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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的历史文化意义

古村落的历史文化意义

古村落的历史文化意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民居;景观;保护;开发

中图分类号:K92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1―0109―04

古村落,既蕴藏着丰厚的物质文化遗产,又蕴藏着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两种形态的传统文化遗产构成了古村落特有的历史文化价值。而作为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古老村落,虽历经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动荡,以及现当代各种文化思潮、运动的冲击,使得古村落民居建筑景观及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遭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冲击与影响。但庐陵的古村落依然宏伟壮观,向人们展示着丰富的民俗风情,诉说着这里的历史沧桑与兴衰。

一、庐陵古村落的构景特点

“天人合一是中华传统文化所提倡的哲学思维观,人们将它看做是人生的理想境界,并力图在现实生活中融入这种理念。庐陵古村落在选址、规划和空间布局及造景上,寻找与追求的就是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这种天、地、人三者合一思想,并业已成为古庐陵人营构村落建筑景观的一种自觉意识和理想境界。如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村镁陂在村落选址、规划和空间布局及造景上就是依地势而建,依山傍水而居,村落中居住的人、建筑景观与自然和谐相处。“芗峰东立,象岭西护,瑶山南耸,富水北流”为族谱对古村景观的最初记载。目前,富水河仍沿溪陂左侧而过,右有长道,后有丘陵,前有污池,村落中散布着大大小小池塘二十八口,寓意二十八星宿。这种相互串通、匠心独运的设计,既调节了气候环境,又创造出一种“人人塘边忙浣洗,家家门前流清泉州的纯朴淡然的乡村生活意境,突出了与自然相和谐的环境氛围,并构成了一个防守严密、趋吉避凶的村落环境,这样的环境被认为是吉祥的宝地。而具有千年历史的钓源古村,在整体布局上巧隐太极八卦,阴阳五行。明清建筑群东西、南北向,村落巷道前窄后宽、宛若迷宫,“歪门斜道”是其亮点之一。村中央一字排列东高西低相连的七口水塘,取“七星伴月”之意。

风水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整体观念的一种反映,是与自然和谐均衡的环境观念。风水观念源于阴阳学说,并结合五行、八卦、干支等综合因素而表现出来的一种“风水堪舆”行为。它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内容的一部分,也是民间环境信仰观念的体现。钓源古村在风水观念引导下的民居选址都会结合景观、宗族、趋吉避凶、自然环境等意识进行规划和空间布局。这种空间布局是庐陵人遵循自然环境,并合理利用和开发自然的结果,充分展现了庐陵人的聪明才智与祈吉避邪的美好愿望。

距今约800余年历史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燕坊,为典型的背山面水,负阴抱阳,与环境相和谐的古村落。它建构在后龙山的缓坡上,村前不远处有低矮的小山朝拱,踏上古商道,翻过小山梁就是赣江。整个村落背山面水(赣江),坐西朝东,寓意紫气东来。该村主要以清代建筑为主,牌坊式门楼是其特色。民居大门内上方分别被设计成干、湿两类天井,而北方式的天井被置于房外,形成庭院,这是庐陵建筑所特有的营构方式。村首有宗祠,村内有书院、茶坊、药店、糟坊、店铺,民居建筑――水木清华、字水萦涸、青阳绚彩、秀毓山川、水绕山环等牌坊式门楼点缀其间,村中池塘密布,小路随山体而自然起伏、错落曲折,院落、门前绿化、古樟树林、室内外石雕、木雕、灰塑、彩绘等装饰又为自然环境增添了情趣和美感,从而完整地构成了一个人文景观和生态特征明显的人聚环境与空间。总体上说,庐陵村落及其建筑景观无论怎样的布局与安排,都是在追求那种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情调,充分反映了庐陵人的艺术情趣和美好向往。

二、保护古村落民居建筑景观的意义

在赣江中部的庐陵大地上散布着数以千计的古老村落,它是人们聚族而居,从事生产活动和生息繁衍的聚居地。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庐陵古村落在物质、文化等方面达到了空前的发展与繁荣,孕育出以欧阳修、杨万里、文天祥、解缙等为代表的庐陵文化,它是赣文化的主要支柱之一。

庐陵古民居都系土木结构,抗风霜雪雨侵蚀的能力较弱,加之战火兵燹的损毁,许多建筑都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而有倾覆的危险。抢救性地发掘和开展古村落的研究,保护民间历史文化遗产,是时代与形势的迫切需要。因为,这些历经数百年的古老村落是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有生命活力的细胞,是联系人文环境与地理环境的纽带,是传统文化、庐陵民间文化的物质载体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文化空间”。

庐陵古村落依山势而建,尊重自然,与自然相协调,因此在空间布局、造像、构景等方面独具风格,并形成了浓郁的地方民族文化特色。这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以及开发乡村特色旅游,弘扬民族民间文化精神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从文化发展战略的高度,注重对庐陵古村落及其民间文化的继承与弘扬,提高人们对本民族、本地区文化的认知与保护,大力弘扬祖国优秀民间文化,并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审美功能意义则更为深远。

三、庐陵古村落建筑景观的保护与发展

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在其历史文化发展道路上走过了艰辛与曲折。后朝破坏前朝,这种社会组织系统化的破坏比战火兵燹和不可预测的天灾人祸更加的危险。如极“左”思潮时期的“扫四旧”和近30年来的大拆大建,使得建筑景观及民间文化遭受到了灭顶之灾而无法挽回,这是我们民族历史文化永远之疼。但中国传统历史文化在围绕保护与破坏的矛盾运动中始终未曾停止过。从建筑大师梁思成等前辈对单体文物的调查以及北京历史风貌的较完好保护,到历史文化名城、名村等的保护与申查,无不体现着保护工作开展的不断深入。虽然如此,广大乡村的建筑、人文景观及自然环境的保存与保护,开发与利用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任重而道远。

1.古村落的保护

庐陵古村落主要以明清建筑为主,由于年代久远,缺乏修葺或修葺不利,加之村民对传统文化的重要性认识不清和保护意识淡薄,使得古村落建筑景观风貌与自然环境正在逐年失去其往日的神采。被民族英雄文天祥誉为“文献名宗”、“衣冠望族”的漠陂,明清建筑遗存367栋,祠堂,书院,义仓、店铺、商道、码头、八卦街巷一应俱全。万寿宫则失火烧毁,而只剩下断壁残垣。贞节坊、文昌阁、敬德书院以及古店铺由于年久失修或常年无人居住而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而由于历史上封官受爵和获得荣誉、奖赏的人才多而获此村名的爵誉,则因缺乏古建筑的修缮知识,使得祠堂、相国坊、国师大夫第等建筑面目全非而失去昔日的风采。亚魁第由于重建而失去古建筑的凝重与雅致,报育祠则不复存在,只留下

勾起人们记忆的建筑残件和报育祠碑,依稀感知到爵誉先人对象山教谕王效先先生的养育之情与爵誉先人的竭力报答之情。

另外像古坪村的节孝坊、忠义坊和石壁龙洲的贞节坊也都损毁严重而岌岌可危。卢家洲的古塔也成了“比萨斜塔”,倒成了古村一景。钓源古村在村庄的维护上虽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但仍有村民不顾村落景观的整体性而在明清建筑群中新建住宅楼,从而对古村整体风貌和谐造成新一轮的破坏。因此,保存、保护古村落建筑景观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保存、保护古村落,在国内外虽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但仍应结合当地实际状况制定切实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首先应确定保护内容,制定保护措施,并参照成功经验进行古村落建筑景观的保护。其次,庐陵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与措施,加强保护与监管力度,从而更好地保护庐陵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

为了让保护措施能够更好地贯彻执行,应加强科学的规划与管理。在不违背保护原则和不以损毁灭真性古村落建筑景观及人文历史环境、自然环境为代价的基础上,鼓励各古村落进行合理的保护与开发。这将有助于以文物养文物,并对古村落民居建筑景观的保护与发展起到支持和补充作用。总之,合理的开发与利用不仅可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树立牢固、自觉的保护意识,还能让乡民从中获利,从而使历史文化名村寻找到一条生存的良性发展轨道,继续为社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古村落保护性发展的前景与设想

庐陵古村落数量众多,个性鲜明,民居建筑样式独特,文化内涵深厚,古风犹在,美丽的自然山水和乡村景色与纯朴的民俗民风交相辉映,形成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这些空气清新,景色旖旎,人文历史深厚,蕴藏着丰富文化遗产的村落,对于人们了解历史、了解庐陵文化、了解社会基本组织的形态结构和血缘亲情连接的家族群落都是极好的场所。当然,也是修身养性、和缓城市压力的理想旅游地。

保护庐陵的历史文化古村落,应避免片面单一的保护,这会使我们的传承工作变得简单而被动,不利于文化景观对社会效应的发挥。注重历史文化保护性的拓展与利用,充分发挥古村落建筑景观的社会经济作用,使之继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是开发与保护古村落的主要发展前景。目前,庐陵的古村落漠陂、燕坊、陂下、钓源、卢家洲等进行了各自单一的旅游开发。我们知道,古村落旅游的产品模式是历史人文景观,而最好的景观产品就是这种具有本土特征的历史文化景观产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本土民俗文化是古村落旅游景观的灵魂、是庐陵古村落发展旅游业的根本。为了更好地保护与开发古村落建筑景观等文化资源,做大做强游览观光业,应积极谋划,锐意进取,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1)对古村落的重要古迹进行调查、造册登记,并制定出古村落建筑景观的保护规划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区域范围。在古村落历史风貌的保护规划上,应确保本真性地保护古村风貌,对之前违反古村风貌的现代民居予以拆除,只允许少部分民居的内部(厅堂除外)做适当处理或修缮改建,不做内部布局上的根本性变动。建筑外观、古村落景观修葺改建必须原汁原味地保持不变,新增改建建筑或景观必须服从古村总体控制性规划,防止钓源古村在传统古民居中建新居事情的再次发生。

(2)在既要保护古村落人文历史、田园风光、自然山水等景观的原始风貌,又要满足部分人群对新住宅的需求与对现代生活追求的状况下,古村落在总体规划上应另辟新区进行住宅建设。新建的住宅区也必须注意与古村落的历史环境相融洽,而不违反古村落的整体风貌。

(3)古村落的旅游开发除了原生态的历史环境与自然环境外,还应充分发掘人文活动景观,使之成为旅游文化景观的特色。人文活动是古村落的一种生活文化,具有民俗的性质。人们的美好愿望、欲求、理想及情感大多通过这种民俗活动与民俗象征来表达。庐陵古村落的风土人情、民俗习惯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与本土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相联系而逐渐形成的。庐陵人重视感性与情趣的生活,注重人与人的关系,在表达内心祈盼与美好愿望时,往往采取仪式或象征的方式。这种仪式或象征的方式最终形成形式各样的活动项目与心理模式。如具有千年历史文化传统的陂下民俗――喊船,谈陂下元宵的游彩擎,钓源等地的戏龙、舞狮,永丰陶塘的傩舞――接钟馗,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吉安鲤鱼灯彩、永新小鼓,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永新盾牌舞、新干剪纸民俗以及遍布庐陵各地的中秋烧塔等民俗活动。这些庐陵民俗风情节庆活动、表演,都应纳入有意识的旅游和保护活动中,从而成为具有典型地方特色、极具魅力的旅游景观。因为,一座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往往就是一个社会和一段浓缩的历史,它承载着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重价值。因此,对古村落的双重保护与开发,将更加有利于庐陵历史文化名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4)建立与开发庐陵古村落的民风民俗文化风情的展览,使之成为传播与弘扬庐陵文化的窗口。建立民俗博物馆,开发旅游特色产品和土特产商品街、集市、传统手工艺坊。让庐陵的婚嫁习俗、岁时习俗、信仰习俗等风土民情通过不同方式的演示、展览推介给旅游观光者,希望有更多的人会欣赏,真正理解其中的文化内涵,从而潜移默化地培养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与对民族民间文化的尊重和热爱。

(5)加强旅游资源的整合,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城乡交通状况,以点带线,以线带面,使庐陵散落的历史文化名村联结成线状、片状与块状的旅游网络关系,并成为井冈山红色旅游圈中的一部分,最终形成红、绿、古交相辉映的庐陵特色旅游观光产业。

总之,庐陵古村落建筑景观的保存与保护是人类文化多样化的显现,它有利于文化生态平衡,有利于人类的生活和发展。保护与开发庐陵古村落建筑景观,不仅是为了让人们去认识历史,追忆历史,从中得到感悟与新的启发;而且是为了弘扬祖国传统优秀文化,并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审美功能,使之成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与场所,这符合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刘锡诚,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与实践[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9.

[2]张世英,天人之际[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张会安,庐陵古民居建筑的艺术文化内涵[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09.

古村落的历史文化意义范文第2篇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and the advance of the modernized process, protecting the cultural resources of the ancient villages is faced with the huge challenge. Through the field study on the ancient villages in Hezhou,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existing problem in protecting the cultural resources of the ancient villages’ buildings, and putted forward a series of countermeasure in strengthen protecting.

关键词:建筑文化资源 保护 问题与对策

Key Words:cultural resources on buildings protect problem and strategy

作者简介:刘红艳(1979―),女,广西岑溪市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学士,讲师,贺州学院人文与管理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08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思想政治教育与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发展问题研究等。

[基金项目]论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立项课题“桂东古村落文化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策略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8BZS002)

中国历史文化村落和乡土建筑遗产之多、地域分布之广,世界罕见。各个时期的文化遗产就像一部部史书,记录着沧桑岁月。保留文化遗产才能使历史连绵不绝,才能使各村落散发出历史的魅力和时代的光彩,才能使人类的发展需求不断得到满足,才能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进步。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如此精心保护文物建筑、历史村落。但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一批批“市镇”涌现而大批“市村”却消失了。据研究,从1985-2001年,中国的村落从940617个锐减到709257个。仅2001年就减少了25458个,平均每天减少约70个,中国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表示,中国现仅有“古村落”5000个左右,古村落文化资源保护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如何对古村落建筑进行合理保护与开发,既保护和发展古村落文化资源,又尊重村民意愿,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发展,是我们急需探讨的问题。

一、贺州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

古村落建筑不仅包括建筑本身,还包括建筑所处环境的集合,也就是传统建筑环境的各个层面。建筑在拥有物质属性的同时,还包含了生成这种物质所依据的社会文化属性,把各种社会关系、规范纳入到建筑空间组织之中,因而古村落传统建筑呈现出持续的、稳定的发展脉络,是对历史文化、社会关系的延续,是文化传承的载体,也是社会、经济、文化、自然等因素影响的综合反映。

贺州市位于广西最东部,是湘、粤、桂三省区的交界地,辖八步区、平桂管理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境内文化古迹琳琅满目,自然风景秀丽多姿,人文景观独特迷人。贺州有黄姚古镇、临贺故城、富川古明城、客家围屋、桂岭四方营等古镇古村落。各村落里古建筑文化资源丰富,存有大量富于地方特色的古建筑,包括寺庙、祠堂、会馆、古井、古塔、古民居、石板街道等。比如,临贺故城内有寺、庙、祠、馆、观30多座,中原文化、百越文化、楚文化在这里交汇融合;富川县秀水村秀峰山下有石牌坊和状元楼;富川县福溪村鼎盛时期曾经有过24座古戏台、24座庙宇、24座石花广场和一座风雨桥,现在保存完好的还有风雨桥和古戏台、古庙宇各3座。

二、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的保护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果我们不加以重视,历史悠久的物质与非物质遗产,就会隐退人世,永远消失。

(一)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究竟保护什么,由谁保护,怎样保护

中国古村落保护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提出来了,但长期以来一直停留在专家、学者的奔走呼号上,相关政府部门并没有出台具体的保护、规划措施。而且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究竟保护什么,由谁保护,怎样保护,这些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二)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发展思路狭窄

一些基层干部思想文化意识弱化,存在“经济是硬指标,文化是软指标”的模糊观念,对村落文化建设在农村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往往“说起重要,做起次要,忙时不要”,没有把古村落建筑看成是文化传承的载体和对历史文化的延续,认为建筑就是建筑,和文化无密切关系,甚至还认为陈旧的建筑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不到任何的推动作用。有的古建筑被用于任意堆放柴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的古建筑只能立在现代新建筑夹缝中……

(三)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投入太少、基础薄弱、任务实施艰难

在我们所进行调查研究的古村落中,大多数只剩下年老的村民留守,青壮年村民几乎都长年外出打工。比如在贺州市沙田镇龙井村,我们看到的多数都是老人,为我们介绍龙井村文化资源的是一个年过八旬的老人,该村的支书和主任也差不多50岁了。少数留守村落的年轻人要么就是种植自己的几分土地,要么是靠养殖谋出路,对于古村落文化资源保护他们了解不多关心也不多。再加上各乡镇各村委迫于捉襟见肘的财力和抓经济的压力,对村落文化建设发展的投入十分有限,更别说用于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的专项资金了,因此,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任务实施艰难。

(四)有的建筑被破坏或翻新、保护不足,未发挥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相互促进作用

在我们考察的一些古村落当中,很多都没有把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相互融合的意识,而且很多古建筑、古民宅遭到破坏或者翻修一新,有的古村落在维修时缺乏保护意识,破坏了原来的历史风貌;大多数古建筑民宅的雕刻和壁画缺乏维护,有的已经脱落,有的已经模糊不清,有的颜色暗淡,有的常年被雨水浸湿,已经严重发霉,如贺州市贺街镇李氏大宗祠。出现这些情况的古建筑还是非常多的。

三、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对策研究

中华文化的根基在村落,西安、洛阳和北京等都是从村落发展起来的。近年来,无序开发和保护不力导致中国古村落有破坏加剧之势。因此,中国古村落的保护迫在眉睫。

贺州的古村落大多地域偏远、交通不便,唯有利用传统文化内涵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优势,努力寻求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路径,使得古村落建筑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保护古村落文化资源中,将古村落建筑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与传统文化继承相并举,与和谐文化发展相一致,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努力探索古村落建筑保护与开发新模式,探索古村落建筑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古村落建筑,而且还提升了新农村的文化品位。

(一)强化保护意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和文化建设

古村落的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古村落的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古建筑群,而且是保护古村落所承载的历史、文化内涵。因而保护古村落也不仅仅是古建筑学家、文物学家的研究范畴,也是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和文化、教育专家研究的范畴。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古建筑遗产保护,加强宣传,形成“保护古村落”、“保护古遗产”的共识,促进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保护和文化建设的发展。

(二)加强旅游业的管理,创新建筑文化旅游发展思路

加强贺州乡村旅游,特别是加强对乡土性、乡村文化的开发利用,较好地体现当地民居风格和乡土文化气息,不破坏古村落原有的风貌。抓住各种机遇,争取项目和政策支持,促进贺州道路交通建设和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的开发。在目前乡村道路尚未完全拓宽的条件下,搞一些徒步旅游、自行车旅游和休闲生态旅游,根据古村落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建筑风格,依山傍水建设休闲公园,或者搞一些有意义的庙会、集会、宗祠祭拜等活动,或者积极开发民俗文化、民族风情等旅游资源和高品位、高档次的旅游景点,同时积极保护和开发古建筑文化资源,把贺州一些比较有特色的古民居、古门楼、古城楼、古戏台、古宗祠、古庙、古井、古桥等古建筑资源开发成旅游景点,既可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扬具有创新意识的时代文化,又可提高古村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发展非物质文化,与建筑文化相融合,促进和谐文化建设

富川县福溪村总共有13 座古门楼,门楼面向福溪,建筑呈敞开式,立柱、抬梁、屋檐造型古色古香,每一座门楼都挂有进士、文魁、武官等功绩牌匾,门楼成了光宗耀祖的地方。据统计,福溪村历史上出了五位进士和35位有品秩官员,一块块官宦恩赐的牌匾仍熠熠生辉。而富川秀水村历代科举进士就占了33名,有3个在宋代被御封的“神童”,后来还出了一位状元,故以“状元村”名之。秀水村保存着中国规模庞大的明、清时期古民居建筑群,保留着上至皇帝下到知县赐封、贺赠的花式各异的匾额,是一个天然的中国文史教博物馆,散发着浓郁的人文气息。

因此,在搞好物质文化建设的同时,要把非物质文化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把建筑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相融合,以各种非物质文化促进建筑文化的发展。比如,唱大戏促进戏台的建设,表演促进舞台的建设,祭祀促进宗祠的建设,以科教文体促进村落古建筑文化的建设和发展;狠抓科教文体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以及一些民间民俗活动的开展,尤其是民间舞狮、舞龙、舞大刀、闹花灯等特色民俗活动;要经常性地开展活动,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由群众唱主角,广泛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除此之外,对于一些特定节日和特殊意义的活动要格外重视,比如具有贺州地方特色的“炸龙”、“脐橙节”、“盘王节”、“茶会”、“二月二”等,以此来进一步发展民族文化,发展非物质文化,与古村落建筑文化相融合,共同推动和谐文化建设。

(四)处理好古村落文化资源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当前“撤老村建新村”的新农村建设口号、现代快餐式文化对古村落文化资源和遗产形成全面围攻的趋势。在传统农耕文明下形成的古村落文化,经不起现代市场经济文明的冲击而很快土崩瓦解。要保护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必须处理好古村落文化资源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把古村落文化资源的保护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同时,不破坏原有的古村落风貌。古村落建筑文化资源给后人的启示远远超出了建筑领域本身,我们在欣赏它的同时,还需要去保护它、延续它,这对于我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切实保护好千百年来形成的物质、非物质遗产和文化传统,走出一条保护古村落、建设新农村的和谐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曹国新.文化古村落:一类重要而特殊的旅游资源[J].江西社会科学,2003,09.

古村落的历史文化意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广东省古村落;空心化;建设性破坏;保护利用;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2.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055X(2016)06-0105-09

doi:10.19366/ki.1009-055X.2016.06.018

古村落是由社会、文化、经济等社会生活系统的总和相互联系构成的稳定体系,多指建村于民国以前,村落本身保留有较多的历史遗存,而村落本身的选址和村落内的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未有大的变动,至今仍然能够为人们服务,具有独特的民俗民风和鲜明地方特色的物质载体。古村落所积淀的丰富历史信息和深厚文化底蕴,是中华文化的根脉所在。然而,快速城市化引发的时代前进与环境剧变,给大量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使之甚至面临消亡的境地。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地,古村落保护面临城市化所带来冲击更为严峻。加之新农村建设和三旧改造过程中因对村落传统文化的特殊价值认识不足而造成“建设性破坏”常有发生。因此,对古村落的价值挖掘和保护利用已刻不容缓。

一、国内外古村落保护情况

(一)国外古村落保护情况

国际上对古村落的保护日益重视,伴随着一系列的国际、宣言和决议等的相继出台,多个国际性的协会的陆续成立,许多国家和群体对乡村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增强。19世纪30年代,法国的《风景名胜地保护法》作为历史文化村镇最早的法律雏形,明确将村镇列入保护系列。19世纪60年代,欧洲建筑与遗产保护的专业领域开始关注居住功能建筑、乡土建筑、工业用地建筑、居住环境等方面的研究。到1964年,《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正式颁布,该《》的颁布延伸了文物古迹的保护范围,村镇和城市从此也被纳入保护领域。同时,制定多种保护措施,其保护工作涵盖物质、精神、文化和生态等多方面,并注重唤醒公民参与意识,形成政府推动、立法规范和社会参与三者的良性互动。[1]

(二)国内古村落保护概述

我国关于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起步相对较晚,直至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才出台我国最早对古村落保护的法律条文:“文物现存数量巨大且拥有深刻历史或革命教育意义的村落、街巷、城镇等,经直辖市政府或自治区或省查定核实,公布其为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文化村镇,同时呈报国务院备案”,并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并将其归入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出台《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各村)评价指指标体系(试行)》,有效地总结了历史文化村镇的各项特色因素的同时,规定了各项因素下分细类的详细评分标准,为古村镇的主体特色及特点评价提供了依据。2005年9月,《中国古村镇保护与发展、啧喧言》明确城市现代化与古村落保护关系,提出保证古村落永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完善的古村落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的古村落保护规划。2006年11月的第三届中国古村落保护国际研讨会暨“古村落保护与新农村建设高峰论坛”上,学者罗哲文首先提出了“新农村建设对古村落保护的矛盾与机遇”,指出古村落的保护应在“古”与“今”间寻找平衡点,同时,大会明确指出古村落的保护与传承是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2008年4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颁布,此条例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过程,保护规划、保护方法及保护的相关法规和相关政府及主要责任机构的法律责任等一系列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2]2012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四部联合发出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同年12月四部委联合公布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3],至2015年底国家已评选公布了三个批次的中国传统村落。从上述历史进程可见,我国对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虽较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但从文字记载到保护法律法规颁布、从村镇积极申报到监督机制的确立,保护体系的建立与推进速度较快,涵盖的方向与保护措施也正逐步丰满与完善。

(三)广东省古村落的相关研究

广东省古村落研究起步早,成果丰厚。各方学者对广东古村落的研究经历了从民居建筑到村落整体的研究历程。研究成果既有广东整体特色的宏观凝练(如《广东古村落》、《广东民居》、岭南古村落系列《走进古村落》粤西、粤东、粤北和珠三角4卷等),也有各民系、粤北古道沿线村落、地区村落与建筑特色等中观层次(如岭南民居系列《广府民居》、《潮汕民居》和《客家民居》3卷、《粤北传统村落形态及建筑文化特色》和《开平碉楼与村落》等),还有个案的深化挖掘(如《梅县三村》《桥溪―华南乡土建筑研究报告》《中国名村:广东前美村》《广东省古村落:松塘村》和《鲍家屯水碾房・兆祥黄公祠》等[4]),以及广东与周边地区的横向比较等(如《中国客家建筑文化》《传统村落的形式和意义:湖南汝城和广东肇庆的考察》《赣粤民居》《闽粤民居》等[5]),研究成果丰厚,在全国传统村落和民居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二、广东省古村落保护利用现状

从2003年起历时10余年,笔者对广东省21个地级市300多个典型古村落进行现场走访和田野调研。通过系统归纳,对比分析,近距离观察、参与和体验,加深了对广东古村落之生活、生产方式、传统建筑保存和利用情况等的认识和了解。

(一)广东古村落的形成和特色

广东省南临南海,是我国古代内陆地区与海外商贸的重要通道,作为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中国近代民族革命策源地,以及我国三大侨乡所在地,有着悠久深厚的历史文化,孕育出大量特色鲜明的广东古村落。五岭到南海多变的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以及岭南历史进程中迁徙移民、古道商贸和海洋贸易等带来的文化交融,形成广府、客家、潮汕和雷州四大民系,以及多个少数民族。[6]正是由于地理气候、民系民族、传统习俗和生计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外来文化影响等,广东古村落在村落选址与格局、建筑形制样式、外观风貌、以及建造材料与工艺等方面呈现多元丰富性,其空间形态特色在全国各省中个性独特。广东古村落作为传统农耕生活载体,是岭南文化的物化积淀和有力见证,是岭南文化的根,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保护意义。[7]

(二)广东古村落的保护现状

从广东已成功申报的各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名录数量,并结合部分地区古村落普查情况来看,目前广东仍保留大量具有很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从2003年至今已公布6批次“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总计共276处[8],其中,广东省有22处在我国各省份中位列第五。自2012年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4部部门联合开启评选工作,并陆续公布3批次“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共计2555处。广东省以126处的数量位居全国各省份第五名,如表1所示。上述比较数据可看出,广东省具有较高价值的古村落数量在各省中处于前五。

此外,广东省于2008、2009和2012年先后公布了三批“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合计56处;2014年9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公布了第一批“广东省传统村落”189处。2007年至2014年广东省文联、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先后公布了四批次164处“广东省古村落”(其中第一批27处,第二批37处,第三批53处,第四批47处)。[9]

笔者对广东省部分地区已开展了古村落普查和历史建筑普查,如2015年佛山古村落普查、2013-2014年从化文化遗产普查、2009-2010年韶关市域开展古村落普查等。其中,2015年佛山传统村落普查调研95处古村落,2013-2014年广州从化区文化遗产普查调研古村落50余处。韶关市域古村落普查调研古村落56处,近年来根据韶关各县提供新线索补充调研了古村落20余处。同时,从近年对梅州、潮汕和湛江地区调研来看,其古村落保存数量应多于上述地区。综合我省已公布的各类村落名录和全国总数的比例关系,以及已开展普查地区古村落保存情况,广东省21个地级市保存古村落数量预估应有1200处以上。

(三)广东古村落保护利用相关工作

广东省近年来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乡村建设。

1.广东省名镇名村建设

2011年6月,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粤府〔2011〕68号),决定从2011年起用两年时间打造一批名镇、广东省开展的一系列村庄建设活动对古村落保护与利用关系密切,对村落历史文化保护、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和环境整治等方面具有促进作用,带动了全省农村宜居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2.新农村建设

2006年4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粤发〔2006〕4号),提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3.宜居村庄建设

2009年7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提出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的目标、内容和具体措施等。2011年12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印发了《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建设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指引(试行)》(粤建村[2011]102号)指导城镇、村庄的宜居建设。从2011年至2014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选出了四批次共648个“广东省宜居示范村庄”。2015年7月,广东名村、示范村通过样板示范,带动全省农村宜居建设。截至2012年9月底,各地合计统筹各方面投入300多亿元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从村内的基础设施到村民的精神面貌都得到明显的改变。

4.美丽乡村建设

“十二五”期间,借鉴浙江省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的成功经验,落实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第一次提出的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广东全省各地以县为单位,纷纷开展以“规划布局科学、村容整洁、生产发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且宜居、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至2015年底全省包括部分古村落在内的农村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

5.新农村连片示范区建设

在广东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的积极组织和推动下,从2014年9月起,广东启动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以“点―线―片”的方式,通过科学规划将村落间进行连线、连片示范建设,截至2015年底,广东省共遴选产生60个示范片,其中包含粤东西北14个市(含惠州和肇庆)42个示范片、珠三角6市18个示范片。2015年9月9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在“珠三角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场会”上强调,珠三角地区和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力争到“十三五”,全省每个县(市、区)都建有一个具有岭南特色、田园风光和宜居宜业宜游的代表广东新农村建设水平的省级新农村示范片。

6.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2014年10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粤府办〔2014〕59号),力争到2020年全省实现农村住房安全、饮水干净、出行便捷、消防安全,建成一批村居美、田园美、生活美的宜居村庄。

7.开展村落和建筑保护名录评选认定工作

从2003年开始广东省住建厅积极组织各级政府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至2014年底共成功申报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2处,中国传统村落126处,2008年至2012年,广东省住建厅组织评选先后公布了三批次的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共56处,2014年9月评选公布首批广东省传统村落186处。2014年10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4〕54号),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国土资源厅、文化厅部署全省开展全省历史建筑普查,建立保护名录。2015年4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厅公布《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认定办法》(粤建规函〔2015〕676号)。

8.古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008年国务院正式颁布第524号条例,即《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将古村落列入遗产保护范畴。我省也将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纳入了国家遗产保护的法律框架之下,使古村落申报与保护管理工作全面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9.古村落调研和保护利用工作

广东开展古村落普查校军,如韶关市于2009年开展《韶关市域古村落普查研究》和《韶关传统民居风貌研究》工作。当前,不少地方政府正积极行动,通过选取重点村落开展保护与活化利用实践,探讨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发展模式,如2015年佛山日报社开展传统村落普查。佛山市政府在其基础上,选取30处古村落开展古村的活化利用工作。体现了政府和新闻媒体对古村落保护的重视和积极参与,大力推动了基于自身文化特色和现实条件的古村落多样化保护发展工作。

三、广东古村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调研看,尽管广东省通过上述新农村建设、宜居村庄建设、名镇名村建设、美丽乡村和新农村连片示范区建设等系列村庄建设工作,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因城市化压力所引起的空心化、因保护意识淡薄和保护知识缺乏所导致建设性破坏、保护资金不足、社会参与不足和因过度商业化而损害古村落历史真实性等诸多问题与困难,加之广东历史文化的多样性,地区区位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周边发展资源的差异,也使得古村落保护和发展利用出现不平衡,针对性不强。

(一)空心化现象及原因

佛山市传统建筑使用率如图1所示。

根据2015年对佛山市95个传统村落的调查,传统建筑使用率为20%~40%的村落有36个占37.8%,40%~60%的有27个占28.4%,60%~80%的有13个仅占13.7%,可见,佛山市传统村落空心化问题严重。经济发达的佛山地区如此,经济相对落后的粤东西北地区,因年轻人外出,传统村落的空心化程度更为严峻,留守的多为老人小孩,甚至不少村落仅剩几个留守老人。村中杂草丛生,沟渠淤塞,环境恶化,大量传统建筑因人去楼空日趋破败坍塌。如曲江区苏拱村、南雄市鱼鲜村、雷州关新村、潮州龙湖寨等。究其因,造成村落空心化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教育卫生、交通出行、就业发展等问题,村中青壮年大都外出打工,并逐渐移居城市;二是传统村落及民居不能满足当代生活需求,通风采光、小车到户等难以满足,村民拆旧建新,古村逐渐空置;三是新村另选它址,村民集体外迁,古村整体被遗弃。

(二)建设性破坏多有发生

佛山市村落自然环境保存现状如图2所示。

文化生态环境涉及古村落选址建设,主要指与传统生活紧密相关的街巷、山水、田林等,是古村落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调研的许多古村落中,往往忽视对这些关键要素的保护。从2015年对佛山市传统村落的普查数据显示,传统村落自然环境状况以“好和一般”为主,共73个占调研村落总数的76.84%。自然环境保存很好的村落仅7个占调研村落总数的7.37%。自然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河涌被覆盖修路,池塘被填埋,水体环境污染,绿化植被遭铲除,以及村落周边农田或山体被开发破坏等。

而在传统建筑与周边环境原貌保存完好度评价中,佛山传统村落整体状况以一般为主,好为辅,分别有48个和25个,占调研村落的50.5%和26.3%。有禅城区石湾镇黎涌村等21个传统村落的建筑与周边环境原貌保存状况较差,占总数的22.1%。从各区保存情况看,三水区和南海区的村落传统建筑与周边环境保存相对较好,顺德区居中,禅城区和高明区保存状况较差。具体如图3所示。

结合全省古村落的调研情况,广东省古村落建设性破坏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一是破坏整体格局的建设,新建房屋在选址、尺度、外观样式等方面缺乏控制指引,对村落重要历史空间节点和传统风貌造成建设性破坏,影响村落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韶关市翁源县的一心村拆旧建新,破坏了原有的文房四宝格局。二是对周边生态环境和景观视线通廊的破坏,如河道管理隶属于水利部门,当地村镇干部无权干预,导致肆意开挖山体和河沙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如韶关市始兴县赖屋村等。三是在日常维修中的“保护性破坏”,因缺乏技术指导,片面追求新形式和新材料,维修过程造成历史风貌的破坏和历史信息的丢失。四是认识不足和一户一宅政策限制,导致拆旧建新,新建房屋往往“贪大求洋”,在体量、外观样式、材质、肌理和色彩等方面与村镇传统风貌不相协调,造成“渐进式破坏”。[11]

(三)建设性破坏的原因

一是认识不足。基层管理人员和村民保护观念较淡薄,保护知识缺乏,往往“求新求洋”,漠视自身的传统建筑。在调研的古村落中,基层管理人员和村民对村落中保护对象、价值及方法不清楚,如有的村落任由老祠堂颓败废弃而重修新祠堂;部分村民甚至觉得老房子标志着贫穷落后,直接将其拆除重建华丽的小洋楼,或对原有外墙重新粉刷、贴面砖等;甚至,村中的石鼓、石碑、柱础、功名石、旗杆夹等文化符号构件也随意丢弃或用于铺设地面、猪栏等。

二是研究不够。对古村落特色研究和价值挖掘不够,对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不充分,导致在规划和建设中缺乏有效的保护控制与指引。广东古村落形式多样,文化内涵丰富多彩,各具特色,可以说每一处古村落就是一座特色文化宝库。[10]在调研的村落中,许多政府部门对当地古村落的相关研究资料基本空白,缺乏研究。

三是模式单一。村落规划和建设贪快求新,盲目采用棋盘网格得简单粗放规划,或盲目照搬外来模式,造成地方文化特色丧失。[12]在调研的古村落中,大部分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或当地政府部门的保护意向几乎全靠旅游开发,不管村落所处区位的经济、交通和周边资源如何不足,均定位为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依靠旅游增加村民收入,改善村落居住条件等。有的古村落甚至另选址建新村,将村民全部迁出,投入上亿资金尝试将旧村整体进行“博物馆式”旅游开发,如佛山大旗头村,这不仅违背了村落历史文化保护的真实性原则,还大大增加传统建筑维护修缮成本,一旦资金链断裂,古村将面临整体被废弃的风险。

(四)政策管理和宣传教育问题

1.保护资金单一,激励机制缺失

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缺乏激励机制来提高民众的参与意识和保护意识。当前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主要依靠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保护资金来源单一,导致保护资金普遍不足,不少地区遗产保护因资金不足而被搁置,甚至成为当地政府的财政负担。如潮州市潮安区龙湖古寨,在2005年左右就开始进行全面保护和旅游开发建设,但一直主要依靠省市政府拨款,社会资金投入较少,保护资金缺口巨大,造成传统建筑的修缮速度跟不上自然老化速度,直接影响古寨整体风貌的保护,也影响旅游开发,旅游收入不足又影响保护资金投入,使古寨保护发展恶性循环。究其因与当地管理部门缺乏机制创新不无关系。为此,需要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村民和社会外部资金投入古寨的保护和修缮。

2.重评选轻保护,规划实施力弱

部分地方政府和乡镇存在重评选荣誉、轻后续保护,将成功申报各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作为政绩和名片,并希望以此从旅游发展中获取的经济效益。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沦为申报评选的工具,一旦申报成功后,面对现实利益的诱惑或困难,往往对村落后续保护实施的组织、监管跟进不够,甚至对规划内容置之不理,随意开发建设。另外,根据对韶关和佛山的传统建筑普查和此次全省古村落的调研,在广东省目前已列入各类保护名录的古村落中,已编制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约占1/3,大部分村落由于资金缺乏或保护意识不足而未编制相关规划,使古村落的保护和管理缺乏依据和指导。

3.宣传教育不足,土地政策限制大

当前,对村史的挖掘和村民自身文化认同的教育还不够,对相关保护法律法规和成功案例的宣传还不广泛深入,直接导致民众缺乏相应的保护意识。加上现行一户一宅的土地政策缺乏基于地方实际的灵活调整机制,客观上与村民改善居住生活条件的要求存在矛盾冲突,致使古村中有建房需求的村民不得不拆旧建新,对古村历史风貌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13]

4.公众参与不足,保护方法单一

因地方民众和社会组织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不足,使得住民的真实需求和发展愿望在决策过程中考虑不充分,从而影响到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加之资金投入不足,保护利用方法单一,多为旅游盈利开发模式,保护手段模式化、套路化现象突出。

四、广东古村落保护的对策与措施

(一)摸清家底,评估建档

1.开展传统村落普查

近十年来,通过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和“广东古村落”等的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初步建立起广东省传统村落的名录。但现状名录较为集中分布在广东各民系或地区文化的核心区域,各文化区之间的传播交融地带入选村落较少,甚至空白。建议广东各地区,特别是现状名录缺少地区,应加强开展传统村落普查调研,不断增补完善广东省、市、县各级传统村落名录,不仅对广东村落文化保存的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从整体上掌握广东传统村落的家底,为政策制定和保护利用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2.构建分类评估体系

古村落量大面广,其价值、特色和完好度等各不相同,应针对性的进行评估而避免全面开花,应做到轻重缓急、近远结合,抓住重点引领整体。可根据广东传统村落在历史久远度、村镇规模、区位条件、经济条件、格局特色和保存情况等建立村落价值评估、历史文化资源利用评估体系和预警机制,以便有效及时地对广东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提出分类分级多层次的保护发展建议与指引。构建分类评估系统便于明晰古村落特色价值,同时还可针对各类村落制定不同的适宜保护发展措施或保障体系。

3.完善建档管理制度

根据传统村落特色价值,开展各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工作,及时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村落纳入法律保护,并有利于争取国家和省市各级行政部门的保护发展专项资金。广东省可根据不同民系、民族和地域环境特点、经济水平等,对古村落及其特色建筑和要素进行建档管理,编制保护发展指引,协调保护发展规划与各类村庄规划的关系,使保护发展具有实操性,突出规划编制的文化特色和地方适应性,做到保护规划“一村一策”。

(二)保护为本,利用为擎

1.确立综合全面保护战略

从物质与非物质两个角度划分古村落的元素构成,并将两者有机结合开展保护利用。为此,古村落生态、形态、情态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整体进行一体化的综合性控制保护,结合社会经济角度,科学分析古村落的保护延续与未来发展的定位[14],使古村落保护从建筑和布局上,到民俗、民风和民生的结合上得到全面的、“活态”的保护。

2.保护为主的开发利用

从保护与开发两个角度看待古村落保护,以保护为主导,抢救挖掘历史文化遗产,将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有机结合。充分分析各个古村落的资源特性,复兴传统产业,适度发展带有特色的旅游和文化项目,达到“保护―整治―开发利用”良性循环。

3.重点保护与民生改善

从村落保护与民生改善两个方向着手古村落保护,要高度重视村民的权益,注重古村落的“人居”特性,着眼于实现村民生活形态的延续和地方活力的提升。同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梳理村落水网、优化生活环境,充分尊重村民的公共利益和目标[15],让村民在保护开发中真正得到实惠,提升保护的自觉性和自豪感,使古村落的保护利用成为深入民心的事业。

(三)科学规划,协调发展

1.分类保护与积极改善

由于古村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功能不同,建设强度不同,村落中古建筑的保存现状也有很大差异,因此在保护中应针对不同的区域和对象,采取不同的措施,即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层级概念。用“底线限定”代替“严格限定”,针对不同层级的特性采取不同的对策。一方面使古村落的历史遗产得到保护,另一方面修正以往不当的建设行为,传承古村特色。

2.构建体系与分区保护

坚持保护古村落的整体环境和综合景观环境,构建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第一层次为核心保护区,主要指需要严格保护的历史空间环境(如古村落中最有价值的历史建筑、河流水系、街巷驳岸等);第二层次为建设控制区,可以在对其体量、高度、色彩和形式等进行控制的前提下进行适量建设,但需处理好新建筑与历史建筑的协调关系;第三层次为环境协调区,主要是新村建设应加强与旧村互动,达到新旧和谐,延续良好生态环境和风貌景观。

3.分级分类保护利用

古村落的历史文化意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古村落;旅游环境评价;权值因子判断表法;模糊综合评判法;碛口

An Evaluation of Tourism Environment and Case Studies of Ancient Village Tourism Destinations:

A Case Study of Qikou Ancient Village

SHAO Xiuying1,LI jing2

(1 Collage of Urban and Tourism,Taiyuan Normal University,Taiyuan 030012,China;

2 Beijing Forest University,Beijing 100083,China)

Abstract:Ancient villages are original ecological tourist attractions which can be distinguished by conserving the intact villages and characterized by the ethnical cultures generated from the original local people's production and life conditions. Such attractions,together with their internalized features,distinct themselves peculiar tourist environment. Taking Qi Kou ancient town in Shan xi province as an example,this thesis discussed the establishment of evaluation standards and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pproach for this kind of attractions and suggested some method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sult of tourism environment evaluation.

Key words:ancient village;tourism environment evaluation;weight factor judgment table method;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Qi Kou village

狭义的旅游环境是由与旅游活动相关的旅游吸引物及其赋存背景(自然和社会文化因子)相互作用而构成的综合系统。它是一个旅游地区别于其他旅游地的个性的突现,是旅游地得以生存发展的基础。

古村落旅游地是以保存完整的村落为显性吸引物,以原住民的生产生活状态形成的民俗文化为支撑,并与自然景观和谐依存而构成的原生态旅游地。与其它旅游地相比,古村落历史遗存具有稀缺性和独占性,其赋存环境具有地方性和脆弱性,在一定意义上,后者也是古村落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古村落历史遗存赋存环境要素是古村落旅游地环境评价的重要内容。

一、古村落旅游地旅游环境构成要素及其特征

古村落是具有一定历史的人类聚居空间。作为当代倍受关注的新型旅游目的地,古村落旅游环境具有丰富的内涵。从古村落构景要素而言,古村落应有一定历史和规模、保存完好的历史遗存、特殊的赋存环境(背景),建筑要具有美学、艺术和科学价值,并有原居民的原生态生产生活方式,因而是“生活着的村落”。从古村落旅游地吸引功能讲,其旅游环境是由独特的景观意象、建筑和民俗文化等要素构成的。从旅游环境要素基本特质讲,构成要素可分为显性要素(历史遗存的物质景观、原住民的生活状态及其古村落的自然环境)与隐性要素(历史文化、民俗等非物质文化),它们相互依存,共同构成旅游目的地的吸引物。

1.以古建为代表的历史遗存,是古村落最直观的显性吸引物

古村落特有的民居、道桥、牌楼、商埠、宗祠等乡土建筑及其村落布局规制,具有“适应自然,为我所用”或“改造自然,加以补偿”的生态意义,同时也显示了一定历史时期人类在适应和改造自然环境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生产方式、建筑水平和社会风尚,是古村落旅游地最生命力的吸引物。

Tourism Science旅游科学古村落旅游地旅游环境评价及案例研究2.社区居民及其生活是“生活着的村落”的核心,是古村落与其它古迹旅游目的地最大的区别

国际遗产协会副主席西村幸夫考察碛口后指出:碛口的世界性价值表现为:今天的古村落依旧有人如过去一样生活。因而社区居民及其传统的生产生活既是古村落的生命力所在,也是古村落的吸引力所在。原住民的生活方式和状态是古村落旅游吸引力的重要组成,是古村落旅游地地方文化艺术活动的载体,离开了居民的古村落将会成为一个“缺乏生气的主题公园”,此外,原住民还担负着民居的保护与修缮工作。所以,古村落居民及其对旅游的态度在旅游环境评价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古村落是一个地域自然与文化环境,精神与物质文化相协调的整体文化单元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古村落就是一个地方自然地理环境和特定地域历史、文化融合塑造的景观意象,每一个古村落都对地方意象有着极强的表达力。古村落丰富多彩的建筑是“天人合一”风水建筑理念的产物,当地居民的服饰、农具、家具、民间工艺等有形文化,以及世代相传的神话、民俗、民歌、民间舞蹈、口头传说、信仰等非物质形态文化,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产物。所以,古村落的吸引力不仅体现在某一处民居、古建或是某一首民歌、某一段方言上,更重要的是由山水、建筑、耕读、宗教等要素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的有别于客源地的一种文化意境,是一个由人类生活和自然环境完美结合的整体。

4.古村落的魅力在于原生态文化的延续

古村落是历史遗存,但不是遗址,是我国农村乡土文化的活文物。这一特性也决定了其旅游资源及其赋存环境的脆弱性,无论是民居、祠堂、寺庙等人文景观资源,还是山水草木等自然环境,任一要素一旦遭受破坏,就会破坏古村落文化的完整性。特别是特有的地方性文学、艺术和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在旅游发展的过程中极易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造成地方文化的变形乃至消逝,从而可能使旅游地逐渐失去吸引力。所以,以保护为前提的开发对古村落旅游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古村落旅游地旅游环境评价

1.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古村落旅游环境构成要素是旅游环境评价指标选择的重要依据。由于古村落旅游地构成要素的特殊性,本着科学、实用的原则,本文采用二级指标体系评价。与一般旅游地环境评价相比,一级指标增加了“旅游吸引物及其赋存条件”内容;二级指标除了一般旅游地环境评价必不可少的自然环境、空气、水体质量、交通、食宿等指标以外,着重突出了三类指标:一是原生态性的要素,如自然环境原生态保持度,原住民生活状态保持度;二是反映自然与文化、显性与隐形相结合的整体性、综合性要素,如资源的融合度与整体性,地方意象的表达力;三是反映文化延续性的要素,如历史延续性,地方文化承载力,社区居民旅游参与度与好客度等,力求反映古村落旅游地的特殊性(见表1)。

2.评价方法

古村落旅游地旅游环境是一个涉及因素较多的动态系统,各要素对旅游地的影响程度需从不同角度进行综合评价,针对其复杂性和多层次的特点,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其进行综合评价[6,7]。

(2)确定权重集

权重反映了某一指标在整体评价中的相对重要程度,本文采用特尔菲法(专家调查法)和权值因子判断表方法来调查和确定各指标因子权重。具体步骤如下:

组建评判专家组共22人,高校学者专家16人,其中历史专业3人、地理专业3人、美术专业1人、旅游规划方向5人、民俗文化方向4人,此外旅游局和从事古村落管理的行政人员6人。

制定评价指标权值因子判断表(如表2所示)。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共制定出5个权值因子判断表。

请专家填写权值因子判断表。将每行因子与每列因子相互对比,判断标准采用4分制,非常重要的指标为4分,比较重要为3分,同样重要为2分,不太重要为1分,很不重要为0分。

统计专家所填写的权值因子判断表。

①计算每一行评价指标得分值

三、碛口旅游地实证研究

1.碛口旅游地概况

碛口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临县西南端,西临黄河,与陕西省吴堡县隔河相望。距省会太原市230km、临县县城48km。该旅游地由碛口古镇、西湾村、李家山村、黄河画廊和黄河第二大碛――大同碛等景点构成,是黄土高原乡土建筑艺术和原生态文化的缩影,也是人与自然和谐依存的典范。1999年被山西省政府命名为“山西省风景名胜区”;2003年西湾村被国家建设部、文物局确定为首批“全国历史文化名村”,同年,被定为“山西省地质公园”;2005年进入世界文化遗产基金会公布的“2006年世界百大濒危文化遗址守护名单”[8]。

2.碛口旅游环境调查评价

在景区选择碛口古镇、西湾村、李家山村、大同碛4个景点采取游客问卷调查方法,与社区居民和地方旅游工作人员采取深度访谈法和焦点小组讨论法,从不同利益群体的角度对旅游环境进行客观实际的调查。共发放问卷230份,收回有效问卷217份。

运用上述评价方法与步骤,经过对调查结果的整理和分析,得到指标U1、U2、U3、U4模糊评价矩阵:

4.评价结果分析

依据最大隶属度原则,碛口旅游地旅游环境的综合评价为“较好”;其中,资源赋存状况的评价为“好”;自然生态状况评价为“较好”;设施状况评价为“较差”;社会环境评价为“较好”。具体表现在:

(1)资源独占性强,开发价值高。其中,李家山窑洞民居和黄河沿岸山水景观是黄土文化的精彩展示;西湾民居较完整的展现了明清期黄土高原的民居建筑形式和村落布局形式,既具地方特色,也有较强的历史承载性;碛口古镇是黄河文化和晋商文化的缩影,景区自然、人文景观与其所依附的环境之间有着较好的融合,体现出了古村落“天人合一”的景观意象。开发体验度假旅游、专业特色旅游市场潜力巨大。

(2)自然环境的原生态保持较好,具有一定吸引力。尤其是黄河中游碛口段水量丰沛,水流缓慢,水体的自净力较高,适合开发水体娱乐活动。但区内植被覆盖率低,居民环境意识不强,对景区环境承载力有一定影响。

(3)目前各项旅游设施基本处于待开发状态,是该旅游地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尤其是基于其原生态旅游地的特殊性,要求旅游设施与景区原生态文化相协调,因而科学规划指导下,建设旅游设施对古村落旅游地意义重大。

(4)社会环境方面,评价“较好”主要体现在旅游区位优良以及政府和居民对旅游的态度方面。但目前地区经济社会水平较低;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人才短缺,开发管理水平落后,以及居民参与旅游的方式简单,导致旅游开发仍处于初级水平。

5.古镇开发管理建议

基于以上对碛口旅游地旅游环境的评价,提出以下建议:

(1)目标市场定位以体验旅游、专项旅游为主。碛口古镇是典型的古村落旅游地,旅游资源及其赋存环境具有良好的原生性,考虑旅游设施现状、原生态环境特点以及文化保护需要,不适合开展大规模的大众观光旅游。旅游目标市场应定位以体验和修学、科考、摄影等专业旅游为主。

(2)旅游开发坚持保护为先,显性景观与隐性文化并重。以晋商文化、黄河文化为主线,使旅游项目、旅游设施、旅游服务都能充分体现古镇独特的景观意象和文脉。重视文化的挖掘和保护,设立自然资源和文化保护机构。

(3)强化旅游管理标准,优化旅游环境。严格执行旅游地环境容量标准,重视旅游人力资源管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实现科学规范发展。

(4)管理上与国际古村落旅游管理接轨,理顺各种关系。正确处理好旅游开发中开发商与社区居民利益分配的问题,提高居民参与旅游的积极性,实现景区、社区、游客三者共赢。[HJ0]

参考文献:

[1] 杨光,等. 旅游开发中的原生态艺术文化产品[N].中国旅游报,2006-3-27.

[2] 朱晓明. 试论古村落的评价标准[J]. 古建园林技术,2001(4):53-55.

[3] 吴冰,等. 古村落旅游资源评价与保护研究――以陕西省韩城市党家村为例[J].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1):121-124.

[4] 吴文智. 旅游地的保护和规划研究[J]. 旅游学刊,2002 (6):

[5] 李德明,等. 古村落西递旅游环境质量评估研究[J]. 黄山学院学报,2005(5):47-50.

[6] 徐建华. 现代地理学中的数学方法[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194-199.

[7] 李享. 旅游调查研究的方法与实践[M]. 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5.

古村落的历史文化意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石屏郑营古村落;旅游开发;可行性分析

一、郑营村概况

郑营村位于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宝秀镇东南部,地处宝秀坝区;北边隔赤瑞湖与宝秀镇相望,南边紧靠郑家山麓,西边近邻张向寨、吴营,可眺望秀山,东边连接张本寨;距县城10余公里。国土面积4.44平方公里,耕地2080亩,总人口2976人,居住着汉、彝、傣、哈等民族。

郑营村是一个有着600余年悠久历史的古老村落,历史悠久,民风古朴,旅游资源丰富。民居房屋以土木结构的四合院为主,均由对称式严密单体结构组合而成,方位皆座南朝北。其历史文化主要通过民居建筑、宗祠、道观、学校及地理环境等自然景观反映,村内的宗祠、楼阁、学校和典型民居建筑,集宝塔古刹的巍峨壮观、宫殿寺庙的气宇轩昂、楼阁亭台的玲珑别致与古典园林的幽静淡雅。身入其境,使人感受到儒家文化浓厚的熏陶氛围、道德规范礼仪的严格约束和宗法制度的等级森严。1999年1月19日,石屏县郑营村被云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成为赤瑞湖畔的一颗璀璨的明珠。

二、郑营村的旅游开发现状

有着600余年历史的郑营村,至今还保存着完整的军营式古村落整体格局,有着明清滇南乡村特色风貌与传统社会人文环境的原生态特点,被称为“云南第一村”,是部级历史文化名村,也是世界极为罕见的、未经触动的珍贵遗产。

从21世纪开始,有关部门对郑营村进行开发,开发的基本现状如下:

一是开发处于起步阶段。由于郑营古村落开发仅是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把居民进行搬迁,然后把古村落开辟为景点进行售票。这种开发尚处于最原始的起步阶段。

二是村民对郑营古村落旅游资源开发意识淡薄。由于缺乏对自身旅游资源的清晰认识,大部分村民尚未意识到郑营古村落开发将会带来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甚至于简单地认为旅游开发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没有太多关系。

三是开发目前还缺乏科学的规划和开发商的投资。如何把郑营这座六百多年古村落的旅游资源科学地开发出来,实在是石屏县政府面临的重要难题。既要做到对历史文化遗产最大限度的保护,又要使旅游资源全方位得以开发,还要有充足的资金和配套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四是开发缺乏村民的参与。当前郑营古村落的开发仅仅是政府的事情,开发商还未介入,村民更没有参与其中。郑营村大部分的青壮年男女除了农忙都在外打工。也就是说,郑营古村落开发至今对于广大村民并无实质性的意义。

三、郑营古村落旅游资源开发可行性分析

(一)独特的旅游资源

1.文化超强生命力的魅力

郑营古村落历经600余年而能够得以完整的保存下来,与同时代那些早已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古村相比,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而这一奇迹也足以吸引人们前来一探究竟,寻找答案。不但如此,郑营也是一座云南汉文化发展的缩影图,更是云南三大汉文化卷之一的石屏—建水文化圈的一块基石。它饱含着郑营人的勤劳和智慧及历尽沧桑的精神文化财富。这一切造就了郑营古村落在现代文明中独特的魅力。这种与现代文明形成强烈反差的独特吸引力对生活在现代繁华都市里的人们更具有深刻的思考意义。

2.历史文化名村的魅力

郑营是云南省公布第一个历史文化名村,也是第四批部级历史文化名村。中国的村落不计其数,可国家公布的历史文化名村并不多,在云南更是屈指可数。这就是吸引游客前来观光游览的金字招牌。600多年的文化积淀,造就了一个有着珍贵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精神文化遗产的郑营。陈氏宗祠、陈氏民居、郑氏宗祠、司马第、秀山寺、长春玉皇阁、张一甲、张汉、陈均等这些郑营的独特的文化财富彰显着“云南第一村”的魅力。

(二)旅游开发处于初级阶段,开发潜力无可估量

当前郑营古村落的开发只是对古民居经过简单处理后就直接开门迎客,既没有对整个古村落旅游资源价值进行科学专业性的评估,又没有制定标准的古村落旅游资源开发规划方案,更没有开发商与村民们的参与,因而旅游开发尚处于自发的原始简单卖门票阶段。所以郑营古村落旅游开发潜力巨大,郑营古村落在未来的云南旅游发展中还有着不可估量的前景。

(三)中国文化旅游热方兴未艾

2011年国家旅游局确定的旅游主题是“中华文化游”,这就意味着文化旅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是国家旅游的火热卖点。对于郑营古村落开发而言,这将是很好的机遇。2010年中国旅游业的强势反弹,已经预示着世界经济危机后中国新一轮的旅游开发热已经到来。世界旅游组织对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中国旅游发展的看好,更加对中国旅游开发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这种外部环境对郑营旅游开发十分有利的情况下,郑营更应该大力进行旅游资源开发。

(四)新农村建设的强势东风

自从2005年10月国家实施新农村建设以来,全国各地的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地展开,至今已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果。郑营的新农村建设如今也是成就显著。2006年,郑营被州委、州政府评为州级文明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完成323国道至郑营村3.1公里硬化路面工程,完成郑营西寨门至大田坝心水泥路面硬化工程,已修复张本寨至郑营的石板路。安全饮水工程已基本实现家家户户安装自来水的目标。截至2010年底,电视、电话已基本普及到户。由于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技术的推广,郑营村生态环境也相应有所改善。新农村建设这股强劲的东风,显然已经为郑营古村落旅游资源开发创造了又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

(五)软环境优越

郑营村600多年的儒家文化的潜移默化造就了郑营村温柔敦厚的古朴民风。笔者第一次和朋友到郑营,当时天色已晚却没有住宿的地方,又不知道宝秀镇的具置。后来多亏一家农家乐李大叔的帮助,他用矿灯把我和朋友送了好几里地,直到确定我们可以顺利到达宝秀镇才回。当时我和朋友对这位非亲非故的李大叔甚是感动,为郑营民风之淳朴赞叹不已。郑营淳朴的民风,正是开发旅游业最可宝贵的软环境实力。而这种软环境对游客的吸引力甚至超出了旅游资源本身的吸引力。(备注: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参考石屏县旅游局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

[1]田里.旅游学概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

[2]杨桂华.旅游资源学[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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