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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运动会安全预案

全市运动会安全预案

全市运动会安全预案范文第1篇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引起的**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正确应对突然发生的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或对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的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05〕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0号)等,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对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威胁的电网事故。按照性质和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一般突发事件(Ⅲ级)三个等级。

**电力系统特大突发事件(Ⅰ级):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40%及以上的停电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5人及其以上。

**电力系统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40%以下20%以上的停电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3人及其以上5人以下,或一次事件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

**电力系统一般突发事件(Ⅲ级):

**电网内11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故障停电达到3条及以上或重要变压器故障停运,并造成对用户大面积停电;

一次事件死亡1-2人。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发生电网事故情况下,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突出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2.统一指挥原则。

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抢险、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原则。

在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4.先期处置原则。

电力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市经贸委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恢复重要负荷,以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

5.协同配合原则。

各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电网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

6.保证重点原则。

在电网突发事件处理和控制中,优先保证重要变电所的所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以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优先考虑对**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按重要用户顺序表),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市有序用电及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电网事故应急协调和处理工作。主要职责是: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电网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主要包括:及时掌握电网事故的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问题;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落实社会应急救援措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

1.市经贸委:负责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运以及必要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

2.市委宣传部及新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电网事故的情况通报工作,负责及时向社会有关供用电信息。

3.市公安局: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4.市城建委:负责恢复城市燃气和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5.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预报工作。

6.市工商局:负责维护全市市场、超市、沿街商店等用户经营秩序。

7.市旅游局:负责维护全市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的经营秩序。

8.**海事局:负责海底电缆铺设以及海缆故障时,相关海域的水上交通管制,保障省电网输送电的安全。

9.市安全监管局: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10.市水务局:负责恢复城市供水及供、用水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11.市电力公司:负责分类应急预案的制订,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电力系统的变换,及时进行修订;随时掌握电力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事故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信息;按照事故处置预案、调整规程等,处理电力系统事故,控制事故发展和事故范围,努力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重点地区及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执行上一级电网调度指令;组织电力系统各单位做好输变电设备的抢修、恢复工作。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三)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处置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区)要成立处置电网事故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三、应急响应

(一)事件报告。

1.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市电力公司应立即向市经贸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等级、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2.市经贸委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等情况,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对发生可能产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应及时上报市委宣传部并通报各新闻单位。

3.市政府接到报告后,分管副市长立即召集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其有关单位,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宣布启动本预案。成立由市经贸委和市电力公司组成的电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电网事故处置过程的现场指挥,并直接向市政府报告。

4.发生重、特大突发电网事故需按规定向省有关部门报告的,由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办公室负责及时报告。

(二)信息上报。

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设置接受突发事件信息的值班电话,值班电话装设在市电力公司调度所值班室;95598受理的突发事件信息按事件性质报有关人员,确保及时受理突发事件信息。

各部门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的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判断后报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决定是否上报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信息。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指定值班人员,值班人员立即到应急值班地点值班,负责信息沟通和联系。

上报的信息内容尽可能快速、准确、全面,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影响、原因等情况。

(三)信息。

1.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后,在事故原因基本清楚后,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主要公共媒体通报事件情况,事件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使公众对停电事件及处置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和对外重特大突发事件情况,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新闻工作,根据情况决定采取适当方式新闻和信息报道,就事件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进行通报。应指定专人及时向市政府、省经贸委报送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统计信息。

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要及时向公众通报信息。

2.各有关地方政府要组织力量,宣传、教育群众,防止公众产生恐慌心理,坚决打击趁机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四)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

当电网发生事故时,启动《**市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响应级别、应急事件的类型、程序归口部门启动相应应急处理预案。

因变电设备发生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变电设备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县调处理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区调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

因线路设备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送电线路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县调处理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区调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

因110kV系统发生故障引起重要用户全停,启动《电网重要用户停电应急处理预案》。

当发生地震、洪汛、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或者火灾、人身伤亡事故时,按**市电力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应预案。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市电力公司调度所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厂应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发电能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各电力用户的用电。

2.社会应急。

发生电网事故后,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动流动发电设备、事故抢险队伍和储备物质;有关成员单位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设备。受影响或波及的各有关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港口、车站、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单位、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等重要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车站、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重要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们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确保人身安全。

??公安部门要加强停电区域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做好电网事故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避免出现交通混乱,维护正常秩序。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经贸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质的加工、生产、运输和供应,保证居民停电期间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五)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市经贸委根据突发事故的处置和恢复程度向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处置结束。

1.电网基本恢复正常运行,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并与浙江电网恢复联网。

2.电网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突发事件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已完成。

四、后期处理

(一)事故调查。

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定,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性质和责任,编写调查报告。

(二)改进措施。

市电力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生产、科研等部门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各相关地区、部门应总结社会应急救援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电网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三)补偿理赔。

对在处置电网事故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五、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

1.市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各类电网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限制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的生产恢复措施。

2.各单位、各部门可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电网事故应急联合演习,定期组织应急抢修、停电抢修演练。制定重要用户和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抢险的保电措施,并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3.加快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强化电网结构;加强电网分析和仿真机演练;及时制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事故紧急拉限电方案,为电网事故处理提供有效手段。

4.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各类突发性事件发生的技术措施。

(二)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市电力公司应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施工机械设备、保安装置、消防器材、医药用品、电力抢险物资和器材、流动发电或照明设备等的配备,建立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台帐,做好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储备和动态管理工作,保证抢修队伍的经费投入和开支。

(三)人员保障。

市电力公司应建立应急事件抢险抢修队伍档案,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市经贸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能力。

(四)其他保障。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

全市运动会安全预案范文第2篇

(一)城市公共安全

不同学者对城市公共安全的分类不同,有从不同学科如:灾害学、心理学、社会学和犯罪学几个不同学科视角的城市公共安全分类;也有从自然和社会两种角度来对城市公共安全进行研究;有人从城市安全的正面研究,同样也有人从反面研究,城市公共安全的反面笔者认为是城市的风险,城市风险、危机即城市安全的对立面。城市可能遭受的城市风险冲击可能是自然要素引起的,也有可能是非自然要素引起的,比如气象、洪水、地震、气象等灾害、变通运输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动物疫情等及社会安全事件,恐怖性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也有学者从这些视角切入研究城市公共安全。[1]

(二)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

机制,最早是指机器的构造和运作原理,大多在生物学、医学上使用,但是现在管理学、政治学类研究也开始了“机制”一词的广泛使用。在政治学、管理学类的研究中,机制指一个组织当中的部门内部设置及其运行结构、运行方式、运行动力等,部门间的结构元素、部门运行方式、部门权力及相互关系。

应急管理机制是国家政府应当建立的一种制度,在风险危机来临时,可以依照一定的方法应对风险和危机,比如事先预设风险监测机制以使城市加强风险防范、应急管理,包括多种类、不同轻重程度的风险预计与监测,以最大程度的完善应对处理应急突发事件。但这种设想过于理想主义,假定我们在风险来临之前可以做所有的解决应对方案是不现实的。联合国国际减灾委员会认为应急管理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是为避免造成扩大伤害和二次伤害而采取的及时应对措施,同时应急措施要有益于后期的总结和灾后恢复重建。

二、阿克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现状

2003年阿克苏市城市应急系统开始启用,2008年成立阿克苏市城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开始对阿克苏市应急办公室和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进行管理。阿克苏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原属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3年6月联动中心机构改革,并入公安序列,仍由市人民政府管理,机构规格维持相当正处级不变。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与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业务工作和人员归口市公安局管理。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起阿克苏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阿克苏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和阿克苏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三者工作职能。通过应急联动指挥系统进行各类报警案件、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安全保卫工作、抢险救灾的接报和处置工作。负责应急联动系统报警信息及公安系统情报信息、研判报告的处理。负责起草、审核涉及公安110业务工作的重要文件,研究公安110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及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起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2]

三、阿克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等有效管理制度滞后不完善

国务院2006年出台《国家总体突发事件应对法》,同年底,新疆出台建设《新疆总体应急预案》的措施文件,2008年新疆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国家总体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措施》文件,十年来新疆地区、阿克苏市未出现有关于地方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陈旧的法律法规体系,无法适应新机制的发展,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应急联动中心应当及时关注的自身建设及发展问题。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应急管理科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立法落后问题急需重视,没有及时更新、补充法律法规影响部门机制运行,立法滞后会产生后续不良影响。

(二)应急预案演练存在低效能问题

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机制运行实践中的重要部分,在编写应急预案后,应急管理部门硬蛋监督、管理好应急预案演练,以居安思危,在事件突然发生时可以做到有效应对和处理。在党中央提出完善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后,阿克苏市积极响应,纷纷出台各类应急管理、自然灾害类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是以实践方式检验应急预案编写成果。[3]

即使单位有应急预案,也不意味着有演练成效。阿克苏市财政局财政局应急预案演练机关动态,每年都有上级领导检查工作,但是连续三年都是数据恢复应急演练,三年都是模拟财政局系统突然断电或突然遭受信息危机,病毒侵入,数据损失,无法打开系统问题。几年来的病毒的攻击并未标注级别数量信息变化,直观表现出三年的应急预案演练都相差无几,从设备到技术、从部门应急效果和抵抗风险能力看未表现出较以往有提升;及时有应急预案的变化调整和进步,但三年来使用同一个模板的单位新闻,既看出了应急预案管理当中存在的缺陷,这是明显的懒惰懈怠问题,不加以改进只会让应急预案沦为一纸空文,应急演练变作每年填充政绩的标题。阿克苏市还提出了三年进行一次全市重大应急预案演练,但是近5年来的政府工作动态、政府新闻公开未有对此全市重大应急预案演练的工作动态和新闻报道,规划很好,但在实际工作上还是未达到预期完成的效果。

(三)相关部门整体联动性差、协同社会机制不完善

城市志愿者队伍只在政府网站培训新闻中出现过,未曾参与任何实际演练。建立相应的社会参与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当中的社会力量也是政府能力的一种体现,政府没有能鼓励、培养好、充分利用好一批有效的社会资源、志愿者资源,是政府把握社会资源不力的表现,希望以后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能加强和别部门的演练和配合,鼓励和培养好一批社会志愿者人才,为大家所用。[4]

(四)缺乏社会及民众的有效回应

阿克苏市在城市安全及应急管理问题的处置上,公开程度地,民众无法及时知晓身边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及应急管理事件,这点上剥夺了民众的知情权。作为一个阿克苏市公民,笔者及周边人士对阿克苏市应急联动管理机制都不甚了解,阿克苏市仅在每年的1月10日做公开日活动,接待本市其他部门部分领导及部分民众参观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现场为热心群众答疑解惑。但能有幸被挑选去参观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的幸运市民寥寥无几,还有其他想要了解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热心市民被拒之门外。此即为缺乏对公众的有效

回应,并且信息公开渠道不畅,市民无法了解身边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会有民众对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存在好奇和疑问,信息不公开、没有和群众互动交流,可能会给民众带来政府信息不公开、不与民众互动交流的负面影响,笔者认为对于非保密性的政府信息应当对民众公开,维护好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阿克苏市应急管理机制缺乏对公众的合利信息开放是现存的一大明显问题,值得我们研究关注。[5]

四、阿克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领导层对应急法律法规更新完善意识不强

依据阿克苏市未来建成特大城市的发展规划,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更新完善也应朝着特大城市级别来制定,未有配套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阿克苏市的应急管理机制水平也是在原先层级上未有提升,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先行,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也会变得无序、混乱了。其中政府机构及领导人的立法意识是完善应急法律法规的重要影响原因,急需加强,补足阿克苏市在应急管理机制上的法律法规空缺。[6]

(二)应急管理预案实际演练制度管理不明确

阿克苏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每三年做出一次大型联合演练,但是实际工作中此项应急演练工作成果未公开,对此类研究较关注的学者有理由质疑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完成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近年来随着城市生产发展进步,生产总值不断提高,但同时生产中的安全风险也是随之增加的,为应对好阿克苏市生产发展安全问题,应当加强生产安全方面的应急演练,提升阿克苏市安全生产发展的应对能力。这也是阿克苏市建设安全生产、发展城市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三)缺乏有效的协同参与机制

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的应急管理是阿克苏、新疆乃至全国的主流趋势,政府过分主导会造成明显行政资源浪费,应急管理相关各部门间的协同参与机制不完善对于阿克苏市应急管理机制整体来说也是一个不容置喙的重要问题。政府部门间协同参与机制缺失,没有一个部门能自己单打独斗解决应急管理、城市安全中的所有问题,这就需要各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及整合资源,而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暨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由于权限和职责问题,在应对危机时,没有权限安排统计部门的权利,因此部门间的联系不紧密,在真正应对城市公共危机是,资源调配和合理安排部分分工会影响阿克苏市应急联动的处置效率。应急联动不仅是将信息在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和其他部门间动起来,应当让处置动作动起来,人员合作、物资调动动起来才是有效的政府部门间协同参与机制。[7]

除政府部门间的资源有效协调,对于社会志愿者、社区干部力量等社会资源未充分利用,会造成社会有效力量闲置,政府部门幅度负担,对于政府和民间组织民间力量的社会协同应对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事件必定是一种损失。阿克苏市政府的“十三五”应急管理工作规划当中提出了加强应急处置效率,加强综合性、专业性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协调调配,提升不同部门协调应急管理工作的协同参与机制,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处置效率。

(四)与民众沟通、公开安全管理信息的意识不强

阿克苏市政府部门对应急管理、城市公共安全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较为欠缺,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应急联动中心对公众公开的信息过少。归根结底是政府未转变信息公开意识,虽然涉及安全管理但也不至于完全不公开,邻省广东应急管理部部长在2019年两会期间也走上广东人大为市民答疑解惑,向大家主动介绍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门职责及管辖,涉及核心技术及机密管理部分内容应当保密,但是涉及民众的部分,应当让每一个公民有知情权。

阿克苏市负责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及领导班子应主动向民众公开非机密性信息、加强与民众的沟通交流,让公民们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城市安全情况,做到城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信息的有效公开,还可以收集民众的有效意见和反馈,更真实的了解阿克苏市的具体城市安全、应急管理的情况,让城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信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有效的信息沟通和信息交流会对阿克苏市的应急管理工作起到正面帮助。

五、阿克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法律法规及制度完善

阿克苏市应根据自身的气候、地形地势,城市人口分布及经济社会的发展特点,制定符合本地的应急法律法规制度,政府部门合理协调分工安排,以完善的法律,

合理的部门分工安排共同实现对阿克苏城市安全及应急管理的有效管理。法律是一个机制运行的重要根基,有规范、完整的法律,部门职能才能更好的运行,部门间的配合才能更无间,阿克苏市应急管理机制才能发展的更好。

(二)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加强演习演练

应急预案编写认真到位,但是虚假或懈怠应急预案演练会使得编写的应急预案毫无价值。阿克苏市许多市级单位为应付上级组织的应急演练十分草率,达不到真正应急演练以加强平时应对能力效果。有的单位甚至草草编写应急预案编,只写了成立管理小组,对于分工、职责以及应急预案具体操作步骤的缺失、不完善问题都是当前阿克苏市应急预案不规范管理带来的问题。完善阿克苏市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预案管理及演练是风险来临前的可能性预演,不容忽视,必须重视。上海市一年至少开展上百次应急演练,广州开展的特色“双盲”应急预案演练也可以成为阿克苏市应急管理部门学习对象,借鉴他人成功之处完善自己的不足是一种有效学习。

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演练工作,体现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准备环节,在危机管理四阶段论(MPRR)中属于第一、二环节的结合,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不能只当做一般演练来看,在应急演练时的演练准备反应了真实应对准备的全面与否,应急演练时的应对也反应了真实应对应急事件的应对水平,做好应急演练工作有利于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应急处置环节的漏洞和准备不足,可以帮助发现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应用装备,物资及人手配备,应对方案上的问题,加以改正以便应对真实应急管理事件处置。

(三)加强各地方、部门的联动协调性

虽然现已设立新疆应急管理厅——常设性及管理机构,但实际阿克苏市各级政府都未全部设立专门的核心决策机构,无法承担预警和快速反应的职责。阿克苏市已成立应急管理局整合民政抗灾减灾、地震地质及气象灾害等多部门职能,在日后调配应急物资时有了自主权,但是在需要人员及其他帮助时还是要与其他部门加强联系,以保证在处理应急管理事件时做到迅速反应控制事态,迅速解决问题。建立紧密联系的阿克苏市各部门、单位的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协调机制。现阶段看来,公共危机有很强的“蝴蝶效应”,若出现突发事件必定会影响到社会各大领域,应当打破城市应急系统中部门分割、条块分治、多个指挥中心共存的现状。可以将公安、交通、民政、卫生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各个部门纳入应急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数据库,并将这些部门并入指挥网,联网运行,以加强阿克苏市各地方、部门的联动协调性。

完善市政府应急综合管理平台,充分利用阿克苏市应急联动系统资源,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和数据资源共用共享模式,统筹整合现有的应急管理系统,汇集各县(区)、各部门的应急数据资源,拓展完善市政府应急综合管理平台的应用功能,进一步推动市政府应急综合管理平台向县(区)、乡镇延伸、运用。阿克苏市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实现部门内、平台内应急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指挥调度等功能,加强与市应急办、市直部门间的应急数据互动共用共享和应急业务工作流程衔接顺畅快捷,提升地方各部门在机制运行的协调性和相互关联性。

(四)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预警系统

先进的科学技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预测和防范风险,我们可以建立科学、

严密的预警信息搜集平台和风险评估系统。阿克苏市现有洪涝检测系统、城市空气环境检测系统已建立,但在应对城市应急灾害时,还是发挥效用较低。阿克苏市洪涝检测公布于与海绵城市配套使用,目标是在洪涝灾害发生时及时联动预警,并借助海绵城市系统解决市区洪涝灾害问题。但在阿克苏雨季时期,阿克苏市柳沙河堤路段、凤岭低洼路段,江南河堤路段,每年雨季依然洪涝。说明我们的风险预警系统与配套海绵城市系统还是不能够解决实际应用问题。在排水系统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是,洪涝预警还应当对低洼路段进行提示,而不是光有监测系统就以为忤有了。除了台风季节、雨季的洪涝灾害预警之外,阿克苏市还应对城市公共卫生、交通环境、森林消防等信息进行预警监测,建立全面、完善的监测系统才是降低城市风险的最有力先行措施。

全市运动会安全预案范文第3篇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交通部门职能分工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省安全生产条例》;

(6)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1.2.2相关的应急预案

(1)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②重伤100人以上的事故;

③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事故;

③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款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下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工作中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政府领导,各司其责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以安吉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组织、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发挥行业指导和协调作用,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新的安全事故。从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针对各种安全风险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做好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采用科学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为保证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县交通主管部门与当地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1.5工作机制

在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县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县交通主管部门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管理职责

2.1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职责

2.1.1安吉县交通局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制定本县范围内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本县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报告事故情况;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在县交通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为加强对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副组长:分管建设工程的局领导;

成员:县局建管科、县局运安科、县公路段、县港航处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由局运安科牵头负责。

2.1.2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

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编制本部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局报告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1.3县交通主管部门设立事故接警电话,负责接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联络,并将报警信息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急管理职责

2.2.1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审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项目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具备在情况紧急时能及时调用的能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施工单位提供预测信息;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协调、落实各参建单位用于应急抢险救援的物资、设备、人员,配合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按规定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2施工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应急预案,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本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结合工程特点建立本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编制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每年不少一次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合同段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对本合同段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帮助;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报告;及时编写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3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在该项目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的责任人,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内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应到现场督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改正;严格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月度计量支付管理;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预防预测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急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定期开展预测信息接收,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通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风险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向施工、监理单位预测信息,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反应准备。

3.1预测预警

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台汛、风暴潮、冰雹、暴雨、雪等恶劣气象以及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推测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由县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和,县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它预测预警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

3.2事故预防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建设单位预警信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

在日常施工管理中,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条件,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必须摸清重大危险源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监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现场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1.2报告程序

发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向建设单位快报(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项目属性于30分钟内按规定向县交通主管部门以及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其他有关部门快报(见附件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建设单位应同时向省厅质监局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县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同时通报县安监局等其他有关部门。

4.1.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2)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项目基本概况;

(4)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4.2应急处置

4.2.1处置原则

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发生一次重伤3-4人、或涉险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事故,市县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相关成员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发生一次重伤5人以上、或涉险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相关成员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

4.2.2现场处理

(1)县交通局派出现场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赶赴现场实地指导督办,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支持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交通局有关领导报告。

(2)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3)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项目或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和事故调查。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4.3信息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由负责组织处置事故的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终止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单位决定应急终止,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险情排除;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结束;

(3)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故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5.2应急终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县交通局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或险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6应急保障

6.1组织保障

(1)县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研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建设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项目职责范围内所属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进行有效监理。

(3)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4)监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督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等情况。

(5)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消防、卫生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2宣教保障

县交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防及有关知识宣传,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讲解,增加预防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纪录。

6.3人力保障

(1)建立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项目等三个层面组成的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应急反应迅速。

(2)成立项目抢险队伍,主要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3)成立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组成。接受并执行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4财力保障

(1)县交通主管部门每年要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2)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帐。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管理的定期审核。

(3)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其附加险,以保证事故发生后的赔付。施工、监理单位应为本单位员工及劳务合作人员投保相应的社会保险,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6.5演练保障

建设、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制定应急工作演习方案,每年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触电、溺水、防台、防汛、高空坠落、坍塌等演习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7预案管理

7.1责任追究

实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更新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事故应急管理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向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生产环境、工程规模和自身条件的改变,每年度不断修订更新本单位、本项目的应急预案。

7.3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交通局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年月日起施行。

建设、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1、编制目的

2、危险性分析

2.1工程概况

2.2危险性分析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明确救援小分队的人数。原则上合同价不大于5000万元的,人数不少于15人;5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3000万元,人数增加5人。

4、预防与预警

4.1预测预警

4.2事故预防

5、应急响应

5.1事故报告

5.2应急处置

6、应急物资、设备

应明确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种类和数量。

如: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

土石方工程设备:挖掘机、铲车、吊机等;

海上(水上)结构物施工:起重船、救生船、救生艇等各类船只、设备等。

全市运动会安全预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力以赴做好建设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为办好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提供高标准、强有力安全防汛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年是奥运之年,奥运期间正处汛期,全市防汛工作目标是安全第一,确保赛事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市建委建设工程防汛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防汛体系,监督落实建设工程防汛制度、措施和办法,全力消除建设工程安全度汛隐患,提高应急抢险保障能力,全力应对极端天气,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减低到最小程度。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建设工程防汛应急指挥系统

建设工程防汛实行条块结合管理,属地政府主管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区县建委要成立建设工程防汛指挥部和办公室,明确落实职责。各施工单位也要明确建设工程防汛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发生建设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事故,要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完善建设工程防汛预案

《*市防汛应急预案》和《20*年*市建委防汛应急预案》已编制印发。各区县建委和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工程防汛应急预案。做到职责明确、指挥到位、预警及时、响应到位、上下联动、快速反馈、有效防范。各单位建设工程防汛应急预案在4月20前报市建委施工安全处。

(三)加强建设工程防汛抢险抢修队伍建设,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20*年建设工程防汛重点是建立完善快速抢险专业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各区县建委和施工单位要围绕着奥运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建设工程防汛抢险抢修队伍建设,提高对险情、灾情的快速处置能力。要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针对近年发生的险情、灾情进行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台帐,将物资存放在有利于随时调用的场所。各单位建设工程防汛抢险抢修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情况在4月20日前报市建委施工安全处。

(四)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各区县建委、应急抢险大队和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演练。要做到培训演练与防汛“五落实”相结合,与建设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相结合,与曾防御发生过的灾害事故相结合。做到防汛责任人到位,各项措施到位,达到实战要求。市建委将在4月下旬组织建设工程防汛抢险队长培训,5月下旬组织部分建设工程防汛抢险队进行抢险演练,抽查部分单位的抢险演练情况。各专业抢险队伍应根据《奥运场馆及相关设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于4月30日前摸清所有场馆相关情况,完成对抢险人员应进行技能培训、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备齐应急物资,并于5月31日前进行至少一次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五)建立深基坑数据库,组织开展地铁工程、深基础开挖施工检查

在20*年度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检查的基础上,各区县建委和施工单位要建立深基坑数据库,明确汛前的安全责任单位、责任人,制订落实保安全措施。市建委在5月份开展深基坑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基坑支护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如:深度超过5米以上的深基坑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的情况;基坑开挖施工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地下管线资料的移交和保护情况;基坑周边的堆载和排水情况;基坑的位移和沉降观测情况。

(六)上汛前做好建设工程防汛宣传工作

上汛前,市建委召开防汛动员会,公示各区县建委防汛值班电话和市建委直属抢险队值班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县建委和施工单位也要召开防汛动员会,并撰写发放建设工程安全度汛宣传材料。

(七)认真执行《20*年*市建委防汛应急预案》,做好汛期防汛工作

1、严格执行防汛责任制和防汛抢险队伍责任制。做好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无雨和小阵雨时,值班人员应在岗;中雨或持续小雨时,主要领导应在岗,并适当增加值班抢险抢修人员;中雨以上或接到上级指令时,主管防汛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及抢险、抢修人员应到岗。

2、严格执行雨中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巡视检查制度。各单位要设专人进行监测检查,并加强雨中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解除。在中雨以上或持续小雨后各单位还要组织进行雨后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市建委施工安全处。

3、对汛期中突发险情,责任单位抢险队伍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积极抢险,并将险情及抢险情况及时报市建委施工安全处。

(八)加强各级建设工程防汛办自身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市建委设立建设工程防汛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协调本市建设工程防汛工作。制定实施*市建设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各区县建委及施工单位、设立防汛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组织、监督、管理本区县及本单位的建设工程防汛工作。制定实施本区县、本单位建设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各区县建委防汛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区县内施工现场防汛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安全责任。特别是加强对地铁工程和深基坑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2、各区县建委防汛办公室要加强对基层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汛前要组织对建设工程防汛落实情况,尤其对深基坑工程的度汛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必须责成主体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并复核解决情况。各单位的检查情况应报市建委施工安全处。市建委还将进行抽查。

3、加强基础建设、规范工作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情况熟悉、数字准确、办事高效;各级领导和主管人员要深入实际,加强调研,求真务实,推广高效、实用、快捷的工作形式,及时解决汛期发生的各种问题。各区县建委防汛办公室要将有关建设工程防汛信息及时准确报告市建委,以利全面掌握情况,指导工作。

4、提高首都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作、配合,严肃工作纪律。对不认真履行防汛责任并导致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市建委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全市运动会安全预案范文第5篇

一、对城市公共安全研究的简要回顾

城市公共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包罗万象的领域,相应的,城市公共安全的相关研究涵盖了概念研究,如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国土安全、粮食安全、环境安全、水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体系建设,包括管理体系、评价体系、支撑体系、应急体系、保障体系等;规划管理,包括风险源定位、排查、分布、优化、隔离、监控等,以及由此衍生的聚焦某一环节的深入研究,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现代科技支撑的各类研究,还有人防、技防、物防、犬防等手段的运用研究等。随着互联网、物联网产业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城市公共安全研究方兴未艾。

对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根据兰贵兴的定义,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就是城市政府及社会为预防和控制各种重大事件、事故和灾害的发生或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社会危害和经济损失而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管理和因应策略的行为。在这一过程中,城市政府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市民个人则是不可或缺的参与主体。[1]

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防患未然,使公共安全事件不发生、少发生,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对城市公共安全事件进行研究和防范,并从时间和空间上安排和准备、加强管理,从而控制和降低城市风险;[2]二是及时的应急管理,也就是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城市正常运转。因此,从内涵上来讲,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两部分。日常管理的重点在于查明风险、消除隐患、消灭诱因。应急管理的重点在于编制预案、充分演练、巡查检验、及时反应。

二、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基本评价

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已经进入了法律有依据、机构很健全、体制很顺畅、体系很完备的良性阶段。

(一)我国政府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无以复加

如果从对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视程度看,我国政府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重视程度已经达到顶峰,无以复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快速的立法进程。200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进行了修订,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日常管理由《安全生产法》来保障,应急管理有《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相对我国立法、修法十分缓慢的进程,这两部法的出台是十分顺利和快速的,足见立法机构和中央政府对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视程度之高。二是依据两法中央政府确定的地方一把手安全责任制。每当一次安全生产事件或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一把手都是亲临现场指挥,而且成为媒体报道的头条,重大事件中央还组成工作组现场调查,有些情况国务院总理、副总理还要亲临现场指挥并慰问。历次火灾、水灾、地震、沉船、爆炸、滑坡、井喷、透水、踩踏等事件,一把手承担安全责任而辞职或被罢免的并不鲜见。

(二)安全生产已经成为日常工作生活的组成部分

从中央到地方、从企事业单位到社区,各级各类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已经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而且是大部分由主要负责人兼任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行业管理组织还设立了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安全员联络制度等。如原建设部就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各类建筑企业的安全员联络制度,可以做到从上到下、从政府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到人。日常工作中我们每个员工、家庭成员经常收到安委会的各类提示,包括交通、用电、用火、用气、防盗等。

安全评价通过危险性识别及危险度评价,客观地描述系统的危险程度,指导人们预先采取相应措施,来降低系统的危险性。目前安全评价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分别从风险因素、灾种、环节和过程等多种不同的角度构建了安全风险评估体系,[3]已经成为安全生产的约束环节。

(三)从上到下的应急管理体系已经建立

我国正式建立应急管理体系是从应急预案编制开始的,2003年我国战胜SARS疫情之后启动了全国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为制定预案出台了《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要求预案编制要做到纵向贯通行政和各类组织层级、横向覆盖行政和社会层面。在国务院的指导下,全国制订了各级各类应急预案130多万件,涵盖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4]

2006年8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了我国以“应急预案、法制建设、体制建设和机制建设”为核心框架的应急管理体系。国务院办公厅设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各级地方政府相应成立了政府办公厅内的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北京为例,2005年4月25日,北京市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2006年底,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完成,绝大部分街、乡、镇和社区等都建立了应急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当然也有其他形式的机构设置,如深圳把相关四个局合并为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既然各级领导和各层各面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又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管理体系,为什么还会出现很多人祸或是应该控制而没有控制的事故或灾害局势呢?吉林爆炸、昆山爆炸、天津爆炸,北京踩踏、上海踩踏,克拉玛依剧院火灾、哈尔滨仓库火灾、上海高楼大火、央视大火,北京淹了、深圳淹了、广州淹了、武汉淹了、济南淹了,东方之星沉了、湖南邵阳渔船沉了、西沙渔船也沉了,广州九江大桥塌了、湖南凤凰大桥塌了、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塌了,这说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肯定还有重大领域或者重要环节没有触及。我们的系统研究认为,城市公共安全事件不断的主要原因是管理基础薄弱和过程管理脱节。管理基础薄弱是指整个社会对城市的认识不深入,对城市的运行规律不熟悉,对城市功能属性和空间属性没概念,对各类功能包括基础功能和衍生功能的作用机制不了解,不可避免地出现对危险和风险诱因的漠视,既不避也不管,任其恶变。限于篇幅,这里无法展开论述,可参见《现代城市综合管理的本质、功能与体系再认识》一文。[5]而过程管理脱节,可以反映在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管理的多个环节。

(一)各级领导对城市公共安全很重视,但如何重视、重视什么没有细化

各级领导的重视体现在会议和文件,召开会议传达精神,文件部署措施,但很多时候流于形式,如何重视、重视什么往往没有细化。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看,因为绝大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兼职机构,安全意识和管理行为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开不开会、发不发文影响不大,特别是在会议连连的工作方式下,没有时间思考哪个环节更应该引起注意。从应急管理的角度看,大部分“应急办”作为内设机构设在政府办公厅,平时迎来送往,每天脚不着地,忙个不停,哪有时间思考风险和危险的发生规律?如果没有一个全日制专家团队和系列的专门研究支撑,应急办很难判断危险来临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也就难以判断启动应急响应的确切等级。

也就是说,无论事前事后,政府对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视程度很高,但面对城市这个复杂巨系统,单用战争年代的死命令、军令状是难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的。会议和文件传达部署了,不能跟上具体的落实措施,或者落实上错位缺位,加上一定程度的侥幸心理和短期行为,很多没有取得避免灾害和事故的明显效果。类似的事故此起彼伏就是例证。

(二)公众的安全意识淡薄,危机宣传还有很多空白

社会公众是防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重要力量。城市社会蕴含大量危机因素,不被认知很容易诱发或衍生事故和灾难。但政府在公众危机意识的宣传教育、行为引导等方面往往是面子工程,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热衷于安全宣传的社会组织又缺乏经费维持义务宣传,应该宣传提示的领域缺乏经费投入,由此造成了我国城市市民对公共空间的使用没有规则意识,对公共设施的使用缺乏常识,对公众安全缺乏起码的认知,遇到公共安全事件缺乏必要的防灾避险知识和自救能力。如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住所、工作场所附近是否有避难场所,很多人在盲道上停车甚至建临时构筑物,很多人不知道在加油站打电话很危险,很多人不知道遇到火灾应该匍匐逃生和用湿毛巾捂嘴,很多人过马路与机动车抢行,很多高空作业的人员仅凭一条纤细的绳索维系安全,很多人不按规章乘用自动扶梯。在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中,虽然警察一直在维持秩序,但几乎没什么效果,人群依然继续向前,对风险的集体无意识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不足,监管流于形式,评估成为赚钱工具

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与评估是保证城市运行安全的基础。在有效的风险监测与评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是公共安全管理科学化的重要前提。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遍布城市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安全监管需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地全覆盖,这个工作不需要低成本运转,因为市民个人没有专门知识和专用设备加以鉴别,例如普通人没有办法分辨牛奶是否含有三聚氰胺,日常吃的生姜很难辨别是否浸过福尔马林,空气质量凭感觉难以识别是否有害健康,不一而足。

当前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是程式化和工具化,前者表现为简单套用,脱离针对性分析,管理者看到报告就盖章,编制者交了报告就完事儿,走个程序罢了,后者表现为编制者为了经济效益,把评估报告作为赚钱的简单工具,评估的科学性被抛之脑后。加上技术手段的落后以及人力资源投入的吝啬,整个风险监测与评估的效果很差。每次事故发生后都有大量的质疑,安评哪去了?安监何在?就是很好的佐证。

(四)应急预案抄袭和部门化现象严重,可操作性大打折扣

我国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于2003年抗击SARS之后,在三个月内完成了中央到地方的多层级应急预案编制。这就应了“萝卜拔了不起泥”的俗语,抄来抄去,连灾害种类都抄了去,响应模式大同小异,经过多次大灾和事故检验才有所调整。目前仍有部门化和形式化的问题,对部门协调配合、资源信息共享、指挥平台统一有要求,没落实,遇到事件踢皮球。这次天津爆炸事故前几次新闻会就能让人有此猜测。如果把企业的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一起比较,就会发现更多值得协调的环节,可操作性可想而知。

(五)应急演练按照规定次数执行,但流于形式、装备储备作秀演戏

应急演练是检验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部门配合协调、物资设备完好程度的重要方式,也是提升社会公共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但可惜的是,很多演练强调演练本身效果的完美,不愿暴露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前打招呼,使演练参与者有了准备,最后变成了一次彩排,真正的演戏作秀。有的学校被定为演练示范校,专门迎接参观和参与接待,对该校的学生培养应急意识有一定帮助,但对扩散安全知识和培养社会应急意识的作用十分有限。避难场所本该存有与设计人数和容留时间相匹配的物资储备,但一些过期食品、残次品出现在这样的地方,更有一些地方电力和供水无法保障,或出现清单与实物不符,并缺乏定时检验检查的现象,一但发生天津爆炸这样的事故,周围避难场所根本无法启用。

(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了地方首长的重视程度,但也出现了因噎废食的现象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了地方首长对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视程度,但也出现了因噎废食、百分百确保安全的倾向。影响最大的应属2012年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该事故发生在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上,一辆宇通双层卧辅客车和一辆装有甲醇的罐车追尾,导致客车上的36人死亡。该辆客车是一红眼班车,意思类似铁路的夕发朝至列车,只不过由卧铺大客车运行在高速路为主的两地之间,很受一些暂时没有高铁或动车链接的城市间乘客的欢迎。事发之后,为了达到百分百安全的目标,省长当即就表态取消省内省际所有红眼班车,最后不仅陕西省做出了这样的决定,也被交通运输部借鉴,要求大客车夜间不能上高速行驶。该事故不仅牵出了“表哥”杨达才,还让国人体会了因噎废食的典故。结果是很多旅行团为了顺畅搭接航班,长时间夜路奔波在国道上,经常引发参团游客不满,这也是国务院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应该反思的重要内容吧。类似的因应之策不少,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

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补强措施

(一)夯实基础,把握城市运行规律,把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细化为全过程环节研判

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相关主管部门的忽视造成的。夯实基础是指提高管理者对城市运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没有对安全事故依托物的深入了解,防范就无从谈起。城市运行涉及的部门多、层次多,易发危机的环节多,主管部门必须始终保持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切因素高度警惕,不断引导科学研究,对可能引发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因素实时监测和预判,把各级领导对城市公共安全的高度重视细化为全过程环节研判,把问责机制和责任环节一一对应,增强防范的针对性、持续性,避免盲目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管理人员、专家对城市中各运行环节存在的各种可能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筛选;合理配置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和信息等资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和办法,将各种可能引发风险的因素限定在可控范围内。要认真分析既往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原因,包括事前防范的长处和短板,事中处理的到位与缺位,事后救援与安置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等,及时调整目前的工作方式,改进预防和演练的工作内容和形式,使重视落到实处。

(二)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强化依法处罚的教化作用,提高公众的危机意识

城市公共安全教育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主要是因为我们刚刚进入城市社会,对城市的运行规则不熟悉,快速城镇化使大量农民进入城市,而农村和城市的生活习惯差异大,更加大了适应城市社会的难度。一方面要潜移默化,从幼儿园开始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程,让孩子们掌握大量的公共安全知识,进而影响家庭。另一方面,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加大处罚力度,发挥法律的教化作用。中国公民法不责众的心理强烈,必须通过大众媒体,包括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手机、网络等传播媒介,运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广泛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宣传,让城市居民公共安全知识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威胁公共安全的个人行为高额处罚。酒驾入刑就起到了很好的教化作用,如果把应急车道占用入刑,这类堵塞救命通道的行为必将大大减少。

(三)安全监管和前置许可必须落到实处,与反腐败紧密结合

我们说安全大于天。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地方领导一把手全责,这些都不为过。但是,老百姓看到听到的却是一个个安全事故、一批批有害食品,甚至怀疑政府有没有作为。其实我们不是人手少,也不是检验检测设备不先进,而是机制设计出了问题,监督机制和惩戒机制的设计无法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对于产品,抽样检测和送样检测肯定不代表全部,抽样检测还可以有一定的可信度,送样检测一定是投其所好或有权钱交易;对于服务机构,一次性核定资质,任由机构把关,会有很多漏网之鱼。另外,这样的监督机制无法扩大监督面,通过举报机制和惩戒机制的配合,才可以扩大监督面,变机构监管为社会监管,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监管局面。惩戒机制的配合在于使用重典,也就是发现安全事故和事件,当事人承担难以想象的重责,美国一个公司违法可以罚款200多亿美元,深圳汽车违章罚款1000元人民币还引起舆论关注,这不利于法律重典的引导和治乱作用。反腐败让大家看到了对以权谋私的严惩,但对食品安全的责任人还没有重刑加以引导和威慑。对天津爆炸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严惩已成定局,但在规划环节、安评环节、环评环节负有责任的人员也用酒驾入刑的思路绳之以法,这样的悲剧至少会少得多!

(四)应急预案应该尽快梳理完善,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以上提到的爆炸、塌桥、淹城、沉船、大火灾害绝大部分发生于2003年启动第一轮应急预案编制之后,换言之,很多省市和企业的应急预案都经过了事件检验,已经有可以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基础。建议在灾害种类、风险分级、联动配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统一指挥等方面梳理修订。

灾害种类应把可能的恐怖袭击和有组织的公共安全事件纳入,并依次进行风险分级。美国新奥尔良飓风之后进行的风险分级,把恐怖袭击、化学爆炸等列为最高等级风险。联动配合应该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无论是部门预案还是企业预案都必须把医疗、交管、通讯等的配合作为基础。另外,应特别强调把安全和应急管理专家支持纳入预案。信息互通、统一指挥平台的建设和使用都需要一定时日的统筹,但却是应急管理的关键环节,应予高度重视。

(五)应急演练要增加次数和覆盖度,提升整个城市社会的实战能力

城市公共安全教育要自始至终贯穿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最有效的行动就是随机实战演练。结合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多种多样的教学形式,加强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的公共安全和应急反应培训,通过实践演练,检验公共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覆盖面、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提高可行性。在此过程中,优化调整安全提示、避险标志、引导标识的位置、大小、明暗、颜色等,增强实用性。改变很多场所只满足于有无标识、有无灭火器的状况,强化遇火匍匐逃生有导引、人多拥挤可见标志、任何起火位置都可以便利拿到灭火器的基本要求。培养自救能力和把有限资源让给更需要的人的互救意识。美国在新奥尔良飓风之后频频启动应急预案检验,确保任何位置和任何层级的应急管理人员及时反应,值得我们学习。

(六)细化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权责一一对应,真正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的目的是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不是为了责任而责任。要避免因噎废食和难以确责的尴尬局面,就必须认真分析城市运行的条条块块,全过程管理的各个环节,把责任落实到环节处,细分到每一个责任人。上层安全管理者有权根据形势需要调整具体管理措施,避免城市公共安全事故出现和促进应急管理的切合实际。香港曾发生黑色元旦事件,它催生了香港一整套安全防范体系的出台,落实到日常管理中。例如,港铁在繁忙时段采用人流管理措施,包括间歇性关闭部分入闸机,安排更多的职员在月台上不断提示乘客排队。可见,把责任追究延伸到日常管理中,才能提升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的管理能力。权责对应不是事后追究,而是权责履行在日常管理中。

参考文献:

[1]兰贵兴.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战略思考[J].中国公共安全,2008(12).

[2]刘茂,赵国敏,王伟娜.城市公共安全规划编制要点和规划目标的研究[J].中国公共安全,2006(4).

[3]常艳梅.城市公共安全评价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13.

[4]高小平.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成就和发展[J].中国行政管理,2008(11).

[5]翟宝辉,李婵,杨芳.现代城市综合管理的本质、功能与体系再认识[J].上海城市管理,2011(6).

责任编辑:王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