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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动物的好处

保护动物的好处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1篇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目前,我县有经县政府发文公布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591处,其中部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保单位6处,市级文保单位7处,县级文保单位6处,已申报国保待批2处,省保待批17处。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古墓葬、古建筑、古遗址、石刻及摩崖造像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千余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近年来,我县馆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著增加,县文管所藏品总量达到1400余件,其中三级以上文物400余件,藏品种类主要为字画、陶器、瓷器、铜器、铁器,还有部分石器、银器、木器、工艺品等等,为我县即将建成的博物馆提供展陈内容,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古遗址、古墓葬,只要一得到信息就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积极配合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

多年来,我县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对塔梁子崖墓群、柑桔梁子崖墓群等部级、省级文保单位进行了排危、抢救性维护工程,全面修缮了文庙、彤华宫,并且通过灾后重建中央资金的支持,对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进行了抢险加固维修。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加强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善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负责制,还安装了红外报警设施,做到24小时有人守护,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馆藏文物的安全。

二、求真务实,努力搞好我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文物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坚持在每年的“国际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日”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挂图和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的咨询。并利用下乡调查或从事文物保护相关业务活动的机会,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的政策法规。为了使宣传工作经常化,文管所于今年的文化遗产日在彤华宫建立了文物保护宣传站,宣传站将常年对公众开放,发放宣传资料。

2、努力做好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保护管理工作

多年来,县文管所职工坚持每年下乡数十次,不定期的对分布在全县不同乡镇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保护工作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文物保护单位倾注了大量心血,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也多次与文管所职工一起对玄武观、镇江寺、仓山禹王宫、帝主庙、城隍庙等古建筑的保护管理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建立了北塔、天平梁子崖墓群、柑桔梁子崖墓群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文字、图纸、照片、行政文件、论文等资料在内的规范、完整的记录档案上报省文物局,完善了部分文保单位保护标志碑、保护范围界桩的制作安装工作。

3、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活动

近年来,面对日益严峻的文物安全形势,我们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文物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配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派出所、乡派出所、刑警中队、派出所等查处盗掘古墓葬、文物诈骗等文物犯罪活动,对追缴器物进行鉴定,为公安机关定案提供法律依据。今年3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抓获6名盗掘、倒卖古墓葬出土器物的犯罪嫌疑人,缴获出土器物2件,文管所所长与刑警大队同志将收缴器物送省文物局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其中的摇钱树被鉴定为二级文物,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6月,同志被市文物主管部门推荐为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4、保护先行,配合基本建设积极开展文物调查及考古发掘工作

近年来,县文管所配合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成南高速段所涉施工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段进行了考古调查、勘探,对施工中发现的古墓葬进行清理。配合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人民桥至继光大桥引道工程所涉地段进行了考古调查、勘探,对该引道工程所涉范围内的栖妙山崖墓群已出露的4座崖墓进行了清理发掘。此外,对成都新机场候选地镇、军用机场候选地乡、日处理200吨垃圾场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镇以及防洪石堤、城墙修建、中金快速通道建设和中石化石油钻探选点等向相关部门提供所涉区域内的文物分布情况,并就文物的保护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其在规划方案时尽可能避开文物点,确保文物安全。

5、努力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

塔梁子崖墓群和北塔被省政府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湾寺石刻、五角寺、黄氏祖茔墓群被市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塔梁子崖墓群成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填补了我县无部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空白。南塔、大旺寺摩崖造像、禹王宫-帝主庙又成功申报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南塔、北塔已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庙等17处不可移动文物已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文物灾后重建项目全面竣工

我县文物灾后重建项目原为六个,包括:部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塔梁子崖墓群、南塔、北塔、禹王宫-帝主庙灾后维修,以及县文管所、纪念馆的恢复。为了有效地并最大限度的利用好灾后重建资金,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计划(中期调整本)》的通知精神和县发改局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安排及各级文保单位受损的实际情况,在重建资金总额5300万元不变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了适当调整,增加了部分重要的市、县级文保单位的抢救维修项目,调整后的六个项目分为12个小项,其中塔梁子崖墓群300万元,北塔850万元,南塔102万元,禹王宫-帝主庙1108万元,观755万元,寺750万元(后县财政增投245万元),纪念馆560万元,城隍庙490万元,寿宁寺186万元,村塔96万元,文管所78万元,彤华宫25万元。

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我局高度重视,把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文管所现场代表一起,多次到各维修项目现场办公,就工程质量、文物安全、施工进度等相关问题,对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遵循文物保护的客观规律,“进度服从质量”,充分依靠专家和专业技术队伍的力量,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所有重建项目已在今年5月前全部顺利竣工。年5月,国家文物局在成都召开的“全国文物系统5.12汶川地震灾后抢救保护工作总结大会”,同志被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成绩显著

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自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实地调查和数据录入工作,顺利通过省三普办实地阶段验收及国家文物局三普办的数据审核。通过两年的艰辛野外实地调查,成果丰硕,全县共调查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000余处,登录591处,年3月,县人民政府以江府发【】21号文件对这591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公布。目前,《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已编印完成,《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在进一步完善并上报县三普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制。在历时五年的普查工作中,我县的普查登录数据和不可移动文物名录质量均受到省、市三普专家的一致好评,文管所王启同同志被省、市三普办授予三普田野调查阶段先进个人称号,吴梅同志被省人社厅、省文化厅、省文物局授予省三普先进个人称号。

五、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下,在文物保护工作者的艰苦努力下,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我们不能不看到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约了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一是人员不足。目前县文管所有编制6个,实有职工6人,其中58岁以上的有2人,其余最年轻的也已42岁。6名职工除负责全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外,还要负责文庙、玄武观、彤华宫等文保单位的日常维护工作,在灾后重建各文物项目修复并对外开放后,工作量大增,人员就更显得非常紧张。同时,队伍结构不尽合理,至今还没有一个考古专业的大学生,没有从事文物修补的专业人员。因此,增加编制,引进陈列设计、考古发掘、古建筑保护维修、文物鉴定与修复等专业技术人才,已成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二是经费短缺。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各地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应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我县财政从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列入了1万元文物保护经费。但由于我县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众多,每年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的燃油费都要上万元,而县财政除了这1万元文物保护经费外,只能保证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经费,文管所自身又无造血功能,目前连水电费和门卫工资都无处开支,更不要说对古建筑进行修缮和对文物进行征集、修复了。此外,文博单位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的特殊津贴政策在我县一直未能落实。

三是车辆破烂。为做好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县政府为文管所调剂配备了一台越野车作为文物工作用车。由于工作量大,车况极差,动辄维修,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并易引发安全事故。频繁的维修使文管所经费非常紧张,加之该车使用年限已达20年,行程已80余万公里,按照车辆使用相关规定,该车已属报废车辆,无法通过公安部门年度检验。而我县地域广阔,文物点众多,没有专用工作车辆,若在建设工程或农业生产中发现文物,或发生盗掘古墓葬、古遗址事件,文管所将无法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2篇

大熊猫是中国的国宝,全人类的宝贵自然遗产。那么你知道保护大熊猫倡议书500字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保护大熊猫倡议书500字,希望对你有用!

倡议保护大熊猫倡议书500字中国政府早已意识到大熊猫处境的严峻,所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大熊猫进行保护。

通过立法对大熊猫进行保护。在立法方面已作了大量工作,先後制定了保护大熊猫等野生动物的多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中规定,“国家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大熊猫列为“一类保护动物”,而且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作了详细的规定。《森林法》和《环境保护法》也有明确规定。为了有效的打击和制裁不法分子猎杀和走私大熊猫的违法行为,全国人大会於1987年通过的刑法补充案进一步强调,对走私,捕杀大熊猫的违法行径要进行严厉的惩罚,“将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并处罚款和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为保护大熊猫等珍稀动物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大熊猫的保护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建立大熊猫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中国政府自1963年以来,在秦岭,岷山,大相岭,小相岭等6大山系,先後建立了14个大熊猫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6000平方公里,对大熊猫密集的地区和栖息地实施有效的保护。在保护区内,坚持常年巡逻检查,抢救生病和挨饿的大熊猫,制止和惩处危害大熊猫的犯罪行为。同时进行治山治水,恢复植被,防治各种自然灾害,减少人类活动对大熊猫野外生息的干扰,为大熊猫的生存和繁衍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倡议人: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保护大熊猫倡议书500字篇2大熊猫是中国的国宝,全人类的宝贵自然遗产。“5·12”汶川大地震,不仅使人类的生活家园遭受重创,同时大熊猫栖息地的局部区域也被损毁。为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我们倡议如下:

一、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引领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报道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组织形式多样的大熊猫保护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和支持大熊猫栖息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和宣传,林业、公安、交通、工商等职能部门尽职履责,坚决打击盗猎、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三、倡议全社会积极参与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文明出行,不惊扰野生动物,不乱扔废弃物,不捕杀、食用野生动物,争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公民,以实际行动来保护以大熊猫为旗舰的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地球不能只有人类。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国宝”大熊猫及其栖息地,建设好我们的家园!

我们期待着您的加入!

倡议人: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保护大熊猫倡议书500字篇3大熊猫作为中国"国宝",是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象征,同时大熊猫以它特有的美丽和风度给人们带来快乐和回归自然的享受,保护好大熊猫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但是保护大熊猫等濒危动物又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需要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关心和参与,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在政策、法律、资金、技术、教育和宣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的努力。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简称熊猫基地)是世界上进行大熊猫保护最重要和最成功的单位之一。自20世纪70年代、80年代以来,熊猫基地前身即原成都动物园参与从野外抢救大熊猫以来,以抢救留下的6只大熊猫为基础,经过抢救、疾病防治、进行繁育研究等阶段发展到今天,先后繁殖大熊猫50胎77仔成活49仔,在基地建立了数量达39只的大熊猫移地种群,同时围绕大熊猫的繁育、科研、保护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环境建设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发展基础。但大熊猫保护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成都熊猫基地在大熊猫种群增长和各项保护事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不得不面临着资金严重不足、社会公众特别是商业和企业单位关心和参与力度不够的尴尬。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为保护大熊猫和其它濒危动物尽一份力,那么让更多像大熊猫一样珍贵的动物与人类共存下去就不是梦想。所以为了保护大熊猫和它的动物伙伴,为了深入研究保护人类这些濒危朋友的技术和方法,为了教育和感召更多的人来保护它们….,为了人类和自然共同拥有更加美好的明天,我们倡议企业、个人和国内外的朋友们伸出你的手,奉献你的一片爱心。

倡议人:_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3篇

(一)宠物动物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1.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混乱。

我国多数城市的养犬条例规定,宠物动物的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这借鉴了对人类的户籍管理规定,将宠物的主人与宠物相联系,看似为宠物安排了良好的归属,保证了其基本权利的实现,实则不然。公安机关作为打击犯罪、保证良好社会治安的基层行政机关,本身肩负着繁琐重大的任务,每天处理的案件应接不暇,放在宠物身上的精力毕竟有限。

2.收费和免疫制度不健全。

虽然我国很多城市颁布了犬类登记管理条例,比如《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但前来为宠物办理登记、打免疫的人却寥寥无几,原因何在?第一,登记费用过高。像北京市规定,每只犬的年管理费用是5000元,如此高昂的费用,愿意负担的人少之又少。同时,除打免疫需要的少量费用外,公安机关将此笔款项用在何处,我们也不得而知。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规定:“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这样就把宠物免疫机构的决定权利交给了各地方政府,而各地政府都各自规定了不同的宠物定点免疫机构,宠物登记机构与免疫机构的不同一,增加了人们的负担。

(二)立法缺失。

新中国成立后,不论是国际还是国内,我国都制定或缔结了一系列与动物保护有关的法律。国际方面有1959年的《南极公约》,1973年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等。国内方面有1988年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1998年实施的《动物防疫法》,2004年实施的《兽药管理条例》等等。然而,看似保护动物的立法,实则是为了保护人类的利益,这是我国与西方国家动物保护立法的区别。所以,总的来说,中国目前的动物保护立法非常落后,在宠物动物保护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空白。

(三)民众的宠物动物保护意识差。

1.虐待、屠杀、扑杀现象严重。

首先,虐待宠物动物的现象屡见不鲜。被台湾网友称为“杀猫魔”的台大博士班学生李念龙,2008年领养逾10只出生不到2个月的幼猫,不过多久,就对猫进行了残忍的虐待。其次,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滋生了人类驱逐利益的温床。基于人类贪婪的本性和金钱的驱使,把动物当作获利工具,屠杀动物的现象随处可见。有些人强制盗窃、捕杀归个人所有的宠物动物,做成食物,取悦人类。

2.不当饲养现象的大量存在。

人类饲养宠物动物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往往因为饲养知识的匮乏和条件限制,饲养方式的不正确,给动物带来不仅是身体,也是心理上的伤害。有的人为了动物看起来更加美观,带它们去美容院美甲、剪耳、剪尾等,对动物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另外,还有人饲养动物是为了训练它们表演,使自己盈利,动物的营养和休息跟不上,造成动物的疾病、死亡。

二、关于建立宠物动物保护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行政管理途径。

应当明确对宠物动物进行管理的行政机关。笔者认为,应当将管理权力交给动物防疫部门,并在此将收费和免疫事项一并解决。宠物的主人先带宠物到动物免疫部

门办理登记,并在动物皮下植入便于管理的芯片。这样能时刻给动物定位,更好进行管理,还能将登记和免疫放在一个部门处理,减少了当事人来回跑的麻烦。

(二)行政立法途径。

目前,我国有关动物的立法体系的层次是比较丰富的,有国际条约、国内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但是,在我国,尚无全国性的统一的动物保护基本法律。只是在2009年9月18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结果到现在还没有正式通过,更不用说针对宠物动物的专门立法了。基于目前我国动物保护的困境,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动物保护的立法。我们可以降低立法的层次,从低到高,逐步推进。可以从地方性法规入手,作为试点改革,制定动物保护条例。待实施一段时间后,对其进行综合评价,等时机比较成熟,地方性法规实施地比较好的时候,可以适时地将立法层级上升为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在全国范围进行动物保护的立法,最后制定《动物保护法》。另外,针对宠物动物,也应该有特殊的管理方法。应充分分析宠物动物的特点和不同情况,专门立法,或者在总的动物保护法里分章节对其进行规制。

(三)社会团体的参与。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4篇

关键词:野生动物;现状;对策

大自然生态系统的总体平稳和野生动物的生存有着密切联系,它们已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资源。我国幅员辽阔,野生动物种类繁多,特有物种较多,并且不同地域环境差异较大。

1.我国野生动物资源情况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和气候多样,有着丰富的野生物种,我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繁多的国家之一。还有很多野生动物是我国特有,例如,大熊猫、金丝猴、朱鹦等。从目前隋况来看,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数量稳中有升,但我国部分野生动物处于极度濒危状态,单一种群物种面临绝迹的危险。白臀叶猴多年来一直未曾发现,这次调查仍未见到任何踪迹,可能已经绝迹。四爪陆龟、扬子鳄、莽山烙铁头、鳄蜥、朱鹦、黔金丝猴、海南长臂猿、坡鹿、普氏原羚、河狸等单一种群物种不仅种群数量少,而且分布狭窄,一旦遭受自然灾害、疫情或其它威胁,则面临绝迹的危险。

2.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现状

2.1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我国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先后共有30多种。正是因为相关法律的陆续出台,这让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了强大的法律支持。

2.2我国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现状

建国后,我国一直加大了对自然保护的投入,积极建设保护区,以此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现状。为了更好地开展保护工作,也依托林业部门建立了专门的机构。目前,我国已建立各类型自然保护区2600处,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这些举措使得我国的大部分野生动物,尤其是珍贵野生动物得到了很好地保护。但也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很多野生动物园片面追求利益,没有形成良好的规划与布局,尤其是一些园内都没有满足动物基本需求的设施。此外,因为没有因地制宜,吸收当地特色,导致不少资源的消失。大部分野生动物园是产业化运作,一般由私人投资,面对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波动风险,应对能力弱,这些致使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的能力不足,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野生动物救助机构、人员严重不足,《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对滞后,《野生动物保护法》自1989年3月1日实施以来,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直到2016年7月,才经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修订,同时,法律也没有很好地规范动物园的行为。

2.3民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改革开放的大潮下,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再加上商家的不断宣传,社会攀比心理的形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逐渐成为民众身上的装饰品、服装、餐桌上的佳肴。还有很多人存在错误的理念,片面地认为野味时尚、有营养、高档。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一个以动物为原料的消费链条由此产生。

2.4药用野生动物替代的现状

在医学角度上,一些药物会用部分野生动物为材料,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动物的生命状况。社会上很多人将所有物种濒危的根源全部都归结为药用的需求,这种观点有些片面、夸大且也不科学。近年来,随着我国科学事业的不断进步,我国医药科学家们在替代野生动物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多业绩。例如,采用水牛角、人工制造牛黄素代替原来的动物原料,穿山甲人工繁育,提高饲养种群的数量和相关制品的产量和质量,进一步降低使用野生动物的数量,从而保护野生动物群体。

3.野生动物保护的对策

3.1加大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力度

对野生动物保护区,一定要采取优先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在野生动物保护区要做到全方面的保护,主要做到:防止盗取野生动物行为、防止火灾的威胁、防止破坏保护区的植被、防止捕杀野生动物。禁止法律法规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投入市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买卖和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在野生动物保护区放养其它无关生物,禁止未经允许在自然保护区开展其它生产活动。

3.2完善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

要通过法律法规,进一步规定国家享受野生动物资源的所有权,它们都属于国家公共性质的资产。这种规定就为那些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且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由有关机关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提供了相关法律支持。针对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打击,此外还要出台细则明确如何对不法行为进行惩罚。加强立法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于国家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交易的,必须给予行政或者刑事上的处罚。为了加强野生动物的管理以及相关法律的执行,相关法规也要明确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和分工,当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处理,防止推脱。同时,当出现问题事件后,不同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通过这种形式能够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3.3提导科学的生态伦理道德观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页、法律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积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保护,从而提高民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宣传文明的消费习惯,改变过去那种偏好食用野生动物的不文明习惯,倡导新习惯,让民众能够自愿地同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作斗争。

3.4坚持科学的保护、发展观,合理开发和利用野生动物资源

任何一种资源只有科学合理地利用才能使它更好地发展,野生动物也是如此。野生动物作为生态系统中关键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野生动物对于整个生态系统乃至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意义非凡。因此,当我们在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时必须坚持适度的原则,对宝贵资源做到可持续利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动物资源,而且能够更好地维护生态平衡。

3.5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事关全球生态系统安全,事关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全球应该加强协作、共同保护。当前,科学高效的解决和管理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以及维护动物种类的多样性已是大势所趋,而且这已变成全球性的问题。跨境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及周边国家生物的安全,此外,很多境外的野生物种进入国内也造成了生态入侵,影响了国内生物安全。

保护动物的好处范文第5篇

德城区文物保护基本情况。德城区历史悠久,共有34处文物点,现有部级文保单位1处(大运河山东省南运河德州市德城区段),省级文保单位3处(德州城墙遗址、窑上窑址、北厂漕仓遗址),市级文保单位10处(德州城墙遗址、窑上窑址、闸子遗址、黄河涯礼堂、北厂沉船遗址、德州烈士陵园   、卢建曾家族墓、孙庄谢生家族墓、高道悦墓、德州窑址)。

近年来,德城区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文物部门要求紧抓落实,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了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文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是文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区多次组织各镇街文化站集中学习了《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法、懂法、守法,处理好文物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依法保护我区文物资源的安全。此外,我们还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物遗产日、文化惠民演出等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宣传活动50余场次。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全区文物保护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为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加强文物机构、队伍建设。2016年我区成立了全市最早的文物管理机构——德城区文物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管理制度。同时,我们也在加强文保队伍建设,提高文保人员素质上狠下功夫,除了配备电脑、照相机、照明设备、GPS等必要的装备外,每年都组织文保人员进行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提高文保人员的素质。三是建立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遏制打击文物犯罪行为。建立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是加强文物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遏制和打击文物犯罪的有效手段。为此,我们与德城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形成了良性的合作机制。我们坚持主动打击、主动治理、主动防控,时刻保持对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的制订为基层文物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为实现文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基层文物工作现状,结合我区文物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立法建议:

一是明确市、县级文物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市、县级文物管理机构人员编制、机构责任等情况,注重基层文物部门人员机构的层次化,为有经验有阅历的文物研究人员提供更多选拔聘用机会。同时建议市级、县级文物部门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明确岗位职责。

二是加大财政对文物保护的支持。近年来文物工程建设较多,文物工作量日渐增大,基层虽在文物遗址保护、“四有”管理工作中投入了保护资金,但就整体而言文物资金方面仍存在欠缺。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市、县级财政部门对文物工作的支持,明确市级、县级地方政府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当地的财政支出预算,成立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以确保专款专用,并鼓励建立起多元化的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机制。

三是明确各部门联合机制。从多年整体情况看,部分部门仍存在支持力度不够、执行不到位等现象,往往把文物保护看成只是文物部门的事。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机制,提高各部门支持、执法力度,对各部门应履行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四是完善文物执法队伍。目前,基层文物部门存在文物执法队伍建设不健全、文物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文物执法力度。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加大对县级文物执法队伍的支持力度,加快基层人员文物执法资格证件申报工作,壮大基层文物执法人员。明确规定市级、县级文物执法培训工作,提高各级文物执法人员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