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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行职工履职报告

农商行职工履职报告

农商行职工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我受政协**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年工作回顾

××年,县政协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治协商

县政协常委会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按照全委会全面协商,常委会专题协商,主席会重点协商的原则,开展了一系列的协商活动,切实发挥了政治协商的作用。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是全县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为加快实现这一目标,在十届三次全会期间,委员们认真听取和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重要报告,并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对全县人民负责的精神,从工业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不少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

公路建设是拉动工业经济发展,促进商业经济繁荣的重要因素。常委会议针对这一问题听取了县交通局关于××年公路建设情况及××年公路建设规划落实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成立本辽高速公路征地、动迁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和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公路养护机制”等建议,为加强公路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县法院和县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并提出了“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等建议,道出了人民群众的心声。

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是城市形象的外在体现,是招商引资和扩大开放的重要环境条件。主席会议围绕这两方面情况,分别听取了县城建局和县城管办的工作汇报。针对城市建设工作,会议责成经济委员会开展了深入调研,并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县城市建设规划的建议案》,提出了坚持城市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等建议;针对城管工作,会议提出了尽快组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建议。这些建议促进了城市功能的完善和人居环境的改善。

“一区四园”是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此,主席会议专题听取了县经贸发展局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县“一区四园”建设情况的汇报,提出了适时适度调整“一区四园”发展规划等建议,为园区经济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借鉴。

社会最低保障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督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是与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的工作。主席会议围绕这三方面工作分别听取了县民政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工作汇报。针对低保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实施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等建议;针对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提出了加大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等建议;针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出了进一步健全宗教团体组织等建议。这些建议指出了我县团结稳定工作的重点。

(二)拓宽渠道,注重实效,强化了民主监督工作

县政协常委会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民主监督,较好地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

发挥了提案的民主监督载体作用。县政协常委会非常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听取县委办、县政府办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和开展提案“后评议”等形式,加大了提案的督办力度。县委、县政府领导也非常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亲自批阅提案件,促进了提案中所提问题的解决。十届三次会议以来,县政协共收到提案件,经审查立案件,提案办复率达到了%。

发挥了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主体作用。县政协常委会充分发挥委员联系面广、代表性强的优势,积极选派委员参加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听证会活动,并通过听证会如实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在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县政协应邀组织委员对部分县直单位进行了民主评议,推动了全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

发挥了特邀监督员的民主监督骨干作用。政协委员受聘担任政府部门监督员是开展经常性监督的有效途径。目前,有名委员担任公、检、法等个部门的监督员,为这些部门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改进工

作起到了独特作用。

(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握了参政议政的重点

县政协常委会充分发挥政协智力雄厚的优势,组织委员就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立论。全年共形成份调研报告。其中,有份报告将作为本次大会的议政发言,有份报告已经报送给了县委、县政府。

融资难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常委会就这一问题,责成经济委员会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县民营企业融资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创建融资环境、引进资本市场的竞争机制”等建议。

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是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标的重要保障。常委会围绕这一问题,责成科技委员会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加强农村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巩固和完善现有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做大做强农民科技工作站”等建议。

发展品牌农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常委会围绕如何发展品牌农业这一问题,责成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发展品牌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调研报告》提出了“树立品牌形象、创立品牌信誉”等建议。

控制农村中学辍学率是关系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常委会针对这一问题,责成文教卫生委员会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县农村中学辍学问题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搞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建议。

规范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常委会围绕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责成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关于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建立行政执法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建议。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常委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责成学习宣传文史委员会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加强德育场所建设”等建议。

加强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是事关农业长远发展的重要问题。常委会就这一问题,责成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关于农村水利设施存在的问题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加强水费收缴力度、明确水利设施权属”等建议。

上述这些建议立意新,措施实,可操作性强,必将对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四)搭建载体,拓展领域,强化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县政协常委会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履行职能的拓展和延伸,不断扩大社情民意信息的来源。

通过委员信箱建立了反映社情民意的新载体。月份,县政协在**镇北街纺纱社区设置了委员信箱,并安排名委员专门负责群众来信的收集整理和协调处理工作,对于一些重大的疑难问题交由政协秘书处统一报送给党政有关部门。政协开设委员信箱以后,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困难,拉近了委员与群众的距离。

通过建立委员约谈会制度开辟了反映社情民意的新渠道。委员约谈会是政协为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切实关注民生而开展的新的履职形式。每次约谈会,由主席或一名副主席约部分委员座谈,当面听取委员反映社会、群众及所在界别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共召开了次约谈会,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了余条社情民意信息。

(五)献计出力,各尽所能,发挥了政协组织各层面的作用

县政协常委会按照宏观建言,微观出力的原则,发挥多方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一年来,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民营企业发展、农民技术协会、职业教育、防汛、农资供应及价格、广播电视、提案办理等情况开展了次大型视察活动;就一高中教学、法院执法、企业融资等情况开展了次持证视察活动。视察后,委员们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被视察单位的工作开展。此外,文教卫生委员会在市政协开展的为沈阳市编制“十一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中,代表县政协提交了题为《关于**县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的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并荣获市政协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发挥了委员的主体作用。常委会在全体政协委员中开展了为**城乡建设规划出“金点子”活动。先后有名委员参与了此次活动,并就城乡建设规划提出了条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经县政协秘书处归纳整理后报送给了县政府,为全县城乡建设规划和“十一五”规划的制定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本次全会还将对个较突出的“金点子”予以表彰对积极参加“金点子”活动的名委员予以通报表扬。积极发动企业家委员为招商引资做贡献,全年共引进资金亿多元。其中,贡献较大的如郭宝辉委员引进资金万元,与南方一家公司合资兴建了辽冶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邢东委员引进资金万元,与澳门国际投资公司合资兴建了东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全年共有名委员参与了扶贫帮困活动,共向社会捐助资金余万元。

发挥了农村政协委员活动组的纽带作用。农村政协委员活动组是解决政协工作上层活动多、基层活动少县城活动好、农村活动差的有效途径。为更好地发挥农村政协委员活动组的作用,县政协召开了活动组工作汇报会,专题听取了各活动组的工作汇报。各活动组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建言出力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如养士堡乡活动组在视察防汛工作后,提出了尽快修复蒲河回水堤,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的建议,引起了主管副县长的高度重视,立即指示水利部门限期修复,使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六)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加强了自身建设

县政协常委会从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和委员队伍建设入手,进一步塑造了政协组织良好的社会形象。

加强了理论学习。在常委会议上,组织各位常委共同学习了全国政协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委员的政治理论水平。

加强了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上半年,县政协机关党支部按照县委的统一要求,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机关党支部紧密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使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先进性教育,机关党员的政治素质有了新增强,业务水平有了新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新改善。

加强了对委员的管理。制定了《**县政协委员守则》,加强了对委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在委员中开展了评选优秀提案活动,激发了委员的履职热情;组织委员听取了县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为委员知情参政创造了条件。

加强了对政协工作的宣传报道。县政协努力改进宣传工作,由一般会议活动宣传向工作效果宣传延伸,由重视县内宣传向县外宣传扩展。全年在**电视台和《**时讯》上播发有关政协的新闻稿件余篇,并在《沈阳政协》杂志发表了题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理论文章。积极参加了市政协举办的全市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在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加强了与兄弟县区政协的工作交流。通过扩大宣传,增强了委员的荣誉感,扩大了政协的影响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政协工作要上水平、讲质量、求实效,就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县委的中心任务和要求来确定政协工作的总体思路;必须集中智慧,凝聚力量,以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必须善于调查,勤于思考,努力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必须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政协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年,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了县委政协工作会议和县情通报会,极大地推动了政协工作的开展;政协工作也离不开各方的配合,社会各界对政协工作给予了宝贵的支持。在这里,我代表县政协常委会向一年来关心、支持政协工作的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向一年来履行职能,付出辛苦的全体委员致以诚挚的问候!

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如服务大局的能力,政治协商的重点,民主监督的力度和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等方面,都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和提高。

二、××年工作安排

各位委员,××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中共**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对××年全县工作已经做出了全面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履行好政协职能,发挥好政协优势,争取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为此,常委会提出××年政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共**县委的部署,议大事,谋要事,督难事,办实事,切实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实效和水平,努力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强学习,增进共识,奠定政协工作思想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各项建设的首位,继承和发扬人民政协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优良传统,带领机关全体同志和广大政协委员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要认真学习中共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做好政协工作对于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意义。

要认真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特别是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意义。

要认真学习中共**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增强大局意识,明确履职重点,使政协工作更好地融入到全县中心工作中去。

要广泛学习时事政治、市场经济、现代科技、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不断开阔学习视野,拓宽知识层面。

通过学习,努力使广大委员成为一支高水平的履职队伍,使政协机关成为高素质的学习型机关,使政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围绕中心,共谋发展,积极履行政协职能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在新的一年里,县政协常委会要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牢牢把握“三贴近”(贴近中心、贴近民生、贴近界别)原则,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积极提出具有前瞻性、富于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沈西工业走廊**工业新城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情况开展专题协商议政活动,贴近中心建真言,推动全县重点工作的开展。

要围绕开发区及工业和农业园区建设、农产品深加工、医药和食品卫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社区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排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组织各专委会开展视察活动,进一步规范提案的办理、督办及“后评议”工作,贴近界别谋良策,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繁荣。

要积极参与市政协在朱家房镇大万村设立政协委员联系点工作,认真抓好农村委员活动组工作,继续开展委员“四个一”(提出一件提案、参加一项社会活动、引进一个项目、提供一条有价值的信息)活动,贴近民生办实事,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要围绕整合旅游资源、发展现代物流业、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打造产业集群、发展优势特色农业、蒲东新区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求新、求实、求精”上下功夫,争取站的更高,议的更深,多出精品。

要围绕依法行政、执法执纪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民主监督活动。强化和规范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

要在全体委员中广泛开展“三深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活动,鼓励委员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使命“沉下去”,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体察百姓生活的艰辛。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之后,还要带着情况,带着问题,带着建议“浮上来”,向党政部门反映民意,献计献策。

(三)履职为民,尽职尽责,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和谐是当今社会的最强音,促进和谐是当前政协工作的主旋律。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在团结各界、凝聚人心方面的独特优势,积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要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上下通达的优势,切实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通过进一步做好委员信箱工作,不断健全政协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民意表达的渠道。通过会议、调研、视察、提案、座谈、走访等形式,积极主动、迅速准确地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为党政决策服务。

要充分发挥政协代表面广,包容性强的优势,团结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进一步营造民主、和谐的政治气氛。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

要充分发挥政协位置超脱,视野开阔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落实委员约谈会制度。通过委员约谈会,如实反映委员所在界别的问题、建议和呼声。

要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竭尽全力为社会献爱心。积极发动委员开展扶贫帮困活动,让全社会都体验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四)继承完善,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政协工作整体水平

做好政协工作贵在继承,重在创新,要在完善现有履职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的履职形式,拓展新的工作领域,切实增强政协工作实效,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整体水平。

要加强政协机关建设。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

要加强政协的宣传工作。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向《沈阳政协》和《人民政协报》等报刊投稿,不断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

要加强委员队伍建设。适时举办委员培训班,强化委员的学习培训;加强同委员的联系,关心委员的工作和生活;努力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加强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县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使政协工作行而有据,活而有序。

农商行职工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xxxx”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加强科学技术学习,特别是落实反腐倡廉的思想精神。

二、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农牧业是我镇的基础,“三农”工作也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央各项支农惠农富农政策,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畜牧业生产;确保动物卫生安全;加快畜禽养殖规模化、畜禽良繁体系建设,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

三、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脚踏实地的履行自已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和实践中不断提高解决新情况、处理新问题的能力。以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方向,加强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工作上敢想敢做,大胆创新,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完成政府和业务站所交给的各项任务。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提高群众满意率。

四、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注重平时工作和生活中和同事多沟通多了解,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以热诚的态度对待同志。加强中心站成员的团结,增强工作活力。坚持服从大局,以整体工作安排为核心,把自已的工作做好、做实,配合其它同事完成中心的具体工作,并保持良好的心态。工作中坚持诫骄诫燥,做到工作中不带情绪,工作后不带牢骚。

五、进一步做到严于律已,严格遵守反腐倡廉各项规定,时刻以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已,向先锋模范看齐,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学会和逐步适应在现在的新环境、新条件下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力,坚持按时出勤,时刻告诫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争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反腐倡廉承诺书(二)

一、落实首接责任制 , 纳税人来地税机关办理纳税事宜,无条件并有礼貌接待;属本职岗位内的纳税事宜或能独立为纳税人解决的涉税事项,按操作规程要求,及时、认真办理、不推诿拖拉;不属本职岗位或不能独立完成的涉税事宜,将认真做好转办,导引工作。

二、遵守工作纪律,坚持着装、佩证上岗;工作时间和工作日早中餐不饮酒;不与纳税人或工作上有利害关系人员打牌,不参与。

三、严守税风税纪,不以任何借口向纳税人“索、拿、卡、要、报、借”,不收人情税、关系税;不参与转引、买卖税款、不混级混库;不接受或参与纳税人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故意为难、打击报复纳税人。

四、不借婚丧喜庆之机宴请纳税人或大操大办,如有婚丧喜庆事宜,按规定事前申请事后报告;并承诺不宴请和收受管理相对人的礼品、礼金。

五、不参与经商或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特定关系人经商办实体;家属子女经商的,教育其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并及时报告其税费缴纳情况。

六、恪守阳光用车制度,使用的私车(包括购入、借入或其他途径取得的车辆)自觉执行消费报告登记制度,杜绝私驾公车和私车公用。

七、公正执法。忠于职守;严格执行“阳光征收”、“阳光减免”.“阳光稽查”,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税公开,纳税公示,为纳税人保守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八、创优服务、规范行为,优化税收环境,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负担为宗旨,做到一切以纳税人为重,一切为纳税人着想,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文明、便捷服务。

如违反规定,特别是影响工作和地税形象并受到查处,愿接受下列处理或处分:

(一)主动请求组织免职或引咎辞职;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三)严格的党纪、政纪处分。

为了依法履行政府采购职责,保证政府采购操作行为的公正廉洁,树立政府采购中心的良好形象,本人承诺:

一、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中心有关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海南省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文件精神和政府采购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采购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不谋私利、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与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有利害关系时,主动申请回避。

四、 尊重和依法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五、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及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履职,对于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方式采购。

六、 在评标时,除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交流、讨论外,不随意评论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不单独与投标(报价)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交谈,不向评审委员会成员施加对评审结果有倾向性的意见。

七、 自觉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不向他人泄露采购文件的评审以及投标人,评审专家和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等应当保密的信息。

八、 发现采购人、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加以制止,劝阻不成时,将情况向采购中心有关部门的报告。

九、 在正常商业交往中对于无法推辞的礼品馈赠,严格执行《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

十、 不利用从事政府采购的特殊身份和工作便利谋取各种不正当利益。

十一、 本人将认真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接受组织上的处理及承担相应责任。

农商行职工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产品除食品外,还包括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对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被吊销许可证照的生产经营者名单;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监督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公众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产品以及有合法标识的产品。

第四条 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违反前款规定,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比照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的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义务。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第六条 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应当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明确入场销售者的产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条 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经过检验方可出口的,应当经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检验合格。

出口产品检验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有关标准、程序、方法进行检验,对其出具的检验证单等负责。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商务、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予以公布。对有良好记录的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简化检验检疫手续。

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逃避产品检验或者弄虚作假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我国与出口国(地区)签订的协议规定的检验要求。

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进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对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产品流向。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时,可以将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进货人、报检人、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进口产品的进货人、销售者弄虚作假的,由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口产品的报检人、人弄虚作假的,取消报检资格,并处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

第九条 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生产企业和销售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对生产企业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对销售者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履行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领导、协调职责,本行政区域内一年多次出现产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第十一条 国务院质检、卫生、农业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尽快制定、修改或者起草相关国家标准,加快建立统一管理、协调配套、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产品标准体系。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产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生产经营者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遵守强制性标准、法定要求的情况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检查记录应当作为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定期考核的内容。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者减少危害发生,并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罚:

(一)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取得许可证照或者经过认证后,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

(三)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生产者生产产品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

(五)销售者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的;

(六)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不履行本规定的义务的;

(七)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定的。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规定,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属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因不立即处理或者推诿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

第十五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第十六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违法行为的情况予以记录并公布;对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吊销许可证照。

第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授予其资质的部门吊销其检验检测资质;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发生产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产品安全事件时,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依照国务院规定信息,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本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举报电话;对接到的举报,应当及时、完整地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举报的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讯,7月28日《人民日报》)

农商行职工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年全市监督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务实”二字,立足工作职能,夯实管理基础,以推行岗区责任为目标,创新监管模式;以商标、广告管理为抓手,落实品牌兴企、品牌兴市工作;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努力着手“十抓、十做”,突出监管结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健康、有序、和谐的发展。

一、抓经济户口“岗区责任制”、做好监管模式深化工作要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济户口管理办法》、《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和扬州局经济户口考核细则及邮工商(2006)60号下发的经济户口管理《六项制度》的要求,深化全系统监管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按照基层工商分局实行定岗位、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奖励,执行严格考核的“五定一考核”办法,明确分局岗区的划分、岗区责任人工作职责、考核及奖惩,做到“五了解、十到位”,贯彻我局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行经济户口岗区责任制实施意见》,将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力争使我局的经济户口管理工作再创新的经验。

二、抓监管“五大”检查,做好市场主体安全工作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经济户口管理,关健是经济户口管理的综合、定期、专项、重点和无照“五大检查”,必须完善监管措施,以人为本,抓好监管职能与二版软件的结合,切实做好市场主体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记录工作,保证企业信息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在日常巡查中突出“五个重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重热点行业、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案后回查和警示记录;对涉及13个重点行业、热点行业的各类主体监管一年不少于两次实地检查,落实安全职责、监管重点和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重热点行业主体的安全档案。在检查中应做到“十要”。即:“检查要全方位,应查要不留死角,必查要完整,抽查要重点,专项检查项目要清楚,是否违法填写要准确,轻微违法整改要限期,责令回查要到位,巡查表检查要真实,录入要准确。”通过抓好重点主体和热点行业的检查,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对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抓无照经营取缔工作,做好个私经济发展无照经营是当前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十分突出的问题,年要继续加大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查处取缔无照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逐步建立由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由一个部门的行为转变为多部门的共同行为,进而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由突击行为发展为长效规范管理行为,努力将无照率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二是查处取缔从事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涉及安全的重点行业无照经营行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切实落实责任,确保监管到位。三是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无照经营户要及时引导其办照,对因前置手续审批问题产生的无照经营问题,各分局要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汇报,依法进行查处,问题仍未解决的,由分局将其情况书面报市局,市局将分局检查出来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向市政府汇报,并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要把查处无照同引导私营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各工商分局要根据各地情况,在经济较发达地区,重点引导私营企业在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科技含量、增强品牌效应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把个体私营经济做大、做强、做响,逐步培育发展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在经济发展状况一般或相对落后的地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重点是通过帮扶和引导,做到数量和质量并重、城市和乡镇并举,形成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的态势。同时还要发挥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引导个体私营经济面向市场,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来料加工业、运输业、建筑业等。

四、抓个体验照和企业年检,做好“亮照工程”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个体验照和企业年检,严把前置审批手续年检审查关,提高依法履职的意识,严格遵守《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前置许可手续的审查,加强对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的审查和企业登记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统一性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个体和企业坚决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处理,不得变通过关,确保监管职责到位。随着今年企业年检职能的下放,各分局要以此为契机,结合今年企业年检新的特点,落实年检工作流程化、规范化管理,实现年检受理微机录入先查询、年检信息同步录入、年检资料到期归档。年检结束后各工商分局通过年检验照,已进一步了摸清辖区内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这时要大力开展“亮照工程”,一方面深入开展证照规范化管理达标示范街(镇)活动,另一方面对个体工商户、企业强化证照管理,做到经营必须有照,有照必须亮照,通过多种措施和手段增强市场主体持照、亮照的意识,对不亮照要依法给予处罚。7月和9月份市局将分别组织开展年检工作质量、亮照管理互查,真正做到“有照与前置许可手续一致,亮照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一致、”。每次互查后,并将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五、抓正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做好后延监管工作年依据法规和上级局的要求,市局对年未年检的企业制定统一简便易行的各类市场主体退出操作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建立动态管理制度,畅通退出渠道,及时清理名存实亡的各类市场主体。对市场主体退出后要建立督查机制,健全后延监管措施。各分局要积极探索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后延监管工作,一是利用年检切实做好企业数据库的清理工作,对发现的注销数据,年检经办人员要及时负责地将辖区内注销数据与保证书式档案和电子档案的一致性,提高数据准确率。二是采取案后回查措施,重点检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是否已停止经营活动,是否进行清算,是否办理注销登记;三是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四是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其投资的相关企业,要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五是对吊销营业执照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在未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下,限制其对外投资,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法规规定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警示限制,做好后延监管工作。

六、抓商标注册,做好创牌工作、积极加强商标注册的宣传引导,促进我市注册商标总量的迅速提升。

商标注册是商标创牌的基础。年商标注册工作一是要积极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申请注册并使用商标,逐步从借“牌”生产转向自主品牌经营,对有条件的生产型、实业型私营企业,指导其走品牌发展之路,引导其熟练运用商标战略做大做强、做出品牌。二是要大力鼓励发展服务商标注册,引导餐饮、沐浴休闲以及其他具有较强地方特色的服务型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特别引导好老字号服务企业通过商标注册保护自身字号这一无形资产,通过商标战略运作树立企业信誉,扩大企业影响力。三是要对我市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引导其注册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继续推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让政府以及广大投资者充分认识到商标创牌的积极意义。

注册商标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商标的社会知名度,从而为本企业获得更丰厚的利润回报。年,一是要积极支持企业争创省、扬州市着、知名商标,直至中国驰名商标。对参与申报认定的企业主动予以指导,帮助企业准备资料。二是尤其要积极支持我市更多企业参与知名商标的申报认定,引导、鼓励他们先走上创牌之路,再逐步发展壮大。要重点培植农产品知名商标、老字号知名服务商标和私营企业争创知名商标,大力提高老字号、农副产品和私营企业知名商标的比例。三是要积极构建创牌梯队。进一步细化争创品牌企业的发展规划,排出一批基本具备条件、发展后劲足、前景好的企业,分层次抓好培育发展工作,建立扩大争创品牌企业的后备队伍。各分局要积极引导企业创牌,促进我市确保着名、知名商标申报数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

同时,要继续做好品牌兴农推动工作,积极发挥工商作为商标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选择农业产业化龙头或骨干企业,以商标为纽带,实施“主导产业+优势品牌”战略,倡导“公司+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实行“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上市”的策略,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一是重点围绕优质稻米、特色水产、优良家禽、特色蔬菜等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产、竞争力较强、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副产品企业商标。二是积极帮助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与培育工作,对已申报注册的证明商标,要积极加强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联系和沟通,力争年内完成注册工作。

七、抓商使用规范管理、做好“三牌”检查工作品牌商标贴牌、商标印制以及品牌专卖是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重要关口。年,要把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作为构建和谐商标品牌市场的重要一环抓。一是要开展好贴牌加工企业、商标印制企业和专卖店(场)专项执法检查,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全市定牌加工企业、商标印制企业和专卖店(场)专项检查,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将我市现有的着、知名商标企业列入重点保护范围,发挥“华东六省一市”和“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协作网的作用,与企业联手协作,开展跨区域的打假行动,依法对品牌商标进行特殊保护,为品牌企业的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的自我保护,逐步建立和完善商标信息网络,增强市场预警功能,不断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四是要进一步强化部门保护协作机制,一方面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另一方面发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抓日常广告监测,做好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做好利用新闻媒体的广告监测工作,努力净化广告主流媒介市场秩序。

年,我们要继续按照扬州局及我局《广告监测制度》的要求抓好广告监测工作。一是开展日常监测,依据监测情况形成《广告监测情况通报》,及时向电台、电视台、报社等相关广告者通报监测对象的违法率、违法量、主要违法表现等;二是迎接并配合扬州局开展1-2次的集中广告监测和互查活动;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监测结果,严肃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广告违法案件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加强管理。

以查处医疗美容等违法广告整治为重点,促进广告市场长效化管理。

一是根据省市局工作意见精神,对广告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特别是利用新闻媒体的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房地产和致富信息广告,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并适时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联手开展行动,整治我市的医疗、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重点加强对国庆、中秋、元旦等节日期间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审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及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广告,与其他职能部门一起共同维护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同时,加强房地产广告和印刷品广告监管,重点加强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检查,及治理房地产企业投资增值、回报率等违法宣传。二是加强广告审查员培训,提高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和自律水平,促进其能够依法广告,巩固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管理体系。三是根据扬州局意见精神,在全市逐步实施媒介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将媒体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情况、媒体广告的违法率、违法量、虚假广告及其他严重违法广告的数量等列为广告信用指数评价指标,对媒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将评价结果定期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四是加强户外广告监管,严格把关,凡广告未经登记和未标明广告登记号以及内容违法的,要严肃查处。五是继续加强和完善广告协会建设,交流各广告经营单位经营情况,通报主要违法事实、违法量和违法率,尤其是发挥好协会的“三自”作用,共同维护和促进我市广告经营市场的经济秩序。

九、抓联络员制度建设,做好企业与工商沟通工作根据扬州局工作意见的要求,年,将在着名商标企业建立商标和广告联络员制度。一是定期组织商标广告联络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引导企业灵活运用品牌战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是主动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及时传递政策法规信息,帮助企业更快更好发展。四是指导联络员准确填报好本企业着名商标企业调查表和广告经营企业调查表(表式扬州工商局将另行下发),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和完整。通过联络员制度建设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法律需求以及要求工商部门服务的内容,一方面为了防止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又要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十、抓经济户口软件使用,做好技能比武工作全系统监管条线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省局经济户口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局有关会议的精神要求上来,齐抓共管,规范使用经济户口软件,把工作重心从“建户口”转变为“用户口”,实现“户口清、状态明、制度全、检查实、手段新、联动好”的工作目标,切实提高分局的监管效能,在推行岗区责任制管理中,要创新监管模式,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动态监管。这就要求各分局长要真正重视起来,尽心尽力抓好各项监管工作的落实,做到齐抓共管,一线监管人员要认真做好巡查监管工作。做到监管对象明确、监管责任明确、检查内容明确、业务操作规范可行、要以“岗区责任制”为转型,在原有网络化监管工作基础上,各分局要加强业务学习、经济户口软件的使用,整体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才能适应定岗位、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奖励并执行严格考核的“五定一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经济户口管理巡查责任制度,促进监管职能到位。我局在下半年将组织分局一线监管人员软件运用技术的比武竞赛,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监管条线人员要人人参加培训、人人参与练兵、人人得到学习,提高全系统经济户口管理水平。各分局要通过经济户口软件使用、技能比武,总结经验,并形成书面材料,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研讨。

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一、认清形势,增强信心,全力构建以“尽责、规范、创优”为内核的南通工商核心价值体系新的一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考验:第一,经济发展形势不容乐观,向工商机关服务发展提出了新使命。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迅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南通市今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全市系统要密切关注经济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越是在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困难的时候,越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要以与党委政府风雨同舟、与地方发展唇齿相依、与市场主体共渡时艰的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市场主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战胜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完成全年经济工作目标任务保驾护航、推波助澜。要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在服务中促进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规范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讲求规范。同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支持农村改革发展,要求工商机关必须在近年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服务“三农”新办法、新措施,进一步创新服务“三农”工作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第二,市场监管难题依然突出,使工商机关履职尽责面临了新挑战。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增加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反垄断执法等新职能,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对工商机关履职尽责提出了更高要求。食品安全、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传销等市场秩序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仍然多发频发,特别是去年三鹿劣质奶粉事件的发生,暴露出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期待加强市场监管、改善市场秩序的呼声很高,工商机关市场监管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为此,全系统必须立足自身、振奋精神,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努力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提升维护市场秩序的问题发现能力、及时查处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源头治本能力。第三,基层体制机制亟需转型,对工商机关自身建设明确了新要求。停征“两费”后,既为推进工商事业改革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又对改革传统工作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基层工商工作必须从偏重收费管理向全面履职尽责转变,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履职重点、能力素质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相应变革。为此,省、市局均将年定为“基层建设年”。全系统要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出新举措,创造新经验,加快推进基层转型,推动基层工商工作再上新水平。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市工商工作实际,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建设“三型工商”的要求,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平台,实施扶企助农、监管维权、基层转型、人文关怀四大工程,着力构建“尽责、规范、创优”为内核的南通工商系统核心价值体系,全面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和服务发展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

应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全系统要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平台,在去年“尽责、规范、创优”主题教育活动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握内涵,融入职能,使“尽责、规范、创优”成为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语言和核心理念,为推动南通工商的整体创优提供强大动力。在具体要求上,全市系统要切实做到“三个坚持”,实现“三个确保”:

(一)坚持面向全员抓尽责,确保人人有责、个个尽责。履职必须明责,明责才能尽责,必须把责任分解到岗,把压力传递到人,充分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一是要明确不同层级的责任。在全市系统内,市局党组为决策层,机关处室负责人和直属局、分局班子是中间层,其他人员为执行层,每个层级都要演好角色,尽好责任,不能在自己的环节“掉链子”。二是要明确个体和组织的责任。对个人而言,每个同志都要立足本职,履行职责。要尽好政治责任,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大政方针,有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尽好法定责任,牢记工商使命,做好本职工作;尽好社会责任,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尽好道义责任,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一心为公,廉洁自律。对组织而言,要尽好队伍管理、统筹协调、上传下达的责任,各级班子成员在组织内部既要率先垂范,更要善于管理、带好队伍、抓好工作。三是要明确机关和基层的责任。倡导换位思考,增进机关、基层之间的衔接与互信,机关部署工作要切合基层实际,基层开展工作要理解机关意图。四是要明确各条线的责任。要整合现有资源,减少行政成本,尽可能地合并会议、文件和专项行动;要加强职能互补,从监管执法、公共服务、内部保障三大块进行合理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加快工作运转;要形成整体合力,不搞单打一,充分发挥多条线综合优势,共同打造南通工商的崭新形象。

(二)坚持着眼全程求规范,确保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一是在工作导向上求规范。要规范服务观念,不应将职能工作与服务发展对立开来,既不能讲了服务就不要职能,也不能讲了监管就不关心发展,而应通过履行职能来服务经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发展。要规范监管理念,监管要在“四个转变”上下功夫,着力谋求监管工作的长效化。要规范执法理念,特别是“两费”取消以后,要由过去的收费管理转到依法规范。要规范维权理念,由事后调处转为事前调控和事前把关,增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前瞻性;坚持同步发展,同步重视城乡消费维权,使消费者同步享受公共服务。二是在工作标准上求规范。要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杜绝工作失范、违法行政、渎职失责。要认真学习市局新制定的业务工作规范,并在具体实践中对照使用,着力提升全市系统的业务规范化水平。三是在内部运转上求规范。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充分依靠制度进行全程管理,提高工作流程的标准化水平。围绕上下衔接、条线配合、执法监督等环节,加强工作流程的规范管理,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提高运转效能。

(三)坚持倾尽全力谋创优,确保工作争先、整体进位。创新创优是推动工商事业向前发展的不竭源泉,是实现争先进位的主攻方向。年,全市系统要把创优作为衡量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一是推动理念创优。好的思路才有好的出路,只有在工作部署、统筹安排上抓创优,才能确保职能工作亮点迸发、特色鲜明。要紧贴中心工作,善于抓住重点;要创新工作举措,乐于推出亮点;要狠抓调研破题,勇于化解难点。二是推动素质创优。要紧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力加强素质建设,加快队伍转型,努力适应全面尽责、科学尽责、规范尽责的需要。三是推动环境创优。既要讲求“外顺”,加大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力度,积极对外宣传工商职能,努力赢得党委政府的领导、企业的理解和群众的支持;也要讲求“内和”,抓好工商文化建设,以人为本,凝聚合力,着力营造和谐共进的工作氛围。四是推动工作创优。加强机关处室与直属局、分局的衔接配合,强化合力攻关;牢固树立整体意识,明确各单位、各条线的责任分工,推进整体创优;加强各单位之间的互补与合作,实现良性竞争;要立足南通工商实际,选准最能体现南通工商工作水平的工作为创优的突破口,集中优势资源,强化人财物配备,全力打造在全省叫得响、在全国有影响的亮点工作和拳头品牌。

二、把握重点,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全市年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市系统要紧扣“尽责、规范、创优”的工作要求,大力实施四大工程,在工作中狠抓重点,务实求真,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具体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以助推经济增长为重点,大力实施扶企助农工程,为南通经济实现“保增长、达小康”目标做好服务全市系统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的目标要求,敢做敢为,勇挑重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拓展工商服务内涵,重抓四项职能帮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摆脱困境,支持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始终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今年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

加强政策引导扶持,为企业优质准入提供帮扶。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市局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支持全市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市场准入上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战胜经营困难,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注重服务的主动性。要紧贴全市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把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作为重要举措,主动对接项目建设,为企业排忧解难,为南通在江北率先以市为单位实现全面小康做好服务。积极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集团化运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外资产业政策,严格控制污染环境行业和高能耗行业的发展,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深化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分析利用工作,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有价值的数据分析报告,引导企业调整投资方向和产业结构。二是加强效能建设,注重服务的有效性。继续探索开展市局对区局委托登记、县(区)局对工商分局(所)委托登记工作,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相关业务;规范“一审一核”、“一人审核”和“合议审核”的登记程序,依法有序扩大“当场登记”业务量,积极协调前置许可部门共同推进“一表式”登记受理和网上并联审批,切实提高登记效率;进一步推行网上登记服务,采取网上年检、预约年检、集中年检、上门年检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快捷的年检服务。三是加强联系帮扶,注重服务的针对性。全面推行工商企业联络员制度,建立对大型企业、重点骨干企业、上市公司、市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工商服务进镇街进村居”活动,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摆脱困境提供前沿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主动适应“三农”需要,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帮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等工作机制,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一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严格农资市场准入,落实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大农资质量监测和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坑农损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大力支持农村创业。实行服务前移,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探索土地承包权的出资登记,积极推进土地集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深化经纪活农工作,全面提升经纪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村经纪人沟通农产品产需能力。完善市场兴农机制,促进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快速发展。三是积极支持农村金融业发展。大力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登记,支持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布点,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积极探索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股权质押登记,促进农村金融资源有效配置,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四是深入推进合同助农工作。以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对涉农企业管理人员、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经营大户加强合同知识培训,推广使用符合地方农业特色的合同示范文本。大力推动建立基层涉农合同指导工作站,及时便捷地为农户提供合同法规咨询、签约指导和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五是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培育工作。积极引导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产增收,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农龙头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

继续推动全民创业,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帮扶。进一步落实“非禁即准”、“非限即入”的市场主体准入政策,真正做到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均允许民营企业平等进入,形成各种所有制、各种组织形式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格局。鼓励民间投资兴办企业,为其登记注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改组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促进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以停止征收“两费”为契机,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促进民营经济活跃与繁荣。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规定开展个体验照工作,严禁利用验照乱罚款、乱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

充分运用多项职能,为企业抵御风险提供帮扶。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自主创新力和抵御经济风险能力。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引导企业争创驰名、着名、知名商标,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品牌,引导定牌加工企业和出口企业培育发展自主品牌和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引导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加快品牌培育基地建设步伐,引导服务业品牌实施连锁经营。继续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信用水平,防范信用风险。积极帮助市场主体盘活存量资本,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各类投资主体组建股份公司,实现优质资产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融资,实现跨越式发展;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开展股权出资登记、股权出质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拓宽企业出资、融资渠道。

(二)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大力实施监管维权工程,不断增强工商机关执法为民、促进和谐的工作能力全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全力保障民生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有利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市场环境。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即将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维护市场消费安全。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和重点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经营者的突出问题,特别要继续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的重点整治,开展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五五工作法”等各项监管制度,提升食品及经营主体分类管理水平,强化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数字化、实时化、网络化”监管,加快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步伐,努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长效化。认真总结在应急处置三鹿奶粉突发事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积极策应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对流通领域钢铁、化工、原材料和家电等商品加强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深化商品质量监测结果的运用,切实提高商品质量监测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执法的综合效能。要以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大力推进基层监管常态化、规范化、社会化、现代化建设,加快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强化基层监管的常态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济户口管理办法》,继续完善属地管理责任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确保经济户口管理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频次“四落实”。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约束管理,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动态监管,随时掌握变化和信息,对突发事件实行应急处置。要总结监管官制度的试点情况,进一步加以论证和完善,不断提升网格化监管的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社会出现热点、群众反映难点、领导关注重点,以及各类行业、经营行为的调研,超前拿出有效的监管措施。二是强化基层监管的规范化建设。要突出法定职责,推进职能整合,依法规范监管工作流程和具体行政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试点活动,大力推进执法行为、案件管理、执法制度“三项规范”和执法机构名称、执法装备、执法标准、执法数据“四个统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资格。三是强化基层监管的社会化建设。坚持合法适度、刚柔相济,对监管对象进行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达到强化行业自律的效果。加强部门联动监管,进一步推进落实政府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信用监管、广告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四是强化基层监管的现代化建设。积极探索网络经济监管,深入研究探索监管的有效途经、具体措施和方式方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有序开展。推进信息化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构建综合业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工商内部管理平台,加强业务软件的推广应用,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确保信息化网络安全高效运转。

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着力推动放心消费创建。继续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紧密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相关的领域,按照巩固“点”、延伸“线”、拓展“面”的要求,让更多的企业、行业和区域参与到创建活动当中来,努力实现创建活动全覆盖;注重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和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为消费者多办实事好事;全面宣传贯彻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测评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创建长效机制。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继续针对电信、家电维修、餐馆、旅游、美容、装饰装修、互联网销售等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领域,会同相关部门推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止“霸王条款”,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着力提高消费信心,引导和促进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拉动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作用。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内设职能整合,逐步完善12315行政执法机制,扩大12315在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工作中的指挥协调作用,加强内外联系沟通,使之成为工商部门与广大消费者、人民群众信息互动的平台,成为工商部门畅通民意、接受监督的平台,成为工商部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平台。

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针对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并与日常巡查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效能。加大竞争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傍名牌”、保护商业秘密执法活动,扎实推进反垄断执法,积极查处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突出查处大型超市、商场、酒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完善传销违法人员、案件信息库和“黑名单”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对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的监控打击。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政策引导、行政指导和教育督导,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发展。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以保护涉农商标、地理标志、食品商标、药品商标、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针对商标使用行为不规范、侵权假冒现象较为突出的重点商品、特色产业、驰名商标和各类专卖店、商场专卖柜,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坚持和完善广告联合监管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广告专项整治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增强广告监管的合力与实效。

在重点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全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合同监管,积极推行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和监管,大力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加强对拍卖企业以及拍卖活动的监管,促进拍卖市场健康发展;抓好房地产、汽车、成品油等重点行业、商品市场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等工作,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以调整工作重心为重点,大力实施基层转型工程,努力适应“两费”停征后的新变化、新要求要提升工商机关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水平,关键在一线,重点在基层。全市系统要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在基层体制机制、队伍素质、依法行政、全面建设等四个方面抓好转型,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奠定基础。

在体制机制上抓转型。以停征“两费”为契机,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统筹考虑县级局机关与基层分局(所)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准确定位基层分局(所)的工作职责,研究调整基层分局(所)的设置,科学调整基层分局(所)岗位职责分工,合理配备基层工作人员。要按照总局新“三定”方案的要求,对基层分局(所)的法定职能进行全面梳理,找出履行职能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监管层次,全面推进职能到位。要适应基层改革的需要,建立科学的机关运行机制,加强机关工作整合和与基层的衔接,努力实现系统整体效能的最大化。

在队伍素质上抓转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活动,认真组织基层干部学习市场监管执法的必备知识和技能。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根据工作需要抓教育,针对不同对象抓培训,对不同职位、不同岗位、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不同能力水平的人员,要确定不同的能力建设目标、内容和要求,做到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分门别类地加以提升。提高教育培训的系统性,立足本系统建好师资队伍,以能者为师,拓宽师资选才面,让教育培训更为便捷可行。根据省局要求,年将启动“一市一所一基地”建设,要在系统内选择一个条件适宜的基层分局(所),通过适当改造,优化资源配置,科学制定计划,使之成为全市基层工商干部的培训基地。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一季度,市局将对过去主要从事征收“两费”工作的基层一线人员,以县局为单位组织针对性培训,让他们尽快转换工作角色,转变工作技能,切实增强适应新形势的岗位履职能力。

在依法行政上抓转型。建立南通工商局依法行政考评体系,分设A(优秀)、B(基本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定结果与文明工商所认定和系统内评先评优挂钩,只有取得A等的基层工商分局(所)才能参评省级文明工商所,对所属基层单位25%以上未达A等的直属局(分局)在年终综合考评时实行一票否决。全力推动法制监督到位,坚持各项业务工作均由法制部门参与决策,确保行政行为合法规范。加强执法监督,大力推进基层分局(所)依法行政,切实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严禁未经法律法规授权行使执法权,严禁违规执法、执法违法。加强收费监督,进一步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切实防止和坚决纠正“两费”停征后出现乱收费现象。

在全面建设上抓转型。要适应基层工作转型需要,扎实推进基层全面建设。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以总局即将出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一标志标识方案》为契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市局将于近期将对业务规范梳理定稿,并将印成小册子,让基层同志人手一册,便于具体工作时对照操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分局(所)班子建设,把基层班子建成和谐共事、宽容谋事、舒心干事的“指挥部”,带领一线同志尽职尽责、不辱使命。探索和完善基层分局(所)党建工作新机制,使之更适应工商垂直管理的要求,让基层党支部真正成为促进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监管执法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信息化规范建设达标活动,各直属局、分局机房年内要力争达到省局B级以上标准。继续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力度,努力解决好办公用房、执法装备、办公用具和文体设施等问题,为基层创造有利的工作、生活条件。

(四)以优化队伍管理为重点,大力实施人文关怀工程,进一步营造勇于创优、和谐奋进的干事氛围要以人为本,善待干部,依靠多种载体凝聚人心,依靠良好氛围激励人心,围绕“尽责、规范、创优”激活全员潜能、激发工作热情。

优化诉求沟通机制,增强全市系统谋事干事的同心力。通过创设多种载体,开展多层面活动,激发和调动全员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人翁意识,让干部职工敢于发出声音,推动组织目标的又好又快实现。在组织和领导层面,树立“干部职工是事业发展之本”的理念,要在思想上尊重干部、感情上贴近干部,工作上依靠干部、生活上关心干部。市局今年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将每月15日定为“局长谈心日”,由局领导负责开展谈心活动,畅通民意诉求的渠道。同时,依托网络平台,广泛征集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在干部职工层面,树立“集体利益是个体利益之源”的理念,要引导全员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自觉处理好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把个体利益放在集体利益中考虑,每个同志都要做名副其实的主人,共同维护南通工商的整体利益。要鼓励全员积极建言献策,市局对基层反映的工作建议、调研报告、创新设想,经相关处室认定确有价值的,可编发专报信息,呈市局领导审阅,为领导科学决策做好服务。要针对业务能手、新招公务员、一线监管员、即将退休的老同志等不同群体,分别开展座谈交流,引导他们从各自角度发挥作用,替领导分忧、为工商添彩。

优化干部培养机制,增强全市系统人才选拔的说服力。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好育人平台,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专业骨干队伍,盘活现有人力资源,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领导干部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统筹能力、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普遍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加大系统内干部异地交流、上挂下派力度,有计划地安排系统内干部到地方党委、政府挂职锻炼,拓宽干部基层培养渠道,为干部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优化选拔用人机制,不拘一格选拔使用人才,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市局和直属局(分局)、机关和基层、业务岗位之间形成正常的岗位交流机制,推进全市系统人力资源的流动和整合。加快业务骨干队伍培养。有意识地建立一支业务骨干群体,让善钻研、勤思考、懂法律、精业务的人才脱颖而出,不断提高工商工作的知识化、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增强全市系统工作进位的创造力。大力加强岗位职责管理,细化岗位职责和整合工作流程,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链条无缝化。要创新基层工作绩效考评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机制保障。市局今年将进一步完善考评指标设置,建立统筹全面工作、兼顾个体差异的系统达标考评机制,减少主观评分指标,增加客观性指标,并引入多元主体、多种方式参与考核,提高考核的公正性,引导和推动全系统更好地开展工作。

农商行职工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不断深化红盾护农行动效能建设,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努力服务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积极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现就进一步开展“2012红盾护农 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充分认识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对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业和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做好“三农”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提升农资质量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是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把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作为积极支持“三农”发展的有力措施,作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具体行动,认真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在红盾护农工作中做到“五个更加”,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为我国粮食生产、农民增收和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物质基础,为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作出积极贡献。

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红盾护农行动组织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订、部署、安排全年工作计划,市场规范管理机构要与消保、广告、竞争执法、市场主体登记、商标等机构密切协调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全面加强红盾护农效能建设,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各地要根据农时季节,认真组织开展“春季打假百日行动”和“肥料打假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专项行动中,要继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要农时和重大案件,围绕爱农护农帮农工作,严厉打击坑农损农害农行为。

一是要认真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种子经营者必须取得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经营许可后方可办理核准登记;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或地方规章对禁限用高毒农药经营的规定,对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类农药的经营者,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才办理核准登记;从事化肥连锁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符合总局《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各地要结合年检、验照等工作,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农资的违法行为。

二是要认真规范农资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有效含量不足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虚假标识、标识不清、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傍名牌”、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各地要重点检查农资市场、农资经营者建立和执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销售凭证等制度的情况,对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的农资经营者,要按照《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

三是要严厉查处大要案件。各地要加强对农资案件的督查、指导,建立案件查处快速反应机制,依法快速、从严查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农业生产受害面大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案值5万元以上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的违法农资案件,必须及时报告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稳妥地做好农资市场质量监测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和总局“三定”方案的规定,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市场巡查发现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扎实开展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对监测结果不合格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要加强农资商品监测结果共享,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避免重复抽检。要注重发挥农业、质检等部门的检测手段和专业技术优势,把检测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高监管效能。要根据质量监测结果、部门间信息通报等情况,及时市场监管预警,避免农民群众受骗上当。

各地要不断探索建立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制度,认真研究和加强对不合格农资退市后处理的监管,指导经营者建立退市处理制度和退市处理台账,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出市场。

四、加强行政指导,切实强化农资市场主办者、经营者责任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鼓励和引导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加强自律,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各地要督促农资市场开办者审验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约定经营者责任和义务。要指导农资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索证索票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详细验明有关质量合格证明和标识,对农资的购进、储存和销售全程规范管理,严把农资质量市场准入关,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

各地要依法落实和强化农资市场主办者、农资经营者的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对不履行审验义务、未明确告知经营者责任的农资市场开办者,要按照《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扎实推进农资行业诚信建设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调动和发挥各行业协会在农资市场管理和农资打假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支持和配合农资行业协会开展创建农资诚信经营者、诚信示范经营者等活动,在职责范围内给予相应的扶持和鼓励政策。要与农资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农资经营者和农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经营主体给予扶持,鼓励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引导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履行质量承诺,提高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鼓励更多的农资经营者争做诚信经营的模范,更好地推动农资经营诚信体系建设。

六、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农资市场监管合力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加强与农业、质检、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密切联系,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农资市场监管合力。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管执法和质量监测工作,切实做到执法不越权、监管不缺位;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