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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噪音污染的方法

解决噪音污染的方法

解决噪音污染的方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噪音污染;来源;危害;整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U491.91;X5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9-0234-01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人们的现代化生活节奏及生活质量也在提升,物质文化及精神文化得到极大的满足,但同时,来自各方面的城市建设及设施的丰富和交通的便利,都无疑带来了新的问题,就是城市的噪音污染在逐渐严重化。噪音污染,一般是指所有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的现象,会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威胁。因此,为了防治城市噪音污染,我们一定要深入了解城市噪音污染的来源,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确保人们长期的身心健康。

一、城市噪声的主要来源

1.社会生活噪音

社会生活噪音主要来自于娱乐场所的嘈杂声、商家叫卖和促销、集会高音喇叭、家庭音响、房屋装修等。我们的日常生活都或多或少的受到这些噪音的影响,但无法摆脱它们的影响。

2.交通噪音

交通噪音主要是指机动车辆在城市中行驶时所产生的噪音,交通噪音是城市噪音的主要来源之一。由于机动车辆的数量急剧增加,机动车辆发动机、喇叭以及轮胎摩擦路面所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此外,交通运输也是噪音污染的一种。[1]。

3.建筑施工噪音

建筑行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不但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改善了城市的环境和状况,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噪音对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尤其是夜间施工时发出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4.工业生产噪音

工业生产噪音主要来自机器运转时发出的噪音,如柴油机、机床、冲床、打磨机、切割机等设备在运转时发出的声音往往波动幅度较大或者频率较高,直接影响工人的工作环境和身心健康。

二、城市噪音的危害

城市噪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污染物质,不仅干扰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也会造成很大危害,尤其对人的耳朵,会造成很大的危害。主要危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很容易就造成人的注意力分散,降低效率,影响身心健康。

如果噪声出现在学校或者集会附近,就会分散人的注意力,影响到正常听课或会议的进行。如果人们长期处于噪声污染环境中,不仅减弱人的听力,情绪也会受到影响,影响身心健康,进而影响工作效率,严重时,还可能会患上心理疾病。

2. 严重影响婴幼儿发育成长

噪音污染对女性身体和生理的影响较大,严重时可能会导致女性生理机能紊乱、月经失调和流产[2]。如果怀孕期间的女性经常处在噪音中,就会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发育,严重时还能导致女性流产。噪音污染对刚出生的婴幼儿的危害比较明显,如果婴幼儿长期处在噪音污染环境中,不仅听力会受到影响,其质量发育也会受到损害。

3. 导致病情加重

医院的病人需要在安静的场所休息养病,如果病人长期处在噪音污染环境中,会直接影响病情的痊愈。另外,噪声可能会损害病人的心血管和神经系统。特别是在夜间处于高噪音环境中,患冠心病和心肌梗塞的机会就会增加。

三、城市噪音的防治对策

(一)完善我国城市污染防治制度

不断完善我国的噪音防治,结合城市发展现况,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对噪音进行细项分类政治,加大监督制裁措施。另外,发挥网络技术的作用,建立全国城市噪音污染防治网络,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全国城市在这一问题解决上的合作[3]。此外,噪音污染防治制度必须从制度强力有效的执行角度,进行相关执行的制度建设。要让环境执法人员真正做到敢管、会管。这是我国解决城市噪音污染问题必须要关注的方面。

(二)具体治理对策

1.社会生活噪音的治理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也日益增强,因此,社会生活噪音是客观存在并且无法消除的,对社会生活噪音的治理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影响他人的家庭娱乐活动邻居以及物管部门都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友善提醒;房屋装修应当尽量避免在节假日或者夜间等他人休息的时间进行;对商业促销和集会现场的高音喇叭发出的噪音,由公安和城管等执法部门进行教育或处罚。

2.交通噪音的治理

政府方面,应出资对穿越居民区的道路设置隔音屏障,为临近道路的房屋安装隔音玻璃窗,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影响。加强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市区内机动车禁鸣制度,制定车辆消声检测标准,并对过往车辆进行抽检;机动车的数量和流量是产生交通噪音的主要来源,所以合理控制机动车的数量和流量并且积极推进城市公交事业的发展是降低城市交通噪声的重要途径;修建多孔隙沥青路面,降低交通噪音;加快地铁等底下交通的建设,不但方便、快捷而且噪音、废气污染都较小[4]。因此应当加快地下交通的建设,加强宣传,鼓励民众尽可能乘坐地铁出行。

3. 建筑施工噪音的治理

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建筑施工管理,建筑企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该尽可能选用噪音小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尽可能选用钻孔桩和静压预制桩等噪音较小的施工方法和机械;夜间工作应该全面禁止,如有特殊,应提前申报。执法部门设置 24小时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情况。

4. 工业生产噪音的治理

对城市进行合理规划,将居民生活区与商业区或工业生产区分隔开来。将居民区内的小作坊迁移出去;对老旧、落后的生产设备进行淘汰和升级,完善消音、隔音设备,降低噪音,使其符合标准。对噪音排放超标准而又屡禁不止的企业采取关闭、勒令停产等强制措施。

5.绿化降噪

植物可以吸收一部分声波还可以反射很大一部分声波,因此绿化可以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采用绿化进行降噪的时候可以采用低矮的常绿灌木和高大的常绿乔本相互搭配以实现立体式绿化降噪。

综上所述,噪音污染已经是危害人们生活及身心健康的一大隐形杀手,因此,对于城市的噪音污染,一定要加大整治的力度。根据城市的发展情况,全面建设我国的整治和监督制度,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加强人们意识,从根本上改善人们的生活生产环境。

参考文献

[1]李维,魏艳. 我国城市噪音污染及预防[J]. 北方环境,2012,03:175-176.

[2]张敏芳,王辰歌. 城市噪音的影响及控制[J]. 工程建设与设计,2011,07:112-115+118.

解决噪音污染的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噪声污染 环境噪声监测 对策

中图分类号:X8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b)-0122-01

在现代社会飞速发展的情况下,城市化水平越来越高,人们经常会受到各种噪音的困扰,极大地影响到了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甚至是正常的交谈和休息,不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例如各种车辆的鸣笛声、各种娱乐音响等,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控制噪音污染,但是目前防治噪音污染方面还存在不足,对于噪声污染的监测技术和管理不到位,使得噪声污染的问题得不到有效地解决,所以必须从根源入手,确保各种监测的顺利实施。

1 当前环境噪声污染的情况

目前的环境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交通以及生活娱乐等方面,噪声污染一直是困扰人们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关键因素,尤其是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噪声污染状况比较的严重。在我国,影响城市环境的噪音主要是社会的生活噪声,大约在所有噪音中占47%,其次是交通噪声,大约在所有噪声中占30%,接着是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在我国的重点城市中,噪声污染水平处于中等,大部分的城市人口都生活在高噪声的环境中,而且城市中的交通噪声水平不断地上升,大部分的噪声平均值已经超过了70dB(A)。我国各种功能区的噪声超标现象比较的普遍,已经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损失,噪声污染方面的投诉、比例不断地加大,严重威胁到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不利于居民的健康生活。

2 环境噪声污染监测方面存在的问题

(1)依照现行的监测数据很难进行噪声环境质量的深层次分析。在我国的噪声监测主要进行常规性的监测,并没有一定的针对性,而现行的监测数据一般都是经过常规监测得到的,常规监测下的城市区域及道路交通监测方法只能反映城市噪声的总体水平,不能够对具体的噪声污染状况进行反映。所以要加强针对性的噪声污染监测力度,并收集有效数据,进行全面性和科学性的管理。

(2)噪声污染监测的自动化程度较低。在我国的噪声污染监测设备不够完善,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投入力度相对比较薄弱,很多城市的噪声监测仪器还是手持式,自动化水平比较低,影响到了噪声监测的质量和效率。噪声环境污染具有瞬时性、局域性、随机性等特点,要求监测仪器必须随时随地的进行科学操作,为噪声的监测工作增加了难度。因此必须实现噪声环境监测的自动化水平,进行全天候的自动监测。

(3)常规性的噪声监测不能够反映夜间的噪声污染状况。目前城市的噪声监测数据反映的主要是昼间的噪声污染状况,因为进行城市区域和道路交通噪声的监测活动一般都在白天进行,而对于夜间大型车辆以及施工的噪声很难在监测数据中体现,而且功能区的点位数量有限,因此只能夜间噪声监测工作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4)噪声污染的监测中的噪声源统计方法不合理。在进行城市区域的噪声监测中,需要对噪声源进行确定,我国的噪声源统计建立在网格监测点位上,只能对城市区域进行有效网格的覆盖,对于道路、非建成区的无效网格不具有覆盖性,不能够进行噪声源的统计,因此必须对监测网格进行重新规划。

3 解决环境噪声污染监测方面问题的对策

(1)提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方面的监测技术水平。在城市区域的噪声监测是一项重要的监测工作,需要设立专业的环境监测部门,需要专业的噪声监测人员进行监测工作,需要收集各种环境噪声的数据和信息,准确地判断环境噪声污染的类型,认真全面的分析环境噪声污染产生的原因,提升噪声监测技术水平。当前采用的监测技术主要是GIS和CDMAIX,可以及时有效地对信息进行采集和分析,并找到噪声污染的问题,可以将信息进行管理和储存,预测环境噪声,为治理环境噪声污染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

(2)利用城市区域噪声控制的方法。在城市区域中,经常使用的噪声控制方法有控制声源法、控制噪声的传播途径法、进行合理的城市规划以及强化噪声管理力度。最根本有效的方法就是控制声源,只要找到噪声产生的源头并加以管控,就可以避免噪声污染的发生。在噪声出现后,控制噪声源头有很大的难度,因此就要在噪声传播的过程中进行控制,例如对噪声传播的介质进行控制,切断噪声传播的途径。可以将导致噪声污染的源头隔离,使其不影响到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需要进行合理的城市规划,全面掌控城市的发展状况。同时需要加强对噪声的管理,对于已经发生噪声污染的城市区域要进行严格合理的管理,缩小或减少噪声污染的范围。

(3)对不同噪声污染类型进行有效的监测。首先,对于交通噪声监测要注意交通监测点的位置选择,能够对快速路、次干路等道路的类型进行准确反映,需要对非道路噪声源进行分析,注意监测应在适当的天气,风速在5m/s以下,这样能够更好地掌握交通噪声状况,总结交通噪声的变化规律。其次,对于功能区域的噪声监测需要确保其监测点与平均噪声水平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证监测点能够反映生态环境的特点,并有效地避开固定反射面,反映该功能区的噪声环境状况。最后,对环境噪声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其监测点靠近噪声源,并依据相关的环境保护标准进行环境噪声的监测,例如进行工业噪声源的监测需要布置多个监测点,其位置在工业界外1 m、高度为1.2 m以上,并且距离反射面不小于1 m。

4 结语

我国当前的噪声污染现象比较的严重,已经影响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引发居民投诉和不满,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前我国的环境噪声污染监测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不能够及时准确的采集相关的信息数据,不能够全面深入地反映环境噪声污染的情况,需要不断地提升监测水平,加大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力度,完善噪声污染的管理体系,缩小噪声污染范围,为居民营造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从而推动企业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解决噪音污染的方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环境噪声;污染;立法

一、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现状

(一)城市噪声污染的来源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包括交通噪声、工厂施工产生的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等。噪声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些由于工业生产引发而影响到人们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噪声,将会带给人们方方面面的干扰,同时,噪声污染也同时成为了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这些噪声污染的污染源,多数为重型机械启动所产生的声音。交通噪声污染的传播范围宽广,而且声级不稳定,随着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变化,并且交通噪声污染会因路况和天气等因素而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交通噪声成为我国噪声污染的主要原因。工业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工厂的机械高速运转,机床发动等,这也使得工业噪声污染成为我国噪声污染的主要根源。建筑工地施工产生的污染,虽然是一种临时性的污染,施工完毕,污染也就解除。但其声音强度很高,又属于露天作业,污染就十分严重。而社会生活污染,例如生活噪声,燃放鞭炮,装修时产生的噪音,也同样带给人们烦躁的心情并且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现状

近些年,我国在治理城市噪声污染方面加大了监管力度。尤其是在工厂生产和建筑施工用地,对于噪声进行了监督管理。在市区内,限制了机动车和火车的鸣笛,而对于环境噪声污染超负荷的路段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架路、城市轻轨等道路两边配套了建设隔音屏障,进行了降噪措施,严格控制了噪声污染。设置相应的法律规范,严格限制车辆、施工、社会生活噪声的排放。同时,建立了一套针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的整治和处罚机制。比如,对有可能造成社会噪声污染的酒店、KTV、舞厅、各类加工作坊进行合理布局、规划和从严审批,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源的数量,限制经营,这样使得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有节奏的降低。另外规定,在城市新区设置噪声污染的场所时要尽可能远离生活区。对于老城区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源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对于已经存在的场所并且附近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源,主管部门相应的采取限期停业整改或强制搬迁等措施。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地建设和规范城市噪声达标区,使得重点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总体水平不再下降。我国环境噪声污染比较严重,尤其近些年来工业化的水平不断提高等综合性因素,同时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环境噪声污染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是改善我国声环境质量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我国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

随着1996年10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颁布,使我国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有了一定程度的法律约束,并且在监管及其治理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噪声污染的投诉案件并没有随之减少,反而有上升的趋势。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在治理噪声污染方面,我国还存在着类似于噪声污染的界定不清晰、立法不明确、公众参与制度不够完善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环境噪声污染的一些规定过于原则化

我国的环境噪声发虽然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问题做出了比较全面而具体的规定,但是其中不乏很多规定过于原则,使得在执法上存在一些困难。

(二)立法方面对环境噪声法的规定不明确

噪声问题的产生不仅与地方执法方面存在不足,有关立法不完善也是引发不能控制噪声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虽然对许多方面做出了控制要求,但是还是仅限于对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并且在适用对象上也只是限于对交通运输行业,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社会噪音,对于广大乡村的农业,牧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噪声污染都没有涉及。然而,在这其中的环境噪声污染也已经对周边的居民正常神火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甚至引发了一定的环境纠纷。对于这方面噪声不加以控制和约束,显然是一大缺失。此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有血多条款涉及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若没有具体的环境噪声标准,这些规定很难实施。

(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不健全

我国的环境噪声污染的产生不仅仅限于交通运输、工厂生产、建筑工地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由于政府管理不善,使得噪声污染不能及时解决。然而人们在指责政府工作不到位、不及时的过程中,往往也忽略了公民自身的参与机制。

(四)环境污染法律责任不完善

环境噪声污染属于能量污染,是一种无形的污染物,因此我国法律在制定相关法律时,就很难将其划分。例如我国刑法第338条规定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但是制定该罪名的客观事物是危险废物,是就切实的污染物进行的规定,这显然不包括噪声这种无形的污染物在内。因此就不能用重大环境污染最来规制严重的噪声污染行为。然而在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律责任,根据不同清洁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警告或者罚款等,但是早很多环境噪声污染案件中,许多排污单位都是以盈利为目的,在高额利益的驱动下,他们宁愿被行政部门处罚,也要继续排污,因此,根本起不到污染防治的效果。

三、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措施的完善

噪声污染属于能量污染,具有声波的一切特性,如反射、折射、衍射等。噪声污染具有局限性、分散性和随机性,在城市中无处不在。因此城市噪声污染工作室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主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方式对噪声进行一定程度的降低,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受到噪声的影响。同时,我国降噪工作还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借鉴,完善我国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

(一)严格界定环境噪声污染标准

在标准的问题上一个很大问题是排放标准与质量标准的界限模糊。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应当明确噪声污染排放指标以及噪声污染质量标准。将噪声法的各项规定明确到各项活动中,比如商业场所的开放和关闭时间,都是随着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政府的政策决定的,并不能达到一个统一的标准,这样就使得在商业区附近的居民在夜间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在噪声法当中就要严格指明商业区以及工厂、建筑工地施工的统一开关时间,这样一来,不仅保障了公民的合法环境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避免也许多因噪声问题产生的法律纠纷。

(二)明确噪声污染在立法方面的规定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了法律体系的保护,但是由于《噪声法》的制定距今已有十多年已久,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新的环境噪声问题不断地增加,同时噪声投诉和因环境噪声产生的纠纷也是日益增多,使得1996年颁布的《噪声法》已经很难解决当代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因此我国必须要从立法上根本改善和完善我国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且与此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体系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比如美国在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时候制定了《飞机噪声消减法》,主要是用来防治由机飞行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并且有联邦航天局来进行具体的操作实施,旨在使美国公民免受环境噪声污染的危害。这项法律在美国的环保机构制定的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标准时起到了指导性作用。此外,发达国家还在原有的立法基础上扩大了对工厂、企业、服务行业的生产活动和建筑施工所产生的噪声的限定范围,并制定了更加严格的环境噪声污染监测标准,这样使得在具体行为造成噪声污染的情况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而不是法律上的空白点。这样使得在环境噪声遭到污染之前能够提醒相关部门做到减少噪音排放,或者在噪声污染之后能够及时地进行降噪处理,将噪声污染达到最小化。让噪声污染防治法能够真正的落实到实处,而不是纸上谈兵。

(三)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在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立法工作的同时,也应当注重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首先,要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法律规定和政策,让公众了解噪声污染对人身的危害。并且发挥媒体对各类噪声扰民的舆论监督,加大噪声违法的曝光力度,宣传报道声环境质量状况和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此外,政府或环保部门出台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条例时,应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且依法公开。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参与环境噪声相关决策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环保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予以研究,并及时做出反馈。第三,要逐步培养公民环保意识,使公民能够自觉维护声环境权利,履行声环境义务。公民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对环境噪声严重扰民的情况进行举报、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行车过程中减少不必要的大声鸣笛等。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不是喊口号,而是要实际行动,因此公众参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必须要落实到实处。与此同时,要通过立法确定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者的合法地位,真正发挥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监督作用。

(四)完善环境噪声污染的法律责任

完善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责任应当从刑法和民法两方面重新划分。使得环境噪声污染的主体受到相应法律制裁。首先,从刑法角度看,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将噪声污染行为加以规制,对于具有违反国家规定且有非法排污行为,或者噪声污染环境情节相对严重的行为制定相应罪行。明确犯罪主体,有针对性的根据刑法定罪。例如《德国刑法典》制定了造成环境噪音、震动和非放射性污染最,将环境噪声污染行为入罪,通过刑法对环境噪声污染行为加以规制。此外,由于环境噪声污染,严重情节的,也严重危害不特定主体的生命健康权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通过民法加以裁决,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噪声污染的损害,保障公民的财产不受损失。《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的规定,被认定是关于环境民事责任的规定。但是这其中并没有明确排污者的责任,这样不便于执行。《环境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虽然突出了受害人的利益,淡化了加害人的责任,但是它不符合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原则,也不符合环境法的立法宗旨。若受害人在受到污染危害之后能够主张自己的环境权,加害人才会受到相信的排除危害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受害人放弃自己的权利,那么加害人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约,相反还会变本加厉。因此,在民法立法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突出环境噪声污染致害人的责任,追究加害人责任,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给受害人以充分的救济,加害人不仅要赔偿受害人直接的、间接的损失,还要对造成人身伤害所需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进行补偿。对加害者实施教育,达到充分保护环境的目的。

四、结论

噪声污染已经被列为当今社会四大公害之一。其严重后果直接影响到公众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对人身体和心理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并且,因噪声污染问题引发的纠纷和冲突不断,也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严重妨碍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因此我国在制定污染防治法的时候,噪声污染防治刻不容缓。明确界定噪声污染标准、完善立法体系、建立公民参与噪声防治与保护机制、规制噪声污染责任,从根本上解决噪声污染的问题,保障公民能够享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吕忠梅.论公民环境权.法学研究,1995年06期.

[2]林勇.“行政执法难”的现象、原因及对策探讨[D].厦门大学,2001年.

[3]李艳芳.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以非政府组织(NGO)为中心[J].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02期.

解决噪音污染的方法范文第4篇

邻居噪音扰民的投诉是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应控制在45分贝到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即属噪音扰民。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来源:文章屋网 )

解决噪音污染的方法范文第5篇

北京目前公交车的流量只占全市车辆的5%~10%,但噪音的排放量却占到了交通噪音的40%~52%,这种情况将得到改善。还有那些恼人的改装车,也可能将被禁止上路。

“轰、轰”凌晨时分,一连串的发动机轰鸣声将熟睡中的人们吵醒。“小区里玩改装摩托的发烧友又出动了!”家住东四环某小区的王女士抱怨说。

生活在大城市,你意识到已经被噪音包围了吗?在上班路上,汽车马达声达68~78分贝。进入地铁,地铁进站76分贝,站台广播80分贝……

对此,北京市环保部门下决心制定机动车噪音排放标准,禁止噪音排放超标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改装车噪音不达标难上路

前不久,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了《2010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其中,西南三环、四环的部分道路,噪音污染明显比较严重。

调查表明:机动车辆噪音已占到城市噪音的85%,因此降低机动车的噪音污染是降噪的一大途径。“我们治理交通噪音的第一步是向公交车‘下刀’。”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和噪声管理处处长王春林说。北京市有关部门已经选取1000辆公交车进行噪音监测,以此来制定公交车噪音排放标准。

“制定公交车噪音排放标准在国际上都没有先例。制定这一标准需要较长的时间,一旦推行,有可能像黄标车一样,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上路时将受到限制。”王春林告诉记者。

这是因为,国际上把机动车降低噪音的注意力集中在轿车上面。而中国的实际情况是,由于公交车采用柴油发动机,并具有载客多的特点,噪音很大。目前北京市公交车的流量只占全市车辆的5%~10%,但噪音的排放量却占到了交通噪音的40%~52%。简单来说,一辆公交车所产生的噪音相当于21辆小轿车的排放水平。

汽车改装店未来生意难做

改装车的噪音排放超标的问题也日渐严重。近年来,汽车和摩托车改装现象有增无减,不少人为了追求汽车的个性化,将汽车或摩托车改造得“面目全非”,大有把自己的爱车搞得独树一帜才是终极梦想之势。但是,记者发现大部分改装车都存在噪音污染的问题。

改装车的噪音来源于哪里呢?一位汽车改装店老板告诉记者,一是换装高性能发动机,增加功率,功率越大,噪音相应也越大;二是拆除汽车排气管上的消音器;三是换装更粗的排气管。

店主告诉记者,一些车主为了提高车速来我们店要求改变发动机的排气系统,换装更大的排气管。但是,这样做的后果是可能造成噪音严重增大,干扰自身或其他车辆驾驶员的驾驶注意力,产生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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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能因改装排气系统,造成尾气排放不合格,对环境污染增大。

记者了解到,在制定完公交车噪音排放标准后,有关部门将逐步制定其他车辆的噪音排放标准,今后噪音超标的改装车在北京将难以上路。

“由于没有相关部门管理,我们一般会千方百计满足客户们的要求。但是,今后噪音超标排放的机动车不能上路了,汽车改装的生意可能难做了!” 汽车改装店老板无奈地说。

噪音污染危害健康

城市噪音污染已经成为现代狂躁症。2011年3月底,世卫组织和欧盟合作研究中心公开了一份关于噪音的全面报告《噪音污染导致的疾病负担》,该报告指出噪音污染对于人类的危害仅次于空气污染,成年欧洲公民因为暴露在声音污染中,每年损失了160万个健康生命。

从健康学角度说,音量超过40分贝会妨碍睡眠;60分贝会让人焦虑不安;80分贝让人没有食欲,还会引发头痛;90分贝以上则会血压上升,心跳加快;100分贝接近可以忍受的极限;而音量超过130分贝(喷气式飞机引擎声),即使是短时间也会让耳朵疼痛,根本感觉不到声音;150分贝,对不起,你的鼓膜已经破裂、内耳出血,内耳的神经细胞也永远损坏了。

限制时速也能减少噪音

国外城市治理交通噪音的经验是,除了对发动机噪音和驾驶习惯进行改变外,在城区限制时速也是一个办法。

德国首都柏林为解决噪音污染问题,决定对机动车作出种种限制。在一份《降低噪音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求采取措施降低机动车交通流量、减缓车速,以此减轻噪音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