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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危机的理解

对金融危机的理解

对金融危机的理解范文第1篇

内容摘要:本文根据“无就业经济复苏”理论、产业转移的“雁阵模式”、熊彼特的“创造性毁灭”理论和教育培训的反周期性来分析金融危机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并阐述了我国应该吸收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

关键词:金融危机 劳动力市场 理论

所谓“无就业经济复苏”理论

美联储主席伯南克于2009年2月29日向国会做半年一次的报告,预计美国将经历无就业的复苏,即GDP增长率恢复,但失业率仍然保持在高位,即典型的“无就业的经济复苏”。这种情况在美国已出现两次:第一次(1991-1992年)美国经历的经济衰退。1992年经济开始复苏,但是失业高居不下,保持在很高水平。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无就业经济复苏,称之为Jobless Recovery。第一次经济复苏以后,美国的就业比经济增长大概之后十几个月才恢复。第二次(2001-2002年)美国再次经历的经济衰退。这次在经济开始恢复的时候,就业仍然没有上来,维持较高的失业率,这次长达的时间将近29个月,到2004年的下半年就业才开始恢复。

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2006 年亚洲太平洋地区人类发展报告》看来,“无就业增长”是指“虽然产生就业机会,但是远比投入市场的劳动力的增长和经济增长的速度缓慢”。通俗地讲,“无就业增长”绝非是没有就业的经济增长,而是一个国家的就业人数或就业机会增长率落后于经济增长率。

对无就业经济复苏现象产生的原因,有多种理论解释,大致与经济衰退期企业和产业做出的调整有关。从微观角度讲,在遭遇经济危机时,实体经济最为困难,一个企业要生存,最重要的是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从而生存下去,从而产业结构调整也更加剧烈。首先,面对危机带来的经济衰退,为降低生产成本,美国最典型的做法就是企业往往通过使用机器人等自动化设备,使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进而提高企业竞争力,从而造成劳动需求的大幅度下降;其次,为保持基于比较优势的国际竞争力,劳动相对密集型的企业加速向海外转移,这个时候国家产业结构更加资本密集化,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同时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变劳动力市场对技能的要求,从而导致结构性失业的增加。

从宏观角度来讲,美国“无就业复苏”情况的出现和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的重视程度越来越下降有关。美国的就业在宏观政策上占最高位置的是1946年《就业法案》。该法案第一次明确提出:“联邦政府的持续政策和责任,是推动最大化就业、产出和购买力”。这项立法的依据是当时的宏观经济学革命,即凯恩斯的经济学理论认为,周期性的经济高涨和跌落,可以通过实施旨在稳定宏观经济的政策手段而加以避免。因此,这个法案的实施与宏观经济政策行为密切相关。

20世纪70年代初失业与价格同时高启的“滞涨”现象,重新唤起了人们对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的恐惧,美国国会对政府实施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提出了新要求,即通过管理流通中货币的数量和流动性,控制通货膨胀和推进充分就业。为此于1978年通过了《充分就业和平衡增长法案》,明确提出政府要追求四个根本性目标:充分就业、产出增长、价格稳定、贸易和预算平衡。虽然这个法案的初衷是以充分就业为主题,旨在强化政府的就业责任,然而,其对就业在宏观经济政策中地位的提升效果却适得其反。鉴于当时通货膨胀与失业同时构成对美国经济的巨大威胁,该法案设立了过多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而且这四个目标常常是相互矛盾的,因此,实际上该法案对于就业的重视程度和优先序排列,相对于1946年就业法案来说,是有所倒退的。在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中,就业优先原则的进一步倒退,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即随着许多国家中央银行接受了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理论并且付诸实践,对就业的关注程度进一步减弱。

所谓通货膨胀目标制,在实践上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两点:第一,接受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中央银行为自己设定一个单一通货膨胀目标,不再设立其他中间目标;第二,无论何时,只要价格增长超过这个目标水平,就要提高利率,而不管价格上涨是何种因素造成的。虽然美联储并没有公开宣布采取通货膨胀目标制,但是,其关注价格水平甚于就业的倾向逐渐抬头。而“无就业经济复苏”现象的反复出现表明,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中把就业放在什么样的位置,对经济增长的就业效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通过对美国“无就业经济复苏”理论的研究 ,对金融危机后期我国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选择有很大的指导作用。2008年以前的若干年中,由于经济高速增长和劳动力供给速度减缓的双重影响,我国就业形势良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幅度减少,甚至许多地方遭遇到劳动力短缺。但是,当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并对我国实体经济产生影响以后,就业的这种局面就发生了变化,即劳动力需求大幅度减少。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88个城市收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可知,劳动力市场求人倍率(岗位供给数与岗位需求数之比)从2001年的0.75大幅度逐年回升,并持续到2007年的0.98。但是,到2008年的第四季度,求人倍率急剧下降到0.85,系2002年以来的最低点。可见,我国实体经济增长显著减缓的后果,主要表现为就业增长的减速,以及失业率的上升。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等青年劳动者是受影响最严重的就业群体。为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增长、调结构和扩内需的政策手段与保就业的目标紧密结合,从就业入手创造国内需求,在常态投资方案和就业优先方案下,选择就业优先方案,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可持续的源泉。

产业转移的“雁阵模式”

雁阵模式(Flying Geese Model)是由日本经济学家赤松(Akamatsu)最早提出,起初用来描述日本作为一个后起经济,如何借助动态比较优势变化完成一个“进口――进口替代――出口”的完整赶超过程的理论模型。一方面,这个模型包含了随着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比较优势的相对变化,产业在国家和地区之间转移的本意。另一方面,主要由于另一位具有影响力的日本经济学家大来佐武郎(Okita)的介绍,这个模型被广泛用来解释和理解东亚经济的发展模式,即以日本为领头雁,按照比较优势的动态变化,劳动密集型产业依次转移到亚洲四小龙、东盟国家以及随后的中国沿海省份。稍后,小岛(Kojima)把出口产业比较优势与对外直接投资相结合,形成了同时解释贸易类型变化与外商直接投资方向的雁阵模式。迄今为止,雁阵模式及其扩展理论模型都着眼于观察国家之间在经济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上的差异,以此解释产业的国际转移。

按照国际间的“雁阵模式”,我们接下来要做的是将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让给印度、越南、老挝。如果本来对我国的投资,无论是本国人的投资还是外国人的投资转移到印度、越南、老挝,就会使吸纳大规模农民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流失,本来我国原有的岗位已经因为倒闭流失,那么我国的经济复苏就会像美国经济复苏那样。因此要采取适当的办法防止这样的现象在产业升级中出现。我国广阔的地域和众多的人口,地区之间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的差异,丝毫不小于国家之间的差异。因此,雁阵模式完全可以成为我国各个地区之间产业转移的路径。不过,国家内部地区之间的关系,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毕竟有许多根本性的不同,因此,应用这一理论来分析和预测国内产业转移和承接时,需要把握地区之间存在差异的一些特殊之处。

根据蔡(2009)的分析,由于我国经济本身所具有的差异性,即在一些地区已经发生了要素禀赋结构巨大变化的同时,其他地区可能仍然具有传统的要素禀赋结构和比较优势,雁阵式产业转移完全可以发生在中国地区之间。日本经济、贸易与产业部在把中国看作一个匀质的经济体的前提下,对于我国在东亚的崛起打断了雁阵式的传统产业国际转移链条这个事实,就颇感费解并十分关注。他们看到,通过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中国不仅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获得了比较优势,而且在信息技术等技术密集型产业上也颇具竞争力(Ahearne etal,2006)。其实,这个事实恰恰证明了这个国内转移模式的可行性。对于先行发展地区来说,适应劳动力和土地成本提高的动态比较优势变化,实现产业结构向更加技术密集型升级,符合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而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承接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也是产业结构的升级,同样可以符合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但是,产业结构升级并不必然与增长方式转变划等号。

创造性毁灭理论

奥地利的经济学家熊彼特有一个著名的危机理论叫做创造性毁灭,他把经济危机看成是创造性毁灭的过程。危机中往往存在着机遇,而且往往是机遇大于危难。危机不管是什么原因爆发的,都证明一个问题,即经济体在危机中的困难说明它本身存在问题,那些不能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正好从危机中充分暴露出来。熊彼特说,创新浪潮的出现和消逝使资本主义经历了繁荣和衰退两个阶段。当一个企业家实施创新活动时,他获得了利润,成功的创新活动所造成的赢利机会会促使其他企业纷纷模仿它,结果就形成由创新掀起的浪潮。由于企业家纷纷扩大对生产资料的需求,生产资料价格上升,成本提高,同时创新和模仿造成产品的产量大量增加,以致产品价格下降,这些都削弱了公司获取利润的能力,企业对银行信用的需求开始紧缩,企业的利润趋向于零,经济处于下降阶段,即衰退阶段。经济周期的目的是强制打破已过时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但它又是创造性地毁灭,它在毁灭过时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的同时创造出新的东西,经济周期往往是创造新的产业、新的要素组合的最好时机。

我国的经济发展是有区域性的,这充分表现出我国的产业升级过程中的一个特性:我国的产业发展道路不是由低端到高端的平滑曲线,而是分级跳跃式的前进。因为我国政府对地区已经成熟的产业干预性和保护性较强,很多时候政府不愿意牺牲当前的税收,也不愿意牺牲当前的GDP培育新的产业。例如我国的珠三角地区,它的产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服装、玩具、鞋等,这是从亚洲四小龙传承的产业,由于一系列的原因升级比较慢,一些模式就此固化下来。一些新的产业落户到其他地区,比如长三角承接的产业更多在信息技术方面;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装备制造业可能在东北地区获得重生。这意味着,本来每一个地区都应该产业升级,打破过时的生产方式、发展方式。由于舍不得打破过时的生产方式、发展方式,造成产业升级是跳跃式的。

教育和培训的反周期性

美国在大萧条时期实行的罗斯福新政,这一成功的人力资本积累的国际经验表明:在危机时期发展教育、发展培训事业,是重要的反周期手段。美国在危机时进行人力资本积累的两个重要阶段分别为:20世纪30年代经济萧条时,美国学生在校时间大幅度延长,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增加一倍,获得本科学位的人数增加50%;二战结束后,1200万军人退伍,美国产品外需大幅度减少,失业显著增加,最后美国在1944年制定退伍军人权益保障法,资助退伍军人上大学或职业学院,800多万人利用这个机会获得了更高学历,上述两个阶段促成今天美国的人力资源大国地位,也为促进人力资本积累、缓解就业压力起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现阶段的情况与二战结束时的美国很相似,2008年危机来临之前,我国成为全世界的制造业工厂,为国外提供劳动密集型产品,为国内创造就业岗位。现在危机来临,外需大幅度减少,就业面临严重威胁。因此,可以借鉴教育或培训的反周期理论,对于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农民工和大学生等新进入劳动者群体,根据他们的意愿分门别类的进行职业培训,为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蔡等.中国经济刺激方案的就业效应.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工作论文,2009

2.蔡.金融危机对制造业的影响.经济学动态,2009(4)

3.黄乐帧.“无就业增长”警示中国经济.理论参考,2006(11)

对金融危机的理解范文第2篇

关键词:影响;建议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银行监管问题变得更为突出。各国银行业监管框架的严格程度是否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各国金融危机严重性的差异并降低金融危机的成本成为业界研究的主要课题。本文基于金融危机理论,探讨了银行监管功能在金融危机中发挥的作用,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银行监管功能的可行性建议。

1、银行监管功能对金融危机的影响

当银行体系爆发危机时,通常最先遭受打击的是那些银行监管较弱国家的银行,但是由于监管较强和较弱国家的银行之间存在差异,就会使得金融危机更加恶化。因为当发生银行恐慌和银行过度厌恶风险时,银行监管较弱国家的存款人和贷款人开始提取他们的资金并把其放人银行监管较强国家的银行。这更加重了银行监管较弱国家银行的压力,最终导致最弱环节的崩溃,经由传导效应,最后形成金融危机。一般而言,金融危机中,各国银行业监管功能都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变化,所使用的峪管手段也日趋严格。不同的监管功能对金融危机的严重程度以及处理金融危机所付出的成本亦有所不同。

首先,在金融危机中,普遍采取的银行监管手段就是信贷配额。正如Barrell Davis和Pomerantz(2006)探讨的一样,信贷配给是金融危机普遍存在的后果之一,其减少了消费和投资。信贷配额反映了信息不对称以及银行对风险厌恶程度的增加。信贷配额通过减少信贷供给提高贷款的价格,使存贷利差扩大,最终达到增加银行利润的目的。进一步讲,银行利差的扩大增加了价格配给并有助于银行危机后的资本重建。

其次,金融创新和国际金融一体化加剧了金融危机的严重性和传导效应。2007年以来的金融危机是伴随一系列的金融创新以及国际金融一体化而产生的。通常而言,创新和一体化有助于风险管理,因为分散风险将增加福利,减少投资风险溢价。但是银行业中较为复杂的金融创新主要目的在于隐藏风险而非管理风险。因此,贷款的金融创新增加了借款人的风险,并且贷款人将风险完全转移了。例如,美国的次级贷款被打包出售,很难用传统手段衡量其价值。因为金融资本流动障碍在很大程度上被转移。美国次级贷款和破产监管对其他国家的市场利差风险的影响无法衡量。

最后,银行监管导致银行的收益从严格监管业务向宽松监管业务转移,促使银行开发业务创新工具并引发新的金融危机。在银行业务监管范围内,银行业务的预期收益水平不能低于替代性业务所产生的收益。否则,会使银行业务从严格监管业务转向宽松监管业务。为了保护自身的业务,这些银行抓住时机力图寻找相关的放松监管业务。例如商业银行建立其他的非银行业务渠道、使用结构性投资工具,以及运作对冲基金等。目的是将各种类型的银行监管问题限定在存款保险和稳定的传统银行业务之外。传统银行只持有流动资产和安全资产。在狭义的传统银行体系之外,都需银行的客户自行解决。在无政府支持或纳税人

金融危机后,欧美等国先后在不同程度上实施了加强银行监管的改革。现以美国和英国为例进行说明。一方面,美国提出了《美国金融监管改革蓝图》,对原来的“双线多头监管”制度进行了改革。危机前,美国金融监管政策一直是“双线多头”:“双线”是指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两条线,即联邦政府机构管理在联邦注册的“国民银行”,州政府管理在州注册的商业银行;“多头”是指有多个履行金融监督管理职能的机构。危机后的改革主要包括美国现行监管体制、短期建议、中期建议以及最佳监管体系的长期建议。为了解决监管失效问题,美财政部提出了一个理想的监管框架。在此框架下,基本目标主要包括,其一,市场稳定调节监管机构,用以解决金融市场的整体稳定;其二,审慎的金融监管机构,用以解决有限的市场法规造成的政府担保问题;其三,商业行为的监管机构,用以解决与金融企业有关的消费者保护问题。从长期看,新改革方案在降低监管成本和提高监管效率方面的措施还是很有力度的。

另一方面,早在19世纪建立的英国金融监管体系仅限于狭义的邮政储蓄银行和信托储蓄银行。官方稳定的监管网络使得银行在保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同时,也限制了其收益性。随着英国银行监管体系的放松管制,在政府不限制银行建立清算所时,狭义银行之外的银行体系开始迅速发展,向私人部门提供贷款,参加经济的主要结算过程。金融危机的爆发,反映了英国需要一个高效率运作的监管体系。Barrell和Davis(2005)认为欧洲金融市场必须有统一的监管办法,可以包括欧洲经济地区的所有成员。包括冰岛和挪威。但至今尚无监管框架。只有一套谨慎监管的指引,并且欧洲各国对于指引的解释通常有很大差异。根本就不存在危机管理的统一框架。

很显然,金融危机要求包括英美在内的各国必须实行更为严格的银行监管制度。银行监管改革会改变银行的成本结构,如果银行业市场是竞争的,那么这些成本变化就会通过增加服务成本或者增加贷款的收费传递给银行服务的客户。从而影响客户的行为,最终改变消费和投资。

2、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从金融和经济稳定发展考虑,为防范并有效地处理金融危机,必须加强银行业的监管。经过上述分析,现分别从金融危机产生的两个重要源头即金融创新和流动性风险两个角度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对金融危机的理解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法律制度是金融稳定的基础设施,也是金融危机防范的制度化保障,在防范金融危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分析比较英、美、韩等国家以及巴塞尔协议中的金融危机防范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可以看出.我国目前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的金融法律制度框架虽已初步建立,但有关法律规定还过于原则、零散,尚不够完善。我国应建立健全以《金融稳定法》为龙头,涵盖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金融危机救助和处置法律制度以及金融生态法律制度的法律体系,为金融危机防范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问题的提出:法律制度在防范金融危机中的地位

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有经济体制、政治因素等方面的影响,但是从近些年来发生金融危机的国家和地区来看,法制的不健全和不完善是发生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制度经济学证明,完善有效的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在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业天生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金融风险可以说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常态①金融法律制度的主旨并不是要消灭所有的金融风险.而是要将金融风险控制在金融监督管理者可容忍的范围和金融机构可承受的区间内hi。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是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的必由之路。一法律是市场主体资格健全和行为规范化的保障健全的金融市场必须有合格的市场主体。而合格的市场主体本身又包含了主体资格健全和行为规范化两层含义。一方面,法律明文规定金融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从而杜绝不健全主体及非法进入者对市场秩序的冲击,避免金融风险的制造者。另一方面,法律的规制、引导、教育等作用可以有效克服主体行为的自发盲目性,成为自觉遵守市场“游戏规则”的理性“经济人”.依法规避金融风险

(二)法律是金融交易信用的保护器

金融主体间的交易,普遍以契约交易方式完成。契约自身的平等、诚信、等价有偿等特点可以担当维护交易安全、分担交易风险的重担。而作为法律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契约制度,不仅能使合格交易得到确认,而且还能以法律强制力切实保障契约的履行.有效避免信用危机形成和诱发金融危机。

(三)法律是金融稳定的基础设施和金融危机防范的制度化保障

按照世界银行(2001)的界定,法律制度是“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决定金融运行质量和金融安全的重要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稳定发展的基础.是最基本的层面。金融业的运行与发展都是在该基础层面上的技术性活动。法律制度基础越牢固、完善,建筑在此层面上的金融活动就越稳定.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就越小,即使发生危机.法律制度也能够有效地把损害降到最低②。由此可见,健全的法律制度是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必要的有效手段

二、他山之石:国际金融危机防范法律制度的分析

(一)发达国家的金融危机防范法律制度

1.美国。经历1929-1933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为有效地预防金融危机的发生,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1)建立健全有关金融法律体系,完善金融危机预防法律制度.维护银行业的适度竞争。防范金融风险的积累和金融危机的爆发。(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恢复存款人市场信心,保障存款人利益,有效。控制了金融危机的爆发。(3)建立合理的伞型监管体制和金融稳定分工协调机制,在促进自由竞争、防范金融危机方面成效明显。(4)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实现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竞争,加强金融服务业的竞争,提高其效率和抵御风险能力。

2.英国。(1)立法建立良好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在维护金融稳定、处理有问题金融机构、预防金融危机发生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2ooo年颁布《英国金融服务法》成立金融服务局(fsa),创新金融监管模式,以跨行业单一监管取代分业多元监管,确保金融业具有竞争力,确保信息公开,在防范金融危机方面效果显著。

3.其他欧洲国家的做法。1987年底巴塞尔协议公布后,法国制定新的监管条例,通过立法手段促使银行,尤其是国营银行提高资本充足比率.通过充实资本来预防银行支付危机的发生。意大利则效仿法国,采取了一系列增加国营银行资本力量的法律措施。欧洲各国通过鼓励提高资本充足率.为银行稳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这一切都有助于银行风险的进一步降低,加强了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在危机预防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4.日本。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的金融危机之后,日本加强了金融危机防范的法律制度:修改《日本银行法》,提高el本银行的独立性。(2)设立金融监督厅,使政策制订和执行分离,强化维护金融安全的监督体系。(3)取消分业经营制度,但同时保持着强有力的金融监管。(41完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透明度。(5)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设立专门的不良债权回收机构.化解金融危机。(6)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对维护公众信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以韩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金融危机防范的法律制度

韩国接受1997年金融危机的教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维护金融稳定,防止危机重现。(1)在加强韩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同时.先后成立了金融监督委员会(fsc)和金融监督院(fss),实施集中统一监管体制。(2)修改《韩国银行法》、《存款人保险法》等法律制度,实行金融结构调整。(3)充分发挥韩国资产管理公司fkamco)重要功能.提供金融机构重组所需资金支持。(4)建立良好的会计制度,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信用评估体系以及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体系,为韩国金融危机防范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墨西哥金融危机发生以后.在国内融资方面。拉美一些国家不断完善和补充有关直接融资、债券和股票市场方面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为本国经济的增长提供稳定和可靠的发展基金,改变过去主要依靠外资,特别是短期资本支撑经济的局面。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尤其是发生过金融危机的马来西亚、泰国、巴西、阿根廷等国在预防金融危机方面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加强了对金融危机法律防范制度的建设。

(三)新巴塞尔协议中防范金融危机的有关规定

新的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内容一是更新了最低资本要求,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也纳人了风险资产的计算范畴.从而更能反映银行资产所面临的真实风险状况。二是从外部监管的角度督促银行保持资本充足性要求和完善内控机制,防止将来可能产生的危机因素。三是引入市场约束规则,建立银行强制披露信息制度,迫使银行有效配置资金,保持金融体系的安全性与稳健性。四是强调对银行业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监控,将建立银行业监管的有效系统作为实现有效监管的重要前提,并注重建立银行自身的风险防范约束机制。

(四)各国金融危机防范法律制度以及巴塞尔协议有关规定的启示

1.运用法律手段防范金融风险.建立金融稳定法律体系,用立法推动金融改革。各国金融实践证明:没有法律规范,不依法进行强有力的金融监管.就不会有良好的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

2.建立金融危机防范和协调法律机制,制定中央银行与其他监管部门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整合监管力量.合力应对金融危机。

3.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阻断金融风险的传播。

4.实行功能监管,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改革完善银行、证券、保险业等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

5.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市场纪律的约束.要求金融机构披露真实可靠的信息。预防金融危机发生。

6.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三、风险与挑战:我国金融危机防范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以《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为核心的金融稳定法律制度已初步建立.防范金融危机的立法建设不断加强。但是,现行法律关于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危机的规定过于原则、零散,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防范化解金融危机的法律体系。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问题:

1.缺乏统一完整的金融稳定法律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关于防范金融危机、维护金融稳定的规定比较笼统.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操作规范亟待完善和细化。主要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金融危机的防范缺乏完善的制度性安排。

2.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缺位和错位。一是从机构监管到功能监管的转变不充分,制度尚需完善,既存在监管职能重叠、过度监管、阻碍金融创新的问题,也存在监管不足,形成真空,造成放任金融风险的可能。二是跨市场跨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缺失,一些潜在风险缺乏有效控制。三是现行监管法律制度过于强调监管机关法定权威的运用.疏忽了银行内部控制和同业自律机制的兼用,无法有效发挥其引导风险内控制度的功能。

3.金融危机应急与救助法律制度缺失。主要表现在:一是最后贷款人制度存在拯救标准不明确、救助工具单一、缺乏清晰配套措施等缺陷。二是对危机银行接管与并购制度很不完善,使银行接管、并购缺乏法律规制。三是没有形成国际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机制,不能适应金融服务市场国际化和金融业竞争加剧的需要,无法抵御跨国传导的金融危机。四是缺乏存款保险制度,易引起公众恐慌,出现存款挤兑。

4.征信管理法律制度缺失。在我国,信用风险仍然是金融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目前我国征信管理法律欠缺,对信用风险缺乏法律约束,另外,对金融诈骗和违反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惩罚的法律制度也存在缺陷,使金融诈骗行为的违法成本过低,导致风险最终转嫁给金融机构。

5.金融机构和企业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一方面,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建设严重滞后,难以充分维护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致使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大量滋生和积累,无法满足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需求。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严重缺失,不利于化解金融风险。目前,我国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缺乏统一完整的法律规定,一些有问题金融机构无法按照市场原则实现稳定退出,进行及早处置,使风险控制缺乏法律框架下的约束,容易导致金融风险积聚,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

四、未来展望:对我国金融危机防范法律制度的建议

完善金融危机防范的制度建设,重点要加强金融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法度。我国应建立以《金融稳定法》为龙头,以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制度、金融危机救助和处置法律制度等为辅助的金融危机防范法律制度体系。

(一)健全完善法律体系,为金融危机防范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尽快制定《金融稳定法》,作为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的母法。借鉴其他国家良好的立法例,提高立法技术,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基本法。既要鼓励金融创新.又要加强对金融危机的防控。对现行金融危机防范法律进行修改、清理和整合,使之与wto协议和附件等国际惯例接轨,防范国际性金融危机的入侵。

(二)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依法规制行政权力一是实现机构监管向功能性监管的转变.通过立法减少公权力对金融市场的违法和不当干预:二是建立完善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三是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防范跨行业跨市场金融危机;四是完善行业协会立法,发挥自律监管作用;五是建立跨国性金融危机的“防火墙”制度。

对金融危机的理解范文第4篇

虽然马克思没有明确提出内生货币,但马克思对信用货币的创造过程以及银行资本运动形式的论述中,可以体现马克思具有丰富的内生货币思想。从信用货币的内生创造过程可以得出,流通中的商品总额决定的内生货币量,可以表示为:商品价格总额/同名货币的流通次数=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量。货币的内生性说明了央行可以干预货币的运动,但是干预的范围是受到限制,内生货币思想成为央行调节金融市场的行为准则。在1767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中,斯图亚特就提出了货币供应不是由政府所决定的,而是与经济体系的活动相适应的内生货币论的思想萌芽。稍晚一些,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也提出过一些货币供给是由经济体内生的观点和想法。后来,瑞典学派的创始人威克塞尔在19世纪末进一步提出货币供应是由货币需求决定的内生变量。这些早期经济学家的货币内生论的猜测,到20世纪30年代在凯恩斯那里得到了系统地阐发。在1930年出版的《货币论》中,凯恩斯就较明确地提出,货币供应是内生的,是由企业和个人等从商业银行的贷款所决定的,因而并不是能由中央银行所能控制的外生变量。凯恩斯的这一思想,在后凯恩斯主义的一些经济学家如明斯基、戴维森、卡尔多特别是摩尔那里得到了更明确地阐释。这些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们发现,如果中央银行无力控制一个经济体内部的贷款量,那也就无法控制经济体内部的货币存量。

二、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金融危机理论的不同之处

(一)研究的方法不同马克思对金融危机理论分析中,采用科学的唯物辩证观,运用科学的抽象,在复杂的金融危机现象中,排除那些次要的、偶然的、表现事物外部特征的一切联系,一步一步地深入考察和分析,运用从客观事物中抽象出危机所发生的本质在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存在。马克思经济学在金融危机分析中侧重于制度分析,通过人与人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关系的考察来解释金融危机产生的本质问题。早期西方经济学中对金融危机形成理论大都从宏观层面分析,运用历史类比和简单的实证描述分析方法。近年来由于微观经济学的发展,经济学们侧重于对金融市场中微观行为的理论分析并加以模型化,产生了四代货币危机模型,并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严格的理论推理分析和数理化、模型化分析。虽然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不断创新和完善,但缺乏科学唯物史观,导致各学派在分析中往往侧重于各自不同的方面,过于强调个别因素,其结论往往只能解释金融危机的形成的部分机制或某一类型的金融危机,缺乏全面和系统性的研究。

(二)研究金融危机的目的不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从资本主义内在的矛盾去分析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和性质,认为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过剩及经济周期危机问题。马克思认为,金融危机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产生的历史现象,也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局限性的表现,运用政策手段去解决金融危机只是暂时的现象,并且金融危机的克服是以经济萧条为代价,这必然不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必然会被共产主义制度多替代。④马克思经济学研究金融危机的目的是为了说明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缺陷性,要想克服金融危机问题势必要消灭资本主义制度。西方经济学对金融危机的现象和机制的研究大都是对已发生的危机进行总结,他们主要研究金融危机出现的原因和传导机制。虽然西方经济学家也指出金融危机的实质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周期爆发的生产相对过剩的危机,是和实体经济运行结合在一起的,但他们并未敢触动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而是从金融危机形成的原因及政府调控手段来寻找解决金融危机的手段。

(三)对金融不稳定性的分析不同马克思关于金融不稳定的思想更丰富,从信用制度与银行制度、股票市场的波动、金融的传导机制上详细解释金融不稳定的原因。信用制度与银行制度具有融资功能,使银行只需要保持较少的存款准备金就能实现资本的借贷,但由于金融环境稍微变化有可能就会导致银行的挤兑现象,助长了金融的不稳定性。⑤信用制度的发展导致金融衍生品的大量产生形成虚拟资本,虚拟资本容易产生泡沫经济,这是虚拟金融的不稳定性。在资本主义市场中,商品和劳务的关系都是通过货币金融联系起来。当商品和劳务市场中出现异常时像支付链条中断会通过关联效应向金融市场传导,使金融市场均衡发生波动产生不稳定性。马克思也指出,由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使人和人之间存在契约关系,但这也隐含着道德风险问题。若一方违约就会使整个债务链条断开,导致信用关系异常,最终会体现在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后凯恩斯主义金融不稳定性假说最初来自于明斯基20世纪50年表的论著。经济中实际获取利润的时机与债务负担的不协调的发展是金融不稳定的根源,经济高度繁荣时期,实体经济中赢利的前景较乐观,但实际赢利的机会受生产规模扩张的影响,但虚拟经济却不是进而导致信用的扩张。在信用扩张促使下货币越多的流向投机性和抵补性项目而不是用于实体经济中投资项目的融资。债务融资范围和债务链条越长越造成金融体系愈发不稳定,经济周期的累积又导致下滑的债务紧缩。后凯恩斯主义对金融不稳定的分析仅仅强调了债务执行的风险是导致金融不稳定的原因。

(四)对金融危机的政府干预的观点不同马克思指出,央行在金融危机时可以通过调整准备金来应对危机。按照马克思的解释是指为了支付存款和兑换银行券,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持最低限额的金属贮藏。当出现金融危机,货币市场出现过多的货币流通即通货膨胀趋势时,央行提高准备金储备;相反,货币市场上出现货币不足时,央行降低准备金储备。同时,中央银行具有调节市场利率的功能。马克思说:“英格兰银行的权力,在它对市场利息率的调节上显示出来。”⑥金融危机时,央行可以通过提高利息率来对利率控制。以斯蒂格利茨为代表的新凯恩斯主义提出了“金融约束论”。其核心观点是: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完全导致市场失灵,致使金融市场交易制度难以有效运行,必须由政府供给有正式约束力的权威制度来保证市场机制的充分发挥。弗里德曼的货币政策失误理论认为,货币供求失衡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货币需求方面,而在政府实施货币政策的失误,因为货币需求函数具有相对稳定性。⑦更甚,政策的失误通过心理效应加剧银行恐慌,使不严重的局部金融问题演变为不可收拾的全范围的金融危机。麦金农—肖理论主张应当尽可能减少政府对金融的干预。⑧

三、二者金融危机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二者金融危机理论相似和不同点的比较可知,二者的金融危机思想对于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避免金融危机风险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一)二者关于金融体系不稳定的思想对于我国稳定金融体系具有启示作用把二者金融体系不稳定思想综合在可以一起看到,引起金融体系不稳定的因素在于银行制度、金融传导机制以及债务执行等方面,从这些角度完善和预防可以稳定我国金融体系。我国的金融体系具有典型的“银行主导型”特征,社会融资渠道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客观上导致了单一的融资结构,增加了银行体系的风险承载量,并且缺乏完善、有效的银行监督和惩罚机制,从而导致更大的金融风险和金融脆弱性。因此,借鉴二者金融不稳定思想进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首先,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发展保险、投资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体系的融资体系,达到完善金融制度进而分散融资带来债务危机的风险。其次,建立有效的金融风险预警、监管和惩罚机制。信用制度的快速发展和外国资本大量流入对我国金融监管带来较大的冲击,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应随所面临的国内和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其监管职能和灵活性,多种监管工具并用增加金融风险预警能力,同时针对违反金融条例的行为给予严惩使监管机制真正有效可行。

(二)二者关于生产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思想对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具有启示作用二者都提出经济危机是产生金融危机的一个原因,因此,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可减少金融危机发生的频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提出经济结构性战略性调整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目标,这意味着我国在国内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上都要进行调整。国内:我国需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传统产业的结构升级,建立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把发展实体经济仍作为最坚实的基础。对外贸易:我们应坚持出口和进口比重,强化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增加企业国际化竞争能力,加强多边区域贸易合作抵抗国际经济风险。

(三)二者对金融危机中的汇率思想对我国汇率改革提供了启示相对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而言,西方经济学的四代货币危机模型中关于汇率思想的描述较为详细,尤其关于固定和浮动汇率制度选择的观点对我国有较大的启示。人民币升值导致我国外汇储备资产呈现流失迹象以及净出口减少,并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外汇储备资产的安全性和净出口也有很大影响。在当前全球汇率大战和贸易大战环境下,如何实现我国外汇储备资产的保值和对外贸易平衡已成为我国目前和以后所面临的重大课题。由于中国是人民币汇率盯住美元,相对稳定,因此,当境内外利率出现差异时,会导致单边套利机会的出现。套利成本虽在我国资本项目管制下会增加,但当赢利机会出现时仍会有非法逃套的情况,这使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难度加大,容易导致资本市场危机。为了避免固定汇率带来的负影响,我国人民币汇率应由盯住美元转向参照货币一篮子浮动,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高人民币汇率弹性。

对金融危机的理解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金融危机;资本主义

引言:2008年9月,美国次贷危机全面升级,演变为金融危机,其影响迅速波及全球,造成巨大冲击,让全球经济陷入了阴霾两年之久。此次金融危机引起了政府、组织、学者和广大民众的密切关注,大家都在透视危机爆发的原因,寻求自我解赎的途径。因此我将从西方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及其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的分析,探讨我国应对西方金融危机的措施。

1.西方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

西方金融危机的爆发表面上是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产生,但是其内在深层次的根源却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的长期积弊,以及近几十年来西方新自由主义政策和资本主义各种矛盾诱发的产物。

1.1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是西方金融危机爆发的根本性原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存在必然会滋生各种社会矛盾,使得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正常运行所需要的一系列连续性、并存性和均衡性关系难以得到满足,从而爆发资本主义经济危机。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持续推进,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全球范围不断扩展并日趋激化。①

1.2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是西方金融危机爆发的政策性原因。1979年撒切尔夫人在英国上台,1980年里根在美国上台后,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开始在英美推行,并随后在全世界蔓延。他们极力主张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坚决否定公有制、社会主义和国家干预。但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可能要给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画上一个句号,成为其失败的标志。英国《金融时报》说:“自由化时代也是金融危机格外频发的时代……所有这一切都蕴含着最终导致自由化时代灭亡的种子②”。

2.西方金融危机对中国的不利影响

西方金融危机的爆发对全球经济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同时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在此,我就主要分析西方金融危机对我国带来的不利影响。

2.1冲击我国金融业。首先,持有美国投资银行股份或债券的金融机构,受金融危机影响,股票债券大幅缩水。其次,金融危机导致中国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动放缓。主要是由于国外各商业银行缩紧银根所导致。再次,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中国股市的一蹶不振,几乎套牢了所有的股民,投资者信心受损,影响了整个金融业的经营环境③。

2.2减少中国出口贸易,就业压力突增。西方爆发金融危机后,其“消费过剩”矛头凸显。短期内出现大幅度的减少生产,解雇工人,减少对供应商的原料采购,随着危机的蔓延,其他国家采取类似的措施,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多年贸易顺差的的出口国而言,必然面临着“生产过剩”的困境。生产商担心存货过多,就会缩减生产,反过来又进一步缩减消费需求④。生产的缩减又必将会对劳动力需求降低,从而使国内的就业压力突增。

2.3影响投资热情与投资能力。从国内投资来看,金融危机一是会导致投资者投资热情下降,信心不足。二是会利用外资的能力减弱。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演进,国外金融机构和企业纷纷甩卖海外资产,回笼资金,以套现应对危机。三是预期投资成本的上升,随着各国的救市措施的实行和危机的缓解必然导致资源和初级产品价格的迅速反弹,使得投资成本上升。

3.西方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启示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在国际政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虽然中国没有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受金融危机很大的影响,但其影响和威胁仍然弥漫在中国的周围。因此,中国应从这场金融风暴中吸收经验教训,积极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3.1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中国市场经济的特色就是政府对经济主体和活动具有的强大的监督管理作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能够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集中力量办大事。历史证明这种模式是卓有成效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调节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的作用。通过增加投资需求以及由此带动的固定资本的有序更新和对国民经济的技术结构及其比例关系的调整,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增长⑤。

3.2加强防范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危险,注重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西方金融危机的爆发警示我们,在中国金融业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外开放的同时,全球金融体系中的风险不容忽视。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深化改革,改进风险管理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在过渡期间,需要借鉴国外信用风险管理技术,选择最适当的信用风险识别理论模型并将其与中国信用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构建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识别模型⑥。

3.3有效调整外汇储备结构。我国对美国经常项目保持多年的贸易顺差,积累了大量美元资产,其中有上万亿美元债券。因而,美国国内经济对我国经济财富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在搞活多边贸易的基础上,逐步调整外汇储备的资本结构,减少美元比重,丰富币种。我国应当增加外汇储备中黄金的份额,达到保值的目的,适当增持黄金,降低美元贬值给我国造成的损失。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2]张燕生等.次贷危机以来世界经济形势及对我国经济的影响[J].宏观经济研究.2008.3

[3]周慧兰、曹理达:美国金融危机:根源与教训[N].21世纪经济报道,2008-9-20.

[4]郭田勇.《美国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影响和对策》《党政干部学刊》.2008第12期

[5]《列宁全集》,第54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6]卫兴华:《国际金融危机与我国经济发展》,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年第1期

注解:

①《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年第7期,西方国家金融和经济危机与中国对策研究(上)。

②英国《金融时报》,2008年8月15日。

③《现代经济》2008年第7卷第10期(总第98期),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

④《现代经济》2008年第7卷第10期(总第98期),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