就不再纳入督察范围。如果一个方案中“具体改革事项”都完成了,该改革方案就由专项小组向省委深改组提请销账。

目前,省委改革k抓专项改革方案落实,形成了3项制度化工作安排:一是“年中集中督察”。每年5至6月,开展一年一轮全面督察,对所有正式出台半年以上的专项改革方案全覆盖,一个方案建立一本台账。二是常态化“月月督察”。从今年起,选取一批重大改革方案,每月由1名改革办副主任带队,赴3至5个牵头负责的省直部门实地督察,重点督察省领导直接抓落实的和今年需要完成并销账的改革方案,对方案中“具体改革事项”逐项查证评估。三是“年底全覆盖绩效目标考核”。在去年对省直部门、市(州)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提升对改革落实的考核比重,纳入了考核二级指标,重在考核方案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情况。省委对市(州)一年的目标绩效考核总分是150分,改革占10分,每年底省委改革办组成7个绩效考察组,对21个市(州)逐一实地考核。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了三年。

记者:强调,抓改革落实要突出地方和部门两个责任主体,我省在工作中是如何体现的?

曾卿:全面深化改革,从地方角度来讲,应当也必须是党委“一把手”工程。党委书记怎么认识改革、怎么对待改革、怎么抓改革,就决定了一个地方、部门、单位改革工作的状况。中央作出那么多改革部署,出台那么多方案,到2020年也就三年多时间,只有把各级书记责任定实定具体,改革工作才可能抓实抓具体。

落实地方和部门两个主体责任,需要解决改革工作“领导职责化、部门职能化”问题。领导职责化,重点是把各专项小组组长、副组长所承担的改革任务作为正式分工职责,使省委常委、副省长成为相关领域改革的牵头组织者、协调推进者,真正担负起“分块抓总”的职责。部门职能化,重点是把改革工作作为省直部门的一项固定职能,纳入部门党委(党组)总体工作,强化力量保障和工作支持。改革任务重的部门,需要明确分管领导,有专门业务处室,不能兼职干改革。

推动实现“领导职责化、部门职能化”,党委改革办要用一套工作制度、工作机制、规定动作,使专项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做实,使部门抓改革的职能做实。2016年4月,四川落实部署要求,在全国率先以省委名义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改革落实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6】12号),目的就是通过制度和机制的办法压实责任、定实任务、做实工作。

记者:从省到市、县都提出到2020年如期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届时拿什么依据来评判、来支撑?怎么给社会一个有说服力的交代?

曾卿:在过去三年多工作中我们体会到,除了浩若繁星的改革亮点、各领域制度成果、群众真真切切的改革获得感外,还可以用“两个量化指标”来衡量和体现改革总体进程。第一个量化指标,就是省委《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 确定的256项改革事项,每年是否按规划进度在完成,2020年是否基本完成。第二个量化指标,就是看出台的专项改革方案落实进度指标,主要是看方案中“具体改革事项”完成进度。到2020年,如果省委制定出台的数以百计的改革方案所包含的数以千计的“具体改革事项”均基本完成,就表明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已经如期实现。

这“两个量化指标”,既各有侧重又有高度一致性。通过规范的统计口径,汇总和分析所有基础数据,可以研判各个改革领域的推进态势,及时发现推进中的共性问题。目前,四川已经形成了以这“两个量化指标”支撑的目标考核体系。

? 创新建立全面深化改革信息化平台

记者:今年初,四川建立了全面深化改革“清单制+责任制”信息化平台,建立这个平台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曾卿:在实际工作中,省委改革办抓改革落实面临着两个难题:一是任务量十分繁重,几百个专项改革方案、几千项“具体改革事项”,每一项都要有人盯、有进度掌控;二是牵扯面十分广,往往一个方案的落实,需要跨领域的多个部门来配合实施,每一项都要求责任具体、成果明确。从解决工作难点出发,就需要建立一个信息化平台,把改革落实的重点任务标识出来,把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明确下来。为此,今年初我们建立了四川全面深化改革“清单制+责任制”信息化平台。

记者:这个平台是如何运作的?

曾卿:在省委改革办设立了运行中心,通过党政内网连接9个专项小组、所有省直部门和21个市(州),形成全省改革工作“一张网”,做到“精密调度、精确推进、精准督察、精细管理”,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把“落实地方和部门两个主体责任”和“挂图作战、分兵把守”的要求落到实处。

信息化平台下设八个子平台:一是中央改革方案对接平台,把“中央出台改革方案必须落实”的要求抓实抓具体,确保全面承接、及时落地;二是改革进度监控平台,实现了对全省改革落实总进度实时掌控;三是专项改革方案上会审议计划监控平台,对省委深改组会议年度上会计划和发文进度进行督办;四是专项改革方案落实监控平台,推动方案明确的数以千计“具体改革事项”逐项落实销账,做到精准督察考核;五是重大改革试点监控平台,按“已经完成、继续试点、停止试点、经验推广”四类评估意见进行常态化梳理评估、动态管理;六是改革经验推广示范平台,复制推广已经成熟的四川改革经验;七是改革咨询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全省改革系统各类信息共享;八是改革无纸化办公平台,提高全省改革系统工作效率。

通过信息化平台,使专项小组、省直部门、市(州)在统一的工作体系下运转,实现了任务分解清单化、责任分工具体化、进度掌控实时化、督察督办高效化、工作推进协同化,有效提升了全省改革系统整体工作水平。

? 建立一套改革试点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记者:四川历来是改革的重要“试验田”,中央和国家部委在川部署了100多项重要改革试点,省级还部署了一批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如何?

曾卿:省委高度重视加强改革试点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2016年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起了一套抓改革试点的工作规范和流程。

省委改革办形成了常态化抓法:一是实行改革试点项目责任制,每项试点确定“一名牵头领导、一个推进方案、一套工作班子”,确保试点有序实施。2017年需要完成销账的改革试点全部纳入了《改革落实台账》,逐一明确了专项小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建立省委改革办与试点责任单位的直接联系渠道,将试点全部归口到改革一、二、三、四处的12个项目小组,分头承担跟踪推进责任。项目小组每半年开展一次梳理u估,掌握试点推进情况。三是建立“围绕改革试点搞调研”工作机制,对所有改革试点,省委改革办每年至少开展一轮实地调研,了解试点动态,搜集存在问题,总结成功经验,提出工作建议。四是在《四川改革专报》开设专栏,推广改革试点经验。

按照省委深改组的部署,省委改革办对改革试点进行了全面分类清理和集中梳理评估。总体上看,改革试点在有序推进,大多数已取得了预期效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经验,为全省改革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有一些改革试点效果不明显、没有必要继续试下去的,已经停止试点。

记者:四川省委深改组会议有什么特点,怎么保证会议质量和效果?

曾卿:筹办党委深改组会议,是党委改革办的重要职责之一。这几年,四川积极学习借鉴中央深改组会议开法,注重优化省委深改组会议议程安排,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开法。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在中央深改组会议上重要讲话作为固定议题,省委书记王东明解读主要精神、带领集体学习。

二是每次会议把审议专项改革方案作为重头戏,特别是把对接中央改革方案摆在优先位置。目前召开了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41个专项改革方案,审议方案数居全国前列。

三是会议不定期听取市(州)和省直部门重大改革进展情况汇报,把握改革动态、传导改革压力、推广改革经验。目前,已累计听取了13个市(州)、9个省直部门的专门汇报,4次听取了9个专项小组汇报,11次听取了省委改革办工作情况汇报。

? 形成更多更具影响力的四川改革亮点

记者: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下一步改革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曾卿: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实践,四川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备的改革工作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下一步,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改革部署,加大抓改革落实的力度,主要从四个方面着力:

一是加大力度推动改革工作“领导职责化、部门职能化”,进一步实化细化省委深改组成员、专项小组、省直部门和省委改革办抓改革落实的职责分工,分别明确具体、量化、可考核的改革落实任务,全面提升抓改革落实的执行力和行动力。

二是加强全省改革工作阶段性梳理,用好四川全面深化改革“清单制+责任制”信息化平台,定期梳理、动态掌握省委《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年度改革台账、重大改革试点等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既定的路线图、时间表推进。

市总工会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市级林改验收工作完成近半之时,经市林改领导小组决定,召开这次阶段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做好市级检查验收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各项扫尾工作。在听取各县区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我讲二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等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我们在林改工作中认真落实“省市统一指挥、县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指导服务”的工作机制,坚持“高位强势推进,重心下移,打牢基础”的主体改革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培训、方案制订、纠纷调处、确权发证、管理创新、后勤保障、督察指导八个方面的工作,强势推进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止2009年5月31日,全市已完成了141个乡镇、22593个村民小组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外业勘测任务,分别占全市涉及林改任务乡镇、村民小组总数的98.60%、92.65%;确权面积1226.72万亩,占全市集体林地面积1314.47万亩的93.32%;已确权到户65.6888万户,确权宗地154.0445万宗,平均宗地面积7.96亩;已完成输机128.3293万宗,占确权宗地总数的83.31%;受理纠纷3461起,调处3372起,调处率为97.43%;累计投入林改工作经费7966.524万元。完成了对5个县的市级检查验收,占全市总任务的45%。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林改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今年8月底必须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同时启动配套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今年上半年,各县区认真落实今年1月水富林改验收工作会议、2月28号林改暨林业局长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查缺补漏和县级自查验收等工作,全市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工作,整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市林改办积极筹备,精心组织,认真培训,统筹安排,把林改检查验收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及时启动了市级验收。

去年林改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2008年底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要求后,各县加大了工作力度,水富县于2008年底率先提出验收申请。市林改办根据市林改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拟定了验收方案,进行了样本抽取,从市林业局机关、各科室站所抽出50余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检查验收中要熟悉和掌握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操作规程、《林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档案创建与收集等,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针对《检查验收办法》中所设置的考核评分内容进行讨论,明确了检查验收中须把握的重点、要达到的深度,需把握的尺度;并分别从十个县区抽调了一名业务分管领导和一名技术负责人,通过再次培训后,参与水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检查工作,在对水富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进行了市级验收的基础上,市林改领导小组于1月13日在水富召开了“××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工作正式启动。

(二)以检查验收促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继水富验收之后,4至5月,市林改领导小组集中技术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在市级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对彝良、绥江、巧家、盐津四县进行了验收,除彝良县需进行较大整改后复查之外,其余三县一次通过了验收。通过随机抽样进行的定性定量检查分析,找准了林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和建议。从上午各县的汇报情况看,各县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都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拟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了专项经费,组织队伍开展整改,各项整改完善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从对水富县整改情况的复查结果看,各种存在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通过水富的验收工作,对各县的触动很大,一些以前没有引起重视的环节得到了重视。特别是2月28号全市林改暨林业局长会上,明确了验收时间表,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进行倒计时安排,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各县区积极自查和整改。开展了村村见面的自检自查、交叉检查和“回头看”,对一些被平时忽视的细节,进行了查缺补漏。二是市县林改办加大了督查指导的力度。市局挂钩联系各县区的督查组均到县开展了督查指导工作;三是加大了热点难点纠纷的调处力度。在林业、司法、民政、地方政府的共同参与下,密切协作,加大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力度,一些久拖未决的、涉及县与县、县与林场的林权纠纷(争议)调处有了实质性进展。四是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有了进一步规范。各县区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不断完善和规范林改档案。通过各县区的自查、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验收情况的基本估价。

从水富县开始,我们采取大兵团打歼灭战的方式进行市级验收,目的在于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缩短时间。对五个县的检查验收是认真的,是客观公正的,达到了以验收促整改的目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检查验收制度体系。

从五个县的验收结果看,各县始终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作为全县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来落实,作为衡量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来检验,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林改的格局。结合实际,层层建立领导分片和部门挂钩联系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考核奖惩、质量评价、责任追究、督促检查、技术指导、资金管理、双向承包等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基本做到了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技术服务到位;坚持规范操作,基本做到了“人、地、证”相符,“图、表、册”一致。面积确权率、确权到户率、宗地合格率、档案合格率、群从满意率等指标均达到了《检查验收办法》要求,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各级党委政府是高度重视的,林业部门是全力以赴的,各项准备是基本充分的,工作是基本到位的,成绩是突出的,成效是显著的。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有不到位的地方。对改革范围,改革目的(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提升效益)的理解仍有不到位的地方。在《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力度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云办发〔2007〕2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出台后,仍有只对集体人工商品林及宜林荒山进行改革的情况,试点阶段的乡镇也没有及时进行纠偏。对均山、均股、均利三种确权方式适用的条件理解不够,把握不准。图省事,把集体统管山简单地以‘均股’的方式确权到户,没有向群众讲清楚三种确权方式的利弊关系,没有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就以‘均股、均利’的形式落实集体统管山的产权,没有把“均山”作为主要(第一)的确权到户方式进行确权。

2、部分村组《方案》不具针对性。关于方案,历次会上都在强调,采取印发“范本”、领导带头拟《方案》等很多措施来加以规范,但仍然是问题最多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方案过于简单。基本内容不全,村情、组情、林情、民意等基本情况不清;二是改革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不同的林权类型提出具体的改革措施,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三是没有认真审核就批复。在一些方案中,存在数据矛盾、无中生有、逻辑错误、甚至违背政策原则的情况;四是缺少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

3、集体统管山、乡、村、组林场改革不彻底,相关合同、协议不规范。一是确权方式上,本应以“均山到户”为主,结果大多数搞成了以“均股、均利”为主要形式,没有以“均山”的形式实现初始产权分配,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导致确权到户率低。二是缺少重要支撑要件。均股、均利中缺少必要的合同、协议等重要支撑要件,即使有、也不规范完善。

4、外勘技术不规范,新老林改软件对接存在差异。存在部分宗地面积达不到精度要求或出现整移,宗地信息因子填写错误,四至描述颠倒、含糊,林种、树种界定不准确等情况;新老林改软件对接存在差异。通过新老两个系统的对接,也检验出原有基础工作的精细与粗糙,有些就对接不了,出现林权证附图整移的情况,需要补充大量的基础材料,有的需要推倒重来。新的林改软件使用中,也反映出一些林改队员对新的林改软件系统研究不透、请教不够、运用不熟的问题,因此,在输机录入方面,一些县欠帐较大。

5、档案材料内容错漏,归类不清、管理混乱。有的反复涂改、补充,缺乏真实性,形式与内容不统一、不完整,材料之间相互矛盾,档案分类错误,大多数县两套档案未齐全。

6、纠纷调处不彻底。在纠纷调处上,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总是搞领导说了算,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林权纠纷。在国家与集体之间的林权纠纷问题上,总是一味追求国家应让利于民,不考虑林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尊重历史,不尊重事实,造成国有林地流失。从近期统计报表数据看,全市纠纷排查总数呈下降趋势,减少了一百多起,这些纠纷总数是如何减少的,需进一步查明原因,是原来统计错误、确实没有?是怕麻烦、图省事而隐报瞒报?还是调解了,而当时没有形成相关的记录资料而人为省去了。凡是调解过的林权林界纠纷,必须记录在案,做到有据可查,不能给今后的配套改革工作留下隐患。

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其客观上的困难和因素,也有主观上的原因,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要求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这项改革旨在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既能够兴林,又能够富民的林业经营体制,形成林业发展的组织机制,从而带动林业的大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主体改革阶段工作效果的好坏、工作质量的高低,关系到配套改革的推进和林区社会的稳定。因此,各级林业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严谨的作风,精益求精的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一)突出主体改革验收重点,力争在7月底全面完成。

按照2月28日林改暨林业局长会提出的7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的总体要求,当前的市级验收任务还很重,接下的三个月,仍是以林改验收为重点。要按照2月28日会上明确的时间、顺序,组织开展好剩下的大关、永善等6个县的检查验收工作,力争7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级检查验收,8月份提请省级检查。还没有验收的6个县区,一是务必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内外业工作进度,做好自检自查;二是按时提交验收申请和自查验收报告,提交的报告必须是以林改领导小组的名义上报,自查验收报告中,必须按要求准确提供能够抽样的基础数据;三是必须做好相关汇报材料、配合人员、车辆等准备,确保能在较快的时间内,完成市级的检查验收。

(二)抓住整改完善这个关键环节,做好省级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按照省里面的安排,将在8月份对我市进行抽查,我们无法控制抽哪几个县区,因此,每一个县区都必须做好迎接省上检查的各项准备,切实抓好整改完善这个关键环节。已经验收了的县和即将验收的县区,要对照前面提到的、市级检查验收中发现的带共性的问题,认真对照梳理,要对检查组在各县、各乡镇指出的,以及检查组没有提到,而自己已经发现了的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拟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完善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此,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继续加强对整改完善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把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行专题研究,确保队伍不散、力度不减、热度不降,集中精力,限期整改完善;林业部门要把整改完善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力戒盲目自满、自以为好、侥幸过关的心理,克服松劲、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切实把整改完善工作做得更细、更扎实、更充分一些。

(三)积极稳妥地抓好林权证发证工作。

《林权证》是保护林权所有者产权的法律凭据,是办理林木采伐、林地林木流转、抵押贷款、纠纷调处等的重要依据。发给林农一本经营主体明确、责权利清晰、四权到位、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群众满意、放心的《林权证》,是主体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为发好这样一本证,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了2年多的基础性工作。打证发证就是将勘测资料转化成为法定成果的过程,必须严肃认真、慎之又慎地把好‘打证、发证’这道关,否则,将前功尽弃。一是必须对内外业输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校对,确保宗地数据、宗地信息准确无误,做到人、地、证一致,图、表、册相符;二是做好登记申请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内容规范齐全;三做好发证前的法定公示。平常我们所讲的“三榜”公示,其公示阶段、公示的内容和时间一般是:“一榜”,是将林改前的林权摸底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榜”,是按讨论通过的《林改方案》勘界后,对勘测的林权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三榜”,是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后,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林权登记申请表”上所列内容,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的法定公示,公示期为30天。要求公示的时间,可以是会议形式、可以是张榜的形式、也可以直接到户的形式进行公示,经过群众签字认可,可以缩短时间,在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有错必纠,并注意原始稿件、痕迹材料的收集、保存;四是做好登记造册,完善申领手续,确保不发错、不发重、不发漏;五是要确保不同类型权利证书的发放。如所有权证、使用权证、流转权证等,要把证书发到该持证的人手中,发证工作要在省级验收前完成95%以上;六是规范建档,建立健全林权信息查询系统,确保有据可查,方便快捷。

(四)抓档案规范收集整理,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现代化管理。

林改档案需要日积月累,做到真实完善,并要高度重视档案的安全,实现档案数字化、现代化管理。一是要严格按照市林业局和市档案局联发的《关于转发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昭林联发〔2007〕15);以及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林策〔2007〕61号)要求,对林改各阶段、各工作环节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数据、记录等各种原始记录材料和载体进行收集和创建。二是要按“三级四类”的原则进行分类归档;三是永久性档案要形成一式两套规范完整的林改档案,一套交地方档案部门保管,一套(复印件)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定期档案(分为30年、10年)不移交档案部门。四是林权类档案要形成电子档案,为将来电子信息化网络管理做好准备。五是规范管理,确保档案安全。整理归档完备后,应按有关规定,在省级验收之后3个月内向当地档案管理主管部门移交,办好交接手续。特别要注意纸质材料的防潮、防蛀、防火、防盗,要加以备份,同时要加强电子档案的集中专人管理,防止相关数据信息的丢失和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五)搞好经验总结,做好成果展示。

两年的林改工作中,全市上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付出了辛苦的劳动,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林权主体改革结束之际,市级准备以市委、政府的名誉进行总结表彰,各县区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要对过去所做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和提炼,把最能代表本县、本乡镇林改特色的典型选出来,把最能反映典型的主要做法、经验、人物事迹写出来,努力挖掘林改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人物,撰写典型经验、交流汇报材料,做好市级表彰的推荐上报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在各级新闻媒体的支持、配合下,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制作出全面反映主体改革工作的电视专题片,做好成果展示。

(六)积极调研,推进配套改革。

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主体任务,只是整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真正实现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配套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措施,改革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在抓好主体改革验收的同时,一是要抓紧收集、整理、学习有关配套改革的方针政策,下大力气抓好配套改革的基础研究,在用好、用活现有林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林权的流转机制和林地经营管理方式,为林农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要认真学习贯彻邬副市长5月7号在巧家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会上的讲话精神(政情通报第35期),尽快明确机构和人员编制,加快建立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搭建集‘政策、科技、融资、交易’于一体的服务平台;三是要组织好考察学习,以县为单位,市里适时组织适当规模考察学习。

(七)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统一森林资源数据。

在林权权主体改革中,要结合我市天保工程总体规划、两类林区划、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二类调查等成果把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有机地统一起来,根据地理区位和森林资源分布特征、结构特点,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使公益林区划界定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山头地块、林班、小班与林权制度改革的宗地有机地统一,使禁限伐协议、相关管护合同和承包合同、村组改革方案有机统一,使林权所有者与公益林所在的山头地块、林班、小班和宗地一一对应,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协调一致,建立健全公益林补偿机制,完善林权制度改革承包关系,为今后的森林资源管理和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在二类调查成果还未正式审定之前,要主动与承担二类调查任务的单位联系,对照林改成果、对二类调查材料进行修正;

2、还没有按标准支付二类调查经费的,要抓紧筹措及时支付,必须在六月底前结清,以确保尽快获得二类调查成果。

(八)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切实开展好“绿盾三号”行动。

为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收滥运木材、乱垦滥占林地等行为,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决定于6月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绿盾三号行动”,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摸底排查,深入森林资源破坏严重的地区排查案件线索,摸清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突出问题。二是打击整治,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专项治理森林资源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总结巩固,认真查摆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各县区林业局要高度重视,森林公安、资源林政要密切配合,认真排查清理,加强与公、检、法、司的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总工会改革方案范文第4篇

一、一年来,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年初确定的“以扩投资夯实保增长的基础、以调结构提高保增长的质量、以抓创新激发保增长的动力、以惠民生提升保增长的水平、以优服务改善保增长的环境”的工作思路,着重开展了以下七个方面的主要工作: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加强对中央调控政策、经济发展态势、重点行业的监测分析,定期开展月份、季度、半年、年度的经济形势分析,研究制订《市第四季度保增长冲刺工作方案》,提出33条措施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建立健全市场监测网络,在超市、农批市场、油气经营单位建立信息联络制度,并纳入价格监测点进行实时监测。

2、全力以赴加大投资力度。根据金融危机的发展态势,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建设,突出以扩大投资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先后3次组织召开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议,组织签订责任书,分解落实年度投资任务。

3、积极争取新增中央投资。充分发挥中央扩内需的政策作用,积极组织申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计划,起草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市中央投资项目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起自查制度、督查制度和考核制度。

4、全力做好资源供给与保障。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事件,加强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做好防控药物、防护用品的调度和储备。加快能源保障项目建设,西气东输二线深港支干线、大铲岛LNG应急调峰站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研究协调天然气产业政策,积极推进我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工程一张网规划建设。开展抽水蓄能电站、电网工程、国家成品油储备油库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抓自主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高城市的核心竞争力

1、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出台《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制订《市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方案》,向国家发改委上报《生物产业自主创新和产业化专项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在高技术产业项目和创新资源的支持,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化、电子信息产品协同互联、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数字电视等国家工程实验室获批建设,填补了我市在国家工程实验室领域的空白。

2、全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编制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市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年)》、《市生物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年)》和《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相继出台三大新兴产业的振兴发展政策。成功引进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阿里巴巴集团、三大电信运营商等战略合作项目。国家新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南热利用研发与测试中心等项目落户。

3、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制定《市LED产业发展规划(年)》、《市推广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LED)产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年)》等高技术产业规划和政策,推动中芯国际、思科、华星光电8.5代TFT-LCD面板生产线、航天科技产业化基地等项目建设。加快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全面展开。

4、加快推进总部经济发展。在年出台《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市总部经济年工作计划》等配套措施,明确总部企业认定资助、总部企业引进、总部集聚基地建设和深化服务等工作。

5、加强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引导。编制完成《市现代产业体系总体规划()》,为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和重大产业项目的规划建设提供重要依据。修订《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年修订)》,确定新一轮鼓励类、限制类、禁止(淘汰)类的产业准入导向政策,调整产业项目的约束性指标。

三、抓区域合作,促进特区内外一体化,拓展经济发展腹地和发展空间

1、统筹协调珠三角规划纲要的落实。承担并迅速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市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承办《规划纲要》珠三角()现场会,制定《市贯彻落实珠三角各市现场会精神工作方案》,提出交通对接、跨界河流治理等重点合作事项。研究起草《市实施〈规划纲要〉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确保2012年前取得明显成效。

2、务实推进深莞惠合作。牵头起草《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建立起“三市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三市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重点领域专责小组”三级合作架构,形成三市合作的领导协调机制。提出《市东莞市惠州市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近期工作重点事项》、《三市规划一体化合作协议》,明确近期三市在发展规划、交通基础设施、界河治理等领域的重点合作事项。

3、强力推动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积极组织与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的沟通协调,推进特区延伸工作。加大项目、资金和投资倾斜力度,推动特区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快推动大运项目建设,开展96所特区外原村小改造工作,推进新建市属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向特区外转移,继续落实固本强基项目。

四、抓民生实事,统筹公共服务需求和供给,稳步提高民生福利水平

1、加快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推进大学医学院、市信息学院新校区、南方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建设,继续实施卫生事业“一大一小”发展战略,推进第三人民医院、疾控中心等卫生项目,全面启动社康中心业务用房购置工作,推进当代艺术与城市规划馆、观澜版画艺术博物馆、宝安书城、龙岗书城、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系统等项目建设。

2、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研究提出分区域人口调控指导性计划与户籍人口机械增长指令性计划相结合的调控方式,印发实施《市、区、街道人口工作机制方案》,加强人口政策研究,推进人口信息采集平台建设。

3、着力减轻社会价费负担。出台系列价格惠民政策,停止征收国家和省取消的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部分中介服务收费,自年春季学期起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和高中节假日补课费,完善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

五、抓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城市

1、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编制《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并报国家发改委审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总结工作,完成《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2006-)》评估工作。出台《市循环型社区规划与实施方案》,组织起草《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目录》。

2、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制定《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起草《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并上报市政府。组织各区及部分重点耗能企业签订节能降耗责任书,分解落实全市节能指标,顺利通过省政府对我市年节能目标的责任考核。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3、积极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落实治污保洁工程建设责任制,推进大鹏污水处理厂工程、葵涌污水处理厂工程等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市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和搬迁整治。

六、抓体制改革,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履行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修改完善并出台实施《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起草《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2、改革和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先后出台《关于简政提效强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的若干意见(试行)》、《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若干措施》,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方案、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办法。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标准体系建设,改进项目审批办法,优化审核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3、积极发挥价格的调节作用。推进水、电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健全有利于生态环保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价格体系。理顺排水设施营运费管理体制,出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电价政策、建筑垃圾处置临时收费政策和汽车尾气排污检测收费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电价调整方案,优化电价分类结构。

七、抓机关建设,扎实开展“服务年”活动,推动行政服务再上新台阶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第二阶段的分析检查、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和“回头看”活动,形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工作方案》,37项整改措施100%按目标进度推进和落实,达到了预期效果。

2、“服务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按照以“三服务”促“三保”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服务年”活动13项措施。实施“三减少一下放”(减少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下放审批权限)的简政提效措施。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部署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订《市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专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规定,推进信息公开和“阳光政府”建设。

市总工会改革方案范文第5篇

一、现行编制管理模式在某些行业领域的局限

机构编制是我们党的重要执政资源。目前,编制管理方式主要是单一审批制模式,主要通过制定标准、核定总量、定编定员、定编定岗、分类管理、使用审批、按编制核拨经费等措施实现。现行的编制管理模式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控制人员规模、控制财政供养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员管理等方面为党和政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社会经济结构的不平衡发展,在一些行业领域或某些单位,单一审批制的管理模式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编制问题、身份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的众矢之的,经常为一些改革难见成效和社会不公背锅。

(一)编制总量越来越捉襟见肘。由于实行严格的编制总量控制,按标准核算的编制数在一些地区难以落实。莱芜市在2012年便按照标准测算了中小学、公立医院的编制总量,比原有编制数超3000名,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多年得不到落实。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公立医院的工作职能不断拓展,医疗业务快速增长,人力资源日益紧缺。2014年莱芜市调研显示,全市5家公立医院的人均床人比仅为1:1.0,编制配备明显不足,缺编严重。在此情况下,各单位超编配备情况较为普遍,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人员超配达到29.7%、45.4%、131.8%。另外,各医院还聘用了大量的编外人员,如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分别聘用了846人、351人、405人,编制数量与现实需要严重脱节。

(二)限制了单位用人自。以计划配置为主的人员配置方式,限制了高校、公立医院等单位自由灵活地引进人才。在医疗行业,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和医改不断深入,我国公立医院的任务、财政渠道、所有制结构以及医学模式已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的编制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时期公立医院的发展需求。单位受制于编制,“需要的人才引不进、引进的人才用不上”,“职务能上难下,人员能进难出,优秀人才难进”,很多医院很难引进和储备人才,制约了单位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教育行业,高校教师的招聘由人社部门承担,教师的工资待遇由财政单独核算拨付,学校没有约束力,对教师难以管理。

(三)编内编外人员待遇差别大。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编制是岗位设置、核定收支和财政给予补助的依据,编内人员工作的稳定性和所享受的福利待遇跟编外人员有着不小的差别,如在工资、津贴、社会保障、采暖费报销、住房补贴、职称评聘、退休待遇等方面差别更大。编制还能够解决很多钱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户口等),“同工不同酬”,一直为业内诟病。

(四)良性市场竞争难以形成。以医院为例,正因为编制之上附加的种种好处,已经在公立医院拥有编制的医生不愿意离开,还未获得编制的医生则想进入编制群体,刚毕业的医学生在择业时,也更倾向于拥有编制的公立医院。在这一大环境下,民营医院无力与公立医院争抢人才,良性的医疗市场竞争格局无法形成,公共服务的提供受到影响。

二、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的必要性

2014年,中央编办印发《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意见的通知》,对申请设立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已制定编制标准的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备案制管理。逐步创造条件,探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近年来,部分中直事业单位和多个省市在教育、卫生系统启动了编制备案制试点工作。2016年,山东省在高校、公立医院推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高等院校根据类型特点、学生数等,公立医院根据业务水平、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人员控制总量,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从实践中看,编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可以更好地强化分级管理与动态管理,由单位依据自身发展、工作需要确定组织机构的人员编制。它是政府职权下放的一种体现,也是编制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推动政府简政放权。随着十以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思路日益清晰化、科学化,高校、医疗等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管理权进一步下放由被动适应变成了主动期盼,希望主管部门以推动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为抓手,适当“松绑”对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管控,解决因编制管理僵化,以及编制与养老、社保等相挂钩引发的现实和长远问题。

(二)提高单位自。开展备案制管理试点,盘活用人制度,提升单位职工整体素质,为促进单位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各医疗单位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医师多点执业,人才自由流动,医保全民开放,医疗需求日益增长,人力资源日渐紧张等,更加需要一种民主、宽松、灵活的用人环境和用人体制。实行备案制管理,是实现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有效措施,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三)激发人员活力。备案制管理是建立从身份管理逐渐走向岗位管理、定岗不定人、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人事制度的重要一步,有利于逐渐让工作人员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有利于发挥市场在人才配置和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给医生身份松绑,为医生自由执业提供保障,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自由流动。高校教师也可以通过兼职获得合法收入,发挥特长,服务社会,使科技创新及学术研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真正使专业特长人员可以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吃饭。

(四)助力行业改革。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坚持政府监管和医院自主管理相结合,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备案制度,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实的机制保障。高校用人单位可以将财政资金和创收资金结合使用,通过更加合理的劳动收入分配,使具有人才吸引力的高等院校能够吸引到更好的人才,促进高校、研究院所、企业之间人才的合理流动,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高等教育人力资源,形成动态化劳动力市场体系。

三、高校、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2016年,莱芜市对高校和公立医院开展了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工作。其中,市直高校1所: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编制692名、实有706人,聘用6人,按照标准核定批复人员控制总量951名。公立医院5家,原核定编制数1293名,核定床位数1780张(实际开放床位数2332张),在编人员1826人,聘用编外人员1646名,按照标准核定人员控制总量3353名。2016年9月份,5所公立医院在新核定的人员控制总量内,自主制定、执行新进人员计划,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短缺专业人才63名。通过座谈了解,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便。

(一)人员控制总量的性质尚未界定。人员控制总量是鼓励高校、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编制,还是一种新设名目的编制形式?若是前者,编制部门大可一放了之;若是后者,编制部门最终仍然会像对编制一样进行严格管控。对实行备案制管理后,编制部门是否需要对新进人员进行专项管理问题,目前各地看法并不一致。莱芜市将原在编人员、新聘用人员都包含在人员控制总量之内,对原在编人员继续实行实名统计,现有编内人员按“退休一个、核销一个”的办法逐步收回编制,对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新聘用人员则不再纳入实名制管理。

(二)备案制的人员工资由谁负担。如果政府承担人员工资,那么备不备案有何区别?如果政府不承担人员工资,待在编人员全部退休后,员工工资将全部由单位承担,又将如何保证单位的公益性?目前,卫生主管部门和公立医院仍然希望编制部门对自己自主聘用的人员继续进行背书或认证,以便财政部门据此核拨“人头费”。

(三)控制财政供养人员难度加大。之前,编制使用审核制度,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一直是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控制行政成本的重要制度。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以后,相关制度没有建立完善,同时也没有了编制总量“红线”要求,单位人员将不断增加,行政成本将提高。

(四)配套政策还不完善。控制总量备案人员的工资制度、岗位聘任、保险缴纳等政策不完善、不明确,存在不确定因素。2016年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工作实施后,市直卫生计生系统新录用63人已经办理报到手续,但按现备案工作标准,编制部门不再出具编制通知单。因不能提供编制条,人社部门不再接收人员档案,不核定工资基数,保险等相关手续尚未办理。

(五)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不畅。当前仍处于改革过渡时期,高校、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涉及到编制、人社、财政、教育、卫生计生等多个部门,定期联席和沟通机制没有建立,在微观运作层面还有很多工作未研究、细化。

四、对完善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工作的几点对策建议

(一)明确备案含义。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实质上是一种稳住存量、激活增量渐进式改革方法,最终会走向单轨制,而不是双轨并存。问题是在高校、公立医院一统天下的情况下,总量能否控得住,财政能否担得起,债务能否背得动。实质上西方发达国家也有公立医院和高校,但都不占主体地位,总量控制非常严;而占主体地位的私立高校和私立医院,这是完全放开的一块。就是说他们是稳住公立,放开私立。公立医院、高校控制人员总量是控不住的,也很难搞活。

(二)完善备案程序。目前有两种模式:一是备案制人员在财政供养范畴,人员控制总量包含在编人员、自主聘用人员,编制部门对医院在总量内自主聘用的人员部门继续办理认证手续,财政部门按照人员控制总量核拨经费。二是备案制人员不在财政供养范畴。高校、医院自主公开招聘的人员,包括从原自聘人员中重新聘用纳入总量备案内的人员,实行与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享受同工同酬,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以合同考核结果续聘晋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本级政府财政不承担供养义务,工资等发放一律由单位自己统筹安排。

(三)推进社会化改革。取消高校职员、公立医院编制等改革看起来牵一发动全身,但从中国改革这棵参天大树的角度来看,它仍然属于一处“枝节改革”,需要创造很多条件,同步推行社会化改革。只要不公不私的社会角色还在,社会抵触力量就会一直还在。而所谓“编制”,假如剔除其行政色彩,不过是一个单位的人员配置罢了,至于编制背后的待遇和福利,也是任何企业和机构人事管理的基本要素。那么,单位职工去编制之后,这些问题其实仍然存在。必须以更大的视野、更坚定的决心,推进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去行政化,使事业的发展管理更多遵循市场规律,倒逼单位的管理体制发生正向的变化。

(四)完善配套政策。编制管理制度改革并非编制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事,它还涉及组织、人社、财政等多个部门。对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在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职称晋升与人才流动等方面一视同仁,确保备案制的顺利实施,需要加强部门工作协作机制,需要建立定期联席和沟通机制,协调进行。如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后,财政部门无法再利用之前的编制“六联单”办理核拨“人头费”手续,这就需要尽快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涉及与编制管理相关的财政经费、养老保险、户籍管理、出国交流、住房补贴等工作,也需要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依据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密切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作。

(五)制定好员额标准。目前,高校、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仍然按照两个行业原编制标准核算。核定标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促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是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和行政成本的重要抓手。制定标准应当全面考虑事业单位人员配备的关联要素,科学确定指标权重和计算方法,力求俗寄谌菘蒲Ш侠怼M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工作,要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根据单位承担职责情况、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结合各地财政实力,科学核定工作人员总量,并定期调整,特殊情况及时调整,以使人员控制总量真正接地气、有效率。

(六)制定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制度以后,一些事业单位又多了一类人员。对于控制政府组织机构人员结构的主管部门来说,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编制部门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完善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对于单位在编制外聘用的人员来说,同工同酬、各项管理向编制内人员看齐是一种基本权利的保障;从事业单位来看,这是改革的重要一步。在待遇相同的情况下,要创造条件,使编制内外人员能进能出、互为补充。实行人员控制总量以后,部分技术、后勤和特殊技能用工岗位,编外聘用人员也应控制在编制限额或人员控制总量限额以内。

(七)对备案制单位探索实行“经费包干”制度。积极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与工资总额、人员经费脱钩的管理模式,增人不增工资总额;鼓励单位合理空编,采取编内聘用、占编不入编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逐步形成人员管理上的自我约束机制。特别是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后,对一些行业事业单位不再与人事编制挂钩,与企业一样自由定员,财政只按事业单位完成工作量相应拨款,实行‘经费包干、购买服务、人员自聘、合同管理’办法,鼓励购买服务,精工用工,从长远上节约财政支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人事管理体制。

(八)健全临时编制制度。编制总量在2012年底的基础上只减不增,对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确实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效果显著。但在一些地区、行业,亟需的人员编制需求得不到满足,也会影响事业发展。因此,需要完善临时编制制度,作为编制管理和人员控制总量的一种有益补充。临时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为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的机构下达的编制。临时编制要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在编制管理上相对比较灵活,既能有效地保障工作的进行,又便于转化或核销。临时编制应严格审批,不得自行突破,使用临时编制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与使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相同。临时性工作完成后,临时编制即行核销,选调参加临时工作的人员一般按照“哪来哪去”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安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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